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坂杀人案
(下)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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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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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势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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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人畸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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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棚里的散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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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稍稍停顿一下,给小五郎一个发言的空当。以他的立场,此时不会不说一句什么的。然而,他还是搓着头发,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于是,我只得改变到目前为止,为了尊敬他而使用的间接表达方式,采取直接表达了。
“你想想看,以上的事实究竟说明了什么呢?我是这样推测的:一个身穿粗黑条纹衣服的男人——这男人大概是死者的青梅竹马,因失恋的怨恨而杀人,这样的动机也有可能吧——他知道旧书店男主人每夜出摊,于是,趁他不在家,袭击了那个女人。由于没有喊叫,也没有抵抗的痕迹,说明死者非常熟悉那个男人。那男人实施了犯罪之后,为了延迟人们发现尸体的时间,他熄了灯后逃走了。但是,他犯了一个大错误,那就是他不知道那道拉门的格子窗没关上,所以在惊慌之中关闭时,被偶然站在店内的两个学生看到了。之后,他逃了出去,但猛然想起熄灯时开关上一定留下了自己的指纹。他想,无论如何也要消除那指纹,但是用同样的方法再次进入房间太危险。于是,他想到了一个妙计,就是假装自己就是杀人事件的发现人。这样不仅可以很自然地自己开灯,消除留下的指纹,免于遭到警方怀疑,而且没有人会怀疑发现者就是罪犯吧,可谓一举两得。就这样,他若无其事地看着警察在现场勘查,还大胆地做了证词,而且结果也正如他所预想的那样。因为五天以后,十天以后,没有任何人来逮捕他。”
且说杀人案件发生十天以后,我去小五郎的住处拜访他。在这十天里,关于这个案子,小五郎和我都做了什么?思考了些什么?又得出了什么结论呢?读者可以从我和他今天的谈话中充分地了解这些情况。
“其实,说起来也很简单。由于警察已进行了严密的调查,因此至少可以不必去怀疑街坊四邻。假如是街坊干的,那么他一定是使用了即使被人看到也不会认为他是罪犯的方法逃走的。也就是说,他利用了人的注意力盲点——正如我们的眼睛有盲点一样,注意力也有盲点——就像魔术师当着观众的面,很轻易地把一大件物品藏起来一般,把自己隐藏了起来。因此,我所注意的,是与旧书店一店之隔的旭屋炒面馆。”
我从书山穿过,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以落座的地方,然而由于太过惊讶,以至坐下之后,我依然吃惊地打量着四周的书。
“我的朋友中有一位新闻记者,他与负责本案的小林刑警是好友。因此,我通过新闻记者了解到许多警察方面的详情。不过,警察一直找不到侦查方向。虽然做了种种努力,他们也没有获得有价值的线索。你还记得那个电灯开关吧?那东西对他们也没有丝毫用处,因为他们发现那上面只有你的指纹。警方认为,大概是你的指纹把罪犯的指纹覆盖了。由于我了解到他们因此而困惑,所以我就更努力地进行自己的调查了。那么你猜猜看,我最后得出的是什么结论?而且,去报告警察之前,我为什么要先到你这儿来呢?
