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既清又浊的“省长大人”
第五节 向小吏低头:曾国藩与潜规则
目录
自序
第一章 经历五次耻辱,从愤怒青年到成熟官员
第一章 经历五次耻辱,从愤怒青年到成熟官员
第二章 从一介凡庸“脱胎换骨”成栋梁之材
第三章 曾国藩是笨拙还是精明
第三章 曾国藩是笨拙还是精明
第四章 京官曾国藩的收入与支出
第四章 京官曾国藩的收入与支出
第五章 “不要钱”的“大帅”
第五章 “不要钱”的“大帅”
第六章 曾国藩的和光同尘和曾国荃的求田问舍
第六章 曾国藩的和光同尘和曾国荃的求田问舍
第七章 既清又浊的“省长大人”
第七章 既清又浊的“省长大人”
第五节 向小吏低头:曾国藩与潜规则
第八章 曾国藩的风水、相面、算卦和天命
第八章 曾国藩的风水、相面、算卦和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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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清代官场上,皇帝派出的钦差路过辖地,与之相识的大吏在迎送宴请之外,通常还会送给他一百两程仪。他准备用这个标准来对待许振。

两江总督廉俸之外,又有办公费(即“小金库”),每岁万金。公在金陵,凡署中食用以及馈遗亲戚故旧,皆取诸廉俸,其办公费则尽存粮台,非公事不动用。
两江总督本是天下最“肥”之“缺”,曾国藩的前任们因此手笔都比较丰阔。曾国藩既袭此任,在许多方面也不得不萧规曹随,比如致送炭敬。
那一次北京之行,曾国藩花费了两万两。除了一万四千两别敬,“合之捐款及杂费凡万六千下上,加以用度千余金,再带二千余金赴官,共用二万两”。这笔巨款的来源,曾国藩说得很清楚:“已写信寄应敏斋,由作梅于余所存缉私经费项下提出归款。”
就是说,家里实在需要花钱,可以用一些。否则,临全家北上时,想办法捐掉。
为什么不能捐为善举呢?因为这样就会被人所知,曾国藩平生认为,“凡散财最忌有名”,“一有名便有许多窒碍”。所以“总不可使一人知也”。他还说:“余生平以享大名为忧,若清廉之名,尤恐折福也。”
天津教案后,他又收到回任两江总督之命。同治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他由天津启程入都,陛见后十月十五日出都返回江南。这一次,仍然需要送“别敬”。在进京前,曾国藩这样计划:
到了同治六年旧宅修好,曾纪泽向他汇报,说花了七千串铜钱。曾国藩一听,远远超出他的计划,大为恼火。二月十三日他写信责备曾纪泽和参与其事的曾国潢说:
……其办公费则尽存粮台,非公事不动用。向来总督去任时,此款皆入宦囊,公则仍留为慈善之用。移节直隶后,安徽有灾,买米赈之,皆此款也。
果然,经曾国潢这样一番解释,曾国藩也不再批评了。这座藏书楼也成了曾国藩留下的唯一“豪华建筑”。事实上,它已经成为江南最大的私家藏书楼之一,虽远不及苏浙“铁琴铜剑楼”、“天一阁”等有名,其规模则早已过之。只不过曾国藩告老还乡的愿望一直没能实现,因此到死也没能亲眼见到这座藏书楼。
余计每年出款须用二万二三千金,除养廉外,只须用盐院所入七八千金,尚可剩出万余金。
我们所能查到的曾国藩所送的最大一笔程仪是在同治三年。那年年底,因太平天国战争停止多年的江南乡试终于举行。历来考试结束后,乡试主考和副主考都会收到地方官场一笔重重的程仪。曾国藩本人做过主考,当年也收获颇丰,这一次他决定做好主人,“一切均从其厚”。
那么,以上这些开支,钱都是从哪儿来的呢?
