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夜葬”如约准时进行
第一节
目录
第一章 不可思议的巧合?!
第二章 失踪的男人
第二章 失踪的男人
第三章 出殡即将在夜晚进行
第三章 出殡即将在夜晚进行
第四章 他会因此而死吗?
第五章 骨架变成人
第五章 骨架变成人
第六章 被剥去脸皮的女人
第六章 被剥去脸皮的女人
第七章 究竟这是谁的骨架?
第七章 究竟这是谁的骨架?
第八章 隐藏在青铜面具下的某张脸
第九章 “夜葬”如约准时进行
第一节
第十章 墓地惊魂
第十章 墓地惊魂
第十一章 令人窒息的婚姻
第十一章 令人窒息的婚姻
第十二章 互动式凶杀
第十二章 互动式凶杀
第十三章 奇异的动机
第十三章 奇异的动机
尾声
上一页下一页
嗯,我也来说说自己的看法。嗯,我认为,作者是一个与警方有密切联系的人,甚至有可能本来就是警察。因为提前得知了这三期已经发生了的命案,所以就根据案件中的细节,写成了这篇小说。虽然作者在帖子里说是他先写了文章,之后才发生了命案。但我相信,他的文章绝对是在命案之后写的。
跟帖之七:
楼上的,我来反驳你。前两起命案,“梳洗”与“剥皮”或许可以用你的猜测来解释。但最后一起命案,也就是“腰斩”绝对不能这么解释。楼主的帖子是晚上十多的时候发出来的,但“腰斩”命案却是在半小时前才被人发现!这充分说明了,楼主的文章在前,命案发生在后。楼主文章里的内容,确实变成了真实的命案!不过,我也有其他的想法,那就是——楼主就是凶手!哼哼,只有凶手才知道这么多细节!藏书网
……
楼主,你的IP已被锁定,赶快自首,争取警方宽大处理吧。
跟帖之五:
跟帖之四:
跟帖之二:
跟帖之八:
陈先生,我是出版社编辑,对您这篇小99lib•net说深感兴趣。请加我的MSN:[email protected]
跟帖之十二:
你这蹩脚网络作家,就别再散布这些耸人听闻的不实传闻了。想卖书,不是你这么卖的!想炒作,也不是你这么炒作的!别拿咱们读者的智商开玩笑。
跟帖之一:
我也和陈作家住在同一城市。我住在郊区元宝山庄公墓附近的镇上,听说今天下午在元宝山庄公墓后山的树林里,发现了一具被活埋的女尸,而且那具女尸的脸皮被凶手活生生地剥了下来。这就是“剥皮”之刑吧?真可怕,陈作家,你到小说里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神奇九*九*藏*书*网魔力,你还是别再写下去了,不然还会有更多恐怖的命案继续不断发生。
虎躯一震,三分走人。
跟帖之十一:
劲爆消息!劲爆消息!我证明,陈作家小说里的事件,真的在现实生活里发生了。我和陈作家在一个城市居住,我所住的电梯大厦,今天晚上就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就在半小时前才被发现,一个住在十七楼的男人被人从电梯井扔了下来,被悬在井底的一根钢丝绳从腰间切割成了两爿!这就是腰斩!而且听说那个男人还真是报社的副刊部主任。现在警察还在大厦里挨家挨户询问,今天下午是否看到形迹可疑的陌生人出九九藏书现呢。
陈哥哥,你在故事里写的内容,真的全部变成现实了吗?真是太神奇了,陈哥哥,你写得太棒了!你赶快写下一节吧,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裁决者下一次会使用什么酷刑!陈哥哥,我永远支持你!
陈大作家,如果真像你所说的那样,你的小说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所写的一切都会变成现实,那你赶紧写警察把那个裁决者抓住了吧。这样一来,现实中的那个连环谋杀凶手,也一定立刻会被警察抓着的!哈哈,我真是太无聊了,居然会相信你的这种鬼话。不过,咱们不正是在莲蓬鬼话里玩吗?这里不就是合法讲鬼话的地方吗?哈哈哈!
九*九*藏*书*网帖之六:
跟帖之十:
以上内容,摘自天涯社区莲蓬鬼话板块,陈子言所发帖子《最终裁决——已经发生、正在发生以及即将发生的真实残酷案件》
死亡事件现场直播?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有意思,有意思!这个贴,我跟定了。楼主请继续!后面的情节写得越恐怖越好,越离奇越好。我看好你哦,楼主。
跟帖之三:
坦率的说,这篇文章,作为小说还是不错的。不过,陈先生,要是你一定要拿真实事件来做幌子的话,那就太过分了!我可以接受小说里不断出现死亡事件,死得越多越刺激。但我不想在现实生活中听到任何一桩凶杀事件。
跟帖之九:
更多内容...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