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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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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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买两张票,’她说。
“他像啥模样?”她问。
克里斯默斯的名字第一次在街上传开的那天下午,海因斯正在闹市区;消息一传开,孩子和大人——商人、店员、懒汉、看热闹的,尤以身穿工装的乡下人最多——一齐开跑。海因斯也跟着跑去,但是他跑不快,而且个子矮小,跑到之后也望不过那密密麻麻的肩背。尽管如此,他使出所有的力气和横蛮,那迫不及待的劲儿不亚于在场的任何人,拼命往熙攘的人堆里钻,仿佛先前铸在他面孔上的狂暴神情重新恢复了活力,他乱抓乱扯别人的肩背,最后竟举起手杖开打,打得人们转过身来认出是他,把他抱住;他却奋力挣扎,挥起沉重的手杖又打,一面叫喊:“克里斯默斯?人们真的说是克里斯默斯吗?”
她一个字也不答。那人后来对同伴说,好像她还没认出是她丈夫。“人们要把他咋办?”她问。
“他们坐在候车室里的条凳上,这时乡亲们、推销员和游民以及五花八门的人,开始进来买南行的车票。车站售票员说,他七点半吃好饭进候车室就注意到有人坐在那儿,但他没特别留意,直到她去售票窗口询问去杰弗生的火车几时开。他说当时他正忙着,只抬头晃了一眼,回答说‘明天’,手上的活儿也没停。接着他说,过了一会儿像有啥东西引他抬起头来,原来窗口边露出一根羽毛,一张圆圆的面孔望着他。
后来他丢掉了在孟菲斯的工作,或者是自动辞了职。他在一个周末回家来了。到了星期一却仍然没走。这之后他成天呆在闹市区的广场一带,沉默寡言,衣服邋遢,带着愤怒而又茫然的目光,人们把这些当作精神病的症状;那神情像是暴力已经耗尽,只留下一种气息,一股怪味;那狂热则像渐渐微弱的就要熄灭的炉火余烬,一种传道狂般的热情,包含着四分之一的信念,四分之三的强制蛮干。因此,人们听说他常常徒步去乡下的几座黑人教堂布道并不奇怪;一年之后甚至听说了他宣讲的那些内容也不惊奇。这个几乎全靠黑人的恩惠和施舍维持生活的白人,独自深入到偏远的黑人教堂,打断正在进行的仪式登上讲坛,以威严沉闷的语调,有时竟会使用不堪入耳的言语劝诫黑人要在比自己肤色更浅的所有人面前诚心谦卑,鼓吹白种人优越,而他自己就是第一号代表,狂妄地不知所云地大发谬论。黑人相信他神经不正常是上帝在作怪,或者是他触犯了上帝。人们多半根本没听他讲,他所讲的他们大半也听不懂。也许他们当他是上帝的化身,因为他们认为上帝也是一位白人,他的行动也有些莫名其妙。
