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the Karaoke 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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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吧。”
她翻起绑在左手上粉红色的薄纱,哪里有好几道隆起的伤痕。伤痕不同于正常的肌肤质感,好像胶带般光滑。她坚强的笑着,可以看到她的牙龈。
“哇,妳真勇敢。”
她拍着手说着,她始终面带笑容。三天不洗澡或许没有问题,但她有刷牙吗?
“我没有什么特别要说的,只是觉得,为什么大人看到打扮不一样的年轻人,就会有什么差别待遇。”
“当然可以改变。虽然人的心很难改变,但穿着打扮很容易啊。而且,也不会给别人添麻烦,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音效师,可以了吗?是,摄影机已经开始拍了。好,5、4、3、……”
虽然灯光有照到,但是在昏暗的卡拉OK包间内,应该看不太清楚,即使用肉眼看,也无法清楚看到不同的瞳孔形状。
说着,她抬眼看着我。她那双層假睫毛似乎可以发出羽毛拍打的声音。我发现她两个眼眸的颜色略有差异。
“这次还没洗过澡耶。晚上几乎都在夜店,早上就去麦当劳或是漫画店,一直晃到中午,傍晚之后再去夜店。啊,有些漫画店也有冲澡设备,夏天我会去那里。”
“妳和这些一起玩了三天吗?妳没有男朋友吗?”
我讶异的问:“这段时间,妳住在哪里?要怎么洗澡?”
“真有趣。也许,电视机前的观众99lib•net看不太清楚”
她老家在离群马县和琦玉县交界处不远的地方,离新宿应该有相当的距离。
她的蓝色猫眼笑了起来。
我依次看到她染成粉红色的头发、粉红色的洋装、粉红色丝袜和粉红色漆皮高跟鞋。这套装扮应该已经穿了三天吧。我突然觉得很好笑。
“对。通常傍晚的时候,就会接到电话,讨论要去哪一家夜店。只要去那里,就会遇到朋友。”
她露出害羞的表情。
“哈哈哈,当然有情绪低落的时候。”
我不太理解她说的差别是什么意思。
“妳是为了爱漂亮吗?”
我把“在路上认识的人”这句话储存进内心的硬碟里。改天要在池袋西口公园系列中借用这句话。
“不是这样的。因为我来一次很不方便,所以每次都会住两、三天。也就是说,我每个星期有六天都会待在歌舞伎町。因为来回很麻烦,单程就要花三个小时。”
她才十几岁而已。的确,无论谁打扮成什么样,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也不会妨碍到那个男人。人有选择服装的自由。
我很认真的思考,明天开始,我也要在双眼戴上不同颜色的隐形眼镜,最好把瞳孔的形状也不一样。即使是上了年纪的小说家,也可以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妳曾经因为这身打扮,有过不愉快的经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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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脸转向灯光的方向,用粉色指甲撑开眼睛。右眼是献豔的蓝色,中间有从向裂开的猫眼。左眼是黄绿色配上黑色的瞳孔。
最后两秒无声的倒数计时,导播做出了GO的手势。地点是在新宿歌舞伎町的一家昏暗的卡拉OK店。我的对面坐着一个手上绑着粉红沙质缎带的女孩。我的正面有一台摄影机,专门拍摄我的脸,斜斜的带到了她裸露的肩膀。另一台从我的右侧拍摄着她涂满白色遮瑕膏的脸部特写镜头。电视台的纪录片拍摄工作正式开始了。
“妳每个星期来新宿几次?”
我发现她粉红色指甲油的某地方已经剥落了。仔细一看,她的指尖也粗粗的。右侧的照明很强烈,让我一半的身体都在发热。“这次妳来新宿几天了?”
