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
第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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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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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绍尔:请继续,探长。
莫尔斯:我不知道,先生。
莫尔斯:我知道,先生。
鲁思·伊莎贝尔·罗林森小姐被控做伪证和密谋杀人,吉尔伯特·马绍尔御用大律师代表政府指控,安东尼·约翰斯御用大律师代表被告人辩护。
他们立刻找来了警察,被告人和保罗·默里斯都提供了虚假的尸体指认,我觉得接下来的事情您都知道了,先生。
莫尔斯:我相当肯定,先生,罗林森小姐只要不知道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的那两具尸体的身份,她本人就仍然安全。
可以肯定的是,他很快便知道莱昂内尔·劳森牧师自杀了,而且——马绍尔:请原谅我又要打断您,但是在您看来,至少那桩死亡没有牵连到已故的约瑟夫斯先生?
现在您能否告诉法庭,被告人究竟是如何同您对这些事的设想相契合的?
马绍尔:如果可以,我们可以抛开这些模糊不清的动机问题,只关注去年九月发生的事情,特别是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一傍晚的事情。我知道,法庭很愿意听到您个人对那个可怕的夜晚发生的事情的解释。
莫尔斯:不。
摘自牛津刑事法院七月四日的庭审记录
莫尔斯:是的。我听到罗林森小姐说她——法官:证人能向整个法庭说吗?
马绍尔:但是他对被告没有这种憎恨——是吗?
莫尔斯:是的,先生。就像我说的,劳森已死的消息对约瑟夫斯是个很大的打击。他觉得一定是哪里出了错。他肯定会怀疑劳森是不是留下了什么字条,如果有,这张纸条是归罪于他自己还是别人。不过,除此之外,约瑟夫斯还要依靠劳森。是劳森为他安排了现在的藏身之处,并且正在安排他很快离开牛津。但是现在他只能靠自己了,肯定感到越来越孤立。不过这些还是猜测。显然,冬天的头几个月,他跑到牛津城里,穿上菲利普·劳森的旧衣服,把脏兮兮的大衣上的纽扣一直扣到脖子;他戴上一副暗色的太阳镜;他蓄起了胡子;他发现自己可以隐姓埋名地融入牛津。我觉得,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肯定意识到了现在只有一个人还清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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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九月的那天晚上祭衣室里发生了什么;那个人就是保罗·默里斯,这个人抢走了他妻子,学期结束之后很可能就要和她一起生活,这个人把自己和整个事情完全撇清,而其实也没有做多少事情。在我看来,保罗·默里斯可能已经不像以前那样渴望和约瑟夫斯夫人私奔了。但是约瑟夫斯肯定意识不到,他对默里斯的仇恨开始滋长,他的力量感开始增加,同时找回了自己做这种事情的能力,他还是皇家海军突击队上尉的时候就知道如何去做。约瑟夫斯找了个借口,在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安排了一次同默里斯的会面,然后在那里杀死了他,不过他当时可能并没有把尸体藏在塔楼顶上。
莫尔斯:我觉得约瑟夫斯对他的妻子充满憎恨,先生。我在刚才的证言里已经提到过了。
莫尔斯:是的,先生。您知道,我是罗林森小姐谋杀未遂的目击证人,而且直到那一刻我才确信了凶手的真实身份——我认出了他想用来勒死她的那条领带:皇家海军突击队的领带。
我们在《牛津邮报》的显著位置刊登了一则比较模糊的案件报告,唯一目的就是让他怀疑法网已经降临到他头上。我觉得无论他在哪里——要记住,我完全不知道他和罗林森小姐住在同一幢房子里——他几乎肯定会再用一次教堂。他非常清楚罗林森小姐什么时候去那里打扫卫生,于是做好了自己的计划。其实那天早上他很早就去了教堂,毁掉了我们周密安排的预防措施。
马绍尔:然后他决定谋杀自己的妻子?
莫尔斯:我觉得,先生,这是一起谋害菲利普·劳森先生的密谋,参加密谋的人有莱昂内尔·劳森先生、保罗·默里斯先生和哈里·约瑟夫斯先生。我可以说自己相当肯定,被告人对当晚事件的描述基本正确。就是说,就其内容而言是正确的,因为我确信,罗林森小姐无法了解事件的详细经过,她既没有积极参加密谋,也没有亲眼目睹谋杀。
马绍尔:是的,非常有趣,探长。不过对于凶手而言,被99lib•net告和布伦达·约瑟夫斯构成的威胁程度相同,您不觉得吗?还有,如果真是这样,您觉得他对待两个女人的方式为什么如此不同?
