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中人
作者:滕野
炼金术士弯下腰,隔着瓶壁望着我:“赫蒙克鲁斯,你能听见吗?”由于玻璃的折射,他的脸被不成比例地拉长加宽了,看上去就像一张烙得太久的煎饼。
一只漏勺伸进来把我捞了出去——旁边的桌子上果然放着个巨大的圆肚烧瓶——漏勺往瓶口上迅速一扣,然后一只干枯的手使劲按上了塞子,就这样,我被关在了这个玻璃监狱里。
“谢天谢地,可算找到你了。主人的实验出了差错,四维湍流把你卷进了时空里,你不知道我走遍了多少个时代才找到你!”莉莎露出一个疲惫的笑容,“快回去吧,主人很需要你。”
“哦,我忘了,要制造出完美的赫蒙克鲁斯,还欠缺几个关键的步骤——”我的心马上提了起来,老人又在埋头查阅那本足可以当做砧板使用的厚书——“用鸡血浇淋烧瓶,把瓶子埋在马粪中二十一天——”“住手!”我惊恐地大叫,见老人没有反应,我才意识到我该用拉丁语,“快住手!”我又喊了一遍。
我无奈地摇头。我现在仍然是个不能动弹的废人,严重损毁的驱动元件只有回到未来才能更换。我无比强烈地想念那个遥远的时代,这段时间以来,我白天补充能量,到夜晚就打开通信模式,在每一个波段上发出求助的呼喊,让载着讯息的长波翻山越岭衍射到大陆的所有角落,希冀主人已经想办法来到这里寻找我——但中世纪长夜漫漫,仿佛有一千年,这个世界还未曾发现电磁波,所有的频段都空无一人,寂静得令人害怕。天哪,我甚至开始怀念那个唠叨的莉莎了——她是主人的情感助手,主人离了她甚至不会记得该怎么发笑,就像离了我他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一样。
这个时代居然还有马车?
朱尔斯攥紧了手里的权杖,“洛克,你在考验我的耐心。要不是制造赫蒙克鲁斯的过程复杂艰难,我早就该砸碎你的瓶子了。”
我躺在老人的口袋里,随着马车一路颠簸。我的新旅伴有一把药草、一块硫黄和一张写满了错误反应式的羊皮纸,如果严格按这张纸上的说明操作,这位可敬的炼金术士的实验室将在两分钟内炸上天,连地基都不剩。
老人开始从瓶瓶罐罐中舀出各色粉末,用天平仔细称量,放进坩埚烧熔,再把熔融状态的混合物倒进屋角那口大锅,水蒸气瞬间腾起,弥漫了整间屋子。接着,他毫不犹豫地把我扔进了锅里。
“叫我洛克。”我毫不客气地说道,“不要鸡血,也不要马粪,把我搁在火炉上面烤着就好。”我强调道,因为火焰可以持续不断地为我提供能量。
“不,我不怕。”老人傲慢、莫测高深地反驳,“毁灭你之后,我再创造一个赫蒙克鲁斯就行了,如果还不满意,那就再毁灭、再创造。”
我不能离开炭火,绝不能!
