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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可能自欺自误,以为我就像那些美妇人、那些招引人盯着看的女人那样美,因为,的确,别人总是盯着我看。我么,我知道那不是什么美不美的问题,是另一回事,是的,比如说,是另一回事,比如说,是个性的问题。我想怎么表现就怎么表现,你愿意我美,那就美吧,或者说漂亮也行,比如说,在家里,觉得我漂亮,就漂亮吧,仅仅限于在家里,也行,反正希望我怎样我就怎样就是了。不妨就相信好了。那就相信我是很迷人的吧。我只要信以为真,对那个看到我的人来说,就是真的,他想让我符合他的意趣,我也能行。所以,尽管我心里总是想着杀死我的哥哥,这种想法怎么也摆脱不掉,但是,我仍然可以心安理得地觉得我是迷人的、可爱的。说到死这一点,只有一个惟一的同谋者,就是我的母亲。我说迷人这两个字,同别人总围着我、围着一些小孩说迷人可爱一样,没有什么不同。
在渡船上,在那部大汽车旁边,还有一辆黑色的利穆新轿车,司机穿着白布制服。是啊,这就是我写的书里写过的那种大型灵车啊。就是那部莫里斯·莱昂-博来。那时驻加尔各答法国大使馆的那部郎西雅牌黑色轿车还没有写进文学作品呢。在汽车司机和车主之间,有滑动玻璃窗前后隔开。在车厢里面还有可以拉下来的折叠式坐椅。车厢大得就像一个小房间似的。

当我的母亲从绝望的心境摆脱出来,恢复常态,她就注意到那顶男人戴的呢帽和有镶金条带的高跟鞋了。她问我这行不行。我说无所谓。她两眼看着我,她喜欢这么办,脸上有了笑容。她说挺好的,你穿这双鞋、戴这顶帽子挺好,变了一个模样了。她不问是不是她去买,她知道反正她买就是了。她知道她买得起,她知道有时她也是能够买的,逢到这样的时机我就说话了,我想要什么都可以从她那里搞到手,她不会不同意。我对她说:放心吧,一点不贵。她问在哪里卖。我说在卡蒂纳大街,大拍卖。她好意地望着我。她大概觉得小女儿这种奇怪的想法、变出花样来打扮自己,倒是一个令人鼓舞的征象。别看她那种寡妇似的处境,一身上下灰溜溜的,活像一个还俗的出家人,她不仅接受我这种奇形怪状、不合体统的打扮,而且这种标新立异她自己也喜欢。
关于我家里这些人,我已经写得不少,我下笔写他们的时候,母亲和兄弟还活在人世,不过我写的是他们周围的事,是围绕这些事下笔的,并没有直接写到这些事本身。
我从汽车上走下来。我走到渡船的舷墙前面。我看着这条长河。我的母亲有时对我说,我这一生还从来没有见过像湄公河这样美、这样雄伟、这样凶猛的大河,湄公河和它的支流就在这里汹涌流过,注入海洋,这一片汪洋大水就在这里流入海洋深陷之处消失不见。这几条大河在一望无际的平地上流速极快,一泻如注,仿佛大地也倾斜了似的。


我的生命的历史并不存在。那是不存在的,没有的。并没有什么中心。也没有什么道路,线索。只有某些广阔的场地、处所,人们总是要你相信在那些地方曾经有过怎样一个人,不,不是那样,什么人也没有。我青年时代的某一小段历史,我过去在书中或多或少曾经写到过,总之,我是想说,从那段历史我也隐约看到了这件事,在这里,我要讲的正是这样一段往事,就是关于渡河的那段故事。这里讲的有所不同,不过,也还是一样。以前我讲的是关于青年时代某些明确的、已经显示出来的时期。这里讲的是同一个青年时代一些还隐蔽着不曾外露的时期,这里讲的某些事实、感情、事件也许是我原先有意将之深深埋葬不愿让它表露于外的。那时我是在硬要我顾及羞耻心的情况下拿起笔来写作的。写作对于他们来说仍然是属于道德范围内的事。现在,写作似乎已经成为无所谓的事了,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有的时候,我也知道,不把各种事物混为一谈,不是去满足虚荣心,不是随风倒,那是不行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写作就什么也不是了。我知道,每次不把各种事物混成一团,归结为惟一的极坏的本质性的东西,那么写作除了可以是广告以外,就什么也不是了。不过,在多数场合下,我也并无主见,我不过是看到所有的领域无不是门户洞开,不再受到限制,写作简直不知到哪里去躲藏,在什么地方成形,又在何处被人阅读,写作所遇到的这种根本性的举措失当再也不可能博得人们的尊重,不过,关于这一点,我不想再作进一步的思考了。

