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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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到艰难的不仅仅是作者与预料之中的读者,译者也何尝不是这样。查了工作日志,我动手翻译是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二日。等到把这部篇幅不算大的书译完,已是一九九八年的二月九日了。那天下午四时四十五分,我将圆珠笔一掷,身子朝后一仰,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总算是完成了。这是我译的第四部福著,我对得起这位大师了。今后我再也不钻这座自找的围城了。法国的福克纳专家莫里斯·库安德鲁译过多部福著,惟独未译《押沙龙,押沙龙!》。晚年,他捡起此书想译,已觉力不从心,终于未能如愿,他因此极为后悔,恨自己没有在较年轻时做这一件事。相比之下,即使我的译文还不理想,但我至少是完成了这件事的,我至少不会为没有做而感到遗憾。今后,我倘若还能拿出什么工作成果,可以说都是“白捡”的了。
1998年2月18日于昌运宫
福克纳自己对《押沙龙,押沙龙!》是相当重视的。他曾对一个朋友说,这是“有史以来美国人所写的最好的小说”。他专门为此书编了一份大事记、一份家谱,并亲手绘制了一幅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地图,给人以这是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宝鉴录”的压卷之作的印象。事实上,这并不是福克纳个人的看法。许多美国评论家、文学史家都认为这是福克纳作品中最重要,也是最复杂、深奥,最具史诗色彩的一部。
关于“押沙龙”的典故,这里亦应作一交代。据《圣经·旧约》,押沙龙是古代以色列国大卫王的儿子,事见《撒母耳记下》第十三到十八章,那里说:“大卫的儿子押沙龙有一个美貌的妹子,名叫他玛。大卫的儿子暗嫩爱她。暗嫩为他妹子他玛忧急成病。他玛还是处女,暗嫩以为难向她行事。……”后来暗嫩设法玷污了他玛,又把她赶了出99lib.net去。押沙龙知道后,一方面安慰妹妹,一方面伺机复仇。两年后,他借口让暗嫩帮他剪羊毛,咐吩仆人将暗嫩杀死。大卫王起先非常伤心,渐渐地心情平静下来,后来与押沙龙和解。但押沙龙设法笼络人心,为阴谋叛乱作准备。后来押沙龙叛乱,大卫王狼狈出逃,但逐渐稳住阵脚。两军展开激战。叛军大败。押沙龙骑骡逃走。当骡子从一棵大橡树下经过时,他的头发被浓密的树枝缠住,身体悬挂在半空中,最终被人刺死。当大卫王得知押沙龙死讯时,他“就心里伤恸,上城门楼去哀哭。一面走,一面说:‘我儿押沙龙啊,我儿,我儿押沙龙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龙啊,我儿,我儿。’”在英语中,“押沙龙”已成为“宠儿兼逆子”的代用语,犹如汉语中的“业障”。
从表层意义上看,《押沙龙,押沙龙!》反映了美国南方十九世纪下半叶至二十世纪初的历史、社会面貌。但这还不是福克纳创作的全部用意。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要写的毋宁是“人的心灵与它自己相冲突的问题”,福克纳认为“只有这一点才能制造出优秀的作品,因为只有这个才值得写,值得为之痛苦与流汗。”(见其《诺贝尔奖受奖演说》)因此,我们应当领会到福克纳所写的并不是关于美国南方的一部历史小说,更不是以热闹的历史背景映衬的一出“情节剧”。
从所引故事可以看出,福克纳笔下的故事结构与《圣经》出典不尽套合,仅有某些隐约相似之处,但小说中亲子之间的爱与恨,兄妹之间的暧昧感情,的确具有《旧约》的原始色彩与悲剧格局。
