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直面虚假负面报道
二、出重拳制止虚假报道
目录
第一章 媒体新时代的到来
第二章 领导干部与“无冕之王”
第二章 领导干部与“无冕之王”
第三章 让自己的媒体形象亮起来
第三章 让自己的媒体形象亮起来
第四章 领导口才与演讲艺术
第四章 领导口才与演讲艺术
第五章 关注基于民意的舆情
第五章 关注基于民意的舆情
第六章 运用媒体作宣传
第六章 运用媒体作宣传
第七章 直面虚假负面报道
二、出重拳制止虚假报道
第八章 接受采访的技巧
第九章 做成功的新闻发言人
第九章 做成功的新闻发言人
第十章 突发事件中的媒体管理
第十章 突发事件中的媒体管理
第十一章 学会运用和引导网络
第十一章 学会运用和引导网络
第十二章 自觉接受媒体监督
第十二章 自觉接受媒体监督
上一页下一页
(4)新闻细节必须真实,不得拔高、想象和夸张,采用的声音、图像等资料均应来自新闻现场或与报道主题有关的采编活动,不得编造或拼接。
2009年1月18日、19日,山东《青岛早报》、四川《华西都市报》连续刊登了题为《深海围“鲨”》《“海口”猎“鲨”》等关于我国舰艇编队索马里护航情况的虚假文章。由于《青岛早报》、《华西都市报》未认真核查文章内容,也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把关,致使虚假新闻见报,在国内外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后果,对国家和军队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
第六,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制止虚假新闻,离不开采编人员的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自律约束。要把确保真实性作为基本要求,纳入到媒体各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疑似虚假失实报道;要用反面典型和案例教育,经常提醒采编人员不放松对虚假新闻的警惕和防范。
2008年7月31日,广东《新快报》转载题为《韩国历史教授有此研究“成果”:孙中山又成了韩国人》的虚假报道。由于该报责任编辑把关不严,直接转载未经核实的互联网消息,导致源于国外网站的虚假新闻见诸报端,并被国内网站广泛转载,造成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
99lib.net
2009年4月,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近日印发文件,通报《京华时报》等6种报纸刊载严重失实报道的处理情况。
第四,要强化编辑责任。一是编辑要对稿件内容进行核实,对稿件真实性有怀疑的必须认真求证;对社会自由来稿及读者来信、来电提供的信息,只能作为新闻线索,经媒体记者调查核实后才能报道,不能用重奖征集新闻线索,搞“悬赏报料”。二是编辑过程不能伤害稿件的真实性,包括不能改变稿件的事实部分,不能添加未经核实的内容。三是标题制作要文题相符,不能以夸大的标题误导读者。四是版面和时段编排要注意符合总体真实,把握平衡。
2008年10月14日,上海《东方早报》刊载题为《年底前“政策利好不断货”》的虚假报道。由于该报记者未经核实,杜撰了中国证监会成立应急领导小组,部署、实施所谓六大救市措施。该文不负责任地散布“年底前政策利好会不间断地出台”等言论,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造成严重后果。
第三,要依靠一线记者。一线采访记者的作风是保证新闻真实的基础。要保证记者采访行为规范,保证新闻来源准确,保证报道内容真实。
第五,要建立严密的业务流程。要完善稿件审核九-九-藏-书-网签发程序,严格执行三级审稿制度。要建立通讯员、特约作者、自由撰稿人来稿管理制度和转载稿件核实程序,对民间组织、商业机构及个人主动提供的信息慎重把关。要建立失实责任追究制度,出现虚假失实报道,记者和版面、栏目编辑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资料链接 新闻真实性的标准
第七,虚假新闻事件发生后应该立即遏制。在虚假新闻事件发生后,媒体一方面要用最快的速度进行澄清,找到消息来源。只要用客观事实证明,信息是假的,清理了谣言的来源,就能有效的制止虚假新闻蔓延。
(2)新闻来源必须可靠真实,未经证实的消息、互联网上的信息一律不得采用。
(3)新闻要素必须准确无误,基本事实、背景资料、引述转述语言等报道内容以及声音、图像、数据、文件摘录及其他材料,要反复核实,确保真实、准确、科学、统一。
第八,报刊主管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所属报刊的导向管理,建立健全报刊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报刊虚假、失实报道,严肃处理刊载虚假新闻的相关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处理结果。