我身上穿的是真丝的连衫裙,是一件旧衣衫,磨损得几乎快透明了。那本来是我母亲穿过的衣衫,有一天,她不要穿了,因为她觉得这件连衫裙色泽太鲜,于是就把它给我了。这件衣衫不带袖子,开领很低。是真丝通常有的那种茶褐色。这件衣衫我还记得很清楚。我觉得我穿起来很相宜,很好。我在腰上扎起一条皮带,也许是我哪一个哥哥的一条皮带。那几年我穿什么样的鞋子我记不清了,只记得几件常穿的衣服。多数时间我赤脚穿一双帆布凉鞋。我这是指上西贡中学之前那段时间。自此以后,我肯定一直是正式穿皮鞋的。那天我一定是穿的那双有镶金条带的高跟鞋。那时我穿的就是那样一双鞋子,我看那天我只能是穿那双鞋。是我母亲给我买的削价处理品。我是为了上中学才穿上这样一双带镶金条带的鞋的。我上中学就穿这样一双晚上穿的带镶金条带的鞋。我本意就是这样。只有这双鞋,我觉得合意,就是现在,也是这样,我愿意穿这样的鞋,这种高跟鞋还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穿,它好看,美丽,以前我穿那种平藏书网跟白帆布跑鞋、运动鞋,和这双高跟鞋相比都显得相形见绌,不好看。
我才十五岁半。就是那一次渡河。我从外面旅行回来,回西贡,主要是乘汽车回来。那天早上,我从沙沥乘汽车回西贡,那时我母亲在沙沥主持一所女子学校。学校的假期已经结束,是什么假期我记不得了。我是到我母亲任职的学校一处小小住所去度假的。那天我就是从那里回西贡,回到我在西贡的寄宿学校。这趟本地人搭乘的汽车从沙沥市场的广场开出。像往常一样,母亲亲自送我到车站,把我托付给司机,让他照料我,她一向是托西贡汽车司机带我回来,惟恐路上发生意外,火灾,强奸,土匪抢劫,渡船抛锚事故。也像往常一样,司机仍然把我安置在前座他身边专门留给白人乘客坐的位子上。




戴上一顶男人戴的帽子,贫穷仍然把你紧紧捆住并没有放松,因为家里总需有钱收进,无论如何,没有钱是不行的。包围这一家人的是大沙漠,两个儿子也是沙漠,他们什么也不干,那块盐碱地也是沙漠,钱是没有指望的,什么也没有,完了。这个小姑娘,她也渐渐长大了,她今后也许可能懂得这样一家人怎样才会有钱收进。正是这个原因,母亲才允许她的孩子出门打扮得像个小娼妇似的,尽管这一点她并不自知。也正是这个缘故,孩子居然已经懂得怎么去干了,她知道怎样叫注意她的人去注意她所注意的钱。这样倒使得母亲脸上也现出了笑容。
才十五岁半。体形纤弱修长,几乎是瘦弱的,胸部平得和小孩的前胸一样,搽着浅红色脂粉,涂着口红。加上这种装束,简直让人看了可笑。当然没有人笑过。我看,就是这样一副模样,是很齐备了。就是这样了,不过戏还没有开场,我睁着眼睛看,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我想写作。这一点我那时已经对我母亲讲了:我想做的就是这个,写文章,写作。第一次没有反应,不回答。后来她问:写什么?我说写几本书,写小说。她冷冷地说:数学教师资格会考考过以后,你愿意,你就去写,那我就不管了。她是反对的,她认为写作没有什么价值,不是工作,她认为那是胡扯淡——她后来对我说,那是一种小孩子的想法。这样一个戴呢帽的小姑娘,伫立在泥泞的河水的闪光之中,在渡船的甲板上孤零零一个人,臂肘支在船舷上。那顶浅红色的男帽形成这里的全部景色。是这里惟一的色彩。在河上雾蒙蒙的阳光下,烈日炎炎,河两岸仿佛隐没不见,大河像是与远天相接。河水滚滚向前,寂无声息,如同血液在人体里流动。在河水之上,没有风吹动。渡船的马达是这片景色中发出的惟一声响,是连杆熔化的旧马达发出的噪音。还有各种不同的声音从远处阵阵传送过来。其次是犬吠声,从隐蔽在薄霭后面的村庄传出来的。小姑娘自幼就认识这渡船的艄公。艄公向她笑着致意,向她打听校长夫人、她的母亲的消息。他说他经常看见她在晚上搭船渡河,说她常常到柬埔寨租让地去。小姑娘回答说母亲很好。渡船四周的河水齐着船沿,汹涌地向前流去,水流穿过沿河稻田中停滞的水面,河水与稻田里的静水不相混淆。河水从洞里萨、柬埔寨森林顺流而下,水流所至,不论遇到什么都给卷去。不论遇到什么,都让它冲走了,茅屋,丛林,熄灭的火烧余烬,死鸟,死狗,淹在水里的虎、水牛,溺水的人,捕鱼的饵料,长满水风信子的泥丘,都被大水裹挟而去,冲向太平洋,连流动的时间也没有,一切都被深不可测、令人昏眩的旋转激流卷走了,但一切仍浮在河流冲力的表面。
在那部利穆新汽车里,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正在看我。他不是白人。他的衣着是欧洲式的,穿一身西贡银行界人士穿的那种浅色柞绸西装。他在看我。看我,这在我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了。在殖民地,人们总是盯着白种女人看,甚至十二岁的白人小女孩也看。近三年来,白种男人在马路上也总是看我,我母亲的朋友总是很客气地要我到他们家里去吃午茶,他们的女人在下午都到体育俱乐部打网球去了。
在我写的关于我的童年的书里,什么避开不讲,什么是我讲了的,一下我也说不清,我相信对于我们母亲的爱一定是讲过的,但对她的恨,以及家里人彼此之间的爱讲过没有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在这讲述共同的关于毁灭和死亡的故事里,不论是在什么情况下,不论是在爱或是在恨的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总之,就是关于这一家人的故事,其中也有恨,这恨可怕极了,对这恨,我不懂,至今我也不能理解,这恨就隐藏在我的血肉深处,就像刚刚出世只有一天的婴儿那样盲目。恨之所在,就是沉默据以开始的门槛。只有沉默可以从中通过,对我这一生来说,这是绵绵久远的苦役。我至今依然如故,面对这么多受苦受难的孩子,我始终保持着同样的神秘的距离。我自以为我在写作,但事实上我从来就不曾写过,我以为在爱,但我从来也不曾爱过,我什么也没有做,不过是站在那紧闭的门前等待罢了。

