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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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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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稿之后,我的编辑(写出这几个字,我心中一阵激动;我的编辑!——我心中顿时充满了安全感!)邀请我写一篇译后记,说是可以“天马行空”。收到邀请,我自是十分荣幸,心中却也一阵焦灼。自从大学毕业决定走上学术道路,思考的多是论文八股,天马行空怕是很难做到了。书一年年读下去,我身上诺瑞尔先生的成分越来越多:下笔越来越难,人越来越较真儿,总爱挑别人的刺儿(不管对象是我学生还是我奶奶)——“你这个问题要依情况而定”或是“你这么说也不尽然”,而心中却对乔纳森·斯特兰奇那不受拘束的灵性充满了向往。这部小说看完、翻译完,我自己也正式走上了学术道路,而我理想的治学态度大概会像齐尔德迈斯所言,斯特兰奇派和诺瑞尔派两者都有那么一点儿。诺先生的自私、虚伪,斯特兰奇的淡漠、急躁,是当今学者乃至整个学界的通病;而诺先生的严谨与一门心思的决绝,斯特兰奇的创意与讲求实效的精神,若结合起来,岂不是当今学者追求的理想境界?书里那个世界因有了魔法而显得玄幻,而十年反复阅读后,我越发体味出它的真实。
这部小说虽有奇幻色彩,讲的毕竟是人间伦理。我们可以通过角色塑造看到作者对“恶”以及对“理智”(mind)与“人情”(heart)的理解。故事里彻头彻尾的反面人物大概只有满头白毛的先生和亨利·拉塞尔斯。满头白毛的先生是仙灵,毫无理性;亨利·拉塞尔斯是常人且是文化中心伦敦浸泡出来的上流阶层,头脑冷静,非常理智。这两个角色代表了故事里的“恶”:白毛先生无脑无心,拉塞尔斯有脑无心;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无心”(heartless),也就是说无情便是恶。故事里无论主角配角,作者给予同情的,往往是“有情”的;“无情”的,即便脑子好使、有理智,也是前途坎坷、众叛亲离的。
最初开始翻译是出于对这部作品的喜爱,纯为练笔,自娱自乐,一章一章翻完了发九九藏书在网上,收到网友热心的建议与意见,更多的是对我的鼓励。2012年年末在爱丁堡的校园里,我收到来自湖南文艺出版社吴健编辑的邮件,得知有望将全文译完出版,我心头因论文堆积起的愁云一扫而光,抬头一看,笼罩着爱丁堡的薄雾似乎也都散去了。此后近两年间,我的世界只有讲台、论文和魔法师,这三方并不是随时都能友好共处的。我能坚持到最后,多亏有家人的支持体谅、编辑(我的编辑!)的耐心协助。我能保持一腔热情,也是因为我对那片曾经居住多年的土地爱得深沉。小说中的拜伦言辞间对英伦三岛是那样不屑,但“洛赫纳佳啊,别后已多少光阴”这样饱含热泪的诗句毕竟也出自他的笔下。我跟这部小说的作者一起对英国人的虚伪狭隘嬉笑怒骂,但我相信她和我一样,心头想着、念着、永远割舍不下的,是苏格兰高地空寂的荒原,是约克大教堂肃穆的石像,是威尔士银装素裹的高山,是埃文河畔宁谧的村庄,是这一切以及这一切所激发的畅想——无论文学还是魔法,生根发芽,靠的都是那片土地上的雨露与阳光。
