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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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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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饭会有鸡蛋火腿、葡萄果冻和吐司吗?”我问。
“摸摸这条胳膊。”他说。摸起来肌肉很紧,他在哥哥的露营地上砍木柴的缘故。
“噢,约翰,我们很高兴九月标志着你在法学院最后一年的开始。星期六我丈夫对我说(当时我们在那个土耳其餐厅,玛丽亚养病期间我们带你和她去过,你们俩都很喜欢那个餐厅),现在他要是生气,就可以说:‘我要告你!’而且是认真的。这么长时间一直都在上坡,从今往后就是下坡了。”
我见过他哥哥一次。约翰和他哥哥是双胞胎,但两人很不一样。他的哥哥总是晒得黝黑——身子宽,个矮,肩膀很宽。他睡着的时侯就像他砍下的那些木头。约翰和我刚开始恋爱的时候,我们去他哥哥的露营地,三个人睡一个帐篷,因为房子还没盖起来。约翰的哥哥整晚打鼾。“我讨厌这儿。”我对约翰低声说,在他身旁发抖。他试图抚慰我,但是不愿在那里跟我做爱。“我讨厌你哥。”我说,用正常的声音说的,因为他哥哥打鼾的声音很大,决不会听见。约翰拿手捂住我的嘴。“嘘。”他说,“请别再说了。”自然,约翰这一次不会邀请我跟他去看他哥。我现在把这一切解释给狗听,他被催眠了。他闭上眼睛,听我低沉的声音。他喜欢我和着句子的节奏用手轻抚他。约翰把果冻推到一边,盯着我:“别再说好几年前的事了。”他说完阔步走出房间。
我母亲给约翰写了这封信:
那个人离开后,约翰进了屋。他脸色沉重而可怕。
早上七点半遛狗的时候,我坐在路边的湿草地上,正对着的是河狸塘,斜对着的是墓地。我身后有根葡萄藤,我从藤上偷摘了几颗葡萄,葡萄很苦。狗在墓碑上抬起一条腿,又在路上的死松鼠身上打滚,最后终于来到我身边,舔着我的手腕。谢天谢地,没有一辆上班的车轧到它。手腕湿湿的很不舒服,我拿手腕在他背上蹭,假装是在抚摸。我这样做过几次。“请别离开我。”我对狗说,他扬起头,在我两腿之间的草地上安顿下来。
“你干了什么?”约翰低声说。我这也是不合逻辑的,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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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室里剪头发——一团团鬈发落在地毯上。“你干了什么?”他双手在我头上,摸到我的骨头,我的头骨,他看着我的眼睛。“你把头发剪了。”他说。他会是个多好的律师啊。他什么都懂。
“必须停止了。”他对着我的脸低声说,他的手紧紧抓住我的手腕。
狗喜欢火。我给他煮了牛骨头,他厌倦了抓挠和咀嚼的时候,我就点起炉火,往火里扔几个礼品松果,它们蹦出蓝色和橙色的火星。我用约翰的法国刷子给狗刷毛,刷到它的毛在炉火映照下闪闪发光。最初的几个夜晚,我点起炉火,给它刷毛,之后把刷子洗洗,这样约翰就不会发现了。医生会跟我说那么做不合情理——约翰说了他会走一星期的。我是个有逻辑的女人,不再费心洗刷子。
我和狗爬到山顶上,看那些通勤的人开车去上班。我坐在一把小帆布椅上——渔夫用的那种——没有坐在泥地上。现在是九月,到处都很泥泞。太阳西沉。大片的白云悬在空中,好像特意在这个山顶上方聚集。而约翰的脸在云中发光——不是幻觉,是真的约翰。他在山顶上,云在他的头顶翻涌。他对我说我们已经走到了尽头。圣玛利亚号叛变!但我只是坐着,等待,直直地瞪着前方。多么奇怪呀,这就是结局。他坐在泥里,叫狗过去。他刚才真的对我说了这句话吗?我重复着:“我们已经走到了尽头。”
