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录
1
上一页下一页
上星期日,我们去鲍顿家吃晚饭,我看见你一个劲儿看他那双手。他得了关节炎,一双手除了皮就是木瘤般扭曲的关节。你以为他已经很老,其实他比我还小几岁。他是我第一次结婚时的男傧相。我和你母亲结婚时他又是证婚人。现在他和女儿格罗瑞生活在一起。格罗瑞的婚姻很不成功,这是一件憾事,可是有她陪伴对于鲍顿是件好事。那天她给我送来一本杂志,顺便告诉我杰克也许也要回家。我愣了一下,后来才想起她说的是谁。关于老鲍顿,你也许没有多少印象。现在他时不时发点儿小脾气。考虑到他身体不适,也可以理解。如果你只记得他发脾气时的那个样子,可太遗憾了。他年富力强时,是我见到的最出色的布道者。
那时天色已晚,我们只好先回到那个女人的农庄,在她家的蓄水池里洗了洗手,从她家的井里取了点儿水喝,在她家的干草棚里睡了一晚上。她给我们端来玉米面糊糊当晚餐。我爱这个女人,就像爱第二个妈妈。我爱她,爱得热泪盈眶。第二天,我们天不亮就起床,帮她挤牛奶,劈引火柴,还从井里提了一桶水。她把早饭端到门口等我们。玉米粉煎饼,上面抹了黑莓果酱,还放了一小勺顶层乳。天色未明,寒气袭人,我们站在门口台阶上吃热乎乎的煎饼,觉得简直美极了。
他离开我们之后,大家心里都非常难过。但他确实让我们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他一生天真无邪,对任何事情都没耐心,除了喜欢对最严格的戒律做出最清楚明白的解释。尤其是“有求你的,就给他。”这句。
“你和《圣经》里的那些老人一样。”你妈妈对我说。这话没错儿。如果我设法活到一百二十岁,也许会有几头母牛,几头阉公牛,几个男仆,几个女仆。我的父亲留给我一门“手艺”,正好也是我的天命。然而事实是,那是我的第二天性。我带着这种天性一起长大。你很可能不会再走我的老路。
昨天晚上,我对你说,说不定哪天我就走了。你问:“上哪儿?”我说:“到主那儿。”你又问:“为什么?”我说:“因为我老了。”你说:“我不觉得你老。”你把手放到我的手里,说:“你还不太老。”好像这事儿你说了算。我对你说,你的生活或许和我的生活、和你跟我一起过的日子有很大的不同。真奇妙,过好日子的方式会有那么多。你说:“妈妈已经对我讲过了。”然后,又说:“别笑!”因为你以为我在嘲笑你。你伸出手,用手指捂住我的嘴,用那样一种眼神看着我。这种眼神,我这辈子除了在你妈妈脸上见过,在其他任何人脸上都没见过。那是一种桀骜不驯、恼怒而又严厉的目光。我一直有点惊讶,经历了这种目光的烤灼之后,我的眉毛居然没有烧焦。将来我一定会想念这目光。
有时候,我喜欢普通礼拜日的温馨安谧。宛如一场细雨过后,站在刚刚播种的花园,你能感觉到那静谧和看不见的生命。你需要做到的只是当心不要践踏它们。那天就是这样一个温馨安谧的日子。雨水打在屋顶上,打在窗户上,每一个人心里都充满感激之情,因为看起来,我们永远都不会有足够的雨水。碰到这种情况,我并不特别在意大伙是不是听我讲道,因为我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什么。这时候,如果有个陌生人走进来,你便觉得同样的静谧看起来就像一场梦幻、就像沉闷的心境。因为你担心这静谧在她眼里会是这样一副样子。
那本书的空白处我都做了笔记,但愿对你有点用处。
他说:“啊,我当然着急,我不会因此而向你道歉。”

你妈妈对你说,我正在给你写家谱。这个主意似乎让你格外开心。那么,好吧。我应该给你记录些什么呢?我,约翰·埃姆斯,一八八〇年生于堪萨斯州。我是约翰·埃姆斯和玛格丽特·特纳·埃姆斯的儿子;约翰·埃姆斯和玛格丽特·托德·埃姆斯的孙子。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我已经活了七十六年,其中七十四年在这儿——爱荷华州基列度过,除了在大学和神学院学习的日子。
担任神职最大的好处就是,它会帮助你聚精会神。它赋予你一种最基本的感觉:什么是要求你必须做到的,什么可以忽略不计。如果我有什么智者之言可以告诉你的话,这便是其中之一。
我想,你一定知道,年轻时我娶过一个女人为妻。我和那个女孩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我是在上神学院最后一年时结的婚,婚后回到这里。这样一来,父亲和母亲由于母亲健康的缘故去南方的几个月期间,我可以替他布道。我的妻子死于难产,孩子也和她一起死了。她们的名字分别是路易莎和安吉丽妮。孩子活着的时候我不但见了她那个小样儿,还抱了几分钟。这真是一件幸事。鲍顿给她洗礼,取了安吉丽妮这个名字。因为那天我碰巧在塔波——按预产期推算,孩子六个星期后才出世——没有人告诉鲍顿,我们已经给孩子取好名字。她本该叫丽贝卡,不过安吉丽妮也挺好听。

我真的不能再分辨美丑。那天,我在大街上从两个年轻人身边走过。我知道他们是谁——汽车修理厂的工人。他们不到教堂做礼拜,两个人谁也不去,只不过是两个还说得过去的“小玩儿闹”,喜欢没完没了地开玩笑。那天,他们靠在汽车修理厂的围墙上晒太阳,一边嘻嘻哈哈,一边点燃香烟。他们总是浑身油污,散发着一股刺鼻的汽油味儿。我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会把自个儿点着。这两个小伙子像平常那样,你一言我一语、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什么,不时发出令人讨厌的刺耳的笑声。可是我听起来觉得那声音也很美。看人们笑真让人吃惊,尤其是那种忍俊不禁的样子。有时候,他们确实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声来。我经常在教堂里看到这种情况。所以,我纳闷,什么是笑?笑从何来?我纳闷,笑对你的身体系统会耗费些什么,以至于你万不得已的时候才笑。我想,从某种意义讲,笑有点像哭,只是笑更容易一点儿。
