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国
作者:流沙河
鲲鲲看得呆了。
霜降以后,天气转寒。金冠从此不再夜鸣,日益憔悴。它的触须失去弹力,变拳曲了。用竹丝去挑拨,不见积极反应。它头部的黄亮已经黯然失色,不再有金冠之象了。最不妙的是它已经拒食,整天躲在玉米轴心一端,不想出巡。看来它的日子也屈指可数了。国虫啊国虫!
“想馒头真好吃啊。”
“它在想。”
夜既深矣,小园蟋蟀鸣声更响,更急、更繁。不过我很容易听出来,大多数是可笑的和尚头即油葫芦,只有三四只是我要捉的棺材头。那些和尚头求偶心太切,拼命振羽乱叫,呼唤卿卿,不肯稍歇,也不怕被人捉将笼里去。棺材头的警惕性高,闻人跫音渐近,便寂然敛了翅,保持沉默。枇杷树附近的那一只棺材头就是这样,只因为我的泡沫塑料拖鞋踩响了一片枯叶,它便不肯再叫。难以判明它所踞的确切位置,我只得伫立在树荫下,作雕像状,岿然不动,屏息等待。鲲鲲远远站在我的后面,高擎一盏点煤油的瓶灯,等得不耐烦了,不小心弄出声音来。我乃勃然大怒,斥责鲲鲲,挥手以示失望,转身入室,读《史记》去。鲲鲲自知犯了错误,便替我蹲在小园内,继续侦听。过了一会,探头入室,向我比手势。
某日偶然瞥见芳邻的那一条饿狗在阶前晒太阳打瞌睡,我忽然想到,应该感谢它。多亏它吃绝了我的鸡群,才会有小园的那些蟋蟀。有了小园的那些蟋蟀,我才有可能去听,去捉,去养,去看它们打架,去受到启迪,去获得有趣的人生经验。到如今事隔十一年,我凭回忆写出这一篇蟋蟀国的《春秋》,如果能够骗得稿酬若干,老实说吧,也应该感谢那一条饿狗。遗憾的是它在那年冬天就已经被屠宰,葬入芳邻肠胃中了。
有一夜我听出两坛总共只有三只在叫,估计情况严重。翌日中午,捧着坛子到阳光下面去视察,心都凉了。第一坛内,“林贼”仍然健康,“孔老二”仍然歪着脖子出神,其余的四五只都死了。第二坛内,只有一只无名氏还活着,其余的五六只都死了。我用筷子拈出尸骸,一一观看。被咬掉腿的,被咬破腹的,被咬断颈的,都有。坛内的饲料还剩了许多,说明死者不是死于饥饿,而是活生生地被咬死的。国虫啊国虫!
白天我带着鲲鲲上班去,忙于钉包装箱口。近来黑五类夜学,有时候上面叫我去参加,有时候上面又叫我不要去参加了,莫名其妙。所以晚上多有闲暇在家重读《史记》,浮沉在遥远的兴亡里,忽喜忽悲。又想到历史上有那么多冤屈,动辄要命,弄不好还要杀全家,能苟活如我者已是万幸,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哟。
仿佛看见那个捉蟋蟀的儿童就是我哟!不但叶绍翁看见过我的“一灯明”,也是南宋的姜夔还看见过我本人呢。他不是在《齐天乐·蟋蟀》词内写过“笑篱落呼灯,世间儿女”的名句吗。小时候我酷爱捉蟋蟀。捉蟋蟀,在我,其乐趣远胜过斗蟋蟀(我打架总吃亏)。童年秋天傍晚,只要侦听出庭院有蟋蟀在叫,我便像掉了魂似的,吃晚饭无心,做夜课无心,非把这只蟋蟀捉入笼中不可。
