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杀
作者:焦松林
队长摇摇头,哈哈大笑道:“真有你的,伊万。我现在对你以前说的那些商场故事开始相信了。你当年的确是个不一般的人。我们为有你这样的酒友,不,朋友,感到高兴。”他没有提到酒的来历,我也没有再问。码头工人,在搬运货物的时候,顺手牵羊,也是正常的事儿。
“你们来了?欢迎欢迎,这一下,把所有的人都凑齐了。”我呵呵地笑着,向爱尔文他们举起了空的马蒂尼酒瓶。
“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天天喝酒买醉,以为在行将就木之际,还会有四个好朋友。可是,你们今晚的举动让我怀疑。”我回应着他们的目光,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爱尔文低低地诅咒了一声,然后拿起电话来,联系上了约翰,“我们一起去看看吧,对了,不要带其他人了。毕竟这不同于一般的事儿,查出来,就是谋杀。”
车停了,毛姆下了车,那个妇人带着孩子,也跟在他后面走了。
还没等到对方接起电话,我已挂断了。因为在这一刻,我想到了离开酒吧后,坐上了一辆车。车里还坐着其他人,他们在交谈,谈话的中心是,把一个人给杀了,然后藏尸于何处。
我身上的血痂,我可以解释为酒后不小心在哪里碰伤了。可名片这个东西,自从我生意失败后,就从没有收到过,难道是有人想继续和我进行合作?名字后面的数字,应该是电话号码,我决定拨一拨,看看这两人究竟是谁。我拿起话筒,拨通了约翰的电话。说来也怪,就在电话里发出“嘟”的一声声响后,我背后渗出了冷汗。我在害怕,我在害怕,可我在怕什么呢。
“他又喝多了,”队长向走过来的酒吧伙计点头示意。伙计转身就走,我喝醉了的这种情况,他早已司空见惯了。
车继续向前行进了一会儿,我透过车窗,看到车已接近我家了,于是我也下了车。我虽然喝多了,不过还记得礼貌,我正要向他们道谢时,那车已飞快地开走了。
吉列从我这里逃走后,他径直去找爱尔文。“爱尔文先生,我,我们今晚都喝多了,他们可能要了伊万的命。不过,伊万很奇怪,我们从酒吧里将他架出来时,他好像没有什么重量。”
三个人吓得拔腿就跑,可是,门已严严实实地锁上了。我幽幽地叹了口气:“你们只知道我晚上出来喝酒买醉,可是白天呢?白天我在哪里?白天我究竟在哪里?”
“要回旧债?得了吧,你要是能要回来,早就要回来了。口说无凭的事,我们不会信的。”队长冷冷地回应道,“相信你也看出来了,有人不喜欢你在酒吧里胡说八道,让我们今晚送你回老家。今晚的酒,也是他们给的。”
我明白了,我终于全明白了。是的,我在酒吧里诉说自己的英雄历史,会让人不高兴,尤其是我昔日的朋友们。他们的罪恶发家史,只能放在他们自己的心底。
现在我清醒了,完全清醒了,尽管手脚仍在发抖,可心里总觉得怪怪的,甚至还有一丝毛骨悚然的感觉。窗帘被我严严实实地拉了起来,我蜗在这间斗室里,不停地在想着昨夜发生了什么。是昨夜吗?我不记得,也许是前夜,那也无非是多醉了一天。关键是,我现在在害怕。左手上,有一块血痂;床脚边,掉下了一张名片,正面写着“约翰,10054127”,背面呢,则是另一个人的名字,“爱尔文,18940226”,名片印得很精致,上面还有一丝隐隐的香水味,这不是我那帮码头工人酒友们所有的,他们不用这样的东西。我可以肯定地说,我从没见过这张名片,它是哪里来的呢?