二月初三,他在给纪泽的信中又一次明确了这笔钱的处理办法,那就是全部用于军费报销的“部费”。如果按这封信判断,那八万两报销部费中,有一部分是出自曾国藩本可纳入私囊的“陋规”。
“缉私经费”出自两淮盐运司。管理盐业的一个重要手段是“缉拿私盐”,以保障官盐的销售。所以盐运司每年都会提出一大笔经费用来缉私。不过缉私只是“缉私经费”的用途之一,其实盐运司许多不好处理的开支,都用“缉私经费”的名义。九-九-藏-书-网比如他们每年“孝敬”给两江总督的“陋规”,也以这个名义致送。
也就是说,曾国藩对旧人极重感情。朋友邵懿辰殉难后,他的妻子没有依靠,曾国藩把她接到安庆供养,并且请教师教其子。沈衍庆本来与曾国藩素昧平生,他殉职后,曾国藩感其忠义,怜其家贫,每年都给他家寄钱。周成是曾国藩下属忠义局的工作人员,死后曾国藩也厚加抚恤,并且承担起了他几个孩子的教育责任。做这些事,都用的是养廉和薪俸,绝不动用军需和公款。
同治九年四月,曾国藩写信给儿子曾纪泽嘱咐说:“仙屏(许振)差旋,若过保定,余当送程仪百金。是星使过境,有交谊者酬赠之常例。”
“小金库”加“养廉银”,这就是曾国藩在两江的个人财政来源。到了直隶后,来源结构也大抵相当,只不过“缉私经费”换成了“盐规”。到了直隶之后,曾国藩在信中对儿子谈及个人支出的打算:
按照清代财务制度,曾国藩需要先将这些年来的军费开支逐项进行统计,编成清册,送交户部。户部要对报销清册进行审查,检查有无“以少作多、以贱作贵、数目不符、核估不实”等等“虚开浮估”的情况,如发现此类情况,则要退回重报。审查合格,才呈报皇帝予以报销。
“炭敬”、“程仪”是官场上经常发生的支出。至于“别敬”,则频率较低,只有在地方官需要进京时才发生。
余于二十八日抵苏后,二十九竟日拜客,夜宴张子青中丞处。三十日在家会客,织造及质堂、眉生、季玉公请戏酒。初一日在恽次山家题主,后接见候补百六十余人,司道府县公请戏酒。初二日早看操,夜湖南同乡公请戏酒。
同治八年正月二十二日,他在给曾纪泽的信中说:“尔等进京,可至雨亭处取养廉数千金作为途费。”可见,曾国藩家人进京的路费是动用养廉,而不是小金库的钱。
在曾国藩北上就任直隶总督之际,“后路粮台”的“小金库”共存了三万两左右。如前所述,这三万两小金库在北京只花掉了两万,还剩下一万怎么办呢?按官场惯例,这一万多,曾国藩完全可以携归家里。不过他却不想这样做。
曾国藩的养廉银则存放在布政使衙门,主要供自己家庭开支所用。同信之中,他交待曾纪泽说:
富厚堂造书屋七间,芳六、科二毫不荒唐半点,盖以地基昔系涝田,石脚砌丈余而后平土面,此中工间已占千余串:通体用青砖,料木多杉树,尤非可以寻常计算也……
八年正月二十二日,他又提了两个“散掉”的处理方案:“余家于此二万外不可再取丝毫。尔密商之作梅先生、雨亭方伯(布政使),设法用去。”他说,可以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善后局的零用,一是作为报销局的部费。他特别嘱咐,不能捐为慈善款:
曾国藩在直隶总督任上待了不到两年,回任两江时,他发现自己积攒了“俸余三万金上下”。这笔钱他一部分要带进京中作为“别敬”及其他应酬费用,除此还有剩余。比如在直隶总督陋规项下,还有一项没花掉的钱,叫“盐吏占费”,大约一千多两,他也不打算纳入私囊,而是像以前一样以散钱为处理之法:“盐吏占费将余千金,余不欲以之www•99lib•net肥私,可以四百捐育婴堂,余分给诸人。(五巡捕各五十,内戈什各三十,外戈什及上房仆婢酌分。)”
除了清的一面,曾国藩也有“浊”的一面。
不过,据方宗诚说,曾国藩剩下的这笔钱,有一部分后来用于购买赈米了:
报销一节……托人探询,则部吏所欲甚奢。虽一厘三毫无可再减……皖苏两局前后数年用饷约三千万,则须银近四十万。如何筹措,亦殊不值细绎……若辈欲壑,真难厌也。
这一年朝廷派来的主考是刘昆,副主考平步青。考试结束后,他们在两江收获颇丰,“公私送程仪约各三千有奇”。就是说,江南官场公送了三千两,大家以私人名义所送加一起也有三千两。“两主考差囊各三千外,户部例发途费五百亦在此支领,一切均从其厚。”
