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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向你们通报?”麦葛斯说。
“你等会儿就会发现。”他说。“保证让你意想不到。”
他往头上一瞄,看到天空中几条机云,事态的紧急程度已写在空中的蓝底白纹上。侦察机已经不再若无其事地东西向飞行,机云已成持续的圆圈,一个在里、一个在外。飞机绕来绕去,飞在他头上七英里之外。他抬头盯着飞机,嘴里暗暗喊着救命,心想侦察摄影机的镜头有没有办法察觉,威斯特、强森、盖伯或强森的助理会不会读唇语。他猜第一个答案是肯定的,第二个答案是否定的。
负责打桩的士兵累得直喘气。他跟小队长再度互换位置,把步枪戳着麦葛斯的肚子,身体再压上来,呼吸逐渐平顺。麦葛斯在重压之下,大抽了一口气,身体扭曲起来。队长蹲下整理绳子,把其中一条解开,抓住麦葛斯的脚踝绕上,大力绑住,然后拉着绳子将麦葛斯拖到正方形中间,把绳子另一头绑在第四根铁桩上,系得紧紧的,还试拉了一下。
“我们都会死。”他说。“迟早的事。”
“走快点,混帐东西。”勃肯对他骂了一声。
“下车!”他说。“我们从这里开始用走的。”
两名士兵把步枪移走,后退几步,跟他们的队长站在一起,眼睛盯着地上。麦葛斯努力抬起头,慌张地看向四周,拉了拉绳索,结果发现这样只是把结打得更紧。三人又往后走了几步,抬头望着天空,麦葛斯这才想到,他们是要确定侦察摄影机能够取得一览无遗的视线。
“你乖乖等死吧!”他对麦葛斯说了第三次。
李奇所面临的问题,让他自己啼笑皆非。这辈子,他第一次希望敌人的射击准确。他此时藏身在树林间,位于法院大楼西北方一百码处,往下看是六名哨兵,围著白色大楼后方大致形成弧形,面向南方和东方。李奇的步枪瞄准最近的一个哨兵,但他却没有击发,因为这么一来,六名哨兵肯定会回击,而且绝对会射偏。
一行人把吉普车停在法院大楼旁,两名守卫就定位。麦葛斯蹒跚地穿过街道,走上凹凸不平的圆丘,他被人推着,经过枯树,又被推往左边·,直走到山路上。他沿着山路,绕过老旧的郡立办公室。脚下的皮鞋早已破烂不堪,鞋底又薄,禁不住粗糙地面的磨蹭,他觉得还不如赤脚算了。
他停顿一下,等待对方说话,看样子是没有回应。
李奇亲眼目睹了这整件事的发生。他人也在树林中,位于埋伏地点西北边,隔着道路躲在山坡上,距离对方一百五十码。他脚下躺了个死掉的哨兵,头和脖子呈九十度角。李奇拿起哨兵的望远镜看着,但究竟看到什么,他不是很确定。
“勃肯,那个人是谁?”他问道。
勃肯微笑起来,用手指敲敲太阳穴。
他们看到这家伙又拿起刀子,蹲在麦葛斯右侧,稍微靠了过去,手中的刀子朝下,接近麦葛斯的肚子。麦葛斯泛红的皮肤透过卫星通信车上的屏幕反射在大家脸上。
麦葛斯坐在吉普车后座,挤在两名士兵之间。路面凹凸不平,把他摇来晃去,可是他没办法移动手臂,因为后座坐三个人实在太挤。因此,他原本要耸耸肩回应,索性就表现在受伤的脸上。
他一边靠近,双手一边把步枪倒过来,一记枪托打上麦葛斯的腹部。麦葛斯跌落到石地上,喉www•99lib.net咙被一名守卫用步枪枪管压住,腹部刚被打中的地方也被另一名守卫压住。