她笑了起来,摸着脖子上的项链。她脖子上挂着无数条项链,简直就像是饰品卖场。迷妳麦克风就夹在其中的一条上。
我曾经在小说中写过十几岁的少女离家出走的故事。那是一个不幸的角色。然而,我从眼前这个笑盈盈的女孩身上感到强烈的生命力。她的笑容很开朗,很有魅力。
她摇了摇搽成粉红色的指甲说:
“对啊,都是在夜店或是路上认识的人。”
我参加了公共电视的某个节目。这个纪录片的节目内容很特别,主要是由藏书网我访谈的三名十几岁的少男少女。我见到的分别是补习班学生、秋叶原的宅男高中生,以及在这个故事中出现的自由业女生。当初,正如故事中出现的,是在卡拉OK店和最后那个女生见面。事实上,她那天的打扮比故事中更加与众不同。而且,这个年轻女生竟然若无其事的笑着说,她已经好几天没洗澡了。那天晚上,是她来到东京的第三天。我这么写出来,也许会让大家觉得她很邋遢。然而,她身上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清洁感。那是寻找忠于自我的生活方式的人,所持有的清洁感。虽然会陷入痛苦,也会陷入迷茫,然而,这个过程却等于是在勇敢向前走。当时,她给我留下了这种强烈的印象。我们往往容易以貌取人。即使声称自己不是以貌取人的人,对别人的印象也有三分之二来自外貌和服装。我想,我们应该也可以像她一样,不再拘泥于外貌和年龄。
我观察着她的打扮。她的头发染成献豔的粉红色,银色的接发好像绕在圣诞树上的银葱条,和参差不齐垂在前额的长发刘海形成了对比。时序已经是寒冬季节,她穿着露肩小洋装,蕾丝的下摆勉强遮住了她的内裤。当她翘脚时,可以看到她大腿深处的白色肌臀。在黑灯管照射的卡拉OK包厢内,白得好像发出蓝蓝的凌光。
“不过,我不会再像以前那么九-九-藏-书-网消沉了,我给妳看。”
“我不会输给任何人,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不怕。反正,这种事不会要我的命。所以,我是胆大包天。”
“不是,本来有两付隐形眼镜,各坏了一个,所以刚好凑成一对。不错吧。”
“嗯,大概每星期两、三次。”
“妳应该不是整天一个人玩吧?”
“以前,我曾经自杀过好几次。在读我家附近的学校时,心情整天都消沉到极点。不过,来新宿后,一切都改善了。在这里,可以找到朋友,快乐得不得了。”
我无言以对,注视着她满是伤痕的手腕。她用指尖抚摸着泛白的伤痕说:“留着黑头发,穿着制服跟黑袜,假装乖孩子的时候,我三天两头自杀,每天都过得苟延残喘,完全不觉得自己活着。来到歌舞伎町,穿粉红色的衣服,头发也染成粉红色,眼睛变成蓝色,整个人都变了。我发现原来根本不需要勉强自己和别人一样,我可以自由自在。我在国中的时候,一直遭到霸凌。所以,现在算是长期的复健。”
“这么说,只要改变穿着打扮,就可以改变人生吗?”
“即使妳三天不回家,也没关系吗?”
“这么说,也没有很频繁嘛。”
“完全没有,我和家人的关系很好,每天都会打电话回家,也没有吵架。”
“我发现,妳从刚才就一直很开朗,难道没有情绪低落的时候九-九-藏-书-网吗?”
她摸了自己的脸颊,不知道是怎样的感触。她看着自己的指腹说:
她轮流将黄绿色和蓝色的眼镜对着摄像机看。
三天不洗澡,每天玩通宵。我觉得新宿好像变成了原始森林,她只是生活在原始森林中的野生部落的成员之一。
她很激动的拍了拍手说:“当时我走在歌舞伎町,一个穿着西装,有点年纪的大人竟然指着我,大声的说:‘看看,日本就是因为有这种妖怪,所以才会完蛋!’我实在气不过,所以一直追着他到JR的剪票口,质问他说:‘我有招惹妳吗?妳有种看着我的眼睛,再说一次看看。’不过,那种欧吉桑,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吓得不敢说话。”
然而,左右眼的颜色不同,感觉真的很奇特。
“那些朋友应该不是群马人吧?”
“对啊,只要知道我还或者,他们就放心了。既没有规定我不可以回新宿,也没有叫我回去。也许,他们觉得等我玩够了,自然会回家吧。”
她又拍着手笑了起来。
“妳家人有没有说什么?”
我纳闷的问:
我只能苦笑。
“妳是不是戴了彩色隐形眼镜?可不可以看着灯光的方向?”
“对啊,真的超火大的。妳听我说、听我说!”
“啊哟,我觉得自己很正,但这两年都没有交男朋友。虽然我的朋友也有男的,不过,他们都和普通的女孩子交往。妳不觉得我很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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