胖兄舔了脚又揉了腿,歪着脖子出神。
不妙的是每隔几天总有一位好汉被咬成独腿的“走资”,赖我救出,抛入小园,自谋生路。蟋蟀国的虫口就这样暗中偷减。秋分以后,虫口减半,每坛只剩六七只了。我视察过,“林贼”仍然健康,“孔老二”仍然歪着脖子出神。独腿的照例被我抛入小园去。
钉包装箱的活路愈来愈忙。每日早早出晚晚归,还要加夜班,哪有闲心逗弄蟋蟀。只要听见两坛尚有音乐,我就不想亲临坛口视察。不过我能猜到,被咬成”走资”的肯定很多。
夜深篱落一灯明。
1985年5月12日在成都临街五楼南窗
北风寒,夕阳西下。
萧萧梧叶送寒声,
鲲鲲大失所望。
小鸡养一群又一群,到头来一只只果了芳邻饿狗之腹。心伤透了,烧掉竹编鸡笼,誓同羽族绝缘。这是批林批孔那年的事了。我家小园,鸡踪既灭,夏草秋花,次第丛生。金风一起,园中便有蟋蟀夜鸣。古语云:“蟋蟀鸣,懒妇惊。”惊什么?惊寒衣之犹未备也。明代文人记京师童谣云;“蟋蟀瞿瞿叫,宣德皇帝要。”蒲松龄据此写悲惨的蟋蟀故事入《聊斋志异》《诗经》咏及蟋蟀,《豳风》、《唐风》两见。自此代代有之,不胜枚举。这小虫有资格竞选中华的国虫,惜乎虫格稍低于蝉,缺少蝉的高洁,而且好斗。不过好斗也属优秀品质,在那些年。倒是蝉因自高自洁,常被揪斗。有诗人回笔写那些年,说中国人被挑拨起来互相狠斗,斗得冤冤不解,如斗蟋蟀一般。妙!愈想愈妙!
翌晨,恍惚听见鲲鲲在骂:“林贼!林贼!你是林贼!”原来黑眉毛咬断了可怜虫一条腿,正在大啃大嚼,当吃早点。我赶快放两颗花生米入蟋蟀笼。这样或许能保住另一条腿吧?
知有儿童挑促织,
“想啥?”
“林贼”。“孔老二”。无名氏。三只强者被我关入笼中,养在枕畔。无名氏论躯体并不比“林贼”大,但它头部黄亮,与众不同。我给它取名为金冠。金冠不惹“林贼”,专找“孔老二”打架。“孔老二”瘦多了,颈伤无法复原,已成终身憾事。看来“林贼”大有希望永远健康,“孔老二”则性命危殆。
在我家小园,蟋蟀的天敌是鸡。鸡在墙边地角搜查缝隙,啄食一切昆虫。更凶的一着是用双爪扒垃圾,扒瓦砾,扒草与花根,扒出虫卵就啄。鸡有耐性,不厌其烦,天天搜查天天扒,害得蟋蟀难以安身立命,难以传宗接代。批林批孔那年的暮春,多亏最后一群天敌被芳邻饿狗吃绝了,蟋蟀得以复国,夜夜欢奏“虫的音乐”于清秋的小园。
“林贼”振羽鸣金,闹着要驱逐“孔老二”。“孔老二”不理它,等它逼近了,猛地弹腿向后踢它,踢得它近不了身。毕竟是个庞然大物,弹腿凌厉。
于是黑眉毛改名为林贼。鲲鲲问:“爸,我们给断腿取个啥名字?”我信口答:“走资。”
后来有同院的小孩带着余鲲到本镇食品厂去扒煤堆,捉回十五六只蟋蟀。笼太小了,养不下这么多好汉。我用两个洗干净的泡菜坛子接待它们一伙,连同接待“林贼”及其臣仆,当然还接待“孔老二”。每坛居住十只以上。两坛共有二十多只,放在室内。饲以花生、胡桃、辣椒,让它们吃得饱,养得肥,且有广阔天地可跳可跑,又不受外面强光的影响。两坛音乐,通宵伴我,妙不可言。
“爸,它为啥不打架?”