买这顶平檐黑色宽饰带浅红色呢帽的人,也就是有一张照片上拍下来的那个女人,那就是我的母亲。她那时拍的照片和她最近拍的照片相比,我对她认识得更清楚,了解得更深了。那是在河内小湖边上一处房子的院子里拍的。她和我们,她的孩子,在一起合拍的。我是四岁。照片当中是母亲。我还看得出,她站得很不得力,很不稳,她也没有笑,只求照片拍下就是。她板着面孔,衣服穿得乱糟糟,神色恍惚,一看就知道天气炎热,她疲惫无力,心情烦闷。我们作为她的孩子,衣服穿成那种样子,那种倒霉的样子,从这里我也可以看出我母亲当时那种处境,而且,就是在拍照片的时候,即使我们年纪还小,我们也看出了一些征兆,真的,从她那种神态显然可以看出,她已经无力给我们梳洗,给我们买衣穿衣,有时甚至无法给我们吃饱了。没有勇气活下去,我母亲每天都挣扎在灰心失望之中。有些时候,这种绝望的心情连绵不断,有些时候,随着黑夜到来,这绝望心情方才消失。有一个绝望的母亲,真可说是我的幸运,绝望是那么彻底,向往生活的幸福尽管那么强烈,也不可能完全分散她的这种绝望。使她这样日甚一日和我们越来越疏远的具体事实究竟属于哪一类,我不明白,始终不知道。难道就是她做这件蠢事99lib•net这一次,就是她刚刚买下的那处房子——就是照片上照的那处房子——我们根本不需要,偏偏又是父亲病重,病得快要死了,几个月以后他就死了,偏偏是在这个时候,难道就是这一次。或者说,她已经知道也该轮到她,也得了他为之送命的那种病?死期竟是一个偶合,同时发生。这许多事实究竟是什么性质,我不知道,大概她也不知道,这些事实的性质她是有所感的,并且使她显得灰心丧气。难道我父亲的死或死期已经近在眼前?难道他们的婚姻成了问题?这个丈夫也成了问题?几个孩子也是问题?或者说,这一切总起来难道都成了问题?
所以,你看,我遇到坐在黑色小汽车里的那个有钱的男人,不是像我过去写过的那样在云壤的餐厅里,而是在我们放弃那块租地之后,在两或三年之后,我是说在那一天,是在渡船上,是在烟雾蒙蒙、炎热无比的光线之下。
我才十五岁半,在那个国土上,没有四季之分,我们就生活在惟一一个季节之中,同样的炎热,同样的单调,我们生活在世界上一个狭长的炎热地带,既没有春天,也没有季节的更替嬗变。