“于是昨天上午,他大白天走进摩兹镇,恰好是星期六,镇上挤满了人。他像白人那样走进一家白人开的理发店,因为他那模样儿像白人,谁也没怀疑他。甚至擦皮鞋的人发现他穿一双过大而笨重的旧皮鞋也没怀疑他。理发师给他理了发,修好面,他付了钱出来,随后又进一家商店,买了件新衬衣,一条领带,一顶宽边草帽,用他从杀死的女人那儿偷来的钱。然后他大白天逛街,好像这个镇是他的。他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人们打他身边经过十多次都没认出他,最后还是哈利迪看出他,跑上前抓住他问道:‘你不是叫克里斯默斯吗?’黑鬼答道‘是的’。他没抵赖一句,规规矩矩。他的举动既不像个黑鬼也不像个白人。就这样他被抓住了。他这样做可激怒了乡亲们。一个杀人犯,竟然穿得周周正正,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逛,活像没人敢碰他似的,而他本来该躲躲藏藏,钻树林子,爬沼泽地,浑身是泥,东奔西跑。他像是压根儿不知道自己是个杀人犯,更不明白自己是个黑鬼。
女的几乎从来见不到人影。虽然男的——人称博士大叔——成天呆在广场:一个肮脏的小老头儿,那张面孔从前要不是很刚毅便是很凶狠——他要不是个空想家便是个极端的利己主义者——穿一身无领的污秽的蓝色斜纹布工装,拄一根沉重的手削的山桃木拐杖,手握的地方污黑得像胡桃木,光滑得像玻璃。最初他在孟菲斯干事那几年,每月回家还一星半点地谈起自己,不仅带着独立自主的自信,还显示出他一生中曾有过比独立自主更了不起的气质,而且这就在不久以前。那时他一点儿不显得神情沮丧。使他的生活发生变化的倒是他的自信心,那种能够管束几个手下人的自信,他自愿这么做而且这样做的理由他相信别人既无可置疑又无法理解。可是,他讲起自己和当时干的差事的那些话尽管连贯又有条有理,别人却听不明白。因此,人们相信他有些古怪,即使在那个时候。看来他并不是有意在东拉西扯,而是他讲的话,讲的内容,与听话人心目中所认为的一个人的活动范围不相吻合,而这两者是必须相互一致的。有九_九_藏_书_网时人们断定他当过牧师。有时他谈起孟菲斯来满玄乎神气的,仿佛他一直在那儿充任什么重要的名目不详的市政职位。“当然啰,”摩兹镇的人背着他说,“他准在那儿当铁路道口指挥,每当火车经过时他就拿面红旗站在人行横道中央。”或者说:“他怕是一个报纸大员呢,从公园的板凳下拾废报纸。”人们当着他的面不会这样说,即使他们中间胆量最大的人,以老爱信口开河地说俏皮话而闻名的人,也不敢这样做。
“说来也怪,那话似乎把乡亲给说服了,就算他们知道那一千元钱会花一些在摩兹镇而不是别的地方,即使花钱的人只是哈利迪。可是,那话奏效了。乡亲们真有趣。他们不能坚持一种想法或者坚持做任何事,除非找到一条坚定要那样做的新理由。而现在他们真有了一条新理由,就很可能改变了。因此,他们不再吭气;好像刚才那阵子人群有点儿散开的样子,现在又开始收拢。两位警长明白这点,就像他们知道这场面维持不久。他们很快退回监狱,随即带出那黑鬼,人们几乎还没转过身;那黑鬼夹在他们中间,后面跟了五六个助手。他们准是一直让黑鬼站在门背后等候,因为转眼之间就把那黑鬼带了出来,他面色阴沉,手腕上了手铐,由杰弗生镇的警长牵着;人群发出‘哇噢噢——’的声音。
“他?”那人说,“哦——那黑鬼。那得看杰弗生镇的人咋说。他是那儿的人。”
“我真没看清,”那人说,“人们抓到他后得给他点儿颜色瞧瞧。是个年轻人。而且看上去并不比我更像黑人。”女人俯视着他俩。现在夹在他俩中间的海因斯能够自己站立了,口里发出咕噜声,像是快要从沉睡中醒来。那人问道:“你要让我们咋个安顿博士大叔?”
