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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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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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爬到七楼,我先轻放下主机,喘了一阵子的气,擦去满脸的汗水。
她举起小皮的前脚,让小皮舔了舔她的右脸颊,然后再抱住牠。
“哇,小皮很厉害喔,这是一种天赋啊。以后可以用牠来判断东西是否为名牌,这样就不必担心买到仿冒品了。”
“是吗?那你现在呢?”
“以后别再这么粗心了。”
我怀着惊魂未定的心,一步一步爬上楼。
也可以顺便避开旁人狐疑的眼光。
寂寞跟孤单是不一样的,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别人;而寂寞却是一种心理状态。
所以我没再多说什么,走到她左前方的沙发,坐下。
也许她跟我一样,只是因为寂寞。
我猜测叶梅桂决定要带回小皮时,心里应该会有一番转折。
小皮的下巴抵住她的左肩,从她的身后,看着我。
“嗯。我看到牠独自穿越马路向我走来,我突然觉得牠跟我很像。”
“夜玫瑰”〈3。1〉Byjht。我的东西并不多,除了衣物外,只有一台计算机。
叶梅桂和小皮,同时仰头看着即将离去的我,她们的眼神好像。
“你看看,这东西很尖锐,小皮会受伤的。”她指着手里的IC板。
不过才几秒钟的时间,却足以让她的眼神降低为原来的温度。
“好了,我还有事,先走了。”他上了车,摇下车窗:“对了。我爷爷说,他跟你有缘,会一直照顾你的。”
“嗯。便宜的鞋子和衣服,小皮不屑咬。牠只咬名牌的衣服鞋子。”
我抱着计算机主机,和朋友准备搭电梯上楼时,电梯门口又贴了张字条:“电梯已故障,请您多原谅。何不走楼梯,身体更健康。”
“她是我的大学同学,我们认识好多年了,却为了小皮而翻脸。”
她仍然坐在客厅中间三张沙发的中间,看着电视,简短回答我。
“我总觉得,你应该要姓蔡。”
我先清扫一下房间,在整理衣橱时,发现几件女用衣物。
小皮正手嘴并用,从主机的缺口中,咬出一块IC板。
“喂!你怎么把这东西放在这里?”叶梅桂看着我,有些埋怨。
我站起身,小皮也99lib.net顺势站起,又将前脚搭在我裤子的皮带上。
“怎么问?”
“死后。”他摇起车窗,开车走人。
“唉呀!”我慌忙地想从小皮嘴中,抢救那块IC板,跟牠拉锯着。
“但是计算机却坏了啊。”
“什么话?”叶梅桂也站起身。
躲久了便成了习惯,不再觉得躲避是种躲避。
而阳台上躺着我刚刚匆忙之间抛下的计算机主机,已经摔出一个缺口。
“没事。只是觉得妳的动作和语气很可爱。”
“明天见。”
“不然要叫你什么?”
“那她为什么搬走呢?”
她一道歉,我反而觉得不好意思,也不知该如何接腔,气氛有些尴尬。
似乎只有在看着小皮时,叶梅桂才像是绽放的夜玫瑰。
“这句话是生前说的?还是死后?”我很紧张。
“是啊。”
我们只好先将东西放在七C门口,再下楼搬第二趟。
“拜托,我是那种人吗?”
搬离朋友的住处前,我还向他爷爷上了两炷香,感谢照顾。
白色的灯光照在她的右脸,背光的左脸显得黑暗。
“朋友的朋友不见得是朋友。”叶梅桂坐在沙发上,淡淡地说。
没想到她也蹲了下来,左手轻抚着小皮身上的毛,很轻很柔。
“你是啊。”
“真的假的?你不是因为知道我室友是女生的关系?”
把视线慢慢转移到电视上。
我双手一软,立刻抛下手上的计算机主机,蹲下身抱住小皮,安抚牠:“小皮乖,这是哥哥的朋友。”
“爱情像条狗,追不到也赶不走。”
然后向小皮招了招手,小皮乖乖地走到她脚边,坐下。
没想到叶梅桂反而继续说:“后来小皮老是喜欢乱咬她的东西,而且总是挑贵的东西咬。”
“小皮,这是不能吃的。来,姐姐看看,嘴巴有没有受伤?”
“谢谢妳。那我走了,明天见。”
背后传来不太陌生的声音,我有点吃惊地回头。
“嗯。”我摸摸小皮的头:“小皮乖,叔叔明天就搬进来了。”
这次我只是蹲下来,双手不必再护住脖子。
“我不喜欢被人嘲笑,知道吗?”
