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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恶的新生之路
——《哈姆雷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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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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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一直在延误。当然不是由于世故,也不是由于懦怯,而是由于作为一个活人,王子没法脱离生活。生活是什么?生活就是内心的两个对立面的厮杀,那种厮杀发生在以丹麦王国为象征的心的监狱里,既阻碍又推动着王子的事业的最后完成,“之”字形的、由一张一弛造成的轨迹就是厮杀过程中所留下的。

同幽灵交流的事业

幽灵给王子指出了复仇之路,实行起来才知道复仇的含义是寸步难行。于是冲撞,在冲撞中自戕,在自戕中同幽灵进行那种单向的交流,把“复仇”两个字细细地体味。原来复仇是自身灵魂对肉体的复仇:凡是做过的,都是不堪回首,要遭报应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应该消灭的。然而消灭了肉体,灵魂也就无所依附,所以总处在要不要留下一些东西的犹豫之中。首先杀死了莪菲丽亚的父亲,接着又杀了莪菲丽亚(不是用刀),然后再杀了她的哥哥……细细一想,每一个被杀的人其实都是王子的一部分,他杀掉他们,就是斩断自己同世俗的联系,而世俗,是孕育他的血肉之躯的土壤。尘缘已尽的王子终于在弥留之际向那虚幻的理念皈依。那过程是多么的恐怖啊,囚徒高举屠刀突围,砍向的是自己的躯体。然而又怎能不突围呢?怎能怀着满腔的冤愤不明不白地活或者死?人心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冲动和理智总是恰好相反?为什么它们之间的拉锯已持续了几千年,还没有锯断坚强的神经?为自己造下监狱的囚徒,他到底要干什么?哈姆雷特不知道。他只能听从心的召唤,那神的召唤将他引向他要去的地方——黑暗的虚无,然而他还活着。活着就是延误,报仇雪耻只是理念的象征,牵引着他往最后的归宿迈步。
这一场悲剧自始至终,哈姆雷特可说是完全忽略了世俗意义上的“现实”,什么王位,什么国家的前途,好像都不在他的考虑之内。他以作者的艺术自我现身,将焦点全部放在人心这一件事上头,于是他自然而然成了人性的探险者,并且一旦开始这种无畏的探险,就决不回头。一个人,既然已看透了人心的险恶,已不对生活有任何幻想,为什么还要活在这世上呢?当然是为了那桩最伟大的事业——“说”的事业。在黑暗污秽的映衬之下来说人的梦想、人的向往、人的追求;不仅用嘴说,最主要的是用行动来说,来表演给世人看。他要让大家知道,他是多么不甘心死去,他追求的那个世界又是多么真实的存在。请看他对企图自杀的好友霍拉旭怎样说:
延误中的每一刻,心都要受到这种严酷的拷问、煎熬,监狱的刑罚官铁面无私,人是无处可逃的。人在逼迫下九九藏书网一步步交出他最心爱、最珍贵的一切:爱情、亲情、友谊,直至最后交出肉体。不要设想会有丝毫的赦免,相反,刑罚只会越来越可怕,如果你的意志承受不了,你就只能放弃做一个“人”的努力,沦为单纯的“乱爬在天地间”的东西。所谓“英雄本色”就是这种无限的忍耐力,这种致命的钳制之中的冲动——每一次的冲动都被自己冷酷地扑灭,到头来仍然要死灰复燃,向命运发起更猛烈的冲击。由此哈姆雷特的命运形成了这样的模式:忍耐一爆发一再忍耐一再爆发。如果不是戏剧的需要,这个过程是不会终结的。爆发只是一瞬间的事,而忍耐,构成了他的日常生活,他成了历史上最忧郁的王子。
哈姆雷特并不是自己要死的,虽然活比死难得多,他的心却没有死的冲动,只有求生的挣扎。自从高贵的父亲的死给他举行了成人仪式以来,他所做的一切,就是如何在阴森的监狱中存活,不光存活,还要把有关生命的一切告诉大家,以受难的躯体来为人们做出榜样。通过他的口头与形体的述说,人们看到了心在可怕的禁锢中煎熬、爱情和亲情惨遭扼杀、极度的愤怒与仇恨和对这愤怒与仇恨的无限的压抑,以及没完没了的扑灭生的欲望的制裁。所有这一切,在催生着那个大写的“人”。也许在世俗的现实中,哈姆雷特永远达不到“人”的形象的标准,在他身上发生的事毋宁说是起到刚好相反的作用。但在心灵的现实中,在王子那倔强的“说”的姿态里,“人”的形象已脱颖而出,一个比先王更坚韧、更执著的形象,一个新诞生的年轻的幽灵。
莪菲丽亚的悲惨命运衬托出王子内心苦难的深重。她越是不知情,越是无辜,王子越是心痛,其过程犹如将一颗心慢慢地撕成两半。她的天真、温柔和纯洁无不提醒着王子关于虚伪、阴谋和毒计的存在,二者的不可分犹如阴和阳,犹如一个钱币的两面。而不管知不知情,罪恶是先天的生存格局。只有那些性格异常的人(如王子)才会去反抗。就这样,作为知情者的王子,用自己的手毁灭了他最珍爱的人。一半盲目一半清醒,魔鬼附体的他不假思索地犯下了深重的罪孽,只因为体内火山爆发,只因为血管里流淌着前世的冤孽。

