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若彼裙钗
作者:蒋晓云
读高中的时候,国文老师在课堂上讲闲话,问大家红楼梦的人物里最喜欢谁,于是黛玉、宝钗、探春、惜春,大家哄哄不休,连刘姥姥亦是受欢迎人物之一。最后想起来请问老师喜欢谁。他说是贾宝玉。
还有一个朋友,她是很浪漫的,她明白地告诉我:“我不喜欢你的小说,你把爱情写得太残酷了。”她追求的恋爱是蜡炬春蚕,要缠绵至死,才能如她的愿。
“还有什么好问的呢?我打过一次电话给他,他不在,我留话给他妈妈,他也没有回话。可是你想想看,我如果真的嫁给他,我会幸福吗?像我现在,我很快乐很幸福,我敢说我如果没有嫁给我先生,我一定不快乐。真的,谈恋爱和结婚是两回事,等你结了婚你就知道了。”
我另外一个朋友和相恋经年的男友分手,这破裂的一对倒是为分手数次长谈,然而那男子亦是举不出一点支持自己的理由,只好无的放矢,胡说一通:“……我爱你还没有爱到要和你结婚那么爱……当初也是你先来找我的……”
我的一个已婚朋友,有一次和我谈起她自己婚前的男友:“那是我的初恋。你想想看,我读了六年女中,三年家专,他是我认识的第一个男孩子。他很高,一百八十一公分,书念得很好,长得也不错,跟他交往了三年,你知道我那时候几公斤?四十八公斤!我现在六十公斤。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瘦?就为了他来找我,我紧张得吃不下饭,他不来找我,我想他想得吃不下饭,就这样得了神经性胃病,瘦得只剩四十八公斤,每餐饭能吃这么一小口,我妈就很谢谢我了。”
蒋晓云,台湾著名作家,现居美国。
爱情是会转变的,尤其在有人递补的时候,那种改变更是快得不得了。可是交个朋友,结个仇人同样是一桩爱情的了结,与其给自己来个大洗脑,光记得人家一件件不好,何不站过去替对方想一想,拿出曾有的默契,体恤体恤她的心情?女子可爱,就是至少在情感问题的处理上,能够有情有义,即便分手,留下的亦是怀念,不是怀恨。
全班于是又笑又骂。那时正流行老查(Charles Bronson)一类的警匪片,阿兰·德龙都改变柔情戏路专演冷面杀手,在个女生班里,年轻男老师说喜欢贾宝玉,一定要当新闻传到别班去。
不过这种种情况,其来有自,而且也在改善中,不在讨论之列。现在要印证到题目上去的,是就感情问题而言。
本文选自蒋晓云新书《云淡风轻近午天》
我不是妇解分子,虽不高唱“宁为女人”,至低限度对自己这一层身份也算安分,然而还是要看到这个社会上对女性的不公平,比如说同一公司里,男性职员即使能力较差,升迁的机会仍然较佳;同样的履历去应征工作,老板却更愿意聘用男生……
她终于还是失了恋。她美而慧,我们这些朋友和她自己都想不出来,她究竟为了什么而失恋?她像脱了水一样,一天天瘦下去。她打电话给他,他只说抱歉,为他说过的情话不能负责而抱歉;她写信,说她的爱和她的愁苦,他不回信。她是执着而坚持的,虽然他对冷漠的坚持已经摧毁了她对自己的信心,可是她持续了两年,在分手之后,给他寄生日卡、圣诞卡,他却只是继续地毁掉了她对台湾邮政的信心。
可是许多年过去了,听到的看到的遇见的人,都不再限于一“班”以后,渐渐才知道贾宝玉的可爱;至少这个人能体认女子的可爱就够教人感激的了。
