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樱花乱 前尘恩怨 鸳鸯散 倾城谁怜
四十五、这就是郑袭郑老龙王的做事风格,爱谁谁,就是这么个个性!
目录
引子
第一章 清泉鸣 公子简钺 白马梦 将军倾国
第一章 清泉鸣 公子简钺 白马梦 将军倾国
第一章 清泉鸣 公子简钺 白马梦 将军倾国
第二章 芙蓉国 红衣佳人 木石盟 缘结百年
第二章 芙蓉国 红衣佳人 木石盟 缘结百年
第二章 芙蓉国 红衣佳人 木石盟 缘结百年
第三章 鸣珠劫 皇宫暗涌 胭脂石 青衣蒙尘
第三章 鸣珠劫 皇宫暗涌 胭脂石 青衣蒙尘
第三章 鸣珠劫 皇宫暗涌 胭脂石 青衣蒙尘
第四章 樱花乱 前尘恩怨 鸳鸯散 倾城谁怜
第四章 樱花乱 前尘恩怨 鸳鸯散 倾城谁怜
四十五、这就是郑袭郑老龙王的做事风格,爱谁谁,就是这么个个性!
第四章 樱花乱 前尘恩怨 鸳鸯散 倾城谁怜
第四章 樱花乱 前尘恩怨 鸳鸯散 倾城谁怜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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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很不幸的是,当时的郑老龙王郑袭同学,当然,他当时刚刚篡位,还不老,年轻着呢。年轻的郑袭,因为是篡位坐上皇帝的,所以,他对任何臣子都有着莫大的戒备之心——他怀疑任何人,都会如同他一样,谋反。
征战边疆的时候,他陷入敌人圈套,身负箭伤,冲出包围后,眼看就要昏迷在荒郊之时,却遇见了她,一个妙眸如秋的异族女子。
最后,史东方牢牢地禁锢住了锦瑟,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太监,把那双小金靴穿到了自己初生的儿子脚上。
这就是郑袭郑老龙王的做事风格,爱谁谁,就是这么有个性!
这是很多版本的故事里都可以见到的俗爱情故事:美女救英雄。
意思就是说,妖女啊,你若是生了儿子,我就放你;你若是生了女儿,就掐死吧,否则的话,就让她眼瞎腿残好了,免得祸害我百姓。
地基坚实的郑袭同学,篡改了自己的话,说,两年前,国师观错了天象,应该是:九九藏书若今后,妖女生下女儿,亦无害;倘若妖女生下儿子:长及眼开,必有无数黎民惨死;长至走路,国运难安。
不过,郑袭也不是什么简单人物。他赦免了史东方的同时,大典之上,又借着国师的嘴,说到,妖女尚可活。若今后,妖女生下儿子,亦无害;倘若妖女生下女儿:长及眼开,必有无数黎民惨死;长至走路,国运难安。
没错,郑袭确实被锦瑟感动了,热泪盈眶啊。但是感动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还生气呢,好一个锦瑟!你居然敢违逆我的意思,让我的小心脏虽然感动但是却很不痛快。
当然了,我们的史东方同学,虽然凯旋归来,但命运并没有因为他的凯旋而改变,他依旧是郑袭同学的假想敌。
史东方当时肝胆俱裂,他知道,这只是郑袭同学的一个阴谋。
你让我一时不痛快,那我就让你一生不痛快!当然了,芙瑶呢,顺便也可以充当一下,我放在史东方身边的情报特使。
史东方本来以为得到的会是凯旋归来的奖赏,不想却是皇帝的圣旨,说太师夜观星相,将军府有异族妖女出现,将会危害到江山社稷,离间君臣云云,最后,就是,史东方,你把你的小http://www.99lib.net锦瑟砍了吧。
可很不幸的是,当今皇帝是郑袭同学。郑袭同学两年前,地基不坚实,两年后,杀来杀去,地基坚实多了。
现在,他得知,史东方带回了一个异族女子,甚是宠爱。所以,郑袭同学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郑袭后来得知了锦瑟的行为,噤声了。
他要活着!
