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
作者:于德北
趴在床上,头痛欲裂,心里边乱糟糟的没个着落,我想,实在不行就去找晓征吧,好在有她,总会有办法的。这样想了,心里稍安,整个人又睡了过去。
胖圆脸的师傅姓曾。曾师傅他们和我竟然住在一个招待所。
他和那几个人小声说了几句什么,之后,冲我招手,让我过去。我也不怯生,端了碗,就坐过去了。他看了看我碗里的酒,一扬手,泼了,顺手抄起“绿豆大曲”的瓶子。
19岁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喝酒,而且,很能喝,一次能喝半斤。
我住在宣武门外西椿树胡同的地下室里。防空洞改的招待所,三元钱一个床铺,那床铺一个连着一个,根本看不见尽头。以后的多少年里,我几次去西椿树胡同打听这个招待所,可惜,竟没有人说得清楚了。也难怪,快三十年了,北京三十年来的变化太大了。
后来,我们都喝醉了,醉得不省人事。等我们醒来的时候,北京的天空正下着斜斜细雨。天快亮了,原来我们八个人互相依靠着在路边睡了半宿。我的外衣丢了,丢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衣服口袋里有我仅剩的车票钱。
于是,“咚咚咚”倒上了一大碗。酒喝上了,话匣子也就打开了,大家根本不像是萍水相逢,倒像是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在异地不期而遇。说河南,说东北,说煤矿,说粮食,心胸开阔得不得了。后来,不知怎么着唠到了武术上,我借着酒劲儿,走了一趟罗汉拳;不曾料,长头发、胖圆脸的师傅高兴了,趁兴也打了一趟红拳,只记得红拳刚劲有力,被他演泽得虎虎生风。这下子好了,又一轮高潮兴起,无数的白酒落进肚子。
曾师傅知道我丢了衣服和钱,并没表示什么,我们一行人默默地回到地下室。
有一天,是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我是一个人在饺子馆里喝酒。突然,从外边闯进来七个铁塔般的汉子,进了屋,就哇哇哇哇地和确山姐姐说了一通,然后围着一张桌儿坐了下来。饺子、炒菜、四瓶“绿豆大曲”,七个人吆五喝六地开喝了。忽然,有一个长头发、胖圆脸,二十七八岁的师傅发现了我,便好奇地打量一番。我想,他好奇,是因为我年龄不大,竟一个人坐在那里大碗喝酒吧?后来,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他真的就是这样的心理。
我为什么要找这家地下招待所呢?这里边,或者说这一带,留下过我温暖的记忆。
应该是1985的夏天,我第一次去北京。
“能喝。”我点头。
我拿着纸包,不知所措。
从北京回长春的列车上,十几个小时,我毫无睡意。我开着窗子,任风吹乱我的头发。我喝着酒,吃确山姐姐送我的松花蛋,享受着人间至纯的情感,一点点完成自己的朝圣之旅。
再醒来,就是天大亮了,是上午九点钟的时候。收拾东西,到寄存处拿包,准备退宿。这时,柜台后的阿姨递给我一个纸包,说:“宿费有人给你交了。”
我的眼睛湿了。我要回长春了,确山姐姐给我包了七个松花蛋,一瓶“绿豆大曲”。现在想来,这些东西一定得从她的工资里扣的,那时的人,怎么都活得那么简单而干净?
阿姨说:“是你那几个朋友留给你的。”
选自《天池小小说》
火车咣当咣当地穿过了夜的腹地。
“能喝?”他问。
我打开纸包,是一张小纸条和七十元钱。小纸条上只有一行字:兄弟,我们去天津了。到平顶山,就来找我们。
曾有那么几年,大家都说河南人如何如何坏,可我对河南人根本恨不起来。1985年,在北京,我第一次接触河南人,七个,平顶山煤矿的工人;还有一个,女孩,确山农村的,我叫她姐姐。他们八个人,让我对“河南”两个字产生了本质的记忆。
我说的那个女孩,就叫她确山姐姐吧,就在西椿树胡同口处开了一家饺子馆,卖大馅饺子,还有炒菜。我每天出去玩够了,就在她那里吃饭,不是一盘饺子,就是一盘麻辣豆腐外加一碗大米饭,铁打不动,就这两样。但无论饺子还是米饭,总要喝半斤散装白酒。一来二去,和确山姐姐熟了,就多少有点吹嘘地说,自己是搞文学的,已经考上了文学院,马上就要去读书了。确山姐姐很佩服我,给我盛饭的时候就多盛半勺。她不是老板,老板是她的一个亲戚。后来,我去吃饭,她还偶尔送给我一个松花蛋,这对于好喝酒的我来说,无疑是最好的佐酒小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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