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在花季少年光芒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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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在花季少年光芒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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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可能受到了文学作品的影响。她读过无数有关男性初恋的羞涩和冲动的描写。然而,尽管她理解露西·斯诺和罗莎蒙德·莱曼笔下勇敢却命运悲催的女孩们所遭受的羞辱,理解她们哀莫大于心死的感受,她却不承认、也不相信男性小说中那些专业风骚女或者纯洁的年轻姑娘的存在,那都是神秘的动物性存在。这些都与弗雷德丽卡·波特无关。她干练,做事认真、有条理,对性爱感兴趣,但并不痴迷,如果男人愿意,她也想和他们交朋友。男性小说中的女性是不真实的,但令弗雷德丽卡费解的是,年轻男人居然会认为她也属于那种人。于是,他们开始搏斗,男人一心追求她,弗雷德丽卡则要么卑贱、要么自由,双方都感到困惑和受伤。有一次,她招待一个男人喝茶,另一个年轻人不请自来,突然冲进来,用棍子砸碎了一个茶杯,她非常震惊。她将那些一看就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冗长的情书当作勾搭的伎俩,直接忽略。她还交往过一个男人,发现他除了对托马斯·曼64了如指掌,没有什么可取之处,很无趣,然后她就提出了分手,这个男人放声大哭,说她在戏弄他,她只是盯着他,不置一词,然后回家。
十分钟以后,福斯特就睡着了,一直睡得很熟。大家交谈时都压低声音,他还轻轻地打着呼噜。他看起来很满足。弗雷德丽卡心里涌起一股对失败和束缚的恐惧。
“你好呀,宝贝。”弗雷德丽卡伸出一根手指戳戳孩子。斯蒂芬妮的目光从未离开过孩子,她的注意力从未离开过他超过六英尺。斯蒂芬妮告诉弗雷德丽卡,她已经又怀上了一个孩子,她说,就在他们以为马库斯要离开的时候,大家都放松了,于是就怀上了。她想表达的是,她觉得她是自由的。弗雷德丽卡想,这是一种有趣的证明方式,她一方面被威廉看似与她相同,实则不同的肉体和黑眼睛所吸引,另一方面,她又害怕他,害怕身体的充盈感和疲劳感,害怕失去自由。
那段时间,她的生活丰富多彩,混乱而又充满激情,我这样的描述算是冷静客观的。在1954年到1955年,对于自己狂热而多样的性生活,弗雷德丽卡还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词汇来形容。她身材好、智商高,但她不认为自己在做研究,而是在寻找爱和信任,寻找“一个真正喜欢她这个人的人”。她很少考虑那些聪明男孩或聪明男人的感情或期望。不管她上过多少张床,红着脸吻过多少张脸,有很多东西她是不能理解的。她毕竟不是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的,而是被文化包裹着,在情欲、社会和家族交织在一起的期望中长大的,而这些期望都不一定是相互一致的。
