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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希望能亲眼看看她们制作的挂毯——如果是挂毯的话。他说,两边绣着小天使,像古老的图画一样,天使大张着翅膀。本来应该放约柜的地方,挂着那个条幅,鲜花和烈火环绕着那行仿佛火一样燃烧的字。我不知道那些女人怎样设法找到做挂毯和条幅的材料,不知道她们用了多少碎布和从家里仅有的那点最好的布上抽出的散纱才拼接出这些图案。我一直在想,那些东西后来怎么样了?物质的东西容易蒙受腐败的羞辱,而有些东西我非常希望能避免这样的命运。
在开始的那天便无影无踪。
还要一段时间。

可是那些追赶他们的人如果发现太阳还没有出来,就有人在那儿打扫、刷洗教堂,同样会产生怀疑。于是他觉得这些事情真不像是他父亲干的。他怎么能在这样一个非同寻常的时刻扬长而去呢?没有做任何安排,掩盖那些人留下的踪迹,也没有留下任何指示,告诉别人如何把事情搞得天衣无缝,而是任凭还不到十岁的儿子起床后溜达到一片狼藉的教堂。面对那副景象他真不知如何是好。他心里想着这些事,吃力地提着一桶水走进教堂,看见黎明的曙光中,一个身穿联邦军装的士兵坐在靠墙的一张长椅上,帽子拿在手里,枪放在旁边那张椅子上面。
在你的眼里,千年万载

然后杰克·鲍顿来了。从外表看他确实酷似他的父亲。同样的黑头发,同样的深色皮肤。他和你母亲年纪相仿。我想起给她施洗礼时,她抬起那张可爱的脸看我的样子——面对冬天早晨的阳光,初雪过后的阳光——我心里想,她既不老也不小。她让我惊讶,我几乎无法把水淋到她的额头上,因为她看起来不只是美丽,忧伤占了很大的比例,确实如此。这些年她变得更年轻了。这是因为你的缘故。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像今天早晨这样年轻。
最惬意的事情是我和父亲肩并肩坐着的时候,他会给我讲些鲜为人知的事情。我敢肯定换个场合他绝对不会给我讲这些事情。如果有晚饭好吃,他就讲故事表示庆祝;如果没有,就拿故事当饭吃。有一次,几只偶尔爱“吹毛求疵”的猫头鹰把我们吵醒。父亲就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他说,有一天夜里他被一阵响动惊醒,走出家门看见老约翰·布朗的骡子从他父亲教堂的大门走出来,朦胧的月光下,有人哄着它走下门前一溜木头台阶。他听见那头骡子突然停了下来,一个阴郁、低沉的声音说:“好点儿。听话,好点儿。”紧接着这匹骡子身后又走出四匹马,步伐轻快、灵敏,已经备好马鞍、勒好马肚带。那几个人翻身上马,两个人一匹,还有一匹跟在后面。因为有一个人受了伤,必须有人扶着。他们一句话也没说,纵马而去。过了几分钟他听见牲口棚的门开了,还听见他们家那匹马的喘息声和马蹄声。他父亲对马嘟囔了几句什么,然后也骑着马走了。
被人遗忘的远行,像一场梦
或许也可以这样说,他那样离去极大地伤害了我们大家。尽管我们知道一切自有公论。但是无论我们怎样为自己辩护,为自己的通情达理、良苦用心侃侃而谈,在他看来都微不足道。而他的这种看法最终也使得那些理由在我们看来没有多大的说服力。他离开的时候,随之而去的竟那么多。
我认为这位老牧师主要的错误是,总是竭尽全力做好那些涉及伦理道德方面的事情,虽然最终受到人们的赞美,但是对家人造成了某种伤害。漫长的岁月里他确实有过许多异象,这些异象对他提出苛刻的要求,所以和别人相比,他更难松懈下来。我说过,在一次仓皇的溃退中,他那本希腊文《新约全书》过河时掉在水里丢了。我总觉得这件事有一种象征意义。他这辈子河水从来没有为他而分流,就我所知,一次也没有。他总是面对无穷无尽的困难——不曾有稍微的和缓,而他又总能知难而上。
都相聚于这个躯体;
赞美你的英名,
毫无疑问,确实如此。我们对生活的梦就如所有的梦想一样终将结束。结束得突然,彻底。当太阳升起,阳光普照,我们会想,所有的担心,所有的忧伤都一文不值。但是,不可能真的这样。我无法相信,我们一定会全然忘记曾经的苦难。根椐人的经验和知识,那就意味着,忘记我们曾经的生活。在我看来痛苦是人类生活最主要的内容。比方说,就在此刻我对读着这些文字时的你,充满了爱怜和忧伤。因为我不认识你,因为你在没有父亲的岁月里长大。可怜的孩子,此刻你肚子朝下趴在阳光里,索佩躺在你背上睡觉。你在画那些糟糕透了的图画。一会儿就拿来让我夸奖。我当然要夸奖,因为我不想说哪怕一个让你日后想起来就生气的字。