第二条绳子绕住麦葛斯的另一个脚踝,绑在第三根铁桩上,把麦葛斯的两只脚拉成一个直角。他的双手仍被手铐绑在身后,摩擦着石地。队长用军靴脚跟一踢,把麦葛斯上身踢往一侧,蹲下来解开手铐,抓住麦葛斯一只手腕,缠了一条绳索绑紧,拖到第二根铁桩处。他拉了拉,把麦葛斯的手臂伸到最紧,刚好跟对角的那只脚形成一直线,接着才把绳索绑上铁桩,再蹲下抓另一只手腕。两名士兵的枪口压得更紧,麦葛斯眼睛盯向天空,痛苦地喘不过气,只见他的手臂被拉直,整个人形成一个工整的十字。
“是迟早的事没错。”勃肯说。“可是对你而言,绝对比别人早。”
眼前却不见人质救援小组的踪影。这家伙身上没有装备,倘若是人质救援小组,都会有准军事配备。李奇知道进程,他以前读过他们的手册,也听过他们的一些训练方式。不管是出身宽提科学院或是还在里头的人,他都认识一些,知道人质救援小组如何运作。他们采用高科技装备,看起来就像传统士兵,只不过身穿蓝色制服。另外,他们行动时会开车。他看到的这家伙徒步走在森林里,穿着像是刚开完会一样。李奇大惑不解。八名陆战队员,没有人质救援小组,一架没有武装的奇努克搜救直升机——突然间,李奇领悟到事情或许并非如他原本所想,也许这是一次高度机密的行动,低调、没人知道。他们从芝加哥一路往西追踪,找到荷莉的下落,可是不知为何,他们在部署上可能不庞大,反而是单独进行,应该是有策略上的考量,或是政治因素,也可能因为荷莉的身分与白宫有关。或许,他们的策略是秘密进行,但采取强硬手段,只派出一小组人马,因为人数过于精简,反而造成右手不知道左手在做什么,所以之前才会派出没有武装的搜救直升机,无异于是叫直升机盲目前来,不知会面临何种灾难。
“你这个性命不保的人,哪个人是谁?”勃肯回说。
“你,还有强森……”他说。“现在给我离开桥,海陆那些人还是留在原地,你别忘了我们还在监视,你跟强森走回你们的军卡,好好给我坐在屏幕前,待会应该会有好戏让你们瞧。”
“跟我们一样有共同使命的人。”他说。“遇到这种事,站在我们这边的人比你想像的要多。”
转换位置也没帮助。要的话,他可以从树林中绕到南边,大概要二十分钟的时间,然后从相反方向发动攻势。可是这样又能如何?他会看到哨兵站在上坡处,法院大楼正好在他们后方。他能轻而易举射中每个人的头,但他却无法要求子弹停在半空中不动,没办法叫子弹披覆层产生高能量不要冲破哨兵的后脑勺,继续弹道方向朝上坡飞去,直直射进法院大楼的二楼墙壁。他摇了摇头,放下步枪。
麦葛斯耸耸肩,慢慢下车,被守卫们用枪包围着。勃肯走到他身边,抓住他的手臂,用手铐把他的双手铐在背后,然后推他向前,指着废弃郡立办公室后头。
盖伯将军同样目睹整件事的经过。他的位置在埋伏行动以南一百五十码的道路西侧,岩石露头的后方,李奇刚才的位置九-九-藏-书-网正好在他北方三百码处。他等了三分钟后,跟踪麦葛斯进入沟壑。盖伯的体力也算不错,但是年纪稍长,费了番气力才赶上麦葛斯。抵达岩石露头的时候,他整个人一瘫,上气不接下气。他在想,可能还要再走个十五、二十分钟才会到他们的会合地点,待三名探员会合后,他计划跟在后头,看看会有什么情况发生,不希望有人因误解杰克·李奇而犯下大错。
“是哪一个?”麦葛斯问。“柏根还是米洛维奇?”
