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鼠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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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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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可真是厉害,万三说道:
万三微微拉开拉门,透过细缝俯视大街问道:
“本官并无根据。连奉行大人也难断之事,本官岂能明断?”
只右卫门果真静坐祠堂之中。
到头来,志方还是决定上面町找爱宕万三商量。
还说什么高枕无忧,根本是高兴得睡不着觉,万三说道。
然笹野反应也和志方相同,不知是否该上呈与力。
此自称只右卫门者果然坦承一切犯行。虽有些许细节已不复记忆,但其自供中之勒索、窃盗、凶杀诸案的确真有其事,对除非是罪嫌本人,否则应无从知晓的细节亦是知之甚详。一同伏法的三佐——则负责联系只右卫门与无宿人,乃实际下令唆使之连络人。此人亦宣称之所以主动投案,同样是难耐良心苛责使然。
“没错。眼见情势如此,藐视官府图谋不轨者及冒名为恶者亦纷纷出笼。一旦官府威信扫地,世间注定陷入混乱。长此以往,民反不过是早晚问题。有监于此,已不得再有煽惑民心之举——记得你如此说过。”
“然而,小的可不认为事发偶然。打春日那桩黑绘马奇案起,大人不就是赫赫有名了?想必投书前,只右卫门也曾逐户检视门札,非大名鼎鼎的志方大人不投——”
受官府委任者,不可虚报其事。志方苦笑道。
若无凭据佐证,只右卫门与此两案便丝毫沾不上边。
“两名只右卫门应非同一人——?”
虽所有恶行均源自一己罪业,然部分无宿野非人对其多所膜拜,即便未具体下令,仍导致徒众为其触犯王法——意即该等无宿野非人,不过是承继了此自称只右卫门者所造的业。
若此人真是只右卫门本人,北町当年之判决行刑,即为误判,形同处死某无辜顶替者。事隔数年,此案再度喧腾,必将遭上级究责。若当年的只右卫门即是本人,此只右卫门所供述便成严重伪证。若姓名、生年、籍贯以及经历均为伪证——其他自白亦不足采信。此人虽有一死之觉悟,总不能因此便将之处斩,只为使此案草草落幕。
“那么——大人这番话,可是虚张声势?”
结果,笹野下了如下命令。
“总之——本官如此告诉众人……”
只右卫门伏法受刑,至今不过五年,与其相识者多仍健在。官府特邀只右卫门曾任职之公事宿同侪、与当年负责裁判论刑之弹左卫门指认,众人均称此人确是只右卫门本人。而逮捕者、裁决者、甚至斩首行刑者,众人依相貌、嗓音、体格比对后,亦表示其确为本人。凡曾与只右卫门有所往来者,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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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实此人确为只右卫门无误。
“无须困惑——此人乃只右卫门是也。”
志方立刻造访笔头同心笹野九郎兵卫,向其出示投书。
“小的可是叙述得天花乱坠,教我家那婆子直以为小的将大恶棍又打又抛、又杀又刚的,让小的乘机多讨了点儿银两花花。”
但最教人纳闷的,还在后头。
不过——事到如今,欲一一追究每一罪嫌之罪责,已是难过登天。
“小的曾如此说过?”
闻言,万三惊慌不已,认为或应尽速央请奉行所定夺。毕竟兹事体大,绝非一介同心与冈引可解决。
文书、手续,不过是这么回事。而事实,亦是这么回事。
凶贼稻荷坂只右卫门业已伏法。
若投书内容属实,如此人数必是无法因应。毕竟对手是个视恐吓、杀人、放火为家常便饭的大魔头。
有理。若不作如是想,的确难以解释。
志方遂率万三、龟吉两人前往根津。
但在供出罪状时,这自称只右卫门者开了一个条件。
抵达奉行所时,所内起了一阵混乱。
“无须致歉。这番话听得本官茅塞顿开。总之既为町方,就得保护町内百姓。若当官的都迷糊了,百姓将何去何从?”