有毒的爱情

被幽灵启蒙之后,对心的囚禁才真正被王子意识到了。意志过于顽强的哈姆雷特没法真的发疯,所有的“疯”都是被意识到了的,即使是事后的意识。然而这种“疯”又同俗人常说的“装疯卖傻”完全不同,因为它确实出自心的冲动。一边冲动一边意识,这就是“监狱”的含义。确实,如果没有强力的、自觉的监禁,灵魂的舞蹈就没法展开,连理念也会随之消失。“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作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仪表和举止是多么端正,多么出色!论行动,多么像天使!论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之华!万物之灵!” 为了朝这个大写的“人”的方向努力,哈姆雷特才自愿将自己变成囚徒,否则就只能成为“乱爬在天地之间”的东西。丹麦城堡里长年见不到阳光,到处散发出腐败的霉味,但它里面确实也孕育了像先王和哈姆雷特王子这样的,如太阳般灿烂的一代英才,他们发出的光,刺破了世间的乌烟瘴气,显示了人性不灭的真理。这样的监狱是阴森的,也是高贵的。http://www.99lib•net
哈姆雷特所处的社会生活的现状,由在位的国王作了这样的描述:他刚刚毒死了哥哥,举行了哥哥的葬礼,紧接着又举行盛大的婚礼,娶了哥哥的妻子。“仿佛抱苦中作乐的心情/仿佛一只眼含笑,一只眼流泪/仿佛使殡丧同喜庆、歌哭相和/使悲喜成半斤八两,彼此相应……” 这也是人在任何社会中的现状,人只能如此生活。但是哈姆雷特是那个社会里的先知,他不甘心就范,对他来说,与其在污浊中随波逐流打发平凡的日子,毋宁死。在求生不可、欲死不能的当口,幽灵出现了。由地狱之火炼就的幽灵,它不是来解救哈姆雷特的。谁也救不了哈姆雷特,他需要的是革命,是分裂。把自己分成两半的过程就是在最终的意义上成人的过程,否则哈姆雷特就不是哈姆雷特,而只是国王,只是王后,只是大臣波乐纽斯。那种成长的剧痛,可说是一点也不亚于地狱中的硫磺猛火。在持续的煎熬中,人只有发狂。幽灵的责任就是促成王子的自我分裂,在分裂中,王子必须一次又一次地同幽灵交流,不论幽灵在不在场,那种交流的努力不能中断。
同幽灵的交流是一场革命,亡魂的出场直奔主题:它全副武装,让空气中溢满了杀气;它这个挑起矛盾的祸首,对外人不感兴趣,一心扑在哈姆雷特身上,因为只有王子的肉身是他的寄托;它要掀起一场大风暴,造就王子分裂的人格。而在世人眼中,神秘的幽灵以先王的外貌现身,既高贵威严,又令人恐怖。因为一般来说,世人只会在极特殊的瞬间看见幽灵,即所谓“遭天罚”的瞬间,那种不自觉的不期而遇一般也不会改变人的生活。只有王子,在灾变的前夕已具备了革命的条件,也就是说,他萌生了抛弃这由阴谋构成的世俗生活的想法,又还没有彻底了断来自尘缘的冲动,他必须从幽灵那里获得精神的动力,来解决自身的矛盾。
再想想王子说过的:“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作品!理性是多么的高贵!力量是多么的无穷!仪表和举止……”九九藏书
父王的过世便是王子人格分裂的开始。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脱离了所有的人,站在一个十分危险的境地。他不能再同自己的亲人与爱人一道生活,因为生活便是对死者的亵渎;他的心事也无法讲出来,因为它们属于不能表达的、黑暗的语言,只能藏在心中。自由人的承担就这样落到了他的肩上。热血的哈姆雷特不光承担,他还要行动。当幽灵间接地向他发出邀请时,他表白道:“如果它再出现,再借我父王的形貌/哪怕是地狱张开嘴叫我别作声/我还是要对它说话……” 他的话充分体现出拼死也要同幽灵沟通的决心。父王要他于什么呢?在他已无法生活的情况之下,父王的幽灵偏要他去干那最不可能的事——不但要他继续同恶人搅在一起,还要他搞谋杀。只有身兼天使与魔鬼二职的幽灵才会如此的自相矛盾,让欲望在冲突中杀出一条血路。幽灵要求王子的只有一点:“你要记着我。”对王子来说,记住它便是记住自己的心,记住自己的躁动,记住自己的爱和恨,还有什么能比这记得更牢?在同幽灵的沟通中成长起来的王子,终于看清了自己要承担的是什么,用行动来完成事业又是多么的不可能。血腥的杀戮首先要从自己开始,也就是撕心裂肺地将自己劈成两半,一半属于鬼魂,一半仍然徘徊在人间。也许这种分裂才是更高阶段的性格的统一,满怀英雄主义理想的王子一直到最后也没有真的发疯,而是保持着强健清醒的理智,将自己的事业在极端中推向顶峰,从而完成了灵魂的塑造。
……一个糊涂蛋,可怜虫,萎靡憔悴/成天做梦,忘记了深仇大恨/不说一句话;全不管哪一位国王/叫人家无耻地夺去了一切所有/残害了宝贵的生命!我是个懦夫吗/谁叫我坏蛋,打破我的脑壳/拔下我的胡子来吹我一脸毛/拧我的鼻子,用手指直戳我的脸/骂我说谎?

