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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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一天晚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工作到很晚——母亲去世后,他常常如此——正要回家时,他看见莱昂娜·卡西亚尼办公室的灯还亮着。他没有敲便推开了门。她果然在那里:独自一人坐在办公桌前,神情严肃,陷人沉思,新配的眼镜让她看上去像个学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又惊又喜地发现这座房子里只有他们两人,码头上也空无一人,城市在沉睡,无尽的黑夜笼罩着阴郁的大海,一艘一小时后才能到达的轮船发出悲凄的哀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双手拄着雨伞,就像当年在麦仙翁巷挡住她的去路时一样,只不过现在他这样做是为了掩盖自己膝盖的颤抖。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试图留住她。
带走她可真不容易。她用一把藏在贴身背心里的修枝剪自卫,六个男人一起才给她穿上了紧身衣,拥挤在海关广场的人群开心地鼓掌哄笑,以为这血腥逮捕的场面是狂欢节刻意上演的无数闹剧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痛如绞,从圣会星期三开始就一直徘徊在圣牧羊女大街,手里拿着一盒要送给她的英国巧克力。他看着那些被囚禁的疯女人从窗口向他嚷出各种辱骂或哀求的话,而他向她们晃着手中的巧克力,希望能恰巧碰上她也出现在铁窗前。但他始终没有再见过她。几个月后,他走下骤子轨道车时,一个由父亲领着的小女孩向他索要盒中的一块巧克力。父亲责备了她,并向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道歉。可他却把整盒巧克力都给了小女孩,期望这个举动能帮他从所有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他拍了拍那位父亲的肩膀,让他放心。
她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家中唯独剩下的就只有几盏吊灯了。其余的,诸如带签名的家具、印度地毯、雕塑、戈博兰挂毯,以及无数件珍贵的石头和金属小摆设,所有那些曾让她的家成为全城最赏心悦目、装饰最精美的家之一的东西,所有的一切,甚至连那只神圣的白鹦鹉在内,全都不翼而飞了。东西是从观海露台搬走的,丝毫没有惊扰他们的恩爱。现在,只剩下空空如也的客厅、四扇敞开的窗子,以及靠里的墙上用粗刷子写下的一行字:这就是淫乱之人的下场。罗森多·德拉罗萨船长永远也无法理解奥森西娅·桑坦德尔为什么不去报案,不试图跟那些销赃的商人们联系一下,甚至连提也不让别人再提她这件倒霉事。
莱昂十二叔叔完全不知道莱昂娜·卡西亚尼是谁,也记不起前一天下午的会议中见过的哪个人可能是她。但看完备忘录后,他把她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和她闭门交谈了两小时。他们天南地北地什么都聊,这是他了解人的一贯做法。那份备忘录显露了质朴的常识,解决方案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这些对莱昂十二叔叔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本人。最引起他注意的,是她小学毕业以后,就只在制帽学校学习过。但在此之外,她正用一种速成法在家自学英语,三个月前还开始上夜校学习打字,这可是一门大有前途的全新职业,就像从前的电报业和更早时期的蒸汽机行当一样。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确从未想过,这个时候他尽可能清醒地想了一想,于是向她缴械投降。事实上,在一直危机四伏的公司里那场肮脏残忍的内斗中,在他战战兢兢却又一发不可收拾的猎捕行动中,在对费尔明娜·达萨越来越渺茫的幻想中,面对这个勇敢的黑女人所做的壮举,面对她在那白热化的斗争中惹上的一身污秽又一身情爱,表面上无动于衷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内心不曾有过一刻平静。很多时候他都暗自伤心,只为她当真不是他认识她的那天下午所想象的那种女人,不然他早就把自己的原则抛到脑后,哪怕要付出实打实的金疙瘩,也要去和她做爱。莱昂娜·卡西亚尼依旧和那天下午在轨道车上时一模一样,穿着那身叛逃奴隶似的俗丽衣服,裹着疯狂的头巾,戴着骨头耳环和手镯,还有那一大串项链和满手的假宝石戒指:完全是个街头荡妇。岁月在她的外表没有刻下多少痕迹,反而适当地增添了她的姿色。她正值成熟丰润的年龄,散发出的女性魅力比以往更令人躁动,那热情似火的非洲女人的身体也更显丰满结实。十年中,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没有再向她示过好,以此为他最初犯下的过错赎罪,而她帮他做了一切,却唯独没在这件事上帮他。
“请相信我,我真心为您感到遗憾。”她对他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很感动,倒并非因为这份他应得的同情,而是惊讶竟有人知晓他的秘密。她向他道明原委:“我是从开信封时您翻领上那枝山茶花的起伏中看出来的。”她把手中的长毛绒洋玉兰拿给他看,并向他敞开了心扉。
然而,几乎就和喜欢在床上闹到筋疲力尽一样,她还喜欢将爱的疲惫献给对诗歌的崇拜。她不仅对她年轻时代的伤感诗有着惊人的记忆——当年,那些新创作的诗歌会装订成小册子在街上出售,两个生太伏一册——还会用大头针把自己最喜欢的诗钉在墙上,以便随时用生动的嗓音朗读。她还把修养与公民教育课的课文编成十一音节双行诗,就像正字法双行诗那样,但终究没能得到官方的赞同。她痴迷于朗诵,以至于做爱时还常常扯着嗓子背起诗来,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得不把奶嘴硬塞进她嘴里,就像制止孩子哭泣一样。
“世上的人都是要死的。”她说。
“您别弄错了,”她对他说,“只要您愿意,我随时可以退出,但您可要想清楚。”
“正派女人不会做这种梦。”
她对自己的顺从感到惊讶。虽然内心深处,以及在和丈夫以前用来相爱如今却用来无声地争吵的时间里,她始终都不曾承认这一点,即她已陷人这个新世界里常规与偏见的乱麻之中,比她自己想象的要快得多。起初,她常爱用一句话来坚持自己独立思考的自由:“让扇子见鬼去吧,现在已经是微风的季节了。”但后来,她开始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特权,开始惧怕丢脸和别人的嘲弄,于是表现出准备承受一切的样子,甚至包括屈辱。但她心中抱着一个希望,那就是上帝最终能怜惘布兰卡夫人,应答她在祈祷中孜孜不倦地恳求上帝赐她一死的要求。
很早以前他就知道,他生来就能让寡妇幸福,而寡妇也能让他幸福,对此他从不苦恼。恰恰相反,他时刻待命。在一次又一次孤独的狩猎行动中,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已对她们了如指掌,并最终明白了,这世界上到处都是幸福的寡妇。他曾看见她们在丈夫的尸体前痛苦得发疯,恳求别人把自己也放人同一口棺木,活活埋入地下,以免独自面对前路无法预知的苦难。可随着她们接受了现实,适应了新的境况,人们就会看到她们从尘土中站起来,获得新生。起初她们像阴影中的寄生虫一样生活在空荡荡的大房子里,向女仆们倾诉着心声,整日赖在枕头上:当了那么多年无所事事的囚徒,她们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为了打发绰绰有余的时间,她们为死者的衣服钉上以前从来没有时间去钉的扣子,把他们的衬衫熨了又熨,还给袖口和领口上蜡,让它们时刻保持完美。她们继续为死去的丈夫在浴室放上香皂,在床上铺好带有他们名字首字母的床罩,在餐桌他们的位置上摆好餐具,以防死者说不定什么时候没有事先通知就回来了,就像他们生前常做的那样。但当她们独自去望弥撒时,才逐渐意识到,自己又一次成为自己意愿的主人,当初,为了换取一种安全感,她们不仅放弃了自己家庭的姓氏,甚至放弃了自我,可那种安全感不过是她们做姑娘时许多幻想中的一个罢了。只有她们自己知道,她们曾经疯狂爱着的那个男人一尽管他或许也爱着她们一给她们带来的负担有多么沉重,她们不得不照顾他们直到最后一口气,喂他们吃喝,给他们换下脏兮兮的尿布,用母亲式的巧妙花招哄他们开心,以减轻他们清晨走出家门去直面现实的恐惧。可当看到他们受自己的鼓动离开家门,准备一口去吞掉整个世界时,她们又开始害怕男人会一去不复返。这就是生活。而爱,如果真的存在,则是另一回事:另一种生活。
仿佛命运要给他以补偿,同样是在骡子轨道车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认识了莱昂娜·卡西亚尼。她是他生命中真正的女人,尽管两人始终都不知道这一点,也从未做过爱。他乘五点钟的轨道车回家,在看见她之前便感觉到了她的存在:那是一道结结实实的目光,仿佛一根手指似的触动了他。他抬起眼,看见她坐在车子的另一端,在乘客中显得十分出众。她并没有把目光移开,而是恰恰相反,继续无所避忌地盯着他。毫无疑问,他不能不这样想,这个年轻漂亮的黑女人是个妓女。他决意不去理会她,因为他想象不出有什么比花钱买爱情更可耻:他从没有这样做过。
在加勒比河运公司当书记员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悲剧就在于他无法摆脱抒情体,因为他时时刻刻都在思念费尔明娜·达萨,也永远都学不会在写作时不去想她。后来,他被调到别的岗位,内心的爱依然满溢,他不知如何是好,便把爱送给那些大字不识的恋人们,在“代笔人门廊”为他们免费写情书。下班之后,他就到那里去,从容地脱掉长礼服,挂在椅背上,然后戴上半截套袖,以免弄脏衬衫袖子,再解开背心扣,以便更好地思考。有时,他一直在那里待到夜深,用一封封令人疯狂的情书鼓舞着那些无助的人。有时,他会遇到一位跟孩子之间出了问题的可怜女人,或是一位坚持申领养老金的退伍老兵,又或是某个被偷了东西想向政府申诉的人,可无论他多么尽心竭力,也还是无法让他们满意,因为他唯一能令人信服的就只有情书。他甚至无需向新来的顾客提问,只消看一眼他们翻起的眼白,便清楚他们的处境。他为他们写下一页又一页的情信以倾诉胆大妄为的爱情,依循着十分可靠的模式——写信时一直想着费尔明娜·达萨,什么都不想,只想着她。第一个月后,他不得不建立起预约制度,以免自己被焦虑的恋人们淹没。
“请告诉我,我亲爱的母狮,”他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走出这种困境?”
“拿着,以后不要再来了。”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甘愿屈从于家族礼教,对她的恳求置若罔闻,他相信上帝的智慧和妻子无限的适应能力定会将事情协调妥当。母亲的消沉让他痛心,曾几何时,她对生活的喜悦能给最缺乏信念的人注入希望。的确如此:这个美丽、智慧、敏锐得超凡脱俗的女人,在将近四十年中都是她那个社交天堂里的灵魂和主体,然而,守寡的痛苦让她自己都无法相信她还是原来的那个她,她变得懈怠,刻薄,与所有人为敌。对于这种蜕变,唯一可能的解释——就像她常说的那样一便是她怨恨丈夫明知故犯地为一群黑人牺牲了性命,而唯一正确的牺牲应该是为了她活下去。不管怎样,费尔明娜·达萨幸福的婚姻生活仅限于新婚旅行的那段日子,而那个唯一能帮她免于最终沉沦的人,却在母亲的淫烕面前吓得浑身瘫软。是他,费尔明娜·达萨把这个套住她的死亡圏套全部归咎于他,而非那几个愚蠢的小姑子和那位半疯的婆婆。但已经太晚了,她到此时才怀疑,在职业权威和世俗的迷人外表下,她嫁的这个男人其实是个无药可救的懦夫:一个靠姓氏带来的社会地位而耀武扬威的可怜虫。
“那么你就再到轨道车上去,把所有像她一样的姑娘通通给我带回来。”叔叔对他说,“再有两三个这样的,我们就能把你那艘大帆船捞上来了。”
他听从莱昂十二叔叔的建议,找了个上年纪的女人照顾母亲,但这个可怜的女人睡的时候总是比醒的时候多,有几次她似乎也忘了自己是谁。于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出办公室便回家,直到把母亲哄睡着为止。他不再去商业俱乐部玩多米诺骨牌,很长一段时间里,也没有再去见那为数不多的几位常会面的老相好,因为自从和奥林皮娅·苏莱塔那段可怕的交往后,他内心深藏的某种东西起了变化。
船长是带他去吃午饭的。此外,还带去了一瓶家酿的烧酒和各种质量上乘的配料,足以做一锅史诗般的炖杂烩——只有用家养的鸡、脆骨肉、垃圾堆里养的猪,以及河边村落里种的菜豆和蔬菜,才能做出这道大菜。然而一开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既没有对美味的菜肴动心,也没有对风韵犹存的女主人表现出多大热情,而是对她家漂亮的房子欣赏有加。他喜欢这幢房子,它明亮凉爽,有四扇大窗面朝大海,还能远眺古城的全貌。他也喜欢那些琳琅满目、光彩照人的陈设,全都是罗森多·德拉罗萨船长每次出海时带回来的各式精美的手工艺品,多得连再放一件的地方也没有了,让客厅看上去既神秘复杂又精致无比。朝海的露台上,一只马来西亚白鹦鹉站在只属于自己的铁环上,羽毛白得令人难以置信,它摆出一副沉思的样子,带给人无限的思考——这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见过的最美的动物。
她已经胖得不能动了,整日待在杂货铺里,虽然那里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卖。她在第一遍鸡叫时便起床,然后一直到第二天黎明,她都在梳妆打扮,因为她只睡很少几个小时。她把花冠戴在头上,涂上口红,在脸上和骆膊上擦上粉,然后逢人就问自己打扮得怎么样。邻居们都知道她永远只期待一个回答:“你是小蟑螂马丁内斯。”这是从童话里偷借来的身份,却是唯一能让她满意的答复。她继续摇晃着身子,扇着一把粉红色大羽毛做的扇子,直到把一切再从头来过:戴上纸做的花冠,把麝香涂在眼皮上,涂上口红,脸上擦上一层干硬的铅白粉。她又一次问身边的随便什么人:“我打扮得怎么样?”当她成了邻居们的笑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夜之间拆掉了这间古老杂货铺的柜台和所有带抽屉的柜子,封死了朝街的大门,并按母亲的描述,把这个地方装饰成了小蟑螂马丁内斯的卧室。从此,她再没问过别人她是谁。
但事实上,他哪怕只是去怀疑一下费尔明娜·达萨距离他这些如意算盘有多么遥远,或许就不会如此热情高涨了:结婚那时,她才刚刚隐约望见地平线上一个崭新的世界,一切都在向她招手致意——除了挫折。在那个年代,富有有很多好处,当然,也有很多坏处,但半个世界的人都对它梦寐以求,认为它是获得永生的最可能的途径。费尔明娜·达萨当初在某种乍现的成熟之光中拒绝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而很快,她就因遗憾与负疚感到了痛苦,但她从未怀疑过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那时,她也无法解释究竟是什么深藏不露的理智让她做出了那样高瞻远瞩的决定,但多年以后,当她即将步人老年的时候,不知怎的,在一次关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偶然谈话中,她突然发现了其中的奥秘。所有参加那次聚会的人都知道他是正值鼎盛时期的加勒比河运公司的接班人,很多人都十分肯定曾见过他多次,甚至还和他打过交道,但没有一个人记得清他是什么模样。于是,费尔明娜·达萨发现了潜意识中阻碍她爱他的原因。她说:“他就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影子。”的确如此:他是一个谁都不认识的人的影子。然而,就在她抵制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一个恰恰相反的男人的纠缠时,她却感到自己被负罪感的幽灵所折磨:这是她唯一无法承受的感觉。当它来袭时,她整个人都被惊恐笼罩着,只有找到某个能帮她减轻良心谴责的人,才能控制住这种情绪。从很小的时候起,每当她在厨房打破盘子,有人跌倒,或她的手指被门夹到时,她都会惊慌失措地跑到离她最近的大人跟前,赶忙指责他:“都是你的错。”虽然事实上她并不在乎到底是谁的错,也不在乎自己是否真的相信自己无辜——只要把这种无辜从言语上确定下来就足够了。
