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康普森家族
1699—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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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康普森家族1699—1945
他们忍受。
杰森·利克格斯他那个冷嘲热讽满腹牢骚架着木腿百折不挠也许依然打心里觉得自己想做个古典学老师的父亲给他取了这个花哨名字。也许受了这名字的驱使,1811年的一天,他带上两把做工精良的手枪,一条空瘪的马褡裢,骑着一匹腰身纤细但四腿壮硕的小个子母马。此马跑前两个弗隆肯定用不了半分钟,接下来的两弗隆也不会太慢,但再远点就难说了。不过这已经足够了:他到了俄卡托巴(此地直至1860年仍被称为老杰弗逊)的契卡索人管理处,就不再往前走了。六个月后,他开始给主管当文书,又过了十二个月,成了主管的合伙人,正式头衔仍为文书,不过实际上成了附属货栈的半个老板。他用那匹母马和伊克莫托比的子弟赛马,货栈里堆满了他赢来的东西。每次比赛,他康普森总是小心地把赛程限定在四分之一英里,再远也不过三弗隆。次年,伊克莫托比拥有了那匹小马,康普森实实在在拥有了那一平方英里的土地,日后这里成了杰弗逊镇的中心。当初都是树林,二十年后依然长满了树,不过已经是公园而不是树林了,这里已经有了奴隶居住区、马厩、幼儿园,也有整齐的草坪、林荫道、凉亭。建筑师是建造了石柱门廊一应俱全的主屋的那位,建设所需材料设备,皆用轮船从法国和新奥尔良运来。这一平方英里土地到1840年仍保存完好。不过此时不仅被一个叫杰弗逊的白人村庄包围,甚至整个白人县都从四周围拢了过来,因为几年不到,伊克莫托比的后人和同族就四处散开,剩下还活着的也不去作战狩猎了,而开始白人化,学他们做鼠目寸光的农夫,或是零零散散地置一些他们称作种植园的土地,蓄养起同样鼠目寸光的奴隶。他们比白人邋遢一点,懒一点,也狠一点。后来,他们身上那蛮族的血统也都快消失殆尽,只能偶尔从赶棉花车的黑人、锯木厂白人、下套猎人、车夫之流的鼻子形状上看到一点。这地方后来称作康普森领地,因为现在这土地适合培养出王子、政客、将军、主教,一洗康普森家族被人从卡洛登、卡罗莱纳、肯塔基罢黜驱逐之耻。这地方此后称为州长宅子,后来果然生产或至少是养育出了一任州长——从了其卡洛登祖父的名字,也叫昆廷·麦克拉昌。即便后来(1861年)又养育出一位将军,此地仍保持老州长宅子的名字(这个称号是全镇全县众口一词都这么叫的,仿佛他们那时就已预知老州长是康普森家族最后一个不是除了长寿和自杀之外做什么都失败的人)。准将杰森·利克格斯二世六二年在塞罗吃了败仗,六四年在瑞萨卡又败了一场,不过没有上回那么惨,六六年他把当时尚且完整的一平方公里土地抵押给一个新英格兰的投机商。那时候老城区已经被联邦军队的史密斯将军烧毁,后来重建为一个新的小镇——镇上人口慢慢增加,不过主要居民已经不是康普森家族的人,而是斯诺普斯家族的了——小镇渐渐向这一平方英里土地逼近,开始蚕食它。接下来的四十年里,这位屡战屡败的准将一直在零零碎碎地出卖这些土地,好保住余下的抵押土地。暮年的大部分时光,他都待在特拉哈奇河床上的一个渔猎营地。1900年,他在营地的一张行军床上悄然去世。