混杂着尊重“现实”和顺从的态度,她认为,女性比男性更执迷于爱情,更脆弱,更经常感到痛苦。她心里有一些固有的标签。“爱情是男人生命中的一部分,却是女人生命的全部。”“男人只信奉神,女人则信奉男人心中的神。”“那段日子里,因为他,我忘记了神的存在。”“我只想要女性的这个特权,你不必垂涎。当生命消逝、希望无存时,只有爱情能长久。”她习惯了这种女性作为附属的观念。罗莎蒙德·莱曼小说的女主角和厄秀拉·布朗温(有时,弗雷德丽卡对她简直深恶痛绝)的所作所为,都进一步加深了她的观念。她在读者问答专栏中也看到了类似的故事,那些寻求帮助的女人,总是在问如何对付冷漠、不忠、只做一件事的丈夫,或者别人的丈夫。
她害怕被关禁闭的感觉。新女王和爱丁堡公爵访问纽纳姆学院时,公爵身边簇拥着妆发整齐的女学者和穿着礼服、端庄娴静的女孩,他半开玩笑地问这些高年级学生:“你们从这里出去过吗?”弗雷德丽卡感到愤怒,她之所以愤怒,是因为她从未被关禁闭,她的生活丰富多彩,十分自由,比他自由得多。
其实,弗雷德丽卡并不想见福斯特。www.99lib.net她担心他会破坏关于牛的哲学论述以及《印度之行》48的开篇在她心目中的美好。弗雷德丽卡将这两段话视作自己的财产,因为她享受过这两段话给她带来的快乐。另外,马拉巴山洞里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她曾为此感到煎熬,她也有过这样的感觉,但不知道如何表达。她和艾伦、托尼、埃德蒙·威尔基、亚历山大·韦德伯恩生活在一个充满戾气的世界里。在小说家的作品里,这个世界已经变得面目全非,无法辨别。她能对福斯特说些什么呢?他和她又有什么好说的呢?不过,对弗雷德丽卡来说,日后能够提起见过大作家福斯特,那还是很有意思的。
弗雷德丽卡还获得过一些特别的追求。当然,追求和勾搭还是有些交叉重叠的部分。有些想和她交往,或似乎想和她交往的男人会给她写信,还会引用“有可能爱上的女人”之类的话,小心翼翼地问她,她是否觉得他们属于特别的那一对。这时,弗雷德丽卡的困惑达到了顶点。她觉得自己要解决婚姻问题,首先要找到一个真心的人。但是,她也不想跟她母亲那代人一样,只在这段短暂的时间里才有自由和权利,而过后只剩下顺从和被占有。她瞧不起她的追求者,这阻止了她付出真心,允许她继续卑劣(她自己是这么认为的),直到那个有可能爱上的人出现。她会跟别的男人上床,会跟别的女人分享这些男人,丝毫不会嫉妒。(这主要是她唯我独尊的思维意识在作祟,她从不想象男人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的场景。)
男人有他们的群体行为方式。他们会一起谈论女人,就像谈论汽车或啤酒一样,会拿女人的胸脯和大腿开玩笑,计划怎么像军队或青少年帮派那样勾搭女人。在他们眼里,女人只有好点和差点的,比较随便的和比较难搞上手的单纯女人。就是这么简单。弗雷德丽卡也是这么评判男人的,起初是懵懵懂懂的,后来就开始深入思考。她依据肤质好坏、背部宽窄、发质和技巧的好坏,对男人进行分类。男人说的是女孩有愿意的和不愿意的,弗雷德丽卡则索性把这些男人分为行的和不行的。弗雷德丽卡·波特说,如果男人只想要做那件事,她自己也愿意,然后就做。没人能指着她说是他的女朋友,对此她感到有些自豪。面对那些想方设法,包括用花钱(吃饭、电影、喝酒)的方式来勾搭她的男人,她通常都会立即默许,偶尔也会直接坦率地加以拒绝,让他们不用多花心思。这些习惯也需要学习才能养成,有时她会有点害怕,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太贱、太放荡。(要是在十年后,她可以说是很节制了。)