乌鸦,乌鸦,你……
一阵阵,叫喳喳。何处喧哗?
“孔老二”既然死了,金冠与“林贼”的攻守同盟也跟着瓦解了。一笼不容二雄,它俩遂成了生冤家死对头,常常打架。有一次打架被我目击,至今不忘。谨陈述该战役始末如次。
某日偶然发现“孔老二”踯躅在蟋蟀笼的中段,前有金冠的威逼,后有“林贼”的偷咬,饱受两面夹攻之苦,远胜昔年陈蔡之厄。想不到这就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它了。
金冠住在笼口一端,以玉米轴心为靠山。“林贼”住在笼底一端,以竹节为靠山。它俩各有势力范围,绝不乱住。笼的中段堆放饲料,是为中立地区,谁都可以来的。不过不能够越过饲料堆。谁越过了,谁便是入侵者,将被对方驱逐。先是金冠走到中立地区进餐,绕过辣椒,又绕过胡桃,去啃花生。花生啃出声响,“林贼”听见,便也来啃。啃了几口,觉得乏味,想去尝尝金冠后面的胡桃和辣椒,便伸出触须去同金冠打招呼,请它让路。它只顾啃花生,不作回答。“林贼”以为金冠不作回答便是同意,就贸然走上去。金冠立刻停嚼,摇动口器两侧的短白须,向“林贼”挑战。“林贼”大怒,立刻应战,一头撞了上去,同金冠头抵头,互相角力。斗了几个回合,不分胜负。忽然两雄直起身来,互相抱头乱咬,犹如疯狗一般。咬了一个回合,又忽然一齐低下头来,继续角力。“林贼”毕竟老了,体力渐渐不支,难敌金冠少年气盛,所以逐步后退。“林贼”退到笼底一端,但仍然不甘心示弱。这里是它日常盘踞之所,地形熟悉,背后又有竹节做靠山,可以用双腿向后蹬着靠山,增强推力,极有利于固守。金冠虽然勇锐,也难攻垮“林贼”。相反,“林贼”倒逐步反攻过来了。就在这时候,两雄又忽然直起身来,互相咬头,咬得嚓嚓有声。金冠最后使出绝招,咬紧“林贼”的下颚,用力向后一抛,抛了三四寸远,落在饲料堆间发懵。不等“林贼”清醒过来,金冠就转身去追击。“林贼”胆怯,不敢抵抗,一路溃逃。昔日威风,竟扫地以尽矣!
小儿余鲲七岁,深夜不归,在外面大院坝伙同别的小孩游戏。我去叫他回来,悄悄告诉他今夜捉蟋蟀。说是捉给他玩,其实是想让他看看爸爸捉蟋蟀的本领。此事无关父爱,读者明察。
流沙河(1931~),生于四川成都,原籍四川金堂县。著有诗集《告别火星》、《农村晨曲》、《流沙河诗选》等。
昨夜捉蟋蟀引动了鲲鲲的兴趣,他就夜夜擎灯,自己去捉。他的本领当然赶不上我。他总是用手掌掩捕太猛,往往压断或压伤蟋蟀的一条腿,弄成“走资”或“预备走资”。关它们入笼中,徒遭“林贼”欺侮。“你不要损阴德,快把它们放了。”我多次这样告诫他。这些伤残者结果是放了又被误捉,误捉了又被开释,唱了二进宫又唱三进宫,老是缠着我们。