也就是说,李鸿章托人去找户部的书吏,探探他们的口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书吏们要一厘三毫的回扣,也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曾国藩需要报销的军费总额是三千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需要四十万两。
后来他在给曾国荃的信中说:“九年冬在京用去万余金。”可见这一次送“别敬”又花掉一万多两白银。
吾之银存于雨亭署内(即江宁布政使李宗羲处)者,系养廉(已有万八千余),尔尽可取用。
那是在同治五年,曾国藩打算辞官回家。在此之前,黄金堂故居前的池塘里连年淹死人,欧阳夫人以为此地不吉利。曾国藩遂命纪泽在富修理另一处旧宅,以备告老后定居。他要求曾纪泽节俭行事,尽量低调:“门外挂匾不可写侯府相府字样。天下多难,此等均未必可靠,但挂宫太保第一匾而已。”
在出发之前,曾国藩身上带了一张面额可以兑换二万两现银的银票。为什么要带这么多钱呢?主要就是为了给京官们送“别敬”。多年没有入京,那些在穷京官生活中挣扎的故友新朋们盼他如望云霓。他的别敬当然不可能过少。他在日记中多次记载“核别敬单”,“定别仪码”,“定分送各单”,可见这项工作他是多么在意。在给儿子的信中,他说:“余送别敬一万四千余金,三江两湖五省全送,但不厚耳。”总共送了一万四千两,他认为仍然不厚。

直督养廉银壹万五千两,盐院入款银近二万两,其名目尚不如两江缉私经费之正大。而刘印渠号为清正,亦曾取用。
同治九年,江南发生著名的“刺马案”,朝廷派出刑部尚书郑敦谨(号小山)南下与曾国藩共同审理。接惯例,办完事后,地方上要送给钦差一笔很重的程仪。然而郑敦谨特别清廉,“郑小山于正月二十八日出来拜客一日,二十九日拜折后即行起程,干礼水礼一概不收,一清彻骨。小钦差程仪则已收去(每人五百耳)”。“干礼”是指贵重礼品如金、银、绸、缎之类,“水礼”则指食品、果品杂项之类。连水礼都不收,可谓清廉到底了,所以曾国藩说他“一清彻骨”。不过他的主要随员,也就是曾国藩说的“小钦差们”却不愿意效法他们的主官。他们每人收了曾国藩致送的五百两银子。曾国藩在五两百后面加了个“耳”字,可见用官场惯例衡量,这笔钱对他们来说并不算多。
富修理99lib•net旧屋,何以花钱至七千串之多?即新造一屋,亦不应费钱许多。余生平以大官之家买田起屋为可愧之事,不料我家竟尔行之。澄叔诸事皆能体我之心,独用财太奢与我意大不相合。凡居官不可有清名,若名清而实不清,尤为造物所怒……
可见天天拜客,日日戏酒,曾国藩的所作所为,与一般官僚并无二致。只不过在遵从成规的同时,他尽量降低规模,简化形式,处处为他人考虑,不想给下属造成过大负担。十月初他到达上海,正好赶上他的生日。十月初十,生日前一天,地方官员们请戏酒给他预祝。十一日正生日,接惯例又要“正祝”一番。曾国藩怕大家破费太多,竭力辞退,而是自己花钱请了几桌客:
曾国藩一听,也吓了一跳。四十万之巨,无论如何是不能答应的。怎么办呢?只有继续公关。曾国藩命江宁(南京)布政使李宗羲托人,李又托了一个叫许缘仲的人出面和户部书吏接洽,做了大量工作,讨价还价的结果是给八万两,显然书吏做了极大让步。
曾公于故旧极有恩谊。仁和邵位西员外懿辰殉节杭州,妻子亡出,公招致安庆养之,并延师课其子。石埭沈怀卿明府衍庆殉节于鄱阳县任,与公实未面也。公念其忠义,岁馈金周其家。绩溪周志甫明经成,公聘任忠义局修志者也,既卒,公亦厚恤之,并教育其诸子。其他忠义之士,虽不相识,闻其贫,皆资助之。而所费则分廉俸为之,绝不用军需公款也。
我们先来看看同治七年底那一万四千两别敬的开支来源。