三十年前他俩迁来摩兹镇。一天,镇上人发现海因斯太太住进了那幢小平房,此后便一直住在那儿;头五年海因斯每月只回家一次,在周末的时候。很快人们得知他在孟菲斯有份什么差事,究竟在干啥也没人知道,因为即使在那时,他已经是个神秘人物,他那模样既像三十五岁也像五十岁,目光冷淡,神情痴迷,有点儿古怪,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都没有好奇心。镇上人认为他俩神经有点儿不正常:孤孤独独,霉里霉气,个儿比大多数男女都要矮小,像是属于另一个种族,属于不同的人类。即使五六年之后也是如此,这时海因斯似乎已经来到摩兹镇,在他妻子居住的那幢平房住下不走了,人们雇用他干些他们认为他力所能及的零杂活儿。但没过多久,他连零活儿也不干了。有段时间,镇上的人奇怪他们靠什么维生,但不久便把这事忘了,不再去揣测;就像后来人们听说海因斯步行去乡下几处黑人教堂传播福音,主持布道会,于是常常看见黑人妇女从他们的住宅后门进去,端的显然是饭菜食品,出来时两手空空,镇上人揣测了一阵子后也忘了。最后,镇上人要不是忘记便是宽容了他们,因为海因斯已老,没有妨碍,那种事要发生在年轻人身上可是罪大当诛的。镇上的人只是说:“他们怪得很,对黑人的事真着迷。说不定是北方佬呢。”这样说说也就完了。也许镇上人宽容的不仅是他挽救黑人灵魂的自我献身精神,而且还有人们对他俩接受黑人施舍的食物这事的视而不见,因为抛弃良心上的负担,心里自然会感到快活的。
“那个黑鬼,克里斯默斯。”
“克里斯默斯,”那人说,“那个黑人凶手,克里斯默斯。”
于是,二十五年来这对老人没有维持生活的直接收入,镇上人全都装作没看见送食品的黑人妇女和那些盖好的锅碗,而其中有些食物十之八九是从她们工作的白人家的厨房原封不动端出来的。也许这是人们心里回避的部分内容。总之,镇上的人对他们置之不理,二十五年来这对老人一直生活在孤苦伶仃的停滞的死水中,像是两头从北极圈溜出来迷了途的麝牛,从冰河时期遗留下来的两头无家可归的动物。
“于是,哈利迪(他可高兴了,想着要拿到一千块钱;他一上去就照他脸上揍了几拳,而那黑鬼第一次像个黑鬼那样甘挨了,一声不吭:只是阴沉着脸,静静地直淌血)——哈利迪正在叫喊,一边抓住黑鬼,这时一个大伙儿称作海因斯博士的老头儿挤上前,举起手杖就打那黑鬼,最后才有两个人止住博士大叔,用车子把他送回家。谁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认识那黑鬼。他只是跌跌撞撞地冲上前,尖声问道:‘他的名字叫克里斯默斯吗?你们是不是在说克里斯默斯?’他挤上前打量了那黑鬼一眼,就举起手杖敲打。他的举止神情迷迷糊糊的,像有什么毛病似的。人们只好拦住他,可他的眼珠子直往后翻,现出蓝色,嘴边唾沫乱九九藏书网溅,挥起手杖乱打,打着哪里算哪里,直到他忽然扑的一声倒地。于是有两个人用车送他回家,他妻子出来领他进屋去,那两人又转回城里。他们不明白老头儿是咋回事,那黑鬼被捕后他竟然那么激动,但他们认为现在他没事了。奇怪的是,不出半个小时他又回来了。这时他完全疯疯癫癫,站在街角。见到路过的人便骂他们是胆小鬼,因为他们不去把黑鬼抓出牢房立即吊死,管它什么杰弗生镇不杰弗生镇的。他脸上一副疯相,像是刚刚从疯人院偷偷溜出来,知道不一会儿就有人来抓他回去。人们说他从前还是个牧师呢。
“人们以为她把博士大叔领回家了。椅子还在达纳商店门前,达纳说他看见她沿街回来,走在人群前头。他说博士大叔一直没动,坐在她安顿他坐的椅子里,像被人施了催眠术似的;等她回来碰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才站起身,两人一道离开,达纳在一旁看着他。达纳说,从博士大叔脸上的气色看来,家正是该他去的地方。