勃肯在精神堡垒用无线电讲的对话,他大概抓到了意思,听到的是勃肯这边的说法,猜出话筒那头有何回应。他听到南方的侦察兵透过对讲机通报,知道海军陆战队的人等在桥上,也知道威斯特和强森跟着坐在队伍后头。
勃肯对他笑笑。
勃肯从前座转过来瞪着他。麦葛斯的视线看向他后方,专注在一望无际的蓝天上。他看着一小朵一小朵的白云,心里想着到底是谁?有谁知道?是空军的人吗?可是这样的联想实在荒唐,一定是距离更近、关系更好的人,一个跟事情密不可分的人。唯一的可能就是强森或他的助理,也可能是威斯特本人,或柏根、米洛维奇。盖伯也难逃嫌疑,对于李奇这个人,他似乎一直要帮他脱罪,难不成此事是宪兵的阴谋,要推翻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
“你乖乖等死吧。”勃肯又说了一遍。
若要射击的话,他会从西北方开枪,对手会从东南方反击。他们会听到他击发的声音,也可能看到枪口闪动的光线,接着便开始瞄准射击,但一定会射偏。他们会射得又高又广,射击场的标靶就是无声的证据。在三百码和四百码,有些人的射击结果算是合格,从破破烂烂的标靶就看得出来。但李奇从经验中得知,一个人射击三、四百码的距离,如果只能算是合格的话,那在实际交火时根本没用。卧在射击垫上慢慢瞄准目标是一回事,在枪林弹雨下射击,又是另一回事,可说有着天壤之别。那个守卫飞弹军卡的人就是证明,他的子弹就射得到处都是。这么一来问题来了,这些家伙从东南方射过来,流弹一定也是上下左右,射得天花乱坠,从下方或是左方射过来倒不是问题,子弹只会打到灌木丛。问题在于从上方和右方飞过来的子弹,它们一定会打中法院大楼。
“她现在人是在里面。”他说。“我待会搞不好要把她带出来。”
画面的确拉得够近了。麦葛斯被绑的身躯几乎占满整个屏幕。镜头可以直接看到小队长的头顶,他一边绕着,一边踏过四条绳索,手里还握着一把刀,黑色握把,刀刃闪着光,可能有十英寸长,像是大餐厅厨师会买的刀子,适合用来把牛排切成一片一片,或是有人做炖肉或炒肉时会用到的工具。
他把手边的工具丢到石地上,铁桩碰到石头,锵铛作响。他朝士兵点了个头,原本士兵把枪压在麦葛斯的腹部,随即挺身离开。埋伏队长接替士兵的位置,用自己的武器把麦葛斯压在地上。
勃肯的嘴角又扬了起来。
“那你就在我死前跟我说他是谁吧。”他说。
驾驶跳下车,从枪套里掏出手枪用两只手握着,瞄准麦葛斯的头。左边的守卫从位子上挤出来,把步枪拿下肩,稳稳握住。右边的守卫也一样。然后,换勃肯庞大九*九*藏*书*网的身躯慢慢爬下车。
勃肯点点头,微笑起来。
威斯特才要回应,却被勃肯打断。
退下的士兵开始忙起来,似乎知道该怎么做。他用大头槌把第一根铁桩打进地上,因为地面是由石块组成,所以特别费力,他高高举起大头槌,再重重打下,敲着敲着,一直把铁桩敲入三分之二后才停下。接着他走到大约八英尺远处,开始敲第二根铁桩。麦葛斯用眼睛余光看着他,第二根铁桩完成后,他又垂直往前走八英尺,打下第三根铁桩。等到第四根铁桩也敲好后,形成完整的正方形,每边各八英尺。这正方形有什么用途,麦葛斯很清楚。
“反正也无所谓。”勃肯说。“他们也不全都跟你站在同一阵线。这世上有些人利字当头,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你乖乖等死吧!”勃肯说。
“而且你居然敢唬我。”勃肯说。“你根本就没打算把传真线修好,以为我会这样平白让你骗是不是?”
如果事情真如他所想,他眼前那个被埋伏的家伙,应该是直接从芝加哥过来的,从星期一一开始便参与整个行动。他看起来颇为资深,年纪应该接近五十,有可能是荷莉的科长柏根,甚至可能是分局长麦葛斯。不管是哪一个,这表示通风报信的是米洛维奇——问题是,他也在这里吗?还是他仍然留在芝加哥?