“找到了。”他搓着头发说,“我的方法与你有所不同。由于物质的证据可以因解释的方法不同而得出多种结论,我认为最好的侦探方法,应该是从心理角度看透人的内心深处。不过,这有赖于侦探本人的能力啦。不管怎么说,这次我是以探究心理为重点进行调查的。
“这个先放一边,其实在案发当天我就发现了一个问题。你还记得吧,那两个学生在描述嫌疑人的衣服颜色时,完全相反,对吧?一个说是黑色的,一个说是白色的。即使人的眼睛不是绝对可信,但是把完全相反的黑白两色搞错,不是很奇怪吗?我不知道警方对此是怎么理解的,我认为这两人的陈述都没错。你知道为什么吗?那是因为罪犯穿的是黑白相间的衣服啊——就是那种粗黑条浴衣,就像出租房里常出租的那种浴衣——那么,为什么一个人看成黑的,一个http://www.99lib.net人看成白的呢?因为他们是从拉门的格子缝隙中看到的,所以在那一瞬间,一个人的眼睛恰好处于缝隙与衣服白色部分相重叠的位置,而另一个人的眼睛处于缝隙与衣服黑色部分相重叠的位置。也许这是难得的巧合,但巧合绝非不可能,而且在本案中,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可能。
“哎呀,失敬,失敬!我绝对没有笑话你的意思,不过,你也太实在了。”小五郎辩解似的说道,“你的想法很有趣啊!交了你这么个朋友,我真的很高兴。只可惜啊,你的推理过于注重表面,而且过于注重物质方面。譬如说,对于我和那个女人的关系,究竟我们俩是怎样的青梅竹马,你有没有从心理方面进行过了解呢?以前我与她是否谈过恋爱,我现在是否恨她,你难道连这些都没有加以思考吗?那天晚上,为什么我没有说我与她相识?理由非常简单,因为我不知道任何具有参考价值的事情……因为还没上小学,我就与她分手了,后来再也没有见过面。”
读者恐怕已经注意到了,明智小五郎就这样既否定了证人的证词,又否定了罪犯的指纹,甚至否定了罪犯的出路,以此证明自己无罪。可是,这不就等于否定了犯罪这个事实本身吗?我完全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
“正如智慧的贝尔菲在该书里一语道破的那样,”小五郎开始说明,“人的观察和记忆实际上是不可靠的。就像这个例子,连学者们也说不清衣服的颜色。我认为那天晚上的两个学生也是如此,他们关于服装的记忆有误也是有道理的。也许他们的确看到了某个东西,但是那个人根本没穿什么粗黑条纹浴衣,所以罪犯当然不是我。你的这个想象非常有意思,不过,未免太牵强了吧?至少说明了,你宁愿相信那种偶然的巧合,也不愿相信我的清白,对吧?说到最后一点,你认为罪犯是通过借用炒面馆厕所的方式逃走的,关于这一点,我与你的看法相同。我认为,确实,除了旭屋之外,罪犯没有别的出路。因此,我便去那个店调查情况了,结果很遗憾,得出了与你完全相反的结论。其实根本不存在借用厕所的男人。”
(前略)举一个例子,前年(此书出版于1911年)在哥廷根召开了由法学家、心理学家以及物理学家参加的学术讨论会。就是说,与会者皆是习惯于缜密观察的人。此时,该城市里适逢狂欢节,热闹非常。就在学者们正在开会时,突然大门被打开,一个身穿怪异服装的丑角发疯似的冲了进来,后面有一个黑人拿着手枪追赶他。在大厅中央,两人轮番用凶狠的语言咒骂对方。不一会儿,那个丑角突然躺倒在地,黑人跳到了他身上,紧接着叭的一声枪响。然后二人立刻离开了大厅,消失不见了。整个过程持续了不到二十秒钟。众人当然是大惊失色。除了大会主席外,没有一个人意识到这些语言、表演都是事先排练好的,并且该现场还被拍了照片。大会主席说,由于在法庭上经常遇到此类问题,请各位会员写出自己正确的记忆。主席这么做也是理所当然的。对于黑人头上戴的是什么,四十人中只有四人写对了,其他人有的写礼帽,有的写高筒礼帽。关于服装的颜色,有的说是红色的,有的说是茶色的,有的说是咖啡色的,其他人还想出了五花八门的色彩搭配。可是实际上,黑人下穿白色裤子,上穿黑色西装,系着一条红色的大领带……
“警方以为你的指纹压在罪犯的指纹上,覆盖了罪犯的指纹。可是从刚才这个实验也可以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无论你后来怎样用力摁电灯开关,既然指纹是由线条构成的,线与线之间必然会留下先前的指纹痕迹。假如前后指纹完全相同,就连摁的方法也分毫不差的话,由于指纹的每条线都完全一致,或许后按的指纹可以掩盖九-九-藏-书-网先按的指纹吧,但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那么,指纹该怎么解释呢?”
待我看完之后,小五郎又一边翻着书一边说:
“欢迎,欢迎!从那以后,咱们一直没再见面,D坂的那件案子现在怎样了?警方好像还没有找到罪犯的线索,是吧?”
