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天上与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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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天上与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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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差不多啦,难道你从来不定闹钟?”封清一脸了然神色。
只可惜人不对,萧志皓斜眼瞄向恶劣分子,那小子只将竿子搁在架子上,一手扶了,人则平躺在船里,吹着悠悠的风,晒着柔柔的太阳。
又有感慨?萧志皓已有三分不耐。
良辰美境啊!
“真的不想说!”萧志皓认真想一下,还是决定隐瞒。
女朋友……萧志皓眼中滑过一丝茫然,随即笑道:“算了,我不知道她的尺码。”
“皓?你在干吗?”封清疑惑地靠在门边,看那个大男生,卷成一团地坐在床上,手指插进头发里。
据说恶魔和天使一样也有明亮的笑容,只是恶魔背后有一条箭头形的尾巴,但如果他不转身,你就看不到。此刻笑容明朗的靳辰就活脱脱是一只不转身的恶魔。
天……他隐隐有不祥的预感。
萧志皓已经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不想搭腔,莫名其妙地觉得有些气闷。
靳辰瞪他一眼,转身摇头不已,又过了一会儿,拎了几件衣服过来扔给他:“拿去……找个盒子装起来!这么不上心,谁敢嫁给你?”
“这么快就饿?还说我是猪。”靳辰十分鄙视,从袋子里翻出三明治来扔给他。
“这个问题我没有办法回应……”
“你对着你的历任恋人,也是这样念念不忘地把他挂在嘴边吗?”萧志皓终于忍不住。
萧志皓轻叹:“居然有人能让你下这种评论,他简直像长着三头六臂。”
“阿姨那边……”萧志皓一直把她送到楼下,忽而又想起家中长辈,不觉讷讷。
你的职业素养呢?
“你用手机闹钟?”萧志皓听出端倪,“我一直以为那时是你下课,改完作业,所以想到了我。”
可靳辰却也坚持相信那人是值得爱的,只因为当他在自己背后站立,用那样欣然的表情说你洗发水的味道很好闻时,自己的心跳如鼓;只因为他会在自己难过的时候忧虑,然后说会过去的,有我陪你。
萧志皓一身冷汗,忆起今早那半个吻,是的,他很生气,非常地生气,气得要暴跳。但是从心底上,他可有过半点的恶心感觉?一个男人,被男人非礼,不是首先要觉得恶心别扭才对的吗?
是的,这世界还是普通人来的多,要求别人陪自己一起做圣人,这也是一种过分。
不对,这样看起来怎么这么像——殉情?
门铃响的时候,他还泡在浴缸里,只能大声吼了一句:“自己开门。”他知道来的人是谁,他们刚刚通过电话。
他说:“理智有时会模糊,但身体最清楚,某一天,你忽然不敢在他面前裸露身体,怕他生出什么想法不好收拾,不再千方百计把手放到他的肩膀。”
不过也就这一惊魂,萧志皓顿时回过神来,再抬头时,眼中已经射出虎狼之光!
她也只是很随意地回头看他一眼,萧志皓忽然就觉得脸红,逃也似的躲回卧室,换上全套的T恤和长裤。
失策失策……萧志皓悲愤不已,才休了五天假,人就休软掉了,还当是在法国小山村呢?这是堂堂的大都市,走路有风,说话带响的地方,还耍性子玩愤怒,给谁看?