我晚饭做了一个炖牛肉,但是喂给狗吃了。他束手无策;热气警告他太烫了不能吃,而味道又很香。他试探地把嘴搭在碗边上,像一个美食家在吸吮鱼子酱里的一颗鱼子。最后他终于吃光了。然后还有99lib•net骨头,他飞快地把骨头叼到写字台下他的私密空间里。约翰大怒,我给狗做了吃的,却没有给我们做。
热的葡萄果冻均匀地倒进一打玻璃杯,然后好玩的部分开始了。滴入熔化的蜡来封口。白蜡滴落的时候我在想,如果里面除了果冻还有点什么的话,它会被闷死的。我没有铺干酪布,就把一条白色蕾丝衬裤扯平罩在一个黄色大碗上,透过它把果冻混合物倒下去。
狗走进屋子。约翰在写字台旁。桌下的空间被占据了,于是狗蜷在角落里。他躺下以前并不常常转圈。习惯是养成的,不管时间多晚。就像家具,植物,死去的人留给我们的猫,他们接纳我们。我们以为是我们接纳它们,其实是他们接纳我们,要我们关注他们。
很奇怪,那个星期约翰的一个老友送了我们一个玩具——一个膝盖弯曲的滑雪小人,把它放到一个斜面上,就会滑到底。我想尽一切办法折腾这个玩具。我甚至试着把它放在砂纸上,依然奏效。我把砂纸钉在一块木板上,它一直滑下去。朋友在瑞士买的,他和妻子正在那里度假,包裹里的便条就是这么写的。约翰是收件人。我扯开了包裹,因为笔迹陌生,我想可能是证据。
我梦到约翰回来了,我们在起居室里跳了一支风情万种的舞。可能是,探戈?他领舞的时候将我身体倾斜,突然我感觉不到他手臂的重量了。我的身体沉重之极,脖子往后越伸越长,直到我的身体几乎伸出房间,毫无痛苦地穿过地板,遁入黑暗。
有一次停电了,约翰到厨房去拿蜡烛,我爬到床底下去。我喜欢黑暗,想呆在那里面。狗进来在我身旁蜷着,呆在床边。约翰很快回来了,他的手围在白色的蜡烛前。“玛丽亚?”他说,“玛丽亚?”他再次离开房间的时候,我往前蹭了一点,偷看他走过走廊。他走得飞快,蜡烛都灭了。他停下来重新点燃蜡烛,更大声地叫我的名字——如此大声,我被吓到了。我呆在原地,浑身发抖,把他想的和盖世太保一样恐怖,祈祷不要来电,他就不会发现我。躲藏,不回应,都比这好。我把手合在一起,朝它们吹99lib.net气,因为我想尖叫。来电的时候,他发现了我,拉住我的手把我拖出来,我用手堵住的尖叫声响了起来。
“我知道。”他说。
睡前我喝一杯加奶的苏格兰威士忌。火还很旺,我就把枕头拿到壁炉前,四仰八叉地躺在地砖上。我的眼皮变得很热很湿——每次我哭很久眼皮就会这样,但我现在不再哭了。毕竟这是第五个晚上了。就像医生说的,人得善于调整。狗厌倦了我过多的关切,选择到书房的写字台下面去睡觉。我得叫他两次——第二次非常坚决——他才回到起居室来睡。而只要我的眼睛刚合上五分钟,他就悄悄地走开,回到写字台下的空隙去。有一次,约翰认为写字台不够大,他买了一扇门和两个文件柜,做了张新的。狗喜欢小而狭窄的空间,它闷闷不乐地从屋子这个角落晃到那个角落,没法在任何一处安身。约翰又把旧的写字台拿回来了。一个很善良的人。
约翰是早上回来的。他在屋里四处走动,查看哪里有问题。我们的衣服还在衣橱里;所有多余的灯都已经关掉。他进了厨房,有些不快,因为我没有去超市采购。他就着葡萄果冻吃了几片面包。面包吃完了,他用勺子从玻璃杯里舀出更多果冻,送进嘴里。
我惊奇极了。他把早餐盘端上来的时候,我发现今天是我生日。有金鱼草和玫瑰花。他亲吻我的手,把盘子轻轻地放在我腿上。茶冒着热气。电话铃响了,我获得了那份工作。他的手盖在话筒上。我去找过工作吗?他告诉他们搞错了,挂上电话走开,好像要避开什么脏东西。他走出房间,把热茶留给我。茶煮开了,再放凉。约翰离开了,所以还会回来。我确信如此,于是大声叫喊,他们都来了——约翰和狗——跟我一起安顿下来。我们已经走到了尽头,然而我们很安全。我移到床中间,给约翰腾出地方;茶从杯子里泼出来。他的手伸出来稳住茶杯。没有造成损害——碟子里盛了水。他赞许地微笑着。坐下来的时候,他的手滑过床单,好像一把舵划过平静的水面。