“他们一直坐到钟敲响六点。这时他们才站起身。看见他们的乡亲们说,她没对他说一个字;他俩一齐起身,像两只鸟儿同时举翅飞离树枝,谁也说不准他俩是谁发出了信号。他们走在路上,博士大叔略为靠后。就这样,两人穿过广场,转身踏上去车站的大街。乡亲们知道三个小时之后才会有火车经过,怀疑他们是不是真要乘火车去什么地方,接着发现他俩要去做的事远比这个更令人惊奇。他们去车站附近的那家小餐馆吃晚饭;到摩兹镇以来,他俩一起上街的事都不曾有过,更不要说一道上餐馆吃饭了。可那确实是她领他去的地方;也许他俩怕误了火车,要是在闹市区吃饭的话。他们还不到六点半钟就进了餐馆,坐在柜台旁边的两只小凳上,吃着她点的饭菜,她点餐时也没问博士大叔一声。她向店员打听去杰弗生镇的火车,人家告诉她凌晨两点。店员说:‘今儿晚上杰弗生镇可热闹啦。你们可以从闹市区乘汽车去,不到四十五分钟就到了。你们不必等到凌晨两点上火车。’他想他们也许是陌生的过路客,还指点他们进城的路呢。
“他俩径直朝汽车修理库走去,那儿萨蒙停放着他的出租车。她一个人出面办交涉。她说他们要去杰弗生镇。也许他们做梦也没想到萨蒙的要价会超出每人两毛五分钱,因为当他说要三块钱时她又问了一遍,像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三块钱,’萨蒙说,‘一个子儿也不能少。’他们站在那儿,博士大叔毫不介入,像是等在那儿,好像这事与他不相干,像是知道也不用他过问,好歹她有办法让两人一同去那儿。
“‘那趟车早上两点才到站,’售票员说,他也没认出她是谁,‘要是你打算早些到杰弗生镇,最好进城去雇辆车。知不知道进城咋走?’可是他说,她只是站在那儿,从打结的布袋里掏出硬币来数,一毛的五分的;他递给她两张票,然后他的目光掠过她身边,从窗口看见了博士大叔,才明白她是谁。他说他俩坐在那儿,赶南行车的乡亲们进来了,火车到了站又离开,他们仍然坐在那儿。他说博士大叔还是那副昏睡迷糊的样儿。接着南行的车开了,有的乡亲没进城,呆在车站不时进进出出,都看见博士大叔和妻子坐在条凳上,直到售票员把候车室的灯关了。
星期五克里斯默斯在摩兹镇被捕。这个镇上住着一对名叫海因斯的年老夫妇,年岁已经很大了。他们住在黑人区的一幢小平房里;可是他们的生计,生活情形,镇上的一般人不得而知,因为他们似乎穷得有点儿邪乎,完全无所事事;就镇上人所知,海因斯二十五年来没干过活儿,没有任何稳定的工作。
“‘可能在他的办公室,’梅特卡夫说,‘你去找他吧,向他要个许可证,就可以见这黑鬼了。’梅特卡夫以为这样说就会了事。于是他看着她转身出去,穿过监狱前面的人群,回到通往广场的街道。这时他只看见那根羽毛在动了,沿着栏杆顶端一路过去。然后见她穿过广场,跨进法院大楼。大伙儿不知道她在干什么,因为梅特卡夫没时间告诉他们监狱里发生的事。他们只望着她进入大楼,后来拉塞尔对人们说,当时他在办公室里,偶然抬头,隔着办公柜台看见窗外现出一顶帽子,上面插了根羽毛。他不知道她已经在那儿站了很久,一直在等他抬起头来。他说她的个儿恰好能看过台面,看起来像没有身躯似的,像是什么人溜进大楼去放了个画着人面的玩具气球,上面盖了顶滑稽的帽子,与幽默小报上画的小顽童一般无二。她说:‘我要见警长。’
“‘也许在他家里,’拉塞尔说,‘本周他一直挺忙。有时晚上还在干,帮杰弗生镇那些官员的忙。他说不定在家里睡午觉呢。不过,我可——’然而他说,这九九藏书网时她早走了。拉塞尔说他从窗口望去,见她横穿广场,转过街口,直往警长的家走去。他说这时他还在琢磨她是什么人,究竟是谁。
“克里斯默斯!”抱住他的其中一人大声回应,面孔也紧绷着,射出愤怒的目光,“克里斯默斯!上周在杰弗生镇杀人的那个白面黑鬼!”