只有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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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皓忽然变得前所未有的乖巧,不再冲动吵闹,靳辰的所有问句,他都会点头称是,搞到当老板的开始不好意思,只得说:“大不了那五成薪水还是照样加给你好了,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好为这点小钱委曲求全。”
“对不起,无可奉告。”
“嗯!”萧志皓不想刻意分辩。
“……嗯。”他不想欺瞒他,萧志皓从来没有骗过封清。
“其实这几句诗背的是错的。”靳辰神色一暗,“‘人生得意’地下句是‘莫使金樽空对月’;‘将进酒,杯莫停’的前句是‘岑夫子、丹丘生’,‘呼儿将出换美酒’的下句才是‘与尔同销万古愁’。”
呃?萧志皓茫然抬头,看到封清皱结的双眉,这傻孩子,到现在都还是摆不清楚自己是什么身份,总是为他着想:下一段情还没影,何必急着和前人说再见?也难怪,他们做了十八年的好友,才做了八个月的男女朋友,生活角色一直转变不过来。
才出安检门,就已经看到如流水般的记者,一声呼喊……哗地一下子全围拢了过来,萧志皓竟当场呆住,如此多的记者,人多势众,力大无穷,萧志皓又不是目标,马上就被挤得七斜八歪。倒是靳辰反应还快一些,眼明手快地将他拉住,以免得他被人打倒在地,还要踩上无数只脚。
“因为,我忽然明白,我其实,并不爱你!”这理由已经足够充分。
“当然不!”
好……伟大……萧志皓直直看进他眼睛里,一双深褐色的眸子,倒映碧水蓝天,清澈得不见一丝渣滓。他相信他是真心的,相信他不是在矫情,如果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人,一定会被这句话感动到哭。但是,同样的原则,他以此要求自己时是伟大,推广开来要求别人照做时,却变成了残忍。
萧志皓汗颜,订手机闹钟每天给女朋友发问候短信这招本就是封清教给他的,她熟知他老底。
就是因为可以彼此体谅,没有争吵,没人耍小性子,没人摆沙猪嘴脸,都是成年人,冷静理智客气宽容,所以才走到了一起。
这个人不是你可以觊觎的,在他手下死掉的亡魂无数,那样如梦如幻的美人他都可以随便放弃,你又算什么?
“明天公司会有新闻发布会,我想您会得到满意答案。”
“很……”萧志皓不晓得应该怎么形容,“我担心会吓到你。”
萧志皓越听越怒,脸色铁青,眼放凶光,一个个瞪过去,可惜这年头没有三层皮面具在脸上扣着,谁敢出来跑新闻?一个个都是身经百战的好手,哪里会被目光给杀死?
来不及写悔过书了,萧志皓一边检讨一边武装,还等不及三分钟,已经披挂一新,满脸职业微笑,出手稳准又狠,人潮被他拨来拨去。
“你干吗要为我不平,他又没什么对不起我,他只是最后没有同我在一起,又没做错什么。”
直到坐上飞机还是恍惚,用力拍拍脸,喃喃道:“可是要重回人间了吗?”结果让靳辰看了狂笑不已。
“你讨厌他?为什么?最多,我以后不在你面前提他的事。”靳辰看出他九九藏书脸色不对,十分疑惑。
“我那时只要搜罗到美食,总是忍不住第一时间送到他手上,可他总像你现在这般,一言不发,默默吃完,要追问,才会说声好吃。我有一次赌气,在汉堡里夹大把盐,他居然也这样吃下去,问他有什么感觉,只说有点咸。”
“那你就急着和我分手?”
生活与靳辰之前描绘的全无分别,每天早上去跑步,踩过带着晨曦的青草地;去牧人的草场帮忙放羊,看他们挤牛奶羊奶,做成奶酪,新鲜买下,无论是煎羊排还是煮蘑菇汤都是会让人上瘾的美味。多看了几次,发现靳辰做菜也就这么几招,不过是煎煎煮煮,把现成配好的调料狂撒,但是对于一个单身男人来说已经算是神技。
记者们紧追不舍,话筒几乎伸入他嘴巴里……
“我妈那边有我挡着。”
“哈,想不到你居然这么有文化,不是香蕉人吗?”萧志皓自然嘲他。
萧志皓有时会发现,自己贪看他的侧脸,往往看得出了神却不自知,怎么办?要不要回去向老板请辞?孙老怪会不会杀人放火,杀了他,烧光整间杰氏。
“听说,靳辰已经与绯闻男友John分手,是否是真的……”
萧志皓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靳辰却只无奈地挑挑眉,爱上一个人能有多少理由?我觉得他好,便是全部。
“我还是饿,我们去弄点东西吃吧!”天太蓝,水太静,风太缓,这么小的船,困在这方寸之地,会觉得发疯。
“退后!都退后!”萧志皓厉声大吼,唬众人倒退一步,马上机灵地与接机的工作人员会合再加上保安,结成人墙护送靳辰离开。
这方草地像是有毒,日子过得比别的地方慢,每一分钟都丰满厚实,在这里享受生活最好的方式就是沉默。靳辰果然不再提有关那个他的事,也不提及他的历任情人,只是交换童年的趣闻,萧志皓由此知道他十四岁时就独自去纽约求学,十八岁在时尚杂志做助手小工,一做就是三年。果然没有一个人的成功是不需要理由的,所谓天才也不过是有时间比普通人多喝一杯咖啡。
就是因为如此才可以在一起的吧!
