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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着西边说:“往那边走不到半哩路就到了,其实就是横跨国会山庄广场的六、七百码路程。”
接下来情势改变了。
她说:“没关系。他们认识他,是个智商不到八十的酒鬼,他流落街头,几乎不识字,而且指纹也不吻合。他过去有一堆骚扰路人的纪录,但那些人都是他在拿来当棉被盖的报纸上看到的。他的情绪容易大起大落,我想我们就别理他了。”
秘书说:“因为这样一来她就得开车她把他们唯一的车开走。史拓桑不必值勤所以没有局里配发的车,他得坐地铁来上班。”
“可能吧!但我想那要看他在当下有何反应。他是很温和的人,但不是懦夫,而且我也看过他发脾气的样子。”
他点头说:“意思就像,妳在我身上看到他的影子。”
她说:“我大概两、三小时后回来,把这里当作自己家就是了。”
“阿姆斯壮也是这种人吗?”
她毫无顾忌地凝视着他伸手帮他把领带弄直摸摸衬衫上被眼泪沾湿的地方把外套领子翻好。她踮着脚尖往前一步,用手环抱他的颈子,开始吻他的唇。“感觉真好。”她说完又给了他深深一吻。
“你看起来好像他,那领带是我买给他的。”
她说:“是同款公事包,款式跟出品年分一样。他不希望别人看出差别,但一个是开车用的,一个是搭地铁用的。”
芙萝莉丝说:“那没关系,但我们应该出去走走,休息一下后再会合。我先让你们俩下车,然后安全地把阿姆斯壮弄回家。”
他说:“等啊!”
他说:“好。”
他拿了袋子下车,看着她把车开走。她左转后往北绕向另一座桥,在他眼前消失。跨越人行道后他打开门,室内虽暗,但是很暖,而且有她身上香水的余韵。关门后他试着找电灯开关,一个柜子上有盏低瓦数灯泡发出暗暗黄光,光线非常柔和黯淡。他把钥匙摆在灯旁,把袋子丢在阶梯前,走进客厅后开灯,继续又走进厨房,四处张望。
李奇不发一语,只看着她摆在方向盘上的手和手腕。她的手很纤细,皮肤完美无瑕,只看得出夏天晒黑的肤色逐渐褪去。
他顿了一会儿,然后也开始用力亲她——她的双唇很冷,隐隐传来口红的味道,舌头柔软无比,有着一口小巧整齐的牙齿。她的身体与头发都传来香水味。他把一手低摆在她身侧,另一手扶着她的头他的胸膛感觉得到她的稣胸。她的肋骨被他的手按住,微微收缩,头发在他指间滑动。他的手很冷,急切地抚摸着她的颈后,手指探索着她刚剪好的发型。他感觉到她的指甲按在他身上,手往她的上背滑动。接着她的身子不再移动,静下来后突然把身体挣开。她气喘不止,双眼紧闭,用手背摀着双唇。
“他住哪里?”
她移向旁边,走进客厅,接着说:“我也不知道。吃晚餐吧!你饿吗?”
秘书说:“当然。”
秘书点点头说:“每周二、四他得带不一样的公事包因为他不得不把公事包摆在车厢地板。他不想把平常用的公事包摆在地上,他觉得会弄脏。”
秘书想了一会后说:“因为是星期四。”
“我想他应该没告诉过我。”
“但你真的像他吗?”
她用厨房的电话订餐,然后上楼冲澡,他则在客厅等着。送外卖的终于来了,他把食物拿进来。她下楼后他们在厨房餐桌上面对面吃饭,她煮了咖啡,两人都慢慢喝了两杯,没有交谈。她的手机铃声在十点三十分准时再度响起,她把手机摆在身边,随手从餐桌上接了起来,结果只是简讯。
他不发一语。
“阿姆斯壮还好吗?”
“那家伙是谁?”
“星期四有什么事?一早就要开会吗?”
她说:“这不是你的错。”
“这你也不知道?”
他绕过萨伯本的车头,爬上乘客座,拉下拉链后抓住衣服,让暖气可以灌进里面。他们坐着看阿姆斯壮与随扈走进劳工部大楼,芙萝莉丝立刻打电话回办公室,交代手下在阿姆斯壮移动前要先通知她。换档后她往南又转向西,朝着国家艺廊东侧走。她左转通过国会山庄前映着国会倒影的水池,然后又右转开上独立大道。
接着她连上国家犯罪资讯中心资料库,看看最近的一些案子,全国各地的案子一笔一笔跳出来,一秒不只一笔,多到她来不及看。
法兰西丝说:“或者要等到凌晨一点才会有事,因为俾斯麦市用的是中部时间。他们可能用枪扫射他家,或者拿石头丢窗户。”
她问他:“还吃中国菜吗?”
