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二个魔王
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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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目击者
第二章 寄魂
第二章 寄魂
第三章 鬼门洞开
第三章 鬼门洞开
第四章 魔王现身
第五章 记忆之初
第五章 记忆之初
第六章 叛徒
第六章 叛徒
第七章 第二个魔王
第四节
第八章 原点
第九章 龙傲天
第九章 龙傲天
第十章 觉醒日
第十章 觉醒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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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住!把姜米还给我!”冯斯大喝一声。
冯斯一口气吃完了两份炒饼,喝光了汤,和老板夫妇互拜早年之后,离开小饭馆走到了街上。他掏出手机,拨通了何一帆的号码。
“他们终于找到那个日本组织的线索了。而且,对方正在酝酿一次足以毁灭守卫人的大袭击,所以不止王家和路家,全球的守卫人恐怕都要倾巢出动了。”何一帆说。
但魔王并没有杀他,也并没有亲自现身摧毁守卫人世界。他就像是在玩一种残忍的猫鼠游戏,捉住老鼠再放,放了之后又捉,就是不急于下口。
比起身体上的被控制,更让冯斯感到难受的是精神。当身体无法行动后,他感到一股无可阻遏的强大精神力量凶猛袭来,就像一根钢钉一样硬生生钉进了他的脑子里,几乎是在瞬间把他的附脑完全压制住,甚至于没有办法激发出一丁点儿蠹痕。
这套房子是张圣垠刚刚帮忙找的,他对周边也不熟悉,在走过了好几天已经关门的餐馆后,终于在一条小巷里找到了一家卫生状况十分可疑的小饭馆。老板满脸抱歉地迎上来,说是第二天就要回家过年了,店里也没有备多余的原材料,只有很有限的几样东西可吃。
“别卖关子了,告诉我到底是什么!”
但是和姜米在一起,确实让他的性子改变了许多,至少学会了两件事:第一,患得患失没有用;第二,后悔没有用。事情已经发生了,除了用尽全力去改变命运之外,别无他法。

“是啊,老板抠门着呢,兜里就这么点儿银子,不敢回家。”冯斯咧嘴一笑,“还不够给小崽子们发压岁钱的呢。”
“好吧,不找王璐也行,路晗衣也可以。”冯斯说。
“唉,这年头,年轻人在北京打拼不容易啊。”老板陪上一声同情的叹息,“我们乡下人至少还能回家过年呢。”
“早年也要拜,正事儿也要谈。”冯斯说,“我想请你帮我联系一下王璐。我想要和她见面谈谈。”

这就是魔王的力量吗?冯斯想,即便是四大高手或者路钟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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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让我完全无法激发蠹痕,但魔王轻描淡写地就做到了,就好像附脑的开关在他手上,按一下就可以断电。这是一种碾压式的差距,根本不是人力可以扭转的。
而且,姜米也被他带走了,却没有留下原因。假如这是一次绑票,总得开个价吧?
那时候的冯斯,简直觉得自己对抗了混蛋的父亲就是在对抗全世界,有那么一种日天日地的豪情和快感。然而,当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当冯琦州的一片苦心终于被他所知晓后,那种铺天盖地而来的痛悔、内疚、伤心几乎要把他整个人都淹没掉。
“一个人在北京过年啊?”老板问,“刚毕业的大学生?”
最后他终于明白过来自己所疑惑的到底是什么了:究竟是什么人给他制造了那样一场幻觉?会是魔王本人吗?在那个时候,魔王为什么会出现在贵州山区呢?
