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麻雀
作者:杨文丰
吾乡粤东客家人称麻雀叫罗必。麻雀,属鸟纲文鸟科,成年鸟体长14厘米。麻雀的性征,可通过肩羽的颜色来表现:女麻雀稍带橄榄褐色,男麻雀呢,呈褐红色。
麻雀代表着农村广阔土地的谦卑和淳朴的生气。
麻雀与莫测的人类,缘分一直相当的深,或许可以这样说,麻雀是人类比较特殊的近邻,是除鸡之外,与人类最亲近的鸟。
麻雀,在鸟类中,虽然充其量不过是一介“平民”,却也是生物链中的一个链条。感于生态环境的恶化以及种种原因,我们今天开始经常讲要爱麻雀了。我们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把麻雀视做“阶级敌鸟”,当成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四害”之一。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据说曾举国上下鼓钹齐鸣,喇叭震天,那不是过节,而是别有目的:驱赶麻雀,使之惊累而死。听老人说,当时,有很多很多的麻雀,飞着飞着,又惊又累,突然就会坠地而亡。那种生活情景,想来简直就是惨无鸟道了!
在地球村,严峻的情况是:麻雀正一天天少下去,人却一天天多起来。
长期的剿杀,使中国籍的麻雀,变得对国人敬而远之,即便刚刚问世的麻雀,也是如此,这恐怕已成了鸟们一条重要的、普遍的经验,而且,还获得重点遗传。想来人类对鸟雀的政策可谓狼心狗肺!地球村的环境,还好得了吗?
曾在叶圣陶先生童话《稻草人》中充当过主角的麻雀,素质大抵早有鸟国的硕士水平了吧。只是麻雀偶尔还得捕吃一两条昆虫。由于大虫日多,小虫日少,因而,麻雀吃上一次昆虫,与万恶的旧社会贫民们偶尔加一次菜的感觉,该差不多了。作家方刚在《麻雀》中写道:“昆虫是麻雀繁育后代时的营养品,并且用来哺喂雏鸟。”此话极有见地,可视做知雀之谈。
我以为这该是中国的人鸟关系的普遍现象。而在美国,人雀关系目前倒是还比较好。那年深秋,在华盛顿林肯纪念堂前,在那台阶上,蔷薇丛中,我就见到许多麻雀。我猫腰佯捕之,它们却并不怎么躲避,即便离去,也是慢慢地双脚一并,一蹦一蹦地走,好似并不怕人。美国在人权方面问题不少,但对鸟权,似乎还是满在乎和满尊重的。
麻雀似乎是无法驯养的一种鸟,这大抵与其阶级斗争坚定性太强有关。小时候,我住村校燕河小学,那散文般广阔的乡野山水,燕子多,麻雀更多,二楼窗户左侧有道墙缝,儿时我的小手往里一探,经常都可捉到一只紧缩身体、体沾草花的麻雀。我将俘虏关在细竹笼里,置一杯水,半碟米,两条虫。一天两天过去,麻雀遗世独立,对食物一直熟视无睹,绝无汉奸气,不但不卑躬,更采取绝食政策。不日仙逝,眼皮紧闭,更咬紧短硬的啄关,很有些宁死不当宠鸟的神气。今天想来,我很为自己当时无知的行径感到忏悔。
乡间的房屋檐瓦间,多有雀巢。麻雀的主食,多是田野的谷物。农村春播和夏秋谷物成熟期,麻雀们的胃口,似乎都挺好,而且欢腾雀跃的。现代生活同样是麻雀们接受再教育的广阔天地,现代麻雀早进化成了知识麻雀。
爱护麻雀,我以为要做的事情很多,但最重要的该是不吃麻雀。突然想起,珠江三角洲的禾花雀,可真是一道名菜,我们都曾经在酒店专门点来吃,于今看来,真是一言难尽。保护麻雀从我做起吧……
麻雀本是富有传统美德的、善良的、也不侵扰人类的鸟儿。早逝的散文作家苇岸在《大地上的事情》中认为,麻雀是“鸟在世上的第一体现者。它们的淳朴和生气,散布在整个大地”。又说,他不能停下来看鸟,否则,它们会马上警觉,一哄而起,迅即飞离。
摘自作者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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