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武器
妈妈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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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的来信
克罗诺皮奥和法玛的故事
克罗诺皮奥和法玛的故事
万火归一
万火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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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讨厌妈妈的来信。如果没有这些信,他就会觉得自由重重地砸在身上,让他无法承受。妈妈的来信像是捎来了无言的谅解(但是他没做什么需要原谅的错事),像是搭起一架桥让他有路可走。妈妈的来信让他为妈妈的健康时而提心吊胆、时而松一口气,提醒他家里的经济状况,提醒他有一种秩序井然的常轨如影相随。他痛恨这种常轨是因为劳拉,因为她虽然人在巴黎,但妈妈的来信总让她显得遥远疏离,仿佛她是这种常轨的帮凶。而他自己,自从那天晚上在花园里再次听到了尼克低声压抑着的咳嗽声之后,就已经摒弃了这种常轨。
其实要把尼克改成维克多是很容易的事,肯定是维克多问起他们俩的。维克多表哥总是这么热心。维克多比尼克多了一个字,但只要用橡皮一擦,再灵活地稍加改动就可以了。今天早上维克多问起你们俩了。维克多去探望妈妈,顺便问起他们俩,再自然不过了。
画桌上慢慢堆积起了妈妈的信和信里那些相互对应的无用信息。船确定在十七号周五早上到勒阿弗尔港,专列火车在十一点四十五分到达圣拉扎尔站。周四他们去看了一场戏剧,玩得很开心。两天前的晚上,劳拉又做了噩梦,但他没有费神去端水给她,而是背对着她躺着,让她自己平静下来。后来她就安稳地睡着了,白天又忙着裁一条夏天穿的连衣裙。他们谈到把冰箱的账单付清以后,要买一台电动缝纫机。路易斯在床头柜的抽屉里发现了妈妈的信,于是把它带去了办公室。尽管知道妈妈提供的日期肯定是正确的,但他还是打电话问了航运公司。这是唯一可以确定的,因为剩下的一切都匪夷所思。更别提艾米略叔叔那个白痴了。还是写信给玛蒂尔德比较好,即使他们之间再生疏,她也会理解事关紧急,需要采取措施把妈妈保护好。但是(这不是一个问题,但还能怎么说呢)真的需要保护妈妈吗?要保护的只是妈妈吗?他想过要打个长途电话跟妈妈聊聊,但又想到了雪利酒和巴格利饼干,只好耸了耸肩。写信给玛蒂尔德也来不及了,其实还来得及,但也许还是等到十七号星期五那天比较好,然后再……白兰地已经不起作用了,他无法停止思考,就连思考的时候不害怕也做不到。他越来越清楚地记起了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那最后几个星期里,妈妈在尼克葬礼之后的面容。他当时以为那是痛苦的表情,现在看来是另一回事,像是心存怨恨的怀疑,像是动物预感到要被遗弃在远离故土的荒地里。现在他开始真正看清妈妈的面容。现在他才真正看到妈妈是怎样度过那些时日的,所有的亲戚都来看她,悼念尼克,晚上陪着她,他和劳拉也从阿德罗格回来陪她,给她做伴。他们只能待一小会儿,因为随即艾米略叔叔,或者维克多,或者玛蒂尔德就出现了,全对他们冷若冰霜、严词斥责,他们俩新婚宴尔,但是尼克,可怜的孩子,尼克,整个家族都因为之前发生的那件事、因为阿德罗格而愤愤不平。不用怀疑,大家就是这样齐心协力、迫不及待地把他们送上了最早的一班船。那劲头就好像是他们凑份子买的船票,还要亲热地送他们上船,递上礼物,含泪挥别。
“有点儿,”她说,“人是一直在变的……”
“啊,是你啊,”劳拉边说边贴上凉凉的面颊,“我还想着你是不是要加班了。肉应该煮过头啦。”
路易斯点燃了一支烟。烟雾呛得他直流眼泪。他明白了棋局还在继续,现在轮到他了。但这局棋有三个人、也许有四个人一起玩。现在他确定妈妈也坐在棋盘前。他从沙发上慢慢滑落下来,任由自己的双手像一张无用的面具般捂住脸。他听到劳拉在哭泣,楼下门房的孩子们边跑边高声喊叫。
