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加往事
作者:熊德启
若没有Chuck我真是无以为继。
女孩说,以前没有,也许以后会有,反正我们会一辈子在一起,以后再做给我吃吧。
此时感到背后山摇地动,疾风略过,一个三百斤的巨物端着巨大的铁锅遮住了我身后的光线。
食堂的工作忙起来很忙,没人的时候也有大把的闲时。
Chuck刚刚成为一个男人,便失去了那个让他成为男人的女人。
因为没有钱,我那段时间四处蹭饭,也包括我打工的食堂。
他告诉我,在西班牙有个笑话,说谁是世界上速度最快的中国人?
这尼玛是什么东西?
他又忽然捞起上衣,转过身,指着背后那根芦笋。
女孩趴在Chuck的背上,反复地念叨着自己对他的爱意。
Chuck是食堂主厨,认识他时《绯闻女孩》正红遍全球,那个有些花心、坏坏帅帅的Chuck Bass也俘获了众多少女少年的心。
当然,不是那种爱情,是Chuck的爱情。
Chuck正要回答,一个学生过来问我们,有芦笋吗?
我曾以为他会像我生命中的很多人一样,见面问好,欢笑吐槽,不问来处,不知去向。
照片已经褪色很严重,但能看出来一对少年情侣的幸福喜悦。
“昨天有,今天没了,明天再来。”
能击掌已是值得珍惜的缘分。
我和他的相处,就在这样的层面继续着,一起看看女孩,说说笑话。
我也想过,如非那样,或许他们最终也会分开。但这样的假设是恶意的,因为毕竟是生命。
不久之后我们从网上得知,地震了。
Chuck和她是高中同学,一起在阿拉斯加某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读书生活。
Chuck摸出钱包,给我看一张照片,说,怎么样?
我说,谢谢你安慰我,但没了就是没了。
说来问去,不过是一次又一次的装逼罢了。
这都什么人啊?我心里默默地吐槽着。
Chuck把那根芦笋纹在了那里,好像《侏罗纪公园》里琥珀中的那只蚊子,记载着自己最原始的血液。
这是我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曾写过的一句歌词,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常常哼起。
此后他每次见到我,都用三百斤的身躯踩着山崩地裂的步伐小跑过来,说,“熊”的一声我来了,熊兄弟你好吗?
Chuck从小就有做菜的天赋,儿时就能自己调配意面的酱料。靠着一身厨艺,他走遍了世界很多地方,圣诞节放假的时候他会回到阿拉斯加去捕鱼,暑假期间去南非做一些临时工。
少年的爱很多时候比成年人的深沉,因为不知危险。
我告诉他在中国这叫也龙须菜,dragon beard,他乐翻了天,到处告诉别人自己背上有龙须。
我常常和他一起站在柜台边,看着来往的学生,主要是女学生。
当时赴美不久,英文不够好,略显尴尬。
留下的,只有后背上的那一根芦笋。
Chuck闭着眼,问女孩,你想吃什么,我都做给你吃。
后来他身形走样,芦笋也被肌肤撑开变得形状奇异。
若你打开地图,在阿拉斯加那片荒凉的地方都找不到这么一座小镇,那里的名字和那里的故事被风雪掩埋,来年春天随雪水而去,大地便似刷新一般,忘了前尘旧事,只是去年的花已不再开了。
有一天,他们打算彼此告别过去的身体。
我有时觉得,我们的世界其实终究是被一帮搞广告的给左右了,以至于固执地认为,足够美丽的才当得了主角,足够精彩的才成得了故事。
他说,我告诉你这个纹身怎么来的。
他重复了我与他相遇时他说的话:
大约是那根芦笋的故事,成为了我们的某种维系。
因为芦笋,这个来自阿拉斯加的大胖子成了我在食堂里的第一个朋友。
一辆车开得有些快,马路上的冰雪没有清理干净,刹不住车。
他说他帮不了那些远在天边的四川人,至少可以帮到我这个近在眼前的。
那天他说完后我愣了半晌,问他,后来呢?
女孩嫣然一笑,拿起笔,在Chuck的背上画了一根芦笋。
我们的第一次对话是关于芦笋的。
Asparagus就是芦笋,最终我是靠电子词典知道的。
勉强认出了Chuck,当时还是个帅小伙。
有一天他终于说,我们应该成为兄弟,去酒吧泡妞绝对不会有冲突,你喜欢的我一个都看不上。
Chuck说你这不行,屁股太小,你再看那边那个。
他说,你不懂,就像做菜一样,菜被吃了,若厨师有爱,这份爱会伴随食客,让他感到快乐幸福,让他饱足健康,这才是做菜的目的。
事已至此,这个女孩会一直静静地趴在他的背上当一根芦笋,用这样的方式陪伴他左右。
我说,你这都是日本动漫的道理,你懂什么叫爱吗?