伊克莫托比一个被罢黜的亚美利加国王,被其义兄称作“L’HOMME”,有时是“DELHOMME”。这位义兄是一位法国骑士,若是早生几年,定会跻身于群星璀璨的显赫恶人——亦即拿破仑麾下的元帅——之列。这位义兄把契卡索族这么一个头衔,仅翻译为这样一个“人”字。而这位伊克莫托比也是头脑精明,想象力丰富之人,对于他人和自己都有不凡见识,看到这个译名,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将其英文化,改作“Doom”。伊克莫托比从自己过去广阔的疆域中分出密西西比河北部足足一平方英里的一块处女地,给了一个苏格兰难民的孙子。此人也曾把99lib•net前途押在一个国王身上,孰料这个国王自己也被废黜,于是该难民把自己的继承权一并丢掉。这个难民分得的土地四四方方,如同一张牌桌。那时这块地上还有森林,因为这是在命运开始逆转的1833年之前,那时密西西比的杰克逊,也不过是一幢长长的、歪歪扭扭的单层木屋,用泥巴糊着缝,里面住着契卡索族的官员和他的货栈。伊克莫托比的慷慨,得到的部分回报是能太太平平向荒野的西部进发,用他和族人觉得合适的任何交通方式,步行也可,骑马也可——只要这马是契卡索马。那片西部土地,而今叫俄克拉荷马,不过当时大家还不知道其地下富含石油。
下面是康普森家的人:
还有这些人:
到现在,就连老州长也被遗忘了。过去那一平方英里土地剩下的一块,如今就被称作康普森家——荒废的旧时草地和林荫大道的残迹杂草丛生,老宅早就需要粉刷了,门廊的柱子也已掉皮,杰森三世就成天坐在这里(杰森三世学的是法律,确实也在广场上的一座楼上有一间律师事务所,里头摆满了尘封的文件柜,文件柜里埋葬着本县最古老的一些姓氏——霍尔斯顿、萨德蓬、格林尼尔、毕钱普和科尔菲德——在这档案的迷宫中一年年地褪色。谁知道他的父亲那颗不老的心藏着什么梦想呢,如今他三个身份已经完成了两个——一是一个精明强干的政治家的儿子,二是一位率领英武之师驰骋疆场的将军,三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假丹尼尔·波恩外加鲁滨孙·克鲁索式的角色,他没有返老还童,因为他原本就没有走出童年——还想着这律师事务所有朝一日能再成为一条通往州长官邸和旧日荣光的过厅),手拿一瓶威士忌,还有一堆旧书,贺拉斯的,李维的,卡图卢斯的,卷了角,乱放了一地。(据说)他还在写一些尖酸刻薄的颂诗,献给已故的或者尚且健在的本镇居民。他只剩下零星的土地,上面是他的宅子,厨房花园,摇摇欲坠的马厩,还有一间用人住的小屋,里头住着迪尔西一家,其余的地产他卖给了一个高尔夫俱乐部,换得现钱,让女儿在1910年4月办一场体面的婚礼,让儿子昆廷去哈佛读满一年,然后在当年的6月自杀。1928年,康普森一家还在里面住着,这地方就已经被人称作康普森老宅了。那年的一个黄昏,老州长那个注定要迷失的、没有父姓的十七岁玄外孙女,偷走了她最后一个神志清醒的男性亲戚(其舅舅杰森四世)私藏的钱,顺着落水管爬了下来,和一个流动剧团的贩子私奔了。这地方在所有康普森家人都踪迹全无之后,仍叫康普森老宅:孀居的老母亲死后,杰森四世已经不再需要害怕迪尔西,便把自己的白痴弟弟班吉明送到了杰克逊的州立精神病院,把宅子卖给一个同乡,此人将其改成陪审员和牛马贩子的膳宿公寓。后来公寓消失(现在高尔夫球场也不在了),那一平方英里土地又合成了完整的一块,上面布满了一排排私建的半城半乡式独栋小平房,而这地方仍被人称作康普森老宅。