“她根本没找到警长。到了那阵子,时间太晚了。警长其实就在监狱,只是梅特卡夫没告诉她,而且不等她离开监狱多远,杰弗生镇的官员就分乘两辆汽车抵达了监狱。他们来得很快,进监狱也急。但是,他们到达的消息早传开了,不一会儿监狱外聚集了准有两百人——男人、小孩,也有女人;两位警长来到门廊,咱们的警长发表了一通讲话,要求乡亲们尊重法律,说他和杰弗生镇的警长共同保证,那个黑人会受到一次及时的公正的审判。这时人群中有人说:‘公正,见鬼去吧。他给了那位白人妇女公正的审判吗?’于是人们嚷叫起来,挤得更拢,好像他们都在为死去的人鸣不平,而不是在向两位警长诉说。可是警长继续心平气和地对人们说,从人们选举他那天起,他一直在努力信守誓言。‘我对白人黑人都一样,不会对黑人杀人犯抱更多的同情,’他说,‘那是我的誓言,上帝可以作证,我是信守誓言的。我不喜欢出乱子,但要是出了我也不回避。你们冷静地想想吧。’哈利迪也在那儿,同两位警长站在一起。当时他显得最理智,绝不想制造麻烦。‘哟哟,’有人叫唤起来,‘我们猜你不想让他遭受私刑。但在我们看来,他不值一千块钱,不值一千根划过的火柴棍儿。’这时警长立即说道:‘假若哈利迪不要求处死他又咋办呢?难道我们的要求不一致吗?这儿一位本地居民将获得奖赏:那笔钱要花在我们的摩兹镇。试想,要是由杰弗生镇的一位居民得到它,公正不公正呀,乡亲们?那合情理吗?’他的声音微弱,像一个玩偶的声音,即使一个大人物讲话,声音也会这样,当他所讲的不仅乡亲们不爱听,而且违背了他们大体已定的心愿。
海因斯太太正转身准备开门。正如那人后来对同伴说的,她一听这话立即愣住转不动身了,像是被人扔来一颗石子击中了。她问:“逮住谁?”
“她径直地走向监狱。那儿拥挤着一堆人,因为杰弗生镇已传话来说,他们要来领那黑鬼,已经上路了。她穿过人群,走进监狱,对梅特卡夫说:‘我要见见他们抓到的那个人。’
“‘你干吗要见他?’梅特卡夫问。
海因斯瞪着那人,没牙的嘴边唾沫直溅。然后他又开始挣扎,气势汹汹,一面咒骂。这个虚弱的小老头儿,一副小孩子的细小脆弱骨架,却竭力以手杖开路,打进人堆,朝中央钻,那儿站着抓获的凶手,满面是血。“喂,博士大叔!”人们说,一面止住他,“呃,博士大叔。他们已经把他逮住了,他跑不了啦。你这是干吗。”
“那之后也还有乡亲留在那儿。人们从窗口望见他俩摸黑坐在屋子里。也许他们能看见那根羽毛,还有博士大叔的白头发。后来,博士大叔醒了,发现自己坐在那儿,他似乎毫不感到奇怪,也没觉得坐在那儿有啥不乐意。他竭力提提神,像昏昏糊糊了一大阵之后,现在该是拿出点儿精神的时候了。人们听见她向他打‘嘘——’声,这时他正想开始讲话。售票员进屋把灯打开,告诉他们两点钟的车就要到了,他俩还坐在那儿,她仍在不断向他‘嘘——嘘——’,像在诓小孩子;博士大叔叫嚷起来:‘淫荡,可恶!可恶,淫荡!’”