士兵站起身,说:“我们排离这儿大约两英里远,往东去了。他们知道,那些家伙月亮一落,就会藏到什么地方。所以用不着发现你遗留在前面台阶上的马粪,就知道这儿发生过什么事情。如果你父亲跟他们走了,现在就该看到那儿出了什么麻烦事儿。”他又说,“我想,喝咖啡之前,应该告诉你这些事情。”
他没有多待一会儿喝杯咖啡。气氛还不错。后来他就走了。
几年之后,有人从阿拉巴马州把那本《新约全书》寄给他。显然,某位南部邦联的支持者费了好大力气找回这本书,又设法查明那天他们追赶的是哪个团哪个连。那个连的随军牧师又是谁。此举或许不无嘲讽之意,但是不管怎么说,还是值得称赞。书已经破烂不堪。我希望你能保存它。虽然它属于那种看起来毫无价值的东西。
父亲说,从军队回来之后,走进祖父的教堂,他第一眼看到的是圣餐桌上方墙上挂着的一幅刺绣。那幅刺绣非常漂亮,朵朵鲜花、团团火焰环绕着这样一行字:“我主上帝是净化我们的火。”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总把祖父的教堂想成那座被雷电击毁的教堂的原因。而事实正是这样。
“爸爸,”我母亲说,“你现在就在家里呀。上帝的意思也许只是你应该放松一点,别总是把弦绷得那么紧。”
他听起来觉得简直糟糕透了,她居然会这样认为。即使《圣经》里没有这样的原话,也有可以提炼出这个意思的段落。她的话就是这个意思。
今天上午我和“财产代管人”会面,还算愉快。他们很礼貌地“忽略”了我关于修缮教堂的几个建议。我非常清楚,一旦我死了,他们马上就会盖一座新教堂。我这样说并无恶意。我知道他们只是不想让我心里难受罢了,所以他们在等待时机,做他们想做的事情。他们是一片好心。他们会推倒这座老教堂,再建一座更大、更坚固的教堂。他们赞赏路德教教徒们新建的教堂。听起来确实不错。红砖,门廊前面一溜白色廊柱,宽敞的大门,漂亮的尖塔。他们还告诉我,里面更是富丽堂皇。他们邀请我参加奉献仪式。我会去的,只要那时候我还能行能动,还能参加这类活动。换句话说,只要上帝愿意。我也愿意看到我们的新教堂。不过他们说得很对,看到这座旧教堂夷为平地,我会非常痛苦。我相信,倘若真的看到那一天,我会死去的。对于我这把年纪的人来说,那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一阵忧伤——所谓致命的一击,也蕴涵着诗意。
99lib.net我想充分利用我们之间的这种年龄悬殊的状况。也就是说我想告诉你许多事情。这些事情,作为父子,如果我能像别人那样看着你一天天长大,绝对想不到要告诉你。当事物按照一般规律发展的时候,很难记住哪些事情重要。而且,有那么多事情你从来想不到要告诉别人。我相信那些事情对你意义重大。为了对你有所了解,甚至你自己的孩子也应该知道,我还记得童年时代的那一天,我和别的孩子躺在马车下面,看他们扒那座浸礼会教堂的废墟。父亲拿来一块饼干给我当午餐。我从马车下面爬出来和他一起跪在雨水中。我记得他似乎掰开一个面包,往我嘴里放了一小块。尽管我知道他不曾这样做。他的手和脸因为沾了灰,黑乎乎的,就像烧焦了一样,俨然一位古代的殉道者。他跪在泥水中,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块饼干。他把这块饼干掰开,这倒是真的,给我一半,他自己吃了一半。那真是“苦面包”。那时候大伙儿都很穷。连续几年大旱,日子非常艰难。尽管当谁都穷得叮当响的时候,人们也就不觉得多难了。我想这也正是那天谁都不在乎大雨倾盆的原因。久旱无雨。有一件事情我一直牢牢记着,那就是女人们怎样披散发,裙子拖在泥水中,似乎一切都无所谓。还有那歌声,在我的记忆里非常悦耳。当然我相信事实上那歌声不可能悦耳,只是和风雨声一起回荡。《耶稣的十字架下》。那动人、忧伤、古老的曲调。随着岁月的流逝,那首歌表现的辛酸与苦涩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东西。我在许多场合都想起这首歌。
“你把这儿收拾得不错呀,”士兵说,然后扯了扯膝盖皱皱巴巴的裤子,“我那匹该死的马跑了。有一只猫头鹰叫了几声,吓得它撒腿就跑。你们村有没有可以征用的马?只用一两天。”
祖父回来和他的会众待在一起,照顾孤儿寡母,他做了一件令人尊敬的事情。循道宗信徒集资建一座教堂,已经在路那边买下一块地,所以由他管辖的教徒没必要非得和他待在一起。有的人确实离他而去。我是从祖父的讲道手稿中得知这一情况的。那些手稿父亲埋到地下之后又挖了出来。祖父对循道宗讲道的巨大的吸引力做了一番评论,对新牧师的年轻有为大加赞扬。这位年轻的牧师为美国联邦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我把这份讲道手稿读了很多遍。别的稿子上都洒着墨水。
我是不是没有耐心?会是这样吗?今天没有皮肉里扎了刺的感觉,倒更像是心里扎了一根拔不掉的刺。胸口一直怦怦地跳,在我看来就像一头老母牛咀嚼反刍的食物,同样的沉闷、满足、无穷无尽。半夜解来,我又听到它说了。再来一次,它说。再来一次,再来一次,再来一次。“因为保存是一种创造,比创造的意义更大。它是一种持续的创造,每时每刻的创造。”这是乔治·赫伯特的诗句。但愿你读过他的作品。《再来一次》,那是所有心灵的呼声。就在你说出这个字的时候,那一刻便成为过去。所以,没有任何希望。