房屋修缮持续了将近三年,恰与本城的重建工作步调一致。城市迅速复兴,因为河运和贸易往来正处于鼎盛期,在殖民时期,正是这两个因素维持着这座城市的繁荣,让它在两个多世纪里成为美洲的门户。但也是在这段日子,特兰西多·阿里萨的不治之症表现出最初的征兆。老主顾们每到她的杂货铺来,一次比一次衰老,一次比一次干瘪,也越来越令人难以捉摸。她跟她们打了半辈子交道,竟然认不出她们来,或者常常把一个人的事和另一个人的搞混了。这种问题对于做她这类生意的人来说是非常严重的,因为为了维护双方的名誉,她们从不签字据,一句口头承诺即是保证。起先,她以为是自己的耳朵聋了,但很快便证实是记忆从她年久失修的身体中溜走了。于是,她清算了她的典当生意,罐子里的财富足够完成房屋修缙并添置家具,此外还能剩下很多件全城最贵重的古老首饰,它们的主人根本无力赎回。
“真是个婊子。”她说。
叔叔告诉他,皮奥第五·罗阿依萨给办公室增添了工作以外的愉快用途。他总是在星期日离家到此休闲,借口要接船或者派船。更有甚者,他还叫人在仓库的院子里架起一只废弃的锅炉,上面安有汽笛,有人会按照航行信号鸣笛,以防他的妻子生疑。莱昂十二叔叔细想了一番,就肯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在一个闷热的星期日下午,在某间门都没关严的办公室的写字台上怀上的,而当时,他父亲的妻子正在家里听着一艘永远也不会起航的轮船发出一声声告别的汽笛声。当她发现此事的时候,已经太晚了,甚至都来不及让丈夫为自已的卑鄙行为付出代价,因为他已经死了。她比他多活了许多年,没有孩子的痛苦毁掉了她的生活,她在祷告中祈求上帝永远诅咒那个私生子。
看见客人兴奋,罗森多·德拉罗萨船长也高兴不已,细细讲述了每件东西的来历。他一边讲,一边喝着烧酒,虽是小口小口地啜,却没有停过。他看上去仿佛钢筋水泥做成的:身形巨大,除了脑壳是光的,全身上下都是毛,髡须像把粗刷子,声音像绞盘一样,除了他不会再有第二个人有这样的嗓音,而他的待客礼节却又是极周到的。不过,没有任何人的身体能顶得住他那种喝酒方式。还没上餐桌,他就已经喝掉半瓶酒了。终于,他趴倒在放杯子和酒瓶的托盘上,发出一声长长的爆炸般的轰响。奥森西娅·桑坦德尔只好请求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帮忙把这头搁浅的鲸鱼毫无生气的身体拖到床上去,并给睡着了的他脱去衣服。之后,两人感谢彼此星辰的交会所带来的灵感火花,在隔壁房间脱掉了衣服,没有商量,没有暗示,甚至也没有谁提议,并且在此后的七年里,每当船长出海,两人一有机会便继续如此脱衣服。没有丝毫被发现的危险,因为船长有一个优秀海员的习惯,即到港之时,哪怕是黎明,也要拉响船上的汽笛,先用三声长鸣通知妻子和九个孩子,再用两声短促而忧伤的笛声知会情人。
但事情并没有那么容易。纠缠了三个月后,美丽的养鸽女仍旧还是那个回答:“我不是那种女人。”可她从没有拒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来信,也会去赴那些他安排好的貌似偶然的约会。他与以往判若两人:这个从不露面的情人,这个对爱情如饥似渴却又极其悭吝的人,这个从不付出、又想得到一切的人,这个不允许任何人在他心里留下足迹的人,这个藏头露尾的猎人,竟然跑到大街上,狂热地送出了一封封署名的情书,一件件殷勤的礼物,毫不谨慎地一趟趟跑到养鸽女家里去,甚至有两次是在她丈夫既没有出远门、也没有去市场的时候。从最初猎艳以来,这是他唯一一次感到自己被爱情之箭射穿了。
那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要同时兼顾许多事务,但这并没有减弱他越来越频繁地窃玉偷香的热情。和拿撒勒寡妇那段飘忽不定的经历为他打开了街头爱情之门。此后的很多年,他都一直在猎捕夜间的孤鸟,幻想能减轻费尔明娜·达萨之痛。但到后来,他已说不清这绝望的通奸习惯到底是出于内心需要,还是单纯的身体恶习。他去小旅馆的次数越来越少,不只因为他的兴趣改变了方向,而且他不愿让熟人看到,他已远不是当初那个温顺而纯真的少年了。然而,有三次在情急之下,他借助了一种古远年代惯用的简单手法:把害怕被人认出的女友化装成男人,然后装作打算整晚狂欢的人傲慢地走进小旅馆。但至少有两次都被不少人发现,他和那位所谓的男同伴没有去酒吧间,而是进了一个房间。于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那本来已经相当糟糕的名声经历了致命一击。最后他干脆就不再去了。只有极少的几次,他又重游故地,并不是为了及时行乐,而是恰恰相反:为了寻找一个避难所,从荒淫无度中恢复过来。
他用一句人们惯用的惊呼缓解了尴尬:“好家伙,都长成大人了!”尽管身体已向他发出最初的警告,但他依然故我,因为在容易生病的人堆儿中,他的身体就像是铁打的。特兰西多·阿里萨常说:“我儿子唯一得过的病就是霍乱。”在记忆混乱之前,她就已经把霍乱和相思病混为一谈了。但不管怎样她都错了,因为她的儿子暗地里得过六次淋病,尽管医生说那不是六次,而是一次,后来都只是因治疗不力又反复发作而已。此外,他还99lib•net得过一次腹股沟淋巴腺炎、四次龟头疣病和六次股癣,但无论他还是其他任何一个男人,都绝不会把这些当作疾病,而只会把它们当成战利品。
她一点儿也没听懂,又耸了耸肩,没说话便走了。于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知道,在将来的某个晚上,同费尔明娜·达萨躺在一张幸福的床上时,他将会告诉她,他没有把他的爱情秘密透露给任何人,甚至对唯一一个赢得了知情权的人也没有说。不:他将永远不会向人吐露这个秘密,即便是对莱昂娜·卡西亚尼,这并非因为他不想向她打开这只他珍藏了半辈子的宝箱,而是因为直到开启的那一瞬间他才发现,他已把钥匙弄丢了。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送她回家时,她怒气冲天。她也说不清为什么,但就是认定费尔明娜·达萨针对她搞了鬼,为了不让她的诗获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没有理睬她。从颁奖仪式开始,他便心情忧郁,他已许久没见到费尔明娜·达萨了,而那天晚上,他感到她发生了某种深刻的变化:他头一次一眼便能看出她已身为人母。这对他来说并不是新闻,因为他早知道她的儿子已经上小学了。然而,在那一晚之前,她已到了当母亲的年龄这件事在他看来从未如此明显过,她的腰身粗了,走起路来有些气喘吁吁,宣读获奖名单时,声音也磕磕绊绊。他试图理清自己的回忆,在萨拉·诺列加准备饭菜时,又翻起有关花会的剪报和相册。他看见杂志上的彩色画,门廊下作为纪念品出售的泛黄明信片,这一切就仿佛是对他荒谬一生幻影般的回顾。在此之前,一直支撑他的是一个假象,那就是世界在变,习惯在变,风尚在变:一切都在变,唯独她不会变。但那个晚上,他第一次头脑清醒地看见生活如何在费尔明娜·达萨身上留下痕迹,又如何在他自己身上留下痕迹,而他却除了等待之外什么都没有做。他从未和别人说起过她,因为他知道无法在说出她的名字时,不让别人看出他嘴唇的苍白。但那天晚上,正当他像之前无数个乏味的星期日晚上一样,翻看着那些剪报和相册时,萨拉·诺列加突然下了一句足以让他血液凝固的评断。
差十分十二点时,萨拉·诺列加爬到一把椅子上去给挂钟上发条,凭记忆调准了时间,或许是想不说话就提醒他该走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迫切地感到要彻底斩断这种无爱的关系,于是开始寻找釆取主动的机会。他恳求上帝让萨拉·诺列加允许他留下来过夜,好让他有机会说“不”,有机会告诉她他们之间的一切都完了。为此,她上完发条后,他让她坐到自己身边来。可她却宁愿和他保持距离,坐在客厅的安乐椅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把蘸了白兰地的食指伸过去让她吮吸,以往前戏时,她总喜欢这样。她却避开了。
“如果你连一封商业信件都写不好,那就去码头扫垃圾吧。”他对他说。
那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大教堂前见到怀有六个月身孕、对自己的新角色驾驭得八面玲珑的费尔明娜·达萨,便下定了狠心,要赢得名誉和财富以配得上她。他甚至没去考虑她已是有夫之妇这个障碍,因为他同时认定,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是会死的,就好像这件事取决于他似的。他不知道将在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会如何发生,但他把它当作一件势不可挡的事。他决心既不着急也不躁动地等下去,即便等到世界末日。
那个时期他最愉快的记忆是关于一个羞怯的姑娘的,她几乎还是个小女孩,颤抖着请求他为自己刚刚收到的一封无法拒绝的信写一封回信。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认出那封信正是自己前一天下午写的。于是,他依照姑娘的情感和年龄,回了一封风格迥然不同的信,甚至笔迹也像出自这位姑娘之手,因为他会根据每个人的性格,为不同的情况模仿出一种字体来。他写信时,一直幻想着如果费尔明娜·达萨像这个无助的小姑娘爱她的追求者一样爱他,会给他回一封怎样的信。自然,两天后,他又不得不为这位情郎写回信,用他早在第一封信中就定下的笔迹、风格和爱情的类型。就这样,他最终陷入了自己给自己写信的狂热之中。不到一个月,姑娘和小伙子分别来向他道谢,因为他在男孩信中提出的建议在姑娘的回信中被热情地接受了:他们就要结婚了。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发现,这些秘密的保管人中,除了自己的母亲,其余都属于费尔明娜·达萨的世界。他这方只有他一人,孤独地背负着这个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的包袱,多少次都想与人分担,但至今还没有人值得他如此信任。莱昂娜·卡西亚尼是唯一可能的人选,只不过他需要找到合适的方式和机会。那个闷热的夏日午后,他正想着这事,可巧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爬上了CFC陡峭的楼梯。为了克服三点钟的炎热,他每爬一级便停下来歇一会儿,最终气喘吁吁地出现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办公室时,裤子都被汗水浸湿了。他用尽最后一口气说道:“我相信一场飓风就要刮过来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曾在这里接待过他好几次,都是来找莱昂十二叔叔的,但从没有像此时这样清晰地感觉到这位不速之客与自己的生活有着某种联系。
楼顶层是管理处,一间间的办公室都很小,但很舒服,设备齐全,就像轮船上的舱室,因为它们并非由城市建筑师而是由造船工程师设计的。走廊的尽头,莱昂十二叔叔就像一名普通员工,在一间和所有人的办公室相同的屋里办公,唯一的区别,就是他每天清早都能在自己的办公桌上看到一束插在玻璃瓶里的随便什么种类的芳香四溢的鲜花。底层是旅客接待处,先是一间摆放着粗糙板凳的候船室,以及一个售票和行李托运的柜台。再往里才是混乱的总务处,单是这名字就给人一种职能模糊的感觉,那些其余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最终就送到这里来不了了之。那天,莱昂十二叔叔亲自来此,想看看到底能不能想出什么见鬼的办法,好让总务处起点作用,而当时,莱昂娜·卡西亚尼就默默地坐在一张堆满了玉米袋和无法处理的文件的小桌后面。在对满屋子全体职员进行了三个小时的询问、理论假设和具体调查后,莱昂十二叔叔懊恼地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因为这一趟不仅确定了那种种问题根本找不到解决方案,而且雪上加霜,又发现了各种无法解决的新问题。
她因失败而马上就要落下泪来,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用他那夜间狩猎者的本能改变了她的情绪。
对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来说,那晚仿佛回到了年轻时还未遭遇爱情不幸的纯真胡闹之中。然而他知道,易得的幸福无法持久,这点体会更多地是源自教训而非经验。夜晚的狂欢将在颁出最佳化装奖后开始消退,在那之前,他向姑娘提议到灯塔去看黎明。她高兴地答应了,但说要等到颁奖之后。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想起了从小听家庭医生,也就是他的教父,就他的长期便秘发表的一句言论:“世上的人分两种,大便通畅的和大便不通畅的。”在这一信条的基础上,医生提出了一整套关于性格的理论,自认为比星象学还要准确。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随着阅历的丰富,从另一角度改写了这个理论:“世上的人分两种,会勾搭的和不会勾搭的。”他不信任后面这种人:他们一旦越轨,便觉得这件事太不可思议,于是四处炫耀爱情,就好像那是他们刚刚发明出来的似的。而经常做这种事的人恰恰相反,他们活着就是为了这个。他们感觉良好,也守口如瓶,因为知道谨言慎行是性命攸关的大事。他们从不谈论自己的丰功伟绩,也不向任何人吐露秘密,反而装出一副对这种事漠不关心的样子,以致常常招来性无能、性冷淡,甚至不男不女的名声,就像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这样。但他们乐意将错就错,因为这种误解同样也能保护他们。他们是秘而不宣的共济会组织,全世界的成员都能认出彼此,根本不需要讲同一种语言。因此,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姑娘的回答并不惊讶:她是他们中的一员,而她也很清楚,他知道她知道。
飓风终于扬长而去,但这强劲的西北风在十五分钟内已席卷了沼泽附近的好几个街区,毁掉了几乎半座城市。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又一次对莱昂十二叔叔的慷慨表示满意,没等雨完全停就离开了,还无意中带走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借给他撑到车前的雨伞。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没有介意。甚至刚好相反:他很高兴地想着费尔明娜·达萨知道伞的主人是谁时会作何感想。当莱昂娜·卡西亚尼走过他的办公室,他还沉浸在这次激动人心的会面所带来的恍惚之中。他觉得这是唯一的机会,无需兜圈子便可以向她吐露自己的秘密,就仿佛挑破要命的腌下脓疖似的:要么现在,要么永远都不。他开始问她对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这个人怎么看。她几乎想都没想便回答说:“他做了许多事,或许做得太多了,但我相信没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接着,她思索了片刻,一边想一边用她那只有高大的黑女人才有的又大又锋利的牙齿,把铅笔上的橡皮一块块咬下来,最后,她耸了耸肩,以此结束这个与自己毫不相关的话题。“也许正因为此,他才做那么多事吧,”她说,“这样可以免得去想。”