这个形象本来也许就是在这次旅行中清晰地留下来的,也许应该就在河口的沙滩上拍摄下来。这个形象本来可能是存在的,这样一张照片本来也可能拍摄下来,就像别的照片在其他场合被摄下一样。但是这一形象并没有留下。对象是太微不足道了,不可能引出拍照的事。又有谁会想到这样的事呢?除非有谁能预见这次渡河在我一生中的重要性,否则,那个形象是不可能被摄取下来的。所以,即使这个形象被拍下来了,也仍然无人知道有这样一个形象存在。只有上帝知道这个形象。所以这样一个形象并不存在,只能是这样,不能不是这样。它是被忽略、被抹煞了。它被遗忘了。它没有被清晰地留下来,没有在河口的沙滩上被摄取下来。这个再现某种绝对存在的形象,恰恰也是形成那一切的起因的形象,这一形象之所以有这样的功效,正因为它没有形成。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很久以来我都没有自己合身的连衫裙。我的连衫裙像是一些口袋,它们是我母亲的旧连衫裙改的,它们本来就像是一些口袋。我母亲让阿杜给我做的不在此列。阿杜是和我母亲形影不离的女管家,即便母亲回到法国,即便我的大哥在沙沥母亲工作的住处企图强奸她,即便不给她发工钱,她也是不肯离开我的母亲的。阿杜是在修女嬷嬷那里长大成人的,她会刺绣,还会在衣衫上打褶,手工针线活几个世纪以来已经没有人去做了,但是她依然拿着头发丝那样细的针做得一手好针线。她因为会刺绣,我母亲就叫她在床单上绣花。她会打褶,我母亲就让我穿她做的打褶连衫裙,有绉边的连衫裙,我穿起来就像穿上布袋子一样,早就不时兴了,像小孩穿的衣服,前身两排褶子,娃娃领口,要么把裙子拼幅缝成喇叭形,要么有镶斜边的飘带,做成像“时装”那样。我穿这种像口袋似的连衫裙总要系上腰带,让它变化出一个样子来,所以这种衣服就永远穿下去了。
我早已注意到,早已有所察觉。我知道其中总有一点什么。我知道,女人美不美,不在衣装服饰,不在美容修饰,不因为施用的香脂价钱贵不贵,穿戴珍奇宝物、高价的首饰之类。我知道问题不在这里。问题究竟何在,我也不知道。反正我知道一般女人以为问题是在那里,我认为不是。我注意看西贡街上的女人,偏僻地区的女人。其中有一些女人,十分美丽,非常白净,在这里她们极其注意保养她们姿容娇美,特别是住在边远僻静地区的那些女人,她们什么也不做,只求好好保养,洁身自守,目的是为了那些情人,为了去欧洲,为了到意大利去度假,为了每三年有六个月的长假,到那个时候,她们就可以大谈在这里的生活状况,殖民地非同一般的生活环境,这里这些人、这些仆役的工作,都是那样完美无缺,以及这里的花草树木,舞会,白色的别墅,别墅大得可以让人在里面迷路,边远地区的官员们就住在这样的别墅里。她们在等待。她们穿衣打扮,毫无目的。她们彼此相看,你看我,我看你。她们在别墅的阴影下彼此怅怅相望,一直到时间很晚,她们以为自己生活在小说世界之中,她们已经有了长长的挂满衣服的壁橱,挂满衣衫罗裙不知怎么穿才好,按时收藏各种衣物,接下来便是长久等待的时日。在她们中间,有些女人发了疯。有些被当作不说话的女仆那样抛弃了。被遗弃的女人。人们听到这样的字眼落到她们身上,人们在传布这样的流言,人们在制造这种污辱性的谣传。有些女人就这样自尽,死了。
我的小哥哥得了支气管肺炎,病了三天,因心力不支死去。正是在这个时候,我离开了我的母亲。那是在日本占领时期。由此开始,一切都已告一结束。关于我们这些孩子的童年生活,关于她自己,我从来没有问过她。小哥哥一死,对我来说,她应该也是死了。同样,我的大哥,也可以说是死了。这一来,他们加之于我的恐惧感,我始终没有能克服。他们对于我从此不再有什么重大关系了。从此以后,对于他们我也无所知了。她究竟是怎样还清她欠印度商人的债务的,我一直不知道。反正有那么一天,他们不再来了,此后也没有再来讨债。我见过他们。他们坐在沙沥我家的小客堂间,穿着白缠腰布,他们坐在那里不说什么,几个月、几年时间,一直是这样。只见母亲又是哭,又是闹,骂他们,她躲在她的房间里,她不愿意出来,她吼叫着,叫他们走,放开她,他们只当什么也没有听到,面带笑容,安安静静,坐在那里不动。后来,有一天,他们都不见了,不来了。现在,母亲和两个哥哥,都已不在人世。即使回首往事,也嫌迟了。现在,我对他们已经无所爱。我根本不知道我是不是爱过他们。我已经离开他们。在我头脑里,她的皮肤的气味,早已没有、不存在了,在我的眼九九藏书网里,她眼睛的颜色也早已无影无踪。那声音,我也记不得了,有时,我还能想起傍晚那种带有倦意的温煦。那笑声,是再也听不到了,笑声,哭声,都听不到了。完了,完了,都忘了,都记不起来了。所以,我现在写她是这么容易,写得这么长,可以一直写下去,她已经变成文从字顺的流畅文字了。