“哦,”她说,“当然应该是。”
我们两个人在堪萨斯州迷路之后四处游荡。这当儿,父亲给我讲了许多事情。我想一方面是为了消磨时间,另一方面是想向我解释,为什么他认为祖父会到这里,为什么我们必须找到他,准确地说,找到他的坟墓。父亲说,祖父从战场上回来之后,每逢安息就出去和贵格会教徒坐在一起。他说,他父亲的教堂一半都空着。去做礼拜的几乎都是寡妇、孤儿、失去儿子的母亲。有的男人从营房带回疾病——他们管这种病叫作“营房热”——传染了家人。有的男人曾经被关在安德森维尔,回来时已经无法救治。他说,教堂墓地里的坟墓一半都是新坟。他的父亲每个礼拜日都来讲道,大谈所有这一切证明了神的公正与正直。老太太们听了轻声啜泣,他说,孩子们也跟着哭了起来。那场面他无法忍受。
即使我闭口无言,

父亲那时已经长大成人,二十多岁。两个妹妹也将近成年。如果不是祖母身体不好,经常被病痛折磨,他们的日子本来还过得去。我想,她一定是得了什么癌。那时候城里有个医生也跟部队走了,而且一直没有回来,究竟是打仗死了还是怎么回事,谁也不知道。尽管有传言说,他脑袋一侧打进去一块弹片,从那以后一直没能恢复健康。不管怎么说那时候缺医少药,人们只能拿膏药、鱼肝油、芥子硬膏,或者白兰地治病。外伤就用针缝合。
女人把她们带来的馅饼、蛋糕和还能用的书放到我们避雨的那辆马车上,然后用厚木板、防水油布和膝毯盖好。食物都已变潮,似乎谁也没想到会下雨。很快就要秋收了,他们都将非常忙,恐怕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再来。他们把讲道坛放到一棵大树下面,用一块鞍褥盖起来,“抢救”能“抢救”出来的任何东西,主要是木瓦和钉子,然后把还立着的柱子、门窗都推倒,等它干了之后生起一大堆篝火。灰烬在雨水中飘浮着化成条条浊流。在废墟上干活儿的人们都浑身污泥,满脸漆黑,直到分辨不出谁是谁。父亲给我送来几块落满灰的饼干。“没关系,”他说,“没有比灰更干净的东西了。”话虽这么说,饼干毕竟变了味儿,我想有点像那个年代我们经常提起的“苦面包”,尽管现在人们早已把那玩意儿忘到脑后。

老人之所以对父亲说这些事,是因为父亲把在教堂里发现那个士兵的事告诉了他。“你说的那个家伙是不是黑不溜秋,说话时拉着长调?”他对父亲说,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关系生与死。永远都不能对任何人吐露一个字99lib.net,而且要编好一套谎话,以防有人询问。就这样,睡睡醒醒,醒醒睡睡,他总想着那个被他打伤的士兵,一个人躺在旷野里。他极力想象,安慰自己压根儿就没见过这个人,没和他说过话。
一切都那么奇妙。那一刻我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公民,正在看埃斯蒂斯·基弗维尔的政治评论,年轻可爱的妻子在早晨温暖的阳光下侍弄她的百日菊,漂亮天真的小儿子有点粗鲁地对待那只总是跑丢的老猫索佩,我又一次暂且从地狱回到总是那么美好的生活之中。有几只苍蝇飞来飞去惹人烦,但是阳光明媚,报纸上有那么多好看的报道。因为脚趾有点关节炎,我穿着在卧室穿的拖鞋。几乎是一个无可挑剔的早晨。
现在,我站在祖父的立场去想象,不知道他还能说些什么,不知道他还能把什么当成真实。他确实布过道,鼓舞那些年轻人去打仗。他的教堂遭受过猛烈的袭击。战争一开始他们就参军,一直打到战争结束,所以南部邦联的支持者没少朝他们身上开枪。祖父和他们一起上前线,尽管那时候他已经四十多岁。他失去了一只眼睛,终于回来的时候伤口早已愈合,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他已经那么习惯自己蒙受的损失,甚至忘了告诉家里一声。那场战争过后,受点伤、留个疤,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那么多人被截肢。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周围那么多老家伙缺胳膊少腿。那时候至少在我的眼睛里他们已经很老。

政府从来没有为那个士兵的事找过他们。父亲寻思,他也许已经死在那茫茫无际的荒原。他说:“每天,没有人来调查,你会松口气。可是松口气过后那种感觉又非常可怕。”一个人死的日子是他生命中最糟糕的日子,这种几率当然非常高。但是父亲说:“当他告诉我,那匹马跑了,我的心不由得沉了下去。”我们就在那儿,躺在人家抛弃的谷仓阁楼上听猫头鹰的叫声,听老鼠跑来跑去、蝙蝠飞来飞去的声音,听风的呼啸,不知道黎明什么时候到来。父亲说:“我永远不能原谅自己,那天没有去找他。”我感觉到了这话的真诚,虽然我还从来没有感觉到任何其他人言语的真诚。他说:“就在那个礼拜日,‘老魔鬼’穿着那两件衬衫中的一件,腰里别着手枪站在讲道台上讲道。你无法相信人们的反响有多么强烈。人们哭泣着,叫喊着。”那以后,他说,他的父亲一走就是好几天。礼拜日,常常就在早礼拜马上要开始的时候,他骑着马突然出现在教堂门前的台阶上,朝天上放一枪,让大家知道他已经回来了。大家看见他站在讲道台上,脸色苍白,眼睛布满红丝,胡子上沾着泥土,准备讲上帝的仁慈和恩典,审判和报应。父亲说:“我从来不敢问他干什么去了,也不敢冒险弄清楚那些比我的怀疑更加可怕的事情。”
父亲说,他听说过关于他的故事。
我无法告诉你,也无法告诉自己,那个雨雾蒙蒙的早晨对我意味着什么。但是我知道,那个早晨将多少东西无可争辩地拼合到了一起。
将他所有的儿子带走;