“我的眼睛不中用了,”她说,“我看不见。”
“是凯,没错。”杰森说。接着他笑了起来。他站在那里对着下面的相片笑着,看着那张冷美人的脸。在抽屉和手提袋之间穿梭了一个星期,这脸都起了皱,卷了边。图书馆员知道他为什么笑。1911年,坎迪斯被丈夫抛弃,把幼女送回家,乘坐次日的火车离开,从此不再回来。此后的三十二年里,她一直管他叫康普森先生。除了那位黑人厨子迪尔西,连图书馆员也能凭着直觉知道杰森利用孩子的生计和私生的事实,敲诈孩子的母亲,好让她终身不能回杰弗逊,并迫使她指派他作为孩子赡养费独一无二不容置疑的托管人。1928年,那个女儿顺着落水管爬下,跟着贩子私奔之后,图书馆员就不再理睬杰森了。
“这是坎迪斯?”他说,“别逗了。这照片上的婊子三十岁都不到。我们家那位都五十了。”
就这样结束了。六点钟,她从拥挤的车站挤过去,一只胳膊紧紧夹着手提包,另外一只手拿着返程的那一半往返票,被夜伏昼出的人流带向喧嚣的站台,四周有几个中年公务员,但大部分是出发或是去赴死的士兵与水手,还有他们的伙伴,那些无家可归的年轻女人——她们两年以来一直漂泊在外,运气好的时候睡在卧铺车或是宾馆里,运气不好的时候,就住在坐席车、公交车、车站、门厅、公厕里,刚刚在慈善病房或是警局里下完小崽子,就又匆匆离开。图书馆员拼命挤上了公交车。由于她的身材比周围人都小,大部分时间她的脚根本无法沾地,后来一个人影(一个穿卡其布衣服的男人,不过她当时在哭,看不清)站起身,把她一把抱过来,放在靠窗的一个座位上。她坐下来仍悄悄哭着,看着城市的景象一道道向后退去,接着完全消失,很快她就到了家,平平安安回到杰弗逊,这里生活也在继续,自有一番不可名状的情感、混乱、痛苦、愤怒和绝望,可是在这里,到了六点钟,你就可以合上它的封面,即使是孩子那样轻盈的99lib.net手,也能把它放回那寂静的永恒的书架上,放回它的没有特征的同类中间,然后拧上上面的锁,度过一个完整而无梦的夜晚。是的,她悄悄地流着泪在想,就是这样,她不想看,不管是不是凯蒂,因为她知道凯蒂不想要人来救,她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拯救的东西要人来救,也没有什么值得丢的东西还没有丢尽了。
拉斯特一个十四岁男孩。不仅完全能够照料、看护一个年龄是他双倍,身材是他三倍的白痴,还能给他逗乐。
次日,图书馆门仍然关着。那天下午三点,虽然脚走痛了,身子累了,可是图书馆员百折不挠,仍在腋下紧紧夹着手提袋,走进孟菲斯黑人区一座整洁的小院,上了那整洁的小屋子的台阶,按响门铃。门开了,一个与她年龄相仿的黑人女子静静地看着门外的她。“是弗洛尼吧,是不是?”图书馆员说,“你不记得我吗——是梅丽莎·梅克啊,从杰斐逊——”
“是凯蒂!”图书馆员轻声说,“我们一定要救她!”
