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律宗初探
第七节 比丘比丘尼戒
目录
第一章 释迦牟尼佛的一生
第一章 释迦牟尼佛的一生
第二章 佛陀教导的修证法门
第二章 佛陀教导的修证法门
第三章 常随佛学十大弟子
第三章 常随佛学十大弟子
第四章 五大菩萨
第四章 五大菩萨
第五章 佛灭后的印度佛教和东传中国
第五章 佛灭后的印度佛教和东传中国
第六章 禅宗史话
第六章 禅宗史话
第七章 净土法门在中国的流传
第七章 净土法门在中国的流传
第八章 律宗初探
第八章 律宗初探
第七节 比丘比丘尼戒
第九章 佛教各宗概况
第九章 佛教各宗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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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使在家的优婆塞,优婆夷二众弟子,欲发菩提心,求受菩萨戒,将来能够直趋大乘,广度众生,圆满菩提道果。只是恐怕他基本不巩固,徒挂虚名,不能得到真实效益,所以首先要受五戒,以固其根本,然后进一步根据《梵网经》求菩萨戒法。菩萨戒法有十重四十八轻。这才是如律仪合法规的行径。
现在根据佛说《四十二章经》第三十七章,持戒得果文中提到《僧祇律》说:从前印度波罗奈国有二个和尚,大家约好一起到舍卫国去朝拜释迦牟尼佛。路途很远,天气甚热,二个比丘一老一少在途中走了多天,口渴难受,到处都找不到水吃,前行不久,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地方有一口水井,心中感到安慰,松了一口气。二位和尚都走到井边,看到井里有水生大欢喜,年少和尚见水就畅饮一顿,吃得很饱,他暗里想到:我吃了水,不但解渴,更能延长寿命,不至渴死途中,可以去见佛。老的和尚他看到水,心里记得佛陀曾经说过:“佛观一钵水,八万四千虫”的教导。认为虽是井水,水里一定有八万四千虫。虫虽是微细动物亦有生命,我们吃水也是杀生。老和尚他就遵守佛戒,宁可渴死,坚决不吃井水。年少和尚对年老和尚说:你为什么不吃水?汝渴死在此不得到舍卫国去见佛呵!老和尚下定决心不吃水,不久就因渴极而死了。他死了以后,由于精进修九九藏书网行,严持杀戒,以持戒功德,即生第二层忉利天上,得有神通。当夜就先到舍卫国朝见佛陀,听佛开示法要,当下得到法眼清净,证阿罗汉果。而少年和尚不持杀戒,吃水以后,过了二天来到佛所,礼拜请法。佛问:是一个人来,还是有其他人同来。少年和尚以感叹心情把老和尚不肯饮水而渴死途中之事禀陈于佛。自以为是,不知惭愧。佛说:你是一个愚痴之人不持戒法,你说见我,实是不能见我。佛又将老比丘昨夜已先来见我闻法得道之事说了一番,这位年少比丘生大惭愧,深自懊恼,破佛杀戒,无地自容。由是发奋图强,更加勇猛精进,持佛戒法。通过这个故事,使我们佛教弟子深深体会到持戒犯戒二种思想和行为,得到二种不同的果报,望自三思,是为至要。所以佛说:“若有比丘,于海彼岸,能不放逸,精进不懈,敛摄诸根,虽去我远,我常见彼,彼常近我”。
第七类是众学法。这并不是罪名,而是规定食饮的方法,说法的方法,或亲近在家人时,应注意的种种“威仪作法”。违此行为者,成立“突吉罗”罪。内容有一百条,故云“百众学”,但《巴利律》是七十五条。故意犯此罪时,应对上座比丘忏悔(对首忏),若非故意触犯此罪时,则于自己心中忏悔(责心悔)即可。
(二)持戒得果
第二类是“僧残法”。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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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第二类重罪。此罪不会失去比丘的资格,尚留存有宗教上的生命,但关于服罪和免罪等事项,应由僧团而决,属于本项之罪,有下面十三条:(一)故意出精,(二)触妇人身,(三)对妇人发淫猥之语,(四)向妇人说“供养淫欲法”,(五)做结婚之媒人,(六)自作超规定之高大房屋,(七)有施主时,造规定以上之大精舍,(八)以无事实的波罗夷罪,而诽谤别的比丘,(九)取别的事实附会于波罗夷罪,以诽谤别的比丘,(十)欲破僧团的和平,受其他比丘谏告亦不中止,(十一)作如此(第十条)比丘之友,不服从僧团之谏告,(十二)对自己之罪,不但不听其他比丘之谏告,反骂其他比丘,而不服从教团之谏告。(十三)与信者结特殊人情关系。损害清净的信仰,而不服教团之谏告。犯了以上十三条罪的人,应在二十人以上僧侣中受处分和忏悔。