我想起路易莎在大街上跳绳的情景。她穿一件大红外套,辫子在冷风中上下跳动。时值早春,扬不起尘土,树木刚吐新绿。这些树看起来还像小树一样纤细、充满活力。我不知道这是谁的主意,在小城四周都种上榆树。不管是谁,都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傍晚,老鲍顿和我经常在这些树下扔球玩,直到他的关节出了问题。回想起来,那时候他还不到四十岁。健康对他是另外一个严峻的考验。看外表,这个杰克·鲍顿和他父亲那个时候一模一样。
后来父亲常说,如果老人认为上帝希望他回堪萨斯州,我们说什么也没用。对他而言,相信这一点很重要,不过我怀疑,他未必真的相信。
哦,我承认他确实让我感觉到某种困窘,甚至耻辱。而且这种感觉并非第一次。但我那时候只是个孩子,在我看来他完全可以对别人更体谅一些。那些能看透你的人,永远都不会公平地对待你,因为他们永远不相信你为使自己变得更好而做的努力。这种努力当然困难重重,出于好意,应该得到哪怕些许的关注。
今天,约翰·埃姆斯·鲍顿来看望我。我正坐在游廊里看报,你母亲在侍弄她那几盆花。他走进大门,走上一溜台阶,满脸堆笑地伸出一双手。他说:“你好吗,爸爸?”他从小就这么叫我。我想这是他父母怂恿的结果。我情愿这么想。他从小就早熟——如果可以用这个词的话——所以即使他自己这样叫也不足为奇。但我从来没觉得他真的喜欢我。
新来的人和年轻人都成了循道宗信徒。他们在河边举行露天集会。从各地农村来的几百号人钓鱼,野炊,洗衣服,相互拜访,直到傍晚。夜幕降临之后他们就点起火把,讲道,唱赞美歌,直到深夜。祖父也去那儿,非常欣赏他们举行的这些活动。礼拜日他就打开门窗,让家里人听河边传来的歌声。他尊敬循道宗信徒,因为他们承受了战争诸多的负担。他不相信他们会长久地忍受主教的统治。
如果赫伯特说得没错,这个年老的躯体就像你是你自身一样,依然是一个全新的创造物。我是说像你现在的样子,在我窗前荡秋千。你一定记得那是丹·鲍顿为你安的。他把一根钓鱼丝拴到一支箭上,射过一根粗树枝,然后用钓鱼丝扯起一条绳子。他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才给你安好。他是个心灵手巧、心地善良的小伙子;是父母亲的好帮手,也是他们极大的安慰。听说他现在在密歇根州什么地方教书。他没有当牧师,尽管好长时间人们都以为他会选择这个行当。

这些石头也将永远歌颂你。
我没想到你和你母亲对于他和我同名这件事那么感兴趣。否则我会事先告诉你们。

格罗瑞来告诉我,杰克·鲍顿回家了。这天晚上他在父亲家里用晚餐。她说,明天或者后天杰克会来看望我。我很感谢她提前告诉我这个消息。我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做点儿准备。鲍顿当年用我的名字给他这个儿子命名。因为他认为,他不会再生儿子了,而我压根儿就不会有孩子。他真是一片好心。可是十四个月之后,上帝就又赐给他一个儿子——西奥多·德怀特·魏尔德·鲍顿。他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和神学博士学位,在密西西比州什么地方专门为穷人开设了一座医院。他为鲍顿家争了光。有一次杰克说,他很高兴他不是他们家惟一经常见诸报端的人。想到父母如何艰难地面对因他而陷入的尴尬,这个玩笑不无辛酸。因为每次要印下他的全名——约翰·埃姆斯·鲍顿,更让他们难堪。
父亲说,正是那条横幅使得他站到贵格会教徒一边。他说,一旦认真看过那条横幅,他就觉得他最不可能用来形容战争的词汇就是“净化”。那些女人居然认为,不管怎么说世界因为少了她们的儿子和丈夫更加纯洁。这种想法让他大为惊骇。他站在那儿看着,显然清楚地表露出自己的不满。因为有个女人走过来说:“这是《圣www.99lib•net经》里的话。”