这部分记载的是下面这样的内容:
“这是现实中真实发生的事情。在《证人的记忆》这一章的中间部分,写着一个预先计划,并进行了实验的例子,恰好谈到了关于服装颜色的问题,所以,虽然有些麻烦,还是请你读一下吧。”
说着,她走到楼梯口,高声叫喊小五郎。小五郎就借住在这家的二楼上,所以只听到他发出奇怪的声音,随后吱呀吱呀地踩着楼梯走下楼来,看到是我,吃了一惊,说:“哎呀,快请上楼!”我跟在他身后走上二楼。可是,当我踏进他的房间时,却吓了一大跳。因为这房间里的景象实在太特别了。虽然并非不知道小五郎是个古怪的人,却没想到会怪到这种程度。
听着他充满自信的陈述,渐渐地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失败,便顺从地接过书读了起来,内容大致如下:
“经过调查,果然就在那个时段,有一位顾客借用了厕所。遗憾的是,旭屋店的老板一点儿也记不起那个顾客的相貌或衣服图案了——我立即将这个发现通过我的那位朋友告诉了小林刑警。小林刑警好像亲自到炒面馆去调查了,但还是没有进一步的发现……”
于是,我给小五郎做了个实验。首先我从砚台里用右手拇指稍稍蘸了一点儿墨汁,从怀中取出一张纸,在纸上按了个指印。等指纹晾干后,再次用同一个手指蘸上墨汁,在原来的指纹上,将手指换个方向,仔细摁在上面,于是,纸上清楚地显现出了相互交叠的双重指纹。
“那么,你找到罪犯的线索了吗?”
“你一定会反问,罪犯是从什么地方进去,又是从什么地方逃走的呢?的确,这个问题不搞清楚的话,其他一切即便搞清楚也没有意义。遗憾的是,这难题也被我侦查出来了。当晚侦查的结果,全然没有发现罪犯逃走的痕迹。但是,既然是杀人案,罪犯就不可能不进出,所以,只能说明,警察的搜查在什么地方有漏洞。虽说警察对此也大费周章,然而不幸的是,他们还不及我这个青年人的推理能力。
各位以为明智小五郎是以怎样的表情听我说这番话的呢?我预计他听到一半的时候会脸色大变或是打断我的话。然而令人吃惊的是,他脸上没有露出任何表情。虽然平日里他就喜怒不形于色,但此时的他也太无动于衷了。他的手一直揉搓着头发,默默地听着。我心里一边想这家伙还真是厚颜无耻啊,同时说出了我的结论。
“不好意思,地方实在太小了。而且没有坐垫,抱歉,请找本软些的书坐吧!”
小五郎像往常一样揉搓着头发,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你也知道心理学上的联想诊断法,目前已开始用于犯罪侦查方面了吧。联想诊断法就是对嫌疑人说出许多简单易懂的刺激性语言,来测试嫌疑人对该词语的概念联想的速度快慢的方法。但是,这个方法正如心理学家所说,并不局限于‘狗’‘家’‘河’之类简单的刺激语,也没有必要经常借助于天文计时器。对于领悟到联想诊断技巧的人来说,那些形式并不重要。过去被称为名判官或名侦探的那些人不就是明证吗?那时候心理学并不像今天这样发达,他们只是依靠其天赋的才能,于不知不觉中采用了这种心理学的方法,大冈越前守就是其中之一。在小说中,福尔摩斯也是如此,他们都在某种程度上使用了联想诊断法。闲话不提,回到这个案子上来,我跟炒面馆老板聊了很久,都是些无聊的家常话,通过这样有一搭无一搭的聊天来探究他的心理反应。不过这是个非常微妙的心理问题,而且相当复杂,所以,有关细节方面以后有时间再慢慢给你说明,总之,最后我得出了肯定的结论。也就是说,我找到了罪犯。http://www.99lib.net
“最初引起我注意的,是旧书店老板娘身上的那些新伤痕,其后不久,我又听说炒面馆老板娘身上也有同样的新伤,但无论是旧书店还是炒面馆,两位男主人看样子都是老实本分的好人,所以我不由得怀疑起这里面有什么奥秘。于是,我先找到旧书店的老板,想从他口中探听这个秘密。由于我与他死去的妻子以前相识,因此,他也就消除了戒心,事情办得比较顺利。这就是说我打听到了一个非常奇特的情况。接下来我打算探访炒面馆老板,但看他的外表就可以看出他是个很有主意的人,所以,对他的调查颇费了些功夫。不过,我采取了一种方法,结果,大功告成。
“噢?那可不简单啊!我可要仔细听一听了。”
在此,我有必要向诸位介绍一下这个奇特房间的主人明智小五郎。我与他不过是萍水相逢,所以,他有过什么样的经历,靠什么生活,人生目标是什么……我一概不知道,但有一点我敢肯定,他是一个没有固定职业的游民,勉强可以说是个学究吧。就算他是个学究,也是个特立独行的学究。他曾经说过“我在研究人呢”,当时我还不明白他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只知道,他对犯罪案件和侦探有着非同寻常的兴趣和令人吃惊的丰富知识。
这时,楼下的烟铺老板娘送来晚报。明智君接过报纸,翻到社会版看起来,不一会儿,他轻轻地叹了口气。
各位读者也许会想,在我询问时,怪人明智小五郎在做什么,是不是以为他会低下头,无颜面对呢?大错特错。万万想不到,他出人意料的表现让我心惊胆战。这是因为他竟然哈哈大笑起来。
“我曾去炒面馆打听过,案发当晚八点,有没有男人去借用他们的厕所。你大概也知道,那个旭屋炒面馆,从店堂穿过土间可以一直走到后门,紧挨着后门有个厕所,所以,罪犯谎称上厕所,从后门出去,然后再从后门回来是轻而易举的事——冰激凌店开在胡同入口的拐角处,店主当然不会看到罪犯——还有,对方开的是炒面馆,罪犯借用厕所是极其自然的事。我问过了,那天晚上,炒面馆女主人不在家,只有店老板一人在店里,所以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时机。你说,这是不是个绝妙的主意?