九九藏书朋友坚持开车帮我载,可能是因为他听说我的室友是个女子的关系。
虽然我以为,既然是朋友,似乎没有必要为了一只狗而搬走。
“这……”朋友转头看看我,显然不敢置信。
“听过一句话吗?”我穿好鞋子,站起身说。
“怎么回事?”正在客厅看电视的叶梅桂,转头看着我们,然后说:“小皮!不可以!”
用夸张的呼气与擦汗动作,提供自己不跳下一支舞的理由。
“对不起。”她说。
“你的意思是,我很难沟通?”她眼睛一亮,好像刚出鞘的剑。
“小皮,跟哥哥说再见。”
“谢谢你。明天什么时候搬来?”
她的眼神像是一口干枯的深井,往井中望去,只知道很深很深,却不知道井底藏了些什么。
亲人离去,怎会不伤心?
“哪有什么误会?我都说了,我会好好管教牠,不让牠再乱咬东西。”
朋友低头沈思了一会:“我回去问我爷爷一下。”
音乐响起:“IwasdancingwithmydarlingtotheTennesseeWaltz……”
“是吗?他会托梦吗?”
“真的吗?为什么?”
“夜玫瑰”〈2。3〉Byjht。我躲到所有光线都不容易照射到的角落里,坐着喘息。
“催眠。”
“因为她不喜欢狗,受不了小皮。”
她立刻起身,跑到阳台,从小皮嘴里,轻易取下那块IC板。
我欲哭无泪,只好抱着沉重的主机,一步一步向上爬。
昨天电梯故障时,字条上只写16个字,没想到今天却变成五言绝句。
她的语气和眼神,都很认真。
“也许是沟通不良吧。”
“妳是因为小皮的眼神,才决定带牠回家的吧?”
“我为什么要姓蔡?”
“总比催眠小皮让牠相信自己是女人,要简单得多。”
“那妳为什么会养小皮?”
“嗯。”
“喂,小子。你占我便宜吗?”
进房门前,她再转身跟我挥挥手。
她伸出左手拉起我的右手,走向广场中心:“这支舞是华尔兹旋律,很轻松也很好跳。我们一起跳吧。”
“那我九_九_藏_书_网以后就叫你柯志宏好了。”
或许是我也养过狗的关系,我能体会叶梅桂的心情。
“笑什么?”她仰起头,瞪着我。
“不是这个意思。”我急忙摇了摇手:“我只是觉得,可能妳们之间在沟通时有些误会而已。”
“哥哥的朋友,总该是朋友了吧?”小皮仍在我怀中低吼。
叶梅桂又蹲下身,抓起小皮的右前脚,左右挥动。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过份?”我们同时沉默了一会,叶梅桂问我。
“然后呢?”
“喔。”
“哈哈哈。”她的动作和说话的语气很逗,于是我笑了起来。
叶梅桂显然很高兴,一直逗弄着小皮。
我还没看过叶梅桂像玫瑰般的眼神,所以她问完话后,我发楞了几秒。
“你说什么?”
“嗯。你得先自我催眠,让你相信自己是只母狗。”
“呵呵……”叶梅桂突然笑了起来:“你的反应跟我一样,我也是跟我朋友这样说。”
“小子,发什么呆?回答呀。”
渐渐地,你反而不习惯跟人沟通了。
一起下楼后,朋友倚着车喘气,仰头看着我住的大厦。
从进来这间屋子后,叶梅桂的眼神虽谈不上凶,却有些冷。
但未必不寂寞。
“甜言蜜语对小皮没用的。”叶梅桂转过头,看着我们。
“不要啊……”我跑了几步,但车子很快消失在我的视线。
“没有啊。”
“那怎么样才有用?”朋友问。
“别不好意思。”
甚至带点玫瑰刚盛开时的娇媚。
“哦?你不姓蔡?”
我说完后,又蹲下身摸摸小皮的头。
换句话说,被亲近的人所包围时,我们并不孤单。
“那明天见。”
然后打开门,再抱起计算机主机,和朋友同时走进。
即使微笑时,也是如此。
也就是说,如果是因寂寞而养狗,那么你便会习惯与狗沟通。
“我只是小皮的姐姐,你竟然说你是牠叔叔?”
“小皮想跟你说再见。”
她摸了摸小皮的头,看着牠的眼睛:“小皮只是淘气而已,又不坏,为什么非得要赶牠走呢?”
