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追
作者:周德东
他的一生绝不平凡。他当过胡子,杀的人加起来有几十个。据说,他每次杀完人都会用白布把尸体包上。
他掏出一把钱付了帐,抬屁股出了酒馆,雄赳赳气昂昂上了路。
村里几辈人接替记着太爷的年纪。
太爷呆呆地站立。他胸口发闷,想大喊一声,又不敢撕破这铁一般的死寂,他想他的嗓音一定嘶哑如雷,一喊,自己勉强支撑的躯体会骤然坍塌。
他继续朝前爬,爬一段路,回一次头,它一次比一次贴近。
该完蛋啦,太爷想。他双膝一软,朝那个东西跪了下去。
太爷黔驴技穷,江郎才尽,走投无路,欲哭无泪。
他站起来,继续走,步履踉跄。他的双腿抖得就像随风飘动的绸缎,他的心沉重如同磐石。
这时是午后,草甸子一片死寂,虫也不唧唧叫了,太爷只听见自己的喘息声。地气软软地晃动,使地平线更加遥远。蓝天上有十几朵定定的云,毫无变化地观望着一场漫长的追逐。太爷说过,那时候的天更蓝,云更白。
太爷的两条腿抖得厉害,他停下来,烧最后一只本子。这一次,他烧得很慢很慢,好像在延续自己不多的生命。丑陋的纸灰扭曲着飘飞,像太爷那麻木的心。
他想,那东西看见自己流泪了,神情一定很得意。可是,他看了看它,它的眼神还是那样心不在焉,似乎对人类的眼泪并不感兴趣。
它见太爷望它,就停下来,闲闲地看别处。
小道耐心地向前方延伸,像一把弯弯曲曲的刀子,刺向天与地的缝沿。
盛夏的一天,太爷去了绝伦帝小镇,他记不清去干什么,只是模模糊糊地记着是坐一辆大轱辘马车去的。
他见识过生生死死,闯过大风大浪,可以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那个东西。
太爷面无表情,像动物一样继续爬啊爬。
太爷就没有喊,他只是傻傻地望。他看见那幽幽的绿渐渐弥漫开来,如波如浪,飘飘忽忽向他涌上来,把他一点点淹没。太爷立在无边的绿里,很窒息。
在万无一失的时候,请你回一下头……
这个藏在狼里边的人,每次都朝太爷笑一下。最奇怪的是,太爷觉得那笑很熟悉,就是想不起来是谁。他从那个笑里感到一种侮辱,可是,他已经不会愤怒了。
他下意识回头看了看,什么都没有。
出了绝伦帝小镇,太爷感到心中不停地翻腾,身体燥热异常。解开颈下的扣子,一阵凉风就灌进去了。
它蹲在草丛里,瞅着太爷,神情毫不专注,好像在看一个不高明的魔术师表演。
太爷彻底绝望了。
那个东西开始围着爷转来转去。
它几乎没有什么反应,挤挤眼,心不在焉地转向别处——这对太爷来说是一个软绵绵的重创。
太爷转过身,可怜巴巴地看着它。他发现,他和它相距只有一米远了!
太爷无数次对我强调:那决不是狼的表情,那确确实实是一个人在笑,是憋不住一下扑出来的那种笑,是意会神通的那种笑。
他的心里空空荡荡。
只是,只是它的枵枵空腹不停地抽动着。
他空空荡荡地朝前走。
终于,他无法直立行走了,他感到异常疲惫,就跪下来,双手拄地爬行。
那个放羊倌说,有一群裹着白布的人在草甸子上围着太爷,指指点点,挤眉弄眼,他刚刚走近,那些人就散了。
弄完了,太爷朝前走。
它来路不明,它居心叵测,它身手敏捷,它势不可挡。
当时太阳高高地斜挂在西天,甚至勉强都可以称其为夕阳了。夕阳温柔地照耀着村庄。放羊倌把太爷背进家门,家里的狗竟然对太爷狂吠起来。据说,那是因为太爷的脖子上挂着一些狼毛的缘故。
太爷走了一段路,越来越感到不对头,后背开始有了凉森森的感觉。他猛地转身,远远近近看半天,没有任何东西。
太爷也感到腹内发空,肚皮好像挨到了脊梁。他真想一口咬断它那皮毛瑟瑟的脖子!
