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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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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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独自来到花园,
其他任何人都不知晓。”
很奇怪,被雷·布思挖过的那只眼睛已经疼了两天了,但是到了第三天,那种就像巨大的夹钳被旋进脑袋中的剧痛感已经消退了,只是在隐隐作痛。当他试着用那只眼睛看时,眼前只是灰蒙蒙的模糊一片,其中有人影在动,好像是在动,但是要送他命的并不是眼伤;而是因为他腿部被子弹擦伤了。
坐在门廊上的是美国最老的一位妇人,一个长着满头稀松白发的黑人,穿着一条家常的便裙。她看起来如此瘦弱,午后的劲风几乎可以刮走她。送到蔚蓝的高空,可以一直把她送到科罗拉多州的朱尔斯堡。她正在弹奏的乐器(也许正是这个乐器才把她固定下来,让她的身体不至于离开地面,)是一把“吉它”,尼克在梦中想“吉它”的声音听起来就是这样,真美妙,他认为这一天余下的时间他就可以呆在原地,看着年老的黑女人支撑着坐在门廊上,周围是内布拉斯加广阔的玉米地,站在奥马哈的西部,波克里的奥西奥拉往北一点的地方,仔细聆听,她的脸上堆满皱纹,就像一张无人定居的州地图一样,黝黑的皮包骨的颧骨上是一条条河流和峡谷,下巴骨下面是悬崖峭壁,还有她前额上的有如绵延起伏小丘般突起的骨头,以及那有如洞穴似的眼窝。
他把我吓坏了,我害怕。
“你为什么不说话?为什么你只是摇头?”
“但你能大声说话,只要你想,你就能。”
是,玉米地。这是另一个梦,就像这样搅和在一起,梦与梦之间没有分界线,直无法区别。他身在玉米地里,绿色的玉米地。散发出夏日的泥土味、牛粪味和生长的作物的味道。他站起身,开始向他看见的田99lib.net间的小路走去。当他感觉到可以看见荡漾在7月的玉米地中箭一般的绿叶和其他植物之间时,他停住了脚步。
噢,上帝啊!您会来这儿吗?
他从床上坐起来,把腿挂在床边来回晃动,看着伤口,腿消肿了一些。仅仅感到一点抽痛。我的伤口正在愈合,他想着,真是如释重负。我认为我会好起来的。
噢,现在正是需要您的时候。
嗯!歌唱是上天的,现在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唱……,你是怎么对付那个黑衣人的。
是的,真是种独特的音乐。在梦中他想,“这么说那就是他的意思?”它来自于正前方,他循声而去,想看一看这种独特的连贯的美妙的声音是不是出自于一种叫作“钢琴”或“号角”或“提琴“或其他的乐器。
他和我一起漫步,他和我一起谈天,
但是我如何告诉他不?我怎么告诉?
尼克躺在贝克法官办公室的床上,烦燥不安。他光着身子,只穿了条短裤,浑身都在出汗,油光光的感觉。睡觉前最后一个顾虑就是他明天早上就要离开人世,昨天晚上,他已经为此一宿没合眼了。他一直在发烧,睡梦中一直出现那个黑衣人,他总觉得那个黑衣人会在他睡觉的时候把他带离人间。
尼克把他的手捂在脸上,因为他想要那个黑衣人在荒漠的高地上给他展示的所有东西:城市、女人、财富、力量。但他想听的就是他的指甲在衬衫上发出的令人心悦的声音,午夜后时钟在空房子里的嘀嗒声,还有那淅淅沥沥的雨声。
孩子,你当然会害怕,即使是黄昏时的一棵树,如果你看到它,你也会害怕的。我们都是凡人,赞美上帝。
我听到的歌声,传进我的耳畔。
——音乐?
告诉我我属于他
嗨,小伙子,谁把你带到这儿来的?