以为人死之后还会想念什么,真是荒唐可笑。如果读这些信时,你已经长大成人——我的目的就是等你成年之后再读这些——我一定已经走了许久,人死之后应该知道的东西大多数也已知道。但是,我或许会把这些东西藏在心里。看起来事情就是这个样子。
必须指出的是,我母亲因为照料这个家而非常骄傲,尽管那个年代,做家务是重活儿,对于她更是苦活儿——她浑身疼痛。为了减轻风湿性关节炎的痛苦,餐具室里总放着一瓶威士忌。“只有这玩意儿用不着藏。”她说。可是,他会抱着她腌的一坛子糖萝卜,扬长而去,一副“请勿见怪”的样子。这天,他站在那儿,干瘪枯瘦的手指捏着那三枚硬币,让人不寒而栗的独眼看着母亲。他显然知道她的秘密。母亲双臂交叉,放在胸前,挡住藏在胸衣里的手绢包,直盯盯地看着他,直到他说:“好了,上帝赐福于你,祐护你。”然后走出房门。
路上,他对我说:“约翰,你或许现在就应该知道迟早都会明白的道理。我们这儿穷乡僻壤、死水一潭——你一定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了。离开这儿就像从昏睡中清醒。”我猜想,爱德华回家第一天,邻居就看见我们在晚饭时分离开家。爱德华一条胳膊放在身后,身体稍稍前倾,似乎告诉人们,拐杖对于他并非摆设。他那副样子仿佛陷入一种缜密的、常人少有的思索之中,也许是用外语思索。(只听我说!)如果他们看见他,一定会立刻证实自己由来已久的怀疑。他们还会猜到,妈妈在厨房里愤怒地哭泣,父亲在顶楼或者柴草房,在某个隐蔽、僻静的地方,双膝跪地,纳闷上帝要他怎样做。我和爱德华一起,跟在他身后没精打采地走着,对于父母,这是另外一种悲哀。或者他们一定这样认为。
我常常想,你妈妈或许就是上帝选择与他共度某段凡人岁月的那个人。我这样说只是出于尊敬。这么多个世纪之后,再说这种话,多么古怪。但是我相信,这是一种历经沧桑的天真,像孩童的天真一样,应该得到同样的尊重。我想在讲道时宣讲这个观点,尽管我知道,其实自己一直在这样做。当上帝说,你必须“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我体会他的意思是,你必须剥掉一层层装模作样、虚伪轻浮的伪装。“我赤身出于母胎来”,等等。我想,降临节期间,讲道时我一定要讲一讲这个道理。我得先做笔记。如果连我也记不得以前讲过,别人更不可能记得。我还能想象出,耶稣待我的祖父如朋友,用煎锅把食物热一下,给他当早饭,和他讨论什么问题。事实上,老人家确实向他汇报了这方面的一些经历。我却说不出同样的话来。我怀疑,还有没有这样的力量和勇气。这些年,这些事时不时浮现在我的脑海之中,但我并不真的知道该如何解释这一切。
我十二岁那年,父亲带我到祖父的坟前祭奠。那时候我们家已经在基列住了大约十年,父亲在这里的教堂当牧师。他的父亲生于缅因州,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移居堪萨斯州,退休后和我们一起生活了几年。后来,老人离开家,成了巡回牧师,或者我们认为他是巡回牧师。他死在堪萨斯州。死后,就埋在那儿,离一座不少居民远走他乡的小镇很近。一场大旱赶跑了大多数人。那些没有被赶跑的也已经搬到离铁路线更近的城镇。毫无疑问,我们只能从一座小镇开始探寻。因为这是堪萨斯州,居住在这儿的人正是所谓“自由农”,他们都没有真的想过藏书网在一个地方待多长时间。我很少用“荒芜”这个字眼儿,可是一想起那个地方,这个词就立刻出现在脑海之中。父亲花了好几个月寻找祖父去世的地方,给教堂、报社,还有别的什么人写了许多信,打听他的下落。他为这事花了好大心思。终于,有人送来一封回信和一个小小的包裹。包裹里面有一块表、一本破旧的《圣经》,还有几封信。后来我听说,那几封信其实是父亲寻找他的信中的一部分。无疑,是那些想劝他回家的人捎给他的。
“好吧,”她说,“但愿他们能等一会儿。但愿他们能等我的烙铁凉了。”过了一会儿,她把烙铁放到炉子上,走进餐具室,出来的时候怀里抱着一个装泡打粉的罐子。她用一把叉子在里面搅动着,直到找出一枚二角五分的硬币。她继续在罐子里“挖掘”,终于在桌子上摆下一枚二角五分的硬币、两枚一角的硬币。她把这三枚硬币拾起来,撩起围裙,擦掉上面的泡打粉,递给他。那时候,好多的鸡蛋才能换四十五美分。由此可见母亲也不是小气之人。他拿走那几枚硬币,心里清楚,她还有钱。(有一次,他在餐具室发现一个空罐子里藏着钱。因为他碰巧拿起那个罐子,发现里面哗啦哗啦地响。打那以后,他就时不时跑到餐具室,看看还有哪个罐子会哗啦哗啦地响。母亲只好把硬币洗干净,塞到猪油里,或者埋到砂糖里。可是,五分镍币总是在她不想让它露面的地方“脱颖而出”。当然是从砂糖碗里或者玉米煎饼里。)毫无疑问,她以为这样一来——把一部分钱藏在这儿——祖父就能继续相信她的钱都藏在餐具室。
后来我才意识到,如果他真的被打伤,甚至被打死,我一个人困在那荒凉之地会有多么危险。我至今仍然在梦中看见那可怕的一幕。我想,他一定感觉到了你感觉到的那种羞愧——干完一件蠢事之后,才明白那有多么愚蠢。但是,他一心一意要找到祖父的坟墓。
他们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争论着,我只好回家。
提起费尔巴哈和由此带来的快乐,让我想起一件往事。几年前的一个早晨,我去教堂的路上,前面离我半个街区远,走着一对年轻人。雨后初晴,阳光明媚,湿淋淋的树木闪闪发光。由于某种冲动——我想,显然是因为精力充沛——小伙子跳起来,抓住一根树枝晃了晃,一阵“豪雨”从天而降,晶莹的水珠洒在他们身上,两个人咯咯咯地笑着,拔腿就跑。姑娘从头发和裙子上掸掉水珠,似乎有点儿厌恶,其实不然。那情景看起来很美,好像神话中的一幕。我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此刻会想起这件往事。也许因为在那样的时刻,人们很容易相信,水首先是被用来祝福,第二位的用途才是种菜或者洗东西。我真希望自己过去更多地关注水。让我懊悔的事情,桩桩件件看起来都不寻常,可是谁知道它们是不是真的不同凡响。这是一颗有趣的行星,你给予它怎样的关注都不为过。
记得有一次,母亲正在厨房熨衣服,他走了进来,说:“孩子,有人来求我们帮助。”