“你也清楚,那不过是场平淡无奇的逮捕之行。未起任何打闹厮杀,不过是静静押着罪嫌走。”
“绝非如此。总之,此人乃由本官所捕,众人或可能为此征询本官——然本官当然难断真相。不,官府愈是困惑,则世间愈是混乱,百姓愈是不安。根岸町之惨祸发生后,坊间益发人心惶惶。是不是?”
二人一见志方,便划一地曲身叩首。
稻荷圾只右卫门留——
大人果然高明,万三开怀笑道:
又市突然造访志方住处。
——坊间本如梦幻,谎言本无虚实。
即是——此人似乎真是只右卫门。
“这全是大人的功劳,城内百姓对志方大人可感激了。就连我家那婆子,都嚷嚷着这下终于能高枕无忧,一个劲儿地朝八丁堀这头膜拜哩。”
“的确是只右卫门。原浅草新町公事宿小普请组只右卫门,通称稻荷圾——舍札、幡旗不都写得清清楚楚?既然如此写着,此人便是只右卫门。只右卫门曾于仕置场遭斩首身亡,此事确为不争事实。”
确是事实,万三双眼远眺,以吟诗般的口吻说99lib.net道:
只见稻荷堂周遭一片静寂。
当然,志方答道。此时可万万迷糊不得。
只见此人于庭院一隅单膝而跪,状甚恭谨。
此只右卫门,真是彼只右卫门?
昭告天下,就擒者毫无疑问确为只右卫门。
此人供违之生地、生年、与经历——与北町奉行所所藏之只右卫门相关记录完全吻合。
这较任何事都来得重要,又市说道。
“那家伙游街示众时可热闹了,瓦版也印了不少。涌向仕置场看热闹的人潮,还真能把人活活给吓死。昨日、前日已有不少人争睹其示众首级。今儿个就是最后一日,小塚原更是人潮汹涌,仿佛枯山亦成美景。唉,一睹示众首级,并非什么风流雅事,但诚如大人所言,这多少能教人安心。”
——借此,欲逐一将敝人所策之大小诸案据实招出。
“那曾教人拖着游街的家伙——果真就是只右卫门——?”
不仅详情难以查证,想必就连犯案者人数,也是无从统计。
并宣告法理对不法绝不宽贷。世人大可安心度日。
如此一来……
这下,不逮捕也不成。
话毕,二人低身垂头,朝志方伸出双手。
——长此以往,则天地必乱,灾厄必至。
大义凛然背后,亦似别有企图。
二日前损料屋遇袭一案,灾情甚是惨重。
“小的倒是认为,那投书若没投到志方大人手上,本案绝不会办得如此顺利。这绝非奉承大人的场面话,少了大人一番进言,这回可就难以结案了。毕竟曾有五年前北町的斩首示众,依理——一句此人乃只右卫门是也,可是说服不了人的。”
——劳驾大人亲身前来。
大人何来如此自信?万三问道:
“不过,大人。”
不。
“你曾有言,自己亦是受王法保护的百姓。”
投书以怪异的丑陋字迹写道:
“没错,应非同一人。意即,实有两名经历、籍贯、姓名皆雷同者。”
“噢?”