李奇说:“他是我最喜欢的总统。当然是就我所认识的他而言。”
法兰西丝看着李奇,对他做了个表情。
“你知道我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吗?”
法兰西丝说:“没问题,但是奇怪。”
她说:“我只想说,你站在那里的样子看来好帅。”
他说:“合我胃口。我吃一样的。”
“那是一定的。李奇一家人是不会把财物留在身边的,我想他也是这样。”
他说:“没错,我们不行。”
她热泪盈眶,把头往木门上靠。眨眨泪眼后,又看了他一眼,接着开始放声大哭。他站着不动,一会儿后趋前把她抱在怀里。她把皮包丢在地上,整个人钻进他怀里。
她不发一语,只顾着哭。
“我讲得又大声、又清楚,显然他们知道他的名字,但我不确定他们知道他到底是谁。他们是晚上工作的人,他们只会看到办公室,不会看到人,所以对他的名字一点反应也没有。事实上,他们对什么都没反应,只是坐在那里,怕得要死,看着他们的律师一句话都不说。”
他闪过车群,穿越德拉瓦大道,走进广场。他脚下的碎石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因为天冷,他的鞋底又薄,感觉起来脚下的碎石好像混着冰晶似的。快抵达喷泉时他停下看看四周,周围视野很好——北边是片空地,还有围着半圈的州旗与另一座纪念碑,再来就是联邦车站了。往南看别无他物,只有远方隔着一条宪法大道的国会山庄。西边的建筑物应该就是劳工部。他以喷泉为中心往四周不远处瞭望,没看到任何令他担心的东西。虽然没有掩蔽物,但附近也没有窗
九九藏书
户,公园里是有些人没错,但又有哪个杀手会整天耗在这里,等待刺杀对象临时改变行程?
“如果他没死呢?”
李奇不发一语。
她说:“我把你当成乔伊了,不过只是那一瞬间而已。”
史拓桑说:“太棒了。”
法兰西丝问说:“那现在怎么办?”
她说:“别担心,我没事的。”
李奇说:“他已经死了,所以没必要问这问题。”
一开始是警方的直升机被风稍微吹离原来的岗位,然后是阿姆斯壮跟干员正要经过纽泽西大道与路易斯安那大道交界处的一小块三角地时,一个十码外的行人做了件出乎大家意料的事。他是个中年男子,瘦到不易引人注意,蓄有胡须和长发,衣衫不整,身上穿了件系着腰带、因为老旧而沾满油脂的风衣。他站着动一会儿后开始以弹跳方式冲向阿姆斯壮,双手胡乱挥舞、咧嘴咆哮。两位最靠近的干员跳出来阻止他,其他四人往后退,把阿姆斯壮围在中间。一阵手忙脚乱与调度后,终于钽成一道人墙把那疯子跟阿姆斯壮隔开,但他的另一边却门户大开,挡不住任何攻击。
秘书说:“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清洁工摆的。”
他说:“我知道。”
到停车场后,芙萝莉丝发动车子,先送法兰西丝去饭店。李奇陪她走了一段,到行李员领班那里把他在大西洋城买的衣服拿回来。衣服被折好跟他的旧鞋放在一起,与牙刷、刮胡刀都包在一个他从清洁女工那儿拿来的黑色大垃圾袋里。行李员不觉得这包东西有什么了不起,但还是帮他拿到车边。李奇拿过来后给了他一块钱小费,然后他又坐回芙萝莉丝身旁,她继续开车。天候又湿又冷,天色昏暗,车潮拥挤。路上好像打了死结,他们前头每辆车的煞车灯都亮着,后面的车潮则充满刺眼的白色头灯。他们往南穿越第十一街大桥,东绕西绕后来到芙萝莉丝家。她没熄火,把车子并排停着,双手在方向盘后忙着拔下她家的钥匙,然后交给他。
他说:“试试看,回程比走过来这趟路更危险,别人有两、三小时的时间可以得知这个情报。”
她回到走廊上弯腰接电话,没说什么就挂掉了。
她先向华府警局打听消息。发生的都是些一般都市里的刑案与小案子,把他们当作跟阿姆斯壮的案件有关就未免太小题大作。她把电话转到拘留那疯子的分局,对方用很长时间向她报告他的状况。她挂上电话后摇摇头。
“妳可以叫他要去吗?”