人心是一所监狱

幽灵使哈姆雷特换了一双眼睛。站在不同的境界里,王子看到了他那理想中最美的爱情的阴暗龌龊的一面。两极总是相随,爱情的光焰越是绚烂,其褴褛、凄惨的另一面越是令人心酸。并非王子从前对此完全无知,只是现在的灾变使他重九_九_藏_书_网新开始了对爱情本质的认识。没有从天而降的、无缘无故的爱,莪菲丽亚也不是天使,只是一个普通的、家教很好的姑娘。如果王子的爱不是暴风骤雨般强烈,而是比较温和,也许他就能容忍莪菲丽亚身上的世俗之气。而事实是,他不能容忍她,也不能容忍自己,他必须把自己逼得走投无路,将他的爱人也逼得走投无路,以这样一种极端的形式来爱,以自戕来表明心迹。这一切,都是由于同幽灵那场可怕的对话而起;见过了幽灵,杀气便在王子的体内升腾。不知情的莪菲丽亚没有发现爱情的质变,也不知道温文尔雅的爱人已经魔鬼附体,她成了这一场发狂的爱的牺牲品。由此可见,幽灵并不是要哈姆雷特远离爱情,而是要他将世俗的爱情提升,即所谓“爱到发狂”。在幽灵的境界里,人一爱,就必然要发狂。人承担着自身的冷酷,用滴血的心,用不能表现出来的爱来爱。哈姆雷特式的爱也就是艺术境界中的爱。几百年以前的先辈早已通晓了爱的本质,他把成熟、独立的爱发挥到极点,让人们领略其中那阴郁可怕的内核。他让主人公建议他的爱人进修道院,以此来了断孽缘。然而他又并不让这孽缘了断,而是让纠缠越来越紧,最后以生命的消失告终。这种提升了的爱也可称为有毒的爱,一切都被毒化,都带着淫荡与猥亵的意味,对于主人公这样的心灵来说,与其爱,倒不如死。幽灵不让他死,要他活着来将这被毒化的爱情发挥到底,那就像上刀山、下油锅。透过王子那些爱情的疯话,读者可以感受到他内心熔岩般的热力和坚冰一般的冷峻。人是如何将这两个极端在灵魂里统一起来,造就了奇迹般的性格的呢?沉睡在每一个人体内的幽灵,一旦起来兴风作浪,会演出什么样的恐怖与壮美呢?难道不值得尝试一下吗?