他说:“明知道感觉不在了,或者无以为继了,还敷衍着在一起干什么吗?你怎么知道人家一定受这样的照顾,他们也不见得非你不可,平白多拖时间,耗去的也是别人的大好年华。”
“他很奇怪,会背很多的古诗,说出上一句就知道下一句;还知道许多冷僻的生字怎么发音,我那时总喜欢拿他当百科大辞典来用,看到不认识的就直接发消息问他。但是他居然会一直分不清Gucci和LV的Logo,教他很多遍,完全没有用。”
“好吧。”靳辰看着桶里两条不大不小的鱼,颇有点不情不愿。
更何况他还是个男人。
“据业内人士说,靳辰这一台秀已经有江郎才尽的征兆,请问对于你们的什么想法……”
萧志皓诺诺连声,心里却苦笑。
“人生得意须尽欢,将进酒,杯莫停,与尔同销万古愁。”靳辰微微眯眼。
只因为到现在拿手机,看到那个名字时仍藏书网会觉得悸动。
萧志皓愣一下,对哦,真的好不上心,在欧洲那么多天,才通过两次电话,只是每天晚上回条消息,说声晚安,好好睡。
他说:“……”
如果,靳辰苦笑了一下,如果他不是那家人的儿子,那该有多好?
“嗯!”萧志皓很努力地想笑得轻松一点,但是从封清的眼睛里,他知道没有成功。
怎么会这样,萧志皓看自己的手指,忽然间很多事情都可以想通。他做了多年的经济人,经手的艺人有比靳辰更花的,更过分,更恶劣,他从来明哲保身,决不会犯傻到提醒劝告。可是遇上靳辰,忽然就变成冲动新人,多年功力尽毁,只因他想让他变得更好。
萧志皓偷偷看靳辰的嘴唇,忽然觉得刺目,心脏怦怦乱跳,耳根已经烧红。
“嗯!舍不得吗?”
然而时过境迁,有时连靳辰自己也会疑惑,为何会爱上他,纠结在心,念念不忘。是因为那人从来不提要求吗?他不会向他讨要未来,他令自己欢乐,完全地轻松,没有任何压力。
靳辰笑:“相信我,他决不是妖孽,他是一个十全乖乖好人。”
封清惊讶地转过头来看他,神色渐渐温柔怜惜:“真的半点可能都没有吗?”
“不错不错!”靳辰拍拍他臂膀,以资鼓励。
胡乱抓了一块毛巾来擦身体,萧志皓裹着浴巾走出去,封清已经在厅里沙发上坐下,把带来的水果齐整切开。
“五天!”
那么……萧志皓,你在这里算是生的什么气?
才五天?萧志皓吃惊,还以为是半世了。
“嗯!”有道理,“我们在这里待了多久了?”
第一站是X(靳辰的服装公司),小小的庆功宴,鲜花、香槟、彩带齐奋……
“我们说一个人漂亮,有时会说他眼睛大,或者嘴巴小,其实只有当你说不出来她哪里特别美的时候,那才是真的美。我觉得他哪里都好,所以说不出具体理由。”
是吗?先躲过这一劫再说吧。
“猪,这么会享受!”