弗洛尼嫁给了一个卧铺车上的杂工,搬到圣路易住,后来又搬回孟菲斯,好让她母亲有个家,因为迪尔西不愿意搬到比孟菲斯更远的地方。
坎迪斯(凯蒂)她注定沉沦而且自己明白,她接受这个命运,既不迎合,也不逃避。她爱她哥哥,尽管他是这样一个人,不仅爱他,也爱他在考虑家族荣誉及其没落时表现出的苦闷的先知和刚直不阿的法官的品质,就像他以为自己爱(其实是恨)她身上的他认作是脆弱的难逃一劫的盛放家族尊严的器皿和令家族蒙羞的肮脏器具,不仅如此,她爱他,尽管他没有爱的能力,而且正因为这一点她才爱他。她接受了这个事实,即他最看重的肯定不是她本身,而是她负责守护的贞操,她自己则不觉得它有什么价值:脆弱的皮膜,在她看来跟手指上的肉刺并无两样。她知道哥哥爱死亡胜过一切,她也不吃醋,有可能的话,她愿意递给他毒药(或许她精心筹划的婚礼已经是毒药了)。1910年她和一个相当出色的印第安纳青年——她头一年夏天和母亲在弗伦奇·利克度假时认识的——结婚,当时已有两个月身孕,怀的是别人的孩子,不管这孩子生下来是男是女,她都要用哥哥昆廷的名字,此时的昆廷已经跟死了没什么两样,这一点他自己和她都知道。1911年他提出离婚。1920年在加州好莱坞,她嫁给一个电影界小巨头。1925年在墨西哥,双方协议离婚。1940年,随着德国入侵巴黎,她杳无音信了。那时的她风韵犹存,或许也还颇有些积蓄,因为她看上去比她四十八岁的实际年龄小十五岁都不止,此后,除了杰弗逊图书馆一个馆员之外,再没有人听说她的消息。这位馆员终身未嫁,身材与肤色都像老鼠。她曾在城中学里和坎迪斯·康普森同窗。她接下来一辈子都在想方设法定期给《琥珀》换新书皮,把《于尔根》和《汤姆·琼斯》放在偏僻书架的高处,免得让高中三四年级的学生够到,其实他们不用踮脚就能拿下来,而她自己藏的时候却要站在一个箱子上。1943年有一周,图书馆员一直神志恍惚,几近崩溃。其间来图书馆的人总发现她在匆匆合上抽屉,旋动钥匙,(这些银行家、医生、律师的太太们,有些也和馆员是高中同学,她们下午过来又离开,拿着用孟菲斯或者杰克逊的报纸精心包起来的《琥珀》和桑恩·史密斯作品。看到她的举动,她们都怀疑她快病倒了,或者都快神志失常了)她在大下午关了图书馆的门,锁起来,把手提袋紧紧夹在胳膊下面,那一向没有血色的脸颊上现出两片写满果断的红晕。她来到农具店(过去杰森在这里当店员,现在他在这里有了自己的生意,专做棉花买卖),大步穿过通常只有男人来往的灰暗店堂——这里到处都是犁头、耙盘、缰绳圈、车横木、颈轭等,还有腌肉、廉价鞋子、纱布、面粉、糖浆,四处乱放,墙上挂着,天花板上吊着,都是黑乎乎的。这里的货物不是拿出来展示,而是要藏着,因为给密西西比农民(至少是密西西比黑人农民)供货换取部分收成的那些人,在庄稼收获,价钱能估个差不多之前,不希望提醒农民他们可以要什么,而只想供给他们最基本的、不可或缺的东西。图书馆员继续走向后面杰森的地盘:一个栅栏围起来的地方,胡乱摆着各种架子和格子柜,上面放着插在铁签上的轧花机收据、账本和棉花样品,落了一层的灰尘和绒毛。里面还混杂着奶酪、煤油、马具润滑油和一个被人吐嚼过的烟草吐了一百年的大铁炉子。图书馆员走到那个又长又高、表面倾斜的柜台前。杰森就站在后面。她一进来,那些穿工装裤的男人就不约而同地停止了交谈,甚至连烟草也不嚼了,她看都不看他们一眼,带着一种让自己几近昏厥的急迫心情,打开手提袋,从里面摸出了点什么,摊开在柜台上,站在那里颤抖着,呼吸急促。杰森低头看了看,是一张图片,显然是从时尚杂志上剪下来的彩色照片,里面充满了奢华、富贵和阳光,戛纳比尔式的背景,远山、棕榈、柏树、海洋,一辆镀铬镶边的大马力豪华跑车,图上的女人没戴帽子,围着昂贵的围巾,身穿海豹皮外套,脸看不出年龄但美丽,冷漠、镇静而令人厌恶。