“她甚至没谢咱们一声,”另一个人说,“也许咱们应当把他送回去关进监狱,同那黑鬼一起,既然他似乎知道他的底细。”“尤菲斯,”第一个人说,“尤菲斯。十五年来我一直不知道他叫啥名字。尤菲斯。”
“他们?”那人说,“噢。是的,杰弗生离这儿没多远。”他换了一下扶住海因斯胳膊的手。“你要我们扶他到哪儿?”这时,女人才开始行动。她走下台阶,来到他们跟前。“我们帮你把他背进屋去吧,”那人说。
“他声称自己有权宰了那黑鬼。但绝口不说为什么;就算有人止住他叫骂,有时间向他提个问题,可他太激动太疯狂了,说不清个意思。这时他周围站了一大圈人,他声嘶力竭地叫嚷,说他最有权利决定那黑鬼的死活。乡亲们渐渐认为,也许他也该进牢房同那黑鬼呆在一起。正在这时,他妻子来了。
她站在门廊上边俯视着他们,面孔灰白,凝然不动。“像是早就知道我还会说啥话,”那人回到汽车时对同伴说,“好像她一直希望我会同时告诉她:那凶手是他又不是他。”
“他还行,”第一个人说,“我们刚才在闹市区看了一场热闹,加上这大热的天气,他有点儿受不了啦。”她站在门口,像是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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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儿不让他们进屋;她是一个矮胖的女人,面孔圆圆的,像一块弄脏了却还没烤的面团,稀疏的头发紧紧地别在一起。“上周在杰弗生镇杀死那个女人的黑鬼,克里斯默斯,刚才被逮住了,”那人说,“博士大叔对这事有点儿受不了。”
“他们在街边排成一道人巷子,那儿停着杰弗生镇来的第一辆车,引擎已经发动,方向盘后面已坐好人,两位警长不失时机地跟上,这时她又出现了,那个叫海因斯太太的女人。她边挤边推地穿过人群。她个儿太矮小,乡亲们只看见那根羽毛一颠一簸地缓缓往前移动,像是什么东西即使没受阻挡也动不快,又像是辆拖拉机谁也阻挡不住。她终于挤出人群,走到人们站成的巷道,直挤到两位警长面前,黑鬼就夹在他俩中间,于是他们只好停步以免踩倒她。她的面孔像一大块油乎乎的面团,帽子挤歪了,羽毛垮在面孔前面,她得先把帽子往后推才看得见。可是她懒得管这些。她迎面挡住他们,站在那儿瞧了黑鬼足有一分钟。她一句话没说,好像她在乡亲们中间挤来挤去、东问西找就是为了这个,这似乎就是她穿着打扮赶来镇上的原因——只是为了正面瞧那黑鬼一番。因为接着她就转过身去,开始钻回人群;等载着黑鬼和杰弗生镇司法人员的两辆汽车开走之后,乡亲们回头便没见着她了。等人们回到广场,博士大叔也走了,她叫他坐在那儿等候的椅子里空无一人。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乡亲都直接回到广场,许多人还呆在那儿注视着监狱,好像刚才走开的也许只是那黑鬼的影子。
“走吧。”他俩回到车旁。“真怪,那该死的家伙在二十英里外杀了人却跑到这个镇上来,还到大街上招摇,终于被人认出来了。但愿是我认出他就好了,我会有一千块钱花。可是我从来不走运。”汽车开动了。第一个人又回头瞧了一眼那沉寂的门口,老两口就是从那儿消失的。
“知道谁?”
“那是快四点钟的事。乡亲们看见他们在法院大楼的长凳上坐到六点钟。两人都不吭声,像是彼此都不知道对方坐在身边。他们只是肩并肩地坐在那儿,她身上穿着自己最体面的衣服。也许她很开心,穿上了漂亮的衣服,星期六整个晚上都呆在闹市区。也许她认为这与别的人在孟菲斯消磨一整天的情形没有两样。
“‘我不会找他的麻烦,’她说,‘只想瞧瞧他。’
“梅特卡夫对她说,想这样做的人多着呢,还说他知道她并不打算帮他逃走。不过他只是名看守,除非得到警长的许可,他绝不会让任何人进去。她昂然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穿一身绸衣裙,帽子上的羽毛也不晃动一下。她问:‘警长在哪儿?’