《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中所说的“解释”,也就是演绎或阐释。同一件事,不同的人看到的是不同的层面或剖面(facet)。而看者的认识角度与主观感情色彩又各不相同。作者把这微妙处一一表现出来,还诱导读者一起,拼装成一个有史诗深度的悲剧故事,这里面,除了作者的天生才能之外,在艺术构思上所用的心力,恐怕也只有擅长作多层象牙透雕的中国艺人才能体会到。但即使是一个粗心大意、不求甚解的读九-九-藏-书-网者,在“飞掠”过那些抽象议论,读完全书后,有些东西是会留在他脑子里拂之不去的。那些令人难忘的人物形象,如托马斯·萨德本、查尔斯·邦这样复杂、多层次的主要人物不必说了,就连着墨不多的朱迪思(她的坚毅)、埃蒂尼·邦(他那受扭曲的种族自尊心)也都栩栩如生,异常鲜明;一些惊心动魄的场景,如罗沙小姐下乡,克莱蒂纵火等等,都是美国文学中的脍炙人口的段落(一如我国的“风雪山神庙”)。福克纳反复说这本书难写,决不是偶然的。
本书开始翻译时,根据的是“美国文库”版的《福克纳集:小说一九三六——一九四〇》。不久后收到朋友高兴寄自美国印第安纳州布鲁明顿的Vintage版(the corrected text),字体稍大,翻阅亦方便得多,使眼睛稍少酸涩,特在此表示感激。另,翻译时除查阅各种有关福克纳与美国南方文化的书籍外,亦着重参阅了《〈押沙龙,押沙龙!〉注解》(ABSALOM,ABSALOM!Annotated by David Paul Ragan [Garland,1991])一书,特此说明。
《押沙龙,押沙龙!》(Absalom, Absalom!)是美国小说家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1962)的第九部长篇小说,出版于一九三六年。
一九三五年二月,福克纳收到史密斯与哈斯公司预付《押沙龙,押沙龙!》的稿费两千元。在这之前,史密斯曾去福克纳处浏览过他的手稿。但是直到这一年的三月三十日,福克纳才寄出这部小说的第一章。六月底,出版社收到第二章。七月,收到第三章。八月,收到第四章。十月十五日,福克纳在完成的第五章上标上日期。十二月,他在给一个朋友的信里说:“原谅回信迟了,因为我此刻正在没日没夜地赶写。这部小说相当好,我想再有一个月就能见到它竣工了。”但此时的福克纳正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十一月十日,他的小弟弟迪安在驾驶福克纳送给他的瓦科(Waco)飞机时失事身亡。福克纳认为弟弟的死是他这做哥哥的一手造成的,因为正是他鼓励迪安学飞行并且以自己的飞行爱好为弟弟树立了榜样。整整一夜,他帮助殡仪师把置放在浴缸里的弟弟尸体的脸弄得稍稍像样些,以致福克纳相信自己今后再也无法躺进一个浴缸洗澡了。他再次以威士忌浇愁。但他终于又振作起来,因为只有写作才能给他带来安慰。一九三六年一月三十一日,福克纳终于写完《押沙龙,押沙龙!》并在稿子上注明日期。此时,原来出版福克纳作品的史密斯与哈斯出版公司因经济困难已被兰登书屋收买。是年十月二十六日,兰登书屋出版《押沙龙,押沙龙!》,初版六千册,另外印了三百本特别版。
九九藏书
我们从福克纳一九三四年二月左右写给他的出版者哈里森·史密斯的一封信里可以最早了解到他要写这部小说的计划与想法。福克纳是这样说的:“我觉得这部小说我开头开得很顺利。斯诺普斯和修女那两本都被我搁到一边了。我目前正在写的这本将叫作《黑屋子》或类似的书名。它讲的是一个家族或者家庭从一八六〇年到一九一〇年左右所经历的多少可算是剧烈的分崩离析的故事。不过也并不像听起来的那么沉重。小说的主要情节发生在内战和战争刚结束的时期中;高潮是另一个发生在一九一〇年左右的情节,这个情节解释清了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大致上,其主题是一个人蹂躏了土地,而土地反过来毁灭了这个人的家庭。