我摇摇头。岩石的主要组成元素是硅,在周期表上它离金远着呢,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核聚变——但我总不能要求中世纪的炼金术士建造一台高能加速器,然后用粒子流轰击硅原子吧?“你现有的仪器和材料,还做不到。”我如实回答。
“硫黄、水银、铜粉……”老人继续念叨着,“熬煮七天七夜,剩下的交给黑暗、火焰和月亮去完成!”他高声道,猛地推开了窗户,让银色的月光倾泻在屋角的大锅里。
“车夫,扶我下来。”
喂,你想干什么,不,不要碰我!我在心中狂吼着,但还是被老人握到了掌心里,与那些重金属元素来了个亲密接触。
莉莎二话没说打破瓶子,振动四片轻盈的碳钢羽翼拖着我飞了起来。“等等。”我说道,因为我听到外面走廊上响起了炼金术士的脚步声。
“请慢点儿,大人。”腆着大肚子的马车夫从车上扶下一位紫袍老人。
我突然觉得,主人那个时代的人类虽说能够长生,但生命的意义却要靠我们这些机器来维持;朱尔斯尽管贪得无厌,可他有固执的意志和真真切切的欲望、追求,相比之下,似乎反而朱尔斯更接近“人”一些。
我懒得理他。
月光无声地洒进窗棂,把石砖照得微微泛蓝。我筋疲力尽地进入休眠。
我已经不打算抗辩了。
“明天,”我央求道,“明天我一定告诉你。”
在我的帮助下,朱尔斯的财富迅速积累起来,他买下了更广大的土地,然后命令我寻找矿藏。短短三个月内,他已拥有了两座金矿、六座银矿和十几座铜矿,还有数千名农奴为他耕作肥沃的田野。朱尔斯通过金钱获得了公爵的封号,他的城堡被修筑得更大、更豪华,守备也更加森严,披着锃亮铁甲的守卫在城墙上日夜巡逻,每个时辰,塔楼上都会准时响起凄凉的号角,铺着厚绒地毯的走廊通往城堡深处朱尔斯的密室,在那里,他用装满金币的木桶垒起了一座高山。
“洛克,告诉我怎样避免死亡。”朱尔斯阴沉的脸色让他看起来格外像一只兀鹰,他抚摸着手上象征权力的戒指,宝石上的纹路反射出窗外的月华,那清辉和他的目光一样寒冷。朱尔斯已经很有钱了,说实话,连他都不清楚自己究竟有多少财产;他也很老了,那具身体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日渐消瘦,枯槁得就像一具在人间行走的骷髅。这个老人已经被岁月侵蚀得形销骨立,但他对金子的狂热和对死亡的恐惧却更胜往昔,贪念在他的血管里流动,长生的欲望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他渴望拥有更长的寿命,好去享用更多的财富。
“好啊,那你尽管打破瓶子吧,我跟你保证,下一个小人儿还会这么回答你。”我说道,猜准了这个老术士一时半会儿不敢动粗,因为他还没摸清我究竟有多少价值。
“相比我害怕死亡,你更害怕失去我。”我说道。
“太好了,太好了!有了你,我就可以开始制造贤者之石了!”老人激动地叫道,把我高高举起。我很想告诉他,那种能点铁成金、使人长生不老的石头是不存在的,点铁成金违反了元素守恒定律,无数炼金术士的寿终正寝更证明了长生不老的不靠谱。但我连开口说话的能量都没有了,再过一会儿,我就不得不强迫自己关闭主核,进入休眠状态。
“我动不了啊。”我苦笑道。
我无奈地在心中苦笑几声,看来这位老人家追求贤者之石不是一天两天了。老人不断添加木柴保持火势,两小时后,我终于储满了活动所需的能量。
我送给他一个微笑算是告别。
谢天谢地,那匹马终于刹住了脚步。它站在我前方不到两米处,一边喷着响鼻,一边不耐烦地用蹄子刨地。
“是。”我低声下气地答道,“明天,我保证您会得偿所愿。”
而现在……我悠悠醒转,一束细细的阳光打在我脸上,一株榛子树浓密的树冠遮住了视野里的大半个天空,草丛里有蟋蟀的歌声传来。
我不想报废,至少现在不想。巨大的恐惧感像死神的长袍紧紧裹住了我,我用尽最后的能量让全身发出刺目的红光,希望能够引起马车夫的注意。
这间屋子里塞满各式各样的器具,坩埚、蒸馏瓶、烧杯、天平应有尽有,还有整整一架子颜色古旧的书籍,另外一个书架上则陈列着头骨、水晶球和动物标本,屋角一口大锅冒着烟气,墙上挂着一个被熏黑了的十字架,十字架上的耶稣闷闷不乐地低头俯瞰着整个房间。
人为什么总是要追求黄金和长生这些用处不大的东西呢?
闪光,巨响,还有似乎要把人灵魂抽离身体的尖啸。这是我失去知觉前最后记得的一切。
“嗯?”术士苍老的面庞出现在大锅上方,每一道皱纹里都刻满了深深的惊讶。从他的表情中,我推断出贤者之石的原料不应该这么快就发生变化,更不应该变成长翅膀的小人儿形状。可是对不起啦,我不打算再玩下去了。
棒极了,至少我终于知道自己在哪儿了:与我来的地方相距六千公里以及一千五百年。现在只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问题:我他妈的该怎么回去?