大作家醒了过来,向众人说抱歉,却丝毫不觉得尴尬。他吃了几口樱桃蛋糕,冲所有人微微一笑,然后慢慢地、小心地走了。弗雷德丽卡穿过纽纳姆的后花园,沐浴着阳光走回家。马拉巴山洞、在脑海深处闪烁的火焰、蜷曲的蠕虫、虚无和语言间的关系让她百思不得其解,在剑桥充满限制的生活、司康饼和必不可少的午睡也让她感到困惑。她认为,对于一名作家来说,剑桥不是一个理想之地,对读者而言却是理想的。在这里要怎样生活呢?她经常这样问自己。她想起了劳伦斯跟新墨西哥妇女无端的争吵,想到了在里思布莱斯福德的斯蒂芬妮。她抬起头,坚定地扬起了下巴。
四次阅读,《幸运的吉姆》都让弗雷德丽卡产生了性厌恶。书中有个好姑娘,好就好在她胸脯丰满,而且令人惊讶的是,她很容易发现疯狂的迪克森的吸引力和闪光点。书中还有一个龌龊的女人,她化妆技术拙劣,穿着附庸风雅的短裙,经常歇斯底里地用情感胁迫别人。这个人物是仇恨的化身——“迪克森想冲过去把她推倒在椅子上,冲着她的脸重重地打一拳,还想把一颗珠子塞进她的鼻子里。”弗雷德丽卡还很小的时候,她的鼻子曾经被塞过一颗珠子,当时的疼痛现在还记忆深刻。还有一位戴着栗色帽子的老太太,迪克森认为她应该像一只甲虫一样被碾死,因为她延误了他搭乘的公共汽车。弗雷德丽卡也许已经接受了这样对想象匮乏和残忍场景的精准描述,但令她惊讶的是,她的许多朋友竟认为迪克森是道德英雄。他们喜欢刻意的粗鲁、恶作剧和做鬼脸。托尼向弗雷德丽卡解释说,吉姆其实是一个正人君子,一个普普通通又一丝不苟的人,他旗帜鲜明地反对布卢姆茨伯里团体美学家和《重返布莱兹海德庄园》中的自命不凡和小团体行为。弗雷德丽卡第一次读《重返布莱兹海德庄园》的时候,以为那是对罗马天主教信仰的嘲讽,但她也被深深打动了。如果将幼稚的不负责任视为天真,弗雷德丽卡宁愿让查尔斯·赖德和塞巴斯蒂安·弗莱特待在花园里,也不愿看到吉姆·迪克森在学校里胡闹,尽管这样他们一定会被开除。有两个人永远都是孩子,一个是彼得·潘,另一个是威廉。弗雷德丽卡更希望遇到男人,而非大男孩。九九藏书
弗雷德丽卡还在滔滔不绝。她向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停下来。一个陌生人拍了拍她的肩膀,这个人用唱歌般的威尔士口音急切地对她说,他觉得她说得非常有趣,也非常深刻。如果她想要探讨,他十分愿意,不过不是现在,所以,他想知道她的姓名和学院。托尼说道:“她是纽纳姆学院的弗雷德丽卡·波特,想跟她探讨什么都可以。”那个威尔士人说:“我叫欧文·格里菲斯,来自耶稣学院,是社会主义俱乐部的秘书。你是托尼·沃森,特里维廉·沃森的儿子,对吧?你在校报和《格兰塔》杂志上发了很多不错的文章,还提到你父亲对革命的期待,像圣奥古斯丁63的《忏悔录》一样,对吧?”差不多吧,托尼说,稍稍端起了架子。与此同时,弗雷德丽卡想看看这个陌生人是什么货色,但看不出来。他声音洪亮,但毫无幽默感可言,也没有自信满满的嘲讽。她不确定,也说不准。他的躯体也是一个矛盾体,皮肤黝黑,身材魁梧,轮廓分明,但双眸深邃,目光流转,嘴巴很溜。“小姐,我会去拜访您的。”他说完就走了。
变色龙艾伦属于工人阶级。如果被问起,他也会这么说,但他会想办法避免出现这种局面。他精致的外表、健康的体魄、白皙的皮肤、纯正的苏格兰口音,都有利于他巧妙地应对周围人的种种举动。在酒吧里,托尼才是真正的自己,一个工人阶级啤酒爱好者。和中世纪音乐研究者(通常是基督教徒)在一起,他就是一个才华横溢的苏格兰学者,趣味十分高雅。和对绘画感兴趣的人在一起,他能够旁征博引,成为大家仰望的宝贝。在国王学院同性恋流行的大背景下,弗雷德丽卡注意到,艾伦可以根据需要,在粗鲁的工人阶级和有教养的(苏格兰)希腊运动员这两种形象之间来回切换。弗雷德丽卡觉得观察他的身份转变很有趣,他有一双机警的眼睛,有一次弗雷德丽卡发现他显然是在考虑该变成什么,该怎么变。后来他就驾轻就熟了,这个过程谁都发现不了。他是弗雷德丽卡的好朋友,可是,弗雷德丽卡也不知道他爱着谁,和谁睡过觉,想跟谁睡觉。