那是一八九二年,旅行还相当艰难。我们尽可能坐火车,没有火车可坐之后父亲雇了一辆四轮马车和一辆大车。其实我们用不了那么多车,不过话说回来,那时候也只能找到这么两辆车。我们走错方向,迷了路。为了给马饮水,碰到的麻烦实在太多,后来不得不把马留在一座农庄,剩下的路徒步。路简直糟糕透了。人走过的地方,黄土没过脚脖子,车走过的地方留下深深的车辙。父亲背着一个黄麻口袋,里面装着工具。他想把祖父的坟修得稍微像个样子。我拿着路上吃的干粮:硬面饼、牛肉干,路上摘的几个小黄苹果,还带着几件已经很脏的、洗换用的衬衣和短袜。
如果丽贝卡活着,该五十一岁了,比你妈妈现在还大十岁。有好长时间,我经常想,如果她走进这扇门会是怎样的情形?当她聆听我说话时,我说什么才能至少不让自己汗颜?因为,我一直想象,她是从这样一个地方回来的——那个地方,人们无所不知。他们不但早已看破红尘,而且对我理解力的不足了如指掌,因此在聆听我的希望和我对事物的推测时,一定暗自发笑。其实这是自欺欺人的把戏,我不想把教条和种种争论太放在心上。那时候我读了那么多书,思想上总是和这本书或者那本书的观点有所不同。但是我心里明白,不能把个人的好恶带到讲道坛上。我相信那是因为我写布道讲稿的时候,总觉得丽贝卡有朝一日会走进来,而那扇门敞开着是为了迎候你的母亲。事实上她比丽贝卡还年轻,但是在我的心目中,她们俩没有多大区别。不是长相而是神态,让人觉得她不属于这个世界,与此同时,她仿佛又是我们之中惟一真正属于这个世界的人。
鲍顿是个心肠很好的人,但是身体不好,这常常把他搞得心烦意乱,时不时说点本不该说的话。他有点反常。
我打算把费尔巴哈的著作和我一定要让你母亲留给你的书放在一起。希望你将来什么时候能读。依我看,其实那些书里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东西。我起初是偷偷读,跑到小河旁边读。因为母亲禁止我和爱德华有任何联系,当然包括不能读他给我的那些无神论的书。她说:“如果你也像爱德华那样和你爸爸说话,他可就没活头了。”事实上,我一直从骨子里维护父亲。我相信我已经做到了。


鲍顿对他的看法持反对意见,因为他动摇了许多人的信仰。我则无论对那些人还是对费尔巴哈都持异议。在我看来,有的人东跑西颠,就是为了动摇自己的信仰。过去一百来年,这几乎成了时尚。我的哥哥爱德华给过我一本费尔巴哈写的《基督教的本质》。那时候,我知道,他想以此动摇我不加批判、不加鉴别的虔诚。我必须秘密读那本书,或者我认为必须秘密地读。我把那本书放在一个饼干盒子里,藏在一棵树上。你可以想象,在那种情况之下,读这本书,我真是兴趣盎然。爱德华在德国一所大学学习,我对他不无崇敬之情。
父亲总是列个提纲布道,我则把讲道用的稿子逐字逐句写下来。阁楼上有几个小箱子,里面装的都是我当年写的“布道书”。最近几年写的讲稿堆放在柜橱里。我一直没有再回过头看看,那些东西有没有什么价值——如果我真的说过什么耐人寻味的话。我一生的工作成果几乎都在那几个箱子里,细想起来让人惊叹不已。我本来可以把它们都看一遍,或许能找出几篇有用的留给你。可我不敢碰几十年前的“旧作”。我相信我还可以像从前那样工作,可只是为了有事可做。如果有人来我们家,发现我正写东西,一般来说,他或者她总会走掉,除非有特别重要的事情。我不知道为什么隐居之地是孤寂的安慰之物,但是那时候,对于我,生活总是这个样子。人们尊敬我,因为我会一连几个小时坐在书房里工作;因为邮政局经常给我送来几本书——说实话不太多,但是超过我的“购买力”。我节衣缩食省下的那点儿钱都花在书上了。
她在许多方面都是一个特别谨慎尽责的母亲,一个可怜的女人。从某种意义上讲,我是她惟一的孩子。我出生前她就买了一本《家庭健康大全》。那本书开本很大,也很贵,比《利未记》漂亮多了。她把书里的话视为金科玉律,严格要求我们晚饭后一个小时不用脑子;脚凉的时候不能读书理由是防止血液循环发生“需求上的冲突”。祖父有一次对她说,如果脚凉就不能读书,恐怕整个缅因州也不会有一个能读会写的人了。但是在这些问题上,她固执己见,祖父的话只能惹她生气。“整个缅因州还没有一个人能吃饱饭呢!这也是尽人皆知的事情。”我回家之后,她把我从头到脚擦洗干净,然后就让我上床。她让我一天吃六七次饭,每次饭后都禁止我用脑子。日子过得单调乏味。

然后,父亲向她打听祖父的情况,她说:“哦,没错,他来过这一带。”她不知道他已经去世,但是知道他有可能埋在哪儿。她朝还算得上一条路的地方指了指,顺着这条路就能走到我们想去的地方——离这户人家不到三英里。杂草丛生,淹没了那条路,但是车辙依稀可见。因为泥土板结,路上的灌木长得比较矮。我们绕那块墓地转了两圈,看见两三块墓碑倒伏在白草萋萋的坟丘之上。转到第三圈,父亲注意到一根篱笆柱子。我们走过去,看见几座坟丘。大约七八座,排成一排,后面是半排,都被棕黄色的枯草淹没。我记得,那种残缺不全在我看来充满悲凉之感。我们在第二排发现一个标记。有人把一截原木的树皮剥掉一块,把好多枚钉子钉进去一半,再弯下来,砸平,组成REV AMES(埃姆斯牧师)这几个字。R看起来有点儿像A, S像倒写的Z,但是不会有错。


我写作和我讲话不一样。我担心你会以为我不知道怎样做得更好一点。只要能够避免,我写东西和我在布道坛上讲道也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听起来一定荒唐可笑。我总是试图写心之所想,可是一旦变成文字、落在纸上,就变得面目皆非。然而,看起来越像我的思想,听起来就越像在讲道。我想这是不可避免的。不过,我一定尽量克服语调的抑扬变化。
他回来之后,和父亲争吵过。第一天晚上,刚刚在餐桌旁边坐下,父亲就让他做谢恩祷告。爱德华清了清嗓子,回答道:“我恐怕不能问心无愧地做这件事情,先生。”父亲听了,面无血色。我知道,家里有些信件,他们一直不让我看,也知道父母为这些信有过不愉快的谈话。看来,事实证明了他们的担心。父亲说:“你在这个屋檐下长大,知道我们家的规矩,应该对这些规矩表示某种程度的尊重。”爱德华回答道:“小时候,我按照小孩子的想法办事。现在已经长大成人,小孩子那套自然就都丢掉了。”这事儿做得错而又错。九九藏书父亲站起身,拂袖而去;母亲坐在椅子里,泪流满面。爱德华把土豆送到我面前。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好拿了几个。爱德华又把肉卤递给我。不一会儿,我们就表情严肃地吃完这顿亵渎神明的饭,然后离开家。我一直把爱德华送到旅馆。
