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暗恋是最酸爽的SM
跨过人山人海,跨不过爱的门槛
目录
序 吵架是最好的情话
01 你是可以上床的好朋友
02 关于前任,没有攻略
02 关于前任,没有攻略
03 爱到无话可说
04 独立的背后是眼泪
05 对不起关系
06 你是剩女,不是圣女
07 处女不处女,找谁说理去
07 处女不处女,找谁说理去
08 青梅竹马不成家
09 暗恋是最酸爽的SM
跨过人山人海,跨不过爱的门槛
10 关山飞渡,爱你如初
11 你要的爱情几分熟
12 我不是张志明,你也不是余春娇
12 我不是张志明,你也不是余春娇
13 一道傻X选择题
14 管得越紧,偷得越爽
15 平淡日子里的刺
16 浪子从来不回头
17 爱情是长期的奸情
17 爱情是长期的奸情
18 暖男有啥用
19 一个伪名媛的自我修养
20 男女搭配,出轨万岁
21 你是否有脸谈恋爱
22 姑娘,你怎么把自己活成这样
22 姑娘,你怎么把自己活成这样
23 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不如更喜欢自己
24 别对记性好的人撒谎
24 别对记性好的人撒谎
24 别对记性好的人撒谎
25 滚蛋吧,前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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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终于瘦到令自己满意,头发离腰还有一大截,花半个月工资接长了头发,用最快的速度向上海分公司递了简历。见到他的那一刻差点儿哭了,但我很快将眼泪吞了回去,同台吃饭的还有好几个老同学,我盼望的两个人的约会变成了同学聚会。他对着我精心打扮两三个小时的妆容上下打量一番,说你还是老样子嘛,跟高中时一样,一点儿没变!那一刻,我想,原来他不喜欢我和我头发的长度和胖瘦的程度,没半点儿关系。
2001年,我如愿去了北京,辗转托同学打听他的消息,同学说“XY呀,他在上海交大。”去校友录里搜寻他的消息,翻到一张他在宿舍里的照片,瘦了,头发也长了,抱一把吉他,像满腹才情的叛逆少年。照片存了好几年,没事儿就看看。虽然有他的地址却不敢写一封信,怕他不回,北京到上海那么远,而我,如此平平无奇,远水楼台也得不了月。
有位感情专家说过:“暗恋似乎抹去了一切不确定性,他最后确定地成为完人。”
剩下的高中时光,我拼命念书,唯一的目标就是考去北京上大学,因为听他说过他的志愿是北大。
此后,我们四个常常出去玩儿,翘过课爬过山看过电影下过馆子……因为是AA制,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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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玩儿一次,我就要饿好几顿晚饭,而丧心病狂的暗恋让我心甘情愿饿死。
世上除了有暗恋派的满级高手,还有自恋派的满级傻逼,传说中的“男神”“女神”婊大概都这个路数。什么?暗恋?暗恋好傻哦,我从来没有暗恋过别人,都是别人暗恋我耶!
不久,得知他早恋了,不是校花而是一个长发妹。小巧清秀,纤瘦文静,喜欢穿长裙,两根粗黑辫子直拖到腰下,和裙摆一起来回荡漾。2000年的元旦,我写了封信告诉他我要转学,希望跟他道个别。来说再见的是长发妹,她把信退给我,说一声保重,便匆匆离去,面色鲜红。我坐在图书馆前哭了很久,宽慰自己说哭什么呢?人家的确更般配一点儿。
暗恋哪儿有然后?
1998年,我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奋飞中学,那是我生活最窘迫也是最难看的时候。
在他十五岁生日那天,我清晨就等在学校门口,把攒了很久的礼物塞到他手里,一个俗气的毛绒玩具,毫无实用性,却价值我两个礼拜的早饭。当初我或许是贼心不死地想卖个萌,十几年后才意识到那正是低情商的表现,进一步说明我确实配不上他。
这是我写得最差的一篇故事,却把自己感动哭了。看九*九*藏*书*网到瑟斯竟然把暗恋跟皮鞭和滴蜡联系在一起,气得我又笑了。
出门看到他的车,毕业两年就有能力买车的人实在太少,我们的距离又拉远了一点儿。他气宇轩昂地说:“送你回去啊。”我摇摇头,勇气一鼓再鼓,想到星座书上的话,白羊男如果对你有意思还等得到你追他吗?想问的话到底没有问出口,我还是不够好,远远不够好,所以兵临城下,不战而退。
然后呢?
