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狼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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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狼骑尉
第七章 极乐棺材
第七章 极乐棺材
第八章 龙凤双玦
第九章 饿灵双碗
第九章 饿灵双碗
第十章 避邪狼牙
第十一章 青花鬼瓶
第十二章 鬼镰刀
第十三章 诅咒之地
第十三章 诅咒之地
第十四章 图獭邪神
第十四章 图獭邪神
第十五章 金尸
第十五章 金尸
第十五章 金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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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长珏想了想,说道:“价格你开吧,我诚心买,你诚心卖,只要不太过分,东西我就收了。你在纳塔河村还捡到了什么宝贝,不妨都拿出来看看,这些东西随便放在身边绝对不合适。”
和常见的蝙蝠不同,这只蝙蝠脑袋更大,仔细看似乎和狗熊有些相似,嘴里居然还有两颗獠牙。它的翅膀上长了一层暗青色的绒毛,样子看起来有些邪恶。
相处日久,爷爷去了戒备之心,便拿出了那件“镇宅之宝”白骨长箫给他看。那也是我第一次开眼,见到这种珍贵却又带有一丝鬼魅气息的老物件。没想到,马长珏看了一眼就激动起来,他搓着手,惊叹道:“契爷,你居然有这个宝贝在身上?”
爷爷取出长箫递给他。马长珏从手上拎着的袋子里取出一袋红颜色的液体,接着倒在碗里。我立刻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气,不禁皱起了眉头。马长珏用布沾了点血抹在长箫的一端,走到窗边,对着夜幕降临的天空吹了起来。
这是我很得意的一件事,因为我觉得自己是个聪明人,能够早于同龄人理性地看待人和事,反省自己的错误与不足。但后来,我发现自己还是远远不够了解自己。
爷爷叹了口气道:“这么邪门的东西,还上得了价码?”
父亲狠狠瞪了我一眼,我这才反应过来。
结果一直等到晚上九点多钟,马长珏才姗姗而来,也不管我们还在等他吃饭,就大声叫道:“契爷,把长箫给我。”
不知道他吹的什么曲子,当时,我只感觉长箫的音色还挺悦耳动听的,还暗暗地想,看不出,这马长珏还是个多才多艺的人。
这并不是蝙蝠被撞得头破血流,而是撞击产生的力道让它将体内的鲜血全部吐了出来。随即这只蝙蝠委顿不堪地躺在地下,嘴边、胸前满是鲜血,无力地哼哼着。
父亲下意识地看了我一眼,表情阴沉得可怕。
马长珏http://www.99lib.net只要说起这些学问便会滔滔不绝。他拎起蝙蝠的翅膀将它送到我们眼前,说道:“这是吸血蝙蝠,是世上真正的吸血鬼,每到深夜就会出来觅食,最喜欢扒在牛、猪等大型动物的身体上吸血,是很邪恶的一种生物。说得更明白点,这就是个召鬼的东西。契爷,这长箫可是个凶物,你从哪里得到的?”
钱这个东西真的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即便是极度痛恨鄙视它的人,都无法彻底拒绝这个王八蛋的诱惑。这世界上有很多疯狂、不可思议的事情都是围绕着它而发生的。
不过,马长珏似乎并没有注意我这句“岔子”,皱着眉头想了很久才道:“阿生说得很有道理,是我把情况想得复杂了。契爷,这个东西你卖不卖?正好有个藏家想收类似的玩意儿,如果你想出手,我可以促成此事。”
“他杀人不计其数,被抓捕的巫师就关在身侧,方便他随时杀之取血以供解渴。不过,于亚子不是只会屠杀巫师罪犯,他还是一个精通上古秘术的巫师。他最具传奇色彩的一件事是施秘法将汉武帝手下的一名大将炮制成了一具老僵尸,还美其名曰‘飞天将军’。”
我都听傻了,问得更傻:“那他一辈子得喝多少人的血呀?他上哪儿找那么多人血去啊?”
