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在山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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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在山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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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我那件大裙子,我穿着它走进无人的森林,感觉到这裙子像一双手那样护着我,而且是手心朝外,沉默而韧性地抗拒着外界。我为这森林带来了最不可思议的东西——它柔软,垂直,色泽鲜艳醒目,它移动在大自然浑然厚重的氛围中,不可调和。其质地更是在树木,草丛,苔藓,岩石,阴暗,潮湿,昆虫,林鸟……的感觉之外轻轻抖动。裙子把我和森林隔开,我像是从另外一个空间与这森林重合,不慌不忙地转悠。这森林不肯容纳我,我的裙子却一再迁就我。我常常在林子里走着就停下了脚步。不知道我应该属于哪一种生活。
当地人可和我们不一样,他们体质太让人羡慕了,好像夏天不怕热,冬天不怕冷似的。记得1995年的夏天,县城里连续一个星期温度持续在40度左右,我们在房子里阴着还止不住挥汗如雨,而他们从外面走进房子,仍是大衣加身,棉袍裹里,下面踏着大皮靴,上面顶着豪华的狐皮缎帽(刚下山,来不及换衣服吧?)——那情形让人看一眼就出不了气了,更别说以身尝试。我想,可能这样太阳就晒不透吧……可是到了冬天,那么冷,他们还这一身!我们搭乘爬犁去县城,风大雪猛,路两边的积雪高过头顶,某些地方一两米高,墙壁似的窄窄地夹着路。我九九藏书网们坐在爬犁上,一个个裹着皮大衣瑟瑟不已,赶马车的人却一身大汗,脱得只剩件毛衣,立在爬犁前迎风吆喝,豪迈极了。我们只有倾羡的份,我们实在没那个本事……我们不熟悉这个地方,我们初来乍到,这个地方便总是拿它的春夏秋冬来让我们不适应,让我们放弃。
可惜在山里的其他生活可不像穿裙子那么悠闲。我还得干活,有时候出门一去几天,装车卸货,搬家拆迁什么的。若再穿个裙子爬高爬低,绊来绊去的话,我这辈子非死于流鼻血不可。我说过,我妈的外套最方便,抓上就穿,到哪儿都离不了,这很使她生气。她到处找长衣服找不着,问她找哪件,她说:“就是娟儿的那件‘工作服’。”——看,我这人就这么自私,自己的好衣服要留到进城再穿,平时尽在别人身上蹭便宜。
其实刚进山时,我还讲究了一阵子,还真像县城来的人一样,身上只穿自己的衣服,鞋子上还有鞋带,鞋子里面还穿着袜子。可我出去玩总得过河啊,过河总得脱鞋子解鞋带脱袜子啊。等涉过对岸,还得重新穿回袜子系好鞋带。如此玩了半天就脱了七八次,烦得冒鬼火,于是在最后一次脱鞋时,就抹了袜子顺手扔河里去了。
那个天天跑到我家买瓜子的,正处在变声期的男孩的外九-九-藏-书-网套,看上去蛮合身,但仔细一看腰上还收了省缝,女式的!肯定是他的姐姐们穿过的;小孩努尔楠的马夹能够盖住肚皮,如果他不把胳膊抬起来的话;而所有家庭主妇们裙子上的补丁色调则是经过精心搭配过的,一般都会左右对称。
我妈呢,整天都在为穿发愁,她穿了在本地人中间不会太招摇的衣服,就不好意思进城;在城里晃几天,总算融入城市的氛围了,却又不好意进山了。因此她的衣服多得要死,便于两面应付,不辞辛苦。
不过说实在的,在山里,我也的确少有整齐像话一点的时候。那个时候,整天散着头发到处跑,脚上穿的也不知是谁的鞋,大得要死,“呱哒呱哒”响一路,老远就让人知道李娟过来了。
