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三十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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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三十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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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去看三十年前或者更早以前的作品,并非益事。我的那种作为作家的能量驱使我往前看,使我感到自己现如今才刚刚起步,真的才刚刚起步,这使我难以心平气和地面对当初的那个我,一个名符其实的初出茅庐的作家。
我所指责的那些等级(高/低)和对立(形式/内容,理智/情感),是那些妨碍我对我所钦佩的作品进行正确理解的等级和对立。尽管我并不笃信“现代”,但维护新作品,尤其是那些一直遭人轻视、忽略、误判的作品,比为自己喜欢的那些老作品进行辩护,似乎更有用。在把我的这些发现形之于文字时,我仍肯定过去的经典珍品的卓越性。考虑到被我视为旧的禁忌的那种力量并未因此遭到削弱,那我所称许的这些冒犯似乎只对其有益而已。我所称赞(并被作为我用来重新表达对艺术创造和意识的看法的平台)的那些当代作品,并没有十分偏离我所崇敬有加的那些杰作。欣赏那种被称为“事件剧”的表演形式的放肆劲儿和风趣,并没有使我对亚里士多德和莎士比亚稍有懈怠。我曾经赞成——现在也赞成——某种多元的、多形态的文化。那么,就不存在等级了吗?当然,存在着一种等级。如果我非得在“大门乐队”与陀思妥耶夫斯基之间作一选择,那么——当然——我会选择陀思妥耶夫斯基。但是,我非得进行选择吗?
我发现《反对阐释》被人当成是如今以“六十年代”之名为人所知的那个杜撰出来的时代的一个典型文本。我在援用这一标签时,颇费踌躇,因为对那种把某个人的生活、某个人所属的时代的生活统统塞进十年里的普遍惯例,我并不热衷。况且,这也不是那个时候的“六十年代”。对我来说,六十年代主要是这么一段时光,我在那期间创作了我的第一部和第二部小说,并开始卸除妨碍我进行小说创作的那一大堆有关艺术、文化以及感知行为的观念的部分负担。那时的我充满了福音派教徒的那种热情。
一九九六年九-九-藏-书-网
《反对阐释》是我的第二本书,出版于一九六六年,不过,其中一些文章可追溯到一九六一年,那时,我仍在创作《恩人》。我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来到纽约,急切地想成为我从少女时代起就发誓要成为的那种作家。我以为作家是这么一种人:他对“一切”都感兴趣。我曾经一直兴趣颇广,因而,就我而言,对作家的职业作如是观亦属自然。此外,认为这么一种热情在一个大都市比在任何其他地方(包括我曾上过的那些优秀的大学)的外省生活中更有用武之地,也并非没有道理。惟一让我感到诧异的是,有我这种想法的人居然不多。
因此,我不禁以某种反讽的眼光来看待收在《反对阐释》一书中的那些文章。我仍旧喜欢其中大部分文章,但对其中少数文章,如《关于“坎普”的札记》和《论风格》,我更加偏爱。(的确,对该文集中的文章,我根本不喜欢的只有这一部分:两篇剧场纪事,这是为了给某个我所加盟的文学刊物派给我的任务交差而写的概述,当初接受此任务,是有违我自己更明晰的判断力的。)如果某人在三十多年前出版了一本由一些引起争论的文章结集而成的书,在三十多年后还能引起新一代的英语读者以及许多外语读者的注意,那他怎么会不感到满意?不过,我仍劝请读者不要忽视这些文章的写作年代的更大的充满崇敬气氛的语境——这得需要一些想象力才行。在那时,呼吁“艺术的色情学”,并不意味着要贬低批评智力的作用。称赞那时被屈尊俯就地称作“流行”文化的作品,并不意味着要合谋来否定高级文化及其复杂性。