在整个渡河过程中,那形象一直持续着。
这个形象,我是时常想到的,这个形象,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这个形象,我却从来不曾说起。它就在那里,在无声无息之中,永远使人为之惊叹。在所有的形象之中,只有它让我感到自悦自喜,只有在它那里,我才认识自己,感到心醉神迷。
那是在湄公河的轮渡上。

在那天,这样一个小姑娘,在穿着上显得很不寻常,十分奇特,倒不在这一双鞋上。那天,值得注意的是小姑娘头上戴的帽子,一顶平檐男帽,玫瑰木色的,有黑色宽饰带的呢帽。
这就是那次渡河过程中发生的事。那次渡河是在交趾支那南部遍布泥泞、盛产稻米的大平原,即乌瓦洲平原永隆和沙沥之间从湄公河支流上乘渡船过去的。



这些女人自作、自受、自误,我始终觉得这是一大错误。
我所爱的母亲,她那一身装束简直不可思议,穿着阿杜补过的线袜,即使在热带她也认为身为学校校长就非穿袜子不可,她的衣衫看上去真可怜,不像样,阿杜补了又补,她娘家在庇卡底乡下,家里姐姐妹妹很多,她从家乡直接来到这里,带来的东西都用尽了,她认为她这身打扮是理所当然的,是符合她的身份的,她的鞋,鞋都穿坏了,走起路来歪着两只脚,真伤脑筋,她头发紧紧地梳成一个中国女人的发髻,她那副样子看了真叫我们丢脸,她走过我们中学前面的大街,真叫我难为情,当她乘B12路在中学门前下车时,所有的人都为之侧目,她呢,她一无所知,都看不见,真该把她关起来,狠狠地揍,杀掉。她眼睛看着我,她说:你是不是要逃走呀。打定主意,下定决心,不分日夜,就是这个意念。不要求取得什么,只求从当前的处境中脱身而去。
有印第安女人出现的电影我没有看过,印第安女人就戴这种平檐呢帽,梳着两条辫子垂在前胸。那天我也梳着两条辫子,我没有像惯常那样把辫子盘起来,不过尽管这样,那毕竟是不同的。我也是两条长辫子垂在前身,就像我没有看见过的电影里的印第安女人那样,不过,我那是两条小孩的发辫。自从有了那顶帽子,为了能把它戴到头上,我就不把头发盘到头上了。有一段时间,我总是拚命梳头,把头发往后拢,我想让头发平平的,尽量不让人看见。每天晚上我都梳头,按我母亲教我的那样,每天晚上睡前都把辫子重新编一编。我的头发沉沉的,松软而又怕痛,红铜似的一大把,一直垂到我的腰上。人家常说,我这头发最美,这话由我听来,我觉得那意思是说我不美。我这引人注意的长发,我二十三岁在巴黎叫人给剪掉了,那是在我离开我母亲五年之后。我说:剪掉。就一刀剪掉了。全部发辫一刀两断,随后大致修了修,剪刀碰在颈后皮肤上冰凉冰凉的。头发落满一地。有人问我要不要把头发留下,用发辫可以编一个小盒子。我说不要。以后,没有人说我有美丽的头发了,我的意思是说,人家再也不那么说了,就像以前,在头发剪去之前,人家说我那样。从此以后,人家宁可说:她的眼睛美。笑起来还可以,也很美。
这顶帽子怎么会来到我的手里,我已经记不清了。我看不会是谁送给我的。我相信一定是我母亲给我买的,而且是我要我母亲给我买的。惟一可以确定的是:削价出售的货色。买这样一顶帽子,怎么解释呢?在那个时期,在殖民地,女人、少女都不戴这种男式呢帽。这种呢帽,本地女人也不戴。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为了好玩,我拿它戴上试了一试,就这样,我还在商人那面镜子里照了一照,我发现,在男人戴的帽子下,形体上那种讨厌的纤弱柔细,童年时期带来的缺陷,就换了一个模样。那种来自本性的原形,命中注定的资质也退去不见了。正好相反,它变成这样一个女人有拂人意的选择,一种很有个性的选择。就这样,突然之间,人家就是愿意要它。突然之间,我看我自己也换了一个人,就像是看到了另一个女人,外表上能被所有的人接受,随便什么眼光都能看得进去,在城里大马路上兜风,任凭什么欲念也能适应。我戴了这顶帽子以后,就和它分不开了。我有了帽子,这顶帽子把我整个地归属于它,仅仅属于它,我再也和它分不开了。那双鞋,情况应该也差不多,不过,和帽子相比,鞋倒在其次。这鞋和这帽子本来是不相称的,就像帽子同纤弱的体形不相称一样,正因为这样,我反而觉得好,我觉得对我合适。所以这鞋,这帽子,每次外出,不论什么时间,不论在什么场合,我到城里去,我到处都穿它戴它,和我再也分不开了。