人的一生用这样一首歌开了头,还能有什么好命运。混到中年,自己也成了空枝树。哦,不空不空,有树冠呢,一顶右派帽子。到五六岁,跟着堂兄七哥唱会《吹泡泡》、《渔光曲》。读小学,唱《满江红》,唱抗日救亡的歌。稍大些,唱《黄河大合唱》。入初中,莫名其妙,唱《山在虚无缥缈间》。上高中,唱四十年代电影的流行歌,唱美国的歌,后来又唱《古怪歌》、《山那边好地方》、《你是灯塔》、《走!跟着毛泽东走》这一类进步歌。解放后,成年了,唱五十年代光明的歌,唱朝鲜的歌,唱苏联的歌。自从有了《社会主义好》这支绝妙的歌,我就喑哑了,不再唱歌了。十多年以后,现在,我参加黑五类的夜学,奉命唱语录歌,唱“敬爱的毛主席,我们心中的红太阳”,唱“你不打,他就不倒”。四十年来,人类的歌变了多少花样,蟋蟀的歌却同我小时候听见的一模一样。这太熟稔的歌,真能唤醒童年,使我惊愕四十年如一瞬。而使我更为惊愕的是忽然想起南宋叶绍翁的这一首七绝:
蟋蟀一科,种类繁庶,最著名的当数油葫芦和棺材头。油葫芦长逾寸,圆头,遍体油亮,鸣声圆润如滚珠玉。棺材头短小些,方头,羽翅亦油亮,鸣声凌厉如削金属。油葫芦打架,互相抱头乱咬,咬颈,咬胸,咬腿,野蛮之至。棺材头打架,互相抵头角力,显得稍为文明,基本符合“要文斗,不要武斗”的原则。不过遇着势均力敌,双方互不退让,也兴抱头乱咬。吾乡儿童特看重棺材头,瞧不起油葫芦,呼之曰和尚头。和尚头这名称已寓有嘲谑意。和尚头确实也傻头傻脑,乱跑乱爬,毫无威仪可睹。棺材头则不然,姿态庄重,步伐稳健,沉着迎敌,从容应战。吾乡儿童所捕所养所斗,皆限于棺材头,和尚头不与焉。所谓蟋蟀,在吾乡乃指棺材头而言。特此说明。
恰好“林贼”出巡来了,大摇大摆,威风凛凛,一路挥鞭,东敲西打。几只被它咬怕了的臣仆急忙让路,停摇触须,深怕发生误会。“林贼”用鞭梢一一检验了它们的忠实程度,然后走向歪脖子胖兄,双鞭一阵乱舞,似乎在问:“前面是何虫豸?”胖兄轻轻摇须作答,大有谦谦君子之风,虽然不亢,但也不卑,恪守中庸之道。“林贼”抢步上前,摇动着口器两侧的短白须,要求对手速来抵头角力,决一雌雄。胖兄立即克已复礼,掉转身去,拒绝抵头角力,似乎在说:“非礼勿动呀非礼勿动!”依旧可笑地歪着脖子出神。
“这回‘林贼’要挨打了!”我说。
何处喧哗?原来是乌鸦。
空枝树,不开花。
“孔老二嘛。”
我去小园墙边,很快又捉一只。这次是用左手擎灯,用右手掩捕的。捉回关入笼中,让这倒霉的可怜虫去惹黑眉毛。这可怜虫惊魂甫定,弹一弹须,梳一梳翅,伸一伸腿,舔一舔脚,便一路试探着,向黑眉毛所踞的笼底一端踱去。黑眉毛正在独自生闷气,察觉后面有敌来犯,便猛地掉转身,冲杀出来。两雄相逢狭路,四条触须挥鞭乱舞,立刻抵头角力。这可怜虫哪是对手,两个回合,败下阵来,回头便逃。黑眉毛不解恨,一路猛追穷寇,不让那可怜虫喘息片刻。可怜虫向上爬,要钻缝,缝太窄,钻不出,只好仰悬在上,暂避锋芒。黑眉毛一边振羽鸣金,宣布胜利,一边继续搜寻逃敌,决不饶恕。来回搜寻两趟,发现逃敌高挂在上,便抬头去咬腿。好狠,这黑眉毛!