她说:“可能当替身的就不是你。可能你会是我的真命天子,乔伊只是替身。”
他说:“抱歉,我在试穿他的西装。”
“他内心的寂寞还不及我的一半。”
她说:“天啊!”
她又转身去看阿姆斯壮,然后说:“我一定是疯了。”
李奇不想继续听她讲,于是往她身后走,看着防火门。门在腰部高度有个经过抛光处理的钢制门把,无疑是市政府建筑法规规定要有的。他用手指把门把往后推,门把很顺畅地往后退。他加了点力气往后推,门把往后压在上了漆的木头上,门也被推开了。那是个很重的防火门,门与门框是由三个大的钢制门轴连接起来的。走出去后是个小的方形防火梯,阶梯是水泥的,比大楼本身的石材还新。他们走上较高的楼层,又向下往一楼走。防火梯有钢制扶手,玻璃灯罩后面透出暗淡的紧急照明灯光,灯罩外还有个铁丝笼。这大楼后方的狭窄区域显然是后来才改建的,为的是要建构出一个完整的火灾逃生系统。
他说:“就像我跟妳说过的,有些地方像,有些不像。”
她点点头说:“很简单的公寓,好像只是暂住一样。”
他说:“我真蠢。”
他弯腰捡起衣柜底板上的那只硬纸盒,发现它很重,然后听到楼下走廊传来有人在门口敲门的声音。他把盒子摆在横架下方,走下楼开门。结果是芙萝莉丝回来了,她站在充满雾气的室外,举起手打算要再敲门。身后的街灯让她的脸笼罩在阴影中。
他很清楚她的弦外之音。她的意思是:你们对事物的看法相同吗?你们的品味一样吗?你们会被同类型的女人吸引吗?
她说:“而你跟他很像。”
她说:“你跟他好像。”
所以芙萝莉丝打电话到俾斯麦市警局,看他们能不能想到什么事跟阿姆斯壮有关,即使只有一丁点瓜葛也别放过。然后她也打给北达科塔州的州警与全国各地的调查局办事处问他们同样的问题。她说:“或许根本不会有事。”
她点头说:“早跟你讲,我老了。我也不能动他们一根寒毛,但事实上是被他们的律师给挡住了。活老百姓的司法程序还真讨人厌,我从没感到自己那么使不上力。”
她又摇摇头说:“他要负责政权交接事宜,事情缓急由他决定,一切都是他说了算。”
法兰西丝直视着她说:“那跟他的公事包又有什么关系?”
他们一起走过柜台,朝着这层楼后面走到了史拓桑办公室外的那个方形办公区。他的秘书坐在桌边,皮包开着,她手里拿着补妆镜与唇膏,那动作让她看起来比较像个平常人——虽然还是很有效率,但模样就像个友善的老婆婆。她看到他们来后,迅速把化妆品收起来,好像被人看到在补妆是很丢脸的事。李奇看着她头上的监视摄影器,法兰西丝看着办公室门口,然后看着秘书。
回到卧室后他拿起乔伊的衬衫,犹豫了一秒后才穿上。他把衣领立起,把脖子上的纽扣扣上,然后往下依序扣好。他打开衣柜后用穿衣镜看合不合身,结果几乎完美,好像是为他量身订做似的。把袖口扣上后,他发现袖子长度也很适合,于是转转身子。因为西装与衬衫拿开藏书网了,他看到衣柜后方有个架子,上面整齐地摆着一条条卷好的领带。还有一包包棉纸用贴纸黏好,是送洗后的衣物,他打开其中一个,是一堆干净的白内裤,另一个则是成双折好的黑袜子。
他把厨房抽屉关起来,又回到客厅。客厅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书架上摆着一本里面挖空的假书,书里也没藏东西。但电视倒是可以看的——他知道以前有个家伙把东西藏在中空的电视机里,那家伙的部队搜了八次,最后才想到应该搜查看起来不能藏东西的地方。
她说:“而且你这弟弟也没有哀痛逾恒。你根本就不了解他。”
她说:“就这样了,没有任何事。”
秘书又补了句:“无伤大雅。”
他说:“怎么了?”
他看着她说:“或许吧!”
大约晚上七点左右,整层办公室开始静了下来。大部分在回廊上看到的人都是往前面出口移动,每个人身上都穿着风衣,拿着提包与公事包。
她说:“我也不知道,只是消磨时间,而且我得想想是不是该辞职,还是要每天都像这样伤脑筋。”
她说:“乔伊曾在这里工作,当时政府正在设计新版百元钞。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新钞会不会被伪造,所以一定提出过一些建议。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
“那我有可能根本不会来这里。”
芙萝莉丝转头望着他说:“我想我可以这么做。也许吧!在他就职前要他配合演习是合理的。”
李奇说:“我们要去那里?”