我相信,这位老人对于什么是异象的看法一定不够深刻。他也许——可以这样说——被自己经历的“灿烂辉煌”搞得眼花缭乱,意识不到日头照着所有人。或许这是我想告诉你的事。有时候,任何一个特殊的日子的异象会在你对它的回忆之中重新降临于你,或者随着时间的流逝,记忆之门大开。比方说,不论什么时候我把一个孩子抱在怀里施洗礼的时候,就更充分地理解了自己已有的经验——因为看到更多的生命,因为更清楚地认识到确认一个人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意味着什么。我认为只有在记忆之中,只有在回首往事的时候,所谓异象才会在我们眼前出现。这是讲道坛上讲的话,但是它道出了真情。
“逆境也会带来好处,真是不可思议。”但这是事实。夜晚我在书房一边听收音机,一边看手里捧着的旧书。风在窗外呼啸,房子发出吱吱扭扭的响声。那时我忘记自己身处何方,仿佛又回到艰难的岁月,我所不理解的那些经历中竟有一些甜蜜。而这一切只能提高它的价值。我的意思是,你永远都不会弄懂你的经历真正的性质。或者那些经历压根儿就没有确定的性质。我还记得父亲蹲在雨中,水从帽檐上滴答下来,他伸出烧伤的手,喂我吃饼干,背后是那座教堂黑乎乎的废墟,雨水落在篝火的余烬上,团团蒸汽升腾而起。大雨瓢泼,妇女们一边照料东西,一边高唱《十字架永存歌》。她们脚步轻盈,仿佛合着圣歌的节拍起舞。那年月,成年妇女不能让人看到自己披头散发的样子,可是那天,就连年事已高的老太太也像女学生一样长发披肩。那场面如此快乐,又如此心酸。我再次提起这件事情,是因为就是在那一刻我顿悟了生命。当我从父亲手里接过圣餐的时候,忧伤常常把我带回到那个早晨。我把它当作圣餐记在心中。我相信那就是圣餐。
父亲有一次在讲道时说,他很后悔战争结束之后,自己站到了贵格会教徒一边,而祖父搜肠刮肚地想出一些话,安慰还幸存的那些可怜的教友。他说,那时候祖父打开所有还能打开的窗户,让大家听从河边传来的循道宗信徒的歌声。如果那歌是《十字架永存歌》,或者《万古磐石歌》,女人们会跟着唱起来,哪怕牧师正在讲道。而牧师——他的父亲也停止讲道,听她们唱歌。他说,风吹来泥土的气息,因为到处是新坟。可是后来人们还记着礼拜日的早晨和星期三的傍晚,久久不能忘怀,仿佛那是发生过什么奇妙事情的日子。每当谈起那些日子他们都柔声细语。父亲说,从那以后他一生都后悔不已,但是怎么后悔也于事无补。因为离开自己的会众和贵格会教徒坐到一条板凳上,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他的父亲讲道时鼓动会众去打仗。他说,奴隶制存在一天,和平就没有希望。但是,那只是一场拥有强大武装的社会集团压迫被奴役的、手无寸铁的人们的战争。他经常说只有战争结束,和平才能到来,所以和平之神号召我们去结束战争。他说这些的时候,腰带上别着那把手枪。在场的人都齐声高喊“阿门”,甚至小孩儿。

他对我说,他走到教堂跟前,在黑暗中坐着,不知如何是好。那时候他连十岁都不到。他说,教堂里有一股马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火药味和汗味儿。(那年月,还没有我们现在用的子弹。那几个人就是利用这段时间给他们的枪装火药和弹丸的。)他们把长椅和放圣餐用的桌子推到墙根儿,给那几匹马腾出地方。人显然睡在长椅上。至少那个受伤的人在那儿躺过。因为有一张长椅和长椅旁边的地板上留下许多血迹。父亲说:“晨光照亮教堂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一摊摊鲜血。”
为什么,我那坚强的心

他走上台阶,手里拿着帽子,脸上挂着微笑,就好像我们之间有过什么笑话。“你看起来身体很棒,爸爸!”他说。我本来以为这么多年没有见面,他一开始说出的话一定支支吾吾、含糊不清。那时候,我从吊在游廊下面的秋千上站起来有几分吃力。其实本来问题不大,只是秋千没有可以让你抓着稳住身子的东西。而医生说,我坐着的时候猛然起身会对心脏造成很大的压力。经验告诉我的确如此。我想最好不要死在或者倒在你们俩面前,免得日后可怜的“老怪物”老鲍顿苦思冥想这一切的必然性。于是他脸上带着那样的表情,扶着我的胳膊肘帮我站起身来。我一边起身一边抱怨好像踩到一个窟窿里。他比我高得多,比他自己以前也高得多。我当然知道自己的个子缩了好多,但是不管怎么说那情景的确非常可笑。