第五类是单堕法。此非如前项有关财物之罪,而是有关妄语、两舌、杀畜生或饮酒等,执着心烦恼之罪,内容有九十条(巴利律是九十二条)。犯了此罪的人,必须于三僧人前忏悔。
第三类是不定法。这是不决定之罪。此罪只于比丘而有,比丘尼乃无之。内容有二条:(一)于秘密(隐藏)地方,与妇人单独(只有男女二人)对坐(坐向);(二)于不隐蔽之场九_九_藏_书_网所,与妇人单独二人对坐。以上二条,被有信仰的信徒目击时,由其信徒所告,而决定为波罗夷或僧残或单堕等罪,看情形而决(不定)。
凡是做一个比丘、比丘尼、都应该要受持戒法。比丘、比丘尼具足戒条数,由于各部律藏的不同,在具体数字上也各有不同,《四分律》是二百五十条(比丘)和三百四十八条(比丘尼),《五分律》是二百五十一条和三百七十条,《巴利律》是二百七十条和三百十一条,《十诵律》是二百六十一条和三百五十四条。其内容,乃由“罪”的轻重,被分为八类。
第六类是悔过法。这是应向他人告白或忏侮之罪。内容有关“食事”的四条律而成。犯了此罪的人,应于一人之前忏悔。
第四类是舍堕法。这是对于衣服、钵及其它物品,超过规定的所有(持有)或有不法态度时,其物品会被僧团没收,且要于僧侣面前忏悔,此罪有三十条,犯了此罪的人,要于四人以上的僧侣前交出其物品(超过规定的物品)来忏悔。舍堕的“舍”是舍物品的意思,“堕”是堕地狱的罪的意思。
第八类是灭诤法。此亦非“罪名”,而是规定僧团中所起纷诤的“镇灭法”。内容有七种方法,故云“七灭诤”。由此方法,尚未能适当镇静纷诤时,上座即成立“突吉罗罪”。
第一类是波罗夷法。此被译为“断头”或“被他所胜”。这是http://www.99lib.net相当于世间法律的死刑,犯了这个罪的人,是被教团赶出(放逐),而失去比丘之资格。“波罗夷”是“被打败”或“陷入于败北”的意思。这类里面,有淫欲、窃盗、杀人和妄语四条。
(一)出家僧尼应受的戒法
据说:从前有一位朝山化缘的和尚,有一天,到了豪富人家,一走进门,正巧在大厅里坐着一位少妇,聚精会神地在那里串珍珠,听到门声响,知有人来,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僧衣的年轻和尚,手拿一只铜制小引磬进来化缘。少妇急忙溜进后堂,因为仓促之间离开,竟然把正在串联中的一颗大珍珠,随手放在桌上。不料后来滑到地板上去了,这时天井旁走来一只白鹅,眼看青光闪闪的大珠子,冲上去一口吞下,和尚亲眼目睹这一事实。忽然,少妇想到了这颗名贵宝珠,马上叫女佣来到大厅,可是遍寻不见。主人佣人都在想:除了这个小和尚来化缘,却没有别人来过大厅。随即问小和尚,和尚默默无言,一声不吭,即使众人大声严诘,和尚仍不开口。于是动了众怒,一阵拳打脚踢,这位坚持戒律的尊贵和尚,任你怎样怀疑,对他无礼,妄施刑罚。他念念不忘世尊“以戒为师”的教导,宁可有戒而死,不可无戒而生。所以难忍能忍,一片精诚,坚持到底,不发一言。这只鹅呢,在人多吵闹之中,不巧被人们乱脚踏死。和尚看到鹅已被人踏死,便开口http://www•99lib.net说道:“您们别再打我了,珍珠已在这里”。大家逼他快把珍珠交出来,和尚说:“在鹅的肚子里”大家感到哭笑不得,异口同声地说:“您为什么不早开口呀?”和尚说“我是佛弟子,要遵守戒规。我若早说,您们势必要杀鹅取珠,我就犯了杀戒。若说不看见,便犯了妄语戒。深觉左右为难,还是守戒第一。佛经上说:“戒为无上菩提本,应当一心持净戒。”众人听和尚说到这里,又是惭愧,又是钦佩,一片寂静,众人心中刻划着一个深刻的印象——“世尊垂教以戒为师。”
(四)《梵网经》、《优婆塞戒经》不同的戒条
(三)坚持禁戒的模范
但是依靠《优婆塞戒经受戒品》所说:对在家二众所传授的菩萨戒,只是六重二十八轻。这是按二部经所指示二种不同的戒品差别的规定。我们要知道在家男女居士受菩萨戒之后,虽然名义上称为《菩萨优婆塞、优婆夷戒》,其实也是以所受的五戒为体,因为这五条戒法,乃是直趋菩萨大乘的阶梯,而在家的善男子、善女人应该在六斋日,(初八、十四、十五、廿三、廿九、三十。月小廿八日起)要受八斋戒以为修行学道,仰慕出家离欲清净生活的主要道理。以是之故,在家二众,要受大乘菩萨戒应先受菩萨优婆塞、优婆夷戒。所以《优婆塞戒经》云,“优婆塞戒,极为重要,何以故?是戒能为沙弥十戒,乃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作为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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