她说:“我想,你觉得把你的焦急转嫁到我的头上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过,我可不想假装喜欢你这种做法。”
我母亲的父亲是个牧师,我父亲的父亲也是牧师。至于祖父的父亲和曾祖父的父亲是不是牧师不得而知,但我还是愿意猜测一番。牧师生涯对于他们,就像对我一样,是第二天性。他们都是好人。如果有一样东西我应该从他们身上学会,却没有学到手的话,那就是控制自己脾气的能力。这种智慧我早就应该具备。然而,即使现在——快速跳动的脉搏让我想起最终的结局——我也会因为抽屉拉不开,或者找不到眼镜而大发雷霆。我对你说这些,是希望你自个儿也当心,不要“重蹈”父亲的“覆辙”。
那次旅行对于我真是受益匪浅。回首往事,父亲当时那么年轻,最多不超过四十五六岁。直到老年他依然身体健壮、精力充沛。好多年,晚饭后我们都在一起玩传球、接球游戏,直到日落西山,暮色渐浓,看不见球才罢休。我想,他一定非常感激,家里有个孩子,一个儿子。哦,我也身体健壮、精力充沛,直到最近。
然后我们又去墓地。其实那只是一块几乎完全倒伏的篱笆环绕的荒地。大门上有根铁链,铁链上吊着个牛铃。父亲和我尽可能把篱笆重新捆扎好。他用折叠刀挖了挖坟丘上的泥土,后来觉得还是去那个农民家借两把锄头为好。他说:“我们在这儿期间,应该把别人的坟墓也修一修。”这次,那个女人已经做好菜豆等我们吃晚饭。我不记得她的名字,真是一大遗憾,只记得她有一个食指从第一个关节以上就没了,而且她说话口齿不清。那时候,在我眼里,她年纪已经很大,只是个普通农妇,极力让自己显得举止得当,头脑清楚,充满活力,尽管里里外外全靠她自己,累得精疲力竭。父亲说,听口音,她家的老人一定是从缅因州来的,不过他没有问她。告别时,她哭了,撩起围裙擦脸上的泪水。父亲问她有没有让我们带的信或者口信,她说没有。父亲又问她,愿不愿意跟我们一起走,她谢过父亲的好意,摇了摇头,说:“还有奶牛呢!”她又说:“有了雨水,一切就都好了。”
我这样说,因为她身上有一种庄重、严肃的东西,看起来几乎是怒气。她仿佛要说:“我从难以言传的远方来,从无法想象的另外一个地方来,只是为了感谢你的祈祷。现在,说点儿有实际意义的话吧。”我的布道或许味同嚼蜡,不是因为没有准备。我所有的布道讲稿都经过仔细斟酌,认真推敲。我记得那天我给两个婴儿施洗礼。我能感觉到她正急切地看着我。我给两个小东西头上第一次洒水的时候,他们就哭了起来。我抬起头,正好看见她脸上严厉、惊讶的表情。我知道,我没有抬起头看她之前,她脸上就是那副表情。我觉得自己特别真诚地对她说:“如果你知道更好的方法,请告诉我,我将不胜感激。”六个月之后,我给她施洗礼。我觉得好像在问她:“我做了什么?这一切意味着什么?”这是一个经常浮现在我脑海中的问题。不是因为我吃不准自己是不是做了有意义的事情,而是因为我无论怎样思考、阅读、祈祷,都无法理解其中的奥秘。泪水顺着她的面颊潸潸流下。亲爱的女人。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幕,除非像许多老人,把什么都忘得干干净净。看起来,我毕竟来日无多,来不及忘掉还不曾忘掉的事情。我知道,这些事情还很多。这些年,我反反复复地想洗礼这种仪式。鲍顿也经常和我讨论这个话题。
想到你母亲能在这个世界活得轻松自如,即使是暂时的,我也非常高兴。应该说,她能够保持平和的心态。因为,我相信她对这个世界熟悉的程度远远胜过我。我真诚地希望能有办法让你避免与上帝用口传和实例赐福的贫穷邂逅。有一次,我大声说出自己对此的焦虑。你母亲说:“你以为我不知道贫穷的滋味吗?我这辈子一直和贫穷打交道。”想到我将把你和你母亲这样一贫如洗地留给这个世界,我羞愧难当。哦,亲爱的上帝,赦免他们此等“幸事”吧。
父亲说:“倘若不是这道风景线,我永远不会想到这个地方也会如此美丽。知道这一点真让我高兴。”
那块墓地是你能想象到的最孤寂的地方。如果我说,它将回归自然,你或许以为,那地方还有几分活力。实际上,它被炽热的阳光烤灼得没有一丁点儿水气,早已干透。很难想象这里的草曾经是绿的。每走一步,许多小蚱蜢就飞起来,发出刷拉拉的响声,就像划火柴。父亲两只手插在口袋里,环顾四周,连连摇头。他开始用带来的一把镰刀砍丛生的灌木和杂草,我们一起把倒伏的墓碑重新安放好。大部分坟墓只是四周围了一圈石头,没有死者的姓名,没有生卒年月,什么也没有。父亲让我下脚的时候小心点。起初我没有注意到到处都是一座座小小的坟丘,或者没有意识到那是什么。我当然不想在坟丘上走来走去,可是在他割倒杂草之前,根本看不出哪儿是坟墓。等我知道自己曾在几座坟墓上踩来踩去,不由得一阵反胃。只有童年时代,我才会因此而歉疚,才会顿生怜悯之心。如今,我仍然在梦中看到那一幕。父亲总说,人死之后,躯体宛如一套精神不再需要的旧衣服。可是话虽这么说,为了找到一座坟墓,我们还是不惜长途跋涉,累个半死,来到这里,而且小心翼翼,不让脚踩到坟头之上。

考虑到这个话题的严肃性,下面要提到的事情或许不足挂齿,但是我真的没有这种感觉。我们是在一个笃信宗教的镇子、笃信宗教的家庭里长大的笃信宗教的孩子。这便极大地影响了我们的行为方式。有一次,我们给一窝刚刚能站起来的小猫“洗礼”。那是些满身灰尘的、谷仓里出生的小猫,实际上是流浪猫,靠捕捉老鼠为生,没有什么“个性特征”,对人毫无兴趣,只想远远地躲开。可是小猫也喜欢“社交生活”。所以我们总能十分高兴地发现,那些刚出生不久的小家伙像我们这些孩子一样爱玩。猫妈妈把它们藏到小洞里,它们总是偷偷摸摸跑出来。一个小女孩突发奇想,给小猫穿上玩具娃娃的“衣服”。“衣服”虽然只有一件,但也够用。因为小猫一会儿也不想在“衣服”里面多呆,想方设法给它们“洗礼”之后,不得不立刻给它们脱下来,换下一位。我给它们淋湿额头,重复着三位一体洗礼的全部程序。