李奇往他右前方看,那座纪念馆坐落于光秃秃的树木之间,平静的湖面可以看见它完整的倒影。芙萝莉丝说:“我爱他,你知道吗?”
她睁开双眼,不发一语。
“那又有什么关系?”
她说:“我们叫了台市警局的交管直升机,飞行高度要低到我们可以看见。他会通过亚美尼亚大使馆,所以我们会在那里加派更多人手,他们会混入人群。当他走在D街上的时候,我会开车跟在他身后五十码。我要你先去帮他探路,看看四周动静。”
“是吗?”
他说:“清洁工那边有进展吗?”
“而且他看来也像个硬汉。”芙萝莉丝点点头。她看看手表又说:“我该回办公室了,去看看其他地方有没有动静。我把这里收拾一下,你打电话给法兰西丝,要她二十分钟内做好准备。”
“是他打电话说要去,还是他们打电话请他去?”
她摇摇头,但他分不出这样的回答是:对,你真蠢,还是不对,你别这样说。她紧紧环抱住他,只是抱着不动。他一手摆在她的下背,另一手抚摸着她的头发。这样抱在一起几分钟后,她忍住泪水,吸了两口气后挣开他,用手背擦掉泪水。
她瞥了他一眼,对他说:“你不知道吗?”
法兰西丝说:“没有,我不习惯住别人家里。”
“史拓桑先生为什么把公事包留在外面?”
法兰西丝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说:“地下铁吗?”
她绕过国家广场公园南边,往第十四街北边开。她的电话又响了,用单手忙乱地把电话接起来后,边开车边听电话,到关电话前始终不发一语,只顾着凝视前方车潮。
“没什么。他们口风很紧,固执得要死,但也担心得要死,左右为难。他们显然很怕泄露出是谁叫他们把纸放在桌上的,但也怕丢了工作,更怕去蹲苦牢。一说出来他们就完了,所以没理由招认。”
他又说了一句:“抱歉。”
秘书说:“这种怪癖无伤大雅。”然后她把音量放低好像远在白宫的史拓桑会听到。“不过我觉得完全没必要,特区的地铁是全世界最干净的地下铁。”
她说:“他在水门大厦有间公寓。”
他说:“如果是那样,我很怀疑我们会不会站在这里讨论晚餐要吃什么。”
“这是他的风格。”
她说:“嗯,他还好。”
芙萝莉丝十分钟后又打电话给华府市警局,他们没什么可报告的,胡佛大楼那边的调查局人员说东部在午夜之前没发生什么大事。她又转身回到电脑萤幕前,偶尔念些传进来的讯息,但另外三人都没有办法想出跟威胁信有何潜在关连。时间来到凌晨一点,刚好是美中时间的午夜,她打电话给俾斯麦市警局,对方也没东西可以报告,北达科塔州警局也一样。她又试了一次联邦调查局,过去一小时内,他们的各地办事处也没回报任何案件。她把话筒放下,从办公桌前把椅子滑回来,吐了口气。
她摇摇头,把脸转往前面说:“这不是局里做事的方式。”
法兰西丝很有节奏地用指头弹着桌面,她的指甲轮流发出微弱的响声。
“妳有提史拓桑的名字吗?”
她说:“我的手下从阿姆斯壮家打来回报的。”
“他打电话的。人事更动的消息走漏出去了,所以他打算抢先一步宣布坏消息。”
她说:“我的钥匙给你了。”
他说:“妳该跟他说的。”
“她在那边的医院当义工。”
“那很多事情就会跟现在不一样。”
她把头往上抬,李奇可以看到她脖子的曲线,看到她脖子和衬衫领口相接处。他没说半句话。她说:“我有时候会来这里找他,或者跟他在杰佛逊总统纪念馆前的石阶上碰面。春天或夏天,我们会在深夜散步绕过蓄潮湖。”
他继续走下去,C街又从广场较远的另一边继续延伸下去,大概就是方尖塔的正对面——实际上这纪念碑比较像是块巨大的矩形石板,有块招牌写着它是“塔虎特纪念碑”。C街穿越纽泽西大道后又通过路易斯安那大道,沿路有些行人穿越道,来往车辆都开得很快藏书网。阿姆斯壮在这里会花点时间等红绿灯,亚美尼亚大使馆就在左前方,一辆警方巡逻车在前面停下,下来了四个警察。他听到远方有直升机的声音,转身后发现它在北边与西边,绕著白宫禁航区飞着。劳工部就在正前方,大楼有很多方便的边门。
“妳因为这件事而气我吗?”