萧志皓大震,后面的话已经听不分明,对啊,他在气什么?要他闷什么?那个人本是他逼供似的逼出来的,是他惹得他忆起不愉快的往事,他借出一双耳朵来听倾诉也是应该的,更何况,靳辰说得并不多,他的举止也全不过分,他根本没有任何悲悲戚戚的样子惹人心烦。
“有吗?”
“关于这一点,我无可奉告。”
“这叫什么理由?”萧志皓不满。
妈的,太丢人了,他堂堂的一个助手,居然要靠艺人来保护!还有没有职业道德了!!
“听说靳辰先生这次在伦敦时装周的表现引人注目,请问接下来还有什么计划……”
“就知道,你从小就贪漂亮,喜欢好看的女孩子。”
算了,还是不要!萧志皓一阵恶寒。
萧志皓对花一向钝感,有人曾与他说月季不是玫瑰,他要反应很久才转得回神,可如今坐在玫瑰园里,忽然明白为什么人人都拿玫瑰做爱情的圣物,浓烈、郁馥、带着微酸得几乎要腐败的气息,太像爱情的痴迷沉沦。
碧空晴云,一湖如镜,两岸的矮山上长满大叶子的树,天还没有开始冷,叶子只在边九九藏书缘染上了一轮颜色,十分悦目。
“哎,你还愣住干吗,去给女朋友抢几件啊!”靳辰笑着走过来。
回到现代化的都市,现代化的房间,打开现代的淋浴设备,萧志皓忽然觉得在法国的日子恍然像一个梦,正以光速离开他远去,再回头已经模糊得什么也看不清。
“那为什么在我面前说个不停?”
“呵,是因为爱上别人了吗?”
“我妈一直都疼爱你,只要你找到好对象,她会真心为你开心。”
“我们分手吧!”他知道这句话一定要说得快,因为勇气转瞬即逝。
“我一直都以为美食是人生是最大享受。”
“吓到我?算了吧!你哪次说给我听的不是奇门人选,小时候帮你送情书,名字都要听你说过三遍才敢确定。”
封清的脸色在瞬间大变,但眼睛始终没有失去过焦点:“为什么!”她的声音比他要冷静平稳得多。
“哎?饿死鬼?吃饭了……”靳辰在房间里高喊。
因为大清早的离奇性骚扰事件,萧志皓始终脸色难看,偏偏靳辰同学如此聪明伶俐之人,居然七七八八问了一堆不相干的话,完全不得要领,到最后居然不耐烦地嘲了他一句:大姐,你生理周期来了吗?
萧志皓闷闷不言,气氛顿时尴尬下来,靳辰是怪卡,怪卡的意思就是指他常常可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而不去管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而萧志皓却是正常人,胸闷的感觉越来越强烈,眼看无人救他,他只好自救。
萧志皓掩饰地咳嗽一声,把头别到一边。
封清有点感慨,原以为那点情分,就算是什么都不够,结婚总是够了,彼此的眷念不足就用责任来补上,反正大家都是负责任的人,只是想不到,还有横空而出的事端,更想不到原来都这么老了,真的还会有爱情。
萧志皓黯然苦笑:“我已经知道真的爱上一个人是怎样的感觉,我不能瞒着你,我算是什么东西呢,总不能搞得来好像还委曲求全似的勉强和你在一起,那又把你当成什么了?”
不过现实就是现实,现实总是带破坏性的冲击力,于是刚一下飞机,萧志皓便觉得——他娘的,我果然又到容川了!
“我只是为你不平。”萧志皓强笑,找借口开脱。
“来了!”萧志皓努力微笑,扑扑身上的土,还好清醒得早,再不能这样犯傻下去了。
“幸好我妈已经不在了,否则看到这样子不孝子,不知道多伤心。”萧志皓自嘲。
“也好!”封清说,她像是松了一口气,“我也不用一直提醒自己说要多在意你一点,不用给手机定闹钟,提醒我每天晚上九点要发消息给你。”
“因为他好。”
“我饿了……有没有东西吃?”