到了1955年夏天,弗雷德丽卡对于如何将人分类已经充满信心,也有自己独特的想法。例如,她就为两个比较固定的朋友艾伦和托尼贴上了标签:一个是变色龙,一个是骗子。有一个星期,她和这两位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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迥异的小说家短暂相处的时候,弗雷德丽卡突然想到了这两个词。艾伦让他在国王学院的一位朋友叫弗雷德丽卡来参加下午茶派对,说小说家福斯特也会出席。托尼则叫弗雷德丽卡陪他去参加文学社的会议,说金斯利·艾米斯59将在会议上致辞。弗雷德丽卡先去参加了下午茶派对。
在英文学院的外面,弗雷德丽卡和其他人就抑制幽默的道德效用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托尼谈到了良好的行为规范和审慎。弗雷德丽卡则发表了一番演讲,她说这让她更同情马修·阿诺德62和“高度严肃”。她说,“浮夸”和“自命不凡”是值得三思的词语,说不定能有更好的词来代替,比如“严肃”或者“负责”。她挥舞着双臂说:“评判行为做派并不一定就是评判道德,对吧?在《重返布莱兹海德庄园》中,胡珀因为口音和发型受到了嘲笑,但与这部作品的道德风格无关。我不喜欢这样,这不公平。同样糟糕的是,幸运的吉姆嘲笑博尔廷·韦尔奇,因为他开口闭口都是‘你们山姆’,可是,戴着贝雷帽的他喜欢艺术,喜欢外国,也喜欢英国历史,不是吗?吉姆肯定知道如何区分女孩穿的裙子是否合乎体统,知道什么样的女孩会穿什么样的裙子,好姑娘穿好裙子,坏姑娘穿坏裙子。再过二十年,好裙子将会变得龌龊,所谓体面的裙子也会变成别种样子,我们不会化妆,否则我们都会化得像野人一样。克里斯蒂娜的口红选择与玛格丽特相反,而他的判断将变得难以理解,陈旧过时。我认为,讨厌老太太戴着扁扁的樱桃色帽子并不是什么好事,也不是什么有意思的事。”
托尼一定要叫弗雷德丽卡来文学社听艾米斯的演讲,因为《幸运的吉姆》59是一本“重要的书”。弗雷德丽卡读过四次。一次是因为有人借给她这本书,一次是想了解托尼从书中读到了什么,一次是因为她生病卧床,那次她读得非常快,度过了那段难熬的日子,还有一次是她正要写一篇文章,题目是关于当代小说中的新风尚。前三次,弗雷德丽卡觉得这本书不好玩,也看不出它“重要”在哪里。读第四次的时候,她已经在剑桥生活了一段时间,“愤怒的青年”流派已经出现,她突然被写剪纸的那一段逗得捧腹大笑,甚至笑出了眼泪。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她已经能够将吉姆·迪克森沉重的表情、对“快乐英格兰”的嘲弄、恶作剧和孩子气式的愤怒视为“知识分子对于温和单调的福利国家的有限叛逆”。弗雷德丽卡将这种“有限叛逆”类比为“电厂”家庭结构下孩子的反抗。因为父母的原则和行为很自由、有理性,总之很开明,要反抗他们的权威,就必须采取任性或荒谬的暴力。她觉得自己对此已有一定了解。比尔的怒火让她无法做出有限叛逆,这是她产生厌恶的合理理由。不过,从长远来看,这种理解并不能让她对吉姆·迪克森更加宽容,也无法更加欣赏他。
说到“关禁闭”,她就想起了斯蒂芬妮。那年夏天,从法国回来不久,在来纽纳姆之前,弗雷德丽卡见过她,也见到了威廉。威廉坐着,两条腿胖乎乎,身体摇摇晃晃,长着乌黑的细发,透过长长的黑色睫毛看着她,含含糊糊、若有若无地笑了一下,然后,目光闪烁着朝别处看。
到现在应该很清楚了,弗雷德丽卡不止一次残忍地对待男人,简直是在摧毁男人。说好听点,她未曾被传统习俗或文化中的神话事所引导而认为男人也有感情。坏男人都是骗子,好一点的男人都想做女人的主宰。世界是男人的,她只想要在这个世界里生活,但不想将世界作为避难所,或者成为它的附属物。