他们看到这家伙把刀子平放在麦葛斯的胸口,两只手掀开他外套的翻领,松掉他的领带,几乎拉到耳下。接着,他抓起麦葛斯的棉质衬衫,用力一撕,衣服在刀下被扯开,刀子没有移动,只是变成直接压着皮肤。他把麦葛斯的腰带两头抽出,然后将衬衫塞到身体两侧,动作小心翼翼,一板一眼,仿佛他是个外科医生,正面临困难的意外手术进程。
侦察摄影机的确一览无遗。七英里外的高空中,飞机驾驶绕着圆圈飞行,其中一架半径较小,只有几英里的距离,另一架则绕在外头。在机上电脑的持续操作下,侦察摄影机往地面瞄准。内径的飞机把焦点集中在麦葛斯被绑着的空地,外径的摄影机则把距离拉远,从南边的法院大楼到北边的废弃矿坑,都在视线范围内。摄影机的即时视频几乎是垂直发送到地面,由停在机动指挥车旁的碟型天线车接收。碟形天线集中信息流,借由粗重的外装电缆传进监测军卡。接着,几台解码电脑会将数据传入大型彩色监视器。在磷光体屏幕上出现一幕骇人的画面。强森将军和他的助理以及威斯特站在屏幕前,动也不动,没有说话,只是瞪着画面。视频摄影机正嗡嗡运转,不带感情地录下发生于北方六英里外的事件,一分一秒都没错过。整辆车笼罩在电器运作的微弱声响中,但车内却一片死寂。
吉普车在路上慢慢转向,调查局的家伙身穿西装,坐在后座,挤在两个武装士兵之间,鼻子流着血,李奇看得到他的脸开始要肿起来。勃肯刚刚还把庞大的身躯转过来跟他说话,其余的埋伏队伍在路上整队,吉普车从他们身旁开过,朝北往城镇方向前进,从李奇三十码外经过。李奇站在树林间,看着吉普车驶离,转身抬起步枪,漫步穿越树林,陷入了沉思。
“在这等着。”勃肯说。
M-16步枪用的是编号M855子弹,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最常使用的子弹,口径五点五九-九-藏-书-网六公厘,比四分之一英寸还窄一点。就子弹大小来看,M855子弹算是相当有分量,因为在铜制披覆层下,还夹了一层铅和一层钢,目的在于产生穿透力。流弹射到法院大楼时,肯定是以两百英里的时速打到墙板,然后不费吹灰之力穿透古老的木板,再撞进不稳定的炸药,有如火车撞火车般惨烈。子弹撞击力道足以媲美火力强大的雷管,连采矿公司都自叹弗如。这就是M855子弹的设计目的。不知是哪个委员会要求发明出这种能够穿透载运武器军卡的子弹,于是便出现了这样的产品。
麦葛斯又把注意力拉回来。
“你猜啊。”他说。“自己好好想一下,你不是什么联邦调查局探员吗?脑筋应该动得很快才对,对不对?分局长。”
“躺着不要乱动,王八蛋。”埋伏队长说。“我一分钟后回来。”
“她人在里面吗?”他问道。
李奇对于手上M-16步枪的一百码射击效果还算满意。这样的武器、这样的射击距离,他几乎敢用性命担保能百发百中,而实际上,他也这样做过好几次。通常,对手射击技术愈差,他愈是幸灾乐祸,但现在的情况却不一样。
然而,三人会合已经无望。他目睹了埋伏行动,发现事情一步错,步步错。
他腰上的对讲机突然叫了起来,先是传来大声的静电干扰声,紧接着很快的是个扭曲的信号声。他按下按键,低下头来,但没把机子卸下。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无线电传输器,打开后抽出短天线,按下发送键。
他听着对方的反应,无线电紧压住耳朵。麦葛斯听不到威斯特在说什么。
吉普车开到法院大楼前停下,麦葛斯转过头,抬头看了一下,外头有六名士兵站哨,大致排成弧形,分别面向南方和东方。
“好戏上场!”他喊道。
“可以把镜头拉近吗?”威斯特小声地问。“焦点放在麦葛斯身上。”
“这已经是最近的了。”他说。
麦葛斯看到勃肯在空地边缘跟一个人交谈,是带领埋伏队伍的那家伙,也是把他的枪和子弹搜走、一拳打在他脸上的人。他们两人瞄了瞄手表,望向天空,点点头。勃肯朝这家伙的肩膀拍了一下,转头离开进入树林,往城镇方向走去。埋伏队长开始往麦葛斯走来,脸上露出微笑,正把步枪从肩上拿下。
正因如此,李奇才没有射击。只有三个哨兵的话,他可能还愿意冒险为之,他自认在三秒左右的时间内,就能把三个人一一射下,让他们没时间做出反应。但六个人就太多了,而且两两距离太宽,射击时需要更大的肢体动作,最后几个人会反应过来,时间不多,但肯定没办法让他们慢慢瞄准,所以才会有问题。
他关掉无线电,合上后放回口袋,脸上泛出一个大大的微笑。
他心想,还会有谁在那里?或许还有些军中的人,也或许是联邦调查局的人。军队不会过来,因为强森照理会交代他们先按兵不动,要过来的话,应该是联邦调查局。他在猜他们或许有很多人正准备待命,迟早会攻进来,他必须利用这点来个声东击西,救出荷莉,所以他才会朝东南方前进,等他们抵达。没想到过了一小时后,他往山坡下看去,却看到一个矮壮男子被推进吉普车,深色西装、白衬衫,城里人的鞋子,一看就知道是联邦调查局的人。
麦葛斯九九藏书又瞄向空中,想到在白宫高枕无忧的戴斯特。威斯特说他讲了什么事?是一千两百万人?还是六千六百万?