他说他要去哥哥家呆一星期。他说照顾了我之后,他也得休养一阵。我九九藏书对他没有约束力,就连我们的婚姻都是事实婚姻——如果四年加四个月可以让它成为事实婚姻的话。他说他要去哥哥家,但我怎么知道他从哪儿打来电话呢?他又为什么不写信?他不在家,我跟狗说话。我假装我是约翰,假装我有逻辑,让人安心。我告诉狗约翰需要休息,很快就会回来。狗变得焦虑,他闻约翰的衣柜,守着写字台下的空隙。这已经很久了。
木柴送到了。送木柴的人有点瘸,他缺了一个脚趾。我问他了,他告诉我的。他很会伐木——脚趾是划独木舟的时候没的。约翰帮他把木柴堆在柴棚里。我偷偷往里张望,看到的木柴比我想象得多多了。
像哥伦布的水手一样,我开始恐慌。我已经很长时间没见约翰了。没有他来检查我的状况,我会在屋子里独自游荡,然后永远消失——就在拐过一个角落的时候突然消失,或者滑落,滑落在浴缸的水里,或者随炉火形成的通风气流上升。气流不能把我托起来吗——我不能随着冷空气上到烟囱里吗?伸开双臂,握着两手,像一把阳伞。或者坐在约翰的椅子上,我可能会变小——变成一个小点,一粒灰烬。狗会闻来闻去,然后跳进椅子,坐在我身上,闭上眼睛。
“我要放火烧了咱们家。”我说。
——这太过分了。他摇摇头,拒绝接受我说的话。他抓住我的手腕把我带到床上,把被子紧紧地拉上来。如果我再矮一英尺,如果他手抓着被子不放,我就会被闷死。像葡萄果冻一样。
我要约翰的关注;他在书桌旁工作,现在他抬起腿在椅子上盘膝而坐,好给狗腾出他舒服的休息区。
“为了保暖。我要保暖。”
我意识到这是一个被男人离开了的女人的故事。比莉·哈乐黛应该能就此大作文章。
我穿上一条蓝裙子,出门去参加一个工作面试。我订购了半考得的木柴;星期六快递员送来的时候我会有钱的。我花大价钱给狗买了马肉罐头。“你永远不会走,是不是?”我说,狗正在吃肉,把嘴伸进碗里。我晕乎乎地想,狗比猪好多了。猪养来只是为了宰杀,而狗养来是为了爱。虽然我知道这是真的,还是犹豫是否该说出我的发现。医生(眼镜滑下鼻梁,下唇紧贴上唇)会说:“也许有人也爱猪呢?”99lib•net
“约翰,约翰!”我说,我在屋里跳舞。我摆出造型,向上腾跃。他会成为一个多么出色的律师;他出于礼貌表示关注。
“跟我说话,玛丽亚。别把我拒之门外。”他说,一边舔着上唇沾的果冻。他就像个孩子,不过是个会命令我做事和感受的孩子。
独自庆祝我的生日。把电话从座机上拿下来,这样父母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就不必“冒充约翰”了。狗知道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吗?没有牛骨头的日子就不是特殊日子,但我忘了买来庆祝。我走到写字台下的空隙处,悲哀地抚摸他的脖子。
我为什么认为约翰不忠?因为这样才符合逻辑。有些日子我连头都不梳,他一定出门去见那些干净头发梳到耳后的女人,他一定对她们充满渴望,还向她们倾诉。他欣赏所有那些发型齐整的女人,其中会有一个想让他把头发弄乱,这样才符合逻辑。她会邀他回家,这样才符合逻辑。来自一个女人的那种微笑,那种暗示,一定会像一场春雨让蚯蚓拱出泥土那样诱惑他。甚至很难去责怪他;他有律师的逻辑头脑。他记得住事情。他不会忘记梳头。他也一定不会用指甲刀来乱剪头发。如果他自己理发,一定理得一丝不苟,用合适的剪刀。
为了让自己平静下来,我做了茶。格雷伯爵,是进口茶。进口的意思是抵达,出口的意思是离开。我从骨子(我的胫骨)里感觉到约翰不会回家了。但也许我只是觉得冷,因为壁炉还没点燃。我小口啜着格雷伯爵茶——结果将是决定性的。
“你为什么又订了那么多木柴?”约翰说。
会有的。现在是他给我们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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