今天真是怪了!太爷想。
他很老很老了,却一直活着。过去的历程模糊了,眼前的世界模糊了,只有他脑子里那个东西清晰无比。
太爷再一次停下来。
它见太爷看着它,于是抱歉地朝爷笑了笑。
风很软,很柔,抚摸着太爷那时还很茂盛的黑发,撩动着太爷那时穿的一件土织布衣裳。
是一个放羊倌把太爷救了。
回头看,它从那土棱上一跃而过,继续尾随。
可是太爷斩钉截铁地说:它不是狼。
终于,它把脸凑近了太爷,那张嘴又腥又臭,在太爷的身体上嗅来嗅去,寻找着下口的部位。太爷傻傻地看着它。
那个东西最后把牙对准了太爷的脖子,慢慢张开嘴……
花草连天,村庄还不见踪影。无边无际是一种自由,有时候却是更可怕的束缚。
你现在假想一下:一匹狼的脸上露出人的笑容,或者说,一个人的笑容展现在狼脸上,再或者说,一个人类永远不会弄清楚是什么的东西,它把一个人的笑容通过一张狼脸表达出来,那是什么感觉?
太爷烧完第二只本子,站起来,它也站起来。爷走,它也走。
最后一只本子烧完了。
他稳稳一坐,要了两盘猪头肉,一壶滚烫的老白酒,两头大蒜,四大海碗苞米粥。
据太爷讲,那时候的天更蓝,云更白。
他爬不动了,躺下来。
他又划第三根。脆弱的火苗跳动了一下,着了。
太爷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按通常的眼光,它是一匹狼,没错,是一匹狼,尖尖的耳,垂下去的大尾巴……
他对无数的人讲过那次经历。对家里人讲,对外人讲,最后就对不懂事的我讲。他怕一个人不知道,就有人至少听过三遍。
路还远呢。它的眼神在告诉。
路边的花草好像干涩的舌头,舔着太爷不很粗壮的腿肚子,有些痒。太爷弯腰挠了挠,就有了四道白印印。有虫唧唧叫。
那一刻,太爷混混沌沌地进入一个梦,茫茫六合变成了巨大的胃,呈阴森森的绿色。那绿色一点点蠕动,消化着他的生命。
天很蓝,云很白,可是他看不见。他的女人在炊烟升起的地方等他,可是他记不起。他的心死了,他眼睛死了,他的阳具死了,他只剩一丘鼻子,在一呼一吸地喘着气。
他坚持自己的观点:那东西不是狼。
横穿那片草甸子,必须几个人搭伴。可是那时候太爷的酒劲一阵阵往头上拱,想起武二爷景阳冈醉打吊额大虫,心中也不免一阵豪壮,管他什么三碗不过冈!
那时候,整个地球上人都很少。
它突然笑了!