身为人子的义务自然会督促他马上写信给玛蒂尔德。在第四杯白兰地下肚之前,他还能够考虑这类事情。喝到第五杯,他再想的时候却笑了起来(他步行穿过巴黎,为的是能一个人好好想清楚),他嘲笑自己作为儿子的义务,似乎儿子有什么作业一样,比方说小学四年级神圣的作业,必须交给肮脏的四年级那神圣的女老师。他作为儿子的义务不是写信给玛蒂尔德。为什么(这不是一个问题,但还能怎么说呢)要装作是妈妈疯了呢?唯一能做的就是什么都不做,等日子一天天过去,除了星期五。那天,当他一如往常地跟劳拉告别、说因为要赶做几张海报所以不回家吃午饭时,他完全能预料到即将发生什么,就差加一句“要是你愿意的话我们一起去吧”。他躲在车站的咖啡馆里,不仅是心机使然,更是为了占据一点点优势,可以观察别人又不暴露自己。十一点三十五分,他认出了劳拉的蓝裙子,远远地跟着她,看到她查了时刻表,咨询了一个工作人员,买了一张站台票,走进站台。那里已经聚集了一群人,大家都在等待。他站在一节堆满了水果箱子的车厢后,观察着劳拉,她好像在犹豫是待在出口附近还是进到站台里面去。他不动声色地看着她,像是在观察一种可能会做出有趣举动的虫子。火车没过多久就到站了,劳拉融入了人群,大家都向车窗涌去,寻找自己在等的人。车厢里的人们叫喊着,伸出手挥舞着,仿佛快要淹死在车厢里面。他绕过那块地方走进站台,那儿堆着更多的水果箱子,油迹斑斑。从他站的地方可以看到出站的旅客,他将会看到劳拉一脸轻松地走过去,劳拉的表情难道不该是一脸轻松吗?(这不是一个问题,但还能怎么说呢。)当最后几个旅客和门卫都离开以后,他就可以大摇大摆地离开,走到阳光照耀下的广场上,在街角的咖啡馆喝一杯白兰地。当天下午他就要给妈妈写信,只字不提这荒谬的插曲(但它并不荒谬),然后他会鼓起勇气跟劳拉谈谈(但他不会有勇气跟劳拉谈)。无论如何,一定要去喝白兰地,这是毫无疑问的,其他的都见鬼去吧。他看着一群又一群人经过,痛哭着、高喊着拥抱对方,一阵阵廉价的情感和欲望,骨肉分离的痛苦,如胶似漆的甜蜜九九藏书,带着大包小包的人们,统统扫过月台,像是游乐场里的旋转木马……到啦,到啦,好久不见,你晒黑了,伊维特,对啊,太阳晒得厉害,孩子。要是为了好玩而故意做蠢事,寻找像尼克的那个人,那么从身边过去的那些人中,有两位应该是阿根廷人,从他们的发型、外套和脸上那副用来掩饰初到巴黎浑身不自在的自负神情就可以看出来。要论和尼克的相似程度,有一位特别像,另外那位就不像。其实这位也不怎么像,一眼就可以看出他的脖子太粗,腰身也更宽,但他寻找相似的人仅仅出于好玩。像尼克的那个人刚刚走过去,正在走向出口,左手拎着一只箱子,尼克跟那位一样是左撇子,也有点驼背、削肩。劳拉一定跟他想得一样,因为她正从背后盯住那个人,脸上的表情他再熟悉不过,她正是带着这样的表情从梦里惊醒,在床上蜷缩成一团,出神地凝望空气。现在他明白了,正是那个远去的背影在梦中让她尖叫、让她挣扎,现在她盯着他,像是一种难以名状的复仇。
劳拉做了一个手势。两行晶亮的泪水顺着面颊滑落下来。
劳拉也同意只让艾米略叔叔知道这件事,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便没有再提起。每天回到家,路易斯都等待着劳拉表现出什么异常的言行举止,等待着静默的完美表象下露出一丝破绽。他们一如往常地去看电影,一如往常地做爱。对于路易斯来说,劳拉早就不再神秘,他唯一不能理解的是,他们两年前向往的那种生活如今完全没有实现,她为何仍然向生活屈服了。现在他了解了,真正发生冲突的时候,他不得不承认劳拉跟尼克一模一样,他们总是消极抵抗,只是出于惯性才采取行动,他们的惰性强大得可怕,不愿作为,对生活一无所求。跟他比起来,尼克其实跟她更般配,从他们结婚的那天起,在向蜜月和激情软弱地妥协之后,从最初的几次各执己见开始,两人就明白了。现在劳拉又开始做噩梦了。她常常做梦,但噩梦和普通的梦不一样。当她躁动不安、胡言乱语、像动物般低吼时,路易斯就知道她做的是噩梦。她的噩梦自他们上船时就开始了,那时他们还谈起尼克,因为尼克刚过世几个星期他们就启程了。一天晚上,他们想起了尼克,却欲言又止,日后两人之间的沉默那时已经初现端倪。那晚她嘶哑的呻吟把他吵醒了,她双腿剧烈地痉挛,突然大叫一声,像是某种可怕的东西,比如一团巨大、黏稠的东西,在梦中砸向她。她声嘶力竭,全身和双手都在挣扎着反抗,全力反抗。