“那如果你在呢?”
“她没说,只说要跟我们在办公室碰面。”
李奇问:“不能叫劳工部那些家伙过来吗?”
他把鞋子脱下,脱掉夹克与牛仔裤,把它们对折披在椅子上,然后褪去T恤与内衣。他走进浴室后开始冲澡,里面有香皂与洗发精,香皂像石块一样干硬,洗发精的瓶盖则因太久没用而卡住——芙萝莉丝显然不常让人来借住。他用水把瓶子冲湿,硬是把盖子打开,开始洗头并往身上抹香皂。他斜着伸出身体来拿刮胡刀,开始小心地刮胡子。把全身都冲干净后他走出淋浴间,水都滴在地上,最后他在柜子里找到一条又厚又新的浴巾。因为是全新的,反而很难擦干身子,只是把肌肤上的水滴推来推去。他尽可能把身体弄干,然后把浴巾系在腰际,用手指把头发拨了拨。
走廊上空无一物,没有东西被黏在小橱柜的抽屉下面,浴室里也没东西,卧室里除了芙萝莉丝床下的一个鞋盒,也没什么了不起的物品。盒里一堆信都是乔伊亲手写的,他没看信就都放回去,然后又走下楼,拿着袋子走回楼上客房。他决定等一小时,如果她没回来就自己再叫一次酸辣汤和左宗棠鸡来吃,上次吃过后觉得真不错。他把盥洗用品摆在洗手台上,把大西洋城买来的那些衣服放进衣柜,挂在乔伊留下的那些西装旁。他看着那些西装,好久都没有动,然后随便挑了一套拿出来。
等待的时间很漫长——芙萝莉丝一个半小时后回来,她说阿姆斯壮已经安然回到办公室。她劝他搭她的车,也说她知道他比较喜欢走路,但她也讲得很清楚——她的小组需要进行勤务调整,而现在是最好的时机。她把话讲得很白,让他知道自己如果拒绝,就会变成一个超级大麻烦,而阿姆斯壮不是那样的人,所以欣然坐上萨伯本。他从遮篷走进参议院办公大楼的过程也很顺利。
“为什么?”
法兰西丝站着不动,李奇回想著录影带画面——史拓桑周三很晚离开,星期四一早就进来了。
“那等于没有回答。”
她说:“是法兰西丝,她结束盘问了。”
“妳变逊了。我记得妳以前不管什么都问得出来。”
她说:“阿姆斯壮准备回去了,我要试着逼他坐我的车°等等我让你在停车场下车。”
厨房一扇门后有通往地下室的阶梯。有一会儿他站着不动,惯常的好奇心驱使着他——但这种习性就跟呼吸一样,是种天生反射动作。但是,在屋里乱搜主人的东西不会失礼吗?如果只是习惯,可以吗?当然不可以!但他无法抗拒好奇心,于是走下楼去,把沿路的灯打开。地下室是个黑暗的空间,四周是滑顺的水泥墙。里面有台电暖器与净水器,洗衣机与烘干机各一台,几个架子、几个老旧公事包,四周堆着各种不用的杂物,没一样东西是重要的。于是他又走了回去,把灯关好。从楼梯出来后正对面是个封闭空间,就在厨房旁边,比橱柜大、比房间小,可能本来是个储藏室,但被打造成家里的小办公室。里面有张附滑轮的椅子,一张办公桌与一些书架,全都只用了几年。看来很像连锁店买来的办公家具,上面都有不少磨损,或许是二手货吧!还有台很老旧的电脑,有条很粗的线接着喷墨印表机。看完后他又走回厨房。
李奇转身看着背后的街道,宪法大道上除了一片灰蒙蒙的天色跟疾驰的车流外,什么都没有。他说:“那就随他去吧!毕竟是他自己说要去的,没有人把他引出去,所以应该不是陷阱。”她透过挡风玻璃往前看,然后转身,没有看着他,只顾着往他身后凝视。透过他那边的后车窗,看着遮篷深处,然后打开手机,再跟她同事通电话。她嘴里脱口而出一堆缩写,还有些他听不懂的术语,讲完电话后她又把手机关起来。
“租的吗?”
“他到底要往哪里去?”