从拿撒勒的寡妇开始,他一生中结识了太多寡妇,这让他懂得在丈夫死后,一个女人会变得多么幸福。多亏了她们,之前对他来说不过是个单纯幻想的东西,变成了一种他可以触摸到的可能性。他想不出费尔明娜·达萨有什么理由不像其他寡妇一样,因生活的锤炼而变得可以欣然接受他,而不必为死去的丈夫感到虚妄的自责。她将毅然决然地和他一起,去发现另一种双重的幸福,怀着一份能将每时每刻都变成生命奇迹的寻常之爱,以及另一份只属于她一个人、因死神的豁免而出淤泥不染的爱。
星期六早晨,思来想去之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又派鸽子送去了一封没有签名的信。这一次,没等到第二天,当天下午就由同一个小孩把装在另一只笼子里的鸽子送了回来,并梢来口信说,前天把它送回来是出于礼貌,而这一次是出于遗憾,但如果他再让它飞走,就真的不会再送回来了。特兰西多·阿里萨逗鹆子玩到很晚,把它从笼子里抓出来,放在臂弯里,冲它咕咕叫,还试图哼儿歌哄它睡觉。突然,她发现鸽子脚上的金属环里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一行字:我不接受匿名信。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狂喜地读完纸条,仿佛回到初次冒险的高潮。那晚,他几乎无法入睡,心情烦躁地翻来覆去。第二天一早,在去办公室之前,他再一次放飞鸽子,它身上带着一封清清楚楚签着他名字的情书,除此之外,他还在金属环上别了一枝他花园中最新鲜、最火红、最芬芳的玫瑰。
“咱们找个地方去一起哭一场。”他对她说。
这是他一生的错误:他的良心在此后每天的每时每刻都这么提醒他,直到他生命的末日。她想向他恳求的不是爱情,更加不是用金钱来交换的爱情,而是加勒比河运公司里的一份工作,不管做什么,也不管工资如何,随便什么样的工作都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自己的行为万分羞愧,于是把她带到了人事部门的头儿那里。头儿在总务处给她安排了一个最低等的职位,而她却抱着严肃认真、谦卑奉献的态度,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三年。
等她谈完话走出去时,莱昂十二叔叔已经开始叫她“同名人莱昂娜”了,后来就一直这样称呼她。根据莱昂娜·卡西亚尼的建议,他决定当机立断撤销使人头疼的总务处,把问题交回那些制造问题的人去解决。他为她专门设立了一个既无名称也无具体职能的岗位,实际上就是当他的私人助理。那天下午,总务处被无声无息地埋葬后,莱昂十二叔叔问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从什么地方把莱昂娜-卡西亚尼找来的,他据实做了回答。
当他发现自己开始爱上她时,她已整整四十岁,而他即将年满三十。她叫萨拉·诺列加,年轻时以一本描写穷人爱情的诗集赢过一次比赛,曾有那么一刻钟出尽风头,但书从未出版过。她是公立学校修养与公民教育课的老师,靠工资生活,住在鱼龙混杂的赫塞玛尼老区恋人巷一幢租来的房子里。她曾有过几个短暂的情人,但没一个抱有跟她结婚的打算,因为想让那个时代和环境中的男人跟哪个女人睡过觉就娶哪个女人实在是太难了。自从她的第一个正式未婚夫逃婚以后,她自己也不再让这样的幻想滋生。她以十八岁所能付出的全部疯狂与热情爱着他,而他却在婚礼的前一星期逃避了自己的承诺,将她抛弃在绝境,成了被人耻笑的新娘。或者用当时的话来说,成了被人用过的未婚姑娘。然而,那第一次的恋爱经历虽然残酷而短暂,却没有给她留下任何痛苦,而是让她有了一个模糊的信念,那就是不管有没有婚姻,有没有上帝,甚至有没有法律,如果床上没有个男人,那日子根本就不值得过。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最喜欢她的一点,就是她在做爱时必须吸吮一个婴儿用的奶嘴才能达到幸福的顶峰。他们把市场上能找到的各种大小、形状和颜色的奶嘴买来了一大串,萨拉·诺列加把它们挂在床头,以便在紧要关头伸手就能够到。
那是一次突发性事件。当时正赶上十月那几场让我们休养生息的暴风雨中的一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刚把莱昂十二叔叔送回家,就从车里看见一个娇小灵巧的姑娘,身上穿着一身满是荷叶边、像极了婚纱的薄纱衣裳,惊慌失措地从马路的一边跑到另一边,因为狂风掀翻了她的雨伞,卷着它在海边飞来飞去。他把她救上车,掉转车头,送她回了家。她家是一座小教堂改建的,依海而立,从街上就能看见院子里到处都是鸽子屋。路上,她告诉他自己刚刚嫁给一个在市场卖日用品的商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公司的船上见过这个人很多次,见他卸下一箱箱各式各样的旧货来卖,还有一大群鸽子,装在一个藤条编的笼子里,就像那些内河船上的母亲用来放新生儿的笼子一样。奥林皮娅·苏莱塔看上去就像来自胡蜂家族似的,不只因为她那上翘的屁股和娇小的上半身,而且因为她的全部:如铜丝一般的头发,脸上长满雀斑,两只活泼的圆眼睛之间的距离比一般人的都大些,声音尖细,恰好适合她那机智有趣的谈吐。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觉得,与其说她诱人,倒不如说她滑稽,送她到家后,他很快就把她忘了。她和丈夫、公公以及其他几个家庭成员一起生活。
母亲死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再次陷入疯狂的困境:到办公室上班;按照严格顺序与各个长期情人轮流幽会;到商业俱乐部玩多米诺骨牌;继续阅读爱情小说;星期天到墓地去凭吊。生活规律得仿佛生了锈一般,既让人轻蔑,又让人害怕,但同时也是一种保护,让他意识不到时间的流逝。然而,十二月的一个星期日,当墓地的玫瑰丛已经战胜了修枝的大剪子,几只燕子停在为通电灯而刚刚架起的电线上时,他蓦然间发现,母亲去世后竟已过去了这么多年,距离奥林皮娅·苏莱塔被杀,则过去了更多年,而距离那个遥远的十二月下午,费尔明娜·达萨给他回信说“可以”,并说“会永远爱他”,更不知已经流逝了多少岁月。在这之前,他活得就仿佛时间从没有在自己身上流走,而只是在他人身上留下痕迹似的。就在刚刚过去的一周,他在街上碰见了因他写的情书而终成眷属的那许多对恋人中的一对,他甚至没有认出他们的大儿子,也就是自己的教子来。
父亲的这个形象令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困惑不已。母亲曾把父亲说成一个缺乏商业天赋的了不起的男人,他最终从事了河运生意是因为他的大哥与航运先驱、德国海军准将胡安·埃尔勃斯关系亲密。兄弟三人是一母同胞的私生子,这位母亲是个厨娘,和不同的男人生下他们。他们用了母亲的姓氏,而姓氏之前的名字则是她从瞻礼单上教皇们的名字中随便挑选的,只有莱昂十二用了他出生时在位的那位教皇的名字。他们的外公叫弗洛伦蒂诺,于是,这个名字跳过教皇一代,落到了特兰西多·阿里萨儿子的头上。
他的这种奇怪脾性——曾有人在某次演讲中称之为大智若愚——让他立刻就洞悉了此前和此后都未有人发现过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身上的某种特性。自从那天一脸忧郁、虚度了二十七年光阴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到他的办公室来申请一份差事,他便用军营里那种足以让最坚强的硬汉折腰的严酷制度来考验他。可最终也没有使侄子胆怯。莱昂十二叔叔从不怀疑,侄子的这种坚韧既非来自生存的需要,也非继承了其父亲粗鲁的冷漠,而是源自一种爱的雄心,无论是这个世界,还是另一个世界中的任何艰难险阻都无法将它摧垮。
很多天以后,在逃的丈夫被捕,向报界讲述了他犯罪的缘由和方式,直到这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才知道养鸽女被害的事。很多年里,想起那些署了名的信,他都提心吊胆,并且默默地计算着罪犯的刑期。由于船上的生意,那人对他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但他并不怎么怕他给自己的脖子来上一刀,也不怕传出丑闻,而是怕运气不好,让费尔明娜·达萨知道他的不忠。就在等待的那几年里,一天,照料特兰西多·阿里萨的那个女人由于一场不合季节的大雨,不得不在市场上耽搁得久了些,回来时,发现特兰西多·阿里萨已经死了。她坐在摇椅上,像往常一样把脸涂得花里胡哨,打扮得花枝招展,眼睛睁得大大的,脸上还挂着坏笑,以至于这位保姆两小时以后才发现她死了。不久前,她把埋在床下的那几个财宝罐里的黄金和宝石分给了街坊四邻的小孩,告诉他们可以当糖果吃,其中几件最值钱的如今已经怎么也找不回来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把她葬在了古老的“上帝之手”庄园,也就是当时的“霍乱墓地”,还在她坟前种下了一丛玫瑰。
几天后,他在港口看见了她的丈夫,这一回他正往船上装货,而非卸货。船起锚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清清楚楚地听到耳边响起了魔鬼的声音。那天下午,送莱昂十二叔叔回家后,他佯装偶然路过奥林皮娅·苏莱塔家,从围墙外看见她正在喂那群乱哄哄的鸽子。他隔着墙从车上冲她喊道:“鸽子多少钱一只?”她认出了他,高兴地回答说:“不卖。”他又问:“那怎么才能得到一只呢?”她一边继续喂食,一边答道:“在大雨天碰见养鸽子的女人,用车把她送回家。”就这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回家时,带着一份奥林皮娅,苏莱塔道谢的礼物:一只腿上栓着金属环的信鸽。
那天夜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躲在前排靠背椅的阴影中,翻领的扣眼上别着一枝娇艳的山茶花,随着他强烈的渴望上下起伏。他看见费尔明娜·达萨站在古老的国家剧院的舞台上,打开三只用火漆封着的信封。他问自己,当她发现金兰花奖的得主是他时,心里会有怎样的波澜?他能肯定她认得出他的笔迹,在那一瞬间,她定会回想起小花园杏树下刺绣的那一个个下午,想起信中那些干枯的栀子花的芳香,想起清晨风中那曲只属于两人的花冠女神的华尔兹。但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更糟糕的是:金兰花奖,这个万人渴望的国家诗歌大奖竟授给了一个中国移民。这个不同寻常的决定引起了公众的骚动,甚至令大赛的严肃性受到质疑。但评判是公正的,评委会一致认为那首十四行诗精妙绝伦。
当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加勒比河运公司迈出了最初几步并在“代笔人门廊”为人免费写信时,他年轻时的朋友确信他们已在慢慢地失去他,再也回不到过去了。的确如此。当初他从河上旅行回来,还去见了一些朋友,希望借此减轻对费尔明娜·达萨的思念。他和他们一起去打台球,参加了最后几次舞会,偶尔还甘愿做姑娘们争抢的对象,并做所有他觉得有助于让他回到从前的事。后来,莱昂十二叔叔聘他为公司职员,他便开始和办公室同事一起在商业俱乐部玩多米诺骨牌。等到他和他们只聊河运公司里的事,且从不提公司全称,而用缩写字母CFC指代时,他们开始把他视作自己人。他甚至连饮食习惯都改变了。之前,他对餐桌上的事并不在意,也毫无规律可言,但自那时起,他的饮食开始每日相同,且极为节俭,直到他人生最后的日子:早餐是一大杯苦咖啡,午餐是一块炖鱼配白米饭,睡觉前再喝一杯咖啡加牛奶,配一块奶酪。他随时随地、不分场合地喝苦咖啡,一天甚至能喝上三十小杯。那是原油似的汤剂,他喜欢亲自煮,总是装在一只保温瓶里,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虽然他抱着坚定的决心,也付出了热切的努力,想回到遭受爱情致命打击前的那个他,但事与愿违。
“让我难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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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得不死。”他说。
“见鬼,”他惊恐地自言自语道,“都已经三十年了!”的确如此。当然,对费尔明娜·达萨来说,同样也过了三十年,但那是她一生中最快乐也最舒心的三十年。卡萨尔杜埃罗侯爵府的那些可怕日子已被扔进了记忆的垃圾堆。她住在拉曼加的新房子里,成了自己命运的绝对主人,同丈夫和一双儿女生活在一起。如果再让她选一次,她还是会从世间所有的男人中选中她的丈夫。儿子在医学院里延续着家族传统,女儿则长得和她年轻时一模一样,有时连她都糊涂了,好像自己重生了似的。在那次誓不回来在无尽的惊恐中度日的倒霉旅行之后,她又去过欧洲三次。
直到他们有了第一个孩子,才在一次偶然的谈话中发现,原来两人的信是同一位代笔先生所写。于是,他们头一次一起来到了门廊下,请求他做他们孩子的教父。看到自己梦想的明证,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极为兴奋,百忙中挤出时间写了一本《恋人指南》,比一直在门廊里卖二十生太伏且已经被半城人背得滚瓜烂熟的那一本更富有诗意,内容也更广泛。他把想象中费尔明娜·达萨和他遇到的各种情况排列成序,为每种情况都写了无数封信件作范例,包含各类他觉得可能的去信和回信。最后,他共写了一千多封,分为三卷,每卷都是科瓦鲁维亚斯的字典那样的大部头。但城中没有一个印刷商肯冒险出版它。他只好将它们束之高阁,和过去的一些手稿堆在一起,因为特兰西多·阿里萨断然拒绝从地下挖出她的罐子,把一生的积蓄浪费在一次出版书稿的疯狂举动上。若干年后,当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终于自己有钱出版这部书时,又费了很大努力才接受了这些情书已经过时的现实。
不管怎样,她反感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的主要原因,就是他和洛伦索·达萨一心想为女儿选择的理想男人太像了,都不仅仅是酷似——简直如出一辙。不可能不把他看作父亲密谋的同伙,即使事实上他并不是。自从看见他第二次不请自来为她看病,费尔明娜·达萨就认定了他与父亲相勾结。和表姐伊尔德布兰达谈过之后她更加迷茫了。表姐由于自己也是爱情的受害者,于是更倾向于认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甚至忘记了洛伦索·达萨让她来是为了给乌尔比诺医生说好话的。只有上帝知道费尔明娜·达萨做出了多大努力,才没有在表姐去电报室找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时陪她一起去。她的确想再见他一面,与他当面对质以消除疑问,和他单独聊一聊,深人地了解他,以确认她冲动的决定不会将自己推向另一个更严重的后果,即在和父亲单打独斗的战争中俯首投降。但她最终还是投降了,在她人生的千钧一发之际,丝毫没有考虑那位追求者的男性魅力、他传说中的财富、他的年轻有为,以及他那许多实实在在的美德中的任何一项,而只是因为害怕失去稍纵即逝的机会,在发现二十一岁已迫在眉睫时慌了手脚。二十一岁在她心里是向命运屈服的秘密界限。这个关键时刻足以让她按照上帝和凡人的戒律做出并承担自己的决定:至死不渝。于是,一切的疑虑都烟消云散,她毫无内疚地倣出了理智指示她做的最体面的事:用一块没有泪水的海绵将有关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记忆彻底抹掉,让他在她记忆中所占据的那块空间里长出一片罂粟花。她唯一允许自己做的是和往日一样的一声深深叹息,最后一声:“可怜的人!”