后来我才知道,他之所以整日窜来跑去,是因为马长珏有个特别喜欢古玩并热衷于收藏的爷爷,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受老马先生的委任。
当时的我远不够成熟,有些话说出来就是自降身价,本来能卖一万块的东西,我一句话或许就只值五千了。想到这儿,我恨不能抽自己的嘴巴。
“当然不是,这飞天将军可不是一般人,他是汉武帝身边禁卫军中的超级高手。之所以弄出这样一个狠角色,是因为西域小国楼兰自称在本国境内发现了龙墓,而汉天藏书网子一直自命是龙的传人,无论如何不可能接受在异族的土地上出现龙墓。于是汉武帝指派于亚子秘密调查此事,如果真有龙墓,令他无论其中是否埋有龙尸,必须烧光其中的一切,并刺杀楼兰国王。”
喝光了血后,它似乎想要振翅飞起,但满肚子的鲜血已经让它不堪重负,这个贪婪的怪物努力飞到空中,扇动了几下翅膀却越飞越低,接着一头撞在窗边的墙壁上,顿时墙面出现了一片呈溅射状的血点。
古玩交易和买东西也差不多,讨价还价是免不了的事情。有时候买家为了压低价格,会故意编一些故事来证明东西本身有问题。这马长珏真是老谋深算,为了压价,竟编了一个如此周全的故事说给我们听。爷爷是老江湖,当然明白这一道理,所以直接把话挑明了。
我随口接了一句:“这根长箫只是捡到的东西,未必是墓葬里的物品,或许是别人藏在泥地中被爆炸震出来的。”
马长珏道:“这是一只吸血蝙蝠,几位知道这根长箫的作用了?”
“狼骑尉是汉武帝所设立的职位。汉武时期天下巫术盛行,害人不浅,甚至连汉武帝本人都被后宫妃子施了邪法。他龙颜震怒,便召集天下巫术大家,从中挑选了一些高手专门侦破巫术犯罪案件,追捕或是暗杀犯罪逃逸的巫师罪犯。这些为朝廷办事的巫术大师,就被称为狼骑尉。在这些狼骑尉中,有一人大大有名,叫于亚子。他身高两米,眼珠红若鲜血,赤面獠牙,左手是黑皮尖爪的鬼手—据说,于亚子是其母撞鬼后所生。他心狠手辣,一生抓捕的邪巫鬼婆不计其数,皆以车裂处死。还有人说,于亚子口渴只饮人血,从来不喝生水。因为水汇阴气,于亚子为了避免冲淡自身的纯阳之气,滴水不沾。当然也有人说他本性嗜血,水淡阳气不过是托词。”
爷爷笑道:“这个东西我是不九*九*藏*书*网卖的,因为世界上只怕独此一根了。”
马长珏笑道:“契爷村里的风水先生真是大行家,他说得一点没错。我收集了很多去纳塔河村收古董的人提供的资料,如果判断没错的话,那座古墓里葬的,十有八九是一名汉代的狼骑尉。”
忽然,窗外飞来一团黑影,眨眼间就落在长箫沾血的位置,看清后却发现,那黑影居然是一只巴掌大的蝙蝠。
对和他没有利益冲突的人而言,马长珏确实不是坏人。
爷爷摇头道:“这座墓的主人是谁我不知道。乡野农夫,哪能知道这些。不过这座墓的主人所设计的机关炸死了好多村民,每到阴天下雨时,古墓周围就会传出古怪的窃窃私语声,村子里懂风水的人说那座墓穴的构造风水是可以困住亡灵魂魄的,所以人死后亡灵只会在原处逗留。这座墓的主人肯定不是一般人。”
“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但当年西域三十六国文明皆得以保存,唯独楼兰湮没于罗布泊的黄沙之下,难说这不是因为异常之事遭到天谴,而楼兰国王确实死于汉武帝派出的刺客之手。由这两件事看,或许传说就是真的也未可知。而于亚子自知生前树敌太多,又得知了龙墓这等惊天秘密,无论是巫师还是朝廷都不可能放过他,于是他偷偷逃出了汉宫。一直以来,我都在关注纳塔河村流落出的古董,似乎……都是于亚子修炼上古秘术所使用的器物,所以我怀疑,古墓中葬的就是于亚子本人。”
爷爷微微点头道:“我说一个大户人家的墓葬,怎么可能埋到如此偏远的山村,原来这是个根本就不能见光的人。”
因为是香港人,而且是一个香港富二代,马长珏总喜欢穿一身花花绿绿的衣服。他并不算高,有点偏胖,没事儿就喜欢去理发店保养头发,一年四季都梳着郭富城早年风靡大陆的“三七分”。一张方脸天庭饱满,地阁方圆九-九-藏-书-网,总是笑眯眯的,让人看着就不忍心怀疑他是坏人。