恰好在这时,中枢的批复到了。出于对他们平定太平天国、捻军的卓越功勋,皇帝(实际是太后)同意他们免于报销,曾国藩对此感激涕零,同治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给儿子曾纪泽的信中说,他对此“感激次骨,较之得高爵穹官,其感百倍过之”。按理说,皇帝发了话,这八万两就可以省下了。不过,曾国藩却说,这说好的八万两银子“部费”还是照给。因为阎王好见小鬼难搪,他怕户部这些书吏以后会借故找他的麻烦。
其下余若干(尔临北上时查明确数)姑存台中,将来如实窘迫,亦可取用。否则于散去可也(凡散财最忌有名)。

一方面是自己嗜书如命,另一方面,曾国藩愿意把书作为遗产,传给子孙后代。他对曾纪泽说,“买书不可不多”。
或捏作善后局之零用,或留作报销局之部费,不可捐为善举费。至嘱至嘱。
在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八的信中,曾国藩对纪泽说:
至于养廉,则没有什么结余。在任总督的前几年,曾府内人口较少,每年花不掉的养廉银,曾国藩往往以之济助亲友,甚至素不相识之人,不做储蓄:
总督时期,曾国藩在人情来往上开支不少。
从这封信的前后文推测,曾国藩在“后路粮台”也就是自己的财政司中建有一个“小金库”。盐运司送的“缉私经费”,上海海关、淮北海关等几个海关送的“公费”,就是曾国藩这个“小金库”的金钱来源。而其用途,则主要供曾国藩官场应酬打点之用。曾国藩同治七年底进京,一路路费和生活费,在京中送礼所用,再加上带到直隶总督府的两千两零花钱,全系“小金库”中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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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说是公款,并没有动用自己的“养廉银”。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测,同治三年他送乡试主考的钱,以及同治九年送给“小钦差”的“程仪”,也应该出自这里。
联络京官,是地方大吏必不可少的动作。晚清官场流传的居官要诀云:仕途钻刺要精工,京信常通,炭敬常丰。曾国藩历来厌恶官场之钻营,但是天下督抚都送的炭敬,他却不想免俗。他做京官多年,深知每年冬天那笔炭敬对他们来说意义何等重大。曾国藩致送的对象,主要是湖南籍的京官。同治五年十二月初六日,他在给曾国潢的信中说:“同乡京官,今冬炭敬犹须照常馈送。”这笔钱,每年至少数千两。
同治七年七月二十日,曾国藩奏命调任直隶总督。这一年十二月他抵达北京,在北京过完年后出都赴保定就任。
这二十多席想必花了他不少钱,然而吃吃喝喝只是他日常开销中最小的部分。
不过他们的胃口实在是太大了。曾国藩托李鸿章打听一下户部打算要多少部费,李鸿章回信说:
各地为了顺利报销,要在户部花掉一笔专门的活动经费,这笔经费就叫“部费”。“部费”主要落在具体经办的“书吏”也就是办事员的腰包。这也有情有可原,因为这些书吏们没有工资,专靠这项灰色收入谋生。
报销就要不可避免地遇到“部费”问题。
同治十年九月底,曾国藩到苏州阅兵。他写信给曾纪泽谈到在苏州这几天的应酬情况:
因此,报销过程中,最关键的是户部的态度。如果户部高抬贵手,什么不合规定的费用都能报销;如果他们鸡蛋里找骨头,再光明正大的支出也过不了他们的审计关。那么,户部的态度是由什么决定的呢?视“部费”多少而定。
按方氏的说法,曾国藩又改了主意,没有以此充为部费,而是用于赈济。由于没有第一手资料,这笔钱最后到底怎么用掉的,现在无法提供确论。
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曾国藩身后没什么积累了。
初十日,各官备音尊为余预祝。十一日又将备音尊正祝。余力辞之,而自备酒面款接各客。内厅抚提藩等二席,外厅文武印委等二十席。虽费钱稍多,而免得扰累僚属,此心难安。
纪泽打算在宅中兴建一座藏书楼,曾国藩欣然同意:“家中造楼藏书,本系应办之事。”
除了京官外,湖南的一些故旧之家,他于年节之际,也会致送礼金。接着上句话,他紧接着又说:“昨令李翥汉回湘送罗家二百金,李家二百金,刘家百金,昔年曾共患难者也。”
