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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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干旱的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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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喀斯·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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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黑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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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弗莱姆·斯诺普斯真是个人物。他要算不上是个人精,那我就不是人。大约十年前的一个早上,大伙儿刚在凡纳的门廊里坐定下来,打算抽袋烟聊聊天,他从柜台后面走出来,没穿外套,头发从中间对分,就好像他给凡纳当伙计已经有十年了。乡亲们都认识他。他的家族人口很多,住在离河边低地大约五英里外的地方。至少那一年他们是住在那儿的,种着租来的土地。他们从来不在一个地方长住,一年不到就会带着当年出生的孩子,有时还是双胞胎,搬到别处去了。他们就是那么一大家子人,年年生孩子,年年租种别人的土地,事事挺有规律的。除了弗莱姆以外,全家人还是当佃户,年年搬家。可是有一天,弗莱姆在这儿出现了,从乔地·凡纳的柜台后面走出来,似乎他就是店主人。他在店里才干一两年,乡亲们就知道,要是他再给乔地干上十年,乔地就该给他弗莱姆·斯诺普斯当伙计了。这个家伙啊,只要手里有四分钱做本钱,他就能赚五99lib.net分钱。他同我做过两笔买卖,都赚了我的钱。我这个人够精明了吧,可那个家伙还要厉害。我只是希望他在我之前先发财。我就是这么一个想法。
总之,大概在婚礼之后一个来月的时候,弗莱姆和尤拉也到得克萨斯去了。他们走了快一年。上个月尤拉回来了,带着个娃娃。我们仔细琢磨,大伙儿都认为从来没见过三个月的孩子长得这么大的。他都能扶着椅子站起来了。我想得克萨斯是个大地方,那里的人一定长得又大又快。反正,照这样长下去,这孩子到八岁就该会嚼烟叶,能参加投票了。
是啊,先生。弗莱姆·斯诺普斯搞得这一带乡下到处都是花斑野马。白天黑夜都听得见乡亲们的赶马声,又嚷又叫的。有时还听得见野马在小木桥上来回奔跑,声音跟打雷似的。就说今天早上我进城去,快到半路,马慢吞吞地走着,我坐在四轮马车里迷迷糊糊地快要睡着了。突然,从树丛里腾地蹦出一样东西,一下子蹿过大路九_九_藏_书_网,蹄子没沾地,从我的骡子身上飞跃过去。这东西足有一张广告牌那么大,活像一只老鹰飞过天空。我整整花了三十分钟才把我的骡子勒住,把乱了套的缰绳和马车收拾好,重新套马赶路。
弗莱姆早就无影无踪了。我猜他是看老婆了,也许还去看看他那个娃娃有没有下地去帮比利大叔犁田。得克萨斯人把马赶到小约翰太太家的场院里。一开始他遇到点小麻烦。那是在马进门的时候;它们从来还没见过篱笆呢。后来他总算把这些牲口全赶了进去,还拿把剪刀把拴马的铁丝都铰断。他把它们轰进牲口棚,在马槽里倒上玉米粒儿。这时候那些马差点没把牲口棚踢翻了。我想它们以为那些玉米粒儿都是虫子。也许是这么回事吧。总之,他把马关起来,宣布第二天清早天一亮就藏书网开始拍卖。
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小约翰太太家的门廊下。你们大伙都记得吧,那天快到月中,月亮有点圆了。我们看得清清楚楚:那些带花斑的畜生就像池塘里的小鱼似的,绕着篱笆在场院来回乱窜。隔一阵子它们就靠着牲口棚挤成一堆,相互又踢又咬,这就是休息了。我们先听见一声长嘶,接着就是一阵用蹄子踢牲口棚的梆梆声,好像手枪在开火,似乎有个人拿把手枪在一窝山猫里从从容容地练枪法。
大约在一年前,有一天,一辆黄轮轻便马车和一匹梳刷得干干净净的马离开这里。听说这两个人去得克萨斯了。第二天,比利叔和尤拉还有弗莱姆坐着比利大叔的四轮双座马车进城去。回来的时候,弗莱姆和尤拉已经结了婚。再过一天,我们听说又有两辆黄轮轻便马车走了,可能也是到99lib•net得克萨斯去了。那是个大地方。
上星期五,弗莱姆本人也回来了。他是跟另一个人一起坐着大车回来的。那个家伙戴一顶大高帽子,裤子后兜插着一把象牙柄的手枪和一盒姜汁饼干。他们的大车后面拴了大约二十多匹得克萨斯矮种马,用带刺的铁丝拴在一起长长的一大串。它们的颜色花花绿绿像鹦鹉,脾气温顺得像鸽子;可随便哪一匹马都会像响尾蛇那样,一下子就要了你的命。没有一匹马的眼睛是一个颜色的。我猜哪匹马都没见过马鞍子。得克萨斯人下车走到马跟前,想让大伙儿看看,这些马是多么驯顺。有一匹马刺啦一下把他的背心撕了下来,就跟用剃刀刺的一样。
我们估计他得花上十年时间,才能把乔地·凡纳的全部家当拿过来。可是,他根本没有等那么久。我想你们大家都知道比利·凡纳大叔的那个姑娘尤拉。她是凡纳大叔最小的女儿,乔地的妹妹。一到星期天,这一带的所有的黄轮轻便马车就都到了比利·凡纳家,梳刷整齐的马都拴在他家篱笆
九九藏书
上。花花公子们坐在门廊里,像蜜蜂围着蜜罐子一样,围着尤拉团团转。她是这里那种身材高大可是模样挺温柔的女孩儿,笑起来比新翻的田地还要可亲。小伙子们谁也不肯首先告辞。他们就这样坐在门廊里,一直坐到半夜三更不得不回家的时候。尽管有的人还得骑马走上十来英里路,第二天一早又得下地干活,可他们总是一齐起身告别。一大伙人三五成群地骑马、坐车到小溪渡口,把梳刷整齐的马和黄轮轻便马车拴好,相互打上一架,然后再上马坐车回家。
好吧。弗莱姆就这么待了下来,在凡纳店里当伙计。他东赚五分钱,西赚五分钱,可对谁都一字不提。不,先生。乡亲们从来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占了别人的便宜,除非上他当的人自己说出来。他总是坐在店堂的椅子里,嚼着烟草,从来不肯谈他自己的事。总得过一星期左右,我们才能打听出来,他不跟人说的原来并不是他的事儿,而是别人的。不过,这得受他骗的那个人气得忍不住说了出来,我们才知道。这就是弗莱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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