如果说相比骗子弗雷德丽卡更同情九九藏书网变色龙,这都是女性的天性使然。她对自己的身份认知过于僵化,做不了变色龙,不可能像艾伦·梅尔维尔一样游刃有余。弗雷德丽卡没有打算以此为生,不过她怀疑他倒有这样的打算。她做了一些小尝试,在剧院里跟人家说了“亲爱的”和“爱”这样的话。她还尝试改变自己的穿着,希望能符合可爱的弗雷迪的偏好,当然,有些事情没有钱是办不成的。他对她戴着一副长及手肘的尼龙手套感到震惊,他本以为是旧蕾丝。弗雷德丽卡会跟诗友们谈论价值,她跟托尼以及艾伦也谈论价值,但她的口气明显充满嘲讽。只有在床上,或者在沙发上、在平底船上,或者手牵手躺着的时候,她才真正地练习做起变色龙。人家给她多少,或者期望多少,弗雷德丽卡就尽量给多少。在床上,她的欲望不会像在谈话中那样表现得淋漓尽致,她都是一步一步跟着来,不会提出要求。她对她自己的所作所为也没有意识。她有一次梦到她是一片草甸,无数根小草缠住她的头发,将她钉在格列佛在小人国看到的草地上。淡黄色的青蛙排着队,缓慢、疲惫又有节奏地在草地上蹦跶着。青蛙都蔫蔫的,用力跳一下,就趴在地上喘着粗气休息,接着再跳一下,再喘粗气,一下接着一下,一个接着一个……
弗雷德丽卡选择和威尔基一起跑到斯卡伯勒,而不跟亚历山大上床,可以说是在本能地抗拒“完整”的爱情,尽管她会说那是因为自己害怕失败、尴尬和流血。弗雷德丽卡在剑桥大学进行的性爱实验,一方面是为了寻找理想的伴侣,另一方面,是在与男性进行一场搏斗。她经常说“我喜欢男人”,就像别人说“我喜欢奶酪”,“我喜欢苦巧克力”,或者“我喜欢红酒”一样,已经成了日常的口头禅。她声称,和每个男人的关系都是纯粹的,一起跳舞,一起享受鱼水之欢,或者在一起聊天。她相信这是事实,但这并不是全部的事实。她这么做,更多的是出于她对男人或者“人”的基本判断,她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
有个人坐在弗雷德丽卡身边的地板上,那个人叫作马里乌斯·莫克济盖玛,这是波兰人的姓名。他操着无阶级差别的英语口音,听起来既不是大西洋彼岸的,不是利物浦的,也不是伦敦东区的口音,而是清晰的BBC口音,不会省略或丢失任何音节,听起来很舒服。他告诉弗雷德丽卡如何在教堂里用拉丁语优雅地唱一段拉丁文颂赞,他说意大利风格的拉丁语比学校里教的更柔和,也更动听。他说他认为弗雷德丽卡是剑桥的风云人物,他想和她聊聊,还想给她画一幅像,因为她的脸庞与众不同。“以前我学过绘画,我想我应该当专业画家,应该成为一名受过良好古典教育的优秀画家。你不这么认为吗?或许我应该学哲学。还是说学英语更好?”弗雷德丽卡问他画哪种风格的画,他说,他说不好是哪种风格,反正不是英国的浪漫主义,她一定要来看看,她说她会去的。他个子不高,却充满活力,而且十分独立。他浑身上下充满魅力,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嗓音迷人。
演讲的时候,那个小说家显得英俊潇洒,神采奕奕,毫不做作。他自嘲得恰到好处(剑桥喜欢这样),不太刻意强调文学的重要性(利维斯的剑桥甚至更为模棱两可)。他故意轻描淡写,称小说主要是用来消遣。学生们听了他的言论,对存在主义作品《另类人》的作者科林·威尔逊60极其轻蔑,乃至于表现出了野蛮的态度。幽默是可以接受的,存在主义的激情则显得陌生且可疑。艾米斯先生赞扬菲尔丁61的理性,反对《曼斯菲尔德庄园》过于严肃的风格,并表示喜剧的可取之处在于能让人不再自以为是。凡是不认同这个观点的人,都可能被指责缺乏幽默感,弗雷德丽卡也不能幸免。她有些生气,99lib.net她到那里去,就是为了去生气的。托尼坐在她旁边,系着一条格纹羊毛围巾,像是工人戴的那种大围巾,外面穿着防风衣。小说家提出小说是“表达自我”的方式时,他笑了,他还问了艾米斯对于在大学开展文学研究的价值有什么看法。小说家说他反对浮夸和刻意的理解,支持指导学生阅读并用清晰简明的英文写作。社会主义者托尼表示,如果只是这样,那每个人都已经能得到这样的指导了。艾米斯先生说,或多或少吧,他认为还没有到宣扬教育排他性的时候。