“说”的姿态

莪菲丽亚描述道:“他握住我的手腕,紧紧的,不放开/伸直了手臂尽可能退回去一点/又用另外一只手遮住了眉头/那么样仔细打量我的面容/好像要画它呢。他这样看了许久/临了,轻轻地抖一下我的手臂/他把头这样子上上下下点三次/发出一声怪凄惨沉痛的悲叹/好像这一声震得他全身都碎了/生命都完了……” 这是哈姆雷特割裂自己的成人仪式,还有什么比这更痛呢?告别终究是免不了的,他要进入人鬼之间的境界,那里容不得属于世俗的爱情,不管这爱情是多么的强烈。这样做的后果是发疯,他的疯,既是伪装,也是本真的展露,二者之间的衔接天衣无缝。
他自己不能,我们大家也不能成为他说的那个“人”,只有说的姿态在展示着未来的可能性。
人是无法同灵魂99lib•net进行交流的。但任何时代里都有那么一小撮怪人,他们因为对尘世生活彻底绝望,又不肯放弃生活,于是转而走火入魔,开始了一种十分暧昧、见不得人的事业。哈姆雷特从正常人到“疯子”的转化过程,就是这个黑暗的事业逐步实现的过程。表面上他身不由己,被逼被驱赶,实则是自由的选择,血性冲动的发挥。
啊,霍拉旭,这样子不说明真相/我会留下个受多大伤害的名字/如果你真把我放在你的心坎里/现在你就慢一点自己去寻舒服/忍痛在这个冷酷的世界上留口气/讲我的故事。
“啊,从今以后,我的头脑里只许流血的念头!” 王子的这句话是痛悔自己的拖延,也是激烈的敦促。尽管决心已下,人却改变不了自己的本性。以哈姆雷特所受的教养,他的坚强的理性,他的深邃的思想,注定了他只能有“哈姆雷特式”的复仇。住在哈姆雷特体内的幽灵当然也早就洞悉了这一切,他没有给王子任何具体的指教,只是简单地要求他“记着我”。当然这句话也是多余的,先王就是王子的魂,他将最激烈的冲突、最热的血全盘遗传给了王子,王子又怎么会忘记呢?复仇是什么?复仇就是重演那个古老的、永恒的矛盾,即在人生的大舞台上表演生命。而真实的表演又不是一步可以达到的东西,它是一个没有结果的、惨痛的过程。所以在幽灵的描述里,王位、社稷等被抛到了一旁,它一心只想对王子谈它的仇和恨,以启动他内在的矛盾。仇恨激起来了,幽灵的目的也达到了。处在同一个精神模式中的先王和王子,他们的精神世界正是人类精神长河发展的缩影,这部戏剧所具有的不衰的生命力也就在此。敢于囚禁自己的艺术家,其作品必然闪烁着永生的光芒。
上帝造我们,给我们这么多智慧/使我们能瞻前顾后,决不是要我们/把这种智能,把这种神明的理性/霉烂了不用啊。可是究竟是由于/禽兽的健忘呢,还是因为把后果/考虑得过分周密了,想来想去/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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