虽然她和他一样都是自由身,或许也并不反对把他们的关系公开,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还是一开始便把这种关系界定为秘密探险。他几乎总是在深夜才从后门溜进来,天亮前不久再踮着脚逃走。他和她都明白,在这样一所合租的人口众多的房子里,邻居们总是要比他们佯装的知道得多。虽然这只是走走形式,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却非要如此,在有生之年,他和女人交往时也一直如此,从未出过差错,无论是和她,还是和其他女人,都从未被抓住偷情的把柄。这么说一点儿也不夸张:只有一次,他留下了牵连的痕迹,或者说手写的证据,差点要了他的命。事实上,他一直都表现得就像是费尔明娜·达萨彻头彻尾的丈夫:肉体上不忠,心灵上却死心塌地;不停地努力摆脱自己所受的奴役,却又从不让自己的背叛给她带去痛苦。
谈话刚刚开始,热腾腾的空气就骤然凉了下来,一阵四处乱窜的狂风把门窗摇晃得噼啪作响。办公室连同房子的地基都咯吱咯吱地响起来,仿佛汪洋中的一叶孤帆。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似乎没有觉察到这些。他随便提了几句六月肆虐的飓风后,出其不意地谈起了他的妻子。他不仅视她为最热情的合作者,还把她视作自己一切倡议的灵魂。他说:“没有她,我会一事无成。”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无动于衷地听着他的话,微微点头表示赞同,他不敢开口说话,因为害怕声音会背叛自己。但再听了两三句话后,他便明白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在那么多耗费精力的应酬之余,仍有富裕的时间去仰慕自己的妻子,而且程度几乎与他不相上下。这个事实令他茫然。但他没有做出自己本想做出的反应,因为此时,他的心对他耍了一个只有心才能耍出的婊子花招:他的心告诉他,他和这个他一直视作死敌的男人是同一命运的牺牲品,遭受着同一种激情带来的厄运——是两头套在同一架轭上的牲口。在二十七年无休止的等待中,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头一次无法承受这种内心的剌痛:眼前这个令人钦佩的男人必须死掉,只有这样他才能幸福。
那时,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已经度过了自己的职业难关,正像个乞丐一样,手里拿着帽子,挨家挨户地为他的艺术事业寻求资助。一直以来,他最长久也最慷慨的资助人之一便是莱昂十二叔叔。而此刻,莱昂十二叔叔正坐在书桌前的弹簧靠背椅上,刚开始睡他那每日十分钟的午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请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稍等片刻,这里与莱昂十二叔叔的办公室相邻,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叔叔接待访客的前厅。
她在新出世的儿子身上找到了寄托。当他从她的身体里滑出去时,她感到一种摆脱了某件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轻松。而当接生婆把活生生、浑身沾满油脂和血污、脐带还缠在脖子上的婴儿抱给她看时,她发现自己对这个从她腹中出来的小牛犊竟然没有一丁点儿感情,这把她自己也吓了一跳。然而,在孤独的侯爵府邸,她学会了认识他,母子俩相互熟识了,她欣喜万分地发现人们爱孩子并非因为他们是自己的孩子,而是因为养育中产生的情意。最终,在这个给她带来不幸的家里,除了儿子以外,她无法忍受任何事、任何人。内心的孤独,坟墓般的花园,以及整日在那一间间没有窗子的巨大房间里消磨时间,这一切都让她窒息。在没有尽头的夜晚,她觉得自己就要被隔壁疯人院里传来的疯女人的叫声击垮了。每天都要摆好宴会用的桌子,铺上綉花台布,摆上银制的餐具和仿佛在葬礼上用的那种大烛台,就为了让五个幽灵般的人用上一杯牛奶咖啡加奶酪饼当作晚餐,这种习惯让她感到羞耻。她诅咒每日下午的玫瑰经祷告,诅咒餐桌上的矫揉造作,诅咒众人对她无休止的批评:批评她拿刀叉的方式,批评她像街边女人一样卖弄风情地大步走路,批评她穿得像马戏团里的人,甚至还批评她像乡巴佬一样粗鲁地对待丈夫,以及给孩子喂奶时没有用披肩遮住胸口。当她第一次按照英国最新的时髦做法,邀人下午五点来家里喝茶,款以皇家饼干和花香蜜饯时,布兰卡夫人就出来反对在她的家里喝那些发汗时当药用的饮品,认为应该喝巧克力,配烤奶酪和木薯面包圈。甚至连她做的梦也逃不过她的指责。一天早上,费尔明娜·达萨说自己梦见一个陌生男人赤身裸体地在侯爵府邸的大厅里走来走去,还一把一把地撒灰。
每个星期五放学后,他都坐在加勒比河运公司的对面,看一本翻了无数遍、已经散架的动物画册。父亲一眼也不瞧他就走进了办公室,脸上的神情和祭台上的福音圣胡安—模一样,身上穿着一件呢子长礼服,就是后来被特兰西多·阿里萨改了给他的那件。好几个小时后,父亲走出来,趁着连车夫都没有看到的时候,把一周的生活费递给他。两人都不说话,因为父亲不愿说,也因为他惧怕父亲。有一天,他等了比平常更久的时间后,父亲把钱交给他,说:
“告诉我一件事,孩子,”她问他说,“我是谁?”
他们两人在很多不同的场合见过,但从未像这样面对面坐在一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又一次感到自卑得恶心。在这仿佛无穷无尽的十分钟里,他三次起身,盼望叔叔提前醒来,还喝了整整一保温瓶的苦咖啡。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连一杯也没接受。他说:“咖啡是毒药。”接着便聊起一个又一个的话题来,根本也不管对方是否在听。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无法忍受他那种与生俱来的出众。他用词精准流畅,身上散发出隐隐的樟脑味,魅力独特,风度翩翩,谈吐高雅,就连最为轻浮的言词,只因从他口中说出,也变得精妙无穷。突然,医生一下子转换了话题:
虽然不像她这样粗鲁,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母亲当初为了安慰他的遭遇,也说过同样的话,而且在道德上同样严厉。他惊慌失措得直入骨髓,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话来反驳她的尖刻,于是试图绕开话题。但萨拉·诺列加还没有发泄完对费尔明娜·达萨的怒气,不允许他逃避。凭着某种说不清也道不明的直觉,她认定费尔明娜·达萨就是夺走她奖杯的幕后主使。没有任何理由能让她这样想:她们互不相识,甚至从未见过面,而就算费尔明娜·达萨了解比赛内情,比赛的结果也跟她没有分毫关系。但萨拉,诺列加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女人是有直觉的。”说完就结束了这场争论。
然而,就在她以为已把他从记忆中彻底抹掉的时候,他又在最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了,成为她怀旧思绪中的一个幽灵。那是衰老刚刚显露征兆的时期,每当听到下雨前的雷声,她就觉得生活中发生了什么不可弥补的事。那孤独的、石头般冷酷、准时准点的雷声给她造成了无法愈合的创伤。十月里的每天下午三点,雷声在维利亚奴埃瓦山上响起,往日的记忆随着岁月流逝越来越历历在目。新的记忆几天后就会在脑海中模糊,而在伊尔德布兰达家乡省份的那次传奇之旅却越来越清晰,一切宛如昨日,怀旧之情将记忆渲染得清晰得邪门。她还记得那个坐落在山上的名叫马纳乌雷的小城,记得城中唯一的那条笔直而翠绿的街道,记得那些象征吉祥的鸟儿,还有那座可怕的房子,在那里,她每天都穿着被佩特拉·莫拉雷斯的泪水浸湿了的睡衣醒来,多年以前,这个女人正是在她睡的那张床上为爱殉情。她还记得当时那番石榴的味道,如今再也找不回来;她记得那预示着山雨欲来的紧密雷声,最后和嘈杂的雨声混合在一起;她还记得在圣胡安·德尔塞萨尔的那一个个如黄玉般金光闪耀的下午,她和那一群兴高采烈吵吵闹闹的表姐妹出去散步,走近电报局时,她咬紧牙,生怕自己的心从嘴里跳出来。她最终还是卖掉了父亲的房子,因为她无法忍受少年时代的回忆所带来的痛苦,无法忍受站在阳台上看见那凄凉的小花园,无法忍受炎热的夜晚栀子花散发出的神秘芳香,也无法忍受回忆起那个决定她命运的二月下午,那张古老贵妇的照片所带给她的恐惧。无论她把那时的记忆转向哪里,都会迎头碰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可她始终还是保持了足够的冷静,分辨出那并非对爱的回忆,也不是对后悔的回忆,而是对一个曾使她泪水涟涟的痛苦形象的回忆。她没有发觉,她正被同情的陷阱威胁,而正是这同样的陷阱,让那么多毫无准备的受害者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那里失去了贞洁。
莱昂娜·卡西亚尼具有一种魔鬼般的才能,能够操控秘密,总是在合适的时机出现在合适的地方。她精力充沛,沉默寡言,温柔聪慧。但在必要的时候,尽管要忍受灵魂的痛苦,她也会放任自己施展铁腕。然而,她从不会为了自己这样做。她唯一的目的,是不惜一切代价扫清障碍,别无他法时甚至不惜流血,好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扶摇直上,坐到他自不量力想要坐到的位置上去。当然,出于一种无法控制的权力欲,她无论如何也会这么干,但事实是,她有意识地做这一切,纯粹是为了报恩。她的决心之坚定,就连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也一度认不清她的意图。曾有那么一个不幸的时刻,他试图挡她的路,因为他认为是她在挡自己的路。莱昂娜·卡西亚尼让他重新清醒过来。
她没有惊讶,神情自若地摘下眼镜,阳光般的笑声使他头晕目眩。她还从未用“你”称呼过他。
他是个完美丈夫:从不会捡起地上的任何东西,也从不关灯,不关门。黑暗的清晨,如果他发现衣服上缺了一颗扣子,她便会听见他说:“男人需要两个妻子,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钉扣子。”每天,当他喝第一口咖啡,喝第一勺冒着热气的汤时,都要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号叫,大家对此已经不感到害怕了,接着他会长叹一声:“等我有一天离开了这个家,你们要明白,那是因为这种烫嘴的日子我过够了。”他说,只有在他服用泻药而不能吃饭的日子里,她们才把饭菜做得格外香,格外出色。他坚信这是妻子对他的背叛,以至于最后只要妻子不肯跟他一同吃泻药,他就坚决不吃。
“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她对他说,“十年来,我一直坐在这里等你问我这句话。”
那段日子也不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最走运的时期。工作日益繁重,对偷欢之事也日益厌倦,岁月蹉跎。此外,特兰西多·阿里萨也已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光,她已丧失了记忆:几乎是一片空白。甚至有几次,她转向儿子,看着他坐在椅子上看书,吃惊地问道:“你是谁的孩子?”他总是如实回答,但她又会立刻打断他。
到了最后,他随时都可能出现在她家里,尤其是在星期日的早晨,那一向是最平静的时间。她无论正在做什么,都会放下来,将整个身体奉献给他,在那张装饰繁复的大床上,尽全力让他幸福。床一直是准备好的,在那里,她从不允许仪式性的做爱。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明白,一个没有什么阅历的独身女子怎么会如此精通男人之事,也不明白她怎么能如此轻盈、如此温柔地控制她那鼠海豚似的柔软身体,就仿佛在水底游动一般。她辩解说,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浑身抽搐了一下,对她的过去重新萌生了忌妒。他想,或许她要比她装出来的样子饱经沧桑得多,但他只好咽下这些猜疑,因为就像对其他女人说的一样,他也告诉她,她是他唯一的情人。很多事情他都不十分喜欢,比如不得不忍受那只暴怒的猫待在床上,萨拉·诺列加磨钝了猫的爪子,以防做爱时被它抓得稀烂。
但如果没有误解,这种秘密也不可能一直成功地深藏不露。就连特兰西多·阿里萨死前都坚信,她以爱抚养长大的儿子因为年轻时的首战失利,从此对一切形式的爱情都具备了免疫力。不过,他身边很多人的想法就没那么仁慈了,他们了解他诡秘的性格,知道他爱好各种秘教服饰和奇怪的沐浴露,于是都怀疑他并非对爱情,而是对女人具备了免疫力。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知道这些揣测,但从来置之不理,并不澄清。萨拉·诺列加也毫不在乎。和无数爱过他的女人一样,甚至也和那些并不爱他却在交往中让彼此都收获了满足的女人一样,她是按照他真实的样子来接受他的:一个过客似的男人。
但与她猜想的不同,事实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还活着。当她和丈夫、儿子乘着金色四轮马车到达法国远洋轮船的码头时,他就在那里看着他们从车上走下来,与他曾无数次在公共庆典上看见他们的样子分毫不差:依旧是那么完美无瑕。他们带着儿子同行,从那男孩现在的教养便能看出,他成年后将会是什么模样。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高兴地向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脱帽致意:“我们要去远征弗兰德。”费尔明娜·达萨向他点了点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脱下帽子,微微鞠躬。她看着他,对他那过早谢顶的惨状没有半点同情的表示。他就像她所看见的那样,是某个她从不认识的人的影子。
除了寄人篱下的感觉,还有两件更不幸的事。一是每天的食谱里都有各式各样做法的茄子,布兰卡夫人为了尊重死去的丈夫不肯改变这一习惯,而费尔明娜·达萨则拒绝吃。从小时候起,在还没有尝过之前,她就讨厌茄子,因为她总觉得它的颜色像毒药。只不过这一次,不管怎样,她不得不承认生活中的某些东西已经向好的方向转变了,五岁时,她曾在餐桌上说过同样的话,而父亲则强迫她吃下了为六个人准备的整整一锅茄子。当时她相信自己就要死了,先是因为她把已经变成碎末的茄子稀里哗啦地吐了出来,接着又因为大家为了医治她而强迫她灌下一碗蓖麻油。这两样东西,不仅因其味道,更因她对毒药的恐惧,在她记忆中被混作同一种类似泻药的东西。在卡萨尔杜埃罗侯爵府邸令人作呕的午餐中,她不得不移开自己的视线,以免回想起蓖麻油造成的那种令人全身发凉的恶心。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很肯定,正是她的拖延救了自己一命。当姑娘最终向他示意一起去灯塔的时候,圣牧羊女疯人院的两名看守和一名女护士一下子扑到了她的身上。自从她下午三点逃跑后,他们就一直在找她,不只是他们,城里所有的警察也都在找。她用一把从园丁那里抢来的砍刀,砍掉了一名守卫的脑袋,又重伤了另外两名,只因为她想出来到狂欢节上跳舞。但谁也没想到她就在大街上,还都以为她会藏在某幢房子里,他们地毯式地搜查了无数幢房子,甚至连地下雨水池都没放过。
第二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走进办公室,看见了莱昂娜·卡西亚尼提交的一份备忘录,请求他研究一下,如果觉得合适就转呈他的叔叔。在前一天下午的视察中,她是唯一个一言未发的人。她心里始终清楚自己是因他人的施舍而受雇,在备忘录中,她表明自己没有发言并非因为漠不关心,而是出于对本部门领导的尊重。她的建议之坦率令人惊讶。莱昂十二叔叔本是想将总务处彻底改组,但莱昂娜·卡西亚尼的想法恰恰相反,理由很简单,那就是事实上总务处根本不存在:它不过是个垃圾站,收容了其他部门推卸掉的各种麻烦而又无关紧要的问题。因此,解决办法就是撤销总务处,将问题返回原部门解决。
他这么做绝对是有道理的。下午五点左右,刚一离开办公室,他便像鹰捉小鸡一样展开猎捕行动。起初,无论夜晚带给他什么,他都满足。公园中的女仆,市场上的黑女人,海滩上风情万种的淑女,新奥尔良船上的外国妞儿,他照单全收。他把她们带到防波堤上,从日落开始,半城人都在那里做着同样的事。他把她们带到所有能干那种事的地方,有时连没法干的地方也去:有不少次,他都不得不急匆匆地钻进某个漆黑的门洞,躲在门后尽力做着他所要做的事。
“美人儿,你弄错了,”他说,“我是不会就范的。”
她倚仗着她的丈夫。而此时也正是丈夫最需要她的时候。他不幸比她年长十岁,正独自跌跌撞撞地走在暮年的大雾之中,而更不幸的是,他是个男人,比她更为脆弱。他们终于彻底了解了对方,在结婚将近三十年时,他们变得好似一个人被分成了两半,常常因为对方猜出自己没有说出口的心事,或者一个抢先把另一个想说的话公之于众的荒唐事件而感到不悦。他们一起克服日常生活的误解,顷刻结下的怨恨,相互间的无理取闹,以及夫唱妇随的那种神话般的荣耀之光。那是他们相爱得最美好的时期,不慌不忙,适宜得体,对于共同战胜逆境所取得的不可思议的胜利,他们比任何时候都更了然于心,也更心存感激。当然,生活还将给他们更多致命的考验,但那已经无关紧要了:他们已到达了彼岸。
在新生活的全盛时期,费尔明娜·达萨在不同的公众场合见过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而且见得越是频繁,他的职位就升得越高。但她已经学会了看见他时表现得自自然然,以至于不止一次因为心不在焉而忘了和他打招呼。她经常听见别人谈论他,因为他在CFC公司步步为营而又势不可挡地扶摇直上,这已成了商界一个经常性的话题。她看到他改善了自己的言行和仪态,他的胆怯被过滤成了一种神秘的清高,微微发福的身材很适合他,岁月只留下了缓慢的痕迹对他很有利,而他也懂得如何体面地去打理他那惨不忍睹的谢顶。唯一挑战时代和潮九-九-藏-书-网流的是他阴郁的穿着:过时的礼服外套,始终不变的一顶帽子,母亲杂货铺里卖给诗人的那种窄条领带,还有那把阴沉的雨伞。费尔明娜·达萨逐渐习惯了以另一种方式去看他,终于不再把他同那个坐在福音花园、在卷着黄色落叶的大风中为她哀叹的忧郁年轻人联系在一起了。但不管怎样,她看见他时从来不是无动于衷的,听到有关他的好消息时,她总是很高兴,因为这样可以慢慢减轻她的罪责。
另一件不幸的事是竖琴。一天,布兰卡夫人说:“我不相信一个不会弹钢琴的女人会是一个体面的女人。”这很显然是有的放矢。但这次连她的儿子都表示反对,因为他最好的那段童年岁月就是在苦役般的钢琴课上度过的,尽管成年后他对此心存感激,但他无法想象自己的妻子也遭受同样的刑罚,她才二十五岁,而且又个性十足。但他从母亲那里唯一争取到的,不过就是把钢琴换成了竖琴,并且用的是一个极为天真的理由,即竖琴是天使的乐器。于是,他们从维也纳弄来一把精美无比的竖琴,看上去就像金子做的,声音也像。它后来成为了城市博物馆中最珍贵的文物之一,直到这座博物馆连同里面的一切被一场大火吞没。费尔明娜·达萨屈从于这项奢侈的刑罚,尽力用最后的牺牲避免与婆婆冲突。她先是师从一位特意从蒙波斯城请来的顶级大师,可十五天后他竟突然去世了。之后,她又跟着神学院最好的乐师学了好几年,这位老师掘墓人般的气质让她的和弦都走了音。
到那时,费尔明娜·达萨才明白,私生活跟社会生活恰恰相反,是变化无常、不可预见的。要找出孩子和成年人之间的真正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再三分析后,她还是更喜欢孩子,因为孩子的想法更加真实。她的人生才刚迈入成熟,刚刚摒弃了形形色色的海市蜃褛,便又隐隐伤感起来,因为她始终没有成为自己年轻时住在福音花园里所憧憬的样子,而是成了这副甚至自己都一直不敢承认的模样:一个华贵雍容的女仆。在社交圈里,她最终成了最受爱戴,最心满意足,但也因此最为胆怯的女人。然而,没有什么让她比在治家方面对自己的要求更为严格,也没有什么比这方面更让她对自己的疏忽无法原谅。她一直觉得她的生活是从丈夫那里租借来的:她是这个辽阔的幸福帝国至高无上的君主,但这个帝国是丈夫建造的,且仅为他自己而建。她丈夫爱她胜过一切,胜过世间所有的人,但这也仅仅是为了他自己:这是他的神圣义务。
就这样,伴随着一首首歌剧曲目和那不勒斯小夜曲,他靠着自己的创造天赋和不屈不铙的实干精神,让他在河运事业最辉煌的时期成了这一领域的显赫人物。像两位已故的兄长一样,他也是白手起家。兄弟三人尽管背负着私生子的烙印,而且始终也没被家族承认过,但却都达到了设定的目标。他们是当时人们所说的“柜台贵族”中的佼佼者,商业俱乐部就是他们这类人的圣殿。然而,尽管已经拥有了可以过得像那位与他样貌相似的罗马皇帝一样的财富,莱昂十二叔叔却为了工作方便仍旧住在老城,生活十分节俭,房子也万般简陋,因此从未摘掉人们不公平地加在他身上的吝啬恶名。而他唯一的奢侈竟然更为简单:一座距离办公室两里地的海边房子,里面的家具不过就是六只手工做的凳子、一个装水瓮的木架柜,以及露台上的一张吊床,星期日,他可以躺在上面思考。有人说他是富人,可事实上,没有人比他更好地给自己作了定位。
“您喜欢音乐吗?”