于是,他轻轻抱着哭泣的锦瑟,安抚着她,然后,对着太监们点点头,示意,他们动手吧。
死就死吧。
她是个寡言而聪颖的女子,虽然异族打扮,但是却会汉话,由此看来,她应该也是异族人中身世优渥的女子。在她照顾他的那些日子里,自然而然,萌生了感情。
感动有余的郑袭,就赐了一个美女给史东方,这个美女美啊,美得和锦瑟一样惊天动地——这就是后来,史笑燃的母亲,芙瑶。
他也是有母亲的人,同时,也为人父,自然,为锦瑟的护子真情给感动了。
那一年,她离开了家乡,离开了族人,跟随着凯旋而归的史东方,回到了京城。那时那刻的她,茫茫京城,一无所有,唯一陪同她的人的,只有她这个好听的名字:锦瑟。
所以,我的儿子,委屈你了,替为父的,忍受下这份痛楚吧http://www.99lib.net
到这里,大家都应该松了一口气吧。
最后,史东方逃过了这一劫——当然,不是因为锦瑟的眼泪起了作用了,而是,太多的人为他上书求情,而当时郑袭刚刚篡夺了皇位,地基还不稳,所以,一看这阵势,只好作罢!最终,放过了史东方。
值得庆幸的是,两年后,锦瑟为史东方生下了一个男婴。是男孩!按照圣旨上说法,他是可以活下来的。于是,史东方与锦瑟抱头痛哭,为了新生的尚未张开眼睛的儿子。
不是不怕死,不是不贪慕荣华,只是,他想不出自己为什么要辜负这个叫做锦瑟的女子。他不能辜负她一路跟来的辛苦。
锦瑟看着那些太监,抱起她那新生的儿子之后,发疯一样,挣脱了史东方的怀抱,这个怀抱,已经给不了她安全,遮挡不了风雨。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好在,我们能死在一起,不是吗?
但是,圆滑世故、老练沉稳的他,最终,为了她,抗了圣旨。
郑袭一直想处理掉史东方,但是史东方太会做人了,所以,郑袭总是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和罪名,为此,郑袭同学一度患上了轻度抑郁症。甚至他都焦躁的考虑,要不要以“史东方,你家的母九*九*藏*书*网鸡和孙太守家的狼狗有不伦之恋嫌疑”的罪名,把史东方给打入大牢。
为了配合这个改动的可信度,郑袭挥挥龙爪,把那个“观错了天象”的国师,给砍了。顺便,他在史东方下朝之后,派太监小刘,跟着史东方回了家。
当然,这些都是冠冕堂皇的借口。
他并没有如史东方所担心的那样,追究新生儿的眼睛还建全的问题。在他看来,反正史东方已经不会给自己把柄,如同两年前那样轻狂抗旨。而自己,虽说残暴,但是残暴的人,并不是一点儿人性都没有的。
在四叔伯讲的这个故事发生的时间里,史东方史老将军这个被我成为天生养猪的料的老头子,还不是今天这副暴发户的形象。
于是,他就派小刘太监,也就是现在的刘公公,带着他的旨意去了将军府。
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当时的他,年轻,英俊,文武双全,身份尊荣,如同今时今日的史笑燃一样,横马立刀,英姿飒爽,不知道被当时当日多少女子倾慕爱恋。
挣扎之中,她夺过了太监手里的刑具,心疼得看了史东方一眼——这也是最后的一眼,然后,哭喊着:求皇帝开恩,让我替我孩子,受下这九_九_藏_书_网份痛苦!
史东方被眼前的一切震惊了,震惊的还有那些太监。
看见了吧?
锦瑟当时泪流满面——感君千金意啊,怎能不流泪啊。
那时的他,如同今时今日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有为爱情牺牲一切的决心。
两年后,锦瑟还是那个锦瑟,安静而美丽;可惜的是,两年后,史东方,已经不是当初的史东方——这两年里,他看到了太多同僚惨遭杀害,而他不想自己,也陷入这样的悲剧。
摇篮里,那个小婴儿似乎不很舒服,皱了皱眉头,舞动了一下小脚丫。最后,啼哭了起来。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说罢,她剜瞎了自己的眼眸,血流满脸……然后她摸索着去找那两只小金靴,试图吞到肚子里,替自己的孩子受尽这最后的罪。
这时,你肯定会问,郑袭这算哪门子感动啊?这根本就是夺去了锦瑟的儿子,又谋夺锦瑟的夫君!
赐给了新生儿两样东西——两把剜掉眼珠的勺子,一双婴儿脚大小的小金靴。
意思很简单,史东方,要么,就把你儿子掐死算了,要么,就在他眼睛睁开之前,把他刺瞎,然后,把这双小金靴给他穿上——让他的脚,永生永世都禁锢在这双婴儿大小的金靴之中,永远走不了路,永远的残疾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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