总体来说,这部小说在我心中是可以与萨克雷的《名利场》相比拟的,鸿篇巨制悠悠展开的是一幅英国社会的风俗画卷。人物风景都好似书中多次提到的托马斯·罗兰森和乔治·克鲁克山笔下的讽刺画。作者对待历史事件与历史人物的态度以及描写的笔触也是“漫画式”(caricature)的——被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的,也许是血流成河的战争,也许是民不聊生的苦难,在作者笔下,只好像屏风上一幅浮世绘,至多也只像故事中被蒙在巫蛊里的史蒂芬·布莱克所看到的——看什么都好像隔着一层脏污的玻璃幕,带不来喜悦,激不起同情。叙述者的语气是冷漠无情的,是就事论事的,尽量把人心世相的方方面面客观地呈现给我们看(正文不够全面,还有注释补足)。而与《名利场》不同且更耐人寻味的是,《乔与诺》的世界里有了魔法,于是历史有了另一种解释,人心世相多了另一种可能。天幕背后,雨帘对面,吹来另一片天地里的风。假如《名利场》算是“高雅文化”(High Culture)的代表,而奇幻文学尚未脱离“流行文化”(Low Culture)的范畴,我认为《乔与诺》是二者完美的结合,经典与快感并不是对立互斥的,就像尼尔·盖曼在为本书作序的时候提到的(也是对克拉克女士本人信念的转述),它们只是“表达同一种理念的不同方式”而已;我认为甚至是相辅相成的。
99lib.net
(并非顶楼的小房间)
“人情”指的不仅仅是人彼此关怀的温情,指的也可以是“人情世故”(worldliness)中所谓的人情。小说中的人物,大到威灵顿公爵,小到副食店老板娘,一个个都是世故的,甚至是物质的。谈婚论嫁,双方(尤其是女方)身家几何是必须要考虑到的;听说照顾自己生意的贵族贵体欠安,要上赶着巴结,同时担心可会是自家店铺里的食品出了问题;魔法师立功,理应授予爵位,可大臣们还要照顾魔法师师父的情绪——这样的细节,让人无法不联想到简·奥斯汀的笔法。作者的笔触是女性化的,即便是官场、战场,即便是玄虚的魔法、诡秘的彼界,观看这一切的视角都是极为女性化、极富“家常感”(domesticity)的。历史人物,无论学者大家、战争英雄,到了这个故事里,华服美衣下像是总能露出早上还没来得及剪干净的线头;完成的即便是宏图伟业,这个故事也总给我们机会窥见他们指点江山间歇拿热水泡脚。正是这多藏书网出来的一层叙事维度——这种和主题无关(甚至截然对立)却无处不在的“英国式的舒适感”(English cosiness),带给我们阅读的快感;这种快感并不陌生,比如读过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的人都会觉得熟悉。
我认为这本小说是一部现实主义讽刺作品,幻成分则像是调味品一般点缀其间,为叙事多添了一个维度。评论界多少人将它定义为一部奇幻作品(或是“英伦奇幻作品”),也就是说“奇幻”成分是这部作品最突出的特点。奇幻这个文学类型我其实了解得并不充分,文学分类法本来也是复杂交叠,很难说得清的。在读这部小说前后,严格意义上的当代奇幻文学我也只读过特里·普拉切特“碟形世界”系列中的几部,尼尔·盖曼比较流行的《星尘》和一些(我其实没太读明白的)短篇。在我看来,《乔与诺》至少是与这些作品有很大区别的。奇幻文学的要素《乔与诺》里都有,但我个人感觉都不是这部小说的重点。这部小说是在“平凡”(现实主义)与“超凡”(奇幻)之间寻求平衡,而经过这些年反复阅读后,我感觉它的指针还是偏向了平凡与世俗。
于威尼斯卡纳雷吉欧区卡萨·里亚尔托旅馆
2014年6月13日凌晨,我在北京婚后的新居里,坐在我爱人对面,在他用来打坦克世界的外星人电脑上敲下了《乔纳森·斯特兰奇与诺瑞尔先生》最后一章最后一句话:“一吻之后,他转身离去,消失在那片黑暗中。”我爱人从他正加班加点审计的账目里抬起头来,会发现他对面那个已经一礼拜足不出户、蓬头垢面的人双手捂住了脸,大哭起来。
韩慕照