上帝一定是听到了某人的祈祷——就在费尔明娜·达萨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在巴黎逗留了两年,刚刚开始从废墟中寻找爱情的碎屑时,一封半夜到达的电报惊醒了他们:布兰卡·乌尔比诺夫人病重。另一封传达死讯的电报接踵而至。他们即刻赶了回来。费尔明娜·达萨身着一袭丧服下了船,宽大的衣服已不足以掩饰她的身形。没错,她又怀孕了。这个消息造就了一首民间歌谣的诞生,歌词并无恶意,只是有些打趣,其中的叠句在当年颇为流行:美人在巴黎究竟有何秘密,每每回来都喜得贵子。虽然歌词鄙陋,但直到很多年后,在社交俱乐部的节日庆典中,胡维纳尔·乌尔比诺都会点这首曲子,以示自己的风趣大度。
他刚一做完这些,她便从不给他留下一丁点儿多余的时间,立刻就在她为他脱去裤子的沙发上向他发起进攻,只有很少几次是在床上。她钻到他身子下面,将他完全地占为己有。她封闭在自我的世界里,闭着眼在身体内部的绝对黑暗中探寻,一会儿往这边进,一会儿往那边退,不断纠正那看不见的方向,尝试开辟一条更为强烈的途径,寻找另一种方式,以免迷失在腹内流出的黏稠泥沼之中。她用一种难懂的家乡话像牛虻一样发出嗡嗡的声响,自问自答着哪里才是黑暗中只有她自己知晓、也只被她自己所渴求的那个地方。最终,她独自一人先迫不及待地屈服了,坠人自己的深渊,伴随着一声大获全胜的喜悦的爆炸,震动了整个世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精疲力竭,兴犹未尽,漂浮在两人汗水形成的水洼之中,觉得自己不过是别人享乐的工具而已。他说:“你对我不过就像在众多男人中又加上一个罢了。”她淫荡地放声大笑,说:“恰恰相反:是众多男人中又少了一个。”他顿时觉得她怀着吝啬的贪婪,想把一切都据为己有,于是,一股傲气涌上心头,他从她家走了出来,决心不再回去。但很快,带着午夜孤独中可怕的清醒,他无缘无故地又醒悟过来,回想起奥森西娅·桑坦德尔那自我陶醉的爱欲,他豁然明白了事情的本来面目:这是一个幸福的陷阱,他既厌恶又渴望,但总之,他逃不掉。
然而,最可怕的疑虑是从新婚旅行刚一回来开始的。他们才刚打开箱子,拆开家具包装,掏空她为胜任古老的卡萨尔杜埃罗侯爵府女主人和夫人角色而带回来的那十一只盒子,她就发现自己被囚禁在一个错误的人家,这让她险些晕死过去,而比这更糟的,是还和一个没法指望的男人关在一起。她用了六年才逃脱出来。那是她一生中最糟糕的六年,婆婆布兰卡夫人的刻薄和小姑子们的愚昧陈腐让她绝望,而如果说她的小姑子们竟没有活活腐烂在修道院的囚室里,那是因为她们已经把囚室带人自己的内心了。
相识两年后的某个星期日,他到她家之后,她做的第一件事不是为他脱衣服,而是摘掉他的眼镜,以更好地亲吻他,于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明白,她开始爱上他了。尽管从第一次到这所房子的那天起,他就觉得很自在,像喜欢自己家一样喜欢这里,但每次他待的时间都不会超过两小时,也从没有在这里睡过觉,饭只吃过一次,那是她向他发出了正式的邀请。事实上,他每次来,都只是为了那一个目的,带一枝孤零零的玫瑰作为唯一的礼物,完事之后便消失,直至下一次不可预见的机会到来。但就在她为了吻他而摘下他眼镜的那个星期日,一方面因为这个,另一方面也因为两人平静地做完爱后睡着了,他们竟赤身裸体地在船长那张巨大的床上度过了整个下午。从午觉中醒来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还记得那只白鹦鹉的尖叫声,它铜管乐器般凄厉的声音与它美丽的外表背道而驰。但在下午四点的炎热中,一切都静得仿佛透明一般,从卧室的窗子可以望见老城的轮廓——下午的阳光照在它的脊背上一个个金色的屋顶,还有仿佛在燃烧的通往牙买加的大海。奥森西娅·桑坦德尔伸出一只探险的手,摸索着那只躺卧的猛兽,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把她的手移开了。他说:“现在不行,我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有人在看着我们。”她又一次用欢快的笑声惊扰了白鹦鹉。她说:“这个借口就连约纳的老婆都不会信。”她当然也不会信,但她承认这是个不坏的说法。于是,两人又静静地温存了许久,没有再做爱。五点钟时,太阳还高高挂着,她跳下床,一如既往地赤裸着身体,头上系着薄纱蝴蝶结,想去厨房找点儿喝的东西。但她还没有迈出卧室门一步,便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
这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有些意外。事实上,城中举办的所有音乐会或歌剧演出他都会前往,但他自觉并没有能力进行一番批评式的或全面的讨论。他对流行音乐情有独钟,尤其是伤感的华尔玆,很显然,它们和他年轻时作的曲子以及他那些秘密诗句异曲同工。他只需随意地听上一遍,接下来的整整几夜,就连全能的上帝也无法将旋律从他的脑海中抹掉。但这不是一个对专家提出的严肃问题的严肃回答。
他把她送回家。到了门口,几乎已是午夜时分,街上一个人也没有,他便说服她邀请自己进去喝一杯白兰地,边喝边看看她提到的这十多年来积攒的有关公众大事件的剪报和相册。这个花招即使在当时也已经很老套了,但这一次却不是他主动出击,而是她在从国家剧院回来的路上就说起她的剪报。他们进了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从进客厅的第一眼便注意到,唯一一间卧室的门敞开着,床宽大而豪华,铺着锦缎床罩,床头饰有铜树枝。这让他有些慌乱。她想必注意到了这一点,上前一步穿过客厅,关上了卧室门。她请他坐在一张印花布的长沙发上,上面有一只猫在睡觉,然后她把收集的几个册子放到了中间桌子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紧不慢地翻着册子,想得更多的是接下来的行为,而非正在看的东西。忽然,他抬起眼,看见她双眼噙满泪花。他劝她想哭就哭,用不着难为情,因为没有什么比哭泣更能减轻痛苦了,但他建议她先松开紧身背心再哭。他上前去帮她,因为那件紧紧束在身上的背心后面有两根带子来回交叉地系着。他并不需要将带子完全解开,刚解到一半,紧身背心就因内部的压力自己松开了,那对硕大的乳房终于自由地呼吸起来。
父亲留下的房子成了费尔明娜·达萨逃避那座令人窒息的家庭宫殿的避难所。一离开公众视线,她便悄悄躲到福音花园。她在那里接待新朋友,会会学校和图画课的老朋友,以此作为不忠的某种纯洁的替代品。她会像独身母亲似的平静地度过几个小时,细细咀嚼儿时的回忆。她又买了香乌鸦,还从街上捡回了几只猫,把它们交给加拉·普拉西迪娅照料。此时的加拉·普拉西迪娅已经年迈,而且因为风湿行动有些不便,却满怀着重建这个家的热情。费尔明娜又重新启用了缝刼室。在这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第一次见到她,也是在这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让她伸出舌头,试图窥测她的内心。于是,她把缝纫室当成了回忆过去的圣地。一个冬季的下午,她赶在暴风雨呼啸而至之前去关阳台的窗子,竟看见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坐在小花园杏树下的那条长凳上,穿着那件改小了的父亲的礼服,膝头放着一本打开的书。但她看见的,并非之前好几次在不同场合偶遇他时的模样,而是他留在她记忆中的那个多年前的模样。她害怕那是死神送来的通知,伤心不已。她竟对自己说,也许和他在一起她会更加幸福,和他单独待在这所她以爱为他整修的房子里,就像他也以同样的爱为她整修了房子一样。单是这个假想就让她大惊失色,她意识到自己的不幸已到了何种程度。于是,她打点起最后一丝力气,逼迫丈夫不再闪烁其词,与她面对面地争吵,并和她一起为失去的天堂痛哭,直到听见最后一次鸡鸣,曙光照进绣花的窗帘,太阳灼烧起来。丈夫因说了太多话而脸庞肿胀,因没有睡觉而筋疲力尽,因哭得太多而心坚意决。他系紧靴带,又扎紧腰带,束紧一个男人所剩下的全部,对她说,行,亲爱的,咱们去寻找在欧洲丢失的爱情:明天就走,不再回来。他决心坚定,和他的资产总代理——财富银行达成了协议,立即清算丰厚的家产,它们从一开始就分散在各种生意、投资、神圣债券和长期债券中,只有他自己清楚它们并不像传说的那样无穷无尽,只不过是够他们衣食无优而已。所有的财产都会被变卖成刻有印记的黄金,一点一点地转到国外的银行去,直到他和妻子在这片无情的国土上连手掌大的葬身之地都不剩为止。
头几次去墓地,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就发现养鸽女奥林皮娅·苏莱塔葬在很近的地方,没有墓碑,但有人在坟上的水泥板未干之前,用手指刻下了死者的姓名和日期。他不禁毛骨悚然地想,那一定是她丈夫开的一个血淋淋的玩笑。玫瑰花开的时候,只要四周无人,他就摘下一枝放在她的墓前。后来,他干脆从母亲的玫瑰丛中挖出一株,种到她的坟前。两丛玫瑰发了疯似的越长越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得不带一把大剪子和其他园艺工具来修枝剪叶。但玫瑰的长势渐渐超越了他的能力范围:多年以后,两丛攻瑰已如杂草般在一座座坟墓间蔓延开来。从此,这座著名的霍乱墓地改叫“玫瑰墓地”,直到一位不具民间智慧之现实性的市长,一夜间铲除了所有的玫瑰丛,在墓地人口的拱门上挂起一块政府的牌子,上面写着:“普世公墓”。
奥森西娅·桑坦德尔已年近五十,看起来也绝不会小于这个年纪,但她对爱有一种独特的本能,任何民间或科学的理论都不能干扰它。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通过轮船行程表就知道什么时候能去拜访她,他从不事先通知,想去的时候便去,不管白天黑夜,而没一次她不是在等他。每次她给他开门,都是像母亲把她一直养到七岁时的那个样子:全身赤裸,只在头上用薄纱系着一个蝴蝶结。在脱掉他的衣服之前,她不会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再往前踏一步,因为她一直认为家里有个穿着衣服的男人是不吉利的。这也是她和罗森多·德拉罗萨船长常常发生分歧的原因:船长迷信地认为光着身子抽烟会招致厄运,所以有时宁可推迟做爱,也不愿熄灭他那支不可或缺的古巴雪茄。相反,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却十分迷恋裸体的魅力。刚一关上门,甚至都不给他问候的时间,也不等他摘掉帽子和眼镜,她便带着真诚的喜悦,为他脱去衣服,一边脱一边吻他,同时也让他一连串地亲吻她。她为他自下而上解开扣子,先是裤子的门襟,每解一颗扣便吻他一下,然后是腰带上的卡子,最后是背心和衬衫的扣子,直至他看上去就像一条被活生生开了膛的鱼。接着,她让他在客厅里坐下,为他脱掉靴子,从裤腿处将裤子和里面的衬裤一同拉到脚踝,最后,松开他腿肚子上的松紧袜带,为他褪下长袜。这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停止吻她,也不让她亲吻自己,而是着手进行这套精准仪式中他所唯一负责的部分:从背心的扣眼上取下怀表,再摘下眼镜,然后把两样东西一起放进靴子,以确保不会落在这里。在别人家脱光衣服时,他总是这么谨慎行事,从不疏漏。
这是莱昂十二·罗阿依萨的典型决定。在这个没有灵魂的商人的躯壳里,藏着一份本性的疯狂,可以让瓜希拉沙漠涌出一眼甘泉,也可以用他那令人撕心裂肺的《在那幽暗的坟墓里》的歌声,让一场高举大十字架的葬礼被泪水淹没。他一头鬈发,嘴唇像农牧神那样肥厚,只差一把里拉琴和一顶桂冠,就和基督教传说中的纵火者尼禄一模一样了。除了管理他那些老得掉渣的破船——它们还能漂在水面完全是因为命运之神的疏忽一以及航运中日益繁杂的问题以外,他空余的时间全都花在了丰富他的抒情曲目上。没有什么比在葬礼上唱歌更让他喜欢的了。他有一副划船苦役犯的嗓子,没有受过任何正规训练,却能驾驭令人惊讶的音域。有人告诉他,恩里科·卡鲁索仅靠声音就能把花瓶震成碎片,于是他花了几年时间试图模仿他,甚至想震碎窗玻璃。朋友们把旅行时能找到的最薄的花瓶带给他,还专门组织了一次次聚会,好让他达成梦想。他却从没有成功过。然而,他那雷鸣般的歌声中自是闪烁着一丝柔情,让听众的心都碎了,丝毫不亚于伟大的卡鲁索震碎细颈瓶。正因为这一点,他在葬礼上总是备受尊敬。除了有一次,他灵光一现想要唱《在光荣中醒来》,一首来自路易斯安那州的美丽而忧伤的挽歌,结果被神甫勒令制止,因为神甫不能允许马丁·路德涉足他的教堂。
自从被费尔明娜·达萨拒绝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就学会了始终把决定权握在自己手中。如果不是处于如此尴尬的局面,他一定会继续进攻萨拉·诺列加,当晚的结局定是和她滚在床上,因为他坚信,如果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睡过一觉,那么,只要他想,并且懂得如何打动她,她便会一直和他睡觉。基于这个信念,他什么都曾忍受过,哪怕在最为肮脏的爱情交易中,他也能看淡一切,只要不把最后的决定权让给女人就行,无论哪个女人。然而这一晚,他受到了如此的侮辱。他一口咽下白兰地,尽一切可能表达他的怒火,然后没有告别便扬长而去了。从此再没有见过面。
奥森西娅·桑坦德尔曾有一段长达二十年的普普通通的婚姻,育有三个子女,而后,子女又结婚生了子女,所以她自夸是全城最享清福的祖母。始终没人能弄清楚,究竟是她抛弃了丈夫,还是丈夫抛弃了她,抑或是两人同时抛弃了对方。总之,他和一直以来的情人住在一起,而她也终于感到了自由,可以大白天从前门,而非以往那样晚上从后门接待内河船长罗森多·德拉罗萨了。正是这位船长,想都没想,就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带到了她家。
在两人感情最好的时期,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曾问自己,究竟哪一种状态是爱情,是床上的颠鸾倒凤,还是星期日下午的平静。萨拉·诺列加用一个简单的结论让他平静下来,那就是:凡赤身裸体干的事都是爱。她说:“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萨拉·诺列加觉得这个结论很好,可以用来写一首关于貌合神离的爱情的诗。两人联手把这首诗写了出来,她还拿它去参加了第五届花会,并坚信从未有人以如此具原创性的诗歌参加过比赛。但她又一次失败了。
“所以我才老早就摘下了我这朵。”她说。
