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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无论你认可哪个推测,事实只有一个。1818年小说第一版“广告”(据说是当时已过世的作家亲笔写的)也提到,《诺桑觉寺》曾被卖给一个巴思书商。奥斯丁—李先生也说过,小说在“1803年完成(即准备印刷不久后)”会很快出版,该书“肯定最早创作”于1798年(拉德克利夫夫人的《意大利人》首次与读者见面后),而当时《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仅完成手稿。奥斯丁小姐也说过:“要是有书商愿意买他觉得不值得发表的书稿,也是件稀奇事。”更稀奇的是这些以书为营生的人,在类似情形上并没有出现什么失误,所以不出版《诺桑觉寺》绝不是因为他们不善经营、缺乏批判力。奥斯丁的头两部小说出版后大受欢迎,这个自以为是的书商要是还发现不了自己也有一部她的书稿,就太不可思议了。一言以蔽之,当时不知何故,他又以最初购买价把书稿卖给亨利·奥斯丁,那就再没有人同情他了。
听!闷响回彻空场,
从此,汝不敬之辈!我倍感前世惧恐,
万千幻象脑海飘荡:
由于《诺桑觉寺》《劝导》都是在作者去世后1818年出版的,所以我们才将两部作品安排在同一卷册中出版。但《诺桑觉寺》早在1803年就已待印,而《劝导》则是《爱玛》完成后开始创作,直到1816年8月奥斯丁小姐离世前几个月才完成。而在此期间,作者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尤其是1815年,哥哥亨利的病情,加上家庭的诸多内顾之忧,极大地影响了她的精神状况,生性活泼的她,健康明显恶化。她逐渐痼疾缠身,从一开始不能长途散步,转而搭乘驴车,再后来便久卧在由椅子改造成的简易沙发上,因为家里唯一的沙发年迈的母亲要坐,作者不忍夺其所爱。虽然如此,奥斯丁小姐在写《劝导》时创作力丝毫不减。当然也有一些自恃聪明的评论家们(事后)觉得,这部小说不仅流露出作者面对死神迫近的伤感,更是她精力日衰的佐证。在重校稿件时,作者的确觉得有一章不尽如人意,顷刻间消沉袭上心头,但休息一晚之后,便奋笔疾书替换了两章(最后两章而非一章)。我们相信,读者会自行判断这两章是否逊色于小说的其他部分。删掉的一章,后来可能出现在奥斯丁—李的《回忆录》第二版167页至180页上,他辩称这一章包含“其他任何作家都无法企及的笔墨”,而修改后的章节水准之高是毋庸置疑的。奥斯丁小姐在完成《劝导》后,便再无其他完整的作品问世。1817年初,作者的气力断断续续有所恢复,便迫不及待地着手创作另一部小说。小说并未命名,仅完成12章,情节和意图也未能展开,但其中塑造的几个人物本应大有张力。小说中有个人物叫帕克先生,一门心思要把苏塞克斯一个小渔村打造成时尚的海滨浴场;还有一位富有却俗不可耐的德纳姆夫人,在遗嘱中对财产的处置令她的亲属大失所望;另有两个老处女,健康堪忧却贪图享乐,尽情聒噪闲聊。无论小说的情节如何展开,作者的写作技艺依然精到。不幸的是,1817年3月17日,这是作者手稿上留下的最后日期,她病情加重,无法再继续创作,7月便与世长辞了。九-九-藏-书-网http://www.99lib.net
奥斯丁·多布森
(李连涛译)
凝人黑影如影随形。
即便时至今日,简·奥斯丁的忠实拥趸肯定依然能够感受到当年那个愚笨的巴思书商压抑不住、如鲠在喉的挫败感。他用十英镑的超低价买入《诺桑觉寺》手稿,却拒绝将其出版示人。对作品字句之美如此麻木不仁之人,肯定是脑洞未开,如本书第三句话——“她父亲是个牧师,既不受人冷落,也没陷入贫穷,为人十分体面,不过他起了个‘理查德’的俗名——长得从来不算英俊”。有人认为,这句话是在校稿时添加的,不过现已无从考证,因为小说是在作者去世后出版,“好奇、直面事物”的她早已长眠于温彻斯特大教堂。对此有两点推测:其一,巴思流动图书馆的布尔先生(如果是他的话)天生愚钝,领略不到这部经典之作的魅力;其二,他执迷不悟、死心塌地迷信《尤多尔弗之谜》一书的作者,而这更为可信。任何其他理由都无法解释其长时间隐藏奥斯丁小姐手稿的举动——再说,小说主要以巴思为背景。他顶礼膜拜拉德克利夫夫人及其他传奇作品,如《黑树林的巫师》《莱茵河的孤儿》《夜半钟声》《乌尔芬巴赫城堡》以及伊莎贝拉·索普在第六章为讨好凯瑟琳·莫兰提及的所有大作,乔治·克拉布(简·奥斯丁最喜欢的诗人)在他的《图书馆》中也恰到好处地描写了这类作品所营造的氛围:99lib•net
