诗人侦探
作者:蔡逸枫
“别卖关子了快说吧!”这个时候我也顾不上什么教养了,抄起一支琥珀色的山崎18年,给他倒了第二杯:“这杯我请,赶紧的。什么坏毛病。”
艾森抿了一口酒,把威士忌杯放在吧台上,从右手拨到左手,又从左手推回右手,以牛仔规格的严谨反复推了好几次,琥珀色的酒在冰块立方体四周像潮汐一样来回荡开,映衬着桌上猫(对了这只猫一路跟着他进了我的酒吧但这不重要)的睡姿。他边拨动着酒杯,边用一种漫不经心的语气跟我复述他的查案过程:
“那天下午微风习习,比前一天凉爽。我依旧猫在那个六角亭上,怀着总想掩饰的激动,还有一点点幸灾乐祸。然后一切顺理成章上演了:那两个人准时走到了桥中央,女孩认出了男孩手上自己的那本书。在阳光下,我不太看得清女孩脸上的表情。但交流似乎挺顺利的,他们开始攀谈起来,彼此露出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男孩从书包里拿出了自己的那本。女孩愣了一下,开始四处环视,终于将目光投向了我。她远远指着我,边解释边笑了,向男孩诉说一个他当天还暂时不能理解的故事。我看不清他们的脸。男孩看上去似乎比女孩要小几岁,不过这实在不算什么问题了。”
“待我从巴赫美妙的小提琴中及时抽身,男孩已经快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了。
“那是本旧得发黄的小说,九十年代初的装帧样式,封面画着一条河穿过一片点缀着几只蝴蝶的草地。书名叫《荧光岛屿》,作者是阿琴波尔迪。一个德国作家。
“喝什么,还是你的经典款?”我问。经典款:大摩12年威士忌加上一片橘子皮,撒上一小撮盐巴。
苻伯义(2015年11月5日 仰贺室)
雲天,孤绝的悲风也穿透不了
“哦?”
“第二门课有三个钟头,上完已经傍晚了。她没吃晚饭,也没回宿舍,背着装满沉甸甸教案的包独自走出了学校正门。我跟着她坐了两站公交,穿过大学路,果然一路跟到了旧镇图书馆。我在图书馆旁的蛋糕店里候着她。失去了《荧光岛屿》,她再也找不到自己心仪的第二本书了。旧镇里有馆藏的阿琴波尔迪的小说就只有《荧光岛屿》。而大学图书馆里干脆没有出现这个作者。我前一天查过了。顺便查了那个副教授。
“一段抓耳的旋律流进我的中枢神经。那是巴赫的双小提琴协奏曲,BWV1043第二乐章,‘最缓的慢板’。我曾经听过这首曲子数千遍。刹那间,每一个音符都像鸽子一样在我的脑海里缓缓展翅。变调。缠绵。第一小提琴和第二小提琴来回纠缠着彼此,像两个骑着单车在乡间小路上互相追逐嬉戏的恋人。
“这都什么跟什么,你说的这也太跳了!”艾森显然不准备理会我的抗议,快速地接着说下去:
像犀牛行驶在陌生的海洋,
四下,延宕着他的能指
“她接着说下去,说她借书的时候,在馆藏目录里发现未借阅的《荧光岛屿》共有两本,书架上却只有她手上那本。另一本书不见了。没有在借阅卡上登记。她想,这样的小说不可能凭空消失,一定是有人偷偷借走了这本书。
“接下来就是星期六了,如我所愿,她康复了,背着个黑色的小背包出了门。我跟着她坐了一路BRT,从岛屿的西南角穿越腹地,到了北边。但北方没有她期待的东西。她接着上了公交,换乘了一次,来到东南角那个开满棠棣花的山坡上。就是从那个时候,我知道我大概能抓到她的蝉。下午两点,她左顾右盼,确定四下无人(她怎么可能发现小隐隐于灌木丛的我?)之后,从包里拿出了一个便携式小音箱。然后她用手机连了音箱,把声音调到足以覆盖一小块青草地又不至于被外人听见。我辨认得出那个旋律:那是白光的《今夕何夕》,民国时期的上海老爵士。”