从那一刻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开始用另一种眼光看她。岁月也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她那天生的丰腴悄无声息地枯萎了,她的爱欲总是因抽泣迟迟不来,她的眼皮开始显露饱经风雨的阴影。她已成昨日之花。而且,在失败的愤怒中,她没有在意自己喝下了多少白兰地。那一晚的她变了性情:就在他们吃重新热过的椰子米饭时,她试图算清他们两人在那首落榜诗作中的贡献,好知道各自应当分得多少片金兰花的花瓣。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以这种锱铢必较的拜占庭式竞赛自娱自乐,但他却利用这个机会来抚平自己刚刚开绽的伤口。两人陷入斤斤计较的争执当中,将近五年来貌合神离的爱情所积累的怨忿浮出了水面。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轨道车的终点站车站广场下了车,然后飞快地消失在商业区的迷宫之中,因为母亲在等他六点钟回去。而当他从人群的另一头穿出来时,身后传来了女人的高跟鞋踩在石砖上的欢快声响,他回过头去,证实了自己早已猜到的事:是她。她装扮得和版画上的女奴一样,穿一条荷叶长裙,走过街上的水坑时要用跳舞般的姿势提起裙角,领口开得很大,露出了双肩,脖子上戴着一大串五颜六色的项链,头上包着白色头巾。这样的女人他在小旅馆见过。她们常常在下午六点才只吃过早餐,于是别无他法,只能拿色相来充当拦路劫匪的尖刀,把它架在街上遇到的第一个男人脖上:要么一夜良宵,要么性命不保。为了做最后的验证,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掉转方向,钻进了空无一人的麦仙翁巷,而她仍旧跟着他,且越跟越近。于是,他停下脚,转过身,双手拄着雨伞,在人行道上挡住了她的去路。她在他面前站住了。
已经太迟了:机会曾经就在那辆骡子轨道车上,后来也一直在她所坐的这把椅子上,而现在却已一去不复返了。事实上,在为他干了那么多见不得人的卑鄙事,为他忍受了那么多肮脏的勾当之后,她的生命已经走到了他的前面,尽管他原本比她年长二十岁:她为他衰老了。她是那么地爱他,她愿意继续爱他而非欺骗他,但她不得不以一种残酷的方式点醒他。
事实是,他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了。重新赢得费尔明娜·达萨的芳心成了他生活中唯一的目标。他坚信自己早晚能夺回她,于是说服特兰西多·阿里萨继续修缮房屋,以便随时在奇迹发生时迎接她的到来。与对出版《恋人指南》这一提议的反应不同,特兰西多·阿里萨在这件事上甚至超前一步:她当即买下房子,开始全面翻新。原来的卧室变成了一间会客www.99lib.net厅,又在二层建起了一间供小两口使用的卧室,以及一个为两人将来的孩子准备的房间,两间房都宽敞明亮。在以前烟草厂房的位置,建起了一个很大的花园,里面种了各个品种的玫瑰,全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利用清晨的空闲亲自栽种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曾经住的店铺里间永久地保持了原貌,吊床仍旧挂在那儿,写字台上乱七八糟地堆满了书,而他却已搬到二层预备做婚房的那个房间去了。那是整座房子中最宽敞、最凉爽的一间,阳台建在了屋内,晚上海风轻拂,空气中飘着玫瑰园的馨香,坐在那里偃意无比,但同时,这间屋也最符合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特拉普派修道士式的清苦生活。用生石灰抹的墙壁光秃而粗糙,家具不过是一张苦役犯式的床,一个床头柜,上面放了支插在瓶口的蜡烛,还有一个陈旧的衣柜和一个放着水舀和脸盆的盆架。
她走过他身边,看到费尔明娜·达萨在一次化装舞会上扮成黑豹的图片时,说出这样一句。无需指名道姓,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便知道她在说谁。他担心她将揭穿他的秘密,搅乱他的人生,连忙谨慎地展开自卫。他说,他只是认识费尔明娜·达萨而已,关系很浅,与她从来只是礼节性的问候,对她的私事也一无所知,但他十分肯定,她是一个令人景仰的女人,白手起家,凭自己的美德而备受赞扬。
当费尔明娜·达萨头晕眼花地读出那个名字时,谁也没有听懂。不仅因为那名字本身就不同寻常,更因为无论如何没人说得准中国人的名字到底该怎么读。但也无需劳神,因为获奖的中国人已经从包厢的尽头走了出来,脸上带着中国人早早回家时的那种完美微笑。他显然早已胜券在握,所以还特意为领奖穿上了春节时穿的黄色丝绸衬衣。他接过18K的金兰花,在质疑者震耳欲聋的嘘声中,幸福地亲吻了奖杯。他面不改色,只是在舞台中央静静等着,沉着得就像一位全能上帝的使徒:很明显,他那位上帝的神意远不及我们这位如此富有戏剧性。台下刚一安静下来,他便朗读了获奖的诗作。谁也没有听懂。但新的一阵嘘声过后,费尔明娜·达萨冷静地用她那捺人的沙哑嗓音又读了一遍,从第一句起就震惊了全场。那是一首正宗的帕尔纳斯派十四行诗,完美无瑕,自始至终贯穿着一缕灵感的清风,显露出一位高手的深厚功力。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某位大诗人想出了这个玩笑似的主意,以此捉弄花会,而这个中国人自告奋勇助他一臂之力,并且抱定了至死保守秘密的决心。我们的传统报纸《商业日报》试图挽回市民的荣誉,发表了一篇博学或者说是晦涩难懂的文章,讨论了中国人在加勒比地区的久远渊源和文化影响,以及他们参加花会的充分权利。撰写此文的人毫不怀疑十四行诗的作者就是那位自称是作者的人,并以文章的题目直截了当地表明了自己的理由:《中国人皆是诗人》。即使真有阴谋,阴谋的发起者也早已带着秘密烂在坟墓里了。获奖的中国诗人活到了东方人的高寿,死前并没有仟悔。下葬时,棺材里放着那枝金兰花。他多少有些饮恨而终,因为生前没有得到他唯一渴望的东西,即人们对他诗人身份的认可。为纪念他的辞世,报界又回顾了那次已被淡忘的花会事件,再次刊登那首十四行诗,并配上盈润少女手捧丰饶之杯的现代主义插图。而诗歌的守护神也利用此次机会让一切归回原位:新一代觉得那首十四行诗糟糕透顶,于是谁也不再怀疑它的作者当真是那位已故的中国人了。
他的不通情理让她十足厌烦,于是在生日那天,她向他要了一件不同寻常的礼物:由他掌管一天家务。他欣然接受了,而且果真从天一亮便开始掌权。他张罗了一顿丰盛的早餐,却忘了她不喜欢吃煎鸡蛋,也不喝加了牛奶的咖啡。接着,他下令开始准备招待八位客人的生日午宴,并吩咐收拾屋子。他努力想比她操持得更好,但不到中午就不得不投降了,脸上没有丝毫愧色。从一开始,他就发现自己对什么东西放在哪儿一无所知,尤其是厨房里的东西。而女仆们也从中取乐,任由他每次为了找一样东西把所有都翻遍。十点钟时,还没决定午餐吃什么,因为家里的卫生还没有搞完,甚至连卧室都没有收拾完,卫生间没刷,卫生纸忘了放,床单忘了换,还忘了派司机去接孩子。他把女仆们的职责全搞混了:命令厨娘去整理床铺,让收拾床铺的女佣去做饭。十一点,客人马上就要到了,家里还是一团糟。费尔明娜·达萨重新担起了指挥的职责。她笑得要死,但并不像之前期望的那样感觉到胜利的得意,而是为丈夫在管理家务方面一无是处感到同情,这让她自己也很震惊。他为自己所受的重创叹了口气,找了个常用的理由来辩解:“至少,我管家不会比你给人治病差。”不过,这次的教训是有益的,而且不仅仅对他而言。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殊途同归地得出了明智的结论,那就是:换一种方式,他们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换一种方式,他们也无法继续相爱——世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了。
“现在不,”她说,“我在等人。”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继续到被洗劫一空的家里去看她,如今这里的家具只剩下窃贼忘在厨房的三只皮凳子,以及他们当时所在的卧室里的东西。不过,他去看她的次数不像以往那么多了,倒不是因为家当失窃一她曾这样猜想并当面质问过他——而是因为新世纪之初出现了骡子拉的轨道车这种新鲜事物。这种车被他视作盛产零散小鸟的原始巢穴,他每天乘坐四次,两次去办公室,两次回家。有时,倒也当真在车上读点什么,但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假装阅读,伺机为日后的幽会建立起最初的联系。后来,莱昂十二叔叔给了他一辆由两头棕色骡子拉的车,骡子身披金色披挂,就跟为拉法埃尔·努涅斯总统拉车的骡子一样,但他仍旧怀念以前乘坐轨道车的日子,认为那是自己猎艳成果最为丰厚的时期。他是对的:对于秘密的爱情而言,没有什么比等在门口的车子更危险的敌人了。既如此,他便几乎总是把车藏在家里,走着去展开他的新一轮猎捕行动,以免车轮在尘土上留下痕迹。所以,每当他想起那些由毛皮斑驳的瘦骡拉着的老式轨道车时,都无比怀念,在那样的车上,他只需瞟上一眼,就能看出哪儿蕴含着爱情。在无数动人的回忆之中,他最无法忘怀的是与某只无依无靠的小鸟间的一段故事。他不知道她的名字,因为他们只在一起度过了半个疯狂的夜晚,但仅仅这半个夜晚就足以让他余生都对狂欢节上无知的混乱心有余悸了。
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父亲。但后来他知道,钱由比父亲小十来岁的莱昂十二叔叔继续带给特兰西多·阿里萨。而在皮奥第五死于一次治疗不善的肠绞痛后,也是叔叔担起了照顾母亲的责任。父亲只字未留,也没有做出任何有利于他这个唯一儿子的安排:一个被丢在街上的儿子。
“您一定会,”她说,“从您脸上就看得出来。”
“不,”她对他说,“那样我会觉得我是在和自己的儿子睡觉,虽然这个儿子并不是我生的。”
他脑海中没有父亲出现在窗户街的记忆,只隐约知道有段时间他住在那里,就在与特兰西多·阿里萨相爱之初,但自己出生之后,父亲就再没来看过她。在很多年里,洗礼登记是证明我们身份的唯一有效途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洗礼是在圣托利维奥教区登记的,只写着他是一个名叫特兰西多·阿里萨的独身私生女的私生子。登记上没有出现父亲的名字,但父亲秘密地供养儿子直到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这种社会地位使神学院对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关上了大门,但也让他在我们连年战争最为血腥的那个时期逃过了兵役,因为他是一个未婚女人的独生子。
“它原本是为一份已经见了鬼的爱情准备的。”他说。
没人相信获奖的中国人是那首诗的作者。上个世纪末,为了逃避修建两大洋铁路时席卷巴拿马的黄热病瘟疫,他和其他很多中国人一起来到这里,到死都没有再离开。他们用中文生活,用中文繁衍后代,彼此间长得十分相像,以至于没人能分得清他们谁是谁。起初,一共也没有十个人,有几个带着妻子儿女和用来食用的狗。但没过几年,他们和那些人境时未在海关留下丝毫记录的不期而至的中国人,已经从港口郊外的四条巷子中满溢出来。一些年轻人在匆忙间变成了令人敬仰的族长,谁都无法解释他们哪里来的时间衰老。人们普遍凭直觉把他们分为两类:坏中国人和好中国人。坏的那些都窝在港口阴郁的餐厅里,面对着一盘葵花子炒鼠肉,或者像国王一样大吃大喝,又或者随时准备在桌前暴毙,大家怀疑,那些餐厅不过是在掩人耳目,里面进行的其实是贩娼之类的勾当。好中国人则是那些洗衣店里的人,他们继承了一门神圣的学问,能让交回的衬衫比新的还整洁,领口和袖口都熨烫得像刚出模子的圣体一样。那位在花会上击败了七十二名有备而来的对手的男人,就是这些好中国人之中的一个。
然而,那天下午最震撼他的还不是这件事。他沉浸在对青春岁月的怀念当中,一场场花会的情景历历在目。每年的四月十五,喧嚣声都会响彻整个安的列斯群岛,他始终是主角之一,但也和在几乎所有其他活动中一样,始终是秘密的主角。自首届诗赛以来,他参加过好几次,可就连末等奖中也从未出现他的名字。不过他不在乎,因为他参赛并非出于获奖的野心,而是因为这项赛事对他来说别具吸引力:第一次比赛中,负责打开火漆封口的信封并宣布获奖名单的人是费尔明娜·达萨,从那时起,他就注定要在此后的每一年都参加比赛了。
弗洛伦蒂诺一直保留着父亲写情诗的一个本子,其中有几首的灵感来自特兰西多·阿里萨,而每一页上都画有破碎的心作为装饰。有两件事让他惊奇。其一是父亲那独特的字体竟与他的一模一样,而他其实是从一本教科书上的众多字体中挑出最喜欢的一种学的。其二是他找到了一句格言,他本以为那是自己的心声,可父亲在他出生前很久便写下了它:死亡让我感到的唯一痛苦,便是不能为爱而死。
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记忆中,这场闹剧总是与当时坐在他身边的一位体态丰腴的陌生女人联系在一起。典礼一开始他便注意到了她,但之后,由于忐忑的等待,他又把她忘记了。她那珍珠母一样白皙的皮肤,她身上那种幸福丰盈的女人所特有的芳香,以及她那女高音般的宽大胸脯上别的一枝人造洋玉兰,这一切都引起他的注意。一袭黑色的天鹅绒长裙紧裹着她的身体,黑得就像她那双充满渴望和热情的眼睛。头发更是乌黑,用一把吉卜赛人的发梳别在后颈处。耳坠和项链是同一款式的,好几根手指上戴着一模一样的戒指,而所有的首饰都嵌着闪闪发亮的泡泡钉,右边的脸颊还用眉笔画了一颗痣。在最后那片混乱的掌声中,她怀着真诚的哀伤看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眼。