鲲鲲用竹丝赶他向前走。赶一下,走两步。又赶一下,又走两步。不赶,它就不走。奇怪的是歪着脖子,老是歪着脖子。我已明白原因何在,深感惋惜,瞪了鲲鲲一眼,但又不愿点破。
夜凉如水。疲劳一天的我,此时独坐门前石凳,摇扇驱蚊,静听小园蟋蟀的歌。忽然想起我这四十年来唱了多少歌哟。且让我算算吧。记忆中最早的一支歌《空枝树》是偎在慈母膝下,跟着她唱会的。歌曰:
此时独坐门前石凳听蟋蟀的悲歌,徒生感慨罢了,倒不如去捉,或能捉回一瞬间的童年。兴趣来了,说干就干。我锯一截竹筒,径寸,长尺,一端留竹节,一端不留。然后用自制的小刀在竹筒上刻削出密密的五条平行窄缝。一具蟋蟀笼就这样做成了。不是吹牛,我做这玩艺儿真可谓驾轻就熟。我是沿着刀路走回童年去啊。
这次不穿拖鞋,赤脚去捉。鲲鲲仍然擎灯,远远站在后面。我以半分钟一步的慢速,轻轻轻轻逼近枇杷树下。这次那家伙的鸣声变得稀疏了,显然余悸尚在。我蹲下去,双手爬行如猫,愈逼愈近。近到下之下,伸手便可掩捕。我向后面比手势,接过鲲鲲手中的瓶灯,向地面一照,终于看见了。这家伙,好英武!似乎有所觉察,已经暂停振羽,但双翅仍然高张着,不肯收敛。它在想等一会再唱吧?我把瓶灯轻轻放在地上,又把蟋蟀笼轻轻放在它的前面,笼口距它头部不到一寸。做这一切,我都侧着脸,不让自己呼出的气惊动它。然后我用一根细微的竹丝去挑拨它那一对灵敏的触须,使它误认为前面有来敌。一挑一拨,它立刻敛了翅,悚然而惊。再挑再拨,它便筛抖躯体,警告来敌。三挑三拨,惹得它怒火起,勇猛向前,准备打架。就这样挑拨着,引它步步追赶不存在的来敌,一直追入笼口,终于“入吾彀中”。我用玉米轴心塞了笼口,长长舒一口气,好像拾得宝贝似的,快活之至。回到室内,在灯下细细看,果然英武。这家伙头部左右两侧各有一线黑纹如眉。我与鲲鲲约定,就叫它黑眉毛。此时黑眉毛似有所醒悟,用触须到处探索。鲲鲲用竹丝挑拨,它便避开,躲到笼底一端去了,不肯出来。我说:“不要去逗它了。它在反省。”
“快半夜了。睡了。”我说。
江上秋风动客情。
“林贼”后来死了。察其遗骸,居然十分完整,不见一点啮痕,只是腹部瘪凹。以理推之,它很可能是饿死的。金冠独霸着饲料堆,不让它来进餐,它当然迟早要饿死了。
有一夜鲲鲲捉住一只硕大惊人的。这位胖兄鸣声炸响,我早就侦听过多次了,只因为它深藏在石砌的墙脚缝内,不好下手。也是胖兄合该倒霉,夜深跑到墙脚底下觅食。觅食你就觅食,不要闹嘛。它被佳肴美味(查系馊臭馒头半块)胀得憨了,乃大振其钢翅,拼命张扬,所以终被鲲鲲拿获,入我笼中。灯下一看,真是庞然大物。
“爸,它为啥偏着头?”
鲲鲲不懂我的回答是什么意思,还要再问。我生气了,责备他说;“你损阴德!你用手去掩它,扭伤了它的颈项。它不是现在还歪着脖子吗!”
有一次听见笼中在吵架,我去视察。原来是金冠与“林贼”正在争吃“孔老二”的遗骸,一边啃嚼一边对骂。我将“夫子”遗骸抢救出来,以礼葬之小园内的“夫子”故居——石砌墙脚的某一条缝内,顺便也替鲲鲲忏悔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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