“对,巫师的手段本就毒辣,他的尸骨若是落到对头的手里,后果可想而知。所以于亚子在机关上用了最残酷的手段,就算与盗墓者同归于尽,也不能让自己的尸身落入他人之手。不过,现在的疑问是,这根白骨长箫是如何出现在墓葬中的?使用长箫的人和于亚子可不是一个朝代的,前后相差数百年。而且于亚子的墓穴应该是封死密闭的,他不可能在不触发任何机关暗器的前提下,全身而入之后再全身而退。”马长珏分析道。
“这……”爷爷犹豫了片刻,还是将得到长箫的来龙去脉告知了马长珏。
父亲正要将它赶出去,马长珏立刻阻止道:“别动它。”
马长珏的眼睛里顿时放出一层艳羡的光,他说道:“纳塔河村发掘古墓的惨案在古玩圈子里影响巨大,我很清楚这件事,原来契爷是纳塔河村的村民。”说罢,他盯着手里的长箫,一时想得出神,过了好久才继续道,“契爷,你知道那座古墓的主人是谁吗?”
“这是不是真的?”
这只小小的蝙蝠站在碗边,俯身大口喝着碗里的血浆,高高竖起的翅膀就像地狱血河中的魔鬼。这次它足足喝了十几分钟,我眼看着它的身体胀成了圆柱体,撑得滚圆的肚皮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为什么要把人弄成僵尸,难道他犯了罪?”我忍不住问道。
不过第一次见到马长珏,我还是很轻易地对他作出了判断。因为那时的我并不成熟,所以我觉得他就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拿着家族的股份分红,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在内地城市来回旅游。
爷爷恍然大悟道:“这是……这根箫难道能召来一些不干净的东西?”
这只蝙蝠在长箫上站定后,立刻用舌头舔舐长箫上的鲜血,模样就像一个饿极的大肚汉看见了食物,吃相贪婪至极。片刻间,它便将长箫九*九*藏*书*网上的鲜血舔舐干净。之后意犹未尽,又扁又圆的脑袋转向了桌子上盛着鲜血的碗,尖叫一声便朝桌上飞去。
马长珏也没劝我爷爷,笑着将长箫放在桌上道:“我先去办点事情,晚上再来和你聊天。”
“狼骑尉?”大字不识的爷爷对现代人的官衔都不甚了了,何况汉代。
马长珏比我大十岁,按理说我应该喊他叔叔,可是爷爷和老马先生年纪相差不大,所以极其看重辈分的马长珏坚持让我喊他哥哥。在西南一带,他最大的买家就是爷爷,所以他和我们家走得很勤。小时候,隔不了多久,我就能见到这个穿着洋气、操着一口标准普通话的香港人。
其实我的胆子并不算大,之所以会踏入这行一是因为好奇心,二是因为受到了利益的诱惑。
古董行异常繁复,在这里不存在假货之说,只要你能把假货当真货卖出去,即便有人吃亏也没处说理去,所以想要找人代理淘货,必须找靠得住的人。老马先生深知这一点,于是将采购大权交给了家里排行第二的孙子。而马长珏憨傻的表面下其实藏着精明强悍的头脑,否则他在这行里早被人骗得遍体鳞伤了。
马长珏点点头道:“这是一根人骨长箫—看到它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这是一种非常邪门的物品,所以在吹奏时会引来一些不平常的东西,比如说这只蝙蝠。制作这种长箫必须用杀人凶手的腿骨,并在人血中泡上七天七夜,捞出后,附于其上的血液不能清洗,直接放在太阳下暴晒,晒干后,在表面刷上一层漆,就算大功告成。人骨长箫绝非天下独此一根,不过是存世的并不多见而已。”
或许是这一行的特殊性磨炼了我的性格、意识,让我比很多同龄人更早一步走向成熟。我很早就明白,不要随性地对待自己身边的亲人,不要轻易判断别人究竟是你的朋友还是你的敌人,更不要轻易对一件毫不了解的事物下最终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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