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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闲谈者》中,汤姆·弗里奥曾说:“比克斯塔夫先生!要是能亲眼看到维吉尔写的一个明喻,一个人倾家荡产也愿意啊!”是啊,的确!艾迪生笔下的这位“文学代理人”既愚蠢又可爱,不过他的感叹并非没有道理。真正虔诚的书迷和那些夸夸其谈、把书当收藏品的人不同,他们将手稿视若珍宝。当一部文学作品被奉为经典,与其创作过程相关的一切都让人好奇。眼下,查尔斯·狄更斯《圣诞颂歌》的摹本就是一个例子。读着这本书“唯一、仅有的手稿”,你可以一步一步见证他的最初想法、慎重考虑以及最终决定,看他如何经过反复修改,最后写下“正如小蒂姆所说:‘愿上帝保佑我们每个人!’”之后,就此封笔。他的自传中曾提到,这本书他写了几个星期,除了晚间散步的时间之外,全在写作。南肯辛顿展出了狄更斯小说的一系列手稿,从最初《雾都孤儿》的挥洒自如,到《埃德温·德鲁德之谜》最后几章的艰辛缓慢,你能感受到作者因为创作力的下降,写作渐渐变得更为费心耗神。《曼斯菲尔德庄园》的作者没有给我们留下这种历史遗产。《奥斯丁:生平和书信集》由其侄子所著,其中寥寥几行的摹本展现了她“清晰有力的笔迹”,虽然我们知道她手稿的样本(如《苏珊夫人》)是肯定存在的,却从未得以公之于众。她写作时是一蹴而就还是再三斟酌?修改得多吗?或干脆用她自己描写柯林斯先生如何恭维时的问题:“是临时想起的呢,还是早就想好的?”这些都让读者按捺不住好奇心。就我们而言,我们倾向于推测她的作品是像法国人所说的那样“水到渠成”。所有的句子在她动笔前便在脑海里精准成形,她也不会像维克多·雨果那样去写最后一个字——从无用的修饰语堆里挑了个好的。可她的签名少之又少,就连大英博物馆里也没有。罗芬特俱乐部的洛克—兰普森藏品中有她写给侄女的一张便条残片。她写给姐姐的一封长信(被宣传得诱人)于去年在苏富比拍卖行被拍卖。九-九-藏-书-网
奥斯丁小姐之前出版的作品,序言中都零零星星地提到过《曼斯菲尔德庄园》。这部小说属于她第二个时期的第一部作品。前三部作品是在1801年搬离史蒂文顿之前创作或动笔的,那时她26岁;她在汉普郡乔顿定居期间写了后三部,最后一部开始于1809年,那时她34岁。而在这两段时期的间隔内,她只创作了《沃森一家》的几章,这部未完成的小说之后于1871年重印。这段写作空窗期长得出人意料,她在离开史蒂文顿的三年前就已经停止了写作,究竟是因为出版方面的困难,还是父母的原因使她无暇顾及,这就不得而知了。但重要的是,休整过后,她的观察力变成熟了,她积累了更多、更广的经验,对生活的批判也更为精准、精确。她的写作风格之所以没有发生明显变化,是因为她早期三部作品中的两部之后都在乔顿进行过修改。但毫无疑问,《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展现出对情节更精准的把握和艺术方面的进步。在1811年完成《理智与情感》,1813年完成《傲慢与偏见》后,她便积极地继续创作1812年就已经动笔的《曼斯菲尔德庄园》。至1814年3月,小说显然已经完成。奥斯丁的哥哥亨利在和她一起去伦敦的旅途上阅读并称赞了这部小说(应该是手稿),此行也许就是为了出版《曼斯菲尔德庄园》。那时她告诉自己的姐姐卡桑德拉:“到目前为止,亨利的赞许让我很满意。他说,虽然(《曼斯菲尔德庄园》)与之前的两部(小说)不同,但毫不逊色。他刚读到了玛丽亚成为了拉什沃思太太,恐怕已经读完了最具娱乐性的部分。他非常喜欢伯特伦小姐和诺里斯太太,觉得人物刻画得非常好。他什么都读懂了,也喜欢范妮,我觉得,他能料中故事的结局。”这封信收录在奥斯丁—李第二版的《奥斯丁回忆录》中。另一封信,肯定是紧接着写的,由布雷伯恩勋爵提供,显示了这位哥哥进一步的评价:“亨利说他越来越喜欢我的《曼斯菲尔德庄园》,他正在看第三卷。我相信现在关于结局他已经改变了主意。至少他昨天说,如果有人猜亨利·克劳福德会浪子回头或一夜之间就忘记了范妮,他一定不同意。”最后,她在3月9日的信中写道:“亨利读完了《曼斯菲尔德庄园》,他依然觉得小说写得很棒。他认为最后一卷的后半部分非常有趣。”这些信件之所以值得关注,和亨利的文学鉴赏能力无关,究其原因有二:一是她提到自己的作品时是非常随意的;二是她仍然在意外界对其作品的评价,并以此衡量自己的成功,不论这些评论有多少文学价值。从布雷伯恩男爵提供的后来的一封信中,我们发现,《曼斯菲尔德庄园》在6月13日已经出版,紧接着便登上了7月《评论季刊》的新书推介专栏,同期还有达尔布莱夫人如今名不见经传的小说《流浪汉》和利蒂希娅·玛蒂尔达·霍金斯的《父亲的徒劳》。《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出版人是为奥斯丁出版前两部作品的埃杰顿先生,第一版在11月中旬就已售罄,再出第二版是否有些“冒险”至今仍存争议。