宇宙自有他的至理。
“然后怎么样了?”我追问着。
艾森是我的大学室友。我们大学跟我开的酒吧就隔着一条大学路。我们全宿舍都念中文系。那时所有人都还年轻,写诗还是一件虽然没落但不至于被嘲笑的事。我们四人自然都加入了中文系的诗社。
之乎者也,呼啊哈呀;
“当这位不称职的父亲陷入沉思的某个瞬间,我眼角的余光发现了最新状况:除了那个女孩,桥上还有另一个人。一个背着书包,戴着一顶墨蓝色鸭舌帽的年轻人。她今天没有扎蝴蝶结。他们擦肩而过。他们擦肩而过。那个男孩我怎么看着眼熟呢。
墨碑下流淌着落日之诗。
“后来我就帮她找到那人了。”艾森说,“第五天的时候找到的。提前了两天。”他把樱桃从酒里摘出来吃了。
我很想像个大脑发育正常的人那样,指出艾森的解释纯属无稽之谈。但在心室里的某个角落,我知道,某个针尖大的角落,那里的我无条件确信这个故事。
“是。那是好多了。”
“只要看过,你也会爱上这本书的。你也会爱上阿琴波尔迪。反正那个女孩就是这个情况,我也是。但那姑娘更严重,连跟她同借一本书的人都轻易爱上了。至于另一个人,都不惜偷书了,难道还不魔怔吗?因为是最近几天丢失的书,所以我就想,看过这书的人肯定忍不住要到这几个地方来看看。”艾森的语气像是在做数学习题一样推导严密,但是得了吧是个人都知道他在胡说八道。
“我回到家,打开冷气,开始躺在床上看那本小说。那个姑娘品味挺好的,《荧光岛屿》绝对是杰作。从下午到傍晚,从傍晚到深夜,我一个字一个字读着那本书,因为那就是那一类你必须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咀嚼的文学。最好的文学。这我可没想到。等我看完已经是半夜一点了。我叫了个外卖,吃完睡了一觉。第二天九点就自然醒了。我还有六天时间。”
即使他们行过死荫之地;
“哎哟,还是个小学妹啊,”我说,“小地方就是这样,工作换来换去都是这几个。”
指引我重回土壤。
“我不是刚跟你说过吗,每一个看过这本小说的人,在灵魂上肯定会受到不可逆的震撼,会被彻底改变。”艾森将剩下的威士忌一饮而尽:“女孩被改变了,我自己也被改变了,所以我问自己,如果一个同样读过《荧光岛屿》的人出现在我的面前,在我很认真的情况下,全神贯注,我是不是能认出他的灵魂。”
“……”
“我花了一整天时间看完《荧光岛屿》,不纯粹为了消遣。你没看过那书是不会明白的。看了第一页我就知道,阿琴波尔迪是一个拿句子当手术刀的外科医生。一个读者要是喜欢阿琴波尔迪,这个读者就会彻底被他改变。就像喜欢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读者一样。
“嗯。我让她把小说留下,跟她说七天之内大概能帮她找到人。小姑娘面露难色,半是因为要留下自己二十六年来遇到的最珍贵的礼物,半是对我的能力表示质疑,以为我这个野路子在忽悠她。但她没有其他选择,还是答应了。她给我留了一张名片。我一直等到她的脚步声传到楼下、马路地面,在柏油路上消失不见,才收工回家。那天实在太热了。”
