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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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保罗·霍尔特并没有让这位伟大的艺术家侦探太操劳:他只出现在两部长篇小说和两部短篇小说中。很显然,这个唯美主义者不会轻易接手案子;除非是非常复杂的案子,是由出色的罪犯所犯下的罪行。而且,他很清楚,欧文·伯恩斯一出场就必须引人入胜——“就像一种调味品,给乏味的日常生活带来美味”。这位新的“托马斯·德·科因斯”深知谋杀是一项人类酷爱的运动,他一心想要摒弃谋杀当中的丑陋和污秽。他害怕读者们忘记了谋杀中应有的优雅和精巧的风格。现在是二十世纪,那又怎么样?当代作品里极尽夸张之能事,而且常常品味低下;这让人不由得怀念起维多利亚时代,至少那时的谋杀更有魅力。
——保罗·霍尔特
欧文·伯恩斯的其他推理故事:
听到保罗·霍尔特的这个断言,您可能会认为是无稽之谈。但是,在保罗·霍尔特所创造的世界里,犯罪从来都不是粗俗的。在这本《混乱之王》当中,读者朋友们就可以欣赏到不同寻常的罪行。一个有两百多年历史的神秘的怪物——这个“混乱之王”一出世就四处散播恐惧。他能够迅速移动而不触及地面;伴随着凄惨的狂风的嗥叫,他戴着苍白的面具,扇动斗篷像猛禽一样掠过,只留下一阵隐约的铃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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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之王是英国的一项古老的传统,是指在圣诞节期间扮演小丑的人。那是三四百年前的事情了,当时的圣诞节远比现在的风俗要“荒诞”得多。如果有大雪和冰冻,人们会很自然地联想到悲剧……
“越是难以置信的事情,我越是愿意相信。”欧文·伯恩斯总是喜欢这么说。他经常起劲儿地引用这些格言警句,惹得和他一起办案的人心烦意乱(真不知道他们和欧文一起办案算是幸运还是倒霉)。他还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相信那些别人都拒绝承认的事实,比如说大家都认为不可能发生的现象。
我们还是继续说说欧文·伯恩斯的个性吧,多么迷人的侦探啊!这个“唯美主义者、思想家、哲学家、诗人、作家”,他唯一关注的就是“纯粹艺术”,“他太讲究了,追求美感甚至到了狂热的境地”。他自称是托马斯·德·科因斯的继任者,他声称:“粗俗绝对是一种罪过,但是反过来,犯罪绝不会是粗俗。”
究竟是什么决定性的因素会促使一位作者创造出一个新的人物?这个问题我们很难定量地解释清楚。我们比较清楚的是:当作者精心地准备九_九_藏_书_网好故事的主线之后,真正决定一部推理作品是否成功的因素是作品中的侦探的个性。正是这个原因促使作家们费尽心机、花样百出地创造与众不同的侦探形象。歇洛克·福尔摩斯,作为推理文学的鼻祖和国王,他就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侦探。于是,他诞生之后就一直被无数的作家模仿、调侃、丑化、诋毁——我不需要一一列举了。后来出现了不少出身尊贵的侦探,有些是很有教养的,另外一些则是荒唐之徒;我们见过痴迷于兰花的侦探、盲人侦探、独臂侦探、残疾侦探、夜不能眠的侦探——他们发表着奇谈怪论,抑或胡言乱语……但是没有哪位作家想到创造一个像奥斯卡·王尔德那样的侦探形象。这位奥斯卡·王尔德才华横溢,作为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而名垂青史。
“圣诞节谋杀系列”最开始是典型的英国时尚,在法国也慢慢地流行起来了。经过简·皮埃尔·克罗克特的精心选择,每年都会出版一本系列文集。《混乱之王》出现在阿瑟·柯南·道尔和奥斯卡·王尔德的作品中间,和乔瑟夫·雪利登·拉·芬努的作品以及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些都是每个时代的代表作,是各种潮流交汇的地方:万能的精神力量和美丽的魔力,追求神秘感的潮流和日常的奇思怪想。有这么多美妙的导师,一个作家还能有什么怨言?九九藏书
当然了,在耀眼的明星旁边必须有一个合适的陪衬——一个类似“华生”的人物;一个简单的但是不可或缺的人物;他没有什么个性,但在关键时刻总是适时地出现;他很天真,常常被案情搞得晕头转向,但是他有很敏锐的观察力,能够丝毫不差地报告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线索;根据他的叙述,我们的天才侦探就能够揭开谜底了。在这本书里,这个角色就是勇敢的阿齐勒·斯托克,他的形象来源于保罗·霍尔特的一个叔舅爷,他在上个世纪初背井离乡去了南非。
现在,读者朋友们,竖起你们的耳朵!(你们没有听过这句名言吗?这是着名的哲人卡尔·古斯塔夫·荣格的名言——在字典里可找不到这句话。)他创建的新学科所要研究的课题就是:过度的巧合似乎统治着我们这个世界。说到这个问题,我认为自己有责任提醒各位,这个故事的第一句话就是“生活中尽是巧合”。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真的说中了……在1993年,他动笔写第一部小说的时候,在大西洋的另一端有一群电影工作者正在拍摄一部出色的电影——《惊声尖叫》,一部创造全新风格的电影。那部电影的导演,韦斯·克雷文成为恐怖电影的新领袖。在那个令人惊恐的电影里,究竟有什么可怕的怪物?一个怪模怪样的家伙戴着一个惨白的、变形的面具。对于那个时代的年轻人来说,那个面具就代表了他们面对未知事物的恐惧。这等于是一个美国版的“混乱之王”。是什么促使这些作者同时创造出了类似的人物,这种巧合值得深思……99lib.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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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以王尔德为蓝本的侦探形象终于诞生了。在这本书中,欧文·伯恩斯出场了。他是一个脾气有点儿古怪的人,在画廊里欣赏艺术作品的时候顿首惊呼,喜欢故意出洋相——别人越是不知所措他越是开心。不过他也有严肃的时候,比如说当他遇到那些需要推理天赋的奇案。简单来说,普通公众认为他是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人物。
保罗·霍尔特好像故意要混淆他笔下的侦探和那位着名的剧作家王尔德,他所创造的欧文·伯恩斯“身材高大,体胖,饱满的嘴唇,厚重的眼皮”,他总是“威风凛凛的,毫不矫揉造作”。他刚一出场的时候就引人注目:橙色的呢子西装,配着蓝色的扣子;胖乎乎的手指捏着一枝不太饱满的玫瑰花……保罗·霍尔特显然很欣赏他所设计的人物和他的出场仪式——堪比一幅绘画精品。
长篇小说《犯罪七大奇迹》(1997)、《赫拉克勒斯十二宗疑案》(2001);短篇小说《卖花女郎》(1998)、《斧头》(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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