当我指责(如在关于科幻小说和关于卢卡奇的文章中)某种浅薄的道德观时,我是在以一种更警觉、不那么自鸣得意的严肃态度的名义。我那时不理解的是(我肯定不九-九-藏-书-网适于理解此类东西),严肃本身已经处于失去其在整个文化中的可信度的早期阶段,不理解我所欣赏的某些更为出格的艺术会强化轻浮的、仅仅是消费主义的出格行为。三十年后,严肃标准几乎悉数土崩瓦解,而占据优势的是这么一种文化,其最浅显易懂、最有说服力的价值来自娱乐业。如今,对大多数人来说,有关严肃之事(以及荣誉之事)的观念似乎已经变得不合情理了,是“非现实主义的”,也可能是——当被看作是性格的武断时——不健康的。
读者如今把《反对阐释》当作一个业已消失的时代的一份有影响的、开创性的文献来读或者重读,我以为这并没有错。但这不是我阅读此书的方式,或者不是我——既然已从怀旧转向乌托邦——希望读者阅读此书的方式。我希望本书今天的再版和新读者的获得,将有助于这一堂吉诃德式的任务,即维护这些文章和评论所依据的那些价值。这些文章中所表达的对趣味的种种评判或许已经流行开来。但据以作出这些评判的价值却并没有流行开来。
这并不是说六十年代已经遭到否定,异端精神已经遭到压制,成了强烈怀旧的对象,而是比以前任何时候更加甚嚣尘上的消费资本主义价值促进了——实际上是强加了——文化的混合、傲慢无礼的态度以及对快感的辩护,这些我以前曾提倡过,但出自十分不同的理由。离开一定的背景,就谈不上什么可取之处。《反对阐释》一书收录的那些文章所显露的那些优点和热情,现已为许多人所接受。某种东西在起作用,想使这些边缘观点更容易被人接受,但我对此一无所知——倘若我对自己的时代有更好的了解的话,那么,这个时代(如果你愿意,你不妨以年代之名称之)或许会使我更加谨慎。可以不夸张地把这种东西称作整个文化中的一场巨变,是对价值的一次重估——对这一过程,可用许九-九-藏-书-网多名称表示。野蛮主义是表示这种取而代之的东西的一个名称。不过,还是让我们使用尼采的词句吧:我们已经进入、真的已经进入一个虚无主义的时代。
我一生的巨大改变,一个发生在我移居纽约时的改变,是我决意不以学究的身份来苟且此生:我将在大学世界的令人神往的、砖石建筑包围的那种安稳生活之外另起炉灶。无疑,还存在着一些渺茫的新出路,而那些陈旧的等级也老朽得摇摇欲坠,但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至少在我写作这些文章的那个时期(一九六一年到一九六五年)是如此。我所信奉的那种自由不羁,我所提倡的那股闯劲,在我当时看来——亦在如今看来——并无新意。我把自己看作是一场非常古老的战役中一位披挂着一身簇新铠甲登场的武士:这是一场对抗平庸、对抗伦理上和美学上的浅薄和冷漠的战斗。我从来不会想到,纽约和巴黎居然处在一个后来被认为具有非凡创造力的时期的阵痛期的早期,自从结束漫长的求学期(伯克利、芝加哥、哈佛)后,我就移居到了纽约,而巴黎,我早就开始每年在那儿过暑假,每天都光顾电影资料馆。它们(纽约和巴黎)恰好是我当初所想象的那个样子——充满了发现、灵感以及种种可能性的感觉。我关心其作品的那些艺术家的献身精神、大胆冒险以及毫无私心,似乎正是本该如此的样子。我想每个月都有新的杰作面世乃是正常之事——最主要地是以电影和即席舞蹈表演的形式,但杰作也出现在实验剧院,出现在画廊,出现在临时凑成的艺术空间,出现在某些诗人以及其他一些不那么容易被归类的散体作家的创作中。或许我正处在顶峰上呢。我想我在凌空高飞,把一切尽收眼底,有时则俯冲而下,以便看得清楚些。
我们不再生活在一个乌托邦的时代,而是生活在一个种理想皆被体验为终结——更确切地说,已越过终99lib•net结点——的时代。(因此也是文化终结的时代:如果没有利他主义,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文化。)也许是对终结的一种幻觉——但这种幻觉并不比三十年前那种认为我们站在文化和社会的一个伟大的、积极的转型时期的门槛上的观点更虚幻。不,这不是幻觉,我这样认为。