《喧哗与骚动》中的昆丁·康普生讲述故事,或者说由他把事情串连起来;他是主角,因此故事就不像是全然不足凭信的了。我用他,因为那时正是他为了妹妹而自杀的前夕,我利用他的怨恨,他把怨恨针对南方,以对南方和南方人的憎恨的形式出现,这就使故事更有深意,比一部历史小说更有深度。你可以说,避免了写穿衬裙与戴高顶礼帽的那个老套。我相信到秋天我准可以交稿。”当然,后来福克纳放弃了《黑屋子》这个书名,而且他也没能在一九三四年秋天完工。那年八月,他给哈里森·史密斯去信说:“我春天写信时跟你说过到八月我会让你知道小说进展的具体情况。我此刻能告诉你唯一的确切消息是,我仍然不知道它何时可以写成。我相信这本书还不够成熟;也就是说还未到足月临盆的时候。我常常得放下它去挣些小钱,不过我想还有更重要的原因。我写倒是写了一大堆,但只有一章还比较满意;我现在考虑先把这本放一放,回过头去再捡起《修女安魂曲》,此书不长,与《我弥留之际》差不多,而手头的这本也许比《八月之光》还要长一些。顺便告诉你,我已经想出了一个我喜欢的书名:《押沙龙,押沙龙!》;故事是讲一个人出于骄傲想要个儿子,但儿子太多了,他们把他毁了……”九九藏书
还是回到原作本身上来,先介绍一下《押沙龙,押沙龙!》的叙事方式。如《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中所指出的,这“是一部纯属解释性的小说。几个人物——罗沙小姐、康普生先生、昆丁和施里夫——试图解释过去”。这几个人物,老小姐也好、乡绅律师也好、大学生也好,他们的表述方式都是繁复式的,而且各有其不同的繁复。他们所描述的人物的叙事方式也大多是繁复式的,也是各有自己的独特方式,例如托马斯·萨德本的模仿法庭用语。他们(讲述者与被讲述者)还都有一个通病——说话吞吞吐吐,欲说还休。是啊,他们也有自己的难处,有时是不知就里,有时是故意掩盖底细。这就给阅读者一种“神龙不见首尾”的感觉。但是精彩之处恰恰隐藏在这一段段冗长、繁缛、抽象、故作高深(书中有不少作者或作者让自己笔底的人物生造——英文中叫coinage,亦即“自己造币”——的词语)的文字之间,时不时,像一道强烈的电光从乌云的裂隙间显现。在读《押沙龙,押沙龙!》时,我们像是在聆听韩德尔、巴赫等大师的一首多声部的“康塔塔”(Cantata)。在此起彼伏或惊惧或哀叹或仇恨的男女各种声音的“耶稣死了”、“啊,他死了”、“他被钉上十字架”、“有人背叛了他”之间,自有一股隐藏的张力在那里流动。九-九-藏-书-网
李文俊
《押沙龙,押沙龙!》中,福克纳通过约克纳帕塔法县又一个家族,萨德本家族的兴起与衰落,表现了人与人、人与自己内心的种种冲突。这里写的是一个穷小子白手起家的历史,与别的世家相比,有其特殊性。在家庭衰落中,种族因素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而此书与福克纳别的作品相比,又有其特殊性。《押沙龙,押沙龙!》一书,比同时代许多作家的作品,比福克纳的其他作品,更深入地触及与探讨了美国南方历史罪责与无辜者所受到的痛苦的问题。它归结到人与人之间应平等相待,不然,受到报应的仍是有罪者自身以及有关后代。这是美国南方的问题,也是与人类境遇有关的带普遍性的问题。由于这是一部充满悬念的作品,把关键性的“故事眼”在前言中一一交待将是多余并愚蠢的。译者想着重关照的仅仅是:读者阅读时得付出较多的耐心。书中长达几页的句子比比皆是,句中套插入句甚至长长一段、整整一个故事,结构错综复杂,真可谓“剪不断,理还乱”。在这里,沿用前辈翻译家的办法,把句子拆散打乱,按汉语习惯方式用短句表述,套用大致相当的成语来走捷径,好像都不可行。我不知道那将制造出一个如何不中不西、不伦不类的杂烩。译者想做到的仅仅是,在中文用心读可以读懂的极限内,尽可能多地保留原作的原汁原味。也许这仅仅是一个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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