开下斜坡车道后她让李奇下车,然后她在狭小的空间里回车开回街上。李奇找到那扇开了一片钢丝玻璃窗的门从楼梯走上那个只有一台电梯的大厅。上三楼后他看到法兰西丝正在会客区等着,直挺挺地坐在皮椅上。
他瞥向天空,天候仍旧灰暗寒冷,但云朵高高挂在天际,一点也没有要下雨的样子。
宁静的车里响起一阵电子低颤声,是她的行动电话响了。打开听了一会儿后,她说:“好。”然后把电话关起来。
她点点头说:“他很寂寞,需要人陪,所以我有点生气。”
“假设我不认识他,假设我从别的地方知道你这个人。”
芙萝莉丝顿了一下,有点后悔邀她去住。但李奇并不意外,因为法兰西丝这个人一直很孤僻,她总是独来独往,他也不知道原因。
他不发一语。
她说:“我们也最喜欢他,也是就局里面对他的了解而言。大概一九五〇年左右,白宫正在整修,他暂住在宾州大道对面的布氏宅邸。有两个人想干掉他,一个被外面街上的警察撂倒,但另一个闯进屋里。结果局里的人还得把杜鲁门本人拉离杀手身边,因为他说他想把枪夺下,拿来戳杀手的屁股。”
“有问到什么吗?”
他又走回衣柜拿了件衬衫出来,除去胶套。那是件纯白的绒面呢料衬衫,领口没有纽扣。衣领里面的小布标上有两个字体工99lib•net整的名字,但模糊到无法辨认,织的是某某人与某某人,有可能是伦敦某间高级衬衫工厂的名字,也可能只是仿冒的。布料很厚重,虽然还没厚到像工作服,但很有分量。
“不,因为他老婆要去巴尔的摩,每周二跟周四。”
她说:“一点动静也没有。我叫他们每小时回报。”
她说:“上车吧!你好像很冷。”
门后有个常见的喇叭锁门把,跟前面的门一样扮演门闩的角色。门把没锁,很容易就能转开——这没什么奇怪的。这栋大楼的保全很严密,没必要让楼层之间不能互通。他让门在他身后关上,在阴暗的防火梯上等一下后又转开门把,开门后又一步走回明亮的办公区域,转身看着上方的监视摄影器。摄影机就在他正上方,如果他继续走第二步就会被拍进画面。他向前跨出一点点让门在他身后关上又看看摄影机。现在他应该已经入镜了,而且他距离史拓桑的办公室还有八呎之遥。
“那跟他说要进行另一次演习,更新戒护策略或什么的。”
“他讨厌脏东西,应该说是怕脏。星期二跟星期四搭地铁时他是不会带着公事包进办公室,他会整天把公事包留在外面,要东西就由我拿进去给他。如果下雨的话他连鞋都会脱在外面。他根本就把办公室当成日本神社。”
李奇说:“好。”
但萨伯本没有开走,车流在一旁不断通过,直升机又开回它的岗位,并飞低查看发生了什么事,空中霎时充满了噪音,但没发生任何事。阿姆斯壮又从车里出来,两位干员陪他一起走到被压倒在地的疯子身边。他蹲下来把手肘放在膝盖上,看来好像在讲话。芙萝莉丝没有熄火,走到人行道上跟他会合,举起手腕好像在对着麦克风讲话。好一会儿后,一辆市警局警车转过街角,在萨伯本后面停下。阿姆斯壮站起来,看着两位持枪干员把那家伙押进警车后座,警车开走后芙萝莉丝又回到车上,阿姆斯壮则跟着随扈又一起朝劳工部往前走,直升机依然在他们上方盘旋。当他们终于横越路易斯安那大道时,李奇往反方向穿越大道,慢跑到芙萝莉丝的车旁。她坐在驾驶座上看着阿姆斯壮走开,李奇敲敲车窗,她惊讶地转身,看到是他后把窗户摇下。
他拿掉塑胶套时把它扯破了,西装又硬又挺,西装外套里面的布标上用很炫的字体绣了个义大利文单字,他不认识那品牌,布料是上好羊毛。西装是暗灰色,隐隐发出光泽,衬里材质是混纺暗红丝布的纤维布料——但也可能是真丝。衬里有个浮水印,外套后方下摆没有开衩,他把外套跟裤子并排在床上。这套西装的剪裁简单,没有打折,也没有折。
李奇心想:他只是诱饵!于是他往四周张望,结果没有任何发现,只有城市的风景文风不动,冷漠地矗立着,而天候寒冷依旧。他查看四周窗户是否有动静,玻璃是否有阳光的反射光芒,但是一点异状也没有。他看着大道上的车辆,每一辆都不管周遭发生的事往前疾驰。