“有些乡亲在摩兹镇住了三十年还未见过她。她跟海因斯讲话之前人们不知道她是谁,因为那些见过她的人,只见过她出现在那幢小平房附近,总是戴顶她丈夫的旧帽,穿一身乡下妇女的衣服。可现在她已经打扮起来:穿上了紫色的丝绸衣裙,帽檐上别了一根羽毛,手里拿把阳伞。她走到围观的人群跟前,海因斯正在那儿大叫大嚷。她喊了声‘尤菲斯’,顿时他便停止叫喊,眼睁睁地看着她,那手杖还举在手里而且有些颤抖,下巴一沉,口水直淌。她抓住他的胳膊。许多乡亲由于怕那根手杖都不敢靠近他;他似乎也随时可能揍人,而自己甚至还不知道,或者知道但有意那么干。可是她径自走到他举起的手杖跟前,抓住他的胳膊,领他到商店门口的一把椅子坐下,她说:‘你坐在这儿等我回来。坐着别动,现在别再叫了。’
“他说她一时没有答上话来,仍站在那儿。之后她说:‘哪儿能找到他?’
“但她没吭气,吃完饭由她付钱,她从伞里掏出个扎好的旧布袋,五分、一毛的硬币,一枚一枚地拿出来,博士大叔坐在一旁等着,一副茫然的神情,像正在梦游。然后他俩出了店,店员以为他们会听他的忠告进城乘汽车,却见他俩出店后跨过铁道侧线朝车站走去。他差点儿开始叫喊,但忍住了。‘我猜我把她的意思给理解错了,’他说,他想是这样,‘也许他们要去乘的是往南开的九点那趟火车。’
第一个人瞧了一眼屋子,门已关上,老两口早已消失不见了。“她也知道他。”
“‘我付不起这么多钱,’她说。
“我背得动他,”她说。她和海因斯差不多一般高矮,只不过她更粗实些。她双手抓住他腋下。“尤菲斯,”她喊了一声,声音不高,“尤菲斯。”她轻声地对两人说:“松手。我扶住他了。”他俩放开手。现在他能走几步了。两人望着她扶他登上台阶走进门去。她却连头也没有回一下。
“只是她并没领他回家。过了一会儿乡亲们发现,不像是她在领他去哪个地方,而像他俩在合作办理同一桩事,同样的事却为不同的理由而已;彼此www•99lib•net都知道对方理由的不同之处,而且谁要是得逞,就会使对方大为不利。他俩像是心照不宣,相互警惕,但两人都明白,要开始行动还是数她最有办法。
老两口站在小屋的门厅里,狭小阴暗,臭气难闻,像个岩洞。老人虚脱的境况比昏迷强不了多少,妻子扶他到一把椅子上坐下,似乎只是权宜之计,仍然放不下心。然而没有任何必要退回去先把门闩上,可她却这样做了。她来到他身边站了一会儿。起初她似乎只是望着他,带着关切焦急的神情。接着,要是有第三者在场,会看见她浑身剧烈地颤栗起来,粗暴地把他掀进椅子,而她这么做像是本想把他扔在地板上或者把他当俘虏一样牢牢制住,她半天说不出话来。她站在他身旁,又矮又胖,面色灰白,那张脸活像一个淹死者的面孔。他讲话时发抖,极力控制仍发颤音,她双手紧紧握住他半躺在其中的椅子的椅臂,声音颤抖,却在尽量控制:“尤菲斯,你听我说。你必须听我的。我以前没给你添过麻烦。这三十年我没问过你一句。可是现在我得问了。我一定要问清楚,你必须告诉我。你原来把米莉的婴儿咋个办的?”