晚会后,呆头呆脑的男主持人对另一个校花级别的女主持有了好感,中学生约会喜欢牵连无辜的人当电灯泡,以便制造氛围和减轻罪恶感。我幸运地当上了一只灯泡—当灯泡这个事儿本身并不值得庆祝,关键是看你和谁一起当……
傅首尔
2006年,我进了一家知名外企,像踩上了风火轮,感觉自己人五人六。加了他的MSN,没聊几句就问:“你有女朋友了吗?”他说:“没有啊。”我却没了下文。只是不咸不淡地聊天,互留了手机号从没通过话。我拼命减肥,努力工作,养头发、学习化妆,还赚钱买了许多新衣服。我问他上海好吗?他说还不错啊。我问:“我去上海你会请我吃饭吗?”他说:“好啊!你来了告99lib.net诉我。”
这个“完人”存在的意义是:令你意识到自己不够好,唯一的办法是变得更好一点儿;懂得释怀,这世上有些东西无论你怎么努力就是无法得到。但只要你努力就会有惊喜,最后到手的东西也坏不到哪儿去。
1999年,住校生新年晚会,当了学生会副主席的XY负责挑选主持人。为了一鸣惊人,我接连两个礼拜没日没夜地苦练普通话。面试那天,站在他面前,我双腿战栗、舌头打结、头昏眼花地读完一段《青年文摘》。他问了我的名字,我想总算是认识了,终于有了搭讪的借口。于是总拦在他去如厕的路上,扮可爱跳出来吓得他一抖,一天问五次我有没有被选上。
这个细节唤醒了我心里沉睡的自卑,那两个背影一个挺拔俊逸,一个高挑婀娜,成为我少女岁月里最不愿回忆的画面。我疯狂地同情那个男主持,费半天劲儿,到底谁当了谁的灯泡?当然了,我也同情我自己,那天晚上我照了很久的镜子,得出的结论是:我要是他,我也喜欢校花。
有一次爬敬亭山,XY和校花腿长,跑得飞快。我和呆头呆脑的男主持跟在后面,撵死撵活,累得像狗。在几欲气绝的当口,我瞄见校花好像拉了一下XY的手。
她小时候很少吃肉,营养不良,以为肉九*九*藏*书*网是最好的东西,家境再差也坚持让我每天吃肉,搞得我上高中时又矮又胖,穿小姨不要的旧衣服。
我妈在我初二那年下了岗,隔三岔五地用扁担挑几台号称能减肥塑形、包治百病并且延年益寿的摇摆机,坐二十几个小时慢车跑去北方做传销,每次都慷慨激昂地放狠话要把所有老家人发展成自己的下线,但总是打满鸡血出门却面无人色地回来。
XY是隔壁班的班长,剑眉朗目、玉树临风。我第一次看到他时就倒抽一口冷气。在我眼里,这家伙已经帅到了“全校女生都想跟他谈恋爱”的程度,我和他的差距可想而知。然而那种“想每天看见他、想一起玩耍、最好还能谈场恋爱”的痴心妄想还是在我心里扎了根。
第六次,他不等我跳出来就停下脚步说:“好吧,定你了。”我大喜:“真的吗?”他说:“没办法,你太烦了,我也只好投你一票。”
因为猛烈地喜欢他,我把少女常干的暗恋的傻事儿通通干了一遍。比如,上课时经常莫名其妙地在纸上来回写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很有意境,两个字就是一首诗,只有语文课不敢写,因为语文老师是他妈,一旦被抓住,我会死得很难看;比如,在两个班争篮球赛冠军的敏感时期,众目睽睽下跳着脚替XY加油,因为他投进一个三分九*九*藏*书*网球忘情地欢呼雀跃,被全班同学视为叛徒;比如,下课就算憋得肾痛,也要等到他伟岸的倩影飘过窗前才肯去上厕所。要知道那段日子,我以为这世上再没比“隔壁班的那个男孩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更有意境的歌词了。
十几年光阴荏苒,一场徒劳追赶。跨过人山人海,跨不过爱的门槛。然而“为他变成更好的自己”却成了习惯,所以一年又一年,马不停蹄地努力。
因为猛烈地喜欢他,我把别的少女不大会干的事儿也通通干了一遍。比如,放学时鬼鬼祟祟地跟在他后面,跟着他走桥下长长的路,把他回家的路线牢牢记在心里,然后没事儿就去走一遍,好像那有什么意义似的;比如,把学生会竞选时两个评价他娘娘腔的高年级女生骂得“遍地找牙”。我身披铠甲、舌战双娇,大获全胜,为捍卫了他的荣耀骄傲不已,而他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之后很多年,我常常想起他,每当收到他的换号短信都默默地存起来,手机里好几个XY的名字,没有一个能拨通,却都不舍得删。
2013年,他突然从微信里蹦出来,验证消息没有内容,但我知道是他,任何时候,只要他出现了我就知道是他。可怕的是,他仍然单身,没有“秃头谢顶、大腹便便、低能三高”,而是英俊、多金、事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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