祸不单行,费尔明娜·达萨不得不在她最糟糕的岁月里面对自己怎么也躲不掉、迟早都要来的事:她父亲那些无人知晓、神话般的生意背后的真相。省长在办公室召见了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把他岳父无法无天的行径一股脑儿全告诉了他,最后一言以蔽之:“凡天上人间的法律,没有什么是这个家伙不曾冒犯过的。”其中有几件最严重的纠纷,是他依仗着女婿的权势做的,让人很难相信这位女婿和他的妻子能够独善其身。鉴于目标其实是保住自己的名誉,因为也就剩他的名声还站得住脚了,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动用了所有的权力,最终用他的担保掩盖了丑闻。就这样,洛伦索·达萨坐着最早的一班船离开了这个国家,并将永远不再回来。他回到他的故土去了,表现得就像以往为了慰藉思乡之情而不时地进行一次短期旅行一样,但这也不完全是自欺欺人:从很早以前开始,他便常常登上祖国的轮船,仅仅是为了喝一杯水箱里装着的来自故乡的泉水。他走了,没有俯首认错,而是坚称自己无辜,并试图让女婿相信自己是政治阴谋的牺牲品。他走了,为他的姑娘而痛哭流涕——自从费尔明娜·达萨嫁人后,他一直这么叫她——还为他的外孙而哭,为这片土地而哭,在这里,他变得富有、自由,并靠着不清不白的生意,成功地把他的姑娘变成了高雅的夫人。他走了,苍老且带着一身病痛,但他之后还活了很久,远比那些因他而遭殃的人希望的要长久得多。当他去世的消息传来时,费尔明娜·达萨不禁舒了一口气。为了避免他人问起,她没有为他戴孝,但接下来好几个月,每当她把自己关在浴室中抽烟时,便会带着一股无名火哭泣起来,她是在为父亲而哭。这对夫妻最为荒谬的是,在那段不幸的岁月里,他们在公众面前却表现得无比幸福。实际上,那正是他们战胜周围隐藏的敌意,取得最大胜利的几年。人们不甘心接受他们的那副样子:与众不同,行事新派,从而与传统秩序格格不入。不过,这对于费尔明娜·达萨来说却是手到擒来的事。所谓的世俗生活,虽然在她了解之前曾让她有过许多疑虑,但其实那不过是一套沿自传统的规矩,庸俗的仪式,事先想好的言词,在此之下,人们彼此消遣,为的是不致互相杀戮。在这个轻浮的世俗天堂,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对陌生事物的恐惧。她用一种更为简单的方式为它下了定义:“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自从拖着没有尽头的新娘头纱,步人社交俱乐部宽阔的大厅时,她就突然清楚地发现了这一点。厅里弥漫着无数鲜花混在一起的香气,华尔兹乐曲绕梁飞旋,男人们汗水涔涔,女人们浑身颤抖,他们看着她,不知如何才能清除这个外部世界来的令人眩晕的眼中钉。所有这一切让空气变得稀薄。她刚刚年满二十一岁,除了去学校,几乎没有出过家门,但她仅仅环顾了一眼,便明白她的对手并非因仇恨而生出胆怯,而是因惧怕而茫然无措。她没有继续吓唬她们,而是大发慈悲,帮助她们了解她。没有一个人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就像她对那些城市的看法一样,她没有觉得哪座更好或哪座更糟,它们只是和她心里想象的一模一样。比如巴黎,尽管那里阴雨连绵,尽管那里的店主个个贪吝,车夫个个粗鲁,她仍将永远在记忆中把那里当作人间最美的城市,这与它实际是否如此毫不相干,而只是因为它与她最幸福岁月的回忆紧密相连。至于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他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且手段更为机敏也更加堂皇。没有什么事少得了他们的参与:市民郊游、花会、艺术活动、慈善抽奖、爱国演出,乃至第一次气球旅行。到处都有他们的身影,他们也永远是活动的发起者,且永远身先士卒。在他们那些不幸的岁月里,任谁也无法想象有谁能比他们更幸福,有哪对夫妻比他们更般配。
即便是在最顺手的场合,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也从未摆脱第一次的紧张。他鼓足勇气用指肚轻抚她的脖颈,而她蜷起身子,像个被娇宠的小姑娘似的呻吟着,但始终没有停止哭泣。于是他又轻吻了一下她的脖子。他没来得及吻第二下,她就将她那贪婪、火热的庞大身躯整个地掉转过来,两人抱滚到地上。沙发上的猫惊醒了,尖叫一声跳到他们身上。两人像窘迫的新手一样忙乱地摸索着对方,但不管怎样总算找着了。他们在散了页的剪报册上翻滚着,身上还穿着衣服,大汗淋漓,比起自己闯下的爱的灾祸,他们更担心猫儿疯狂的抓铙。但从伤口还在流血的第二天晚上起,他们又继续这样做了好几年。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知道,其实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也应该算在其中。伊尔德布兰达·桑切斯在最初几年对本城的频繁拜访中,曾有一次向他透露了这个秘密。但她是偶然且在一个不适当的时候说起的,乌尔比诺医生甚至不是如她所想象的那样左耳进右耳出,而是压根儿就没从任何一个耳朵听进去。原来,伊尔德布兰达是在讲到可能在花会上夺魁的诗人时提到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她认为他是被埋没了的诗人之一。乌尔比诺医生怎么也想不起这人是谁,而她则毫无必要却也没有半点恶意地告诉他,那是费尔明娜·达萨婚前的唯一一位恋人。她告诉他,是因为她相信这件事是那么的纯真而且短暂,以至于它所激发的情绪不过是令人感动罢了。乌尔比诺医生看都没看她就答道:“我倒不知道那家伙还是个诗人。”随即,他便从记忆中将他同其他事情一起抹掉了,因为他的职业早已让他形成了某种道德准则,那就是适时地选择忘记。
乌尔比诺医生明白了。“嗯,”他说,“他现在正流行。”接着就巧妙地把话题转到自己那许多新计划上去了:像往常一样,这些计划将在没有官方资助的情况下实现。他向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强调,现在能拉来的演出质量低劣,令人泄气,与上世纪能欣赏到的那些节目简直有云泥之别。的确如此:他花了一年的时间预售门票,就为了能把柯尔托、卡萨尔斯和蒂博的三重奏搬上喜剧剧院的舞台,可政府里却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们三位是谁,而就在眼下这一个月中,拉蒙·卡拉尔特的侦探剧团,马诺罗·德拉普雷萨先生的小歌剧和说唱剧团,洛斯·圣塔内拉剧团(那些难以形容的、善于模仿和表演幻术的小丑们能借着磷火闪动的瞬间在舞台上换衣服),丹妮塞·达尔泰内(据广告称她是牧羊女游乐园的老牌舞蹈演员),甚至还有那个令人厌恶、敢跟斗牛近身搏斗的巴斯克疯子乌尔苏斯,所有这些人的演出票竟然都销售一空。不过,这没什么可抱怨的,因为就连欧洲人自己也又一次做了坏榜样,正进行着野蛮的战争,而我们倒已经在连绵半世纪的九次内战后,开始过上太平日子了。仔细算算,其实那九次内战完全可以视作一次:自始至终不过是同一场战争。这场令人陶醉的演说中,最引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注意的一点就是花会有可能重开,这曾是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发起的活动中最轰动、也最持久的一项。阿里萨不得不咬住舌头,以免说出自己曾经是它的执著参与者,那项一年一度的比赛吸引了很多大名鼎鼎的诗人,不仅有来自国内其他地方的,还有来自加勒比其他国家的。
刚满四十岁,他就不得不因全身上下莫名其妙的疼痛去看医生。做了很多次检查后,医生都只对他说:“年岁不饶人啊。”但他每次回家,甚至从没有想过这一切跟自己有什么关系。他的过去唯一的参照点就是与费尔明娜·达萨短暂的爱情,只有和她相关的事才能让他找到岁月的支点。所以,看见燕子停在电线上的那个下午,他从最久远的记忆开始回顾自己的过往,回顾了一桩桩猎艳的情事,回顾了为爬上发号施令的位置曾跃过的无数处暗礁,以及种种数都数不清的往事,而这一切皆由他那刻骨的决心而起:他誓要让费尔明娜·达萨属于他,而他也属于她,这个决心高于一切,所向披靡。可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的一生几乎都已经过去了。五脏六腑的一阵寒战传遍他的全身,他眼前一黑,不由得松掉了手中的园艺工具,靠在墓地的围墙上,这才没有因衰老的第一次打击而倒下。
“凭的是她为了钱而嫁给一个她不爱的男人。”萨拉·诺列加打断他说,“这是婊子的下下策。”
乌尔比诺医生找了些宏大的理由来为自己的懦弱辩解,甚至都不自问一下它们是否有悖他的信仰。他不承认自己和妻子的矛盾源于家中压抑的气氛,而是认为那源于婚姻本身的性质:一项荒谬的、只能靠上帝的无限仁慈才得以存在的发明。两个几乎完全互不了解的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性格不同,文化不同,甚至性别都不相同,却突然间不得不承诺生活在一起,睡在同一张床上,分享彼此也许注定有所分歧的命运,这一切本身就是完全违背科学的。他说:“婚姻的问题在于,它终结于每晚做爱之后,却在第二天早餐之前又必须重新建立起来。”而他们之间的婚姻则更糟,他说,因为两人来自两个敌对的阶层,却又生活在这样一座依旧梦想着回到总督时代的城市。唯一像水泥一样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的,却是爱情这种既不可能、又反复无常的东西——如果它果真存在的话。但对他们来说,两人结婚时是没有爱情的,而就在他们差一点要把它创造出来时,命运所做的却只是让他们面对现实。
关于远近闻名的卡萨尔杜埃罗侯爵府及其家族徽章,向来没有准确的记载。府邸先是以一个合适的价格卖给了市财政厅,而后一位荷兰学者在那里进行了挖掘工作,试图证明那里是哥伦布真正的坟墓——已是迄今发现的第五座了——所在,于是,它又以巨额价格卖给了中央政府。乌尔比诺医生的妹们住进了萨勒斯修道院,没有发愿,http://www.99lib.net却过着隐居生活。费尔明娜·达萨一直住在父亲的老房子里,直到拉曼加的别墅修建完毕。她步伐坚定地踏人新宅,一搬进去就开始当家做主。她带去了新婚旅行时带回来的英国家具,以及这次和好之旅后又叫人运来的补充物件。从第一天起,她就在屋子里塞满了自己亲自到安的列斯帆船上买回来的各种珍禽异兽。她挽着重修旧好的丈夫,带着茁壮成长的儿子和回来四个月后降生、取名为奥菲利娅的女儿,搬进了新居。乌尔比诺医生心里明白,自己已无法找回新婚旅行时那个完整的妻子了,因为他希望得到的那部分爱已被她连同她的大好青春一起给了儿女们。但他学会了享受爱的残羹,并从中得到幸福。朝思暮想的琴瑟和谐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实现了。一次晚宴中,侍者端上了一道费尔明娜·达萨认不出是何物的美味佳肴。她吃完了一大份,喜欢之极,又要了同样的一份,正当她感到遗憾,碍于惺惺作态的文明礼仪不便再要第三份时,竟得知自己刚刚怀着毫无顾虑的喜悦吃下去的满满两大盘美食全都是茄泥。她雍容大度地认了输:从那时起,在拉曼加别墅,三天两头就端上各式各样做法的茄子,频繁程度堪比曾经的卡萨尔杜埃罗侯爵府,而且每个人都脾胃大开。以至于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在老年的闲睱时光常常津津乐道,说他真希望自己再生一个女儿,为的就是给她取一个定会让全家都开心的名字:茄子·乌尔比诺。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接受了挑战。他尽了最大努力去学习简单而世俗的商贸文体,就像当初模仿流行诗人一样勤奋地模仿着公证员文件的范本。那个时期,他的空闲时间都是在“代笔人门廊”度过的,帮助大字不识的恋人们书写香飘四溢的情书,以此释放内心积聚的那些在海关报告中毫无用武之地的绵绵情话。六个月过去了,尽管他竭尽全力,却依然没有扭断心中那顽石一般的天鹅脖子。因此,当莱昂十二叔叔第二次训斥他时,他认输了,只是仍旧带着几分倨傲。“我唯一感兴趣的是爱。”他说。“糟糕的是,”叔叔对他说,“没有河运就没有爱。”叔叔把威胁付诸行动,派他去码头清扫垃圾,但同时向他保证,如果干得好,就会一步一步把他提升上去,直到他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事实也正是如此。没有任何一种工作能击败他,不管多么艰难,多么屈辱;少得可怜的工资没有让他垂头丧气;面对上司的傲慢无礼,他也不曾有片刻失去骨子里那无畏的勇气。但他并不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所有挡在他路上的人都尝到了苦果,在那副无助的外表之下,有着势不可挡的决心,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正如莱昂十二叔叔所预见和期望的那样,在三十年的勤奋与各种考验的磨炼中,他做过所有职务,也洞悉了公司运作的每一项秘密。他以令人钦佩的能力胜任了每一个岗位,研究了那些与诗歌相通的神秘经络中的每一条丝线,但终究还是没能得到那枚他梦寐以求的勋章——写一封说得过去的商业信函,哪怕只有一封。在无意之中,甚至是在不自知的情况下,他用自己的生活证实了父亲的理论。父亲甚至在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还在说,没有人会比诗人具有更敏锐的判断力,没有哪个石匠会比诗人更顽固,也没有哪个经理会比诗人更精明、更危险。至少,莱昂十二叔叔是这样告诉他的。叔叔在心情闲适的时候,会和他讲起他的父亲,给他的印象是与其说父亲是个企业家,毋宁说他是个梦想家。
从创建之日起,CFC的办公室就位于内河码头的对面,那里与海湾另一侧的远洋轮船港口截然不同,也不同于灵魂湾的市场泊船处。那是一座木制楼房,双坡锌顶,只在正面有一个用石柱支撑的长长的阳台。房子四面都有装着铁丝网的窗子,从屋里就能看到码头上停着的所有船只,与看挂在墙上的图表无异。当初建造房子时,德国先驱们把锌顶漆成了红色,四周的木墙则涂了耀眼的白,为的是让整座楼看上去就像一条内河船。后来,人们又把它整个儿漆成了蓝色,而到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进公司时,这座楼已变成了一个落满灰尘、说不清是什么颜色的棚屋,生锈的屋顶上,补丁摞补丁。楼后是一个砂土院子,围着鸡笼用的那种六角网眼铁丝网,里面有两个较新的大仓库,仓库后面则是一条堵死了的下水道,又脏又臭,半个世纪的河运垃圾都在那里腐烂:各种古旧船只的残骸,从西蒙·玻利瓦尔剪彩下水的原始单烟囱船,到舱室装有电风扇的较新的船。其中大部分已被拆散,零部件用到了其他船上,但也有不少还相当完好,似乎只要动手刷刷漆,便可以下海航行,都用不着吓跑船上的鬣蜥,或除去那些让这一条条旧船看上去更加伤怀的茂盛的大黄花。
第二天下午,同样是喂食的时候,美丽的养鸽女看见送出去的鸽子又回到了鸽子屋。她以为是它偷跑回来的。可当她抓住它检查时,发现金属环上缠着一张纸条:一封求爱信。这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第一次留下字迹,却绝非最后一次,虽然这一次,他出于谨慎没有签名。接下来的一天是星期三,下午他正要进家门时,一个街上的小孩把装在笼里的那同一只鸽子交给他,并带口信说,是鸽子夫人让他来的,并让他嘱咐一声,请用笼子把它关好,否则它还会飞走,而这是她最后一次把它送回来了。他不知道对这一切应作何解释;或许鸽子在路上把信弄丢了,或许是养鸽女在装糊涂,又或许她把鸽子送来是为了让他再送回去。不过,如果是最后一种情况,按理说她应该在送鸽子的同时附上一封回信。
“我喜欢加德尔。”他说。
在轨道车上,她面对游行人群的喧闹所表现出的无动于衷吸引了他。她应该还不到二十岁,若不是装扮成了一个残疾人,真看不出她对狂欢节有丝毫热情。她的长发又亮又滑,自然地披在肩上,身上是一件没有装饰的普通麻布长袍。街上音乐嘈杂,人们互相撒着一把把大米粉,每当轨道车经过时,人们都往乘客身上泼洒颜料,在那疯狂的三天,轨道车的骡子也用淀粉涂成了白色,还戴上了花环。然而对这一切,她仿佛全然无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趁着混乱,邀请她去吃冰激凌,因为怕她不会接受更多的要求。她看了看他,没有表现出丝毫惊讶,说:“我很乐意接受,但我要先提醒您,我是个疯子。”对这个出其不意地回答,他笑了,接着便把她带到冰激凌店的阳台去看彩车游行。之后,他穿上租来的斗篷,两人钻进海关广场跳舞的人群。他们在一起陶醉的样子就像一对新结合的恋人,因为她的冷漠在夜晚的喧闹中一扫而光,转向了另一个极端:她跳得像专业舞者一样,在人群中显得格外大胆且富有想象力,具有一种令人倾倒的魅力。