去哪儿?好,他认为自己知道。梦只是梦,但开始时他能去西北部。往内布拉斯加走。
在雷·布思企图谋九九藏书害他之后的那些日日夜夜,他的睡眠简直就不像睡眠,噩梦就像洪水般向他袭来,好像每一个他所认识的人都来向他告别。鲁迪指着白纸说:“你就是这页空白。”他的母亲帮助他在另一页白纸上画线和圈圈,为他和纯洁的妻子成婚。她说:“尼克,亲爱的,那就是你。”珍妮·贝克把头转到枕头的另一边说:“约翰,我可怜的约翰”。在梦中,索姆斯医生再三要求约翰脱去衬衣。雷·布思不停地说:“抓住他,我要整整他,狗娘养的,竟敢谋害我,我要抓住他。”和他一生中做的其他梦不一样,尼克不须用唇读法来理解。实际上他能听见人们说什么。这些梦简直清晰得难以置信。当他疼醒的时候,梦就逐渐消失。当他再次沉入睡梦中时,新的场景又开始浮现。有两次梦中出现的人是他从未见过的,当他醒来时,这两次梦他记得最清楚。
我们呆在这儿一起分享快乐。
他现在位于阿肯色州的硕尤,他的名字叫尼克·安德罗斯,他没有说过一句话,也未曾听见过“吉它”的声音……但是他还活着。
7月1日那天,他又下到索姆斯的办公室、搜遍整个药橱,想找一些盘尼西林。他找到了一些,犹豫了一会儿,吞下了其中一个样品药包里的两片药。他很清楚,如果他体内强烈排斥盘尼西林的话,它就会死.但是如果不吞下药的话,他会死得更惨。感染蔓延得越来越快,他并没有死于盘尼西林,但伤热也没有任何好的进展。
上帝保佑你,孩子,没有人能走出这儿。你就往最好的地方想,你想来就随时来。我想,我就在这儿。不要走得太远。好吧,你来看我,我就在这儿……
你如何呼吸?你怎么做梦?无人知晓。但是你来看我。任何时候。他们都叫我阿巴盖尔妈妈。我想我是这些地区年纪最大的女人,我还自己做软饼。孩子,你随时都可以带上你的朋友来这儿。
但是www.99lib.net那黑衣人却说不,冰凉的感觉又向他袭来,他被推了下去,头朝底脚朝上地往下掉,他穿过云层,最后跌落到一片玉米地中。
露珠还在玫瑰花上闪闪发光。
黑衣人又转身向他走来,尼克异常恐惧,这个家伙,不管它是什么东西,是不会白白地创造奇迹的。
她又和着那把老吉它开始唱起歌来。
上帝之子开放了。
尼克伸出手摸了摸人影,他的恐惧感倾刻间在惊奇和狂喜的洪流中一冲而净。但是当他的手接近人影的肩膀时,人影却变得冰凉,冰得就像是他把它烧焦了一样。他猛地推开人影,指节上已经结起了冰块。人影已走近他,他听见那个黑衣人影的声音,远处的夜间觅食的鸟叫声,还有无休止的呼呼的风声。他被这种奇怪的感觉吓得目瞪口呆。他细细品味到一个新的境界,以前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现在它已经出现了。他在倾听各种声音。他好像不需要人告知就知道什么是什么。它们听起来很美。美妙的声音,他的手指在他的衬衫中蹭来蹭去,惊诧于指甲在棉织品上的飒飒声。
当一段歌声终了时,尼克拨开玉米丛走到小路尽头,田间的空处有一间小木屋,充其量就是个棚子,左边放着一个生锈的垃圾桶,右侧挂着一个旧轮胎做的秋千。它从一棵苹果树悬挂下来,苹果树扭曲着,却绿油油地充满了生命活力。门廊倾斜着伸展出来,乱七八糟的旧杂物挂在布满油污的支撑物上,窗户大开着,和煦的夏风吹拂着破旧的白色窗帘。屋顶上竖着一个凹凸不平且被熏黑的镀锌铁皮烟囱,以其自身的一种陈旧的古怪的角度向外突出。房子地处空旷处,四周都是一望无际的玉米,只是在北方被一条延伸到地平线上的土路所截断;只有在那个时候尼克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内布拉斯加是奥马哈西部,奥西奥拉偏北部,泥土道路的远处有哥伦布坐落在普拉特北岸。
他身处高地,地面就99lib.net像一张地势图一样伸展开。这是片荒漠之地,星星高悬在上空,在他身边有一个男人,不,不是一个人,只是个人影。就好像从现实中剪出来的一样,站在他身边的实际上是人的背影,在人影中有个黑洞,人影低语道:如果你跪下来向我做拜,所有你见到的东西都归你所有。尼克摇了摇头,想从可怕的悬崖边走开,害怕人影会伸出它黑色的臂膀,把他从悬崖边推下去。
“上帝啊,您会来这儿吗?