他摇醒她,哄她,给她端来一杯水,她抽泣着喝了水,因为梦中的骚扰而心神不宁。她说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只知道梦里很恐怖,却无从说起。最后,她带着自己的秘密沉沉睡去。路易斯很清楚她是记得的,因为她刚刚面对的是潜入她梦中的人,谁知道他戴了什么可怕的面具,把劳拉吓得晕头转向,又或许是徒劳的爱令她目眩,瘫倒下来抱住了他的膝盖。他一如既往地递上一杯水,默默地等她再躺回枕头上。也许哪天她的恐惧能够战胜自尊,如果那是自尊的话。也许那时他就能跟她并肩作战。也许他们还有机会可以挽回,也许生活能真正焕然一新,不再是装模作样的微笑和法国电影。
两人都开始寻找他和尼克的共同点,那人自然是个陌生人,当他把箱子放到地上,找出车票交给检票员的时候,他们看到了他的正脸。劳拉先走出车站,路易斯和她保持着距离,看着她消失在公车站台上。他走进街角的咖啡馆,瘫倒在一张长椅上。他记不起自己后来有没有点些什么喝的,他这么口干舌燥是不是因为喝了廉价白兰地。他整个下午都在画海报,一刻不停。他时不时地想起来要给妈妈写信,但直到下班也没有写。他步行穿过城市,到家时在门厅遇到了门房,跟她聊了一会儿。他巴不得留下来跟门房还有邻居们一直聊下去,但是他们纷纷都回了家,晚饭的时间快到了。他慢慢走上楼(其实他上楼总是很慢,为了不要伤到肺,不要咳嗽),到三楼的时候他没有按铃,而是先倚在门边稍事休息,其实是为了听听家里有什么动静。然后,他和往常一样短促地敲了两下门。
显然,他无功而返了。妈妈没有给他们太多的时间来讨论艾米略叔叔的信,四天以后,他们收到了一封挂号信,尽管妈妈很明白寄到巴黎的航空信用不着挂号。劳拉给路易斯打电话,让他赶紧回家。半小时之后路易斯到了家,发现她重重地叹着气,茫然地盯着桌上的一束黄花。信就躺在壁炉的搁板上,路易斯看完后把它放回了原处,坐到劳拉身边,等她说话。她耸了耸肩。
他走进房间,坐到画桌前,打开了台灯。他不需要像往常一样,为了回信能够得体,在动笔之前再读一遍妈妈的信了。他直接开始写信,亲爱的妈妈。他写道:“亲爱的妈妈。”他扔掉纸团,再写:“妈妈。”他觉得整间屋子像拳头一样越握越紧。一切都越来越狭窄、越来越令人窒息。这套公寓两个人住应该足够了,本来就是为两个人住而准备的。他抬起头(刚刚写下:妈妈),劳拉正站在门边看着他。路易斯放下笔。
说这是“有条件的自由”一点也不为过。每次路易斯从门房手中接过信封,只要一认出邮票上熟悉的何塞·德·圣马丁像,他就知道自己又不得不越过那座桥了。圣马丁,里瓦达维亚大道,一提起这些名字,回忆中的街道和影像就历历在目。里瓦达维亚大道6500号,弗洛雷斯的老宅,妈妈,柯连特和圣马丁咖啡馆,那里的咖啡汽酒有股蓖麻油的清香,朋友们有时候就在那儿等他。路易斯手里捏着信封,说了句“非常感谢,杜兰太太”,便出了门。然而这一天已经不同于前一天,也不同于以往的任何一天了。妈妈的来信(即使是在九*九*藏*书*网那个荒谬透顶的错误刚刚发生的时候)总能骤然改变路易斯的日常生活,把他像反弹的皮球一般抛回到过去。在公交车上,他又把手上这封信读了一遍,信的内容让他既气恼又困惑。简直难以置信。从以前开始,妈妈的来信就总有变换时空的能耐。路易斯处心积虑地把劳拉追到手,把她带到巴黎,好不容易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却总是被妈妈的来信这个无足轻重的小闹剧打乱了阵脚。妈妈的每封信都带着一个暗示,尽管只会持续一小会儿(因为他随即就会亲热地回信来保卫自己),暗示他那来之不易的自由根本站不住脚,无法自圆其说。他在别人眼里的新生活,就像一个毛线球,被一顿乱剪,碎得七零八落,又像是公交车驶过黎塞留街时背后越来越模糊的街景。留给他的只有一丁点有条件的自由,以及生活对他的嘲弄。他像是一个词,虽然夹在括号中间,被剥离了主句,却仍然是主句的注解和支持。留给他的还有焦虑,他必须立刻回信,像是要重新关上那扇门。