边上有一个英俊瘦削的中年男人,军服上披挂着德国总参谋部授予的绶带与勋章。这位老鼠般瘦小老鼠般肤色的老处女为自己的鲁莽颤抖着,脸色煞白。她目光越过那彩色照片,看着这个无儿无女的单身汉。他终结了一个漫长的男性队列,这些人即便无从保持正直人格,即便自豪感多半已化为虚荣和自怜,都还要努力维持着体面与骄傲:从一开始那位除生命之外一无所有却拒绝认输最终逃离故土的侨民,到那位两次押上生命和名声两次失败却始终不肯承认的人,再到那位靠着一匹只能跑四分之一英里的聪明小马给自己被废黜的父亲和祖父雪了耻,并获得了一席之地的人,再到那位聪明果敢的州长,再到那位统帅勇敢无畏的军队吃了败仗但是至少自己也是豁了性命的将军,再到那个读过书的酒徒,他卖掉最后一点族产,不是为了买酒,而是为了让自己的一个后嗣能过上他理想中的好生活。九九藏书网
“杰森!”她哭着说,“我们得救救她!杰森。杰森!”——杰森用拇指和食指捏住照片,向柜台那边的图书馆员扔了回去,图书馆员这时候还在哭着。
迪尔西。
昆廷·麦克拉昌格拉斯哥一个印刷工人的儿子,父母双亡,由住在珀斯高地的母亲娘家的人抚养成人。他从卡洛登荒原逃到了卡罗莱纳州,当时只有一把苏格兰宽刀和一条白天穿在身上,晚上垫在身下的格子呢,别的一无所有。和英国国王打过一次败仗后,他不想再次犯错,于是在八十岁那年,他带着还在襁褓里的孙子和格子呢(那把苏格兰刀也和他的儿子,即那孩子的父亲一起,大约一年前在佐治亚战场上从塔尔顿的一个军团里消失了)来到肯塔基,一个名叫波恩或是伯恩的邻居已经在那里开辟了一个定居点。
昆廷最后一个。坎迪斯的女儿。出生前九个月就没了父亲,出生时无姓氏,从孕育她的卵子决定她性别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不能正常成婚。十七岁那年的一天中午,亦即我主复活一千八百九十五周年纪念日的前一天,她被舅舅反锁在房间里,结果她从窗户爬出来,抓着落水管悠到舅舅窗台上,窗户锁着,她砸碎了一块玻璃,爬进没人的房间,用舅舅的火炉捅条撬开上锁的橱柜抽屉,拿走了钱(也不是2840.50元,而是将近七千元,这让杰森气急败坏,这炽烈的怒火那天晚上燃起来,之后五年不时重现,烈度几乎不曾消减,这让他真的相信这怒火会出其不意地瞬间摧毁他,让他暴毙,就像一颗子弹,一道闪电:尽管他被盗的不仅是区区三千块,而是将近七千块,但他不能跟任何人讲;因为他被偷走的不是三千块而是七千块,他不能从别的倒霉到有个贱货姐姐外加一个贱货外甥女的男人那里听到一句公道话——他不想要别人同情——他甚至都无法报警;因为他丢了不属于他的四千块钱,结果连本来属于他的三千块也追不回来了;那四千块钱是过去十六年来,外甥女的母亲托他转交给她的赡养费,属于她的合法财产,另外这钱理论上根本不存在,因为按照保证人对监护人和委托管理人的要求,他每年都要给地区财政督察提供报告,在这报告上,这些钱都作为费用开销用掉了:他不仅把自己的不义之财丢了,连合法储蓄也没了,偷钱的居然是他自己的受害人;他被偷走的不仅是他冒着坐牢风险私吞的四千块,还有二十年来省吃俭用含辛茹苦一个子儿一个子儿省下来的三千块:偷钱的不光是他的受害人,还是个孩子,一下子就偷走了,事前并无预谋和筹划,她打开那抽屉的时候,既不知道也不在乎到底有多少钱;现在他都无法向警方求助:他一直把警察当回事,从不给他们添麻烦,年复一年地纳税,好让他们过着那种寄生虫外加虐待狂般的懒散日子;此外,他也无法亲自去抓那女孩,唯恐抓到了她就会揭穿他,所以他能做的只是在事情发生两三年甚至四年之后的晚上,当他本该已经忘记的时候,还做着徒劳无功的梦,这梦让他翻来覆去,流着虚汗,他梦见在她把钱花光之前,他出其不意,从黑暗里跳出来,将她扑倒,在她还没来得及张嘴前杀死了她),然后在黄昏中又顺着同样的落水管爬下来,跟当时就已经犯了重婚罪的贩子私奔了,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她的职业不应该和镀铬的梅赛德斯车有关联;她照的任何相片里,也不该出现什么参谋部将军。