——敝人确为稻荷坂只右卫门。
如今与这魔头对峙的,仅有区区三人。
——一味拘泥于辨明真假,实无助益。
——为祸市井数年,敝人满心悔恨却无从偿罪,故今在此投案伏法。
志方立刻忆起,曾于头脑唇一案时在番屋内见过此人。实为有事相求,又市率先承认道。可知未经许可夜闯同心组官舍,遭斩杀亦无权过问?志方问道。小民已置死生于度外,又市回答。
万三突然一脸严肃了起来,朝前探出身子说道:
志方将一口乔麦面吸入口中后说道。
志方如此判断,遂答应听取又市陈情。
即便态度再大义凛然,供述伪证九九藏书依然形同犯上。哪管意图仅止于包庇他人,伪证仍是重罪。
志方于调书上如此记载。
令欲投案自首,以正王法。
行踪不明者之一,乃日前曾前往望楼收尸的阎魔屋女店东。
万三语带阿谀地奉承道。
大人不妨如此撰载,又市进言道。
当此低落情绪随紧张迅速高涨,最终转为恐惧时——
透过万三拉开的拉门缝隙。
“噢?小的不解。”
除了其中必有一人是冒牌货,别无解释。
此人不似恶徒——
不过,坊间盛传此两案——不,甚至其他大小事件——均为魔头只右卫门所为。近年发生于朱引内的罪案,大多被指为只右卫门所犯。
不过,开门一瞧——
“此话一说,哪管是奉行大人还是与力大人,当然都要相信。不过,北町的大人们又作何感想?倘若今日于小塚原示众的是本人的首级,那么五年前的首级不就是……”
“无须挖苦本官。这绝非本官的功劳,不过是事发偶然。若该投书投向其他同心屋敷,当然便得由派驻该屋敷者经办。况且,若这真是桩功劳,随本官办案的你,不也该奖励?”
不分百姓、农户、非人、商人,对其皆是畏惧莫名。
“对不住呀大人,这番话,小的放肆了。”
这不过是诡辩。虽是诡辩,却能收效。
亦是本人,志方说道。
并表示今之所以愿主动投案,乃因无法坐视此类惨祸继续发生。
若如是,两名只右卫门应非同一人——
——小民有事欲向大人禀报。又市开口说道。
“有何不解?无须执著于真真假假,只要南北各负其责,两者俱可视为本尊。”
麴町一案事发四日后,志方兵吾收到一份投书。
——两名只右卫门俱为本人,即便两名只右卫门应非同一人——
志方望见屋外一片苍天。
欲实际查出每一案件之罪嫌并依法裁决,也是毫无可能。如此看来,要查办这些案件,不过是白费力气。
当务之急——乃确认此投书是真是假。若是无视,既不会造成任何困扰,亦无须受上级斥责。不,该思索的并非前去与否,而是呈报与否。若向上呈报,不就表示自己将此事当真?
昭告后,宜央请上官发落,明确记下姓名罪状,将之斩处。
其后,则有一衣着褴褛、年近七十的乞儿——志方判断应是如此身分——诚惶诚恐地正身跪坐。见状,志方惊讶得哑口无言。
看了尸首,反而能教人安心哩,万三说道:
又市,本官业已如此撰载,志方在心中喃喃自语道。
虽然缚之以绳,但总不能将人留在根津的自身番屋内,志99lib•net方一行人只得将这两名自称罪人者一路押解至南町奉行所。沿途两人默默无语,毫无反抗,这怪异的行列就这么静静地在大街小巷中行进。
“敢问大人——是否有任何根据?”
小的已经同亲戚们炫耀过了,万三笑道:
一行人只是奉派前去瞧瞧,却带了人回来,众人当然要大吃一惊。但更教人吃惊的,是只右卫门这号人物竟然真有其人。原本大家或多或少都还认为,此人应是个虚构角色。
当然,只右卫门是否涉及望楼一案,同样是无从确认。
“本官并未说服任何人。罪嫌业已招认,证人亦纷纷指证,何况所述罪状又全数吻合,本已无余地有任何质疑。本官不过是建议,既然罪嫌承认自己确为只右卫门,唯有上官依法裁罚,社稷百姓方能重获安宁。”
——供出罪状后,亦愿受当受之刑,以正王法。
“不可胡言。”
奉行亦不知该如何是好。如此形同纵放罪嫌,绝非官府所当为。
此外,尚声称自己已有认罪受刑的觉悟,然不应逮捕并追究实际下毒手的无宿人之罪责。毕竟一切都源自其自身罪业,只要伏法受刑,无宿野非人之恶行必将随之止息——
