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
作者:李碧华
不见。
“重庆打黑运动战果辉煌,两月苦战,摧毁了14个主要黑社会组织,成功抓捕黑恶团伙成员1,544人。其中有被通缉十年之犯罪份子……”
把身上仅有的六十块钱掏出来,还有一个戒指一个诺基亚。
“这手机得四百块吶!”
范大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合起来一算几近十年,为了心安,为了不想被通缉,付出代价了。
不想生意溜走,马上抓牢客人:
他的身份证因“一念之仁”落到受害人手中,这个把柄是双手奉上的!都怪自己少根筋,他确实一事无成,还唤什么“大成”?肯定被举国通缉(自视甚高吧?)……
熬不过去——算了算了,2009年这个闷热的夏夜,范大成投案自首。与其终有一天落网,自首还可减点刑。
摩托车停下来。范大成用他强而有力的手臂紧紧箍牢老许脖子,一把美工刀顶着:
“我别说讨老婆,连女朋友也没有,连一份长工也找不到。”
“上车吧,晚了不好走。”老许殷懃招呼:“十块,算便宜了。”
“先生,要不要打的?”
“八块。”
“通缉十二年,香港童党落网。在1997年,一名十六岁童党因涉及七宗案件,畏罪潜逃十二年后,日前在街头被执勤警员截查证件,揭破身份。该男子自潜逃后鲜有回家亦无法离境,居无定所四处匿藏……”
“范大成,有没有?范大成,在不在名单上?究竟是否被圈套?被设计?那老头死心了没?……”
只是劫匪心中有鬼放不下便自首。
(后记:这不是笑话——世上确有不少误把身份证送给受害人的劫匪。不过没他痛苦。)
村里歪瓜裂枣的黄狗子也娶了媳妇,虽说是大龄还缺了个门牙,她看上去不算丑,只要不常笑或捂着嘴笑,好歹是个“老婆”。
过去那六年(郑州、武汉、鹰潭、温州……),未来那两年半,白活了。代价很大。范大成绝非行走江湖的料子。
范大成在路上蹲下来,检视他的“战利品”,摊开一看,咦?再探探口袋,吓?怎么?把口袋翻出来细看——“完蛋了完蛋了?刚才还他证件,我的身份证也一并交去!”
老许谢了又谢,急急开车走了。
被捕重审,法官因其无悔改之心,罪加一等,不会轻判。
再仔细全身检查一遍,吓出一身冷汗!
怎会?一定有诈。天地之大,我能躲到什么时候?
“诺基亚?四百?”
范大成势成骑虎,松了手,却把头盔拿下直往他头上砸:
不但找新闻,找案子,找线索,最重要是找自己的名字。
不如往南边城市跑,碰碰运气。可路费呢?想办法呀——看看天,看看地,看看自己,看看马路,人来人往,车来车往……
范大成想了想,也对,抢了这些证件也没什么用,碰到公安截查更麻烦,扔掉不如还他。范大成算是个善良劫匪。便随手掏出证件还给受害人。
看来是A货——如今当然唤“山寨”。
“抢劫!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
这些年来,范大成东躲西藏,黑人黑户,日子过得又奔波又痛苦。
车子一直往前走。范大成见四下无人,把心一横拍拍老许肩膊:
“行。上车坐好。”老许启动摩托车出发:“先生贵姓?不吱声,有心事?”
一瞧,一辆摩托车停在身边。
心念一动:
老许没动。
又哀恳:
“先生,行行好,钱和戒指连手机都给了,求你把驾驶证和行驶证还我吧——”
范大成在街头蹓跶,吃碗面条喝瓶冷饮,已花了七块钱。瞎转一天,没见上零工也卖不上力气。在河南就是没希望。
“想到郑州那头。”
那是2003年一个闷热的夏夜。
法院找不到老许。
范大成从小就笨,家里有点瞧不起,父母都偏向他弟竟成。自己书念不好,农村无所事事,到城里打工又辛苦,还常遭其它民工欺负。怪谁?自己愣头愣脑,个子高力气大,可少根筋,没学好本事。廿多卅岁了,最怕吃喜酒。
再瞧,摩的师傅有点年纪,五十多,唔,不是对手。范大成道:
“补领得三五天,干不了活挣不了钱,手停口停……”
失物少,又怕烦,早已忘得一乾二净。而且遇劫也没受伤,很庆幸,压压惊,如常生活,日子过得开心。再买一支爱立信,亦A货,三百五。劫匪的身份证随手丢了。谁为了这个进衙门?吃饱了撑的?
人家在网络上消遣畅游无阻,他才学会上网——才刚会打几个字,马上搜索与“通缉”相关的大小新闻案子。
2009年08月27日
老许痛的叫起来:
五块钱买了把美工刀,在大街小巷有目的地逛了又逛。总觉男的凶悍女的泼辣连小孩也不是省油的灯。处男下海,得相好目标下手。出师未捷被抓了,如何做人?
“这车子太吵了,我要下车打个电话。”
“免贵姓,是小范。”一说就后悔。真笨!
——老许压根儿没报案。
像所有畏罪潜逃的人一样,不敢回家,也无法走远,东躲西藏使假证,有上顿没下顿过日子,头发脱落变成半秃,没一个晚上睡得好……
不管躲了多少年,被通缉者最终都得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命运安排下,束手就擒。
他逃亡六年。
明明要做他,咋的那么老实?没经验就是没经验!
最近那些中港台热点,就见到:
法院审理此案。法官忍俊赞赏他有良心,反省深刻,为一时错误付出代价,他日好重新做人。
范大成见豁出去动了手,好歹也捞几百块,一把抢去塞进口袋待要跑掉。
“哎呀——别,给你!”
做人嘛,尤其是男人,总得自力更生,独当一面,干出点成绩来。起码捞点钱,壮壮胆。
“抢劫美容院被通缉八年之卅三岁男子,因在高雄冒充八·八风灾灾民抢劫便利店,警方以其身份证假伪,追查之下,揭发牵涉前案,法网难逃……”
“不识相,就讨打!”
范大成不甘心。
“抢劫!”
不会吧?
从此,范大成开始了逃亡生涯。
一到网吧耗时间便下意识上网看看“通缉”名单上有没有自己名字,会不会已布下天罗地网?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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