有一天吃晚饭时,他对我们说:“今天下午,我在河边碰到上帝了。你们知道,我们俩谈了一会儿话。他提出一个我觉得很有意思的建议。他说:‘约翰,你为什么不回家养老呢?’我对他说,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经得起长途跋涉的艰辛。”
时光,宛如滚滚向前的河水,
士兵点了点头。“这一带有许多好人,只要有机会就愿意帮助他。包括宣讲福音的牧师们。如果他请求,他们会把他那头老骡子藏到教堂里。他们把这样的举动看作自己的光荣。我觉得这真是不同凡响。那些逃亡的人可以带着武器,浑身是伤,穿着沾满泥巴的靴子,走进教堂,鲜血洒在地板上,他们也不以为然。然后一位联邦政府的士兵来找他们——他是拿了报酬做这事情的——连一杯咖啡也没人请他喝。”
父亲说,邻居的女人们用红三叶草花熬汤给祖母治病。这种“药”大概至少没什么坏处。女人们还剪掉她的头发,因为她们认为长头发会让她的力气渐渐枯竭。看到剪下来的头发她哭了。她说,生命中最让她骄傲的东西之一就是这满头秀发。父亲说,她已经被病痛折磨得筋疲力尽,完全没有先前的模样,可是这几句话一直在他耳边回荡,也在妹妹们耳边回荡。那个年代,就连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女人们都留长发。因为她们觉得《圣经》说应该把头发留起来(《哥林多前书》第11章第15节)。如果得了病就要剪掉。对于女人这是一件伤心事,和她们不得不经历的其他痛苦一样,是一种耻辱。所以这件事让祖母受到沉重的打击。父亲告诉祖父她的情绪多么低落时,祖父说:“你回来了,我回来了,我们俩都很健康,胳膊、腿都能派上用场。”父亲认为他这话的意思是,因为她的痛苦还没有超过这个地区大多数人们的痛苦,所以他不能特意拿出时间去照顾自己的妻子。
如果我能活到那天,我就选艾森豪威尔
每一个部分
第二天,我们来到缅因州那位妇人的农庄。
我们从右边接近老祖父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他失去的是右眼,所以我们有这样一种印象——他的“异象”都是从那边来的。他和我们从来不怎么谈这方面的事情,因为他认为在许多问题上,我们的看法全然不对。但我们还是努力表现出对老人恰当的尊重。有时候我放学回家,妈妈就在后门廊接我,压低嗓99lib.net门儿说:“老头儿在客厅里呢。”于是我就只穿着短袜蹑手蹑脚走进去,朝客厅敞开的门瞥一眼,看见祖父坐在沙发左边,看起来神情专注,和蔼可亲,自得中显露出一丝冷峻。我不时听见他说:“我明白你的意思”或者“我自己就经常这样想。”之后好几天,老人显得容光焕发,神色坚定,更明目张胆地把家里的东西拿出去送人。
你站在秋千板上荡得比你应该达到的高度还要高。那姿势就像一个水手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勇敢地航行。绳子很长,你很轻,秋千便像蛛丝一样,呈弓形缓缓地、懒懒地荡来荡去。你穿件红衬衫——那是你最喜欢的一件衬衫——飞到阳光之下,闪烁着耀眼的红光,停留一秒钟,然后又回到树荫里。你看起来那么快活。我想起这就是我们对宇宙间最基本的物质——地球引力和光——最初的实验。那真是纯粹的快乐。你母亲也站在那儿。“别荡那么高!”她说。你便小心起来。你是个乖孩子。

小鲍顿教你如何接滚地球,也许为了掩盖你接不住飞球的事实。你学得非常认真,两条灵活的小腿跑过来跑过去。他一边拍打着手套,一边不停地说:“快点儿!快点儿!”然后用体育节目主持人的声调说:“各位观众,他转身第二次投球。这次会及时投出吗?”你又没接住,他接着说:“观众朋友,这太了不起了!跑垒的球员似乎被自己的鞋带儿绊了一下。他倒下了!他让自己喘了一口气!他起来了,向本垒跑去!”他继续说:“他拖着一条左腿,各位观众,一只脚跳着走!”这时候,你已经笑得喘不过气来,但是终于把球朝他扔了过去。他说:“好了,观众朋友们,跑垒的球员已经退场!”看着你们俩在不停颤动的树荫下玩真是美极了。
我父亲说:“我们有咖啡。肯定有,肯定请你喝。”
我估计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再回到那座像他一样蒙受了重大损失的教堂讲道,只好出去给人家干零活儿——修房顶,修门廊,辅导小孩读书,宰猪。总之,你能想到的活儿他都干,因为剩下的那点会众给不了他什么东西。那些雇他打杂的人也只能给他一只炖母鸡或者几个土豆。大多数时候他干活儿仅仅因为那些活儿需要干。他到一家劈引火柴,到另外一家砍树,“扶持孤儿和寡妇”(这是《诗篇》第146章里的话),父亲说。他给战争部写过无数封信,替退役老兵和寡妇们要补助金和抚恤金。这种钱要么从来没有来过,要么来得慢而又慢。父亲说,这件事颇具讽刺意味。因为那时候他和妹妹们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没有爹的孤儿。他们的母亲很明显不久于人世,家里的日子过得非常艰难。
老伊萨克·瓦茨。我经常想起这些美妙的诗句。我一直纳闷,眼前的现实和最终的现实有着怎样的关系。
“这事儿你得和我父亲谈。”
他说:“请原谅,太太。不,这不是《圣经》里的话。”
哦,阳光明媚,她在花园里。你光脚追赶那只猫,连衬衫也没有穿,露出肩膀上的雀斑。你母亲把一截热狗绑到一根棍子上,让你引诱索佩。她管那根棍子叫“抓猫竿儿”。你就喜欢干这种傻事,所以一上午都在灌木林里、房前屋后抓猫。我在看报纸上关于竞选的消息。那些日子的快乐之一就是看他们如何竞选,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确实是很好的消遣,直到发现我被杰克·鲍顿搀扶着站起身来。我还看见你母亲和你脸上的表情。我知道,这表情不会是因为我们之间这种巨大的反差才显现的。你们不是直到今天早晨才意识到我已经到了垂暮之年。我不知道我看到的表情到底意味着什么,我也不想再费心劳神想这件事情了,这和我眼下的情况很不相宜。
这件事让我十分惊讶。我意识到从某种意义上讲,我那么相信他右边的身体潜藏着某种神圣的东西,以至于看到那几个小孩揪扯他、亵渎他,大为震惊。我站在那儿眼巴巴地看着,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在这时老人转过脸凝视着我。我不明白他怎么知道我在这儿;我永远都无法理解,他为什么用那样的目光看我——仿佛我是出卖他的人。那时候我觉得他对我很不公平,而且一直没能摒弃这种感觉。我无法告诉自己那只是误解,其实那目光中什么也没有。
士兵说:“你父亲不在呀。我猜他上什么地方去了,骑的正是我希望借到的那匹马。”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你听说过约翰·布朗吗?当然听说过。谁都知道他。看得出你是个好孩子。不要着急。我不会让你在这儿——在教堂里说谎,小兄弟。你知道约翰·布朗在干什么事业。”
我躺在父亲身边,头枕在他胳膊上听呼啸的风声,感觉着某种怜悯,那种怜悯因为太过深沉而没有一个特定的目标。我可怜母亲,她一定四处打听我们的下落,可是永远永远都不会找到我们。我可怜蝙蝠和老鼠。我可怜大地和月亮。我可怜上帝。
“是呀,我开枪了,打伤他的胳膊,”祖父说,“他骑的那匹马尥了个蹶子,把他摔下马背,撒开腿就跑了。”他就让那个士兵躺在地上,没有管他。“老布朗问我,遇到紧急情况,愿不愿意掩护他们撤退。我说愿意,就那么干了。”他说,“我能拿他怎么办?把他带回到这儿来?”他的意思是,会众们动了好多脑筋,下了很大工夫,在房屋、茅舍、仓房、棚圈的墙壁修了夹层,挖了藏身的地窖,还挖了地道。地道口可能是装了活底板的土豆箱子,出口却在一百多码之外的干草垛下面。他们还在教堂墓地放了一具活底棺材,搞了一座假坟墓。“坟墓”里有两块木板,木板上面铺着粗麻布,麻布上盖了一层土。这实际上是一条地道的入口,地道一直通到一间柴草房。他们费了这么大的劲,都是为了解放那些被奴役的人。为了他们的利益必须保守这个秘密。那个士兵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我的祖父和约翰·布朗一定是勾结得非常紧密的同谋。倘若他真的这样认为,一切都完了。
犹如逝去的黄昏……