我常常觉得自己所有的冷静温柔都写进了小说里,以至于生活得情绪激烈,朋友的事也拿来当自己的事般操心。不能冷静地来想来看,这些倒霉的恋爱故事就不是写小说的题材。可是失恋的女孩这样多,这些情形必然有它的共通性。谈恋爱应该是极好极美的事。虽然现代人受西洋电影及文艺国片影响,肉麻情话说个不停,稍煞风景,并且予写故事的人大不便,越想写实就越写得像三流剧本里的对话。既然曾经相爱,为什么就不肯让它好好地收场?一个男子既然能说服自己抛弃曾经爱过的女友,为什么不试着好好地去说服她?对女子冷漠教她知难而退,和骂她教她走开一样没有风度。
更惨的一个例子,是男子的反守为攻。这个朋友和男友相恋七年,严格一点算,应该是她爱他七年,他表示也爱她凡五年。他大学毕业以后出了国,她在台湾老听说他另有情钟,隔海吃起真正的飞醋,航空信件越洋电话闹个没完,终于弄僵,那男子最后一信,说是信上缠不清不要再写,一切等他回来了断,傻妹信以为真,静静等待。等啊等,终于回来了,两人相见,互诉相思,仿佛言归于好,满天云雾散尽。傻妹喜滋滋地要带他回家,禀明父母,准备结婚,没想到男孩子另有意见:“太迟了。我从前一直求你,你是怎么对我的?我在国外那么苦,你除了找我吵架,你还做了什么?我没办法忍受你了,再说我也不能对不起我在美国的女朋友。”可怜这个女孩子,哭得个泪眼不干,原来她引颈企盼的居然是个复仇使者,他千里万里飞回来就是要亲眼看着她心碎。
“你就不把事情问问清楚吗?”我是凡事必要盘根究底,而且是最不能冷静的听众,十年前女性的委屈亦会教我生气。
话很多,最刺激我的是这两句,听了就忍不住要破口大骂,我的朋友是比较洒脱的一型,她表示事已至此,让它去吧,何苦为此吵架,然而半年后,那男子和一新认识的女子结婚,她还是一场好伤心。
“你知道后来我们怎么分的手?我们交往的三年里,他有两年在当兵,可是他虽然在当兵,我并没有交别的男朋友,我一心一意地对他,我们两家的爸爸妈妈本来就认识,大家也都认为这件事就是等他当完兵了。我一直等,好不容易等到他快要退伍了,哦对,那个时候他信写得越来越少,可是我也没放在心上,我想反正他快要回来了。后来他回来了,可是他没通知我去接他,回来过了两天才打电话给我,那天我就哭了一下午,我知道他变了,我姐姐气得不得了,要去问他,我叫我姐姐不必去了,后来他就再也没有找过我了。你相信吗?三年,三年就这样一个电话就完了,事后我才想起来,他一个朋友曾经对我说,他当兵的时候你应该常常去的,你去得太少了。”
我二十岁就确定了自己的感情观,一连写几篇小说,如《掉伞天》什么的,说的也都是这意思,正好和她的体认相仿,只是有一点我没想到;我一直以为何等轰轰烈烈的恋爱,都一定会在生活里死掉,死到连个泡泡都不留,可是看见她,这样深爱着丈夫孩子,这样自觉愉快幸福的女人,还可以把初恋如此牢记,含着泪娓娓诉说,我是既诧异又伤心,因为我想起我另一位已婚朋友说过:“唉!男人哪,十个有九个半,都说从前有多少多少女的追过他,对他怎么怎么好,你听有哪一个说过他从前怎么追他女朋友的?”恋爱的记忆通常都在男子的虚荣心中被过滤了。
眼前白净富态的少妇,拇指食指虚虚一圈,比了一份她从前的饭量给我看,又幽幽背诵起那男子昔日情书上的一些句子:“……他会抄一首诗在后面,我还记得那年中秋节,他在南部当兵,他写一封信给我,后面写了两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我当时真是太感动了,他还寄了一颗红豆给我,我就特别去镶了一条K金链子,把它戴起来,天天戴。”那遥远的恋情似乎又在她心中鲜活了起来,她的眼眶红了。
更多内容...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