同萨拉·诺列加在一起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最为持久和稳定的一段关系,虽说并不是他那五年中唯一的关系。他发现自己虽然在她身边感觉也挺不错,尤其是在床上,但她始终无法取代费尔明娜·达萨,于是他夜晚孤独狩猎的毛病又犯了。他把自己的时间和体力分配得井井有条,以让它们物尽其用。但无论如何,萨拉·诺列加曾一度奇迹般地减轻了他的痛楚。至少现在,他见不到费尔明娜·达萨也能正常生活了,不像从前,常常要随时放下手中的事,凭着自己的猜想四处去寻找她的踪迹,漫无目的地徘徊在一些最不可能的街道,以及她无论如何也不会出现的虚幻之地,只要一刻见不到她,他内心的渴望便一刻不能停歇。如今,与萨拉·诺列加的决裂,让他那沉睡的思念又苏醒了,他仿佛再一次回到了小花园的下午,回到了那永无止境的阅读中去,而且这一次,思念更加浓烈,他迫切地意识到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必须死掉。
莱昂娜·卡西亚尼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曾试图向其透露费尔明娜·达萨秘密的唯一一人。由于不可抗力,为数不多的几个知情人都已经开始淡忘这件事了。毫无疑问,他们中的三个已把它带进了坟墓:一是他的母亲,她在去世前很久就把这件事从记忆中抹掉了;二是加拉·普拉西迪娅,她服侍着像自己孩子一样的女主人,直至善终;三是令人难忘的埃斯科拉斯蒂卡·达萨,是她把他人生中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夹在一本弥撒经书中带给他,而如今过去了那么多年,她不可能还活在世上。此外还有洛伦索·达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知道他是死是活,他当年为了避免女儿被开除,或许曾将此事透露给弗兰卡·德拉路斯修女,但由此再往外传的可能性不大。再者就是伊尔德布兰达·桑切斯所在的遥远省份的十一位电报员,他们发报时是知道他们俩的全名和准确地址的。最后,就是伊尔德布兰达·桑切斯和她那帮桀骜不驯的表姐妹了。
这个弱点是如此明显,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及时发现了它对自己家庭的和睦具有何等威胁,所以每当他隐约看见它时,就赶紧对妻子说:“别担心,亲爱的,都是我的错。”没有什么比妻子突如其来的果敢决定更让他害怕了,而且他确信,这种决定的根源往往是某种负罪感。然而,拒绝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所带来的彷徨,绝非几句安慰就可以解决。有好几个月,费尔明娜·达萨总是在早晨打开阳台的窗子,思念着那个在空荡荡的小花园里窥视她的孤独幽灵。她望着那棵属于他的树,望着那条最不起眼的长凳,他曾坐在那里,一边想她一边读书,为她备受煎熬。接着,她又不得不关上窗,感叹道:“可怜的人。”直到后来,想要弥补过去已为时过晚,她甚至还为他不像她想象的那样坚韧而失望痛苦过,并且不时地感到某种迟来的渴望,盼能收到一封永远不曾到达的来信。但当她不得不正视自己嫁给胡维纳尔·乌尔比诺的决定时,她在一场更大的危机中被击垮了,因为她发现自己在没有任何有力的理由就拒绝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也同样没有任何有力的理由更喜欢胡维纳尔·乌尔比诺。事实上,她喜欢后者的程度不比喜欢前者多,而了解则更少,他的信不像前者那样炽热,也没有做出过那么多能证明其决心的感人举动。事实上,胡维纳尔·乌尔比诺的追求从来不是用爱的语言表达的,而且奇怪的是——至少可以说是奇怪——像他那样一个天主教的卫士,向她提供的竟然仅限于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这些疑虑增加了她的彷徨,因为她也并不坚信爱情当真就是她生活中最需要的东西。
在那段时期,他形成了关于女人的身体和她们爱的能力之间关系的相当粗浅的理论。他不相信外表性感的那类,看上去能生吞一只短吻鳄的女人,通常在床上是最被动的。恰恰相反,他喜欢瘦得皮包骨的小青蛙似的女人,走在街上甚至没有人愿意费力气回头看她们一眼,仿佛脱掉衣服后就什么也不剩了,一碰之下,那骨头还咯吱作响得让人可怜,然而,她们却能让最爱吹嘘床上功夫的男人自愧不如。他记下这些尚不成熟的观点,准备为《恋人指南》写一卷实用增订本,但奥森西娅·桑坦德尔的出现使这个计划遭受了和之前的出版打算同样的命运。这个女人用她那老狗一样的智慧,将他上下左右结结实实地调教了一番,让他彻头彻尾地重生了一次,同时,也击碎了他那些精妙绝伦的理论,给他上了一堂唯一该上的爱之课一谁也别妄图当生活的老师。
邂逅六个月后,他们终于在码头边一艘正在重新油漆的内河船的舱室里私会了。奥林皮娅·苏莱塔的爱欢喜愉悦,是活泼的养鸽女的爱情。她喜欢光着身子,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处在一种缓慢的休憩状态之中,这种休憩对她来说就像爱情一样,同样是柔情蜜意的。舱室已被拆得七零八落,油漆才刷了一半,松节油的味道很适合留存在一个幸福下午的回忆之中。忽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灵机一动,打开一罐从简易床上触手可及的红油漆的盖子,用食指蘸漆,在美丽的养鸽女的小腹上画了一个朝下的箭头,并在肚皮上写下了一行标牌似的字:这小东西是我的。当晚,奥林皮娅·苏莱塔忘了那行字,在丈夫面前脱掉衣服。丈夫一句话都没说,甚至连呼吸都没有改变,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在她穿睡衣的时候,到浴室取来刮脸用的刀子,一刀割断了她的喉咙。
如果说有什么东西在折磨着她,那就是一日三餐的永久刑罚。因为它们不仅仅必须按时,而且必须完美无瑕,必须符合他的喜好,但同时却又不能去问他。而如果她真的问了——依照着那无数条仪式性的家庭礼节中的一条——他就会看着报纸,连眼皮也不抬地回答说:“随便什么都行。”他说的是真心话,而且和颜悦色,自认为没有哪个丈夫比他更好商量了。可到了吃饭的时候,“随便什么”就不行了,必须符合他的喜好,不能有半点瑕疵:肉不能有肉味儿,鱼不能有鱼味儿,猪肉不能吃出疥疮似的腥味,鸡肉不能吃出鸡毛的味道。即便不是吃芦笋的季节,也得不惜代价地为他找来,为的是让他能在自己尿液的芬芳气息中怡然自得。她不怨他,只怨生活。但他是生活中难以安抚的主角。只要稍有怀疑,他就会把桌上的盘子一推,说:“这顿饭没有用爱来做。”在这方面,他的灵感真是鬼使神差。有一次,他刚尝了一口甘菊茶,便把它推到远处,只说了一句:“这玩意儿有股窗户味儿。”她和女仆们都大吃一惊,因为谁也没听说过有人喝过水煮窗户,她们尝了尝那壶茶,想弄明白是怎么回事,结果,还真有股窗户味儿。
这就是竖琴时期他们的生活状态。那些令人愉快的偶然片段已成了往事:曾经,虽然他们之间争吵不断,虽然她每天都要吃毒茄子,虽然他的妹妹们疯疯癫癫,虽然他的母亲依然如故,但如果她在他洗澡时走进浴室,他仍有足够的爱来邀请她为他擦香皂。而她会怀着欧洲之旅剩余的爱的碎屑顺从地为他效劳。接着,两人会忘掉种种不快,不由自主地心软,无声地渴求起对方来,最终在地上爱得死去活来,浑身沾满芳香的泡沬,耳朵里却听着女仆在洗衣房里议论:“他们没有再生孩子,是因为他们不再做那事了。”有时,他们从疯狂的节日庆典回到家,在门后伺机而动的怀旧之情也会一下子将他们扑倒在地,于是就会有一次美妙的爆发,一切又回到往昔,五分钟后,他们就又像蜜月中连门襟都无睱扣上的恋人们一样了。
“是的,”他说,“但他比任何人都更应该死。”
然而,在孤独中休养生息时,寡妇们发现,诚实的生活方式其实是按照自己身体的意愿行事,饿的时候才吃饭,爱的时候不必撒谎,睡觉的时候也不用为了逃避可耻的爱情程式而装睡,自己终于成了整张床的主人,它的全部都归自己独享,再没有人跟她们争一半的床单、一半的空气和一半的夜晚,甚至身体也终于能尽情倣属于自己的梦,能自然而然地独自醒来了。在偷欢过后的清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看见她们望完五点钟的弥撒出来,身上裹着黑纱,厄运的乌鸦从她们肩上飞过。一旦她们在晨曦中隐约看见他的身影,便会迈着小鸟般的碎步,穿到街对面的人行道上去,因为单是从一个男人身边走过也会玷污她们的清誉。然而他坚信,一个忧伤的寡妇比其他任何女人心里都更可能藏着幸福的种子。
“富人?不,”他说,“我只是个有钱的穷人,这压根儿不是一回事。”
最艰苦的是最初几年。他被任命为总经理的书记员,这个职务就像是特意为他而设的。洛达里奥·图古特曾是莱昂十二叔叔的音乐老师,正是他建议叔叔给侄子安排一个抄写的工作,因为他是个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文学而不知疲倦的人,尽管读的好作品没有坏作品多。莱昂十二叔叔并未理会洛达里奥·图古特对侄子做出的读坏书的评价,因为洛达里奥·图古特也曾说过他是他唱歌唱得最差的学生,可他还不是能让墓碑也落泪。但不管怎样,德国人在某些他最没有留意的地方还是有道理的,那就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无论写什么都激情澎湃,以至于公文读上去就像情书。尽管他刻意避免,但出自他笔下的载货清单依然带着韵脚,那些常规商业信函透出的抒情味道更是削弱了它们的权威性。一天,叔叔亲自来到他的办公室,手里拿着一包他甚至都没有勇气签上自己名字的信件,给了他最后一次拯救灵魂的机会。
但除了这些极少数的情况,一般到了睡觉的时候,他们中总有一个比另一个更为疲倦。她在浴室里耗时间,用香纸卷起一支支烟,独自抽着,又像年轻时独自在家那样,重新陷入自我慰藉的爱中,又成了自己身体的唯一主人。她总是头痛,要么就抱怨天气太热;总是装睡,要么就是又来了月经,月经,永远是月经。以至于乌尔比诺医生为了发泄一下难言的苦衷,竟然在课堂上说,结婚十年后,女人一星期甚至能来三次月经。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如鲠在喉,因为最终的拒绝竟不是出自自己之口。他一贯以为,当一个女人说“不”的时候,是在等待对方的坚持,然后再做出最后的决定,但事情到她这里就完全不同了:他不能冒险再犯第二次错误。他很有风度地退了出去,甚至还带着一点儿实属难得的优雅。从那晚起,他们之间可能存在的任何一点阴影都不费吹灰之力地消散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终于明白,不跟女人睡觉,也能成为她的朋友。
“你不知道和我搅在一起的麻烦。”在狂欢节的狂热中,她一边笑得要死,一边喊道:“我是疯人院里的疯子。”
他从头做起,没有事先通知便来到加勒比河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莱昂十二的办公室,表示愿意听从他的差遣。叔叔仍在为他白白浪费了维拉·德雷伊瓦那份电报员的好差事而不悦,但还是情愿相信他的说辞一人不是从娘胎里出来就一成不变的,相反,生活会逼迫他一次又一次地脱胎换骨。再者,哥哥的遗孀已在前一年带着刻骨的仇恨死去了,没有留下一个继承人。于是,他给了这个流浪的侄子一份差事。
他还看见了父亲仅有的两张照片。一张是在圣菲照的,很年轻,就像他第一次见到父亲时父亲的那个年纪,照片中的他穿着一件大衣,仿佛钻进了一只熊的身体,倚在一座只剩下绑腿的雕像底座上,身边站的少年是莱昂十二叔叔,头上戴着一顶船长小帽。另一张照片上,父亲和一队士兵在一起,不知是那么多战争中的哪一场,他手里拿着最长的一杆猎枪,小胡子散发出的火药味都飘到照片外面来了。和两个兄弟一样,他是自由党,也是共济会成员,可他却希望儿子能进神学院。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觉得自己如人们说的那样和父亲很像,但据莱昂十二叔叔说,皮奥第五也曾被人指摘文件写得具有抒情色彩。不管怎样,他不像照片中的父亲,也不像自己记忆中的父亲,不像母亲因爱而描绘得走了样的父亲,更不像莱昂十二叔叔以其残酷的幽默描绘出的那个褪了色的父亲。然而,多年以后的某一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对镜梳头的时候,终于发现了他们之间的相似之处,也就是在那时,他明白了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开始变老,是源于他发现自己开始长得像父亲了。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以为这只是莱昂十二叔叔的一句典型的玩笑话,但第二天他便发现六个月前指派给自己的那辆车不见了,就为了让他继续在轨道车上寻找隐藏的人才。至于莱昂娜·卡西亚尼,则很快放下最初的顾忌,把前三年深藏不露的所有本领都拿了出来。又一个三年过后,她已掌控了一切,再过四年,她与总秘书的位置就只一步之遥了,但她拒绝接受这个职位,因为那只比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低一级。到那时为止,她一直都听命于他,她愿意继续这样下去,尽管真相并非如此:就连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自己也没有注意到,其实是他在听命于她。事实上,他在董事会中不过是依照她的建议行事,完全是她帮他战胜了隐藏的敌人设下的种种圈套,节节高升。
灯塔一直是个幸福的避风港。当他刚刚迈入暮年,生活中的一切都已安定时,他还时常怀念它,因为那里的确是个让人享受欢愉的好地方,尤其是在晚上。他总觉得,自己偷欢的情景会通过灯塔的每一次闪烁传到航海者那里去。所以,他继续到灯塔去,比去其他任何地方的次数都多。那位看灯塔的朋友总是很高兴地接待他,满脸的忠厚老实,这对那些惊慌的小鸟来说是最好的镇定剂。灯塔下面有一座房子,紧挨着在峭壁上撞得粉碎的咆哮的海浪,在那儿做爱,爱欲更加浓烈,因为仿佛遭遇了海难。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更喜欢待在灯塔,破晓时分,从那里可以隐约看见整座城市,海上渔船那一串串的灯火,甚至还有远处的沼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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