车上的那两个人似乎没有害怕的感觉。商量杀人的事,总得找个僻静的地方吧,可他们当着一个陌生人的面,就把这些全说了出来。尽管我是个酒鬼,但酒鬼就没有清醒的时候吗?我敢肯定,他们刚才意识到了这一点,这应该也是他们飞速把车开走的原因。
他们四人的确有的是气力,一直把我架到自己的屋前,一个从我衣兜里掏出钥匙开了门,另三个继续架着我向里走。我挣扎了一下,手臂重重地砸在了门框上。“不要白费力气了,那样只能让你受更多的罪。”队长阴阴地说着,我看到钵大的拳头已重重地向我击来,接着,拳头雨点般地落到了我的身上,头上,我就要死了。
这酒可真是香啊,我们五个人放开酒量来喝,一会儿瓶就见了底,队长又拿出了一瓶,很快,这一瓶也喝光了。等到他拿出第五瓶时,我就开始纳闷了。这么多酒,要是拿出去卖的话,足以让他们五个过上一年的好日子,他们没有理由奢侈地和我共谋一醉。越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他们对于事关金钱的问题越是关心。可是,他们一直那样豪爽,我没有理由认为他们对我怀有某种目的。而且,我这样落魄潦倒,谁还有必要来算计我呢。于是,我继续放开肚子喝,他们却变得谨慎起来,我举杯一饮而尽时,他们则象征性地抿一抿。
后排座上“哇”的一声啼哭,那是个小男孩,我正要回过头去安慰他。紧邻着男孩坐着的一个蒙着面纱的女人拍了拍他,轻声地说了几句什么,那男孩的啼哭声止了,甜甜地应了句“好的,妈妈。”
副驾驶座上的那个男人似乎在发抖,他回过头来,轻轻地说了句:“对不起,我不想参加了。这些天我总是做噩梦。”
我竖起了耳朵,听到副驾驶座位的一个人说道:“他又没什么钱,杀他做什么。”
三个人吓得拔腿就跑,可是,门已严严实实地锁上了。我幽幽地叹了口气:“你们只知道我晚上出来喝酒买醉,可是白天呢?白天我在哪里?白天我究竟在哪里?”我问着,眼泪渗出了眼角,“我在跟着你们,你们的车,爱尔文,约翰,还有毛姆,还有我的妻子和孩子,说实话,我在去年走投无路的时候,就在这个屋子里上吊自尽了。没想到吧?现在,我终于把你们这帮该死的全部凑一块儿了。”
约翰迟疑着,答应了,很快也赶了过来。吉列带着路,引着约翰和爱尔文走到了我的住所,打开门后,三个人一起惊呆了。因为我和队长,还有另外两个人正坐在地上喝酒。
你尝过醉酒的滋味吧?午夜会从床上爬起来,四处找水喝。第二天醒来后,会四肢无力,手脚颤抖。还有,你会想到喝酒时说的一些话,并对其中的某一部分感到惭愧。哦,你不是?那就好,那说明你的意识还不需要酒精来麻醉,不像我,自从三年前生意失败后,几乎就靠这个东西来支撑自己,让我避免去想被朋友出卖后的忧伤,以及破产后妻离子散的苦痛。
“你醉了,”他们四个人又一起站起身来,搀扶着我,不,架着我向酒吧外走去。酒精麻木了我的神经,虽然我意识到他们有可能做什么,可来不及反抗,再说,在体壮如牛的码头工人手下,我就算反抗又能怎么样呢?
实话说,每当我酒喝到一定程度时,我就开始讲述自己昔日驰骋商场的英雄史,尽管我早已风光不再,但至少我曾经阔过。不是吗?我在那家常去的酒吧里,认识了几个酒友。他们是附近的码头工人,很落魄,每天累死累活挣来的几个钱,仅够糊口。我们坐在一起,喝着劣质的酒,大声地说笑着,我那些英雄的历史,就是我们的下酒菜。每次我都要喝到酩酊大醉,这才在他们的护送下,出门而去。那几个人,好像没见到醉过。昨夜也是如此,我只记得被他们架出了酒吧,之后的事一点也想不起来了。
我有些愕然,这可是难得一见的礼遇啊。这四个人,今天怎么变得有绅士风度了。那个领头的队长笑吟吟地为我斟了一杯酒,我一眼就认出来,这可是38年的马蒂尼,这酒的名贵程度,不是他们这帮人可以喝得起的。我指了指酒瓶,有些诧异地问道:“你们买的?”
