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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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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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吴木欣云:“康熙甲戌,一乡科令浙中,点稽囚犯。有窃盗,已刺字讫。例应逐释。令嫌‘窃,字减笔从俗,非官板正字,使刮去之;候创平,依字汇中点画形象另刺之。盗口占一绝云:‘手把菱花仔细看,淋漓鲜血旧痕斑。早知面上重为苦,窃物先防识字官。’禁卒笑之曰:‘诗人不求功名,而乃为盗?’盗又口占答之云:‘少年学道志功名,只为家贫误一生。冀得资财权子母,囊游燕市博恩荣。’”即此观之,秀才为盗,亦仕进之志也。狐授姬生以迸取之资,而返悔为所误,迂哉!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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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鄂氏,患狐,金钱什物,辄被窃去。迕之,祟益甚。鄂有甥姬生,名士不羁,焚香代为祷免,卒不应;又祝舍外祖使临己家,亦不应。众笑之,生曰:“彼能幻变,必有人心。我固将引之,俾人正果。”数日辄一注祝之。虽不见验,然生所至,狐遂不扰。以故,鄂常止生宿。生夜望空请见,邀益坚。一日,生归,独坐斋中,忽房门缓缓自开。生起,致敬曰:“狐兄来耶?”殊寂无声。又一夜,门自开。生曰:“倘是狐兄降临,固小生所祷祝而求者,何妨即赐光霁?”却又寂然。案头有钱二百,及明失之。生至夜,增以数百。中宵,闻布幄镶然。生曰:“来耶?敬具时铜数百备用。仆虽不充裕,然非鄙吝者。若缓急有需,无妨质言,何必盗窃?”少间,视钱,脱去二百。生仍置故处,数夜不复失。有熟鸡,欲供客而失之。生至夕,又益以酒。而狐从此绝迹矣。鄂家祟如故。生又往祝曰:“仆设钱而子不取,设酒而子不饮;我外祖衰迈,无为久祟之,仆备有不腆之物,夜当凭汝自取。”乃以钱十千、酒一蹲,两鸡皆聂切,陈几上。生卧其傍,终夜无声,钱物如故。狐怪从此亦绝。www.99lib.net九九藏书网
异史氏曰:“生欲引邪人正,而反为邪惑。狐意未必大恶,或生以谐引之,狐亦以戏弄之耳,然非身有夙根,室有贤助,几何不如原涉所云,家人寡妇一为盗污,遂行淫哉!吁!可惧也!”
生一日晚归,启斋门,见案上酒一壶,燂鸡盈盘;钱四百,以赤绳贯之,即前日所失物也。知狐之报。嗅酒而香,酌之色碧绿,饮之甚醇。壶尽半酣,觉心中贪念顿生,蓦然欲作贼。便启户出。恩村中一富室,遂往越其墙。墙虽高,一跃上下,如有翅翎。入其斋,窃取貂裘。金鼎而出。归置床头,始就枕眠。天明,携人内室,妻惊问之,生嗫嚅而告,有喜色。妻骇曰:“君素刚直,何忽作贼!”生恬然不为怪,因述狐之有情。妻恍然悟曰:“是必酒中之狐毒也,”因念丹砂可以却邪,遂研入酒,,饮生。少顷,生忽失声曰:“我奈何做贼!”妻代解其故,爽然自失。又闻富室被盗,噪传里党。生终日不食,莫知所处。妻为之谋,使乘夜抛其墙内,生从之。富室复得故物。事亦遂寝,生岁试冠军,又举行优,应受倍赏。及发落之期,道署梁上粘一帖云:“姬某作贼,偷某家裘、鼎,何为行优?”梁最高,非吱足可粘,文宗疑之,执帖问生,生愕然,思此事除妻外无知者;况署中深密,何由而至?因曰:“此必孤之为也。”遂缅述无讳,文字赏礼有加焉。生每自念:无取罪于狐,所以屡咱之者,亦小人之耻独为小人耳99lib•net九_九_藏_书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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