他从床上站起身,穿着短裤,一瘸一拐地往窗边走去。腿是僵硬的,但这种僵硬是可以通过一些运动来消除的。他放眼窗外这个宁静的小镇,已经不是以前的硕尤了,而是硕尤的尸骨,他知道他今天就必须走。他不会走得太远,但起码有个开始。
他没有把腿部消毒就走了。当时因为眼部的剧痛,他几乎就没有在意,擦伤沿着右腿蔓延开来,直到膝盖;又过了一天,右腿的整个侧面都红了,肌肉似乎也开始疼痛。
7月3日下午,大约1点15分,尼克骑着自行车出了小镇。清晨他打起背包,又装了些盘尼西林以备用,还有一些罐装食品。他喝饱了坎培尔的西红柿汁,包亚德厨师的包子,这两样都是他最喜欢吃的。他装了几盒手枪子弹,带了个水壶。走上马路,他在车库里寻觅直到他发现他所想要的东西。一辆刚好适合他体重的十速自行车。他小心翼翼地沿着主街道慢速行驶。他受伤的腿也开始发起热来。
她像一个孩子一样把吉它横放在膝盖上,并示意他走到前面来,尼克走近她,他说他只想听她唱歌,歌声很美妙。
他往西行驶,影子也骑着自行车跟随着他。他驶过城郊雅致但冷冰冰的房子,那些房子支队依然站立在荫影中。
鼻孔里呼吸到的是酷暑的热气,头顶上是一片蔚蓝的天空,耳际传来美妙的乐曲。尼克在梦中体验从未有过的快乐。当他走近发出声音的地方时,伴随着音乐传来歌声,www.99lib.net声音苍老得就像黑色的皮革,把词连贯起来,歌曲就像是炖肉一样,经常加热也不会丧失固有的风味。尼克被吸引住了,他循声而去。
现在,正是。”
……这儿,就在这儿……
上帝你会来这儿吗?
但是我怎么才能走出来呢?
当天晚上他在硕尤以西10英里的一间农舍宿营。到7月4日傍晚之前他就快到俄克拉荷马州了。睡前,他站立在另一个农场里,仰面朝天,看见一颗流星带着一道白色的火光划破夜空。他认为自己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东西。不管将来会遇到什么情况,他很高兴自己能活着。
在梦中,尼克做了一个他醒着的时候做过许多次的动作。把他的手指贴在唇上,然后手掌贴着嗓子……尔后他就听见自己非常清晰地说,声音相当悦耳:“我不能大声交谈,但可以轻声说话。”
“如果你跪下来求我。”
他渐渐醒来,直到内布拉斯加从梦中消失,玉米的香味,还有阿巴盖尔妈妈那布满皱纹黝黑的脸。眼前剩下的是现实世界,梦的世界被一点点地替换掉了。
因为,现在正是需要您的时候。
玉米地?
到昨天中午,他一直发着高烧,他件疑自己大部分时间都是神志不清。他有大量的食物,但就是不想吃;只想一杯杯地喝贝克办公室冰箱里的蒸馏水。他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冰箱里的水就差不多没了,尼克不知道还能不能弄到。发烧的时候,他管不了那么多。很快他就死了,没有什么再让他担心的事了。他并不怕死,但一想起疼痛和忧虑将离他远去他就如释重负。他感到腿部阵阵抽痛、瘙痒、灼烧着。
他曾经一瘸一拐地走到索姆斯医生的办公室,拿来了一瓶过氧化氢,把一整瓶都倒到伤口上,伤口已扩散到有10英寸长,这实际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到那天晚上,整条腿都在抽痛,就像牙齿烂掉时的感觉一样,皮层下面血液中毒出现的红色的血线已经从伤口向四周扩散,伤口开始结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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