很遗憾,你那么孤单。你是个拘谨的孩子,你也没有嬉笑打闹或者放纵自己的场合。你对别的孩子总是心存戒备。有一次,我看见你站在秋千上,看路上那些和你年纪相仿的男孩。有个大一点儿的孩子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在学骑车。我估计你知道他们是谁,但是你不和他们说话。如果你发现他们注意到你,也许立刻就回家了。你像你母亲一样腼腆。我明白,我领她走进来的这种生活对于她多么艰难,我相信你对此也有所察觉。她自己说,她是一个很不称职的牧师的妻子。但是,对于妻子的职责,她从不畏缩。抹大拉的马利亚也许偶然做个砂锅菜,或者古时候可以与之等同的什么菜肴。我想,或许就是一碗蔬菜或菜肉浓汤。
那时候父亲没有足够的钱去旅行,但是他急着要去,等不得攒够了钱再走。我对他说,我也想去。他尊重我的想法,尽管多一个人就多了许多艰难。母亲一直看报纸,知道西边的干旱有多么严重,听说父亲要带我一起走的时候老大不高兴。他对她说,这次旅行对我肯定有很大的教育意义。这一点毫无疑问。父亲决心找到祖父的坟墓,不管路上有多少艰难险阻。以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下一次在哪儿才能找到水喝。现在谢饭时,我把水也列入感谢主的内容之一,并且祈祷,以后不要再为喝不上水而担心。有几次我真的相信我们也许会在那块荒凉的土地上走失,最终饥渴而死。有一次父亲把拾好的柴火往我怀里放的时候,说我们像前往摩利亚山的亚伯拉罕和以撒。我自己也这么想。
我听见你和妈妈说话。你问,她答。我听不见你们说什么,只能听见声音。你不想睡觉,每天夜晚都得她陪你说话才能进入梦乡。我从来没听见过她唱歌,只有夜晚她哄你入睡的时候才从隔壁传来她的歌声。我也听不清她唱的是什么歌。她的声音很低,但是对于我来说,那歌声很九_九_藏_书_网美。我说起这事儿时她只是笑。
哦,正如上帝所说,“叫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听是听见,却不明白。”我不能说自己真的懂得了这句话的含义,尽管我无数次听到过这句话,甚至布道时还喋喋不休地宣讲过。它只是表述了一个深刻的、不可思议的事实。你对某个东西可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而实际上又一无所知。一个人可以熟悉自己的父亲或者儿子,可是他们之间除了忠诚、爱和相互不理解,什么都不存在。
不过,你永远都骗不了他。我相信,他那时有点神志失常,但是他能看透任何人、任何事。我母亲说,除了酒鬼和游手好闲的人。当然,母亲这种看法未必真对。他只是说:“不要论断人。”这是《圣经》里的话,自然很难反驳。
我不记得有多少次人们问我,死是怎样一种感觉。有时候,离他们亲自体验那种感觉只剩下一两个小时。甚至在我很年轻,而他们已经像我现在这样垂垂老矣的时候,他们对我提出这个问题,抓着我的手,充满恐惧的老眼看着我的眼睛,认为我知道答案,打算让我告诉他们。我经常对他们说,那是一种回家的感觉。我常说,在这个世界我们没有家。然后,我就沿着这条路回到老地方,给自个儿煮上一壶咖啡,做个煎鸡蛋三明治,有收音机之后,多半在黑暗中听收音机。你还记得这幢房子吗?我想你一定还记得一点儿。我在教区牧师住宅里长大,大半辈子都在这儿度过。我还去许多其他这样的房子里造访过,因为父亲的朋友和我们家大多数亲戚都住在那种房子里。那些日子,每逢想起这些——这种时候并不很多——我就觉得这幢房子是那些房子中最差的一幢,穿堂风吹得最猛、日子也最沉闷乏味。哦,这是我那时候的心境。其实,这幢旧房子几近完美。但是那时候,只有我一个人住在这儿,生疏之感油然而生。在这个世界,我不觉得像在家里那样自如。这是事实。现在,自是一种全然不同的感觉。
他说:“格罗瑞,你干吗总那么说话呢?你本来说的是我,为什么非要说我们呢?”
那一窝小猫里有两三个被女孩子们弄回家,驯化成相当不错的家猫。路易莎弄回去一只黄猫。我们结婚时,那只猫还在。别的小猫仍然过着野猫的生活,和它们的同类没有什么区别,没有人能分出谁是“异教徒”,谁是“基督教徒”。路易莎管她那只猫叫“火花”。因为它的额头有一个白点。后来,那只猫不见了。我怀疑是偷吃人家的兔子时被抓住了。它经常犯这种罪过。我们都知道,“火花”肯定是个“基督徒”。那时候,它的四肢已经僵硬,行动起来很不灵便。有一个男孩说,路易莎应该管它叫“水珠”。他是个浸礼教徒,坚信必须将受洗者全身浸泡在水里。那些猫真该感谢我不相信那种做法。他说,我们那种办法根本不会有效果。我们也无法证明他不对。我们的索佩一定是“火花”的远亲。
我的母亲说:“我盯得他局促不安!我盯得他局促不安!”其实,她主要是吃惊。如我说过的那样,她对他非常尊敬。他总是对她说,她不应该为他的慷慨而着急,因为主会供养我们。她经常说,如果上帝不是为了保证我们有衬衫和短袜穿,而遇到那么多麻烦,他或许会有时间时不时给我们送块蛋糕或者送个馅饼。祖父去世之后,她和我们大家一样,很想念他。
当然,生活的内容远不止于此。对于我,写作的感觉一直犹如祈祷,即使我经常写的不是祈祷文。但是写东西的时候,你觉得你是和什么人在一起。此刻我就觉得和你在一起,尽管考虑到你现在只是个小孩子,长大之后或许觉得这些信没有什么意思;或者因为若干理由中任何一个理由,这些信永远到不了你手里,因而会是什么结果很难预测。然而无论你经历过怎样的悲伤,我都为你深深地难过;预想到你将享受任何快乐,我都满怀感激。这就是说,我为你祈祷。我的祈祷充满了爱和亲密。这是实情。
写到这里,我注意到,我一直仔细推敲,不用那些言过其实的字眼。我正在心里琢磨“刚刚”这个词。我几乎希望能把那段文字写成:太阳刚刚露出头,树木刚刚反射出亮光,雨水刚刚从大树上倾泻而下,姑娘刚刚开始欢笑。这种修辞手段,强调了紧跟其后的那个词包含的意思,读起来抑扬顿挫、朗朗上口。想让别人格外注意某物时,人们喜欢用这种口气说话。也就是说,要把话说得特别纯正或者不无夸张。事情本来很平常,但是因为在其程度上做了文章,而显得不平常。眼下,在我看来就是这样。“刚刚”这个词确实包含着颇为重要的含义,而所谓“得体”的语言对这种含义不予承认。有点像德语中的ge-。我懊恼,必须剥夺自己使用这个词的权利。我讲的这个故事因此而失色。