有种说法是,我们现在读到的《诺桑觉寺》依然是作者最初的版本,也就是说,在完稿后的很长时间里都未经任何修改,这一点与《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不同。从巴思书商手上复得之后,作者实际上对小说原封未动,这一点在前面提到的“广告”中已有明示。小说完稿后,13年的时光已飞逝,对其中“有点过时”的部分,广告明确表达了歉意(该广告出现在1816年由此推断而来)。但奥斯丁小姐还说过“自动笔以来,又有多年荏苒”。因此,在1798至1803年间,小说也有可能做过改动。我们知道,奥斯丁小姐时常女孩子气,以嘲弄流动图书馆收藏的那些傻里傻气的浪漫小说自娱,写《诺桑觉寺》也有可能本想好好揶揄一下拉德克利夫流派的传奇作品,就像塞万提斯讽刺《伊斯帕蓝迪恩的冒险》和《叙尔加尼亚的弗罗利斯玛德》以及伦诺克斯太太嘲讽《卡珊德拉》和《克莱奥帕特拉》一样。但讽刺的意味并不明显,诸多迹象表明,作者对小说人物的兴趣使她不知不觉地背离了初衷。而且,小说第五章结尾部分对小说这一艺术形式进行了强烈的辩护,表达了对《观察家》杂志的不屑,这倒是有点事后增补的味道。假如奥斯丁小姐创作伊始纯粹出于讽刺意图,但最终从专注讽刺转到小说创作,也并非不合情理。这样一来,作者的注意力也就不仅仅局限于人物塑造,她的第三部小说(按创作顺序)虽没有诸如柯林斯先生和下部小说中的诺里斯太太这样性格鲜明的角色,但(用格雷的话说,)艾伦太太也无趣得“甚好”。而且,但从讽刺的角度来说,除了约翰·索普先生,确实无法着手。约翰·索普仰慕拉德克利夫夫人,谩骂伯尼小姐,犹如吉尔雷和罗兰森时代那种特别令人生厌的大学生。至于凯瑟琳·莫兰,抛开她的家庭背景及小说定位的因素,可谓楚楚动人,她与生俱来的体面合宜盖过虚伪的热情。亨利·蒂尔尼戏谑伊莎贝拉·索普“为人坦率,耿直,天真,诚实,富有感情,但是单纯,不自负,不作假”,其实明显指的是凯瑟琳。我个人认为,我们喜欢波·纳什的老旧沧桑略胜过拉德克利夫夫人的机敏戏谑。对这一点,奥斯丁小姐也心知肚明,但她娴熟的艺术驾驭能力并未使之显山露水。她笔下的人物会像现实生活中一样,该走的路还是要走,该转的弯还是要转,该过的马路还是要过。作者在巴思生活了很久,但整本《诺桑觉寺》对巴思的描写还不如《汉弗莱·克林克尔探险记》一章出现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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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么长的间隔内,发表一系列的前言或导读无疑有些弊端,其一就是有些匆忙说的话有时需要纠正。“话一出口,覆水难收”——无论多想收回都无可能。在《曼斯菲尔德庄园》“导读”中有个注释,笔者称《评论季刊》第一篇关于奥斯丁小姐的评论为沃尔特·司各特爵士所作。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笔者印象中觉得如此。奥斯丁—李对此毫不知情,他感激沃尔特爵士,称赞他后来对其姑妈作品的溢美之词,但同时又批评文章质量低劣,不如惠特利之作。戈尔德温·史密斯教授虽然是奥斯丁小姐传记作者中成就最高者,但对此似乎也一无所知。他引用司各特《日记》中的溢美之词后,接着说道:“1815年《评论季刊》上有文章对她差评连连、疑惑重重。”与此同时,有关约翰·默里先生的信息仍然隐藏在洛克哈特《沃尔特·斯科特爵士生平回忆录》第四章的一个注释里。洛克哈特首先说明自己深受误导,误认为惠特利博士的文章是在其岳父之后发表的,然后补充道:“司各特评论奥斯丁小姐小说的文章的确投给了《评论季刊》。这一点读者可以详见第27期(1815年10月)。他喜欢《爱玛》《诺桑觉寺》,以至于每到晚上,逢人便会读上几章。”假如奥斯丁—李连这个注释都九*九*藏*书*网没注意到,那他也就在不经意间证实了注释的最后一句话,因为他明明白白地说过,自己知道阿博茨福德沃尔特爵士手里的奥斯丁小姐的小说都已翻得破损不堪了。
在谈到《爱玛》时,作者曾说过,她要塑造一个除她自己之外没有什么人会喜欢的女主人公。而对于《劝导》的女主人公安妮·埃利奥特,作者在写给朋友的信中这样说道:“你也许会喜欢她,但我觉得她确确实实好到难以置信。”大多数人都会认同这一点,更觉得这位英国女士可爱无限、赏心悦目、举止优雅还女人味十足,就连机智聪敏的伊丽莎白·班纳特都相形见绌。凯瑟琳·莫兰和亨利·蒂尔尼的未来能否尽如所愿尚存疑问,爱玛和她的意中人奈特利能否幸福终生,我们心里也会有所保留,只是心照不宣。但毫无疑问,安妮·埃利奥特和温特沃思上校肯定能幸福终老。温特沃思上校是奥斯丁小姐以自己的家人为原型塑造的一位海军军官,这类人物都和蔼可亲,充满男子气概,待人诚挚,在其笔下的众男性人物中,作者最为欣赏。克罗夫特将军也是一位海军将领,有门当户对、两情相悦的海军妻子。有评论家曾断言,奥斯丁小姐的作品没有描写过令人满意的婚姻生活,这也是一个绝好的回击。至于沃尔特·埃利奥特爵士(类似蒂尔尼将军一家)和她的女儿们、默斯格罗夫一家、克莱夫人以及安妮的朋友拉塞尔夫人,除了影响小说故事情节的发展之外,没什么可多说的。要么奥斯丁小姐刻意为之,要么因健康恶化,与之前的小说相比,《劝导》的故事情节相对平缓,语气更加凝重。但小说的女主人公所散发出来的真正魅力,无疑让小说广受读者的喜爱,马蒂诺小姐和米特福德小姐等许多奥斯丁的崇拜者都对小说推崇备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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