“叫他托梦给我啊。”
朋友蹲下身,试着用手抚摸小皮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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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皮却回应更尖锐的吠声。
“喔,没事。总之柯蔡是一家。”
“可不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小皮这么喜欢你?”
叶梅桂先看了看小皮,再看了看我。
叶梅桂抱起小皮,转身走向自己房间。
“当初带小皮回来时,我朋友就很不高兴。”
说完后,他发动引擎。
虽然有些无力,但我还是改口:“小皮乖,哥哥明天就搬进来了。”
“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我养过狗的关系吧。”
可能是她视线移动的速度太快,还来不及变化,因此看我的眼神中,还残存着看小皮时的温柔。
由于是初次见面,我不想问太多。
“别问这种妳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
“七C听起来不好,跟台语去死的音很像。”
她的反应简单而直接,我却不敢再问。
打开门进了七C,叶梅桂还在客厅看电视。
“没什么然后。总之,我们吵了几次,她一气之下,就搬走了。”
“我刚刚只是……”
我正准备穿上鞋子离去,叶梅桂突然打开房门,小皮又冲出来。
“这些是妳的吗?”我拿着那些衣物,走到客厅,问叶梅桂。
“挑贵的?”
“催眠?”
“不是。”她看了一眼:“是我朋友的,她以前住那个房间。”
“我去买东西时,牠总是跟着我。后来我就把牠带回来了。”
“不会的。”我笑一笑:“别忘了,我养过狗,我知道狗会跟主人很像,尤其是眼神。”
“你住七C?”朋友问。
她的眼睛很干,不像有些女孩的眼睛水水的,可从眼神中荡漾出热情。
“哦?那很重要吗?你不像是个小气的人呀。”
原本想自己一个人慢慢搬,大概分两次就可搬完。
每个人都可以假装欢笑愤怒或悲伤,却无法控制眼神的温度,或深度。
叶梅桂的语气,依旧平淡。
“有趣?小子,你的幽默感有待加强。”
“而且你搬进来的第一天,竟然还碰上电梯故障。这是大凶之兆喔。”
“会啊。昨晚他就托梦给我,叫我帮你搬东西。”
“其实也没差,因为柯跟蔡,是同一姓氏。”
可是我也认为,她一定不喜欢被安99lib•net慰的感觉。
“学弟,怎么不去邀请舞伴?下一支舞快开始了。”
除了围成一圈所跳的舞以外,一旦碰到这种需要邀请舞伴的舞,我总是像个吸血鬼,寻找黑暗的庇护。
“很无聊的一句话。”
剩下的东西不多,我一个人搬就够了。
我有点无奈,搬起计算机主机,把IC板咬在嘴里,进了我的房间。
因为如果一个人很容易被安慰,那他就不容易寂寞了。
我突然很想安慰她,因为我总觉得,她是个寂寞的人。
“学姐,我……我不太敢邀女孩子跳舞。”
虽然她的脸看起来像黑白郎君,但我仍一眼认出她是谁。
“我不会的。相信我,我真的只是觉得可爱而已。”
小皮看到我们,狂吠了几声后,突然向我朋友冲过来。
“别胡说八道。”
“牠原本是只流浪狗,在巷口的便利商店附近徘徊。”
“你知道吗?我以前并不喜欢狗。”
“我以为这句话很有趣。”
她们果然拥有同样的眼神。
“妳还是坚持叫我小子吗?”
因为,有时这种眼光会带点同情。
我有点生气,同样是养狗的人,应该会知道狗对我们而言,像是亲人。
“原来这只狗叫小皮喔。小皮好漂亮、好可爱喔……”
眼神也是。
叶梅桂的语气,又归于平淡。
有个朋友曾告诉我,一个人身上有没有故事,从眼神中就可以看出来。
“如果我告诉妳由来,那就是历史小说,而不是爱情小说了。”
很多人养狗,是因为寂寞。可是养了狗之后,有时却会更寂寞。
我啧啧赞叹了几声:“小皮一定具有名犬的血统。”
“过份?怎么说?”
“现在没了。我养过的两只狗,都死于车祸。”
“我姓柯,叫柯志宏。”
“可是……”
她迟疑了一下,接着问:“你会不会觉得这很夸张?”
她又仔细检查一次小皮的口腔,然后呼出一口气,说:“幸好小皮没受伤。”
“那可不一定。李建成的朋友,可能会要了李世民的命。”
“你会伤心吗?”我们沉默了一会,叶梅桂又开口问。
她把IC板还给我,然后又坐回沙发,继续看电视。
“傍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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