冯斯怒从心起,扔掉手里的枪,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把日本武士刀,挥舞着刀向金刚的头上全力劈去。刀锋呼啸着落下,眼看就要把金刚砍成两截,但它却依然没有闪躲。
他并不知道这样“过分”的要求是否会被蠹痕接纳,但运气不错,一秒钟之后,他的手上真的多出了一把银色的手枪,看模样有点儿像沙鹰。他不管三七二十一,抬手就对着金刚放出一枪。
“所以说,在二十年前,你其实一直和金刚共存着,是吗,魔王大人?”冯斯看着金刚,“大家都在猜测着魔王到底躲在哪里,却没有想到,你一直在中国,一直在和守卫人们打着交道。可笑梁野还一直以为他在利用魏崇义,却没有料到,魏崇义只是你的棋子,是你在利用他。”
而现在,他不能让自己再后悔了。尽管昨晚他也禁不住那么想过,如果当时真的听从王璐的话,老老实实呆在海岛上不回中国,会不会更好一点儿?那样的话,至少姜米不会落入魔王的手里,自己也不会经受这样惨痛的一次失利,说不定可以在岛上安心等到世界末日呢。
“路晗衣夫妇俩和王璐在一块儿。”何九九藏书网一帆回答。
何一帆的声音并没有透出意外:“我就知道你还是会想要和王璐聊聊的。不过这两天可能不行。王璐很忙,有要事要处理。”
简直就像是那些俗套的爱情歌曲里已经唱过八百万遍的烂词儿:人总是要到失去的时候才懂得后悔。然而后悔并没有卵用,父亲冯琦州死了,母亲池莲也死了,家,没了。
这个世界,越来越不可捉摸了,冯斯想。

因为后来的一系列遭遇更加惊险诡奇,他后来还真的把这件事儿给忽略掉了。此刻想起,更是隐隐有一些不安。如果给他制造幻觉的真的是魔王本人的话,魔王出现在那里的目的何在?单纯只是为了点醒他“亲,你是我的人”吗?又或者说,还有其他的用意呢?
赖在床上不知翻了多少个身,他忽然觉得刚才那个梦似乎能对自己有所提示,其中隐藏着的某些关键因素就像一根扎进手指头里的细发丝,让人一阵阵地难受,却又抓不住挤不出。
金刚并没有动弹,也没有做出任何回答。冯斯走上前一步,又问:“你利用梁野的精神研究,想法子改造了金刚的脑体结构,这样就可以完美地侵占并控制它的身体,不再需要藏身于圣甲虫里面了,对吗?”
那我这个天选者到底有什么狗屁作用呢?
枪响了。火光闪动之后,冯斯听到了弹壳掉落在地上的声响,却并没有发现有任何物体被子弹击中。他定睛一看,那颗射出去的子弹凝固在了半空中,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抓住了一样。紧跟着,子弹的表面开始起皱、变形,迅速融化,化为滚烫的液体滴落在了地上。
而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些什么了。好容易找到了金刚,以为能从它身上发掘出点儿什么线索,却万万没想到金刚就是魔王本尊,偷鸡不成倒蚀把姜米,真是一塌糊涂的惨败。
金刚依旧没有回答,只是沉默地和冯斯对视着,眼神里的嘲讽意味更浓。它盯着冯斯看了一会儿之后,转过身去,不紧不慢地向着阳台方向爬行而去,看来是要离开。
但是九九藏书前年的春节,他还并没有一脚踏进魔王世界。那时候他还有家,还有一个真心爱他的父亲,他却将父亲视作路人,赌气没有回家过。那一个春节,他留在了学校的宿舍里,玩了一个寒假的游戏,甚至于三十晚上父亲打电话过来,他都很冷淡地嗯啊几句搪塞过去。
当刀刃距离金刚只有不足一厘米的时候,冯斯感到一股柔和而强韧的力道挡住了长刀的下坠之势,就像是砍到了厚厚的棉花上一样。随即,那股力道像膨胀的热气球一样反弹回来,把冯斯的身体裹挟在其中,动弹不得。
金刚回过头来,充满蔑视地冲着冯斯眨了眨眼,意思仿佛是在说:别闹了,你还差得远。
运气不坏,今晚没什么风,不过一月的北京城依旧寒冷。街上行人稀少,不仅仅是因为夜间气温低,还因为春节将至,外来人口陆陆续续撤离,回家过年去了,偌大的北京城一下子空旷了一大半,马路上几乎可以跳广场舞。
冯斯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四肢摊开,活像一个死人。魔王在刚才那一瞬间所展现出的绝对的力量让他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绝望。他毫不怀疑,魔王只要愿意,可以轻松地把包括四大高手和黑暗家族在内的所有守卫人轻松地撕成碎片。
“你在哪儿?我去找你吧。”
于是在这个临近春节的夜晚,冯斯坐在一张油腻腻的木桌旁,吃着肉丝炒饼和拍黄瓜,听着小饭馆的电视机里主持人们喜气洋洋地报道全国各地人民如何做好迎新年的准备。老板和老板娘是一对和善的中年夫妻,特意送了冯斯一份白菜豆腐汤。
冯斯合衣趴到床上,用枕头把脑袋埋起来,沉入梦乡。这一次的梦境了无新意,大概是受到了遭遇魔王的刺激,他居然梦到了当初去往贵州山区时在火车上进入幻境的那一幕。突然停止的时间,突然出现的幻境,涿鹿之战的血与火……醒来之后,他只觉得头疼得厉害,心里更是充斥着无法消解的烦闷。
而当这只圣甲虫出现在金刚的脖子上时,其间的含义不言而喻。
事到如今,他反而镇静了下来,九*九*藏*书*网掏出钥匙打开门。走进房间后,果然,姜米已经不知去向。而一直被关在笼子里的金刚,却已经离开了牢笼,正盘踞在客厅里的餐桌上。乍一看,金刚没什么变化,依旧干瘦而肮脏,一身刺猬一样乱糟糟的长毛,但仔细看去,可以看出它的眼神已经起了变化:不再是过去那种仿佛恨不能吃人的凶恶目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几乎和人没有区别的睿智和沉静,以及一丝隐隐的嘲讽。
“没问题,能填肚子就行。”冯斯说。
“原来我老哥说的是真的啊……”冯斯皱起眉头,“他上次和我见面,就跟我说日本组织有一个让全体守卫人灭族的大计划。那他们现在具体去了哪里?那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大袭击大阴谋?”