他做了两件事:写信给艾米略叔叔,说一下妈妈的症状让他很担心;请他马上去看看她,证实情况并且采取必要的措施。他喝了一杯又一杯白兰地,然后步行回家,为的是在路上能好好想想怎么跟劳拉解释,因为他终究还是要跟劳拉谈谈,告诉她真相。他走过一条又一条街道,发现自己很难置身现实,接受半个小时后即将发生的事情。妈妈的来信把他塞回现实,埋进现实,让他窒息。在巴黎的两年,他生活在和平的谎言中,快乐之门总是向外面的世界打开,由各种消遣和演出勉强维系着,两人被束缚在被动的约定之中,在身不由己的沉默里渐行渐远……是的,妈妈,是的,可怜的波比长了疥疮,妈妈。可怜的波比,可怜的路易斯,那么多疥疮,妈妈。弗洛雷斯俱乐部的那场舞会,妈妈,是因为他坚持要我去,我才去的,我猜他是想炫耀他的战利品。可怜的尼克,妈妈,那时谁都想不到他得了病,他干咳着,穿着一身双排扣的条纹西服,头发梳得油光可鉴,戴着那么高档的人造丝领带。大家聊会儿天,寒暄一阵,怎么能不跟弟弟的女朋友跳支舞呢。啊呀,女朋友还谈不上,路易斯,我猜我可以叫您路易斯,是吗。当然了,尼克怎么还不带您去家里认识认识呢,妈妈一定会很喜欢您的,尼克这家伙太笨啦,居然都还没有问候过您的父亲。对啊,他一向这么腼腆。我也一样。您笑什么?您不相信吗?但我其实可不是看上去这样啊……很热是吧?说真的,您一定要来家里,妈妈会很高兴的。我们家就三个人,还有两只狗。嘁,尼克,你真没种,居然都瞒着我们,你这个骗子。我们俩之间就是这样,劳拉,我跟他没什么不能说的。拜托你让让,我要跟这位小姐跳这支探戈。
“他哪知道什么叫热,”路易斯想,“除非他二月里哪天下午到五月大道或者利涅尔斯的哪条小街上走走。”
“她疯了。”她说。
有人推了路易斯一下,还带着马赛口音匆匆跟他说了一段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大道理。他模模糊糊听懂了,是自己挡住了狭窄的地铁口,堵了别人的路。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什么事也干不下去,他给劳拉打了电话说不回去吃午饭,在广场的长凳上坐了两个小时,翻来覆去地读妈妈的信,问自己该拿妈妈的毛病怎么办。无论如何,要先跟劳拉谈谈。为什么(这不是一个问题,但还能怎么说呢?)要继续瞒着劳拉呢。他不能再装作这封信也丢了;而且,这次他没法半信半疑地认为妈妈搞错了,把维克多写成了尼克,认为妈妈因为心痛而老糊涂了。这两封信绝对就是劳拉,是劳拉身上将要发生的事。不仅如此:它们也是劳拉身上已经发生的事,从他们结婚的那天起,阿德罗格的蜜月,在来法国的邮轮上爱得死去活来的那些夜晚。一切都曾是劳拉,也都将是劳拉,因为妈妈胡言乱语说尼克想要来欧洲。她们前所未有地沆瀣一气,妈妈提起尼克,是说给劳拉听的,通知她尼克要来欧洲了。妈妈只是干巴巴地说了个“欧洲”,因为她心里很清楚劳拉明白,尼克会在法国、在巴黎、在他家上岸,来到这个精心地假装已经忘了这个可怜鬼的家里。
一周以后,劳拉纳闷妈妈还没有来信。他们推测了常有的几种可能,决定路易斯当天下午就写信问问情况。妈妈的回信没有令他过于不安,但早上下楼时他察觉到,他更想让门房把信交到他手里,而不是送上三楼来。两周以后,熟悉的信封又到了,邮票的图案是布朗上将的头像,背景是伊瓜苏瀑布。他先把信封藏了起来,才走到街上,跟从窗口探出身来的劳拉告别。他转过街角才把信拆开,自己都觉得荒唐。波比离家出走了,回来没几天就开始挠痒,肯定是被哪只癞皮狗传染了。妈妈准备咨询艾米略叔叔的一位兽医朋友,因为不想波比的病传染给大黑。艾米略叔叔觉得应该用苯酚给它们泡澡,但是她已经没力气这么折腾了,还是让兽医开一些除虫粉或者可以混在狗粮里的药比较好。邻居太太家有只癞皮猫,谁知道猫的病会不会通过铁丝网传染给狗呢。但是他们怎么会对这样老掉牙的话题感兴趣呢,尽管路易斯一直都喜欢狗,小时候还让狗睡在他的床脚,相反尼克就不那么喜欢。邻居太太建议给它们撒些滴滴涕,因为有可能不是疥疮,狗满街乱跑,会得各种传染病。比如在巴卡伊街角停着的那个马戏团,里面有各种奇怪的动物,有可能空气里就有细菌。妈妈总是受到各种各样的惊吓,一会儿是女裁缝的孩子被滚烫的牛奶烫伤了手臂,一会儿是波比得了疥疮。