老人的身躯干瘦得像一捆枯柴,下巴上留着一绺长长的白胡子,身上的紫色长袍绣满了占星符号。他弯下腰,用布满血丝的双眼望着我,脸上的表情欣喜若狂。一刹那间,我简直以为他要亲吻我。他小心翼翼地伸出一只皱巴巴的手——我立即在那发黑的指尖上检测出了硫化汞、铜盐和硝石的成分,毫无疑问,这是一只炼金术士的手。
但下一秒,这个问题就被干净利落地抛到了脑后,因为我发现,我正处在那匹枣红马前进的路线上——综合它的速度、四蹄起落的频率以及我外壳的受损程度,根据牛顿定律和概率学计算,我被它踩成一团烂泥的几率……高达89.7%!
我只能暗自叹息。不过,区区一百度的水温倒还伤害不了我,相反,沸水的热量可以为我充能,这也算是因祸得福吧。隔着大团蒸汽,我隐约看到老人正在书架上翻找着什么,他拿下一本厚书翻开:“三勺椒盐、半桶葵花籽油、两块鳄鱼肝——”他一边对着书念念有词,一边熟练地从架子上取下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原料加进锅里。在我看来,他只能从这口锅里提炼出美味的杂烩汤。
我迅速在资料库中匹配这两人的语言,但主核反馈的结果让我着实吃了一惊:他们所用的词汇、语法都古老得超乎想象——好吧,那是中世纪欧洲的拉丁语。
我叹了口气。我毫不在乎他把瓶子砸碎,但确实怕他把我从炭火上移开,那样,没有了能量来源,我就只是一块废铁而已。在老人眼里,我无疑已失去了最后的抵抗意志。“很好。”他满意地点点头,双眼射出狂热而贪婪的目光,“那么,告诉我,该怎么把石头炼制成黄金?”
一时间,我以为自己的主核出了毛病。相信我,要是能动,我早就扑上去亲吻她了,“莉莎!你终于来了!”我激动地喊道。
我身下的大地忽然开始有节奏地震动,远处,一辆四轮马车正疾驶而来。
老人像遭了电击一样回过头来,“赫蒙克鲁斯?是你在叫我吗?”
我可不打算和煮熟的鳄鱼肝在一起熬上七天七夜。于是我再次液化自己的外壳,从一颗圆石子逐渐变回原来的模样。
第二天,一支五百多人的铁甲卫队浩浩荡荡地护送领主的马车出了城堡,老术士坐在车里抱定装着我的烧瓶,开始巡视他的领地。我一直在默默地向人类宗教史上的每一个神灵祈祷,希望这里有贵金属矿藏,否则我就完蛋了。好在上天十分眷顾我,我开启地层探测模式在朱尔斯的领地上走了一圈,竟然真的发现了一座铜矿。虽然并没有得到许诺中的黄金,朱尔斯还是很满意,对我的态度也大有改观。
在主人生活的时代,人类的平均寿命长达三个世纪,要人类那效率低下的生物脑装下三百年的记忆实在太难为他们了,于是记忆助手应运而生。人们把所有记忆都储存在我们的芯片中,打个比方,人变成了一个搜索引擎,而我们是内存,他们想要什么,只要从我们这里读取就可以了。后来,人类甚至把全文明的成果共享出来,给了每名记忆助手一份拷贝——这不过多占用量子主核的一点容量罢了——可这之后,人类的科技开始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突飞猛进,每个人都可以通晓一切,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向更远处的真理眺望。
马蹄声越来越近,我甚至听到了这种早已灭绝的动物粗重的呼吸。老天在上,我究竟到了哪儿?
