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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F告诉我我在中学时的一些想法,我感觉好像是听见了一件非常荒谬的事。”
让-马克从未低估一个人选择他的职业的那个神奇时刻。他很清楚人生苦短,一旦做了选择就无法再改变,他心里很焦虑,因为他发现没有哪一项职业立刻激发出他的兴趣。他心里带着很大的问号,把几种可能的职业都列出来,一项一项地来考虑:当检察官,一生都用来迫害别人;当老师,当个没家教的孩子的受气包;学科技、工程,进步只会带来一丁点的益处,却会随之带来极大的害处;空洞、钻牛角尖的人文科学太过喋喋不休;室内设计(这个职业会吸引他,是因为怀念他从前做木工的祖父)完全受到流行的摆布,而他痛恨流行;可怜的药剂师,这个职业被贬低为卖药盒和药瓶的人。当他问自己:我要选择什么作为我的终生职业?他内在的声音垂落在最困惑的沉默里。要是,到最后,他决定了选择读医学院,那不是跟随自己内心里的偏好,而是根据利他的理想主义所做的抉择:他认为医学是唯一一种对人类最有益的职业,且它技术上的进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最小的。九*九*藏*书*网藏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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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这样读了三年医学院,就因为觉得非常受挫而放弃。在失去了这几年之后,他还会选择其他什么职业呢?要是他的内在的声音还是和以前一样沉默,他还有什么可以紧紧抓住的呢?他最后一次从医学院外面宽阔的台阶走下来,觉得自己好像孤身一人站在月台上,而所有的火车都已经开走了。
很快地,当他读到了第二年,必须耗时间在解剖实九九藏书网验室里的时候,他就开始对医学失望:有一件事让他很受打击,他一直没办法克服:他无法直面死亡;不久之后,他坦承事实比这个更糟糕:他没办法直面身体:因为我们的肉体命中注定就是不完美,它的不完美不需要由它自己负责任;会随时间逐渐腐烂的生物现象,支配了它的生命进程;它的血液、它的内脏,还有它的痛苦。
他跟F说他觉得眨眼皮的动作很恶心,那时候他应该是十六岁。当他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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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读医学院的时候,应该是十九岁;在这个年纪,他已经签了那份遗忘契约,已经不记得三年前他跟F说过的话。对他来说,这很可惜。这个回忆在那个时候应该会有警示的作用。它应该可以让他明白,他选读医学院纯粹是出于一种理论性的考虑,是对自我一点也不了解就做出的决定。
“才不会呢,”香黛儿对他说:“就我所认识,你很可能说过这种话。那完全符合你的个性。你还记得你读医学院的时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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