她重新发动引擎往前开,这样他才可以在遮蓬外面下车。下车后他拉起夹克拉链,走进室外的冷空气中。他沿着第一街往北走,到C街左转,前方的德拉瓦大道交通流量很大,他可以从车阵后方看到国会广场。广场上的矮树一片光秃秃的,空旷的草坪也只剩褐色土壤,广场上的路是由辗碎的砂岩铺成的,中央有道喷泉,右边有个水池,左边隔得稍远处矗立了一座纪念某人的方尖塔纪念碑。
她说:“没有动静,到目前为止都很好。”
他往后走,她进屋后抬头看,整个人呆住了。她的手往后乱抓一阵,一把门关上,用力把身体靠在上面凝视着他。她的眼中充满复杂的情绪——震惊、恐惧、惊慌、失落。但到底是什么,他也说主来。
她经过许多博物馆后左转开进第十四街,铸印局在他们右边出现,就位于他们与蓄潮湖中间。铸印局是栋灰色建筑,她把车停在大门口正对面的街边石旁,没有关掉引擎,脚还踩在煞车上,然后抬头凝视着高处一间办公室的窗户。
秘书点头表示同意。
他看着她,深深吸了口气,憋了一会儿又吐出来。
他穿越C街到北边的人行道,然后慢慢后退五十码,走到可以看见广场的地方等待。直升机在空中待命,它的高度适中,不会高到看不见,也不会低到让地面听到螺旋桨的噪音。他看到芙萝莉丝的萨伯本从角落转过来,因为隔着一段距离,车身看来很小,她把车靠在路边石旁等着。他看着路上的人,他们的步伐大多很快——这天气不适合在街上闲逛。他看到有群人在喷泉另一头:六个穿着深色大衣的人包围着一个穿着卡其风衣的人,他们走在碎石路的中间。有两个干员负责戒护,其他人缩成一团移动着,他们通过喷泉后朝纽泽西大道前进,正等着红绿灯。阿姆斯壮没戴帽子,他的头发在风中飞舞,车辆在路上不断穿梭,没人注意到他——汽车驾驶与行人身处的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因为两者面对的时空是不一样的。芙萝莉丝保持着一定距离,她的车以怠速在后方五十码慢慢跟着。灯号改变后阿姆斯壮与干员继续步行,到目前为止都还没问题,整个过程很顺利。
李奇说:“我早该想到这点。”
接着她的电话响起,她很客气地说声:“抱歉,我要接电话。”李奇与法兰西丝从曲折的回廊往回走找到芙萝莉丝的办公室——里面一片寂静与漆黑,空无一人。法兰西丝打开卤素灯在桌边坐下,因为没有其他椅子,李奇只好坐在地板上,背靠着一个档案柜,双脚伸直。
“回程也要走路吗?”
“棒透了。他们说了些什么?”
她说:“你记得吗?我们在他死前一年就分手了,我又不是这出悲剧的遗孀。99lib.net
他说:“史拓桑在吗?”
她说:“他们都有律师罩着,是局里帮他们请的,而且一人一个。逮捕时也先宣读了他们的权利人权受到完整的保障。这些活老百姓的待遇可真棒,不是吗?”
他说:“那时候我们觉得这样很正常,还以为每个家庭都是这样。”
她摇摇头说:“他去了白宫,就在隔壁。”
她问秘书:“妳还记得威胁信出现的那天早上吗?”
他跟着她走进客厅说:“饿了,我在等妳一起吃。”
他不发一语。
他们十一点十五分回到办公室,不管华府市警局、北达科塔州州警或联邦调查局,都没有留言回报什么大事。最新的犯罪纪录不断涌进国家犯罪资讯中心资料库,芙萝莉丝开始筛选当天的报告,结果没有一份报告是重要的。她的手机铃声在十一点三十分响起,乔治城那边一点动静也没有,她又转身回到电脑前,也没什么大案子发生。时间来到午夜,周一已经过去,周二刚刚开始,史拓桑又回到办公室。他跟之前一样在走廊上现身,什么都没说——因为芙萝莉丝的办公室里只有她自己的椅子,史拓桑靠着门框站着,李奇坐在地板上,法兰西丝坐在一个档案柜上。
她说:“天啊!我看要到今天结束前才知道结果。”
她说:“这太怪了,我们不能做这种事。”
他问她:“妳还好吗?”
李奇说:“退了。”
他说:“那我们该怎么办?”