而我始终还是把中国的审美套在美国女孩身上,喜欢身条细溜小鸟依人的感觉。
此时你一定觉得这是一个和友情有关的故事,其实不是,是爱情。
这家伙居然在背上纹了一根芦笋,而且一点也不专业,画得乱七八糟。
照片里的女孩是他的挚爱,名字我记不得了,只记得那是他的挚爱。
我哪会知道。
有时我在厨房里准备三明治和烤鱼之类的东西,他会忽然冲进来,说你快出来看,超级辣妹。
他很兴奋,准确地指向满背纹身中的一个,说就是这个。我看见一个歪歪扭扭的东西,像一条很胖的蛇。
“故事的开始让人流泪最后变得幽默,结局是每个人都束手无策。”
中国说罗帐轻纱,阿拉斯加只有雪峰流水。
“昨天有,今天没了,明天再来。”这是我听他说的第一句话。
那天我负责给客人盛菜,他负责菜品的供给。我听见好几个人问我,今天有没有阿斯贝瑞格斯?
也不知孩子长大后是否会问他,爸爸,你背上为什么有一根芦笋?
Chuck说,昨天有,今天没了,明天再来。
熊德启,电视台导演。@熊德启
每个人心中总有棵树,枝叶的交流不过是风吹过时的击掌相庆,根却各自固守着本源,在自己的一方土地下寻找滋养,默契地互不打扰。
他得意地说,就是你,熊兄弟。因为你“熊”的一下就跑过来了。
那是我在美国华盛顿州读大学,在学校食堂打工的时候,美国不允许国际学生在校外打工,于是我几乎做遍了学校里的各种职位,光是学校食堂,我就从收银员做到了烤Pizza的,又做到了洗碗工,前后林林总总六七个职位。
我说这个不错,你看那身材。
然后再喘几口气。
而世事难料。
或是天意,或是人为,或是多下了一小时的雪,或是邻居偷了懒没有清理门庭。
我很感激他,和他聊了很多家乡的事,每天也告诉他最新的伤亡数字。
但谁又不懂呢?我们一直都懂爱,只是有一天忽然回头看,发现原来自己一直爱得这么苟且,又觉无脸,只好说从今天起才懂了,直到下一次。
我和老乡发疯一样用国际长途打着任何一个可能拨通的号码,所幸我们的家都不在震中,家人平安。
对阿拉斯加来说,那还是个比较保守的年代。
Chuck说,我们这里什么时候有过Asparagus?
08年5月的一天,我学校里的一个四川老乡给家里打电话,打着打着断了,断线前他妈妈说,书桌在晃啊,怎么回事。
而游子总是心切,我捐出了并不多的全部积蓄,希望为家乡做些什么,自己当了个光杆司令,在月底发工资前我身无分文。
日渐增加的数字让我很难受,他却说,你别难过,死去的人并未消失,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与我们在一起罢了。
他喜欢大屁股大胸的女性,超级大的那种。
我们问别人,你懂爱吗?无非就是说,其实我懂。
临走,女孩羞涩地说,我爱你。
我说这也太不像了,他沉默半晌说,是吗?反正纹在背上,我自己都很久没看见过了。
Chuck问你到底画了什么,女孩说,Asparagus。
出去一看,屁股都比头大了,不忍直视。
食堂不允许员工在工作时偷吃东西,但Chuck会偷偷地拿一些吃的给我,然后自己站在柜台前,让我躲在他三百斤的身躯后面把东西吃完。
有这根芦笋在背上,Chuck或许也一直停留在那个幸福的时刻,即便已经过去二十年。
但我认识的这个Chuck完全不同,首先,他体重大约三百斤,满脸大胡子,一身的纹身,和帅没什么关系,笑起来有点像怪物史莱克。
Chuck和他的芦笋,行走了大半个世界,做出了无数美食,最终因为世间大小事有意无意地运行,在六年前一个五月的下午与我同在一平方米的土地上,告诉了我这一根芦笋的故事。
这个偏僻的阿拉斯加小镇,从未有过芦笋。
而生活不是广告,我们的自以为也不尽然如是。
而如今我和Chuck依然偶有联系,他没有回到阿拉斯加,在温暖的哥斯达黎加有了家,有了孩子。
他比划了很久,又想起什么,忽然迅速地捞起上衣,那一瞬间我真是吓死了,还以为要惨遭不测。
Chuck与爱人如同那里的暴风雪一般疯狂地爱着,想要把自己的所有都付出,一根头发都不愿意剩下。
客人走了我问他,阿斯贝瑞格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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