2008年9月11日,《京华时报》刊载题为《招行投资永隆浮亏百亿港元》的虚假消息,由于该报记者对香港永隆银行的股价数据采集有误,得出招商银行浮亏逾百亿港元的错误结论,造成报道严重失实。该报道成为招商银行当日股价暴跌的诱因之一,并带动银行股板块整体下跌,当日招行A股流通市值损失127.5亿元,H股下跌5.16%。九-九-藏-书-网
第二,要解决商业利益操纵媒体的问题。要切断商业利益和新闻报道的联系,编辑记者个人不能“以稿谋私”,更不允许媒体以编发报道谋取商业利益。要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新闻媒体一律不参加社会公关公司、广告公司组织的采访活动,将其作为一项宣传纪律严格执行。
当前,虚假新闻报道有多种表现:一是捕风捉影的疑似新闻。把小道消息当作新闻来报道,把内部的计划、设想当成现实新闻来报道。二是凭空编造的虚假报道。这种造假手法最恶劣,有的记者变成了“作家”,虚构事实、编造故事。三是文题不符的标题造假。这种造假现象目前越来越多,标题要么惊人、要么挑逗,总之有“视觉冲击力”,但文章内容根本与标题对不上。四是夸大其辞的失实报道。这类假新闻虽然也有一些事实基础,但对事实又做了很多加工。有的添枝加叶,有的移花接木,在事实之外有不少情节和内容是作者想象出来的。五是违反常识的误导性报道。这类报道一般也都有消息来源或者可依据的现成材料,但是藏书网由于报道者自己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不强,报道出来的内容与事实不相符。
虚假报道是媒体所报道的各类事实出现新闻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过程、结果等)或新闻细节(事件细节、人物语言等)与客观不符的报道。虚假报道分为主观故意和主观无意两种。主观故意多是从业人员为追求收视率、影响力、经济利益或轰动效应,从主观方面故意做出与事实不符的报道。主观无意多是从业人员由于业务素质低、政治敏感性弱等方面的原因,造成采访作风不扎实、采访流程不严谨等问题,导致报道不全面,与事实产生差距。我们要出重拳制止的虚假报道侧重点在于主观故意的虚假报道。
资料链接 新闻出版总署通报批评六家报纸严重失实报道
虚假报道或凭空想象,或文题不符,或夸大其辞,或悖逆常识,严重削弱了媒体的公信力、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各有关方面必须采取严厉措施,出重拳制止虚假报道。
第一,媒体单位聘用采编人员之前,必须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查,严格审查其从业经历,对存在搞虚假报道、有偿新闻、利用新闻报道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报刊出版单位一律不聘用。
第九,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虚假、失实报道,责令有99lib•net关报刊公开更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对报刊做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对经查实采写虚假、失实报道的记者,要给予警告,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名单,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新闻记者证,情节特别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1)新闻报道必须恪守真实、客观的原则,不得编造、歪曲、夸大事实。
2008年1月21日,广东《民营经济报》刊载题为《哈药停牌风波未平,又被踢爆曾大量生产假药》的虚假报道。报道了哈药集团公司“所生产的抗生素产品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系假药,已遭到国家相关部门查封,并勒令停产”的虚假新闻,对企业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介绍,新闻出版总署已责令6家报纸公开道歉,澄清新闻事实,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求有关报社规范新闻采访活动,加强采编人员教育,严格新闻稿件核实制度,杜绝虚假新闻,并依法对6家报社做出相应的处罚,将编造虚假新闻的人员列入不良从业记录名单,限制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第十,要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新闻媒体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虚假新闻的监督、举报和投诉。凡出现虚假失实报道,要用同等版面时段、同等篇幅予以更正和道歉。
更多内容...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