莫尔斯:就像我说的,先生,我确信约瑟夫斯几乎立刻就会试图杀死罗林森小姐,因为他觉得事情显然发展得非常快,除了他本人之外,罗林森小姐是剩下的人里唯一知道部分真相的——他肯定觉得她知道得太多了。所以我的同事刘易斯警探和我本人决定把凶手引到光天化日之下。
莫尔斯:是的,先生。这时候,他是否知道她在哪里,是否和她保持联系,他是否从保罗·默里斯那里得到了什么消息——我都不清楚。不过只要两具尸体——或者其中一具——被发现,他就要绝对保证她无法开口,而且,不管怎样,保罗·默里斯现在死了,他那种妒忌的仇恨更加疯狂地指向他的妻子。不过,当时他要做的是一件危险的工作。他必须去默里斯父子在基德灵顿的住处,把一切安排得像是他们两人正常合理地离开。他进到房子里没有问题。默里斯父子的身上都没有发现钥匙,尽管他们两人肯定应该有钥匙。只要进去了——马绍尔:是的,是的。谢谢您,探长。
当天晚上,他住进了曼宁联排屋14B号楼上的公寓,而且一直在那里住到死前。他从教堂拿走了菲利普·劳森的衣服,他肯定觉得自己应该毁掉这些衣服。但是出于各种原因,约瑟夫斯变得不安起来——马绍尔:您继续举证之前,探长,我必须问您,在您看来,被告人和约瑟夫斯先生的关系是否曾经更加——我们能否这样说?——更加亲密,而不仅仅是给他提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
约翰斯:谢谢您,没有其他问题了。
约翰斯:您在他们的对话里,有没有听到了什么——可以被法庭认定为减轻我的委托人罪责的证据?
莫尔斯:我觉得您可以这么说。感谢刘易斯警探。
马绍尔:而在您看来这些拜访只是纯粹的——呃——纯粹的社交活动?
马绍尔:但是所幸事情的结果很好,探长。
这个人,先生,就是哈里·约瑟夫斯99lib•net。我觉得,是约瑟夫斯提议并且亲手把致命剂量的吗啡倒在了酒里。
因此,如果他被谋杀,而且有人认出他就是那个经常出现在牧师住所和教堂的人,那么警方发现他的身份只是时间问题。一旦弄清他的身份,其他事就会很容易被发现。以前已经有人想要结果他的性命——用刀捅了他——就是他的哥哥。警方的调查很快就会进入正确的方向,嫌疑几乎肯定会集中在劳森牧师身上。就像我说的,先生,绝对重要的是菲利普·劳森不仅必须死,而且必须被指认为另一个人——哈里·约瑟夫斯;哈里·约瑟夫斯自己要从这里消失,尽管其实他并没有消失得太远。
马绍尔:但是一旦她知道了——如果我说错了请告诉我,探长——约瑟夫斯就认定自己也要杀掉被告?
马绍尔:很好。请继续,探长。
马绍尔:您能告诉我们如果这个人已经死了,为什么还要再捅他一刀呢?
莫尔斯:在我看来,先生,劳森牧师有两件绝对必须办到的事。首先,他的弟弟必须死——就像您说的,只要他尝试,他或许可以凭借一己之力完成这件事。但是第二件迫切的需要更加棘手,不管他怎样努力,他一个人也无法做到这件事。他必须找某个愿意被当成死人的人,这个人同时也必须准备立刻离开牛津。请让我解释一下,先生,我为什么会这样想。菲利普·劳森已经让好几个人知道了自己是莱昂内尔·劳森的弟弟,比如我们的被告。
莫尔斯:是的,律师先生。
莫尔斯:我觉得他当时还没有死,先生,虽然我同意他在喝了酒后很快就会失去知觉。不过无论发生什么,他都必须在警察到来之前死掉,否则他仍然可能会苏醒过来,告诉警方他知道的事情。所以要用刀捅他。因此,如果我可以这样说,先生,关键的问题不是为什么要在他背上捅一刀——而是为什么要给他下吗啡。我反复考虑,原因应该是这样的:从莱昂内尔·劳森的角度来看,关键是他弟弟的衣服必须换掉,而你不可能先在一个人的背上捅一刀,然后换掉他的衣服,除非你把刀拔出来,九九藏书然后再捅进去。根据安排,当晚约瑟夫斯换掉了大家看到他一直穿着的棕色西服,然后带到教堂里来。我觉得,毫无疑问,那件西服包在一个棕色的纸包里,罗林森小姐在她的证言里提到过。警方显然会极其认真地检查死者的衣物,而换掉衣服肯定可以让这个骗局变得天衣无缝。所以,菲利普·劳森在祭衣室里失去知觉的时候,他的衣服就被脱掉了,换上了约瑟夫斯的衣服——我可以想象这是困难而漫长的工作,但是他们有三个人,而且时间非常充裕。
马绍尔:请您只就问题本身回答,探长,好吗?应当由法庭来认定被告人涉嫌本案的程度——而不是您。请您继续。
马绍尔:毫无疑问,在您知道前面有一证人向法庭举证,约瑟夫斯先生去年夏天曾经去过曼宁联排屋好几次。
马绍尔:您还坚持认为被告和约瑟夫斯先生之间没有特殊关系吗?