“记得,”黑女人说,“进来吧,你是要看我妈吧。”她走进房间——一个老黑人整藏书网洁但满满当当的卧室,里面一股老人、老妇人、老黑人的气味,很不好闻。老妇人自己坐在壁炉边的一把摇椅上。此时正是六月,可壁炉里却闷烧着一小团火——能看出老妇人过去身躯肥大,如今她穿着褪色但是干净的印花布衣服,那显然已几近失明的老花眼上方,围着一条干净的头巾。图书馆员把卷边的剪贴相片放到那黑手里。那双手和她这个种族其他人的手一样,还是那么柔软、细致,就像她三十岁、二十岁,甚至十七岁时一样。
“叫弗洛尼来吧!”馆员叫道,“她会认出来的!”但老黑人已经顺着原来的折痕小心地把照片叠起来,还给了她。
班吉明刚出生取名毛莱,是随他唯一的舅舅叫——这位舅舅相貌英俊,花哨而招摇,不过没有工作,也没有老婆,到处找人借钱,连迪尔西这个黑人也不放过,每次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的时候,还跟她解释说自己视迪尔西如他妹妹家族的一员,还说不管在谁眼中,不管在什么地方说起来,迪尔西都有天生的贵妇气质。后来连他母亲也感觉他不大正常,于是哭着要给他改名,于是哥哥昆廷给他重新取名叫班吉明(便雅悯,我们最小的孩子,被卖到了埃及)。他喜欢三种东西:一是牧场,它被变卖了,好给坎迪斯置办婚礼,以及供昆廷上哈佛,二是姐姐坎迪斯,三是火光。这三种他都没有失去,因为他并不记得姐姐本人,只记得姐姐不在了,火光依然是入睡时那样的明亮形状,牧场卖掉比没卖的时候更好了,因为现在他不但能和T.P.无休止地跟随人们的活动沿围栏跑来跑去,那些人是不是在挥杆打球跟他们没有一点关系,T.P.还能领他们去草坪或是野草丛中,T.P.手里会突然变出一些白色小球,这球从手里丢出去,对抗甚至战胜着他并不知道的重力和其它各种亘古不变的定律,砸到木地板上,熏房墙上,或是水泥人行道上。1913年被阉割。1933年被送入州精神病院。在这儿他也没有丢失什么,就像对他姐姐一样,他也不记得牧场,只记得牧场的不复存在,而那火光,依然是入睡时那样的明亮形状。
就是这些。其余的人不是康普森家族的。他们是黑人:
昆廷三世他爱的不是妹妹的身体,而是康普森家残存的一点荣誉。这荣誉摇摇欲坠(他很清楚)、岌岌可危地架在她那渺小、脆弱的处女膜上,就像一整个巨大地球的小件复制品能被顶在一只训练过的海豹的鼻子上。他爱的不是乱伦的意念,他也不会去乱伦,他爱的是长老会的永恒惩罚观念:通过这个办法,不需上帝出手,他自己就可以把他和妹妹一同打入地狱,在那地狱的永火之中,永远守护着她,保持她的完整无缺。不过他最爱的还是死亡,他在一种深思熟虑的几乎是变态的对死亡的预感中爱着,生活着,如同一个恋爱中的人,爱着却又强忍着不去触碰恋人那期待、甘愿、友善、温柔而又不可思议的肉体,直到他终于无法忍受,不是受不了延宕,而是受不了克制,于是干脆纵身投河,抛开一切,自溺于水中。1910年6月,妹妹婚礼两个月之后,他在马萨诸塞州康桥自杀。此前他一直在等着完成本学年的学业,免得浪费了预付的学费。这样的等待,并非因为他身上有卡洛登、卡罗来纳和肯塔基先祖的血液,而是因为老康普森把一平方英里中最后一片土地卖了,好支付妹妹的婚礼和他在哈佛一年的学费,而这土地正是他天生白痴的弟弟除了姐姐和看炉火之外最心爱的东西。
“你知道他怎么说吗?”她哭了,“他意识到她遇到危险了,他说这是凯蒂,就算我没拿照片过来他都承认。可是他一看到有人,任何人,哪怕是我,想去救她,他又说不是了。但这确实是凯蒂呀!你看看吧!”