大家只记得,伯义成了唯一的诗人。我们这一届23人,只有伯义一人砥砺独行,成了一个全职诗人。全职诗人并不是以写诗谋生的意思,没人能在这个时代写诗养活自己。全职诗人是指除了写诗以外什么也不干的那类人。照这个定义,崇拜李贺的伯义是我们中文系的佼佼者,只有他坚持写诗,年平均产量超过400首,为此意外练就了一身吃软饭的本领。
延宕许久,我还是决定将这个信封留在酒吧。这样会比放家里更容易整理些。我储藏间有个上了锁的抽屉,专门放我大学时的杂物。我找了找钥匙,居然轻易找到了。我用钥匙打开那个抽屉,那堆杂物里有随身听、一盒磁带、走不动的电子表、体检报告、舒梅切尔封面的《天下足球》、香港买来的成人杂志,最上方则躺着大学时我们寝室四个人的合影。艾森、伯义、我、家辉。当时我们都曾是未来的诗人。
“女孩开始自我介绍,不过委托人的名字我就不告诉你了。一个巧合是,她是我的高中校友,就像我们学校大部分人一样,大学保送到大城市的某个外语系,本科毕业后到国外留学,然后回到本市的某个银行或者航空公司上班,再不然就是教书。这个女孩也是。也不是。去年她觉得银行的工作太无聊了,就在岛外的理工大学找了份教职,教大学英语。”
“吃完早餐后,我花了一整天在城里到处闲逛。去了我们大学里的几个图书馆,去了怪坡,去了海边,还去了一片开着棠棣花的草地。也不知道为什么,就那个地方会在九月份还开满了棠棣花。传说那个地方曾经是宋末元初一场战役的万人坑。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我也去了理工大学,好远。我还去了市政府旁边的湖区散步,那里有很多长跑的人。湖上有一座桥,我站在桥上发了会儿呆,吃了个帕尔玛芝士火腿三明治。旁边的音乐广场上有老人和孩子在放风筝。
“你怎么什么都……”
那真是一首诗。一首十四行诗:
“别问我怎么什么都知道,一会儿你就知,别打岔。”艾森好像知道我会在这里向他发问,朝我假装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继续讲下去了:
“对了,你还不知道。伯义死前还留下了另一首诗,”艾森好似这才想起一件更重大的事,从外套口袋里取出一个信封,小心翼翼抽出一张做旧的便签:“这是他夫人托我保管的。”
我将自己埋葬在树上;
让我走进你神秘的门户,
“走吧,我也要打烊了。”
撕裂、
我目送着他们一起淡出我的酒吧。我将店里没打扫完的桌椅和杯子都收拾干净,又拖了一遍地板。做完这一切,直到没法再逃避,我开始发愁要怎么处理伯义的遗产。
让我贯穿你,
“行,我先走了。公爵!走了。”公爵是艾森的猫。
两天前,14级台风都快把整个海岸线的椰子树都连根拔起了,摔毁的广告牌数不胜数,其中一块砸死了一个流浪汉。但即使海水倒灌,将所有平房一楼的家具冲刷成一艘艘浮船,隔天清晨,你还是可以看到大叔大妈牵着自己洗过澡的狗在马路上散步。某种雍容的市井被镌刻在这些岛民的基因里。他们在流动早餐车前自拍,给全家人买豆浆油条,与晨练的邻居一同打扫门前碎玻璃,随口提起昨夜乘着海浪不请自来最后被端上餐桌的海鲢。那条鱼战胜了风暴,却抵挡不住被临时充当渔网的伞。
“我暂时丢下我随身的公文包,现在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我小跑着跳跃着落下六角亭的小山坡,像鸟儿一样轻盈。在湖边恋人的眼里,他可能是一个失控的神经病,但这无所谓。这种轻快的质地让我回忆起高二下学期的那场球赛,两个后卫徒劳地追逐着我的幻影,而我第一次体会到了自由的滋味。那种滋味过了少年便难再有。
