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魏国崛起
李悝变法
目录
第一章 三家分晋
第二章 魏国崛起
李悝变法
第三章 吴起变法
第四章 商鞅变法
第四章 商鞅变法
第五章 孙膑与庞涓斗法
第五章 孙膑与庞涓斗法
第六章 商鞅之死
第六章 商鞅之死
第七章 苏秦游说六国
第八章 张仪的连横大计
第九章 孟子谈民权
第九章 孟子谈民权
第十章 合纵与连横的新一轮博弈
第十章 合纵与连横的新一轮博弈
第十一章 秦武王之死
第十一章 秦武王之死
第十二章 孟尝君重举合纵大旗
第十二章 孟尝君重举合纵大旗
第十三章 一代雄主赵武灵王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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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悝到上郡不过数年,上郡就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粮食产量提高了,社会治安变好了,更重要的是军事力量变强了。
在现代人看来,这些措施也许不足为奇,但是在当时却意义重大。前面说过,春秋时期的国家大事有两件,即“祀与戎”,战国时期竞争残酷,求老天告祖宗也不管用,国家大事便只剩下“戎”。李悝“尽地力之教”,却是以农为本,将农业生产当作国家的头等大事来抓,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对魏氏的影响不亚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对现代中国的影响。
寻常年景,一石粮食可以卖三十钱(铜币),一百八十万石就是五千四百万钱。当时一头猪的价格约二百五十钱,五千四百万钱可以买二十一万六千头猪。
魏斯深深地感到,富国强兵,光富国不行,要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年代生存下去,还得强兵啊!
早在上郡工作期间,李悝就通过观察和研究发现,方圆百里的土地,除去山川、村落,约有六百万亩耕地(相当于今天的一百八十万亩)。如果农民精耕细作,每亩可增产粮食三斗,反之则减产三斗,总计差额有一百八十万石。
要想民富国强藏书网,不用偷也不用抢,把自己脚下的地种好就行了。在李悝的领导下,魏氏政权颁布了“尽地力之教”的三条政策:
现存史料的记载中,找不到关于李悝身世的记载,只知道他曾受业于卜商的弟子曾申,算是卜商的徒孙,来到安邑后,受到魏氏家相翟璜的赏识,被推荐担任上郡守。
一个农民一年衣着费用约三百钱,五千四百万钱可以解决十八万农民一年的衣着费。
第三,要求农民利用住宅周围的土地栽种桑、果、蔬菜等,扩大副业生产。
因为李悝在上郡干得成绩斐然,翟璜卸任后,魏斯将他召到安邑,继任了家相。
有的人一听到囤积居奇便自然想到——奸商,法办他!但是且慢,商人不偷不抢,买进卖出,违反了哪条法律呢?所谓法办,其实往往是违法办,是对契约精神的践踏,为着看似正义的目的而采用了不正义的手段。作为法家的先驱,李悝没有使用这种粗暴的方式,他决心在法治的框架下解决粮价问题,为此又提出了平衡物价的“平籴(dí)法”。
魏斯的初衷,是要李悝将上郡经验推广至整个魏氏领地。他没有想到,这一人事变动九九藏书悄然拉开了战国时期第一场变法运动的序幕,魏氏政权从此被拉上了富国强兵的快车道,其速度之快,不只是秦国望尘莫及,其余各国也莫不瞠目结舌,望洋兴叹。
第二,命各级官吏督促农民抓紧耕种,及时收割,以免灾害天气影响收成,也不让周围的强盗有可乘之机;
这个数字在当时意味着什么呢?