终于走进家门的时候,我们俩都狼狈不堪。母亲看了不由得泪流满面。我和父亲都瘦了许多,衣服皱皱巴巴不成形状。其实整个行程也就是一个月,但是我们一直在谷仓、棚屋里睡觉,在迷路的那一个多星期,甚至不得不露宿荒野。回过头想一想,这次旅行真是一次冒险的经历,有些事情确实很可怕。父亲和我想起来经常哈哈大笑。有一次,一个老头甚至要朝我们开枪。按照父亲当时的说法,我们经过一个菜园时,他想拔几个已经熟过了头的胡萝卜。而且他已经在那家门口放了一角硬币,足够付我们有可能找到并且“偷走”的任何东西。当时的情景可真够瞧的。父亲只穿衬衣没穿外套,骑在菜园摇摇晃晃的旧篱笆上,手里拿着几个胡萝卜,身后有人拿枪朝他瞄准。我们急忙跑进灌木丛,确信那人没有跟上来之后,在地上坐下。父亲用小刀刮掉萝卜上面的泥,然后切成小片,放到我俩中间当桌子用的帽子上面,接着就开始做雷打不动的谢恩祷告。他说:“为了我们即将领受的东西。”说完,我们俩都笑了起来,直笑得流出眼泪。现在我意识到,那时候对于他,填饱肚子是最最重要的事情。实际上,饥饿已经逼得他做出类似“犯罪”的事儿。那只胡萝卜又大又老又硬,吃起来好像嚼树枝,而且没有水往下顺,父亲只得切成碎片,勉强充饥。
父亲一想起对自己父亲最后说的那些话就心痛欲绝。因为那都是些怒气冲冲的话,而这辈子他们之间已经再无机会和解。总的来说,他很尊敬自己的父亲,很难接受事情竟然是这样的结果。
我相信,我将满怀真诚地做一次试验。现在,则是以崇敬之心谈起这些。我的父亲如他自己所说,是个按原则办事的人。他忠实于自己认识到的真理,并且照此行事,但是着手去做的时候,有些事情总让他时不时地大失所望——不只是对我失望。尽管为了培养我长大成人,父亲给予我那么多关注,我也为此欠下一笔永远还不清的债,但我还是想这样说。当然,他或许持完全不同的意见。上帝,让他的灵魂安息吧。我确信,我让他失望了。这实在是一件需要考虑的、非同寻常的事情,尽管我们相互之间的用心都很好。


有一次,为了让我明白应该趁年轻学东西容易的时候努力学习,祖父给我讲起他刚到堪萨斯州时认识的一个人。那个人是新来的一位传教士。他说:“那个家伙对希伯来语没把握,为了把一个要点解释清楚,他会在寒冬腊月徒步走十五英里,穿过旷野,向别人请教。我们不得不先让他暖和过来,他才能告诉我们他心里想的到底是什么。”父亲听了笑着说:“妙就妙在听起来不像是真的。”但是,那个时候我想起了这个故事。因为在我看来,我们正在做一件和那个传教士非常相似的事情。
我主要想对你说的就是这些。我万分歉疚。我知道,你和妈妈一定经历了许多艰难。可是,除了我为你们做的祈祷,你们得不到任何真正的帮助。我一直在祈祷,活着的时候这样做,现在依然这样做——来世还是这样。
那儿的情况非常糟糕,花钱也买不到吃的东西。我们在一个农民家停了下来,求女主人卖给我们点儿什么。那个女人从食橱里拿出一个小包,让我们看里面包着的几枚硬币和几张纸币。“还是当个南部邦联的百姓好,他们给了我那么多好处。”杂货店关门了,她买不到盐、糖,或者面粉。我们拿那几块质量很差的硬面饼和她换了两个煮鸡蛋、两个煮土豆,即使没有盐吃起来味道也好极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想看一眼硬面饼了。
爱德华在格廷根上学,是个非同寻常的人物。他比我至少大十岁。所以,孩提时代,我对他不怎么了解。我和他中间有过两个姐姐、一个哥哥。他们都因为得了白喉,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相继夭折。他和他们一起长大,我对他们一无所知。这是我们之间另外一个很大的区别。尽管大家很少提及,但是,我一直能感觉到,父母和爱德华还清楚地记着当年家里热热闹闹、快快乐乐的日子,而我却无法想象那情景。不管怎么说,爱德华十六岁离家上学,十九岁拿到古代语言学位,然后直接去了欧洲。好多年,我们谁也没有见过他,甚至连信也很少来。
真希望你认识我的祖父。有一次,我听见有人说,别看他一只眼,足足抵得上别人十只眼。一般来说,在我看来,两只眼睛的凝视,目光总会有点儿散乱。可他看我一眼,我就觉得好像拿锥子扎我。并不是他有什么值得一提的恶意。他只是因为那些早已确定无疑的事情而发火。平静的生活、衰老的躯体以及笼罩在一切之上的健忘都需要他忍耐,而他却觉得难以忍受。他认为我们活着就应该忙个不停。我并不是说他错了。倘若那样,就冒犯了施洗者约翰藏书网
我曾和“圣洁的贫穷”有过“一面之交”。我母亲说,我的祖父从来不保存任何还拿得出手的东西,他总是毫不犹豫地送给别人。我们想保留,他也不让。他经常把洗好的衣服直接从晾衣绳上拿走送人。母亲说,他比贼还厉害,比家里失了火还厉害。她说,在中西部任何一座城市,或许都能看见有人穿着她补过的裤子在大街上走来走去。我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是个圣人。倘若听见有人说,他在内战中失去一只眼睛,他就会说:“我宁愿记着还留下一只。”我的母亲说,知道他还“留下”点什么,满不错。有一次,他对我说,他是在威尔逊湾受伤的,在莱昂将军去世的那天。“那才是,”他说,“真正的损失。”
我还应该告诉你什么呢?
现在我才想起,我还没有对你提起过爱德华,尽管他对于我一直非常重要,现在依然重要。上帝,让他的灵魂安息吧。从某种意义讲,我对他几乎一无所知,可是从另外一方面看,我却好像一生都在和他谈话。他以为,他可以施恩于我,把我身上那种美国中西部的习气或多或少扫除一点。可我还是我,硬是把他警告我不要过的那种生活过到了底。而且,总体而言,自己相当满足。不过,我也知道,对过于敏感的教区管理制度,我还是很容易忿忿不平的。
除了我提到的那些书,爱德华还送给我一幅风景画,画的是一个市场,挂在楼梯旁边。我一定要告诉你母亲,这幅画是我的,不是教区牧师住宅的。也许这事压根儿就不值一提,可是,万一她想要这幅画呢?
