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经济与法律
法律的实质
目录
卷一 经济与法律
卷一 经济与法律
卷一 经济与法律
卷一 经济与法律
法律的实质
卷二 思想与道德
卷二 思想与道德
卷二 思想与道德
卷三 修辞例话
卷三 修辞例话
卷三 修辞例话
卷三 修辞例话
卷三 修辞例话
卷三 修辞例话
卷三 修辞例话
卷三 修辞例话
上一页下一页
夏龙溪在千户提刑官的职位上如鱼得水,食髓知味,而朝廷对他的工作也十分满意。在一份由兵部签署的考察各地卫司官员的照会上,上峰称他:“资望既久,才练老成,昔视典牧而坊隅安静,今理齐刑而绰有政声,宜加奖励,以冀甄升。”可当夏提刑看了自己即将升官的邸报,却“大半日无言,面容失色”。他买通林真人,让其下帖,逼着朱太尉去找蔡京疏通,目的竟然是取消朝廷对他的奖励和升官的任命,仍想以正千户提刑官的职位在原来的岗位上为百姓再“服务”三年。《金瓶梅》善用反讽之笔,此为一例。
《金瓶梅》所反映的官场情形而言,闲官乃至高官而无利可图,则一文不值。这是一个基本的为官法则。不过,夏提刑在京师的活动,没有起到什么效果,他最终“被迫”升官。他的职位由西门庆代替,而西门庆的副千户一职,则为何太监的侄子所谋得——何太监为了让他的侄子得到这个位置,竟然央及皇妃刘娘九_九_藏_书_网娘,由皇帝本人直接传旨,足见掌管律法的提刑官职位,实为官员们趋之若鹜的肥缺。这也从侧面烘托出当时社会的司法已经腐烂到了何种程度。
夏龙溪的怫然不悦,就很可以理解了。
法律意识的萌动,对法律的信仰或执着,确实也反映了明代法律观念深入民间社会的普遍状况。不过,百姓对法律的信仰是一回事,而一旦到了法庭上,就是另一回事了。前文已提到,《金瓶梅》中涉及的法律判决,没有一次是公正的——这固然反映了明末法律及社会的一般状况,也与作者浓烈的愤世嫉俗和悲观主义意识有关。在地方衙门,正义得不到伸张,冤屈得不到昭雪,百姓唯一可做的,自然就是越级上访,乃至于赴京师告状。
《金瓶梅》中并非无法,相反它所呈现的是一个处处有法、事事依法裁断的“法治世界”。当然,这个世界是极度荒诞、扭曲的。普通百姓懂法、讲法、依法行事的例子,在小99lib•net说的情节中随处可见,不胜枚举:蒋竹山受到张胜、鲁华的构陷,本能的第一反应,就是拉对方去见官;开棺材铺的宋仁,因见女儿被逼身亡,拦住尸首不让火化,要到抚按那里去告西门庆强奸;在武大郎被毒死之后,打虎英雄武松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请人写状纸去衙门告官;西门庆死后,女婿陈敬济整日上门胡搅蛮缠,弄得吴月娘担惊受怕,她的哥哥吴大舅建议告官,做一劳永逸的了断。
在这里,我们也许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就《金瓶梅》所揭示的明代社会而言,法律的实质到底是什么?或者我们也可以这样问:在《金瓶梅》中谁最需要法律?而法律事实上又在保护谁?
在马克思看来,法律本身并不是社会正义的必然保证,它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而已。《金瓶梅》中所反映的法律,正是官员们巧取豪夺、济私助焰之具。九*九*藏*书*网而法庭几乎已等同于官员们的提款机。因此,当夏龙溪升官之后,西门庆再次与他见面,改口称他为“堂尊”之时,无论是读者,还是夏龙溪本人,听上去怎么说都有点讽刺的意味吧。
《金瓶梅》中最成功的“职业法官”当属提刑夏龙溪。此人以正千户提刑官的身份,与当地知县共同掌管地方刑法。官职虽然不高,但他将法庭完全视为谋取私利的场所。仅苗青一案,他从西门庆手中分得的赃款即达五百两之巨。明代官员的俸禄之菲薄,于史有载,多遭后人诟病;而另一方面,当时社会的一般状况,则是商业繁华,生活奢靡,风尚骄浮,道德荒佚。两者之间形成极大反差。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曾概括说,当时的社会,事实上已经完全为金钱所控制,所谓“金令司天,钱神卓地”。官员到了地方,莫不以官父之衣冠临天下,以胥吏之心计谋利禄,权钱交易盛极一时。夏龙溪以区区刑名小官,而要谋取暴利,不从法庭上受贿,岂有他途?
这种知法、懂法,对法律的信仰或幻想,与明代统治者有鉴于元代百姓昧于教化被动犯罪,从而大力推行法律普及、务使人人知晓律意的政治举措有关。《金瓶梅》中每有案件发生,围观者当即就能随口说出法律判决的刑种和刑期,与《大明律》的规定若合符节,不免令人称奇。例如,小说第八十回,西门庆死后,他那位出身于妓院的小妾李娇儿,以“弃旧迎新”为本,要从西门庆家脱身,以图改嫁。离开前,李娇儿不仅索要几十两“遮羞钱”,还要将服侍自己的两个丫头元宵和绣春一起带走,而吴月娘坚决不肯,生死不予,双方僵持各不相让。吴大舅在一旁也束手无策。小说中有“吴大舅居着官,又不敢张主”这样一句话,颇耐人寻味。吴大舅当了个穷官,其实无权无势,但若要出面袒护自己的妹妹,反而会授人以柄,徒然给人“以势压人”的口实。最后,吴月娘一句话吓退了李娇儿:“你倒好,买良为娼!”这句话的神奇效果,可能连月娘自己也未想到吧。盖因李娇儿出身娼门,而元宵、绣春则是良家妇女。吴月娘的这句话虽然普通,但它所依据的却是法律条文,背后支撑她的是法律的威严。李娇儿只能羞惭而退。www.99lib.net藏书网
越级上告之事例,在《金瓶梅》中多有描述。如安童告苗青一案,其结果仍然是沉冤莫雪。至于赴京师越诉,《金瓶梅》倒没有涉及。据《明史》记载,百姓因见地方司法不公,越级上访乃至进京告状的例子层出不穷。开始朝廷还虚与委蛇,派人查实复核。大概是案件数目过于庞大,到了后来,干脆就不问虚实,对凡到京师越诉的访民,一律予以逮捕,发往边关充军。事已至此,百姓可以采用的最后一个选择,大概就是将法律彻底抛在一边,依靠法律之外的极端手段,有仇报仇,有冤报冤。武松如此——他遇赦后,直接手刃潘金莲和王婆,为兄报仇;来旺如此——从徐州刑满释放后,立刻将西门庆的小妾孙雪娥拐走,作为报复。《金瓶梅》真实地反映了一般百姓从懂法、守法到反受法律戕害,并最终罔顾法律,铤而走险的全过程。
更多内容...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