我儿子二十岁时拍的照片又找到了。那是他在加利福尼亚和他的女朋友埃丽卡和伊丽莎白·林纳德合拍的。他人很瘦,瘦得像一个乌干达白人似的。我发现他面孔上有一种妄自尊大的笑容,又有点自嘲的神色。他有意让自己有这样一种流浪青年弯腰曲背的形象。他喜欢这样,他喜欢这种贫穷,这种穷相,青年人瘦骨嶙峋这种怪模样。这张照片拍得与渡船上那个少女不曾拍下的照片最为相像。
我在湄公河上搭渡船过河的那天,也就是遇到那部黑色利穆新小汽车的那天,为拦海修堤买的那块租让地我母亲那时还没有决定放弃。那时,像过去一样,我们三个人常常是黑夜出发,一同上路,到海堤那里去住几天。在那里,我们在般加庐的游廊上住宿,前面就是暹罗山。然后,我们又离开那里,回家去。母亲在那里分明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但还是一去再去。我的小哥哥和我,同她一起住在前廊里,空空张望着面前的森林。现在我们已经长大,再也不到水渠里去洗澡了,也不到河口沼泽地去猎黑豹了,森林也不去了,种胡椒的小村子也不去了。我们周围的一切也长大了。小孩都看不见了,骑在水牛背上或别处的小孩都看不到了。人们身上似乎都沾染了某种古怪的特征,我们也是这样,我母亲身上那种疏懒迟钝,在我们身上也出现了。在这个地方,人们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张望着森林,空空等待,哭泣。低洼地肯定是没有指望了,雇工只能到高处小块土地上耕种,种出的稻谷归他们所有,他们人还留在那里,拿不到工钱,我母亲叫人盖起茅屋,用来作为他们栖身之地。他们看重我们,仿佛我们也是他们家族中的成员,他们能够做的就是看管那里的般加庐,现在仍然由他们看管。尽管贫穷,碗里倒不缺什么。屋顶长年累月被雨水浸蚀朽坏,逐渐消失了。但屋里的家具擦洗得干干净净。般加庐的外形仍在,清晰得像是一幅画,从大路走过就可以看见。屋门每天都敞开着,让风吹进室内,使房屋内外的木料保持干燥。傍晚关门闭户,以防野狗、山里的私贩子闯入。www.99lib•net
她戴了这样的帽子,那形象确乎暧昧不明,模棱两可。


看看我在渡船上是怎么样吧,两条辫子仍然挂在身前。才十五岁半。那时我已经敷粉了。我用的是托卡隆香脂,我想把眼睛下面双颊上的那些雀斑掩盖起来。我用托卡隆香脂打底再敷粉,敷肉色的,乌比冈牌子的香粉。这粉是我母亲的,她上总督府参加晚会的时候才搽粉。那天,我还涂了暗红色的口红,就像当时的樱桃的那种颜色。口红我不知道是怎么搞到的,也许是海伦·拉戈奈尔从她母亲那里给我偷来的,我记不得了。我没有香水,我母亲那里只有古龙香水和棕榄香皂。
汽车开到渡船上,我总是走下车来,即使在夜晚我也下车,因为我总是害怕,怕钢缆断开,我们都被冲到大海里去。我怕在可怕的湍流之中看着我生命最后一刻到来。激流是那样凶猛有力,可以把一切冲走,甚至一些岩石、一座大教堂、一座城市都可以冲走。在河水之下,正有一场风暴在狂吼。风在呼啸。




后来她出去搞钱,母亲不加干预。孩子也许会说:我向他要五百皮阿斯特准备回法国。母亲说:那好,在巴黎住下来需要这个。她说:五百皮阿斯特可以了。她的孩子,她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她知道如果她真敢那么做,如果她有力量,如果思想引起的痛苦不是每天都把人折磨得死去活来,母亲一定也会选择她的孩子走的这条路。