“他真的依了,一点儿不假。他坐在叫他坐的地方,她头也没回便走了。大家都眼睁睁看见的。也许是大伙儿从没见过她,除了在她家附近,因为她老呆在家里;而他是那种凶恶的瘦小老头儿,任何人打他面前经过都得留神,得先想想。总之,大家都挺奇怪,没想到他还会听从谁的命令。好像她拿住他什么短处,他不得不听她的。她叫他坐,他就坐下,坐在那把椅子上,不再大声叫喊不再嚷嚷了;这时他低着头,握着手杖的双手在发抖,口水丝儿仍从嘴边往下淌,流在自己的衬衣上。
整个漫长的下午,人们聚集在广场上,拥在监狱外面——店员、懒汉、穿工装的乡下人。城里到处都在议论纷纷,此起彼伏,像一阵风吹拂,像一场火蔓延,直到日斜影长天色暗淡,乡下人才开始赶着马车或开着沾满尘土的汽车离开,城里人才开始回家吃晚饭。然后谈论又热烈起来,令人兴奋一时,在电灯照亮的房间里,在偏僻山村的点着煤油灯的小屋里,那话题到了晚餐桌上,人们对妻子和家里人再讲述一遍。第二天是星期日,在悠缓闲适的乡下,人们穿上干净的衬衫,美观的吊带裤,嘴边慢悠悠地吧嗒着烟袋,蹲在乡村教堂周围或住房门前的阴凉院落里,栅栏边停放着来访者的车辆,拴着客人的马匹;妇女们在厨房备餐,于是她们又说开了:“他并不比我更像黑人,准是他身上的黑人血液在作怪。看来他是有意让人抓住的,那劲头跟男人执意要讨老婆一样。整整一个星期他完全无踪无影。要是他没放火烧房子,人们也许在一个月之后才会发现杀了人。要不是那个叫布朗的家伙,人们也不会怀疑到他头上。那黑鬼冒充白人的时候贩卖过威士忌,人们把威士忌和杀人的事一齐推在布朗头上,布朗才把真相给抖了出来。
“‘他不在这儿,’拉塞尔说,‘我是他的副手。有何贵干?’
她俯视着他们,面色苍白,一动不动,心思远在别处。“他们在等杰弗生镇来人吗?”
“得啦。咱们回吧。会漏看一些的。”
“‘要更便宜,你们去不成,’萨蒙说,‘除非乘火车去。把你们载去,他们只收五毛二一个人。’可是她早转身走了,博士大叔像条狗似的跟在她背后。
可是他又扭又摆,不住地咒骂,声音都变得沙哑微弱了,嘴边挂着唾沫,止住他的人努力控制他,像握着一根压力过大、管道太细的皮水管。那一大堆人中惟有被捉获的凶手沉着镇静。人们抓住海因斯,可他不断骂人,他那副脆弱的老骨头,瘦削纤细的筋腱,一齐爆发出强烈的愤怒。他从人们手里挣脱出来,直往前冲,又挤又钻地来到凶手面前。这时他停了一下,凝视着凶手的面目。那是认真周到的一次端详,但人们还没来得及再次抓住他,他举起手杖早给了凶手一下;正要举杖再打,人们才把他抱住,他没法子,可火气仍然很大,轻飘的唾沫从嘴边飞溅。人们却止不住他的嘴,他叫道:“宰了这杂种!宰了他!杀死他!”
半小时后两人用车把海因斯送回家。一人开车,另一个扶着他坐在后座上。他布满短髭和污迹的面孔变得苍白,双眼紧闭。两人把他长瘫瘫地抬出汽车,支撑着他穿过前门,走过用碎砖头和水泥块铺就的朝向台阶的道路。现在他睁开了双眼,但仍旧茫然失神,眼珠直往内翻,只露出昏褐浅蓝的白眼仁。他浑身依旧软弱无力,不能动弹。正当他们走近门廊,门开了,他妻子跨出门外便随手把门掩上,站在那儿望着他们。他们知道是他妻子,因为她从人们所知道的他的住屋出来。两人之中却有一人从未见过她,虽然是镇上居民。“咋回事?”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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