法官:我有责任提醒控方律师,现在在法庭上受审的不是劳森牧师,让证人回答这样的问题不太恰当。
请记住,在祭衣室里遇害的那个人身上没有钥匙;显然约瑟夫斯私藏了钥匙,这样他就可以利用教堂谋杀保罗·默里斯和他的儿子彼得。不过,不仅如此。他不得不用教堂,因为他被吊销了驾照,没有驾照,他甚至不能租车。如果他有车,他可能就会把尸体藏在别的地方;但是至少在这个问题上,他是为形势所迫。当天晚些时候——应该是下午茶时间——他还安排了同彼得·默里斯见面,而且肯定是在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里杀害了这个小男孩。我很肯定,他最初想把两具尸体藏在地窖里,天色刚暗下来,他就把男孩装在麻袋里,然后打开南侧门廊的门。一切都显得很安全,他顺利地走到教堂墓园南侧,来到地窖的铁栏杆入口前面——离门只有十五码左右。但这时候出事了。约瑟夫斯扛着尸体下去的时候,梯子折断了,他肯定狼九*九*藏*书*网狈地摔了下去。他认定自己不能再扛着一具重得多的尸体重复这一过程,于是他改变了计划,把保罗·默里斯的尸体扛到了塔楼的屋顶上。
莫尔斯:是的。
莫尔斯:我觉得本来的计划是约瑟夫斯待在那里,直到尘埃落定,然后便立刻离开牛津去某个地方。但那也是我的猜测。
约翰斯:探长,我得知您在约瑟夫斯先生试图勒死我的委托人之前,听到了他们之间的对话。
莫尔斯:我对刚才的回答没有什么要补充的,先生。
然后他们给他穿上约瑟夫斯的法衣,现在到了莱昂内尔·劳森的关键时刻。我怀疑他让另外两人离开,然后自己完成了一件事,这件事他尝试过一次,但是彻底失败了。他低头看着自己憎恨已久的弟弟,然后把裁纸刀捅进了他的背里。就像我说的,我觉得那时候菲利普·劳森还没死,被告人的证言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因为她听到的差不多肯定是这个濒死的人最后的哀号。
马绍尔:谢谢您,大人。请问证人能否向法庭解释,在他看来,假设劳森牧师必须对自己弟弟的死负责,他为什么不用更加简单的方式处理呢?
莫尔斯:如果要我猜测当晚的事件经过,先生,情况应该是这样的:莱昂内尔·劳森以某种方式说服了他的弟弟菲利普,只要他当晚某个时间到教堂来,就会大有好处。他们在那里等着的时候,莱昂内尔轻易地说服他喝了一杯红酒——红酒里面已经被下了吗啡。其实根据验尸报告的结论推断,当晚在教堂遇害的那个人可能——或者肯定——是因为吗啡中毒身亡;但是尽管警方做了大量调查,始终没有找到吗啡的出处。不过这三个人里面,有一个人以前能够每天直接接触全套药品,他曾经在牛津为一位药剂师当了十八个月的助手。
法官:您可以退下了,探长。
马绍尔: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莫尔斯:我听到罗林森小姐说她决定去警察局,然后把她知道的一切全盘托出。
马绍尔:您觉得这件事情是不是极其复杂,探长?我觉得,至少,复杂到显得非常荒唐。莱昂内尔·劳森牧师为什么不自己动手杀死他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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