我妈在艳阳天的日子里,站在半透明的滞闷的塑料棚子下裁剪,人都快晒化了。极想穿内地带来的短衣短裤,又觉得把胳膊腿都露出来很不好意思。因为此地氛围不同,像她这样的年龄,算是受尊敬的“老阿帕”级人物了,得向大家靠拢,不可有失形象。平时她穿个短袖衬衣已经很勇敢了,要知道当地的很多老妇人都会用白头罩像修女一般遮得只剩“四官”(耳朵不露出来)的。我妈就只好往天棚上搁一块瓦楞纸板,太阳挪一点,纸板也跟着挪一点,刚99lib.net好能把她挡住为止。终于有一天她挪烦了,脱掉衬衣长裤,换上内地穿过的花里胡哨的凉褂和膝盖上两寸的宽腿老太婆短裤,都是棉绸的,轻软凉爽,很是惬意了一会儿。可却把顾客着实给惊着了。对祖祖辈辈生活在牧场上的牧人来说,这种服装实在太轻浮了!尤其是那些老太太们,骇得简直要祷告了——“胡大啊!”然后私下里嘀嘀咕咕,交头接耳议论不停。我妈则故作镇静,还微笑着问她们好不好看,她们忙不迭地“好!好好!”一通。末了客气地指出:“外面不再罩条裙子吗?”而她们穿裙子,一般来说袖子长到手心,领子一直扣到喉结,裙摆又阔大,铺天盖地笼在身上。
这条裙子没有袖子,肩很宽,松松垂在臂上。领口也因为撑不起来而松松垮垮耷拉在那儿。腰节很低,显然不适合我,又没有腰带,“穿上去整个人都找不到了”——这是我妈的形容。她总笑我个子矮。我才不管,我拽着裙子走过深深的草滩,齐腰深的结了种子的草穗在四周摇摆,一直荡漾到夕阳燃烧的地方,我深深感慨一句,然后被裙子狠狠地绊了一跤……然后捂着鲜血长流的鼻子拽着裙子往家跑。还是觉得很浪漫。
其实再好的衣服也没办法在山里穿出去。就算你整天哪儿也不去,不过河、不爬山,不摔九_九_藏_书_网跤,你也总得搬货,劈柴火,挑水什么的吧!再说了,就算你不怕弄脏弄破,舍得穿出去,也没几个人欣赏啊,甚至连像样的镜子都没得给你照的——就一面巴掌大的小圆镜,顶多能照到巴掌大的地方。
我们整天到处玩,手脚并用,向岸上或峭岩上爬去;在森林里摸索,爬过一棵又一棵腐朽、潮湿的巨大倒木;扒开深深的灌木枝条侧身而过;在岩石丛中跳上跳下,往草堆里打滚;一屁股坐到坡度陡的地方,滑滑梯一样往下溜……加上脸皮又厚,你可以想象到我们身上的衣服会被穿成什么样子!简直是块大抹布嘛!我们这个样子进城的话,不管往哪儿一站,都会有人过来往你面前撂零钱。以前我刚进山时,看到那些衣着破旧、神情鲜活的小孩,十分新奇,整天目不转睛盯着他们一举一动;现在倒好,一出门反过来被那些小孩盯上了;三三两两远远站着打量猴子般打量你,议论不休,兴趣盎然。
往后便再没穿过袜子什么的,我不脱鞋子谁知道这一秘密。至于衣服,也从简了,摸到谁的穿谁的,只要耐脏就好,保暖就好。我一个夏天尽在和我妈抢她的一件灰格子大外套穿,一个夏天也看不出脏来(说来真是不好意思……)。里面的内衣、线衣、衬衣里三层外三层,塞得再混乱,外套一罩,也显得整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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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至于前面提过的什么“三天没洗脸”之类的话,其实哪有三天都不洗脸这种事情!只不过是他们形容罢了。我也不知道我的脸干嘛那么脏,反正我天天都在洗呢,它还要脏,我能有什么办法?
我在山里拍了许多照片,却没有几张稍微像样的。拿出来一翻,不是一个劲儿在那儿捂着挡着遮着三天没有洗的脸,就是披头散发骑在一个独木桥上大喊大叫:“别!别!千万别拍!”要不就在那里猛啃抓肉,满面油光,十指闪闪,根本没注意到相机镜头已经对准了自己……全是他们的恶作剧。
附近这几条山谷里的人们都认识我,或是都认识我的裙子。我一天到晚四处游荡,好像很有名似的,谁见了我远远就开始打招呼。遗憾的是始终没能带动起一场流行来。大约大家除了崇拜我以外,对自己的穿戴也没什么不满意的。
我妈暗自悲叹,悄悄把那身虽舒服却大不自在的行头换了回去,再把头顶上的瓦楞纸再移一寸。
幸好这个鬼都不过路的荒僻地方永远不会出现什么白马王子。
我就不管那么多了,我会套了我妈的棉绸长裙,宽宽大大,从头笼到脚,趿了拖鞋满山跑。因为裙摆很大,捡到什么好东西还可以用它兜了带回家。过河时将裙子一撩,裹在腰上过去了,远没脱裤子那么麻烦,上了岸还可以用裙摆把脚擦擦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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