这部小说中99lib.net无论景色还是人物,无论凡人还是仙子,都是彻底的英国化:英格兰的魔法由英格兰的雨露阳光培养而成,英格兰的魔法师秉承的是英格兰士绅阶层的道义。英格兰人的正派、英格兰人的实际、英格兰人的犬儒、英格兰人的排外、英格兰人的阶级和种族偏见,在无论主角配角、大人物小人物身上都体现得淋漓尽致;外国人、外乡(包括苏格兰、爱尔兰、威尔士)人的形象都是带着刻板印象描绘的,而仙灵——这非人类的物种——身上的特质恰恰是为英格兰人所深恶痛绝的,于是也没有“超凡”到哪里去,说到底还是英格兰人内心恐惧的外化或是内心阴影的投射。
2014年6月
阅读并翻译这部作品已逾十年,心得颇多;关于本书内容风格等不再多说,一切只等读者您读到“转身离去”时自己体味。我这是借译后记可以“天马行空”的机会,抒发一位没学成英国文学的英国文学爱好者心中的感悟,外行的热情也许比内行更炽烈,也许能捕捉到内行不屑一顾的妙趣。(乔纳森·斯特兰奇是会同意我这句话的。)根据这些感悟,我才逐渐确定了翻译时使用的语言风格。我永远记得在北外读书时执教翻译实践课的陈德彰老先生的说法:好的翻译,当“保留洋味,拒绝洋腔”。在翻译实践过程中,我一直以此为标准。近些年流行的一种无中生有、似有卖弄之嫌的所谓“过度”翻译,是我极力反对的。“信”“达”“雅”三个字听得人耳朵都要起茧子,但幸亏有它时时提醒我们究竟什么才是第一位的。洋味是要保留的,洋腔是要在准确、达意的基础上适度削弱的,译者的身份与痕迹是要尽力隐去的。《乔与诺》的翻译工作历时十载,我个人阅历、见识不断积累,风格笔法有所变化,但以上这个标准从来没有动摇。本书共三卷六十九章,第一卷的内容大多译于攻读硕士期间,当时的我见识短浅、胆子大(这两者之间似乎是有因果关系的)九九藏书,译笔散漫却也自由,错误百出却也有种无拘无束的灵性;后文则多成于攻读博士期间,阅读量大了,因所学专业的缘故,对语义、语体等语言本身的了解也比以前多,翻译的准确性提高了,但也会拘泥于原文句式、结构,语句的“洋腔”会比第一卷严重。我从一个在黑暗中摸爬滚打、随心所欲的乔纳森·斯特兰奇变成了一个顾虑重重、谨小慎微的诺瑞尔先生。翻译于我,不再像过去似的只是一种“头脑训练”的快感,而是渐渐严肃起来,开始讲求方法、理论。有了这个变化,我并非不情愿,就好像斯特兰奇意识到自己越来越像诺瑞尔了也只是最初有点儿慌而已——他二人本是一个样,天下学者本都是一个样。
乔纳森·斯特兰奇转身离去,离开了阿拉贝拉,也离开了我。我一边用蹭了墨水的手背抹眼泪,一边也在心里算了算,从在约克市的小书店里买下这本书、用一个礼拜废寝忘食地读完后决定自己翻译练笔,到如今这个闷热的夏夜,整整十年过去了。苏珊娜·克拉克女士写这本书写了十年,我翻译这本书翻译了十年。当然,我们俩这十年间也都还干了点儿别的:她写出数篇精彩的短篇小说,为《乔与诺》的续集布局谋篇,为《乔与诺》拍成影视作品做顾问;我在约克读了个很成功的硕士,在爱丁堡读了个不怎么成功的博士,结了个婚,回到北京继续站讲台教书。共同之处在于:十年间,我们始终没有离开这本书书名里的两个人。
这部小说最重要的主题——魔法,只是凡间的一门学问。书中反复强调:魔法只是一个与历史、哲学并行的学科,没有任何浪漫色彩,解决的都是无聊而冷硬的实际问题(建坝、修船、抗击法国人),同别的学科一样充满了艰辛和挫折;从事这门学问的人与研究任何学问的人一样,专注(或者说“一根筋”)且颇有些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只限于自己那一方领域),直到他们渐渐认识到,自己这方小天地之外,才是大法高深、宇宙玄妙。这与一切学科的探索过程又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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