李悝是那种给他一个小舞台,他能演好《图兰朵》;给他一个大舞台,他就能整出一场奥运会开幕式的人。
粮食丰收的时候,政府出钱从农民手里收购余粮;粮食歉收的时候,政府平价卖出余粮,以免出现粮价因收成问题而大起大落,同时使得想投机倒把的商人无利可图。政府在这里完全是通过市场手段来调节市场,对于巩固小农经济、保持社会稳定和维护法律的权威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后两千多年,历朝历代都广泛延用这种平籴法,只不过名字有所区别。
第一,指导农民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避免单一的品种遇到灾害难以弥补;
公元前425年的一天,一支秦国军队逼近魏氏领地上郡——“郡”是春秋末年的新兴事物,当时三晋藏书网都在各自的战略要地设置了郡,主要目的是巩固边防。郡的军政长官称为守,也尊称太守。上郡地处西河,与秦国交界,不消说,就是为了对付秦国而设的。
这支魏军的统帅,就是上郡守李悝。
魏斯通过卜商吸引人才,通过李悝发展经济,但是从军事上讲,魏氏还不够强大。秦国仍然在威胁魏氏的安全,双方摩擦不断,时有大规模战事发生。齐、楚两国也趁火打劫,一有机会便派兵侵略魏氏。
可惜的是,这部法典的原文早已失传,后人只能通过《汉书》《晋书》的记载窥知一二,因此本书也只好一笔带过。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部《法经》奠定了李悝的学术地位,使他被后人视为战国时期法家的先驱。数十年后,商鞅由魏入秦,在秦国推行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商鞅变法,就是带着这部《法经》去的。后来秦国的《秦律》,甚至汉朝的《汉律》,都是在这部《法经》的基础上扩充而成。
当他从战车上栽倒的时候,眼睛的余光正好扫到了远处那面迎风招展的“李”字大旗。
原来,李悝为了提高上郡军民的射箭技术,下令用射箭比赛的方式来判决官司,“中之者胜,不中九九藏书者负”。在这种激励下,上郡军民个个苦练射箭,培养了一大批神箭手,每次与秦国发生军事冲突,魏军都因射术高超而大占便宜。
一个成人一年的口粮约十八石,一百八十万石可以供应十万人一年的口粮。
李悝还从市场的角度思考粮价问题。他认识到,粮价如果太贱,农民将入不敷出,生活困难;粮价如果太贵,则城市居民负担加重,政府的财政也难以保障。因此粮价无论太贵还是太贱,都不利于维护统治。另外商人为了追逐利润,囤积居奇,丰年低价购入大量粮食,灾年高价卖出,也导致社会不稳定。
发展农业的同时,李悝强力推行法治,编撰并颁布了中国第一部系统的法典——《法经》。李悝认为,法律最根本的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让人民安居乐业,不受盗贼的侵犯(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因此《法经》六部,以《盗法》和《贼法》为首,强调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同时也强调专制政权下的尊卑等级制度,对各等级划分及其占有的田宅、奴隶等权力都进行了严格规定,超出规定叫作“逾制”,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为了一劳永逸地解除秦国的威胁,九-九-藏-书-网公元前413年,魏斯主动出击秦国,在郑地(今陕西省华县)大败秦军。齐国马上派兵乘虚而入,毁黄城(今河南省内黄),围阳狐(今山东省阳谷)。楚国则北伐至上洛(今陕西省洛南)。魏斯不得不回师相救,对秦作战取得的胜利被齐、楚两国的入侵抵消,魏氏反而陷入腹背受敌的困境。
这支秦军遭到了上郡军民的阻击,两军还未接触,魏军便箭如蝗飞,秦军将领一开始并未在意,但是很快就发现情况不对——魏军射过来的箭又狠又准,而且似乎射程更长,瞬间倒了一大片秦军。他犹豫了片刻,刚想下令撤退,猛地一阵疾风迎面扑来,还没来得及惊呼,脑门上已经中了一箭。
公元前419年,魏氏开始修建少梁城(今陕西省韩城),用以防御秦国进攻。城未建好,秦军就攻了过来,工程被迫停工。战争持续了近年,直到公元前417年,魏氏才将少梁城建好。秦国针锋相对,在少梁城南修建了繁城,北面修建了籍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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