他回家吃午饭的时候,信还九-九-藏-书-网完好无损地藏在衣兜里。他仍然决定不告诉劳拉。劳拉微笑着在家等他,跟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那时候比起来,她的脸好像模糊了一些,似乎在巴黎灰蒙蒙的天气里褪了色、磨平了棱角。他们到巴黎已经两年多了,尼克过世才两个月他们就动身离开了布宜诺斯艾利斯,但路易斯觉得,从他和劳拉结婚的那天起,尼克其实就再也没露过面。那天下午,他跟病中的尼克谈过之后,就发誓要逃离阿根廷,逃离弗洛雷斯的老宅,逃离妈妈,逃离两只狗和他躺在病榻上的弟弟。那几个月里,他像是身在一场舞会中,被各色人等围绕着。尼克、劳拉、妈妈、狗、花园。他的誓言就像是在舞池里猛地把酒瓶砸得粉碎,四处飞溅的碎玻璃让舞会戛然而止。那段时间一切都那么突然:他办了婚礼,毅然决然地启程,完全不考虑妈妈的感受,把所有的责任抛诸脑后,任由朋友们错愕不已。但他毫不在乎,甚至对劳拉流露出的不满也不以为意。妈妈孑然一人待在大宅里,和她做伴的只有两只狗和一瓶瓶药丸,还有衣柜里挂着的尼克生前的衣服。都留在那儿吧,一切都见鬼去吧。妈妈似乎接受了现实,不再为尼克哭泣,开始像以前一样在家里忙前忙后,老人们从死亡的悲痛中恢复过来的时候都是这么冷静、干脆。但路易斯不愿回忆告别的那个下午:行李箱,停在大门口等候的出租车,身后满是童年回忆的宅子,尼克和他过去玩打仗的花园,两只又呆又蠢的狗。现在他几乎已经能够忘记这一切了。他去广告公司上班,画海报,回家吃午饭,喝一杯劳拉微笑着递过来的咖啡。他们俩经常去看电影,去林中散步,对巴黎越来越熟悉。他们运气不错,生活顺利得让人惊讶,工作还过得去,住的公寓赏心悦目,常有好电影看。然后妈妈来信了。
“哦,对啊,很有可能。”劳拉说。马走日,不动声色落在卒子的斜后方。
肉没煮过头,他却毫无胃口。如果这时他有勇气问劳拉为什么去了车站,也许咖啡和香烟还能尝出一些滋味。但劳拉说她一天都没出门,她似乎觉得有必要撒谎,或者是在等他嘲弄一下这个日期和妈妈的老糊涂。他搅动着咖啡,双肘撑在桌布上,又一次避而不谈。在那么多冷漠的亲吻、那么多漫长的沉默里,尼克无处不在,他和她的世界里到处都是尼克,相比之下,劳拉的谎话已经无足轻重了,为什么(这不是一个问题,但还能怎么说呢)不在桌上再放一套餐具呢?为什么不离开?为什么不握紧拳头砸到那张脸上?那张脸痛苦又悲伤,在烟雾中扭曲变形,像在两股水流中来回荡漾,像妈妈的面容那般一点一点地堆积着仇恨。他也许就在房间里,或者像他刚才一样倚在门边等待着,或者已经躺在了床上,他从来都是这块地盘的主人,正是在这洁白柔软的床单上,他无数次闯入劳拉的梦中。他躺在床上等待着,吸着他的烟,微微地咳嗽着,小丑般的脸上带着微笑,那是他临终前的脸,那时他全身的血管都已经坏死了。
简直就是小事一桩,易如反掌,那真真切切的发油和人造丝领带。她跟尼克分手是由于错误和盲目,是因为那孬种兄弟当时让她昏了头。尼克不会打网球,拜托,他什么都不会,只会埋头研究象棋和集邮。尼克那可怜的小子沉默不语,他慢慢地沉没,躲在院子的一角,喝着咳嗽糖浆和苦涩的马黛茶休养。当他病倒了、必须卧床休息的时候,公园村的体操击剑馆正好有场舞会。谁都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更别提还有埃德加多·多纳托的乐队要演奏。妈妈完全支持我带劳拉去散散心,她第一次来家里的那个下午,妈妈就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了。妈妈,你想想,那孩子正生着病,要是有人给他传话,他一定会起疑心的。像他这样的病人最会胡思乱想,他肯定会以为我在追劳拉。最好别让他知道我们去了体操馆。但是我没这么跟妈妈说,家里谁也不知道我们俩在一起了。当然要等到病人好一点再说。时间就这样流逝,舞会,两三场舞会,尼克的X光片,然后是小不点拉莫斯的汽车,碧芭家的狂欢夜,彻夜畅饮,开车到溪边的小桥,月光,月亮像是天空酒店的一扇窗,劳拉在汽车里半推半就,一点点酒精,灵活的双手,热吻,压抑的叫声,羊驼毛毯,一切又恢复平静,抱歉的微笑。
“也许她想写的是维克多。”他说,慢慢握住了拳头,指甲掐进掌心。
夜幕降临,仿佛带来忠告。尽管内心没有欲望,他们的身体仍然机械地纠缠在一起。随后的梦沉重而寂静。他们又一次达成了沉默的共识:早晨他们谈论天气、圣克卢的案子、詹姆斯·迪恩。妈妈的信仍然在搁板上,喝茶的时候不可避免地要看到它,但路易斯知道,他下班回来的时候就不会再见到它了。劳拉勤劳起来高效而冷酷,会把这些抹得不留痕迹。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一天晚上他们因为听了邻居们讲的笑话、看了费南德尔的表演而乐不可支。他们约好要去看一场剧,去枫丹白露过周末。
“嗯。你不觉得她可能写错名字了吗?”