我醒来时,下弦月已经移到西方天际。一个蓝色的小人儿正隔着烧瓶望着我。
朱尔斯咽了口唾沫,那神情活像一个赌徒看见轮盘恰好从自己押的数字上转了过去。“那长生不老的方法总是有的吧?”他急切地问。
炼金术士带着惊愕的表情看着我们渐渐消失在空气中。
“有,但是很复杂。”我说。在我被制造出来的那个时代,人类的寿命已经可以达到数百岁。我决定取悦这老术士,“说实话,你想在这间屋子里炼出不老药和黄金都不太可能。不过我可以为你寻找金矿,让你富可敌国。”
一声鸡叫从辽远的原野传来,朱尔斯嘭的一声踢开了门。
我瞬间验算了七遍,量子主核每次都准确、无情地给出相同的答案。
我知道自己的模样一定很无助、很凄惨:一个四寸来高的红色小人儿,后背上有两片折断的金属翅膀,遍体鳞伤,看上去就像童话里被蜂鸟啄得奄奄一息的花仙子——但我声明,从出厂起我就被设置成了男性人格——任谁都看得出这是个离开主人落了单的记忆助手。如果碰上居心不良的人,危险的不仅是我,还有主人的个人信息。为了保护主人的隐私,忠诚地履行一个记忆助手的职责,我用仅剩的一点儿能量液化了我的外壳,把自己收缩成一颗圆石子的模样。通常我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这意味着失去全部行动能力,可眼下这已无关紧要。剩余的驱动元件只够让我转转脖子,换个更舒适的角度仰望天空。
老人迷惑地望了我一会儿,然后把脑袋缩回蒸汽后面去了,接着翻动纸页的沙沙声传来:“奇怪,太奇怪了。”老人喃喃自语,同时摇动白发苍苍的头颅,隔着水雾望过去,就像是白皑皑的山峰上发生了雪崩,“这绝不是贤者之石,可这是什么呢……”他苦恼地拍打着自己的额头。隔了许久,蓦地响起一声惊喜的大叫,“啊!这个,这莫非是……”随即,老人的面庞从大锅上方穿云破雾地直直压了下来,“没错,这是赫蒙克鲁斯!”
朱尔斯已经成为了欲望的容器。一个星期里,他第三十次向我询问不老药的配方,这次我知道真的逃不过去了,他用力盯着我,布满血丝的眼珠几乎要从眼眶里爆出来,就像兀鹰盯住了咬着食物不肯松口的鬣狗。
“洛克,听着,我给予了你生命,作为回报,我要求你将古代的智慧与奥秘对我和盘托出。”老人不顾高温的炙烤,把面庞凑近了火焰,“我问,你答。不要隐瞒,也不要说谎,否则我就打破烧瓶,让你在夜风里化作尘埃。”
我启动了自检程序。扫描结束后,我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主核里储存的资料完好无损;坏消息是,我的驱动元件损毁了90%,这意味着我现在只能躺在荒野里享受阳光和清风,哪儿也去不了。
赫蒙克鲁斯?那是个跟贤者之石一样荒诞不经的传说,据称炼金术士能用血肉和金属制造出小矮人,称之为赫蒙克鲁斯。这种小人儿必须生活在密闭的玻璃烧瓶里,烧瓶还要用火焰日夜炙烤,否则它就会随风灰飞烟灭。最不可思议的是,赫蒙克鲁斯通晓过去与未来的全部知识,只要炼金术士善加诱导,就可以从它嘴里问出许多惊人的秘密。
我有点儿担心主人了。记忆助手三个月不在身边,这简直是不可想象的,我怀疑他是不是已经彻底成了一个失忆症患者,连我的存在也一并忘记了。
月亮升起时,我们终于抵达了一座戒备森严的城堡。看来这位术士还是个很有权势的领主。老人一下车就匆匆走上楼梯,穿过好些门厅和走廊,进入了城堡最深处的密室。
事实上,要不是有莉莎,主人说不定早就因为生活索然无味而自杀了。莉莎虽然是个无知而且爱多嘴的婆娘,只会在洗发水和领带方面给主人提出建议,但起码她不会向我逼问诸如长生秘诀之类的荒唐玩意儿。
“这是我最后的宽容,不要把我的仁慈当做你的筹码。鸡鸣时我会再过来。”朱尔斯在盛怒中大步走出密室,狠狠摔上门,整座城堡仿佛都晃动了一下。
老人看上去很失望。“我说了,不要骗我。”他阴沉着脸,暴躁地说道。
炼金术士把大烧瓶提起来放进壁炉里,架在熊熊燃烧的炭火中间。他拖过一把大扶手椅,在壁炉前坐了下来:“洛克,我是你的制造者朱尔斯,一名炼金术士。”他威严地俯身望着我,就像一位君主在检阅他的臣民。
但随着年龄增长,人的大脑不可避免地开始衰老,记忆问题可以通过我们解决,在情感方面他们却日益糊涂,逐渐变成木讷的行尸走肉,不再拥有爱和激情,只剩下年老带来的胆怯与固执。艺术开始衰落,大师们晚年江郎才尽。于是,情感助手出现了,人们在年轻时把他们的喜怒哀乐统统刻入情感助手的特殊回路,当他们老去后,情感助手再按照早年的蓝图不断激活人类大脑中的特定区域,让他们在两百岁时仍能有二十岁的活力。虽然这只相当于在不断重复早年的人生,但人类乐于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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