“不是魔仆,但是对守卫人来说,这次的对手比魔仆还危险。”何一帆回答。
“什么事儿帅哥,给我拜早年吗?”何一帆说。

回家过年么?这话倒是提醒了冯斯。最近两年的春节,他都是在北京过的,算上今年就第三年了。去年还算好,总算是在宁章闻家里,朋友们聚在一起热热闹闹——尽管范量宇照例故作高冷拒绝了文潇岚的邀请。
冯斯慢慢掏出手机,看着那张他用蠹痕调得更加清晰的老照片。照片上的金刚,脖子上挂着一个雕刻得很精致的坠饰——一个埃及的圣甲虫。
金刚轻蔑地摇了摇尾巴,没有停步,没有回头。
过了一会儿,金刚收回了束缚,继续向着阳台走去。冯斯瘫坐在地上,忍不住大声喊叫起来:“你明明可以轻易干掉我,轻易干掉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你到底想要干什么?你到底想要干什么?你们这两个他妈的王八蛋到底想要干什么?”
过了许久,他才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一步步走回卧室。尽管心情充满沮丧,甚至一度想要放弃,但最终,对姜米的挂怀压倒了一切。他还是决定不管三七二十先睡上一觉,再想办法去营救姜米。那股子混不吝的劲儿又上来了,他就是不想这么轻易放弃,哪怕是蚂蚁伸腿绊大象,不到六条腿全折了他也不罢休。99lib•net
这枚圣甲虫,冯斯曾经在魔仆的时间之海里见到过。在那一个时间碎片中,冯斯遇到了明嘉靖年间的龙虎山道士兰真澍,兰真澍刚刚目睹了一场可怕的魔王与魔王的战斗,并且机缘巧合地捡到了一个圣甲虫雕像。根据冯斯的猜测,另一位魔王就藏身于雕像中。
此时此刻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蠹痕本身并不具备攻击性,没有办法像范量宇或是路晗衣那样直接对金刚发起攻击。情急之下,他迅速利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把手枪,并且命令蠹痕赋予手枪自动瞄准的功能——真正的手枪并不像影视剧里表现的那样一抬手就能给人身上添个窟窿,没有经过训练的新手基本很难打中人,更别提比人小那么多的金刚了。
冯斯很是意外:“他们三个一起出动?这是怎么了?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大魔仆吗?”
人和魔王之间的鸿沟,真的不可逾越吗?
这完全就是人的眼神。又或者说,已经超越了人。
就这么浑浑噩噩地一直混到晚上,冯斯才发现肚子饿得难受。本来打算用蠹痕直接弄点东西吃,但他想了,还是决定出门去吃饭。在屋里憋了一天了,透透气也好。再说了,被魔王打击了之后,他一时半会儿也不想动用蠹痕。那种感觉,大概就像在篮球上遇到了一个真正的高手被彻底羞辱之后,几天内都不想摸球。
这是他自从附脑觉醒后第一次出现蠹痕被人彻底压制的状况。何况最近半年来,他一直在努力强化自己的蠹痕,按照何一帆和邵澄的估计,即便是四大高手也不能轻易地压住他。但是眼下,金刚不费吹之力就把堂堂天选者变成了捕鼠夹上的耗子,没有半点挣扎之力。
车还没停稳,冯斯就推开车门冲了出去,三步并作两步跑上楼。还没到房门口,他就已经感觉到了蠹痕的气息,毫无掩饰的、仿佛炫耀般的扩张的蠹痕。他心里一沉,知道自己还是来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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