不,不能把信给她看。改名字太不光明正大了,他又无法容忍劳拉读到妈妈写的那行字。妈妈真是一时糊涂。他仿佛看到她拿着一支破钢笔,费力地写着信,信纸歪着,她眼神又不好。这个离谱的错误很容易在劳拉心里生根发芽。还是把信扔了更好(他当天下午就扔了),晚上还可以和劳拉去看电影,尽早忘记维克多问起过他们俩的事,即使是那么彬彬有礼的维克多表哥。无论如何都得忘了这件事。
他又一次掏出信来,已经不抱任何幻想了藏书网:那段话就在那里,一目了然。它荒谬透顶,却岿然不动。他震惊得仿佛后颈挨了重重一击,而像往常一样,惊讶过后,他的第一反应是防御。不能让劳拉读到妈妈的这封信。这个失误实在太荒谬了,尽管只是名字错了而已(妈妈应该想写“维克多”,却写成了“尼克”),但是让劳拉看到了她还是会伤心的,不能做这种蠢事。时不时就会有信件在路上被弄丢,这封信要是沉入了海底该多好,现在就只能把它扔进办公室的下水道了。他猜想,过不了几天劳拉就该纳闷了:“真奇怪,你母亲的信还没到。”她从来不说你的妈妈,也许是她幼年丧母的缘故。他便会回答:“就是啊,真奇怪。我今天就去给她写封信。”然后他会写好信寄出去,并且故作惊讶,好像妈妈真的很久没来信似的。生活一切照常,上班,下了班晚上看电影,劳拉总是那么安静、贤惠,对他体贴备至。在雷恩街下公交车的时候,他猛然问自己(这不是一个问题,但还能怎么说呢)为什么不愿给劳拉看妈妈的信。不是因为劳拉,也不是因为她可能会有的反应。(他不太在乎她怎么想,只要她掩饰得好?)不,他不太在乎。(真的不在乎?)首要的原因——假设还有另外的原因——暂且称为“立竿见影”的原因,就是他在乎劳拉的脸色、劳拉的态度。当然了,他在乎她其实是为了他自己,他在意的是劳拉读了妈妈的来信以后的反应对他自己到底有多大影响。他知道,在某个时刻,她的目光必将落在尼克的名字上,她的下巴会微微颤抖,然后说:“这也太奇怪了……你母亲怎么了?”他知道,纸上的名字会令她双唇颤抖,几乎哭出声来,但她会强忍着不喊出来,为了不要用双手捂住因为哭泣、因为颤抖的双唇而变了形的脸。
魔鬼般阴险的、垂涎欲滴的汤姆猫等待着老鼠杰瑞掉进陷阱。可杰瑞不但没有中计,反而让汤姆倒了大霉。路易斯买了冰激凌,他们一边吃一边漫不经心地看着电影片头的彩色动画。电影开场时,劳拉往椅子里陷了一点,把手从路易斯的臂弯里抽出来。他又一次觉得离她无比遥远,谁知道他们心里看的是不是同一部电影,尽管他们过后会走在街上或者躺在床上讨论。他问自己(这不是一个问题,但还能怎么说呢)尼克追求劳拉、两人在电影院约会时,他们是否也是这样,近在咫尺却仿佛远在天边。也许他们去过弗洛雷斯所有的电影院,足迹遍布拉巴耶那条愚蠢的步行街,狮子,敲锣的运动员,卡门·德·比尼约斯翻译的西班牙语字幕:“本片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然后,当杰瑞终于摆脱了汤姆,芭芭拉·斯坦威克或者泰隆·鲍华登场时,尼克的手悄悄放到劳拉的大腿上(可怜的尼克,那么害羞,那么痴情),然后他们俩不知道为什么就会觉得犯了错。路易斯完全有把握他们没犯什么决定性的错误,虽然他没有最确凿的证据,但劳拉跟尼克迅速疏远,足以证明这次恋爱不过是一场幻影,是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编排出的谈资和消遣。而他那次只是突发奇想去了尼克常去的舞厅、凑巧去给他捧场而已,却有了这样的结局,就更加能够证明这一点。也许是因为开始得太容易,后面的事情都出人意料地艰难、苦涩。但他现在不想回忆,整场闹剧早就结束了,孱弱的尼克因为肺结核过世,死亡成了他忧伤的避难所。