“你以为从那以后我什么都没做吗?其实,我也做了不少调查呢。我每天都到D坂转悠,特别是旧书店,常常去光顾。我还询问了店老板各种各样的问题——我告诉他,我认识他妻子,这样反而便于我向他了解情况——就像你通过新闻记者了解到警察的许多情况一样,我也从旧书店老板那儿了解到很多情况。刚才提到的指纹问题,我也很快弄明白了。因为我也觉得很奇怪,所以做了调查,哈哈哈……结果呢,真是个笑话。原来灯丝断了,根本没有人关灯。你们以为是我按了开关电灯才亮的,其实是个误会。当时,由于慌忙动了灯泡,一度断了的灯丝恰巧又连接上了,因此,开关上自然只留下我的指纹。你说那晚你从拉门缝隙中看到电灯亮着,倘若如此,灯丝断了就在那之后。灯泡太旧了,所以有时候也会自动断九-九-藏-书-网线。下面说到罪犯衣服的颜色,这个与其由我说,不如……”
“你读过这本书吗?是贝尔菲的《心理学与犯罪》,请你看看《错觉》这章的开头十行。”
因为旧书店右边是钟表店、点心店,左边是袜子店、炒面馆。
一句话,在四叠半的榻榻米上,全都堆满了书籍,只露出了正中央一小块榻榻米。沿着房间的墙壁和隔扇,几乎摆了一圈的书,四个方向的一摞摞书宛如一座座书山,由宽到窄一直堆到天花板。除了书之外,房间里什么生活用具也没有,不禁让人感到困惑,他在这间房子里究竟是怎么睡觉的?主客二人甚至无处落座。一不小心,身体一动弹,说不定就会把这书山碰倒,被埋在里面。
“直接说一下我的结论吧,杀人者就是旭屋的老板!他为了逃避罪责,说有个男人借用厕所。但这并不是他的发明,而是我们的错误。因为你和我都曾去问过他是否有人来借用过厕所,这就等于给了他启发,而且他也误以为我们是刑警。那么,他为什么犯了杀人罪呢?从这个案子里,我清楚地目睹了,在表面极其平静的人生背后,竟然隐藏着让人难以想象的十分凄惨的秘密。因为那是只有在噩梦的世界里才能够看到的景象!
他年龄与我差不多,不超过二十五岁,属于比较精瘦的人。如先前所说,他走路时有晃肩膀的毛病。不过他这个走路姿势跟英雄豪杰式的甩膀子不一样。要说像什么人的话,可能这个比方有点儿那个,就是看他的走路姿势,往往会让人想起那位一只手残疾的说评弹的神田伯龙。从脸型到声音,小五郎都与这位伯龙一模一样——没见过伯龙的读者,也可以想象一位自己认识的人里面,虽不是美男子,但招人喜爱,而且是聪明绝顶的男人——不过,小五郎的头发更长,更茂密而蓬乱,而且他有个毛病,在和人说话时喜欢不停地挠头发,好像要把头发搞得更乱似的。他一向不讲究衣着,老是穿着棉布和服,扎一条皱皱巴巴的腰带。
“啊,在呢。请等一下,我马上去叫他。”
曾经发生过一起汽车犯罪案,在法庭上,举手宣誓所述均是事实的证人之一说案发时道路非常干燥,尘土飞扬。另一个证人说案发时刚下完雨,道路泥泞不堪。一个人说涉案的汽车开得很慢,另一个人说从未见过开得那样快的车。还有,前者说村庄道路上只有两三个人,后者做证说行人很多,男女老幼都有。这两位证人都是受人尊敬的绅士,歪曲事实对他们毫无意义。
“其实,我今天到你这儿来,就是要跟你谈这件事。”我一边想着该从何说起,一边开了口,“从那以后,我对此案做了很多可能性的思考,不仅是思考,我还像侦探那样进行了现场勘查,并且已经得出了初步的结论。我今天来是想跟你汇报一下……”
听着明智君令人瞠目结舌的奇妙结论,我不觉一阵战栗,这是一件多么非同寻常的案子啊!