在个人生活上,只有一项,曾国藩比较舍得花钱,那就是买书。在给曾纪泽的信中,接“余将来不积银钱留与儿孙”的下一句是“惟书籍尚思买耳”。
通过以上事例我们可以发现,曾国藩像每个帝国地方官员一样,建有自己的小金库。但是小金库中的结余,他并不像其他官员那样带走。
从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八日曾国藩信中“运司派曾德麟解到缉私经费二千余金”来看,盐运司定期会给曾国藩送来“缉私经费”,曾国藩将其都存放在“后路粮台”,“吾令其解金陵后路粮台”。此外,上海海关每月也要送公费给他。同信之中,曾国藩说:“存于作梅台中(即后路粮台)者,系运司缉私经费及沪关月送公费(现闻近三万九_九_藏_书_网金),为余此次进京之用(连来往途费恐近两万)。”后来同治八年二月初三日信中又说:“后路粮台所存缉私经费,除在京兑用二万外,计尚有万余金……此外淮北公费尚有应解余者(十月间书办曾拟札稿去提,余未判行)……”
同治七年,捻军被消灭,天下大致平定,太平天国战争军费报销提上了议事日程。
接到曾国藩的信后,曾国潢不慌不忙,回信加以解释。他说,花钱如此之多,是为了让藏书楼坚固永久:
曾国藩一直不同意家中大兴土木,“造房起屋”,但是在曾国藩生前,他的兄弟和儿子却在家乡给他造了一座所费不赀的藏书楼。
在日记中,他也大为抱怨:“是日接澄弟(指曾国潢)信,余家起造书房七间,而用钱至三千余串之多,彭芳六办事,实太荒唐,深可叹恨。”他甚至于提出要负责修楼的彭芳六、科二赔偿。可见此事如何出乎他意料之外。
除去人情往来,官场上的潜规则更需要大笔银子。

除了炭敬,另一笔比较大的花销是程仪,也就是盘缠。如前所述,迎来送往是官场上的重任。每年来往南京的大吏要员自然也不在少数。
之所以拒绝将小金库余款和多余的养廉留给家人,是因为曾国藩从青年时代起就打定主意“不靠做官发财”,他在给曾纪泽的信中说:“余将来不积银钱留与儿孙。”
曾国潢深知,曾国藩别处都可节俭,唯于藏书舍得花钱。所以讲清楚这些钱是怎么用的,曾国藩肯定能理解。今天我们参观曾国藩这座故居中的藏书楼,会发现其设计和建造确乎有别于宅内其他建筑。虽然贵为侯府,但是富厚堂中的大部分建筑或外包青砖,内用土坯,或者前脸用青砖,其他部分用土坯,比土财主还俭省。只有这座藏书楼舍得血本,一楼外走廊全以花岗岩石为柱,以防白蚁;一至三楼通体用青砖,都修有专用上下书籍的通道。二楼四周有外走廊,可以晒书;书室全辟在三楼。整个藏书楼所用木料都是上好杉木。藏书楼高度均超过邻室,地处南端,顶层四周均开设窗户,四面通风,可避免藏书霉变腐败之弊。和宅内其他建筑比起来,这座藏书楼确乎别具匠心,花费了曾氏叔侄不少心力。
拟于(九月)二十、二十一日起程入都,十月初六、七日必须出京。别敬不能速送,只好与诸公订定出京后补送,或腊底再送炭金。保定寄存之二万金,大抵须用去八九千。
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判断曾国藩是怎么区别“陋规”与“养廉”的用途的。“因公”而产生的官场应酬,出自“小金库”。自己家人的生活日用,以及自己馈赠亲朋好友的钱,则出自“养廉”。方宗诚的总结大抵合乎事实:
在官场应酬上,曾国藩并不标新立异,而是尽量从俗。刚刚就任总督时,他曾经要求部下免于迎送,时间长了,他发现这种要求实在难以贯彻,徒然惊世骇俗,并无实益,所以越到后来,就越随波逐流了。
也就是说,直隶总督主要个人收入为养廉银一万五千两,此外还盐规二万两。这二万两盐规,就好比两江的缉私经费,是供给总督个人花用的。因此总督的收入来源总计三万五千两。而曾国藩自己测算每年大约需花掉二万二三千两,这样,每年还可以省下一万多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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