奇怪的是劳拉从来不提尼克的名字,似乎尼克不是已故的小叔子,也不是妈妈的儿子。所以他也不提。一开始路易斯觉得如释重负,觉得终于摆脱了妈妈的哭闹、大家混乱的相互责怪、艾米略叔叔和维克多表哥的多管闲事(维克多今天早上问起你们俩了),他们的婚礼办得仓促,所有的仪式不过是打电话叫了一辆出租车去花三分钟办了个手续,办事员衣领上的头皮屑星星点点。他们躲在阿德罗格的一家旅馆,远离妈妈和所有好事的亲戚。路易斯一度很感激劳拉从未提起过那个莫名其妙地从男朋友变成了小叔子的可怜木偶的名字。但是如今,隔着大洋、死亡和两年的时光,劳拉仍然不提这个名字,他也因为懦弱而屈服于她的沉默,但他明白,这缄默深处蕴含的责备、懊悔,还有背叛的雏形,一直让他心中郁结。他不止一次明确地提到过尼克,但他知道这无济于事,因为劳拉总是岔开话题。慢慢地,这个名字变成了谈话的禁区,让他们离尼克越来越遥远。尼克的名字和关于尼克的回忆都像是被裹进了一团肮脏黏稠的棉花里。在另一边,妈妈也沉默不语,她的配合令人费解,每封信都在说狗、玛蒂尔德、维克多、水杨酸、退休金。路易斯曾经期待妈妈哪怕提一次儿子的名字,好和他一起面对劳拉,给她温柔的压力,让她接受尼克虽死犹存的事实。不是因为这个事实有多重要,尼克是死是活没人关心;但只有把九_九_藏_书_网对他的回忆埋葬在过去的坟墓里,才能确凿地证明劳拉真的已经完全把他忘了。只要坦荡地说一声他的名字,虚无缥缈的梦魇就会立即散去。但劳拉坚持不说尼克的名字,总是在那个名字已经自然地滑到嘴边的关键时刻缄口不语,每当这时,路易斯便感到尼克仍在弗洛雷斯的花园里,能听到他小心翼翼的咳嗽声;他正在准备一份无与伦比的新婚礼物,在他曾经的女友和曾经的兄弟正度着蜜月时,送去他自己的死讯。
坐在画桌前,被一些不相干的人围绕着,路易斯想到了对称的概念以及把这种绘画技巧应用于生活的方式。既然劳拉不提这茬,一副满不在乎地等待着艾米略叔叔答复的样子,就该轮到他自己跟妈妈谈谈了。他的信中只提到了最近几星期的琐事,最后在附言里纠正道:“维克多说要来欧洲。应该是旅行社的广告起作用了,现在人人都想出门旅行。告诉他给我们写信啊,他需要什么资料我们都可以寄给他,从现在起我们家就是他的家。”
接着是一个蓝色星星状的笔迹(钢笔尖挂在了纸上,证明妈妈写得不耐烦了),然后她忧愁地感叹了一番,尼克好像也要去欧洲,就留下她孤零零一个人了,但孩子们像燕子一样,总有一天要离巢,这就是老年人的宿命,一边凑合着喘气,一边得学着接受现实。邻居太太……
是啊,天真热。”坐在他对面的工人说道。
这个早晨不过是有妈妈的来信寄达的无数个早晨之一。他和劳拉很少谈论过去,几乎从来不提弗洛雷斯的老宅。路易斯并不是不愿意回想起布宜诺斯艾利斯,而是为了避开一些名字(那些人他们早已远远避开了,但那些名字却像实实在在的幽灵般阴魂不散)。有一天他终于鼓足勇气对劳拉说:“要是过去也能像一封信或者一本书的草稿一样撕碎扔掉就好了。但是不可能,它永远都不会消失,反而会弄脏新的抄本,我觉得真正的未来就会是这样。”实际上,他们为什么不能谈论布宜诺斯艾利斯呢?家人们还都生活在那儿,朋友们时不时地寄来一张明信片,写一些亲热的话;凹版印刷的阿根廷《国家报》上印着女士们写的那么多狂热的十四行诗,都是些无意义的陈词滥调;时不时又内阁危机了,哪位少校怒发冲冠了,又出现哪位厉害的拳击手了。为什么不能跟劳拉谈论布宜诺斯艾利斯?但是她也不提过去,只是在言语间,特别是有妈妈来信的时候,偶然蹦出一个名字或者提起某样东西,它们像是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的货币,属于遥远的河对岸那早已被遗忘的世界。