下午茶派对在能俯瞰主庭院的房间内举行,对面就是礼拜堂。小说家坐在一张包着印花棉布的沙发椅上,看起来又小又老,他留着胡子,显得很神秘、很慈祥。桌布都铺好了,桌上摆放着司康饼、自制果酱、黄瓜三明治、中国茶和瓷杯。弗雷德丽卡碰了一下福斯特的手,然后回到书架后面的椅子上。这些人看上去都很年轻,举手投足都体现了公立学校的良好教育,还有一种独特的怀旧情怀,弗雷德丽卡后来在电视采访中也看到了这样的情怀。这位小说家谈到了划船,说他还在剑桥的时候,时间似乎比现在慢许多。他穿着毛茸茸的粗花呢衣服,腰带都快勒到腋下了。弗雷德丽卡慢慢发现,艾伦的成长经历十分坎坷,他是在格拉斯哥少年帮派斗争中长大的,所以他偶尔会讲一些毛骨悚然的故事,使用自行车链条、弹簧刀、指节套环杀人伤人的故事。艾伦的一头金发梳得很整齐,像戴着一顶闪闪发光的帽子,十分殷勤地递给小说家一块三明治,用带着苏格兰的口音称呼“先生”,让弗雷德丽卡觉得他也是在管教严格的教士家庭中长大的。由于派对上只有两名女性,艾伦表现了某种只有在男性聚会上才会表现出来的个性。他的笑声充满魅力,举手投足体现着他的谦逊。弗雷德丽卡不禁想起,关于牛的论述就是被关于女性的话题打断的。她身子向后,靠在书架上。
正是欧文·格里菲斯对特里维廉·沃森不那么随意的介绍,让弗雷德丽卡将托尼归为“骗子”。特里维廉·沃森是左翼图书俱乐部的一名作家,他继承了准男爵爵位,随后又放弃了。他的著作包括《普通人的文学》《特许的泰晤士》《衰落与起义》和《另一个传统》。他住在切尔西。托尼从来没提过,自己曾被送去达廷顿上学,那是一家学费昂贵、风格激进的公学。事实上,他也从未提到过切尔西,任人以为他可能来自巴特西的一个工匠家庭。他那只工人阶级的茶壶,滴着黄油的吐司,竞赛专用自行车,他穿的衬衫、靴子、袜子和外套,以及他留的发型,都是刻意研究后的结果。于是,弗雷德丽卡进一步深入思考了人类认知和风格建立的细节与道德和政治生活之间的关系。她是否意识到她后面要研究的议题?既然认定了托尼的虚假阶级出身,弗雷德丽卡也就确认艾伦是一条变色龙。在一定意义上,托尼是一个有技巧的人,而不是骗子,他总有办法让人不能直接询问关于家庭生活或他早年生活的问题。弗雷德丽卡后来觉得,特里维廉·沃森的家也像“电厂”。托尼不能反驳他父亲的信仰,只能换种方式跟他对抗。托尼向他所敬重的工人学习,模仿他们的风格和态度,从而显得和父亲不一样。弗雷德丽卡觉得这种含含糊糊的个人表达很好笑,又觉得作为朋友受到了冒犯。作为比尔的女儿,她相信某种真理的存在。她就是她,羊毛就是羊毛,北方就是北方,尼龙就是尼龙。
她想当然地认为,没有婚姻的女人是不完整的,每个美好故事的结局都是婚姻。她在寻找一个丈夫,可能是因为她害怕没有人想要她,也可能是因为她不知道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自己该做什么,也可能是因为其他人都在寻找丈夫。(奇怪的是,尽管有人向她求婚,但她固有的感觉却丝毫没有改变——对她这样的女人,他们根本不想让她做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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