他走开,两名守卫随即在麦葛斯两侧就位。麦葛斯四处张望,看到通信木屋,上头牵着电话线和伸缩天线,还看到其他建筑,最大的那间传来军中伙食的浊味,最远的那间木屋独据一方,他想也许是对方的军械室。
强森的助理转了一下黑色塑胶钮,眼睛盯着屏幕。他把画面持续放大,直到个别像素凝成一格一格,影像开始扭曲为止。他稍微倒退了一点。
“我们通常会选在树林里做这档子事,而且通常是用树干把人直立起来。”小队长说。“但我们要让他们看到。树林里看不清楚,每年到了这时候,树叶太茂密了,会遮住视线。”
“到上面去,不知死活的家伙!”他说。
“威斯特吗?”他说。“你骗我,还骗了两次。第一是有三个探员跟你在一起,刚刚才被我们围捕到。”
守卫走在后头,用步枪枪口推着他前进。他加快脚步,摇摇晃晃地穿过树林,感觉得到有血在嘴唇和鼻子凝结。走了一英里路后,他出了树林,来到一处空地,他认得这个地方,从侦察照片上看过。空地实际上看起来比较大。从头上七英里照下来,只是树林间的一个小洞,围绕着一小圈建筑物;但从地平面看来,这里的规模跟一座体育场差不多。空地地面是粗硬的页岩,几间大型木屋不偏不倚地矗立在牢固的水泥桩上。
他的问题在于事情的优先级。他做事有个准则,就是绝对先处理手边的工作,而他手边目前应该做的就是把荷莉安全救出,其他事情都不重要。但是,这个调查局的家伙有难,让他想到杰克森,他们最后一次看到的探员。也许刚才这个人也会面临同样的命运,真是如此的话,他就应该出手干预。再说,他喜欢这个人的模样,觉得他看起来很强悍,身材虽小,却很强健,精力充沛,散发着一股个人魅力,说不定有他为友会有帮助,有两个人集思广益,好过一人单独行动,而且也多了双手,有四只指头扣扳机,可以派得上用场。可是,他做事的准则是先处理手边的工作。多年来,这个准则在很多情况下都见效,帮了他很多忙,这次他应该稍微折衷吗?还是不行?他停下脚步,藏匿在林间,让埋伏队伍从路上行进经过。他听着他们的脚步声渐行渐远,站在原地,又想了一下那家伙,勉强自己作出困难的决定。
麦葛斯喉咙被压住,头不能转动,但他用眼睛余光看这家伙走到哪里。他正要走进一排建筑物里的倒数第二间,不是军械室那间,因为军械室是独立出来的。他进去的那间屋子模样像是设备储藏室,出来时,他拿了个大头槌、一堆绳子,还有四个金属物品,暗绿色,是军发物资。随着他愈走愈近,麦葛斯认出了那些是什么,原来是搭帐篷的铁桩,大概有十八英寸长,专门用来固定用餐帐篷的。
他们看到这家伙把刀子提高一点,食指滑过刀背,仿佛在调整握姿,想要更精准一点。他们看到刀刃往下移动,苍白的日光映照在钢刀上。突然间,他们的视线被干扰,画面出现一片模糊的浅红色,等到画面清楚后,刀子仍然握在这家伙的手上,但他的头已经不见,只看得到稀巴烂的浅红色伤口,人则慢慢倒向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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