靳辰说:“感觉,就是一种很简单的感觉,像潮水一样,退去的时候你并不觉得,只是忽然有一天,你抬头,发现水已经流干。可能是在某天醒来,你要想三秒钟才能想起枕边睡的人是谁;又或者某一刻看到她,发现所有的光芒都散去,真实的面容那样陌生。”
“为什么爱他?”萧志皓忽然对这个问题好奇,十分强烈。
你是有未婚妻的人,青梅竹马,相识多年九-九-藏-书-网的好友,彼此知根知底,多么完美的对像,结了婚,生小孩,养大教大,一生不知道会过得多么充实迅速。
然后,有工人搬来一箱一箱的东西……萧志皓正在猜测里面是什么,只听得身边女同事一阵欢呼,一个个化身剽悍女劫匪,杀入战团,这才知道都是最新的样衣,公司惯例,拿出来免费分掉。
“但……因为,你不是我的恋人啊!”靳辰疑惑,却又若有所思,“其实这么多年了,我还是第一次在别人面前说他的事,都这么多年了……”
“据熟悉内情的人士说,靳辰在伦敦秀场结束后与John曾大打出手,对于这一点有什么可以解释的……”
“走啦!去钓鱼,东西都借好了!”靳辰又过来缠他。
“她很漂亮吧!”
他一路走一路说,脚步已经稳下来,口齿更加清晰,然后,说了等于没说。
只因为他难过时无措的表情,只因为他微笑时害羞的神情。
“嗯!”
“我,和他,是没有可能的!”萧志皓发现这句话说出来像钝刀割心一般的痛,终于明白为什么当时靳辰要用那样的表情,才能说出那句“一个没有可能的人”。
“但,还是要走了,再待下去身体软掉,但心思又活起来,进退不得。”
这暖洋洋的时光让人沉溺,不知今夕是何夕。所以当靳辰把一张飞机票放在他面前时,他竟愣了三秒钟才认清这是什么东西:“走了?”萧志皓茫然地抬头。
“谁?”封清的声音里透出水汽。
“看来我们果然还是比较适合做死党!”封清叹息,“要不然,各自先去精彩,等到了四十岁还没有人要,就一起老脸对老脸?”
萧志皓被他气得暴走,几乎想趁着四下无人做了他,替天行道,大不了一命偿一命!
为什么?
废话!萧志皓心里不屑,微挑起一边的眉毛,却又怔忡起来,这个角度,真是很好啊,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可以看到起伏的喉结,挺直的鼻线……
“是谁?找个机会让我见一下,我总要输得明明白白。”
“好的。”萧志皓失笑。
人类的心情最神奇,可以主宰一切,此刻他心情不佳,三明治也自然不如早上的来得好吃,一口一口咬下去,食不甘味,心不在焉。
好容易把靳辰送上车,又杀开一条血路,把自己也塞进去,萧志皓长舒一口气,倒在椅背上。
“另外,他的事,你愿意说,我就听,毕竟是我招惹你想起来,就算被你烦得两耳流油也要奉陪的。”萧志皓的声音里有少见的温柔,靳辰冷不丁听到竟然寒毛起了一身,颇为怀疑地回头看了一眼。
封清的眼睛上渐渐凝出一层水膜,忽然泄气似的将手一甩,踢掉鞋子,跳上床盘腿坐下。这是他们一直钟爱的姿势,因为床是家里最舒服的地方,小孩子都会喜欢柔软。
是习惯了吧,当年参与公司的跨年演唱会,忙起来三天三夜都不休,没有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她也从不抱怨;是因为她也是同样性子的人吗?有时候赶起稿写论文,电话铃一响,马上接起:“喂,什么事?我在写文章,请三天后再联络。”他也不曾生气。
太可笑了,萧志皓,你在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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