她非常委婉地说:“比起买书,人们更倾向于借书,或是赞美书,这我能明白,但尽管我和别人一样喜欢誉美之辞,我也喜欢爱德华所谓的‘奖品’。”最终,第二版直到第二年年末才安排出版,和她的新作《爱玛》一起出现在新书推介专栏中。不过,这次,奥斯丁小姐换了一个出版人。1815年12月,她在给约翰·默里“关于《爱玛》一点看法”的一封信中写道:“还有《曼斯菲尔德庄园》,是时候出第二版了,我相信可以办到。”之后,奥斯丁小姐又在1816年4月1日给他写了一封信,被收录在第二版的《奥斯丁回忆录》中。在《爱玛》的导读中,我会提到这封信,因为它提到了将《爱玛》献给摄政王(即后来的乔治四世)后的结果。据摄政王的图书管理员克拉克说,摄政王之所以想读《爱玛》,直接原因就是特别喜欢《曼斯菲尔德庄园》。奥斯丁的献辞让这位欧洲第一先生非常得意,他感谢她献上了一本这么“漂亮的书”,却对《爱玛》的内容只字不提,这让奥斯丁写信时评论道,摄政王对她作为作者的作用“没有丝毫的感触”,倒是默里先生作为出版人的贡献比较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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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奥斯丁并不是唯一一个觉得《曼斯菲尔德庄园》“毫不逊色”的人。如《爱玛》“导读”中所述,虽然1815年10月在《评论季刊》为《爱玛》撰写书评的评论家根本没有提及《曼斯菲尔德庄园》,但和奥斯丁小姐的其他所有作品一样,《曼斯菲尔德庄园》也有忠实的拥趸。针对这一点,戈尔德温·史密斯教授讲了一个故事来证明。当时在一个乡间别墅,一群文人在聚会时被要求写下他们读过的最有趣的小说,结果不止七人把票投给了《曼斯菲尔德庄园》。如果我们能知道当时的情景距离《曼斯菲尔德庄园》出版的时间有多久,或是投票的一共有多少人,这个故事也许会更有说服力。可不管怎么说,这么多人投票给《曼斯菲尔德庄园》仍然让人很惊讶。另外,西德尼·史密斯最喜爱范妮·普莱斯这个人物,这无疑也是一个重要的佐证。然而,可能现代读者由于接触过范妮之后的女主人公,就没那么容易被她打动。对她的描写显然别具匠心,但她不如伊丽莎白·班内特冰清玉洁,不像爱玛·伍德豪斯生机勃勃,这不禁让我们怀疑,范妮这个人物不是来源于生活,而是想象的产物,目的是为了塑造某种样板型人物。埃德蒙·伯特伦也一样。他显然是个绅士,比起柯林斯先生、埃尔顿先生、格兰特博士,还是一个更好的牧师。但与范妮·普莱斯如出一辙,这个人物太理想化,缺乏真实感。托马斯爵士和伯特伦夫人作为次要角色十分合适。漂亮的伯特伦姐妹都用脑不用心,是活生生的例子,心不只是一个跳动的器官,更可以像腓特烈与阿加莎在《海誓山盟》中那样悸动。拉什沃思先生仅有42句台词,他的母亲是一个胡言乱语的家庭主妇,由于角色无足轻重,所以勾画也寥寥数笔。和柯林斯太太(《傲慢与偏见》)、贝茨小姐(《爱玛》)、詹宁斯太太(《理智与情感》)类似,诺里斯太太并不讨人喜欢,大概她也并不想让人喜欢。但无论是她用妹夫的钱来抚养范妮;还是哄骗索瑟顿的女管家给她几个雉鸡蛋,并用别人家的母鸡孵,用别人家的鸡笼养;或是顺手牵羊拿走了那块漂亮的绿色绒帷布,自始至终她身上都充满了风趣。如果缺少她,小说必然失色不少,她每一次出现都令人捧腹。藏书网九九藏书网
小说中两次提及但止步于排练的戏剧也值得一提。据我们所知,奥斯丁小姐在小说中并没有提及《海誓山盟》作者的尊姓大名。其实,《海誓山盟》是英国人根据对科策比《私生子》的喜好而翻译的。在今天,科策比因为曾受人追捧的另一部作品《陌生人》而更为人熟知。《私生子》有几个英语版本,但只有英奇博尔德的版本1798年在柯芬园剧场搬上了舞台,当时可谓风靡一时。史蒂文顿已经几年连业余戏剧演出都不曾有过,关于看戏的回忆显然留在了《曼斯菲尔德庄园》中。但奥斯丁小姐在伦敦不仅经常光顾剧院,也深受莎士比亚戏剧当时的两位著名演员基恩、肯布尔的影响。《曼斯菲尔德庄园》中有很多文学引喻,除了引用斯科特与考珀外,亨利·克劳福德与埃德蒙·伯特伦也总是引用莎士比亚的话,而玛丽·克劳福德居然还改编了艾萨克·霍金斯·布朗相当深奥的打油诗。在小说较前面的一章中,有个细节提醒我们,尽管现在已经不能像上世纪那样免费邮寄一头牛或一个女佣,但滥用戳邮的老把戏仍然大行其道。特里维廉的《麦考利传》中就曾提到过在封蜡里藏钱这种龌龊行为。作者写道:“麦考利在哈罗时常写信给我,他会用杂乱的红蜡封好他的信,但又违抗邮局的规定,时不时在蜡里藏一块金币。”埃德蒙·伯特伦就是这样把半个畿尼寄给威廉·普莱斯的。
奥斯丁·多布森
(李岑瑶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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