队长的声音幽幽地说道:“吉列,现在后悔还能来得及吗?”他们的拳头忽然停止了向我身上的招呼,看样子,是击向那个叫吉列的人了。门就在这个时候,砰的一声被带上了。队长骂骂咧咧地说道:“算了,让他走。我们先解决他,回头再找那小子算账。”
这时,有人说了句,“太残忍了,我不想干了。”
吉列惶恐地点了点头说:“是的,以前是经常那样做。可今晚,我为了完成你的任务,只喝了一点儿酒,所以感觉就很明显,他真的没有重量。还有,我在外面等了很久,也不见我们的队长和另两个人出来。”
车在宽敞的道路上行驶着,几抹路灯光射进来,映照到那个男孩的脸上,我看到他那洁白好看的牙齿,还有,他那可爱的脸。为什么要当着孩子的面说这些呢。我不满地哼了一声。
他们架着我来到门外时,一阵冷风吹了过来。我冷冷地看着他们,问道:“其实你们这一次放过我,我只要能要回旧债,所有的东西,我都会和你们共享。”
“各位好兄弟,谢谢你们今晚的美意,让我喝上了过去常喝的酒,而且让我尽了兴。三年前,我的三个好友也这样陪着我,当时,我斥巨资从遥远的东方购来了一块巨石。有人以为我疯了,包括公司的董事们都这样认为。可我,却不这样认为。我的三位好友游历东方数载,他们对于翡翠有了深刻的认识。翡翠这玩意儿就藏在巨石的肚子里,这是他们告诉我的。我的三位朋友还说,他们做这一行已经很久了,这块石头一旦割开,就会让我富敌天下。听他们这样斩钉截铁地说,我心里其实还是有些疑惑的,虽然他们也花了不少的钱。所以,我悄悄地请来纽约市区有名的玉匠。他围着这块石头转了几圈,那眼珠都快要蹦出来了,用垂涎三尺这话来形容他的表情,一点也不为过。我把心放进了肚子,和我的三个好友一起狂欢了一夜。第二天,就请来工匠,把石头切割开。结果,结果,结果那就是一块石头,什么翡翠啊,根本就是没影子的事儿。这次生意走手,让我公司的股票大跌,董事会商议后的结果,是董事们撤资,公司解散了。我的三位朋友这个时候又来了,因为那块石头要付的资金,当时我没有给足,换句话说,我欠他们的钱。已处于风雨飘摇中的公司再也经不起债务的折腾,倒闭了。我变得一文不名,接着,妻子带着儿子一去不复返,至今不见踪影。直到这个时候,我还没有怀疑过我的三位朋友,直到一天,他们三个成立了新公司,我的原来那些董事们,加入到他们的团队。这时,我渐渐意识到自己入了套。我没有找他们,而是直接找到了当初的那个玉匠,他说,我的三个朋友给了他一大笔钱,目的就是要说服我,让我对石头里有翡翠这个观点深信不疑。我如梦初醒,可又能怎么办呢?他们现在已是家大业大,我别说找他们算账,就连靠近他们也难。”说到这里,我深深地喟叹。
爱尔文阴冷地笑了,“不会吧,你们不是经常把他从酒吧里架出来吗?”
乘着队长他们三个抓住爱尔文、约翰和吉列的时候,我的意识飘移到了户外,在不远处的别墅里,毛姆正在哄着我的孩子,我的妻子坐在一旁,脸上露出甜蜜的笑容。我不能杀他们,他们是我的亲人,是我的朋友,哪怕他们心中只留有最后一丝善念。
现在,我、爱尔文和约翰,还有这四个码头工人,要永远留在这个屋子里,喝着马蒂尼酒,彻夜狂欢。
我警觉起来。乘着酒兴,我说起了最后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是我一直藏在心底里,不肯向外人道的。因为它关系到我走麦城,丢脸面。可今天,现在,我得说上一说。过去的忧伤让人低迷,可也让人成熟。
第二天夜里,我照常去辛格酒吧喝酒。四个码头工人早早地坐在那里,见到我来,他们都笑着站起身来,“伊万,你好啊,今晚还能喝吗?”
我终于在他们的重击之下,完全地失去了知觉,头一天晚上的那辆车,车上的一切,却犹如影像一般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之中。是的,我记起来了,那三个人男人我都记得,他们不就是我的好友吗?一个叫毛姆,一个叫约翰,一个叫爱尔文。那个妇人和那个小孩,他们是我昔日最亲的人。一个是我妻子,另一个,则是我的儿子。
那个叫毛姆的男子和那对母子,也在这个时候走远了。
“伊万,我相信你的故事,我也相信你的人品。可是,金钱的魔力足以让善良的人们疯狂。”队长直勾勾地看着我,另三个工人也向我注视,微笑。
驾驶座上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我们准备去哪里?是不是取了东西再去辛格酒吧?”我一阵愕然,辛格酒吧,那不是我常去的地方吗?我可是刚从那里回来呀。还没等到我答话,已经有人接口了,“不,不。你继续向前走,对了,先等会儿,让毛姆先下去。他不想干,我们总不能强迫他吧?”
这一张名片我也想起来了,是我以前亲手写的。正面和背面上,名字的后面,不是电话号码,而是他们从我这里拿走的钱的数额。他们欠我的,太多太多。从友谊,到金钱,直到这条命。
挨着我身旁的那个家伙笑了:“不杀他,我们永无宁日。亲爱的,男子汉大丈夫,要心狠手辣啊。”他的笑声拉长了,似乎把这黑暗的夜都拉得更长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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