杰克逊一个佩剑的“伟大的白人父亲”。(他是一个身经百战的决斗者,一头好争吵、瘦削、凶悍、邋遢、结实、顽强的老狮子。在他心目中,白宫利益不如国家利益,白宫和国家利益的重要性都不及其政党的健康,在白宫、国家、政党之上的,不是他妻子的荣誉,而是“荣誉必须捍卫”的原则,这些荣誉不管是真是假,最终确实得到了捍卫。)他在华西镇自己的金色印第安帐篷里,亲手批准了这样的文件,并用火漆封印。当时他也不知道那里有石油:所以后来那些丧失土地者无家可归的后裔将会四仰八叉昏昏沉沉,醉倒在上了红漆的特制尸车或者消防车上,尘土飞扬地行驶在分派给他们、日后将埋葬其骨骸的土地上。
“他怎么说?”老黑人说。图书馆员知道这个“他”指的是谁,她倒也不感到意外,老黑人不仅知道她能明白“他”的所指,而且当即知道她已经把照片给杰森看过了,这她也不感到意外。
杰森四世从卡洛登之前的先辈算起,杰森四世是康普森家族第一个神志清醒的人(因为他是个没儿没女的光棍),也是最后一个。还有些逻辑和理性,甚至可以说算是个沿袭着旧式斯多葛传统的哲学家:对上帝根本就不放在心上,只把警察的命令当回事。他唯一敬畏的只是那个给他做饭的黑女人,自从他出生,她就是他的死敌,自从1911年的那一天,她未卜先知地猜到他利用年幼外甥女的私生子身份敲诈她母亲,两人就更加不共戴天了。杰森不仅最终和康普森家一刀两断,也和斯诺普斯家起了纠葛,最终断绝往来。康普森和沙多利斯等大家族衰败之后,斯诺普斯家的人在世纪之交渐渐掌控了整个镇。(不过衰败的起因和斯诺普斯家的人无关,而是杰森自己一手造就。母亲死后,外甥女也顺着落水管爬下来跑了,迪尔西用来威慑他的两根大棒都没了,他便把白痴弟弟送到州里,把老宅子清空,把一度辉煌的房间隔成他称作公寓的小房间,整个卖给一个乡下人,这个人将宅子改成了膳宿公寓。)这对杰森来说也不难接受,因为在他看来,除了他自己,镇上人,世上所有人,整个人类都跟康普森家的人一路货色,不可理喻,唯一能预见的就是他们不能信任。卖牧场的钱全部用在给姐姐置办婚事、供哥哥上哈佛两件事上。他从自己当店员的微薄薪水里省出三两小钱,去孟菲斯上了点学,学会了如何区分棉花等级,最后做起自己的小本生意,靠着这点收入,在酒鬼父亲去世后开始独力撑起这个破落大宅里的破落家庭,因为母亲还在,他还养着白痴弟弟,他牺牲了一个三十岁单身汉名正言顺甚至可以说不可或缺的一些快乐,好让他母亲的生活尽量维持过去的水准,倒不是因为他爱她,而是(一个神志健全的人总是这样)他害怕黑人厨子,他无法逼她离开,他曾经试着不给她发周薪,可是她照样不走。尽管如此,他还是省下了将近三千块钱(2840.50元),正如他外甥女偷走的那天晚上他告诉警察的,都是些五分、一毛、五毛的散钱,他没存银行,因为在他眼里,银行也跟康普森家一路货色。他把钱藏在卧室一个上锁的抽屉里。卧室的床他自己铺,被褥自己换,除了自己进进出出,他总把门锁着。他的白痴弟弟有一次想去摸一个路过的幼女而未遂,此后他没有告诉母亲,自作主张当上了弟弟的监护人,擅自把弟弟阉割了,而他母亲连他弟弟有没有出家门都不知道。