对我来说,电影是一个大发现:我对戈达尔和布勒松的影片印象尤为深刻。我围绕电影的话题所写的东西多于文学,这并不是因为我热爱电影甚于文学,而是因为我所喜欢的新电影要多于新小说。我清楚,除电影外,其他艺术全都未在如此高的层次上进行广泛的实践。在我写作后来被收集在《反对阐释》一书中的那些文章的年头里,我最感幸运的一项成就,是每天都要看一部、有时是两部或者三部电影。这些电影大部分是“老”电影。我对电影史的着迷,不过加深了我对某些新电影的感激之情,对这些新影片(以及我所喜欢的一些默片时代和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影片),我看了又看,它们所显示的叙事方法上的那种自由和创造性、它们的感官性、吸引力和美是如此令人激动。
我心头满是崇敬之情:有那么多值得崇敬的东西。我环顾左右,发现那些蒙受他人不公看待的东西的重要性。也许正因为我的书呆子气,我的亲欧症,以及我在寻找美学天堂时听我调遣的那种能量,使我特别适合于看到我所看到的那些东西,理解我所理解的那些东西。不过,刚一开始,仍使我感到诧异的是,人们发现我所说的东西“新”(对我来说却并不怎么新),认为我处在感受力的前沿,而且自从我最初的那些文章问世以来,还认为我是一个引领趣味的人。当然,这些话令我洋洋自得,使得我显然头一个去注意我所谈及的那些事情;有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那些事情居然一直在等待着我来描述它们。(我思忖,奥登当初没有写过类似我的《关于“坎普”的札记》的文字,何其怪哉。)要知道,作为一个哲学和文学的年轻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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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过把我从尼采、佩特、王尔德、奥特迦(《艺术的非人化》时期的奥特迦)以及詹姆斯·乔伊斯作品中所接受过来的那种唯美派观点引申到一些新材料上而已。
我写作这些文章时的那个世界已经不复存在。
我是一个好战的唯美主义者,还是一个几乎与世隔离的道德家。我并不打算去写太多的宣言,但是我对格言表达方式的不可抑制的偏爱,有时却令我大吃一惊地与那些针锋相对的目标不谋而合。在《反对阐释》所收集的那些文章中,我最喜欢的是这些东西:坚定不移,直截了当(我想,对我当初采取的大多数立场,我现在依然赞同),以及见之于论西蒙娜·韦伊、加缪、帕韦哲和米歇尔·莱里斯的那几篇文章中的心理和道德方面的某些判断。我现在所不喜欢的,是因教书匠的那种冲动导致行文不畅的那些段落,那些罗列,那些举荐!我想它们并非没有用处,但现在却令我反感。
在写作这些文章的时代,电影是一种堪称典范的艺术行为,不过,在其他艺术门类中,也有一些令人耳目一新的因素出现。清新的风吹遍了每一个角落。艺术家又变得傲慢无礼了,正如他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直到法西斯主义崛起之前的那一段时间里的情形一样。“现代”仍是一个充满生机的观念。(“后现代”观念所体现的那种屈从是后来的事。)我没有片言只语谈到在我写作这些文章中的最后几篇时正在发生的那场政治斗争:我指的是那时刚开始的反越战争运动,从一九六五年到七十年代初(我想,七十年代初那几年仍应是“六十年代”),这场运动占据了我的生活的很大一部分。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一切似乎不乏美妙之处。人们多希望它的胆量、乐观主义和对商业的鄙视态度能多少残留一点下来。具有鲜明现代特色的情感的两个极端,是怀旧和乌托邦。或许,如今被贴上“六十年代”这一标签的那个时代的最令人感兴趣的特征,是它根本没有怀旧的色彩。从这种意义上说,它的确是一个乌托邦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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