火气太旺,经常发脾气,或者在不该发火的时候发火,造成的损害远远超过你的想象。最重要的是当心你自己说的话。“星火燎原,舌头就是星星之火。”这话是真理。父亲年老之后在写给我的一封信里这样说。那封信我烧了,把它扔在火炉里烧了。这件事情现在回想起来还不像当时那样让我吃惊。
父亲不再捡拾人家落在田里的东西,而是又去敲门。他一直不愿意这样做。因为房东发现他是传教士,有时候就设法多给我们弄点东西吃,而那其实超过他们的能力,至少他这样认为。人们能认出他是传教士,尽管经过几天“荒漠流浪”——他这样形容我们迷路的那几天——他看起来蓬头垢面。有几户人家,我们想给房东做点杂活换一口饭吃,可他们只是让父亲读一段经文,或者为他们祈祷。他觉得很有意思,人们居然能认出他是牧师。他也感觉非常奇怪,究竟是什么暴露了自己的“真面目”。他的手很结实,身上没什么赘肉。他很为此而骄傲。我也多次有过这样的经历,也挺纳闷。就这样,许多天,我们和危险擦肩而过。后来好多年,我们一想起那些事就哈哈大笑,而且,总是最糟糕的部分让我们大笑不已。妈妈听了烦得要命,但她只是说:“别老跟我提这事儿。”


我依然记得那些热乎乎的小脑袋在我手掌之下的感觉。谁都抚摸过猫,但是施“洗礼”时怀着纯粹祝福的意图抚摸小猫额头的感觉和平常的抚摸全然不同。那种感觉长久地留在心间。好多年以来,从宇宙论的观点出发,我们都纳闷,我们究竟对它们做了些什么?对于我,至今这仍然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我认为,洗礼首先就是祝福。这种仪式不会增强祝福的神圣与庄严,但是承认它的神圣与庄严。它蕴涵着一种力量。可以说,我感觉到那力量穿过我的全身。那是一种真正了解了一个人的感觉。我的意思是,同时真正感觉到他难以理解的生命和你自己难以理解的生命。我并不想极力向你兜售当牧师的好处。但是,有些优势如果我不指出的话,你也许根本就注意不到。并不是说,你只有身为牧师才能为别人祝福。只不过处于那样的位置才更容易认识你自己。那是人们对你的期望。我不知道,为什么文学作品对这方面的描述那么少。
我之所以提到这件事,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想告诉你,人们如果在和你有关的什么事情上感到后悔,一定以为你会生气。你不论做什么,他们都认为你在发火,哪怕你只是安安静静过自己喜欢的生活。他们总是把你搞得对自己产生怀疑,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困惑不解,无端浪费了许多时间。我真希望我能早一点儿明白这个道理。现在一想起这件事我就生气。我认识到生气也是表示愤怒的方式。
他确实是把什么东西都送人。父亲要找一把锯,或者一盒钉子,结果锯或者钉子早已不翼而飞。母亲总是把她积攒下的那一点点钱藏在紧身胸衣里,还要用手帕包裹好。有一阵子,因为时世艰难,她不得不卖炖鸡和鸡蛋。(那时候,我们这幢房子周围有一小块地,有一座谷仓,还有牧场、鸡舍、一小块林地、贮存木柴的小房子和一座漂亮的小果园、一个葡萄架。可是没几年,教会就把这些东西卖了个精光。我经常想,下一步他们就会拍卖地下室或者屋顶了。)不管怎么说,那时候日子真的很苦,她还得对付这么一位老人家。他甚至把自己床上的毯子也送人。他送过好几次。每送一次,我母亲都得费好大劲儿才能再找东西给他铺好。有一段时间,她总让我穿做礼拜时才穿的衣服,这样他就无法拿去送人了。可我要是真的穿了,她又唠唠叨叨,一会儿也不让我消停,因为她断定我要穿着这套衣服去玩棒球。当然她猜得没错。
她说:“爸爸,我说,杰克不会因为你着急就早回来哪怕一分钟。”
他们说我的心脏不行了。医生用了“心绞痛”这个术语。听起来有点儿神学的味道,就像修道院中的一个房间。是啊,到了我这把年纪,得这种病也在意料之中。我的父亲去世时已经是个老人,但是他的姐妹确实没有活到很大年纪。所以,我能活到现在只有感激。我深感懊悔的是,除了几本没有人想要的旧书,几乎没有给你和你妈妈留下任何东西。我从来没有赚过值得一提的“大钱”,也从来没有留意过手里的那点儿小钱。相信我,我最没有想到的是,有朝一日,自己会撒手人寰,留下一个妻子和孩子。如果知道,我会是个更好的父亲。我会给你留下一点东西作为未来之用。
我很想对他们说,我像别人一样也喜欢开玩笑。我这一生有许多场合都想说出这番心思,但是人们并不愿意接受这一点。他们希望你有点与众不同。我却想说,我是行将就木之人,不会有多少开怀大笑的机会了,至少在这个世界没有了。可是这样说,他们只能更严肃,只能对你更敬而远之。我想,我把自己的身体状况作为秘密,尽量长久地不让别人知道。作为将死之人,我的自我感觉相当好,这真是天赐之福。你母亲当然知道。她说,如果我自己感觉不错,也许是医生搞错了。但是,到了我这把年纪,医生就是错,也错不到哪儿去。
我们花了好长时间才弄出点眉目。天气很热,热风中摇曳的枯草、枯草中翻飞的蚱蜢,发出沙沙的响声。然后,我们四处播撒种子:香蜂花,锥光菊,向日葵,矢车菊,香豌豆。都是我们家花园里的花草结下来的种子。播撒完毕,我父亲在他父亲的坟前坐了好长时间,一边用帽子扇着自己,一边拔掉地上残留的枯草。我想,他一定因为自己无法做更多而懊丧。最后他终于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我们俩一起站在那儿,皱皱巴巴的衣服被汗水浸湿,一双手因为干活儿弄得很脏。蟋蟀刺耳的叫声骤起,苍蝇飞来飞去开始烦人,归巢的鸟儿发出准备进入梦乡时的呢喃细语。父亲深深地鞠了一躬,开始祈祷,代已经作古的祖父向主致意,乞求主的原谅,也乞求祖父的原谅。那一刻,我特别想念祖父,也感觉到一种被人谅解的需要。那是一次时间很长的祈祷。
关于洗礼,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发表过一番妙论。我把这段话标了出来。他说:“水是最纯净、最清澈的液体。凭借这一点,它的天性成为神灵无瑕禀性的象征。简而言之,水作为水,有其自身的意义。由于其自然的属性,它被视为神圣,并且被遴选为神灵的载体。就此范围而言,洗礼的基础具有一种美好的、深刻的、天赋的意义。”费尔巴哈是一位著名的无神论者,但是,对宗教令人欢欣的一方面,他的看法和任何人一样,没有差异。他热爱这个世界。当然,他认为,宗教可以更清晰地凸现出世界的美好,从而让快乐更纯洁,没有虚饰和伪装。这是他的一个错误,一个有重大影响的错误,但是他对于快乐这个命题及其宗教表达的论述却是非常出色的。
我看见一个肥皂泡从窗前飘过。那个泡泡显得很饱满,颤动着,摇摆不定,刚刚变成蜻蜓般的蓝色就破碎了。于是我俯身向院子里张望。你和妈妈正朝着猫吹泡泡。泡泡接二连三向它飞去,太多的机会让那个可怜的家伙高兴得发狂。它实际上在空中跳跃,我们那个无忧无虑的索佩!有的泡泡从树枝间飘过,甚至飘到大树之上。你和妈妈太关注那只猫了,看不见你们在“尘世间”的努力从“天国”望过去会是怎样的结果。那情景真是太可爱了。你妈妈穿一条蓝裙子,你穿一件红衬衫,两个人跪在地上,索佩在你们中间。五光十色的泡泡升腾而起,快乐的笑声不绝于耳。啊,这生活,这世界。99lib•net