女人们一个接一个知道自己已经成了寡妇之后,又回到东部的老家。不是全部,而是许多。她们之中有的人把丈夫和儿子埋在教堂旁边,所以无法离开。有的人离开之后隔了好几年又回来。但是会众还是越来越少。循道宗信徒买了地新建了一座教堂,旧教堂因为已经无法再修缮,只好一把火烧掉。
我多么希望你能在我身强力壮的时候认识我。
士兵到了下一个农庄,征用了他们一匹马。他认为他们排在东边,便翻身上马,朝大致是东的方向飞驰而去。如果还是刚才那个人,他的方向偏南了。布朗和他手下那几个人朝南边绕了回来。他们知道后面有人追踪,想到大山里藏身。这时候祖父骑着马,徐步缓行在回家的路上,腰里别着那支大手枪,胳膊下面夹着那两件血染的衬衫。他这样做真是愚蠢至极。他光膀子穿着外套,因为他把自己的衬衫脱给那个受伤的人,换回那两件血衬衫。父亲说,从那天起他就再也不是一个头脑冷静、切合实际的人了。我不可能知道他这种不切实际的根源,但是我当然愿意证实他真的不切实际。不管怎么说,一个士兵确实向他走去,大声吆喝着要他停下。士兵骑九_九_藏_书_网的就是从邻居家征来的那匹栗色马。他开始盘查他,被堵了个正着的祖父没有撒谎。他有枪,枪里装着弹药。


“是呀,”老人说,“是呀……”又变得容光焕发,想他自己的心事去了。

无论什么时候一拿起《圣经》,我就想起他们冒雨把那些被烧毁的《圣经》埋到大树下面的情景。记忆使那一幕变得神圣。我想起那位老牧师在教堂废墟上讲道。所有人家的窗户都敞开着,因而还留在家里为数不多的人,听得见从循道宗信徒聚集的地方飘然而起、在山谷间回荡的《十字架永存歌》。我自己的教堂因为我听到的故事而变得神圣。记得父亲告诉我,他们俩第一次回家时,发现教堂的房顶年久失修,过道里、长椅上到处都是接雨水的桶和盆。他说,女人们在教堂四周和篱笆前面都种了向上攀缘的玫瑰,所以那地方看起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漂亮。草原又变成农田和果园,车辙之间的大路上长出一株株向日葵。尽管她们身处其间的教堂摇摇欲坠,女人们还是来参加祷告会,学习《圣经》。我想着这一切,心中的感觉很强烈也很美好。我真诚地相信,不对类似幻影这样的东西表示敬意是一种浪费和忘恩,不管你亲眼看过没有。
有一次,我在上学的路上看见有几个小孩儿拿祖父寻开心,好像他只是一个骨瘦如柴的老头,往帽子里拣黑莓,一边拣一边点着头自言自语。他们从右边抓他的胳膊,拽他的外套。这样揪扯的时候,他还是一边点头一边嘟囔。那几个小家伙高兴得捂着嘴,撒腿就跑。
我把那天记成父亲给我圣餐——从身边取出面包,用一双沾满灰的手掰开——并不奇怪。奇怪的是记忆之中我领取圣餐的方式。因为按照我们的习惯,牧师从来不像有的教堂那样,把面包放到领受圣餐者的嘴里。我想起这件事是因为,那天早晨领圣餐的时候,你母亲领着你走到我的面前,说:“你应当给他吃一点儿这个。”我掰开面包,让你从我手里吃了一点点,除了在我的记忆之中,我的父亲从来不这样做。我知道,那一刻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希望能在你的脑海里留下同样的记忆。那记忆对我一直非常宝贵,尽管只有现在我才意识到,它是怎样常常出现在我的脑海之中。
让我再给你讲几个过去的故事。我知道的那么多关于过去的事情都是父亲和我在堪萨斯州迷路后四处流浪时经历的。我不记得自己哭没哭过,但是我知道,我花了好大的气力让自己不要哭。鞋底磨穿,土、砂、草棍、枯枝钻进来,磨破短袜,扎烂双脚。哦,那么脏!哦,那血泡!孩子们有时候也会感觉到时间紧迫。但是如你所知,他们匆匆忙忙走着只是为了按时走进教堂罢了。我却是在茫茫无际的蛮荒之地跋涉,日复一日,总想放慢脚步,总想坐一会儿,躺一会儿。父亲在前面走着,毫无疑问有点孤注一掷的意思。因为他有一千条理由这样做。有一两次我真的坐了下来。我就在那炎炎赤日下坐着,周围是萋萋白草,蚱蜢在我脑袋周围飞来飞去。我看着父亲在前面走着,走着,直到几乎从我视野里消失。在堪萨斯茫茫的草原,那应该是很远的距离。我只得跑着追他。他说:“你会把自己搞得很渴。”是呀,在我看来,我这半生都口渴。
现在,年纪大的女人都把头发剪短,染成蓝色。我想,这也很好。
我父亲说,听了这番话他嘴唇麻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士兵说:“我自个儿去喝口井水得了。”他走出教堂,喝了几口井水,向那条大路走去。走路的时候一条腿似乎有点儿跛。我父亲虽然不愿意相信他就是祖父打死的那个人。实际上他还是认为那事儿就是他干的。我的意思并不是说,祖父当场就把他打死。那个年代,那个地方,一个人除了枪伤,还可能死于许多别的原因。