1933年他母亲去世,于是他永久地摆脱了白痴弟弟、宅子还有那个女黑人,搬到了农具店楼上放着他的棉花账本和样品的两间办公室里,把这办公室改成了卧室、厨房、浴室合一的住处。每到周末,这里都有一个女人进进出出,这女人身材肥大,姿色平平,黄铜色头发,面容和善,她应该不算年轻了,戴着圆阔边帽,时节到了还会披上一件仿皮大衣。人们常看到这两口子——中年的棉花收购商和被城里人以“他的孟菲斯朋友”来简单称呼的女人——星期六晚上在电影院看电影,星期天上午,提着食品店的纸袋子,里面装着面包、鸡蛋、橙子、几罐汤,一起爬上公寓的楼梯,倒显出了几分居家、宠爱、幸福美满的意味来,直到下午的汽车把她带回孟菲斯。他现在解放了。他自由了。“1865年,”他会说,“林肯从康普森家解放了黑奴。1933年,杰森·康普森从黑奴手中解放了康普森家族。”九_九_藏_书_网
“是凯蒂!”图书馆员说,“是她!迪尔西!迪尔西!”
“看看我的眼,”老黑人说,“我哪能看得见照片啊?”
查尔斯·斯图亚特曾在一英国军团获得名号,后被除名并取消军衔。撤退的时候他的军队以及后来赶上来的美国军队都当他死了,将他丢在佐治亚的沼泽地里,但是他们都弄错了。四年后,当他拖着自制的木头假肢,终于在肯塔基的洛兹柏格找到父亲和儿子时,他身上还带着那把苏格兰刀。他刚好赶上父亲下葬,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人格都是分裂的,总以为自己想进学校当老师,也一直在尝试,最后他放弃了,当上了赌徒,这才是他的天性。其实康普森家人都是赌徒,只不过遇到棋局艰险、胜算很小的时候,他们似乎都意识不到自己的赌徒本色。最后,他不仅押上了自己的脑袋,还把家人的安全和身后的声名也搭进去了——他加入了一个名叫威尔金森的熟人(一个具有相当的才华、影响力、头脑和能量的人)带领的南方军队,他们图谋将整个密西西比河流域从美国分裂出去,加入西班牙。幻想破灭之后(这个结果,也就康普森家的老师预料不到),他也开始逃跑。同谋的几个人里唯独他不得不出逃国外:并不是因为他企图分裂的政府的报复和惩罚,而是因为那些如今正仓皇自保的昔日同谋对他的极度恼恨。他没有被官方驱逐出境,他常说自己是没有祖国的人,他的被逐不是因为叛国,而是因为他在行动中多嘴多舌,太过张扬,还没找到机会搭好下一座桥,他就大喊大叫地把刚走过的桥烧毁了:所以最后不是宪兵司令,也不是民政机构,而是那些昔日的同谋暗中活动,把他逐出肯塔基,逐出美国,而且,要是能抓住他的话,甚至会把他逐出人世。他连夜逃走,走时恪守家族传统,带上了儿子、老苏格兰刀和格子呢。
T.P.在孟菲斯的比尔街,穿着一身鲜艳、花哨、廉价、招摇、芝加哥和纽约血汗工厂的人专门给他这样的人订做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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