在我那个年纪,无论哪次祈祷我都觉得时间特别长,都烦得要命。我闭上眼睛,过一会儿又忍不住睁开东张西望。这件事我记得非常清楚。起初,我以为看见太阳从东边落下。我知道东在哪边。因为,早晨我们到这儿的时候,太阳刚从地平线升起。后来我才意识到,那是一轮冉冉升起的圆月,伴随着落日西沉。那一刻,太阳和月亮都伫立在地平线上,它们之间是壮丽无比的光芒。那光芒你仿佛能触摸得到。那触摸得到的光芒正来回流动,或者犹如一缕缕光束紧紧地绷在太阳和月亮之间。我想让父亲也看这难得一见的奇观,可是我知道他正在祈祷,生怕吓他一跳。我想以最好的方式做这件事,于是拿起他的手吻了吻,说:“看月亮。”他睁开眼睛,极目远眺。我们就那样站着,直到太阳沉没,月亮升起。它们仿佛在地平线上漂浮了好长时间。我想,因为它们都那么明亮,所以你很难看清它们的真面目。祖父的坟茔、父亲和我,就在太阳和月亮中间。那时候我十分惊奇,因为我没怎么想过地平线的本质。
这是风和日丽的春天,又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你上学要迟到了。我们让你站在一张椅子上,你吃烤面包片加果酱,妈妈给你擦鞋,我给你梳头。你还有一页算术题没有做。这些题你本来头天晚上就应该完成,可是你一直拖到第二天早上,一心想把所有题目都算出来。你和你妈妈一样,无论做什么都很认真。老人们都管你叫“执事”,不过你这股认真劲儿并不都是我们这个家族的遗传。碰到她之前,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谁这么较真。哦,抛开我祖父不说。在我看来,她之所以较真儿,一半因为悲伤,一半因为愤怒。我纳闷,她的生活中发生过什么事情,使得她的目光中平添了这样一种神情。后来,你三岁时——还是一个小家伙——有一天早上,我去幼儿园看你,你正穿着睡衣坐在地板上,沐浴在阳光中,想把一根断了的蜡笔接上。你抬起头看着我,那目光和妈妈的目光完全一样。我许多次想起那一刻。我要告诉你,有时候,在我看来,你是在回首往事,你在经历我祈祷你永远不要经历的苦难,你请求我亲自向你解释这一切。
我溜达到鲍顿家,看他正忙些什么,结果发现他心情糟透了。明天是他结婚五十四周年纪念日。他说:“真实情况是,我特别厌烦一个人在这儿坐着。这是实情。”格罗瑞在他那儿,为了让他舒服点儿,她绞尽脑汁,做自己能想到的任何事情。可是那段时间他挺倒霉,做什么也不顺心。他说:“年轻时候,婚姻对我们还意味着什么,家庭对我们也意味着什么。可是今天,事情压根不是那么回事儿了。”格罗瑞听了,朝他翻了翻眼睛,说:“我们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听到杰克的消息了,所以心里都有点儿着急。”

你妈妈不但对我在书房里度过的时光满怀尊敬,而且为我的那些书骄傲。实际上,正是她让我注意到装满布道讲稿和祈祷文的箱子居然有那么多。假定一年五十次布道,总共四十五年——不包括在葬礼以及其他仪式上做的祈祷,而这一部分的数量也相当大——就应该有两千二百五十份讲稿。平均每份三十页,合计六万七千五百页。算得对吗?我估计没问题。你现在已经看到,我的字写得很小。假定三百页一卷,我就写了二百二十五本书。在数量上堪与奥古斯丁和加尔文媲美。这是令人惊讶的。撰写这些文稿的时候,我都是满怀热切的希望和坚定的信念,斟词酌句,传达出自己的思想,努力说出生命的真谛。我将坦率地告诉你,那真是妙不可言。对所有那些艰难岁月,我都心存感激,尽管回首往事,那仿佛是漫长的、充满苦涩、终于得到回报的祈祷。就在我这样祈祷的时候,你母亲走进教堂。外面正下着瓢泼大雨,起初我以为她是进来避雨。她用那么严肃的目光看着我,我有几分尴尬,无法为她讲道。就如鲍顿经常说的那样,我觉得“理屈词穷”。
他在劳伦斯一所州立大学教德国文学和哲学,直到与世长辞。他从印第安纳波利斯娶了个德国姑娘为妻,生了六个淡黄色头发的孩子。这几个孩子现在都已人到中年。这些年,他离我们几百英里远,我几乎没怎么见过他。但他不忘教区会众当年对他的帮助,一直向教会捐款。他活着的时候,每年一月一号都会准时寄来一张支票。他是个好人。
你降福于我们这个家还不满七年,这七年全是歉收的年份,而且是在我垂暮之年。我无法做出任何改变,让你们俩过上更好的生活,但我还是想着这一切,并且时时为你们祈祷。这件事我一直记在心里。我想让你知道这一点。
后来,他回家了,手里拄着拐杖,留着浓密的唇髭。“博士先生。那时候,他大约二十七八岁,已经出版了一本用德语写的小书,是关于费尔巴哈的专著。他非常聪明,连我父亲也对他有几分崇敬。我的父母亲给我讲了许多关于他见书就读的故事,说他能背下朗费罗整本的书,描过欧洲和亚洲地图,所有城市和江河的名字都烂熟于心。他们当然认为自己在培养一位小撒母耳——大家也都这么认为——所以总是设法给他买书、买画,还买了个放大镜,给他提供任何能想到的或者能得到的东西。母亲后来不无懊悔地说,小时候没有让他多做家务活儿。在我身上,她当然不曾犯这样的错误。不过像他这样聪明绝顶的孩子并不多见。人们普遍认为,他将是一位了不起的牧师。于是,教区全体教徒都捐款送他上大学,后来又送他到德国留学。可是,他学成回国时,却成了无神论者。至少,他总是宣称自己是无神论者。
这是我此生身为牧师最奇妙的事情。人们一看见你走过来,就立刻改变话题。可是有时候,还是这些人跑到你的书房,把最不寻常的事情和盘托出。谁都知道,生活表面之下潜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东西。许多怨恨、恐惧、歉疚,还有无边的寂寥,你都休想真的指望在什么地方找到。

它们那位严厉的、弯尾巴的老妈妈发现我们在小溪边给它的孩子“洗礼”,连忙咬住它们的颈背,一个接一个地叼走了,弄得我们分不清哪个已经“洗礼”,哪个还没有。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被老猫叼走的小猫中肯定有几只还处于没有信仰的蒙昧之中。这让我们非常着急。于是,我以一种能想象到的最草率的方式问父亲,如果有人给猫施“洗礼”,它会怎样?父亲回答道,必须以最大的尊重对待、看待圣礼。他显然答非所问。我们确实尊重圣礼,但是我们那时只想猫的世界。不过,我还是领悟了他的意思。被任命为牧师之前,我再也没有施过什么“洗礼”。
见我走过来他们自然不再开玩笑,但是还在笑,心里一定想,老牧师听见他们说什么了。
我也爱用“老”这个词。在我看来,“老”实际上和年纪的关系不大,倒是和熟悉程度的关系很大。它以一种谦虚、习惯性的慈爱看待某物,从而将其变得与众不同。它包含着“运气不好”或者“不堪一击”的意思。我说“老鲍顿”,我说“这个破破烂烂的老镇”,意思是,他们和我的心贴得很近。

更多内容...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