只能是这样。卒子前进一步。前进一步。完美。
劳拉给他开门时,她的微笑几乎与以前的一模一样。晚饭有烤肉、沙拉和布丁。十点钟来了几个邻居,也是他的牌友。夜深了,他们准备上床睡觉的时候,路易斯才拿出信,放在床头柜上。“我一直没跟你说,因为不想你难过。我觉得妈妈……”
艾米略叔叔马上就回信了,语气生硬。这个亲侄子让他十分厌恶,在给尼克守灵的时候就被他归为无耻之徒了。虽然他没有跟路易斯正面交锋,但已经在类似的场合委婉地表明了他的立场,比如不去送他上船,连着两年忘记了他的生日。如今他惜字如金地回信,也仅仅为了履行职责,毕竟他是妈妈的小叔子。妈妈身体无恙,但是寡言少语,鉴于最近几年遭遇了那么多不幸,她现在这样完全可以理解。看得出来她一个人待在弗洛雷斯的老宅里非常孤独,那是自然,她一直都跟两个儿子相依为命,现在却孤身一人待在满是回忆的大房子里,换了谁都不会开心。至于那些奇怪的话,艾米略叔叔进一步诊断说,由于情形微妙,需要眼见为实。但是很抱歉,他也没有搞清楚,因为妈妈不想多聊,甚至只是在客厅里接待了他,以前她从不这样对待小叔子。当他旁敲侧击地建议她去医院看看时,妈妈回答说,除了风湿病,她的身体非常好,只是这些天来要熨那么多男士衬衫,把她累坏了。艾米略叔叔很好奇是些什么衬衫,但她只是点了点头,递上雪利酒和巴格利饼干。
“你发现了吗?”路易斯控制着声音说道。
两人都假装睡着了。
“你不觉得他瘦了很多吗?”他说。
他背对她躺下,静静地等待着。劳拉把信放回信封里,关了夜灯。他感觉到她贴着自己,不是完全贴着,但他听得到她在他耳边的呼吸声。
他在一家广告公司做设计师,上班时他又把信看了一遍。这是妈妈无数封来信中的一封,除了名字弄错的那一段,没有其他特别之处。他想能不能把字擦掉,把尼克换回维克多,仅仅是把错误纠正过来,然后把信带回家给劳拉看。劳拉对妈妈的来信总是兴致盎然。在信的末尾,或者有时在正文中间,妈妈会亲热地问候劳拉,尽管由于某种说不清的原因,信并不是写给她,而是写给他的。劳拉对此毫不在意,依然兴致勃勃,对着某个字琢磨半天。妈妈因为风湿病和近视眼,有些字写得歪歪扭扭。“我在吃散利痛,医生还给我配了点水杨酸……”妈妈的信会在画桌上放两三天,路易斯回信的当时就想把来信扔掉,但劳拉百读不厌。女人们喜欢反反复复地读信,读完正面再读反面,好像每次都能读出新的含义。妈妈的来信通常很简短,说些家庭琐事,时不时地提到国家大事(但这些事他往往已经从同样姗姗来迟的《世界报》电报新闻里看到了)。简直可以说,妈妈的信都大同小异、简洁平淡、毫无新意。妈妈最了不起的一点是没有因为儿子和儿媳不在身边而自怨自艾,也没有因为尼克的去世而痛不欲生,尽管最初她也曾经呼天抢地、以泪洗面。他们在巴黎的这两年里,妈妈从未在信中提过尼克。像劳拉一样,她连尼克的名字都不说。尽管尼克已经去世两年多了,她们俩却一直缄口不言。信写到一半突然提起尼克,简直是场轩然大波。尼克的名字居然冷不丁出现在句子里,“尼”字拖长颤抖,“克”字扭曲变形;但更糟糕的是,整个句子荒唐晦涩,唯一的可能就是妈妈老糊涂了,把时间搞混了,以为……妈妈简短地写道已经收到了劳拉的信,句号隐约可见,肯定是用在街角杂货店买的蓝墨水写的。然后她突然写道:“今天早上尼克问起你们俩了。”其余的部分还是老生常谈:身体怎么样,玛蒂尔德表妹摔了一跤跌断了锁骨,两只狗都还好。但尼克问起他们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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