不过。
不过,这诡辩并非志方所创。赋予志方度过此一难关之机智者——
与其拘泥程序,不妨先明白宣告——
尽速前往根津六道稻荷堂,判明真伪——
所内由上至下均是不知所措。此人既遭斩首示众,已不可能再次处以同样刑罚。与其说不可能,毋宁说不合理更为贴切。诸法中,亦无可对应此不合理情势之刑罚。
此条件即——不得将实际下毒手的无宿人治罪。
噢?这是说过,万三害臊地搔搔脑袋说道:
亦声称只要官府遵守条件,便愿据实供出一切。
志方以筷子夹起最后一口蔷麦面,吞入口中。
况且——即便是无法去除之身体特征,亦与本人完全吻合。若仅就长相而论,或许不难找到神似者顶替,但连此类特征也全然吻合,可就无从否定了。
此自称只右卫门者,态度甚是毅然,丝毫不似个恶贯满盈的大魔头。
接受盘问时,亦没有分毫不从。
吟味方与力对此犹豫难决,只得委请奉行代为定夺。
计有八屋全毁,五人死于烈焰焚身,町火消亦有两名身亡。此外,尚有伤者三十余名、行踪不明者三名。当然,毫无确证证明此案与只右卫门有所关联,但该损料屋之小厮曾于二日前遭曝尸望楼。要说两案无关,着实教人难以置信。
不禁教人纳闷五年前遭枭首者究竟是何许人。不,就连曾目睹示众首级九九藏书者,均称此人长相与该首级毫无分别。这下——究竟该作何解释?
只见一年约四十五六、体态中等、双层浓密、眼神锐利的男子,正跪坐于祠堂中央。
真相无人知晓。何况只右卫门确已不在人世,即便与其真有关联,亦是不轨之徒冒名为恶。但身分之真伪已不重要,若真有人在背后指使一切——
虽然体面上、文书上或许较不合宜,但执著于合议表决,本就毫无意义。即便众人意见一致,仍可能是天大误判。总之,真相本不该裁而决之,而是选而择之。择一最善说法,将之昭告天下,较什么都来得有效。
此人自称原弹左卫门门下之稻荷坂只右卫门,为恶多年,经查虽罪证确凿,然依官府所载,此人已于五年前于北町断罪论处。
的确有理,志方心想。
志方也认为万三这番推测,或许不无可能。
奉行所仍为如何处置自称只右卫门之罪嫌议论不休的某夜——
此处是面馆的二楼。
没错。
将于根津六道稻荷堂静候大驾。
——跪坐身后之无宿人,乃敝人之左右手,名日三佐。
投书内容甚是惊人。
“仅知您为人公正不阿,却不知大人亦是辩才无碍。此话或有失礼,然大人还真教小的吃了一惊,惊觉自己竟无视人之明。有幸跟随大人,这下益发教小的与有荣焉哪——”
其文教志方惊讶不已,久久不知该如何对处。得赶紧呈报与力。不,或许该呈报奉行,抑或应先同笔头同心商议——
黑绘马一案,亦是只右卫门指使的恶事。其人曾听过志方之名,也是理所当然。
不仅如此,似乎就连长相也是同一模样。
大人究竟是如何说服众人的?万三问道。
志方、万三、乃至龟吉,士气甚是低落。
“话虽如此——不过……”
到头来,官府只得开出条件以为回应——除业已伏法者、遭通缉者、以及未遭通缉但罪证确凿者,对其他罪嫌均既往不咎。
则此人必是个心狠手辣的大魔头。
“是的。虽已增派夜回,但百姓见夜回频频巡逻,反而更为惊恐。”
志方不由得松了一口气。看来这投书,不过是有心人的恶作剧,压根儿不足采信——志方如此心想。
吾人频频遗人为恶,纷扰社稷数载。
不出多久,所内喧腾便告止息,然众人心内仍是满腹疑问。
看来是打算遗志方先行确认,并于期间事先疏通。依志方回报,再行决定派遣捕快、小厮、还是同心。总之,总得有人前去瞧瞧。
接着,跪坐正中央的男子开口说道:
实为双六贩子又市。
三人已抵达根津的六道稻荷堂。
的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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