我和艾森本已多年没有联系。大学毕业后,我就到了首都读研究生,后来读博,但出于一些原因没有继续,倒是认识了我女儿的妈妈。至于她值不值一个哲学博士学位,我到现在也说不准。因为天气和其他令人无奈的原因,我们一致同意还是回我家这里做个小生意好。转眼间,我回到岛上,在港边开这家小酒吧也有三年了。人年轻时总不想跟故乡有太多牵扯,但这种情况会很快转变。现在的我,离开这座城市一天就浑身干涸。人过三十,就只想陷在客厅的沙发里看一下午纪录片频道的塞伦盖蒂大草原。
“她静静坐在草地上,把那首老歌听了十遍又十遍。大概两个钟头吧。然后她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开始往回走。我几乎能确诊她要去哪里了。
“那是我还会每天运动的青葱往昔,百米速度只要11秒7,而我现在几乎是用仅比这个略逊一筹的速度冲向那个戴着鸭舌帽的男子。我就这样跟在他身后,我身后只剩夕阳。
“事实证明我就是认出来了。你之前借我的那本小说,腰封上不是有句话吗?就那句:‘人不认识人,但灵魂认识灵魂’。”
“那个女孩子开始飞快地介绍小说的内容,说她非常喜欢这本《荧光岛屿》,这本小说给她带来的震撼超过了之前二十六年人生的总和。她用一种紧张、欣喜、略带羞涩的口吻对我讲话,好像在试探我是不是个因为这点程度就大惊小怪的俗人。我没有打断她一句话。
“‘你是说有人偷走了这本书?’我问她。
但有一部分人的利益还是会受影响的。台风暴虐如斯,成年人都忙着收拾家里。总之,这是个对酒吧生意不友好的季节。
去年底伯义去世后,我们这一届同学才第一次真正凑齐。艾森和家辉也到场了。家辉是我们四个人里面开窍最早的,大学没毕业就一头扎进商界怀抱,现在已经是“那个”房地产公司的老板。他现在完全长成了富商该有的样子,大概得穿38的裤头了吧。他只有三个儿子,老婆却有俩,有点资源浪费。娶小老婆的时候他大摆宴席,连大老婆的双亲都到场吃酒。此等魄力,也不知是中文系不及的还是中文系成就的。
艾森是我们那一届里诗写得最好,却也最少的。那几年,我们常常抄他的诗来传阅,他虽然写得少,但有几首诗在我校中文系中流传多年。现已无人问津。
他说,如果写出来的诗是伯义死前这样的,大概也没有提笔的必要。艾森待人和善,但涉及文学,常常比较刻薄。
他把便签重新装进信封,递给我。
“那你又是怎么看出来的?超能力吗?”我承认,沉不住气的我有点失态。
“好吧不好意思,为了让我的故事更有料一点,我是向你隐瞒了一些信息啦。我开头那两天的闲逛并不是闲逛,而是考察了《荧光岛屿》里描写过的几个地方。比如那个开满棠棣花的草地,是其中叫《暮夏》的一章里的故事。湖边的石桥则是《中国恋人》的情节。
伯义把自己挂在书房的前一天,在书桌上留下了这么一首诗:
让我贯穿你,
我转头瞪大眼睛望着艾森,向他表示不能接受这样转折突兀的剧情。
你们尽管喊疼也没有用;
艾森现在有个特别的工作:私人侦探。这在当下大概是个跟诗人一样令人尴尬的职业。因为说是侦探,但他收到的委托大多是捉捉奸,查查婚外情,帮老人寻找自己失散的智障儿子,或者追踪离家出走的猫之类的工作。他这几年变化也很大,诗肯定是不写了。
“什么玩意儿?到底怎么回事儿?那个男孩就是偷了另一本书的那个人?”
