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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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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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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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饱食讫,急寻坚木,斧作梃,持之欲出。妻察其意似真,曳而止之。申曰:“子教我为。事败相累,当无悔!”绝据而去。日暮,抵邻村,违村里许伏焉。忽暴雨,上下淋湿。遥望浓树,将以投止。而电光一照,已近村垣。远处似有行人,恐为所窥、见垣下有禾黍蒙密,疾趋而入,蹲避其中。无何,一男子来,躯甚壮伟,亦投禾中。申惧,不放少动。幸男子斜行去。微窥之,入于垣中。默忆垣内为富室亢氏第,此必梁上君子,伺其重获而出,当合有分。又念:其人雄健,倘善取不予,必至用武。自度力不敌,不如乘其无备而颠之。计已定,伏伺良专。直将鸡鸣,始越垣出。足未及地,申暴起,挺中腰膂,踣然倾跌,则一巨龟,喙张如盆。大惊,又连击之,遂毙。先是,亢翁有女,绝惠美,父母皆怜爱之。一夜,有丈夫入室,狎逼为欢,欲号,则舌已人口,昏不知人,听其所为而去。羞以告人,惟多集婢媪,严扃门户而已。夜既寝,更不知扉何自而开:入室则群众皆迷,婢媪遍淫之。于是相告各骇,以告翁;翁戒家人操兵环绣闼,室中人烛而坐。约近夜半,内外人一时都瞑,忽若梦醒,见女白身卧,状类痴,良久始寤。翁甚恨之,而无如何。积数月,女柴瘠颇殆:。每语人:“有能驱遣者,谢金三百。”申平时亦悉闻之。是夜得龟,因悟祟翁女者,必是物也。遂叩门求赏。翁喜,延之上座,使人舁龟于庭,脔割之。留申过夜,其怪果绝,乃如数赠之。负金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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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之侧,有士人子申氏者,家窭贫,竟日恒不举火。夫妻相对,无以为计。妻曰:“无已,子其盗乎!”申曰:“士人子,不能亢宗,而辱门户、羞先人,跖而生,不如夷而死!”妻忿曰:“子欲活而恶辱耶?世不田而农者,止两途:汝既不能盗,我无宁娼耳!”申怒,与妻语相侵。妻合愤而眠。申念:为男子不能谋两餐,至使妻欲姆,固不如死!潜起,投缉庭树间。但见父来,惊曰:“痴儿,何至于此!”断其绳,嘱曰:“盗可以为,须择禾黍深处伏之。此行可富,无庸再矣。”妻闻堕地声,惊寤;呼夫不应;爇火觅之,见树上缳绝,申死其下。大骇。抚捺之,移时而苏,扶卧床上。妻忿气少乎。既明,托夫病,乞邻得稀酏饵申。申啜已,出而去。至午,负一囊米至。妻问所从来,曰:“余父执皆世家,向以摇尾为羞,放不屑以相求也。古人云:‘不遭者可无不为。’今且将作盗,何顾焉!可速炊,我将从卿言,往行劫。”妻疑其未忘前言之忿,含忍之。因淅米作糜九*九*藏*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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邑有贫民某乙,残腊向尽,身无完衣。自念:何以卒岁?不敢与妻言,暗操白梃,出伏墓中,冀有孤身而过者,劫其所有。悬望甚苦,渺无人迹;而松风刺骨,不可复耐,意濒绝矣,忽见一人伛偻来。心窃喜,持挺遽出。则一臾负囊道左,哀曰:“一身实无长物。家绝食,适于婿家乞得五升米耳。”乙夺米,复欲褫其絮袄。臾苦哀之。乙怜其老,释之,负米而归。妻诘其自,诡以“赌债”对,阴念此策良佳。次夜复往。居无几时,见一人荷梃来,亦投墓中,蹲居眺望,意似同道。乙乃逡巡自冢后出。其人惊问:“谁何?”答云:“行道者。”问:“何不行?”曰:“待君耳。”其人失笑。各以意会,并道饥寒之苦。夜既深,无所猎获。乙欲归,其人曰:“子虽作此道,然犹雏也。前村有嫁女者,营办中夜,举家必殆。从我去,得当均之。”乙喜,从之。至一门,隔壁闻炊饼声,知未寝,伏伺之。无何,一人启关荷杖出行汲,二人乘间掩入,见灯辉北舍,他屋皆暗黑。闻一媪曰:“大姐,可向东舍一瞩,汝奁妆悉在椟中,忘扃鐍未也。”闻少女作娇惰声。二人窃喜,潜趋东舍,暗中摸索得卧椟;启覆探之,深不见底。其人谓乙曰:“人之!”乙果人,得一裹,传递而出。其人问:“尽矣乎?”曰:“尽矣。”又给之曰:“再索之。”乃闭椟,加锁而去。乙在其中,窘急无计。未几,灯火亮入,先照椟,闻媪云:“谁已扃矣。”于是母及女上榻息烛。乙急甚,乃作鼠啮物声。女曰:“椟中有鼠!”媪曰:“勿坏而衣。我疲顿已极,汝宜自觇之。”女振衣起,发扃启椟。乙突出,女惊仆。乙拔关奔去,虽无所得,而窃幸得免。嫁女家被盗,四方流播。或者乙。乙惧,东遁百里,为逆旅主人赁作佣。年余,浮言稍息,始取妻同居,不业白梃矣。此其自述,因类申氏,故附志之。九-九-藏-书-网九九藏书
异史氏曰:“人不患贫,患无行耳,其行端者,虽饿不死;不为人怜,亦有鬼祐也。世之贫者,利所在忘义,食所在忘耻,人且不敢以一文相托,而何以见谅于鬼神乎!”
妻以其隔夜不还,方且忧盼;见申入,急问之。申不言,以全置榻上。妻开视,几骇绝,曰:“子真为盗耶!”申曰:“汝逼我为此,又作是言!”妻泣曰:“前特以相戏耳。今犯断头之罪,我不能受贼人累也。请先死!”乃奔。申逐出,笑曳而返之,具以实告,妻乃喜。自此谋生产,称素封焉。
《聊斋志异》手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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