我设想了多种可能,还是不能理解他的话。我全神贯注地倾听他这番莫名其妙的推理,以至忘记了为自己的失败而惭愧。
“我说,明智君,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这些确凿的证据是指向你的呀。说心里话,我内心里实在不想怀疑你,然而,有这么多证据的话,我也只能这样想了……我曾劳心费力地在附近居民中寻找穿粗黑条浴衣的人,却一个人也没找到。这是自然的。因为即使同样是条纹浴衣,也很少有人穿与那格子缝隙完全重叠的那么漂亮的浴衣。而且,无论是消除指纹还是借用厕所的手段都极为巧妙,除了像你这样的探案学者,谁能有这样的本事呢?并且,最让人怀疑的是,你口口声声说自己和死者是青梅竹马,可是当晚调查死者身份时,你就站在旁边听着,不是一句也没有99lib.net提及此事吗?
“那么,知道了罪犯的衣服是条纹状之后,仅仅是缩小了侦查的范围,还不是确凿的证据。于是,我通过我的新闻记者朋友要求小林刑警对指纹——就是你的指纹——进行了仔细检查,其结果更加证实了我的猜想是正确的。对了,你有砚台的话,我想借用一下。”
我捕捉到了他眼神里一闪而过的轻蔑与安心的神色,仿佛在说“你能明白什么”似的。这神色激励了我有些犹豫的心情,便自信满满地讲了起来:
“但是我并没有一件物证,因此,还不能向警察报告。即使报告了警察,他们也不会理睬的。我明明知道谁是罪犯,却袖手旁观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这次的犯罪是完全没有恶意的。这么说未免让人费解,但这次的杀人事件,确实是在杀人者与被害者相互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甚至可以说,是为了满足被害者的要求而施行的。”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到了一条小标题,约莫十行字的报道,刊出了炒面馆老板自首的消息。
在此以前,我与小五郎一直是在茶馆见面。去他的宿舍拜访,这还是第一次。以前我曾听他说过住在这个地方,所以没费什么周折就打听到了。我走进一家烟店,向女主人询问小五郎在不在家。
“唉,看来他终于忍受不住,去自首了。真是奇妙的巧合啊!恰好在咱们谈论这个案子时,看到了这个报道。”
“那位旭屋老板,其实是一个承袭了萨德侯爵之流的强烈虐待倾向的虐待狂,这可真是命运捉弄啊,他居然发现一店相隔的旧书店老板娘是个受虐狂。旧书店老板娘其实是个不亚于他的受虐狂。于是,他们以变态者所特有的巧妙方式,在谁也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着通奸——你现在明白我刚才所说的两相情愿的杀人的含义了吧——他们俩直到最近为止,一直强迫各自不解其变态嗜好的丈夫和妻子来满足他们的病态欲望。两个女人身上的新伤就是证据。但是,他们当然不可能只靠夫妻生活得到性满足。因此,当他们发现近在咫尺的邻居中,竟然有他们所渴求的人时,他们之间便极其迅速地相互达成了默契,这一点并不难想象。然而,最终命运的恶作剧做过了头。由于被动和主动之力的合成,他们的疯狂性欲日益加倍。终于在那天夜里,发生了这件他们绝对不希望发生的杀人事件……”
他说着,从身边的书堆里翻来翻去地找了一会儿,找出一本破旧的西洋书。
“如此一来,你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不在现场的证明。然而这也不可能了。你还记得吗?那天晚上回家途中,我曾问你到白梅轩之前,你在什么地方,你告诉我,你在附近散步了大约一个小时。即使有人见到你在散步,你也有可能在散步途中借用炒面馆的厕所吧。明智君,我说的有什么错吗?可能的话,我想听听你的辩解。”
“如果是罪犯关掉的电灯,那么,他必然会在开关上留下指纹。我设想说不定是警察忽略了在你指纹的线与线之间残留的罪犯的指纹,就自己进行了勘查,可是一点儿痕迹也没有。也就是说,在那个开关上,前前后后都只留下了你一个人的指纹——为什么没有留下书店夫妻的指纹,这还没弄清楚,也可能那个房间的电灯一直开着,一次也没有关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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