“你就……”
今天是个例外。艾森每次想在威士忌里“加颗樱桃”的时候,说明他遇上了有趣的事儿。他将樱桃浸泡在酒里,开始说起自己的案子。
这就是我这个老同学的恶趣味。我猜这大概是所有野生侦探的坏习惯:他们总会耐心交代你一个case的背景,一个开头,然后直接跳到结论说破案了。如果想听过程,永远得求着他们开口。
“对啊。”
“女孩在我的十点钟方向沿着石桥朝桥的另一端位移。桥下游着一排列队工整的锦鲤。湖水泛着碧色,空气湿闷令人难受,偶尔有一丝风吹过来。我没察觉到自己正思考着明天去岛外接女儿回家的事。我不能太早到场,会引起她妈妈的反感。我们可以一起去动物园,虽然那里的老虎瘦不拉几的,但她从没去过,而且动物园附近的冰淇淋摊有全世界最好吃的冰淇淋。时间紧迫,我或许还可以去玩具反斗城看看娃娃,前几天他们店里刚发来会员短信说最近……
总之,在伯义的葬礼后,因为发现彼此住得近,我和艾森保持着大约一两个月见一次的频率。他偶尔会散步经过我的酒吧,顺便喝一杯、六杯。而我则半带揶揄半是好奇地问他近来有没有什么有趣的案件。答案通常是否定的。
未来,已在眼前
“女孩子点点头。她扶了扶鼻梁上那架六边形无框眼镜,轻轻吸了一口闷热的办公室空气,大概过了实际上只有十秒但足足有一分钟的尴尬沉默,她终于向我提出委托,好像说出那句话要耗尽她一整年的勇气:
“我要走了。”艾森说,“今天就是过来给你看这张便签,妈的,差点给忘了。你替我保管好,我的办公室太潮了。”
“没呀啊,当然没有,有的话还需要我干啥,我那个学妹自己就能当场认出来了。”
“我也不懂。但总比他上回那首故弄玄虚的好多了吧。”艾森说着一贯毫不留情的话,眼神却暗了下来。
台风后的港口格外热闹。在我们这个岛上,你总是会不断见到一种坚韧又慵懒的生命力。
“我已经太久没碰过诗了。已经读不懂了。”我喝着自己那一杯,感到一丝苦涩的惆怅。
延宕
“那个男孩也是我约过来的。我在《荧光岛屿》里塞了张纸条:‘明天下午三点在湖边的石桥上把这本小说还给我。也带上你那本。记得手里要拿着书哦。’他看到这本书就一定会来。”
“跟踪她的第二天,她就生病了。可能是前一天被海风吹的。还好那天只有一堂课,就是研究生那个。上完课后她可能有点体力不支,直接回去了。下午两点,有个外卖送到她宿舍门口。七点第二个外卖,是个做砂锅粥的。她窗里的灯一直亮着。我一直在楼下等到11点熄灯了才回去。
“你看看你这样。其实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在她憋着一口气的那十秒钟里,我大概猜到了她要求我做些什么。不过当她真的说出来的时候,我还是感到有点兴奋,意外中掺杂着一丝愉悦的那种兴奋。”艾森的眼神告诉我,他很享受我听到这件事露出不解的表情,“毕竟已经好久没碰上有点意思的案子了。”他手指解开了衬衫衣领的扣子。
“所以你接了吗?这个委托?”我明知道答案。
“这一次,我将帮他们体会到爱情的滋味。
艾森跟我的情况有点类似,毕业后去了上海。没人知道他经历了什么,等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我们另一个室友的葬礼上。
下一个台风快到了。我还有点感冒。我得赶紧收拾,早点回家。
我想艾森的刻薄,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鬼神和雨露闯不过这个藩篱,
贯穿你。
让我们用冥想打开这最后的通道Z,
“你扯什么都有理,但你是怎么用眼睛看出那个男的就是读过《荧光岛屿》的?”我根本不相信艾森能说出个五四三。
“今天加颗樱桃。”
将D、N、E、B、C、Y、I、T通通撕裂,
日出照耀着我蓬勃的欲想,
艾森又抿了一口酒,耸耸肩,表示他的讲述到此为止,故事已经结束了。我就是不爽他这一点。
“第二天,也就是我承诺破案的第六天下午,那个男孩又到了湖边的石桥上。女孩也来了。女孩是我打电话叫她来的,我跟她说已经顺利破案,到了那石桥上就知道。她的语气有点惊讶,不如说是惊吓。大概是惊吓于我怎么挑了个她前一天去过的地方。