天天都是如此。这一点我可以肯定。这一切肯定是来势凶猛,猝不及防的。每天在一定的时间,这种绝望情绪就要发作。继之而来的是一切都告停顿,或者进入睡眠,有时若无其事,有时相反,如跑去买房子,搬家,或者,仍然是情绪恶劣,意志消沉,虚弱,或者,有的时候,不论你要求她什么,不论你给她什么,她就像是一个王后,要怎么就怎么,小湖边上那幢房子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买下来的,什么道理也没有,我父亲已经气息奄奄快要死了,还有这平檐呢帽,还有前面讲到的那双有镶金条带的鞋,就因为这些东西她小女儿那么想要,就买下来了。或者,平静无事,或者睡去,以至死掉。
现在,我看我在很年轻的时候,在十八岁,十五岁,就已经有了以后我中年时期因饮酒过度而有的那副面孔的先兆了。烈酒可以完成上帝也不具备的那种功能,也有把我杀死、杀人的效力。在酗酒之前我就有了这样一副酗酒面孔。酒精跑来证明了这一点。我身上本来就有烈酒的地位,对它我早有所知,就像对其他情况有所知一样,不过,真也奇怪,它竟先期而至。同样,我身上本来也具有欲念的地位。我在十五岁就有了一副耽于逸乐的面目,尽管我还不懂什么叫逸乐。这样一副面貌是十分触目的。就是我的母亲,她一定也看到了。我的两个哥哥是看到的。对我来说,一切一切就是这样开始的,都是从这光艳夺目又疲惫憔悴的面容开始的,从这一双过早就围上黑眼圈的眼睛开始的,这就是experiment


太晚了,太晚了,在我这一生中,这未免来得太早,也过于匆匆。才十八岁,就已经是太迟了。在十八岁和二十五岁之间,我原来的面貌早已不知去向。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变老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这样,我从来不曾问过什么人。好像有谁对我讲过时间转瞬即逝,在一生最年轻的岁月、最可赞叹的年华,在这样的时候,那时间来去匆匆,有时会突然让你感到震惊。衰老的过程是冷酷无情的。我眼看着衰老在我颜面上步步紧逼,一点点侵蚀,我的面容各有关部位也发生了变化,两眼变得越来越大,目光变得凄切无神,嘴变得更加固定僵化,额上刻满了深深的裂痕。我倒并没有被这一切吓倒,相反,我注意看那衰老如何在我的颜面上肆虐践踏,就好像我很有兴趣读一本书一样。我没有搞错,我知道;我知道衰老有一天也会减缓下来,按它通常的步伐徐徐前进。在我十七岁回到法国时认识我的人,两年后在我十九岁又见到我,一定会大为惊奇。这样的面貌,虽然已经成了新的模样,但我毕竟还是把它保持下来了。它毕竟曾经是我的面貌。它已经变老了,肯定是老了,不过,比起它本来应该变成的样子,相对来说,毕竟也没有变得老到那种地步。我的面容已经被深深的干枯的皱纹撕得四分五裂,皮肤也支离破碎了。它不像某些娟秀纤细的容颜那样,从此便告毁去,它原有的轮廓依然存在,不过,实质已经被摧毁了。我的容貌是被摧毁了。
对你说什么好呢,我那时才十五岁半。
致布鲁诺·努伊唐
我曾经回答她说,我在做其他一切事情之前首先想做的就是写书,此外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做。她,她是妒忌的。她不回答,就那么看了我一眼,视线立刻转开,微微耸耸肩膀,她那种样子我是忘不了的。我可能99lib•net第一个离家出走。我和她分开,她失去我,失去这个女儿,失去这个孩子,那是在几年之后,还要等几年。对那两个儿子,没有什么可忧虑的。但这个女儿,她知道,总有一天,她是要走的,总有一天,时间一到,就非走不可。她法文考第一名。校长告诉她说:太太,你的女儿法文考第一名。我母亲什么也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说,她并不满意,因为法文考第一的不是她的儿子,我的母亲,我所爱的母亲啊,卑鄙卑鄙,她问:数学呢?回答说:还不行,不过,会行的。我母亲又问:什么时候会行呢?回答说:太太,她什么时候想要什么时候就会行的。
是的,就让我说出来吧,在她这一生之中,即使让她再从头开始,那也是太晚了,迟了。她是办过一所专教法语的专科学校,叫做新法语学校,这样可以让她拿出一部分钱来供给我读书,维持她的大儿子的生活,一直到她死去。
就是因为没有把欲念激发起来。欲念就在把它引发出来的人身上,要么根本就不存在。只要那么看一眼,它就会出现,要么是它根本不存在。它是性关系的直接媒介,要么就什么也不是。这一点,在experiment之前,我就知道了。