“十分钟内他就要出来了,你先到街上去。”
他走回床边然后穿上他哥的衣服,挑了条素面深栗色领带——一条英式风格领带,看来就像军事单位或贵族高中的领带。他打上领带,然后把衣领折好,穿上内裤与袜子,最后套上西装裤。他耸耸肩把外套穿上,蹬上新鞋后用废弃的棉纸把鞋上的脏污擦掉。站直后他又走回镜子前:西装很合身,可能袖子与裤管稍长了点,因为他比乔伊矮一点。而且因为他比乔伊稍壮,衣服也紧了点。但整体而言,西装让他看来很帅,像是改头换面,年纪显得大了点,比较有威严,而且也更严肃,更像乔伊。
李奇说:“现在先打几通电话,看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我们需要知道的事。”
她说:“理论上办得到,但我实在不想这样做。我现在还不想为这种事跟他争论。”
李奇把头转开,心想:妳尽管祷告吧!八成会有事。
暂停的车上一片宁静。
她说:“我们不该这样。”
他看遍厨房里那些女人用来藏东西的地方,结果在碗橱上层架子的一个陶锅里发现几张共计五百元的钞票——留作急用现金。可能是以前存着预防千禧年危机,后来决定不急着把钱拿走。他在一个抽屉里发现一把贝瑞塔M9型九〇手枪,枪被小心地藏在一叠桌垫下面。那把旧枪上有许多刮痕,几块油渍也开始生锈,可能是部队多出来的武器,重新配发到其他政府部门,无疑的她应该是拿到这种枪的最后一批秘勤局人员之一。枪里没装子弹,弹匣也不见了,他打开左边抽屉,发现一个隔热手套下平整地摆着四个弹匣,里面都装满制式子弹。这样有好有坏:这种摆法让人可以用右手拿枪,用左手装弹匣,听起来很符合人体工学。但她不该摆放装满子弹的弹匣,因为时间一久,弹匣里的弹簧会失去弹性,容易坏掉,弹匣弹簧故障是卡弹的最主要原因。最好在弹膛里留一发子弹,其他的跟弹匣分开放。这样一来,她可以用右手开一枪,同时用左手拇指把子弹装入弹匣里。这样速度是比事先装好弹厘慢,但总比扣下扳机后只听见“喀”一声卡弹的声音要好。
“有可能。李奇,我希望现在能来场雨。为什么老是没有及时雨?如果从现在开始下一小时的倾盆大雨,我就得救了。”
“只是个游民。我们会追查,但我现在就可以跟你说,他跟案情绝对无关。如果那家伙已经发出讯息,我们大老远就会嗅到他的味道了。阿姆斯壮还想跟他聊两句,说他感到很抱歉,然后还坚持继续用走的。他真是疯了,而我居然同意他?所以我也疯了。”
芙萝莉丝问:“你们退房了吗?”
李奇说:“不,一点也不棒,大事不妙了。没消息其实是最坏的消息。”
她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已经六年了。”
芙萝莉丝松开踩着煞车的脚,她看看照后镜后又加速把车开进车潮中。
“你们妈妈的家人就有财物,他们在法国有不动产。”
她低下身子从皮包里拿出面纸,把鼻涕擤掉,然后整理头发。
“那他为什么要用走的?”
李奇还是没说半句话。
从财政部大楼到参议院办公大楼刚好是两哩路程,沿途芙萝莉丝一直在讲电话,而且都用单手开车。天色是灰蒙蒙的一片,路上车又多,交通很塞。她把车停在第一街上的白色遮篷出口,引擎熄火的同时也把电话关上。
“那就叫他幕僚打电话叫他回来,说得好像有急事的样子,这样他就得坐车了。”
他说:“我看不出差别。不是同一个公事包吗?”
李奇没说什么,只是看着表。
“我想去看看监视摄影机。”
他耸耸肩说:“我知道他们是法国人,这是一定的,但我不确定自己听过她有财产的事。”
他说:“别担心了。如果他在家,要发动空袭才干得掉他。”
她没有回话,只是动动手腕,看看手表上的时间。那手势很奇怪,所以他也看看自己的表,分针刚好停在九点半。走廊上她的手机在敞开的皮包里响着,铃声在一片寂静中听来特别响亮。
她突然露出微笑:“还记得杜鲁门吗?”
她摇摇头说:“这是政治的艺术。因为局势即将改变,所以如果阿姆斯壮自己多花点工夫,是比较得体的作法。”
“什么时候?”
他点点头。她的双眼不敢直视他——刚才的激动情绪已经消退了。
她说:“你们家还真怪。”
“因为他是个喜欢户外生活的人,喜欢新鲜空气,而且也很固执。”
他转身看到那疯子被两个干员压倒在地,另外两个持枪在一旁戒护着,芙萝莉丝的萨伯本加速转过角落,在路上紧急煞车,两位干员架着阿姆斯壮走过人行道,把他弄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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