草甸子上有一条小道,弯弯曲曲,断断续续,都压不住草。太爷走在压不住草的小道上,突然感到头皮发麻。
太爷回头看,它还在跟随,不快不慢,不即不离。长长的尾巴拖着地,摩擦着干涩的花草,发出轻响,那声音是这样的:沙沙沙沙沙。
太爷从那时候起肯定它不是狼。
最后一只。
那两束幽幽的绿,羼杂进了两抹跳跳的红,更残忍。它一动不动地看着太爷,好像在和太爷勾心斗角,在心理上压抑对方,直到对方默默窒息而死。
正午,他进了一家酒馆。从这时候起,进入了太爷那段恐怖记忆的开端,此后的所有微小细节都清晰得可怕。
它见爷回头,就蹲下了,蔫蔫地望爷。
那个东西极其清醒,并没有因此就把太爷看成是它的同类,对太爷的堕落也没有感到丝毫诧异,依然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随,眼神依然三心二意。
它蹲下去,瞅着爷的一举一动,没有表情。
他的口袋里有三只毛太纸本子,那是在绝伦帝小镇买的。他把它们掏出来,放在草地上,又掏出了洋火——太爷希望它是一匹狼。都说,狼惧火。
太爷开始一张一张烧纸。
此时,太爷已经毫不怀疑那是人的笑!只是,这个笑太熟悉了,这个人太熟悉了,太爷努力地回想,就是想不起来是谁。
花草一下子贴近了,他闻到满鼻子香气。这样走省力多了,太爷十分庆幸自己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发现了这种走法。
太爷只有继续走。
它越来越近了。
它并不承受,闲闲地望着爷,有一点莫名其妙,人的礼节好像对它行不通。
天地间空空荡荡。
而它依旧跟随。
……从那以后,太爷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好像那次漫长的追逐就是他生命的整个过程。
它近近地看着爷,突然笑了。
草甸子是野狼的世界,穿越它的人,就像过街老鼠,光天化日还不如黑夜安全。
太爷继续走。
日头朝西歪了歪,高高地把太爷照耀。
太爷唱完歌,又一次回头,他目瞪口呆。草丛中飘忽着两束绿幽幽的光,稠粘,阴险,深邃,静默,诡秘……
第二根洋火着了,突然一阵游荡的风,鼓灭了它。
他慢慢转过身,心开始怦怦怦怦跳。他想,唱个歌壮壮胆吧,于是就抻长脖子唱起来,唱的是:北大荒,真荒凉,又有兔子又有狼,就是缺少大姑娘。这个歌现在老掉了牙,那时候它还崭新如婴儿。
第一根洋火,断了。
在额外的光阴里,他经常一个人突然就冷笑起来,自言自语地说:“几十个人挤在一张脸上笑,我当然想不起来是谁。”
太爷心中的求生欲望忽然变得极其强烈,如同一股飓风在天地间窜来窜去。他想飞天,大地吸引他。他想遁地,大地抵挡他。他被限制在一个绝望的平面上。
吃饱喝足,便有了几分美妙的醉意。抬头望窗外,日头生气勃勃。太爷打算朝回返了。
太爷在心里呼喊:弱小的火苗啊,你熊熊地燃烧起来吧,赐予我力量!把那个东西烧成一撮灰!
很早以前,从瓜屯到绝伦帝小镇之间,是一片无边无际的草甸子,极荒,很少有耕地。潮湿的黑土生满叫不上名子的各种花草,一年年枯荣自演。
荒草甸子无边无际,令人想不出天还能比它更大。如果一只狐狸或一只兔子,一直朝前跑,决不会消失于坡坡坎坎,而会变小,变小,最后化成草甸子的肌肤上肉眼看不见的菌。
太爷像生了尾巴一样讨厌和惊恐。他的腿发软,走不了了,瘫在草丛里,掏出第二只本子,继续烧。
他蹲下在地上垒土棱,长长的,长长的。他双手抠土,手指都渗血了。他干得十分认真,好像在建造一道御敌的城墙。最后,他在土棱上煞有介事地插上许多草,当然也有花,是那种叫紫鸭嘴的花。他故意把动作做得很神秘。据说狼极其多疑,极其狡诈,有一根草横卧,它都不会从上边跨过去。
太爷慢腾腾地站起来,流下了悲哀的眼泪。
太爷的恐惧达到了极点。
一只本子很快烧完了。
太爷忽而变得很超脱,他把纸一张张撕下来,投到火上,动作竟然很优雅。他在为一条即将无声无息消失在荒草甸子里的生命进行着祭奠。
太爷勃然大怒,血液骤然从苍白的躯体涌上头颅,他猛地甩过头,大喝一声:“鬼东西,你快点滚过来吧!!!”
当他再次回过头的时候,它已经近在咫尺,尖尖的牙齿快碰到太爷的屁股了。太爷感到裤裆里很温暖,那是他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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