“嗯。好多了。”
“她在图书馆待到九点钟闭馆,我想大概一无所获吧。我又跟着她沿着木栈道走到海边,风大得能把抹香鲸吹搁浅,她作为一个人类没能坚持多久。然后我跟她原路回到教职工宿舍。
“台风前两个礼拜一个潮湿又炎热的下午,我跷着二郎腿在办公室喝冷饮。办公室的冷气坏了,办公室闷得像个蒸笼,总而言之,办公室不行。我像这时的你一样正准备提前下班,就听到门外怯怯的脚步声。那是女孩子平底鞋的声音。
“我赶忙跑回去拿公文包,用跟踪那个眼镜女生的技巧,一路跟踪到那个男的家门口。也巧了,那是我孩子她妈一个姑姑住的小区。在他进门前,我拦住他,递给他女孩的那本《荧光岛屿》。我在他惶惑的双眼里看见自己的倒影。我的影子。没等他反应过来我就走了。”
“那个女孩是在旧镇图书馆发现这本书的。就是那个以古早味出名的图书馆。你应该听说过,那个图书馆故意不用图书查询系统,甚至连电脑也没有。在旧镇借书的人,要先拿证件和订金开户,然后填写借书卡。就像我们当初上大学一样,经史子集,分门别类。
“嗯。”
“一个女孩子轻轻敲门走了进来。她看上去比实际要高几公分,戴着副六边形的无框眼镜,长发。头上扎着蓝色的蝴蝶结。那么热的天,她穿着白衬衫和长长的百褶裙。她小心端坐在我的旧沙发上,小腿很白,挂着几颗汗珠。我从饮水机里给她倒了一杯冰水,她咕噜咕噜喝下,才从包里拿出一本书,跟我说起这个委托。
“对什么对啊!你又是怎么知道的?你到底用哪只眼睛看出来的?你第一次见到这人的时候他手上拿着那本小说吗?”
从未有过如此盛夏;
“太阳渐浓,我跟着她坐公车回到了市区,在湖边下了车。那个女孩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走到一棵桂树前,我停住了。那里的视野不太好,如果我继续跟着她,会在唯一的通道上被发现,但这里又看不见。所以我转移到了隔壁的一个六角亭上,从那个高地可以俯瞰湖区的风景。
苻伯义(2015年11月4日 仰贺室)
在伯义的葬礼上,大家重新聚到了一起,又因社交软件的诅咒,拉个群,自然老同学都联系上了。也是在这时候,我和艾森重新交往起来。
“《荧光岛屿》不知是阿琴波尔迪的第几本小说,很可能是他移居墨西哥之前的作品。一个德国作家,不知道在二战的哪个时期悄悄来到了中国,就住在我们这里,不动声色抓住了城市的灵魂。
五点半,我就把吧台的杯子一个个擦拭干净,准备打烊了。这两天我有点感冒。不合时宜的艾森就这样走了进来。
“‘艾森先生,你可以帮我找到那个偷了另一本小说的人吗?’那个女孩看着我说:‘我想我爱上他了。’”
三千世界之不堪尽数挥发,
“说啊!”
无他,你们将铭刻我的遗志
“接下来两天,我开始到大学的教职工宿舍蹲点,等那个女孩出现。我一路跟踪着她,这种事情我已经做得很熟练了,能做到不被跟踪对象发现又不被路人以为是变态。那个女孩工作日的行程大概是这样的:早晨7点半起来,在我望远镜的窥视下吃了两个凤梨酥,可能跑去洗漱穿搭了一下,步行十五分钟穿过学校的隧道去人文学院上第一门课,这门课是她给一个副教授代班的研究生课程。那个副教授跟自己的女博后搞在了一起,啊不过没人关心副教授就是了。中午下课,一个办公室的同事们会互相结伴去食堂。我们的女主可没有那么合群,她一个人走到学校外面吃了点沙拉,然后望着天空的云朵出神。然后回来上第二门课。第二门课是她自己的,一个英文写作的本科生课程。那天她备课不太顺利,出了几个不必要的差错,还发呆了两分钟,还被研究生调戏了:‘老师,您今天是不是不舒服。’‘没事的老师,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嘛。’现在的大学生很顽劣的,你我要是去当老师估计会被呛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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