我的母亲就是在这次相遇之后一年半带我们回法国的。她把她所有家具用物全部卖掉了。最后她又到大堤去了一次,最后一次。她坐在游廊下面,面对着夕照,再一次张望暹罗那一侧,这是最后一次,以后就没有再去,尽管她后来改变想法,又离开法国,再次回到印度支那,在西贡退休,此后她就没有再到那里去过,再去看那里的群山,那里大森林上空黄黄绿绿的天宇。
我那时住在西贡公立寄宿学校。食宿都在那里,在那个供食宿的寄宿学校,不过上课是在校外,在法国中学。我的母亲是小学教师,她希望她的小女儿进中学。你嘛,你应该进中学。对她来说,她是受过充分教育的,对她的小女儿来说,那就不够了。先读完中学,然后再正式通过中学数学教师资格会考。自从进了小学,开头几年,这样的老生常谈就不绝于耳。我从来不曾幻想我竟可以逃脱数学教师资格会考这一关,让她心里总怀着那样一份希望,我倒是深自庆幸的。我看我母亲每时每刻都在为她的儿女、为她自己的前途奔走操劳。终于有一天,她不需再为她的两个儿子的远大前程奔走了,他们成不了什么大气候,她也只好另谋出路,为他们谋求某些微不足道的未来生计,不过说起来,他们也算是尽到了他们的责任,他们把摆在他们面前的时机都一一给堵死了。我记得我的小哥哥学过会计课程。在函授学校,反正任何年龄任何年级都是可以学的。我母亲说,补课呀,追上去呀。只有三天热度,第四天就不行了。不干了。换了住地,函授学校的课程也只好放弃,于是另换学校,再从头开始。就像这样,我母亲坚持了整整十年,一事无成。我的小哥哥总算在西贡成了一个小小的会计。那时在殖民地机电学校是没有的,所以我们必须把大哥送回法国。他好几年留在法国机电学校读书。其实他并没有入学。我的母亲是不会受骗的。不过她也毫无选择余地,不得不让这个儿子和另外两个孩子分开。所以,几年之内,他并不在家中。正是他不在家的这几年时间,母亲购置下那块租让地。真是可怕的经历啊随时吞没的危险。后来她带着一子一女,历尽千辛万苦,与当地人合筑大堤,最后大堤还是被潮水冲决。这部作品与作者的个人经历有关,在许多方面与《情人》相通。">。不过,对我们这些留下没有出去的孩子来说,总比半夜面对虐杀小孩的凶手要好得多,不那么可怕。那真像是猎手之夜那样可怕


只有海伦·拉戈奈尔在这个法则上没有犯过错误。她还滞留在童年时期。
人们常常说我是在烈日下长大,我的童年是在骄阳下度过的,我不那么看。人们还常常对我说,贫困促使小孩多思。不不,不是这样。长期生活在地区性饥馑中的“少年-老人”,他们是那样,我们不是那样,我们没有挨过饿,我们是白人的孩子,我们有羞耻心,我们也卖过我们的动产家具之类,但是我们没有挨过饿,我们还雇着一个仆役,我们有时也吃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水禽呀,小鳄鱼肉呀,确实如此,不过,就是这些东西也是由一个仆役烧的,是他侍候我们吃饭,不过,有的时候,我们不去吃它,我们也要摆摆架子,乌七八糟的东西不吃。当我到了十八岁,就是这个十八岁叫我这样的面貌出现了;是啊,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了。这种情况想必是在夜间发生的。我怕我自己,我怕上帝,我怕。若是在白天,我怕得好一些,就是死亡出现,也不那么怕,怕得也不那么厉害。死总是缠着我不放。我想杀人,我那个大哥,我真想杀死他,我想要制服他,哪怕仅仅一次,一次也行,我想亲眼看着他死。目的是要当着我母亲的面把她所爱的对象搞掉,把她的儿子搞掉,为了惩罚她对他的爱;这种爱是那么强烈,又那么邪恶,尤其是为了拯救我的小哥哥,我相信我的小哥哥,我的孩子,他也是一个人,大哥的生命却把他的生命死死地压在下面,他那条命非搞掉不可,非把这遮住光明的黑幕布搞掉不可,非把那个由他、由一个人代表、规定的法权搞掉不可,这是一条禽兽的律令,我这个小哥哥的一生每日每时都在担惊受怕,生活在恐惧之中,这种恐惧一旦袭入他的内心,就会将他置于死地,害他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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