我谈到过异象。记得有一次,我还是孩子的时候,父亲去帮忙拆一座已经烧毁的教堂。雷电击中塔尖,塔尖倒下来砸在教堂上。我们去拆的时候天下着雨。讲道坛完整无缺,矗立在雨水中。教堂内的靠背长椅大部分被火烧毁。大家都盛赞上帝,让这一场灾难发生在星期二午夜。那天天气很暖和,雨水也不是那种刺骨的冷雨,而且没有真正可以避雨的地方,所以谁也没怎么当回事儿。各色人等都来帮忙,就像举行营地集会和野餐。他们卸下马,我们这些小孩儿就躺到停在路边马车下面的旧褥垫上聊天儿,弹玻璃球玩,看比我们大的男孩和男人吃力地攀爬在废墟上,找《圣经》和《赞美诗集》。他们不时引吭高歌,同声歌唱《遵命聚集歌》和《十字架永存歌》。风裹着雨水一阵阵猛扑过来,水花溅到马车下面,溅到我们身上,比雨水还凉。雨丝雨线打着车底板就像打在顶楼屋檐上。从来不下雨,可是那天的雨我记得很清楚。收集起所有被毁的书籍之后,他们给这些书“造”了两座坟墓。《圣经》被放进一座,《赞美诗集》被放进另一座。然后教堂的牧师——记得那是一座浸礼会教堂——给它们做了祈祷。看着那些成年人我经常感到惊讶——在任何情况下他们似乎都知道该如何处事,都知道怎样做才得体。
他把那张长椅拖到教堂后面,横放在很高的草丛中,让草没过椅子,尽量不让人看出那里藏着东西。然后他拿把铁锹和扫帚尽可能打扫干净马留下的蛛丝马迹。他还提来一桶水,拿来一块肥皂,擦洗地板上的血迹,但是血污越擦越大,只好把整个地板都泼上水,才不太显眼。他心里想的是,如果那几个睡在教堂里的人正被人追赶,追赶他们的人就随时可能追到这里,寻找类似教堂里的马粪或者长椅上的血迹的东西。而且不管怎么说,这些东西都得清理掉,特别是第二天就是礼拜日。
看到他长得那么像他的父亲,我确实吃了一惊,尽管我也知道,在每一件重大事情上,他们的看法都有天渊之别。他向你母亲介绍自己是约翰·埃姆斯·鲍顿时,你母亲显然吃了一惊。他笑了起来,看着我说:“我猜想,过去的事还没有完全过去,牧师大人。”他说的是什么呀!当然也是我的疏忽,以前没有对她提起过世上还有这么个人,一个和我同名的人,而且还算个教子。那天你到灌木林里找索佩去了。它时常“打点行装”跑到不知道什么地方,把你和妈妈急得要命。那时你正好把老猫夹在胳肢窝下面从房子那边转了过来。它的耳朵朝后抿着,一双眼睛强忍着恼怒,尾巴不停地颤动。它已经挣扎了那么长时间,你本来可以加快脚步把它送回家。很清楚,如果把它放在地上,它一定撒腿就跑。可你还是把它放了下来,它也果真就溜之乎也,而你就像没有看见一样,因为你正准备和约翰·埃姆斯·鲍顿握手。“见到你真高兴,小弟弟!”他说。你听了非常高兴。
今天回来吃午饭的时候,我看见你和杰克·鲍顿在大街上玩传球游戏。你戴着他的棒球手套。那是一双很漂亮的守场员戴的新手套,几乎到你的胳膊肘。他戴着爱德华那双旧手套。这双手套我一直保存在我的书桌里。我疏忽了,应该给你买一双棒球手套。我会办这件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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